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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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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六篇】
时间:2024-08-27 07:16:36     小编:江J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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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个涉及党的建设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确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态度,切实从以下八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要把好理想信念的“总开关”。作为中共党员,共产主义是我们应该秉持的理想信仰。当前,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出现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共产主义信仰与宗教信仰虽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共产党员与宗教徒在坚定信仰的途径和形式上却有共同之处,我们要像宗教徒对待宗教信仰一样虔诚、真信、笃信,真正把共产主义作为我们毕生的追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清规戒律”,打牢理想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二要坚持党性至上。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一方面要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另一方面要谨言慎行,始终把党性摆在第一位,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不随波逐流,不信口开河,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道德准则,把自己的命运和党的命运连在一起,不辜负党组织的培养和重托。

三要切实履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义务。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党组织不是私人俱乐部,不是来去自由的“自留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就是加入了一个有着铁的纪律的政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来说,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纪律底线,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基本的义务。当前,就是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维护中央的权威,真正把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作为每名党员的自觉行动。

四要对党忠诚。忠诚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操守和政治生命。《党章》明确指出,每个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这是党员不可推卸的义务,也是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严格考验。*、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搞非组织政治活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实际上就是对党不忠。因此,我们必须要把对党忠诚放在重要位置,始终与党同心同德,特别是在涉及重大原则立场、观点等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同频共振,保持清醒的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向。

五要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要早发现、早指出、早提醒、早纠正,对造成危害的要敢于斗争,敢于严肃追责问责。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中,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不搞一团和气、相互吹捧,不搞“好人主义”,不以假和谐掩盖不讲原则、不讲批评、不讲斗争的事实。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正指出、坚决斗争。要切实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格对照检查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该指出的要早指出,该提醒的要早提醒,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利益链条变成大利益输送,小圈子发展成大政治联盟,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六要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当前,最核心、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正确处理好领导干部个人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红岩》的主要作者罗广斌从渣滓洞中带出一份重要的党史文件,并整理成《关于重庆组织破坏经过和狱中情况的

报告

》,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狱中八条”,第三条就是“不要理想主义,对上级也不要迷信”。上下级关系是同志关系、同事关系,也是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关系。下级对上级领导不正确的打招呼、谋私利的违法乱纪行为,就必须抵制,否则就是狼狈为*、沆瀣一气、集体腐败。

七是各级党委要肩负起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主体责任。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严明程度,取决于党委领导班子,取决于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是牛鼻子,是政治生态的源头。各级党委和党委书记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先,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唐太宗李世民曾说,“君者,器也;臣者,水也。”水装在器皿中,器方水则方,器圆水则圆。领导干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才有良好的政治生态。其次,要肩负主体责任,管好队伍、带好班子。肩负主体责任,必须要敢抓敢管,敢匡正。再次,要树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用人导向。用干部、带队伍是执政的基础性工程。选人用人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首要标准、底线要求,要真正在用人上体现出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刚性要求。

八要强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责任。各级纪委担负监督执纪之责,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也是应尽之责、分内之责。查办腐败案件是纪委的重要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纪委是党内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的范围包括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的监督执行。其中,政治纪律是首要的纪律、核心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对全党提出了“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这是新一届党中央在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基础上,为全党立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管根本、管全局、管方向的总要求。各级纪委要按照“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实处。

遵规守纪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政治义务。在新的伟大时代,我们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并将其落实到行动中,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维护中央权威,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湖北实施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篇: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主流是好的,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宗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外部环境、经济利益和一些不良因素的诱惑和考验,出现了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有些甚至随波逐流,问题还十分严重。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七个任性”:

1.在思想言论上任性,随意乱评妄议,犯“小毛病”。我们党虽然有8700万党员,但只有一个“一致”,就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根本的政治立场。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是积极支持和拥护,而是乱评妄议,口无遮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政治立场不坚定,搞自由主义。有的随意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笑话,对一些贬损党的领导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抵制不力,不敢亮剑,随波逐流,丧失原则,当“政治逃兵”。更有甚者,“不信马列信鬼神”,迷信风水先生和所谓的“大师”,理想信念动摇,精神信仰出了问题,已丧失了一名合格党员的起码要求。比如,原铁道部部长-与风水大师-打的火热,在办公室里布置了“靠山石”,希望“保一辈子不倒”,但-最终还是中箭落马;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将家里老人坟墓迁往成都都江堰,聘请风水先生做道场等花费上千万元,祈求仕途平安,步步高升,最终还是被绳之以法,等等。许多党员干部的一些言行,虽然似乎只是个人言行上的一些“小毛病”,也没有酿成严重后果,但社会影响很坏,实质上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方面、在党性原则方面出了“大问题”。

2.在执行政策上任性,随意变通走样,打“小算盘”。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落实政策、执行决策时,往往以考虑地方实际、鉴于特殊情况、有利地方发展等为理由,不听号令,阳奉阴违,“心里装着小九九”,搞本位主义,导致政令不畅,政策变形。有的“守着规矩不干事,抛开规矩就乱来”,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缺乏敬畏之心,我行我素,天马行空,毫无顾忌。比如,十堰市原人社局局长孙某不讲政治规矩,违规使用超标办公室,检查“风声”一过,又擅自搬回原超标办公室,组织上要求整改,其仍然我行我素,市委对此顶风违纪行为果断给予免职处理和党纪处分,并在全市公开通报曝光,有效强化了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

