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文命令格式篇一
2、行政令的格式
3、通令的格式
命令通常由三部分构成:
(1)命令的标题
直接标明什么命令(令);也可在命令(令)的前面标明发布命令(令)的机关名称或领导人的职务。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加“命令”或“令”字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0 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2)命令的正文
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编排令号,令号下空二行编排正文。
命令的正文多由“原因”和“使命指挥”构成。前者说明为什么要发布该项命令,后者要说明命令所属机关必须遵照执行的事项,生效与执行的时限。
(3)命令的签署
标示签发此项命令的机关或法定作者,签发的日期,并盖上印章。
命令的撰写,要求文字非常简明扼要,篇幅简短,主要传达领导机关的决定,不必作具体意义的阐发。行文结构要严谨,文句要精炼准确,语气要坚决肯定,不能使用商量或模棱两可的口吻。
公布令由四部分构成:
(1)标题
公布令的标题通常也包括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类别三部分,但使用时只写明发文机关与文种即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等。
(2)正文
公布令的正文一般很简短,主要写明经过什么机关或会议,在什么日期通过批准了何种法令文件,开始生效与执行的日期。属于修订的文件,也应在正文中说明。
(3)签署
标明签署公布令的发文机关或法定作者,签署日期。如需盖印的,要盖上公(私)印章。
(4)附件
公布令是为颁布某项法律制度而发出的,所以必须附上所颁布的法制文书。
公布令的写作,要求简短明确,在颁布法律条文时甚至连理由和目的也无需说明。公布令的附件,应随令文同时公布。
公布令正文结尾处,一般要用“特令公布施行”、“现予公布”、“现予公布施行”等惯用语,以作简明的肯定。
行政令的格式
行政令由三部分构成:
(1)标题
行政令的标题也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类别三部分组成,且三部分必须俱全,不可简略为两部分或一部分。如“国务院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不能简略为“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或“命令”。
(2)正文
正文一般先写发令目的、实施的起始时间和范围,后列具体内容,最后写明对违令者的处罚。
(3)签署
落款可以是机关也可以是机关领导人,领导人前要写明职务。同时,要写明签发日期。
行政令的写作通常不如公布令简短,对于正文中的具体法令事项,要写得既明确简练又清楚周密。
通令的格式
通令的写作一般包括三部分:
(1)标题
通令的标题通常要求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类别三部分齐全,不可省略。
(2)正文
通令的正文一般由如下内容构成:即主要执行这项命令的机关、发文的目的、通令的内容等。还要在正文的结尾,写上“以上通令,应公告全体公民周知,切实遵照执行”等语。
(3)落款法定作者、日期。
通令是需要全民皆知的行政法令,所以行文明白晓畅、深入浅出是极其重要的。
指令应由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中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均要标明。
2.正文
指令的正文,开头多数要列出受文单位,但也可以不列,一般根据需要决定。接着要扼要说明发文的缘由、依据、意义和目的。再下来是正文的中心部分,主要提出具体的任务、要求、措施和规定。
正文中说明发布指令缘由与目的的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富于概括性,在开始提出具体指令之前,多用“特发布如下指令”一句,以提示下文。写作正文的中心部分,即具体指令内容时,要把具体要求、规定的施行范围、日期和执行机关,拟得条理清楚、明确无疑,以便执行和检查。
3.签署发文机关、日期。
指令多用于国家对经济、科研、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管理,因而涉及到一定的专业性术语和某些专业理论知识,不仅要求撰写者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还要求他能在指令中正确地运用这方面的知识。专业术语既不能用得太少,讲不清楚问题;更不能用得太多,给管理者和执行者造成理解障碍,影响文件效力的发挥。
公文命令格式篇二
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经支队党委研究,李先胜等任职如下:
为司令部专职队指导科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3级);
为司令部警勤中队政治指导员(正连职);
为政治处干部科干事(正连职);
为政治处纪保督察科干事(正连职);
为防火监督处监督管理科参谋(正连职);
为水上大队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2级);
为崇川区大队参谋(正连职);
为海安县大队参谋(副连职);
为如皋市大队参谋(正连职);
此令
支 队 长:
政治委员:
20xx年1月15日
公文命令格式篇三
国务院、决定:
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员;
免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员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蒋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政治委员,由少将军衔改授武警少将警衔;
吴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由少将军衔改授武警少将警衔;
免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张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主任,由大校军衔改授武警大校警衔;
免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主任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部长;
免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部长职务;
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政治委员;
免去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政治委员职务,离职休养,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
国务院
一x年x月六日
公文命令格式篇四
一、防火戒严管制期:20xx年4月16日至5月15日。
二、防火戒严管制区:各旗区国有、集体、个体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成吉思汗陵景区、东胜区城郊环城林带,阿大线、包茂高速、东康快速通道绿化带,康巴什新区绿化区、各名胜古都旅游区、以森林草原为主的旅游区、生态集中恢复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区、原始次生林区、人工针叶林区及各旗区划定的其他重点防火区域。
三、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五条标准”,深入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检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出现火情时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扑救。要组织武警森林部队、林业公安、防火、林政等方面人员,反复进行武装清山、清沟、清河套,排除一切火险隐患。
四、防火戒严管制期内,在防火戒严管制区严禁野外吸烟、上坟烧纸,严防机动车喷火,严禁在林缘、林草结合成片区内烧荒。原则上杜绝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确需用火的,要提出用火申请,经当地防火指挥部批准并采用可靠的防火保障措施后方可用火。严禁在四级以上大风的气候条件下野外用火,严禁将带火星的剩余燃烧物倾倒在外。
五、防火戒严管制区内各生产作业点、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必须排查消除野外火灾隐患,配备专职扑火队员和扑火机具,具体数量由驻地旗区防火办根据其经营类型、规模、所处环境等情况确定。凡不符合《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的一律进行整改。
六、防火戒严管制期内,各旗区要在通往林区、草原区的路口设置临时防火检查站,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穿越防火戒严管制区的车辆必须无条件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发现火种坚决扣留,切实做到火种不入林,坚决杜绝违规用火。对过往客车、司乘人员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向外丢弃烟蒂等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火种,驾驶员、随车管理工作人员为防火责任人。
七、防火戒严管制期内,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原则,切实做好预案修订和演练,将各类扑火队伍主要作战力量部署到第一线,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现火情,集中优势兵力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需要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野外施工等活动的,必须经旗区以上防火指挥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后方可实施。
八、防火戒严管制期内,对违反规定擅自进入防火戒严管制区用火,过失引起森林草原火灾,故意纵火,不服从扑火指挥、影响扑火救灾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违法的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