3.在选人用人上任性,随意亲亲疏疏,建“小圈子”。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为了谋取权力稳固,搞“四大金刚”、“左膀右臂”,自以为是高超的领导艺术,实质上是不遵循党内政治生活原则的表现,把党内关系由正常淳朴的同志关系异化为帮派关系或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有的拉拢一部分人,打压一部分人,把圈子内的人视为“自己人”,在提拔任用、经济待遇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多方关照。有的没有五湖四海意识,只有帮派作风,对下属不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唯我独尊,喜欢阿谀奉承,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冷了大多数作风正派干部的心。党中央铁腕反腐,以雷霆之势打掉了“山西帮”、“四川派”、“石油帮”、“秘书帮”等党内政治帮派,坚决反对“山头主义”和利益集团,让广大党员干部看到了党的前途和国家的希望。

4.在交朋结友上任性,随意称兄道弟,搞“小动作”。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戒备之心,热衷于参加所谓的“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活动,隔三差五就相约一起,吃吃喝喝,称兄道弟,变成“铁杆朋友”。有的看似漫无目的,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相互利用,一些领导被“温水煮青蛙”,身处“险境”却毫不知晓,最终被拉拢腐蚀,走向违纪违法道路。有的不与组织交心交肺,却与老板勾肩搭背,搞团团伙伙,“黑白两道”,建“私人俱乐部”,私下结盟,互通款曲。湖南衡阳特大破坏选举案,就是官商沆瀣勾结,导致政治生态恶化的明证。少数地方干部拉山头、搞宗派,背离组织搞“小动作”,结党营私,极其排外,导致外来干部难以顺利开展工作,一些地方甚至存在“强龙压不过地头蛇”现象。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疯狂敛财,随意向北戴河的一些“中直部门”要钱要物,胆大妄为,“不给钱就不给你通水,给钱少了就给你断水。”不拜码头、不“入乡随俗”注定就要碰壁,“地头蛇”的丑恶行径昭然若揭。在其家中竟搜出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其在北京和秦皇岛等地有房屋68套,贪腐之巨,令人震惊。

5.在

报告

事项上任性,随意隐瞒情况,耍“小聪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这是对党忠诚的具体要求。而一些同志在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时,随意隐瞒身体状况、婚姻状况、财产状况、子女经商就业等情况,不能光明磊落,实事求是。有的同志向组织报告工作,报喜不报忧,故意隐瞒不足和问题,生怕搞差了印象。还有的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不向组织报告,人跑到哪里去了、干了什么,组织一无所知。更有甚者私自出境赌博,挪用公款,出了大事不可收拾了组织才知道。比如,重庆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动用两亿多元公款境外赌博,输掉1亿多元。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办水务中心原副主任-先后39次出境,仅1月至5月期间,就先后6次17天出境旅游、购物、出入赌博场所。

6.在说情干预上任性,随意干涉基层,造“小影响”。有的干部受不良风气的影响,追求进步不在工作上努力,却一门心思找靠山、架“天线”。一些领导干部对跑官要官的行为抵制不够,甚至对下级组织选拔任用干部随意干涉插手、打招呼,直接要求关照某某某、不能用某某某。纪委在审查处理干部时,一些单位领导总会出面说情,认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要求“手下留情”,热衷于当好人,破坏了党纪的刚性约束性,“零容忍”对待违法违纪行为的态度不够坚决。

7.在传播信息上任性,随意传谣信谣,传“小段子”。有的干部热衷于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编段子、发段子、讲段子,对一些“荤段子”、灰段子、黄段子津津乐道,媚俗有余,正能量传递不足。有的干部热衷于打探消息,不管是否与自己有关,不该问的偏要问,不该知道的特想知道。特别是出现关键领导岗位空缺之时,组织还没有开始研究干部,一些“地下组织部长”就传开了人事布局。还有些干部看到别人提拔的快,心里就不平衡,不去关心别人做了什么工作,而是热衷于打听别人有什么背景。

二、党员干部不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主要危害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败,党不以规矩则乱。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和规矩作保障,党员干部就会丧失纯洁性和先进性;如果每个党员都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党组织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丧失战斗力和凝聚力。因此,必须清醒认识,并高度重视不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造成的极大危害。

1.极易形成党内生活“政治雾霾”。党内生活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党组织才会充满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一些地方和单位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缺乏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搞自由主义、形式主义和好人主义,往往存在“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对同级,包着让着”等不良现象,形成了党内生活的“政治雾霾”,导致正常、健康、积极的党内生活平庸化、低级化。党内生活的“政治雾霾”不清除,不仅各级党组织听不到批评和建议、看不到缺点和不足,而且直接破坏党员干部队伍的免疫系统,严重影响党风政风,甚至污染社会风气。

2.极易导致一些党组织沦为“私人俱乐部”。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面对党旗宣过誓,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共产党是执政党,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松弛,甚至成了摆设,那么执政党其他各方面的纪律就会失去政治基础,就会形成严重的“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的“政治超市”、随心所欲的“私人俱乐部”。

3.极易引发党群干群关系“失血效应”。我们党90多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群众生死与共的奋斗史,是一部党与人民群众休戚相关的发展史。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一个先进政党对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更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少数党员干部群众观念不强,不能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一些基层党组织的“一把手”,对待群众匪气十足、霸气冲天,对待上级领导报喜不报忧,遇到矛盾和问题总想“藏着掖着”,甚至强势“打压”,自以为有魄力、能担当,最后将一些小矛盾演变成大矛盾,甚至引发出群体性事件,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长此以往,必然造成党群、干群关系呈现双重疏离状态,党组织因“政治贫血”而涣散无力,党就可能像磁铁消了磁一样,丧失凝聚力和吸引力,严重削弱人民群众对我们党执政的信心,严重危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4.极易造成政治生态“荒芜失调”。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良好的政治生态,需要所有党员干部共同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来涵养和呵护。从世界**的教训看,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党内不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结果。覆车之辙,殷鉴不远。从现实情况看,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必然严重影响政令畅通,党的方针、政策就会扭曲变形,甚至演变为少数人和利益集团谋取私利的工具。破坏了纪律和规矩,必然导致歪风滋长、邪气上升,制度、规则就会变为橡皮泥,“明规则”形同虚设,“潜规则”却越用越灵,官场积弊就会向政治生活利益化、政治组织山头化、政治作风官僚化、政治生态劣质化的趋势发展,政治生态“荒芜失调”就在所难免,最终直接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和威胁到执政安全。

第三篇: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贯彻、执行不够坚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有时因此产生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4、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思想。表现在: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能不管的就不管,好人主义。有时有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

5、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表现在:有时有迟到早退的问题,工作着装有时不规范,有时在工作时间处理一些私人事务,特别是父亲患病治疗期间,因为照顾父亲部分影响了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上对政治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平时虽然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流于形式,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自己思想意识的更新与党的政策、方针脱节。

二是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足。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领会不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没有坚实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换位思考还做的不够,不能站在劳资双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经常处于旁观者的位置解答咨询,处理工作。

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有不足,一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的不够,有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情况存在。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对专业知识结构的更新不能跟上国家劳动法建设的速度,有知识结构滞后的问题。四是工作方法简单。对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思考不深刻,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关于人民公仆的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其次,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冲击。最后,要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首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其次,注重法律实务,将法律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提高案件处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最后,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四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遵守工作纪律的标兵。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五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合格的机关工作者。

第四篇: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4.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上存在实用主义现象,业务技能学习多,政治理论学习少。在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够,上级要求学的就多学一点,不要求学的就少学一点,没有要求就不会主动的去学习,对政治理论知识的科学体系掌握不够全面和系统。学习缺乏钻研精神,学习针对性不强,重点精读少,缺乏“挤”劲和“钻”劲,对政治理论的实质精神理解不够深刻;学用结合不紧,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实践上还做的不够。加之平时比较注重工作业务,对一些新知识、新理论只是浅尝辄止,不求深入研究,使得自身知识结构不够全面,理解运用不够充分。

5.工作思想不够解放。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推动某项工作发展的举措研究比较少,视野不够开阔,思想较为保守,前瞻性、战略性、长期性的研究思考还不够深入,缺乏深度研究和大胆探索,主动调研的意识不强,没有做到经常性,存在走马观花现象。了解面上工作和一般性情况、蹲点调研少。比较注重重点工作,对一般性工作存在要求不严格,只是完成了标准底线,没有在质量和标准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6.创业干事的劲头不足。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躺在功劳簿上,洋洋自得,存在安于现状、居安而不思危的思想,缺乏争创一流、勇于奋进的勇气和信心。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安排工作时部署多、检查落实少。遇到困难和矛盾,有为难情绪、依赖思想,或是过得去就行和怕麻烦的思想,而不是尽量争取多做一些,做好一些,缺乏勇挑重担、敢于尽责、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

7.绩效考核的力度不够。在日常管理活动中,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当老好人的心理,不能时刻按照原则办事,在原则与感情发生冲突时,有时讲人情、顾面子,怕与人产生矛盾,过于注重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对他人的意见、建议即使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也不愿意当面提出来,不能以公正、客观的视角对待问题,团结各方面同志意识和能力不强,缺少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看待问题视角不够高。

8.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到位。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参与民主决策的意识不强,有时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只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或感兴趣的事项予以关注,对自己没有分管的工作或不感兴趣的,往往都以不了解情况、不属于分管范围为由,很少提出不同意见和有益建议。

9.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对于本单位规定制度未能做到严格执行,比如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严格落实请销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还自以为是、各行其是,总认为自己是领导,谁也管不了,该报告不报告,该请示不请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则无视政治纪律,热衷拉团伙、打亲家,搞“圈子文化”、“亲家文化”,造成单位乌烟瘴气,影响了党的形象。

10.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习惯于“破违规定论而不违规”,对于上级管理部门所做决定和安排,研究不够,理解不深,存在应付差事、得过且过的思想。因而对个别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不透,直接造成贯彻执行不全面、不深入,在具体落实上存在作选择、搞变通、打“擦边球”、踩着政策边线走的现象。

11.激情减退不愿担当。随着从严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入,权力空间小了,监督问责严了,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岗位风险越来越高。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畏难厌战,不愿吃苦,干事既缺乏激情,又缺乏韧劲。有的同志怕“捅娄子”,怕丢选票,奉行“好人主义”,搞“多栽花、多栽刺”的庸俗哲学,遇到问题不敢大胆批评和管理。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上,有的瞻前顾后,对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不敢大胆决断和拍板。能力不足不能担当。有的用市场手段破解发展难题能力不足,奉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习惯于等项目、等政策、等投资,延误发展机遇。

12.组织观念不强。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借口忙于日常事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较少,参加也只是出场,作指示,耐心听取支部党员批评建议不够。有的领导同志对组织程序不重视,未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专题民生活会“辣味”不够,分析问题避重就轻,就事论事,自我批评蜻蜓点水,不痛不痒,批评别人“和风细雨”,未及实质。仅仅是办办讲堂、学学文件、看看专题片,联系实际不够,针对性不强,思想交流不深。谈心谈话不充分,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较多,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不够,班子成员带头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很少。有的谈话注重了工作交流,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够。

13.“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不温不火”,满足于开会布置、发文传达,班子成员亲自督查督办较少,个别工作有“停在路上、悬在空中”的现象。个别单位执行中央、省、市巡视或督查反馈整改不坚决,对有的问题就事论事,举一反三不够;对有的问题整改缓慢,甚至边改边犯。监督执纪不严格。虽然制定了若干规章制度,健全了惩防体系,但具体工作多停留在签订责任书、承诺书、观看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谈心谈话等常规举措上,对干部监管力度不够,没有运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些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人和事,没有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很多时候都是讲得硬,执行软。

14、从严自律学习不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有关党章党规党纪的文章,但学习还不够系统和全面,党章意识还有待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没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5.对政治纪律认识不够深。有时认为自己在行动上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就行了,思想认识不重要,对社会上一些错误的政治言论没有主动抵制,存在麻痹思想。

16.个人修养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中看到问题就直接讲出来,没有及时沟通,有时会伤害一些同志的感情,维护团结方面做得不够好。

17.有关规定执行不够严格。一些时候由于工作紧急,没有严格执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平时工作中,对于个人重大事项的变动疏于及时请示报告。

18、工作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面上情况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

19.在联系群众方面,与群众见面,针对性、目的性的多,真正与群众沟通思想的少;对于群众的呼声和诉求,特别难以解决的人和事,有时思想上有嫌麻烦的倾向,向上级反映得不够,没能站在群众的利益上想问题,解决具体情况和困难的情况少。三是虽然能较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对“四风”隐身变形、花样翻新等问题,抵触不够,批评不够,反击不够,特别是在公务接待方面,有时碍于情面,有被动陪餐和超标准接待现象。

20、责任担当不够。在推进工作中,有时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回避矛盾的现象。如,对一些信访案件旧账,由于缺乏担当意识,以已经有领导协调过不愿过多参与其中,只是把功夫下在劝返、“灭火”上,主动担当意愿不足。

21.工作标准还有待提高。很多情况下,任务要求时间紧、工作量大,有时感觉疲于应付,放松了对工作标准的要求,满足于不出错、过得去;有时感觉这些年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滋生了安于现状思想,积极向上、锐意拼搏的工作热情、主动性和创新精神有所减退。

22.拼搏进取精神减退。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时习惯于凭经验考虑问题,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用老经验解决新矛盾,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少;有时习惯于“等”,等工作部署,等红头文件,等外力推动,紧迫感、压力感和忧患意识不强,超前意识不够强。

23、组织生活方面。能够主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是在一些具体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没有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一些时候准备不够充分,标准不高,有完成上级任务的“过关”思想和“走过场”现象存在。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有时缺乏当面批评的勇气,顾面子、讲人情。如,面对别人的缺点和问题,总是以提醒代替批评,缺少了批评的力度,存在“只栽花不挑刺”的好人主义现象,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还有待提升。三是党费缴纳还不够规范,虽然足额缴纳,但有时因工作任务较重而贻误了缴纳时间,有补缴、代缴现象,还有时嫌麻烦,一次交几个月的党费。

2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通过近期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系列学习,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但在具体工作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仍有一定偏差。一是对责任理解还不透彻。对全面从严治党是重大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全面责任、直接责任的认识还不够准确和深刻;存在等靠和应付思想,认为从严治党是党委和纪委的事,没有面向基层做执行和推动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方法单一。多是开会、讲课、表态、泛泛提要求;对待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存在以“文件落实责任”现象,浮在面上,缺乏有针对性和实效的落实措施。三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虽然有“一岗双责”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落实举措;对分管部门个别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指正不够,责任意识层层传递力度不够,导致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

25.艰苦奋斗的思想有所淡化,享受思想有所抬头。随着年龄的增加,养尊处优的苗头时有显现。自己放松了自己,降低了标准,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党员,没有很好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6.对政治纪律内涵认识不清、了解不全、把握不准的问题。比如,对政治纪律的特殊要求理解偏颇,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认为“过去没有做违反政治纪律的事、说过违反政治纪律的话,今后也不会有”的模糊认识。对一些政治敏感性、坚定性很强的问题,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认识不到问题的性质,看不到潜在的风险。

27.执行上有不到位的地方。存在着与单位、或个人关系不大,结合不太紧密、或者执行中有困难的,就采取开个会,要求一下就完事的情况,实际上是打折扣,搞变通的表现。

28.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强。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尤其是在工作的决策上,事先没有征求同志们的意见建议,有临时动议现象,发扬民主不够充分。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特别是在“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的落实上,存在有缺席参加的情况。三是在执行党组决策部署上,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还很不到位、很不见底的问题。

29.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责任认识不足,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在党建工作上,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还没有真正的立起来、强起来。意识上存在淡薄。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自己用不着过问、用不着操心、用不着扛责的问题。责任上存在模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对业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的多,重视质量效率多,对党风廉政建设特别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

30.理论学习不够自觉。时常满足于已有的理论知识和水平,对新时期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也是停留在表面上,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不足,存在以干代学、被动学习现象。比如:有次市委理论中心室组织学习时,自己却在看XX人大领导要来我市视察XX镇的通知,心里琢磨着如何汇报的事情,不能专注学习,这样看似没有耽误工作,实则是丢掉了一次宝贵的集体学习机会。久而久之就会存在理论素养下滑的危险。再如:在今年全省党员干部在线学习的时候,要求副县级以上领导网上在线学习时长不少于50课时,而自己由于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只是粗略的学习了几课时后,便把剩余任务交给了办公室的人代为学习。现在想起来,的确是耽误了一次学习的大好机会,直接影响到自身的思想整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的提升。今后一定努力改正,让理论学习贯穿终生。

31.惰性思想有所抬头。在工作繁重艰难、特别是自己身体健康出现问题时产生过这么累为了什么的惰性思想。比如:总觉得自己到知天命之年了,已成长为副县级领导干部,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家庭和睦温馨,主观上产生了“歇歇脚”和安于现状的想法,在工作态度上,有时会产生吃这么苦能够换来什么,值不值得的困惑。再如:在生病住院期间,很多人都对我说,为工作累坏了身体不值得,那时候思想上真的是产生了动摇,觉得常年“5+2”“白+黑”的干工作,放弃了陪伴家人的时间,而周边有的人没有象自己这样辛苦,也是当官发财不耽误,自己这么干不值得。现在回头想,对照焦裕禄、孔繁森、沈浩、杨善洲等共产党员为事业奋斗终身的先进事迹,自己觉得十分汗颜和无比的羞愧。

32.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够强。在平时各项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平时管理中对同志们提工作要求多,提政治纪律要求少。在实际工作中,有时考虑执行难度、地区利益等因素,对上级安排工作不能一板一眼的执行。比如:XX市出台了支持房地产业加快发展优惠政策,但在具体执行时,自己考虑到如果执行上级政策,当地本就紧张的财政又会减收一部分资金,所以就在执行上打了折扣,搞了变通。再如:对个别重大项目,因为项目关系经济发展,关乎地方经济利益,所以在办理手续、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收取、项目建设方面给予的政策过宽,打了“擦边球”。

33.自律意识有所退化。对反腐倡廉的紧迫性、危害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出现和滋生的“四风”问题,没有态度坚决的反对抵制,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比如:自己有时放松了自我要求,在工作、生活中一些细节环节上做得还不够好,工作中批评和自我批评还不够,主观认识上有偏差,有时安于现状,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减弱。再如:作为分管机关事务、财政支出的分管领导,忽略了对餐桌上、办公用品、公务用车等浪费现象的监管,有时也会碍于情面参加过一些宴请活动,对一些铺张浪费现象纠正得也不彻底。反思自己做过的不严谨的事情,与焦裕禄同志高尚的道德情操相比,自己的精神世界还有不少污垢。

34.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好,有时为了完成任务而调研,缺乏主动性。有时搞调查研究,做得不够深入,没有完全掌握真实情况。比如:工作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盆景式调研、参观式调研、安排式调研等情况,更多地表现在到基层只看典型,不看全局;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让看什么看什么,让听什么听什么,对真实的情况掌握打了折扣。此外,在工作中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做得不够,为了快出形象、出好形象,干了很多面子活,有时还脱离了实际。再如:在今年XX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迎检工作时,自己认为只要抓好面上的工作就行,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在安排的路线和受检点上做功课。虽然最后取得了XX市第二的好成绩,但在我市今年深化全域环境综合整治所取得的成绩面前,自己内心还是感到很惭愧,现在想来不应该做表面功夫,应该一步一个脚印,踏实推动我市城乡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观,让好事办好、实事干实。

35.缺少碰硬精神,担当意识有所降低。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环境的变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所弱化。比如:有时想现在对权利约束这么强,凡事都要按规则、按制度办,还是坚持原则保险,因此在工作中灵活性就打了折扣。对待工作的态度和积极性,工作热情和激情比以前都有所减退,对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不愿触及。再如:在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重大困难面前,也有了一些畏难情绪。有时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责任心不强,只满足于干好分内的工作,存在安安稳稳保位子、平平淡淡过日子的想法,比较喜欢干经验丰富,干起来顺手的工作。与焦裕禄同志“知难而进”的担当精神相比,自己差距很大,这是我缺乏啃“硬骨头”的勇气,不敢碰硬,不敢担当的具体表现。

第五篇: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政治组织严密、政治纪律严明,是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基因,也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抗御风险、兴党强党的巨大优势和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是“纪律之王、纪律之本”,是打头、管总的纪律,是纪律中的纪律、规矩中的规矩。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后都会侵蚀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因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就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抓住这个纲就能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该章依次对“言行危害党的领导,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违反政治规矩”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比原《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条款。现将违反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的七种主要表现举例说明如下,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一、言辞论调与党中央不一致,行为活动危害党的领导

新《条例》的第45条至48条规范了党员的政治言论和政治表达,包括不得有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等言行,特别是反对或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决策的言论。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信口开河、妄加评论,散布一些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论调,把听来的小道消息当做“新闻”传播,对社会舆论产生了错误导向;有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爱国爱党”,而网络发帖却随意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人格分裂,做“两面人”。

案例1: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口头上拥护党中央关于不能简单以GDP增长论英雄的重要指示,实际上要求省委组织部在干部考核办法中过分突出了对GDP的考核;口头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际上认为“八项规定太严太细了”、“酒该喝还是要喝”,而且在个人住房、公务接待、宣传报道、出国考察等方面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口头上强调坚定不移反腐败,实际上认为反腐败“确实对经济发展有些影响”,希望“反腐败高压态势早点结束”。另外,他对周永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知情不报,在事关党的团结统一的大是大非面前,失去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觉悟。

案例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悖的言论,竟然说出“有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审查,两天啥都招了,没有点骨气和意志”等惊人言论。另据媒体报道,他在任职自治区区委办公厅主任、区委秘书长后,大量任用来自老家桂林恭城的人,区委办公厅原来只有秘书一处和秘书二处,他到任后再添设秘书三处,大量任用亲信,据不完全统计,至少调来10多位与恭城有关的人履职,等等,触碰到了政治纪律的底线。

案例3:广东省湛江市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英语系原副主任梁新生于2012年至2014年间,在网络昵称为“dearmr43”的新浪微博上发表多篇言论过激的博文,有损党和国家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7月,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梁新生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另外,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反腐败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未与中央保持一致,对中央和市委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在背后说“查人家干什么,做了那么多工作,就这一点小事就要抓住不放”,显得忿忿不平的。虽然这只是不负责任地传播消息、发表议论,也不是在正式场合说的,但其腐蚀性、涣散性也是非常严重的。

  二、搞非组织政治活动,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新《条例》的第49条至52条列举了四种非组织政治活动:第一种是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第二种是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第三种是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第四种是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其中,第四种行为系修订新增。比如,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搞拉拉扯扯、吃吃喝喝,看似漫无目的,实则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互通款曲;有的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培植小圈子、搞独立王国,只要是他工作过的地方,都利用手中的权力“正正规规”地搞团团伙伙,全要搞成他自己的私人领地,到处插手人事安排,关照自己小圈子里的人;有的甚至在政治上有野心,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办事,不听中央指示,不把中央当干部,通过搞山头主义、宗派主义进行政治结盟,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甚至搞“私人俱乐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案例1:周永康无论是在中石油、四川省还是在中央政法委任职,都要在那里大搞亲亲疏疏、拉帮结派,精心打造“圈子文化”,即使离开多年了,还依然要对原任职的地区和部门指手画脚,打造不可告人、乌烟瘴气的利益共同体。比如秘书帮、石油帮、四川帮等等,都是被“圈子文化”浸染的腐败圈。而且他依靠这些圈子,豢养私人势力、培育嫡系部队,野心大得吓人,不断践踏法治、大搞非组织政治活动,挑战中央权威、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一步步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最终落得了个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

案例2: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他把市公安局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目无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目无群众,对于一切有碍于他的人,哪怕是一级党组织,他都敢肆意挑战,竟公开叫嚣“县委书记算个球”!有一次他叫一个下属去打球,那个下属说要参加组织生活会,他眼睛一瞪说:“我就是组织!”简直是挑战党的领导,无视政治规矩,践踏政治底线。他还选用公安系统内自认为靠得住的人,替他经营、打点企业。他打击人有一套,“团结”人也有一套,经常用小恩小惠笼络干警,拉进圈子为他服务。他先后两次大范围提拔干部,竟然不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他的一个亲信表示,“进了这个圈子,不想贪也得贪,要不就得被踢出圈外受排挤。”另外,为了个人野心,他还找人为自己抬轿子、吹喇叭,让人制作、录制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到市直机关各部门,甚至街道办事处和企业进行宣传。为了追求官阶上升,他让手下人组织公安局干部写联名推荐信,呼吁提拔他,目无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到了何等地步。

  三、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其基本要求是: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自以为是、另搞一套。新《条例》第53条剑指“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是严重的失职行为;“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是严重的滥权行为。上述三种行为,最后一种属于此次修订新增,它们所指的都是明显没有与中央保持一致,严重损害中央权威。

一是阳奉阴违、口是心非。比如,少数领导干部是典型的“两面派”、“两面人”,对党纪党规说一套做一套、阳奉阴违,嘴上说“坚决贯彻,认真执行”,私下里却消极应付、不予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时,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

案例1: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一面大讲纪律和规矩、一面仍不收敛不收手,一面大谈廉洁、一面大肆敛财。他常常把“守纪律、讲规矩”挂在嘴上,将许多纪律和规矩写在文章里、讲在会议上,比如他说“一个班子,尤其是党委书记过不了廉洁关,就没有担当的资格。”“一个干部,能成长到局级,不容易,大家都不愿意他犯错误、挨处分,但一旦犯了错误,谁都管不了,有纪律在那儿放着!”但他内心深处,却视党纪如无物,就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2014年6月,他借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潜入一家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在他收受的钱物中,仅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收的购物卡就多达173张,收受商人、官员200余万元。面对记者,他述说了自己贪腐堕落的心路历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他张口“廉洁”、闭口“清正”,迷惑了不少干部和群众。在他被调查后,很多干部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可能”,对他的“落马”感到非常吃惊。

案例2:天津市某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贾某,一边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慷慨陈词、“拍胸”表态,一边“顶风违纪”筹划女儿婚宴,明知方方面面的“好朋友”正“瞪大眼睛、竖起耳朵”等待机会表达心意,仍然大摆筵席,甚至设置“投票箱”,收受单位领导、下属和民营企业老板礼金十多万元。

案例3:天津市某区政协原主席崔某,平时刻意塑造公众形象,内心却从未把廉洁从政当回事。自称岳母去世时毫不声张、拒绝收礼,实际上却收取年节礼达780万元之巨;作廉政报告时慷慨陈词,家中赃款却塞满整整三个保险箱,还将其中一箱现金藏于夹壁墙中;经常以口碑不错自诩,背后却擅权纵欲、毫无顾忌,人前人后判若两人。

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对党中央大政方针有抵触情绪,对上级决策部署搞软抵制,耍“小聪明”、拨“小算盘”、打“擦边球”,对自己有利的就贯彻落实,不利的就搞搪塞变通,甚至不传达、不贯彻、不执行。

案例1: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家星,明明知道国家禁止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时任区长的他,却为了给商界“哥们儿”谋取利益,硬是让分管副区长、区建委主任、区规划土地局局长等一路绿灯,以建设公益性“体育休闲生态园”为名,将120万平方米国有土地50年的使用权无偿提供给某开发商,并拨付36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该园建设,实际却建成了由该开发商经营的高尔夫球场,给国家造成2.46亿元的经济损失。

案例2: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原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石力,把中央纠正“四风”的坚强决心当做“耳旁风”,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2013年12月,他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此,他不仅不思悔改,依然故我,而且变本加厉,迷醉于“四风”之中。自受到处分后的第85天开始,前后共违规参加吃喝宴请38次。最后一次是2015年3月29日,离组织对其立案并采取“两规”审查仅距16天。除频繁参加吃喝宴请外,他还多次参加民营企业老板安排的打高尔夫球等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并收受高尔夫球具,甚至滥用职权、收受贿赂。2015年4月14日,石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再次接受组织调查,成为了一个反面典型。

案例3:天津市某区原区委候补委员,某局党组书记、局长岳某,明知该局没有公务用车配备指标,却明目张胆安排下属企业出资,违规购置超标准进口汽车并注册在个人名下,由该局作为公务车使用。在全市清车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隐瞒了违规购置、占用下属企业公务用车的情况,堂而皇之经其签字同意,向组织上报了《关于零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公务用车的报告》。

  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对党忠诚”是入党誓词的重要内容。党员的信仰与行为,在国内与国外以及在顺境与逆境中的表现,都可以反映出其是否对党忠诚。新《条例》第57条至59条具体规定了以下对党不忠的行为: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抗组织审查,等等。其中,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和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系新增。

一是信仰缺失,“鬼”迷心窍。比如,极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信鬼神。遇到问题不是坚持党性、坚持原则,不是相信党、相信组织,而是烧香拜佛、求卜问仙,在干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

案例1:天津市某文化发展中心原主任李某长期烧香拜佛,在其办公室供奉藏传佛教唐卡佛像,佛像前设有香案、香炉、供果、跪垫等用品,其办公室内还存放有大量拜佛用香和其手抄佛经。

案例2:天津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某被采取“两规”措施后,纪律审查人员对他进行思想教育,希望唤醒他的党性意识,他竟然说:“我几十年前身体入了党,但思想始终没入党,少跟我谈什么党性。”“我长期在企业工作,我就是一个企业主,没感觉自己是党员、是党委书记。”他在家里、办公室供奉佛像,长期烧香拜佛,而且经常到全国各大寺庙捐献,请所谓的大师给自己算命。

案例3: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精神空虚、信念动摇,功利熏心到了迷信怪力乱神的地步,先后送给“江湖术士”700余万元,让其帮助寻找风水宝地作为祖坟地、做法事以保平安。而且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他对这个“江湖术士”要钱要物都是有求必应,既没核实过基本情况,也没算过到底用了多少钱,直到接受审查时都不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一直以先生相称!

二是出卖国格人格,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比如,极少数党员干部面对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参加境外情报组织或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或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

案例1:重庆市原副市长王立军擅自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1天后离开,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

案例2:解放军总参谋部情报部原副部长姬胜德长期与社会上、香港和外国的组织相互勾结,出卖军事情报,叛党叛国,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三是对抗组织审查。比如,有的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采取编造谎言或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和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销毁或伪造证据材料、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或提供证据材料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甚至有人专门研究纪委的审查方法,模拟纪委问话,企图蒙混过关。

案例1: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原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石力,第一次因“四风”问题被查处后,表态要痛改前非,但私下却恣意妄为。利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之便,找怀疑对象谈话,同步窃录偷拍,搞所谓的“取证”;盗用“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监察室”的名义,向上级纪委举报怀疑对象;利用手中掌握的信访举报件,胁迫怀疑对象做违规之事;第二次案发后,与有关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编造假情况,提供假证,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更换计算机硬盘、修改登录时间和内容,伪造管委会收受礼品登记表等材料,误导调查工作,对抗组织审查。

案例2:2013年8月,四川省蓬安县委原书记袁菱在网络上被人实名举报,虽然举报内容不属实,但她却成了惊弓之鸟,利用手中权力与老板订立攻守同盟,企图对抗组织审查。她把老板一个个叫过来“模拟谈话”,自以为“准备充分”、“一切尽在掌控中”。不料,事到临头,老板们却弃她如敝屣。2013年9月,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随后被免职、开除党籍。2015年7月10日,她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行贿罪被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3: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与重要涉案人员、包工头蔡某订立攻守同盟,蔡某表示“打死也不会出卖兄弟”,张绮文还是担心自己违纪违法的行为暴露。他从办公室保险柜中将大量银行卡、存折、对外借款借条、投资协议、相关银行凭证、股票账户信息等财产证据材料取出,用文件袋密封好,专程移送至广东河源紫金老家,安置在老家的金属箱内,并交代弟弟张绮龙妥善保管。当调查人员从办公室把他带走时,他将自己的常用手机交给调查人员后,又偷偷将自己口袋中的另一部手机丢到走廊的花盆之中,其中有一条发出的信息:“我怕我顶不住,要做好走的准备。”张绮文后来交代,该手机专门用来“搞关系”、“找门路”,他当时已经考虑用假身份证出逃了。

  五、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方面不作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新《条例》第61条将“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纳入纪律处分范围,有利于更好地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担当精神,怕丢选票、怕得罪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不敢或不愿按组织原则、组织程序、组织制度办事;有的对他人的违纪违规问题,态度不鲜明、消极观望,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待是非问题,以哥们义气代替组织原则,以出卖党性交换个人利益;有的发现身边人出了问题,不是严加管教、动辄则咎,而是藏着、掖着,护着、捂着,心安理得“保护干部”,甚至还有搞假处分的。

案例1:天津市某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某某拒不落实管党治党要求,曾在班子会上公开炫耀说,他主政公司十几年,提拔了一批又一批干部,就是没有处理过一个干部,曾经有过一个处级干部被处置,还是上级纪委办的。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拿来做拉拢干部、收买人心的资本。由于他既不严格要求自己,又不严格监督管理所属党员干部,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重违纪违法、贪腐滥权,导致其所辖企业及其系统发生了大量违纪违法问题。

案例2: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是个学者型官员,他在对地税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有问题的领导干部放任不管,有了问题不严肃处理,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班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影响极坏。他的失职导致湖北省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频亮红灯,所属地税局有的因违规发放节日补助被通报,有的因兴建豪华办公楼被曝光,甚至还有一位地税局的干部在陪领导喝酒后猝死;全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十分突出,超标率竟然超过60%!中央和湖北省委三令五申要求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尽管他也曾做出一些表面反应,会也开了、话也讲了,也做了一些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但就是板子高高举起,每每轻轻放下。2015年6月26日,许建国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执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精神不到位,被免去职务。

案例3: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严重失职渎职,对在衡阳市人大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前后暴露出的贿选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导致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他自我剖析道,我任了3个市州10年的市州委书记,2次进入了省级干部公示考察对象,在一个时期考虑个人升迁多了,考虑多栽花、少栽刺多了,考虑联系个人感情多了,想大事少了,想要事少了,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少了。他剖析道,党员领导干部在是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还是以个人利益为重这个根本问题上,是不能犯颠覆性错误的;在是积极作为、还是不正确作为这个重大问题上,是不能犯颠覆性错误的;在是敢于担当、还是回避矛盾这个重大问题上,是不能犯颠覆性错误的。

六、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及宗教政策的行为

具体包括: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行为;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行为。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历来是政治问题,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安全。新《条例》第54条至56条基本上继承了原《条例》的规定,体现了党对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延续性。

案例1: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工作方针、决策和决定,公开发表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论;故意作出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新闻工作部署相违背的决定;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言行不能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一致。

案例2:喀什地区民宗委干部阿不都克热木·阿不力米提2013年3月9日利用微博,传播带有煽动性攻击政府的图片、发表错误言论,被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其恶劣。2013年8月23日,喀什地区行署机关党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七、在涉外活动中造成恶劣政治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言行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党际交往、涉外活动越来越多,加强有关涉外活动的纪律要求,势在必行。原《条例》仅针对“行为”,新《条例》第60条将之修改为“言行”,更加全面。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在对外交往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有的出国(境)期间,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做了不该做的事,比如赌博、嫖娼、去红灯区、醉酒闹事等;还有的借出国(境)机会擅自脱离组织,故意逗留不归,对党和国家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案例1: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1997年至2007年间,先后8次专程或利用出国、出境招商转道去澳门赌博,2005年在阿根廷、2007年在澳洲,也专门去赌场赌博,每次输一二十万元,输光了就走人。不仅如此,他还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光在赌场收受老板们行贿的赌资就有100多万元,而且道德败坏、腐化堕落,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因受贿罪等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案例2:浙江省温州市委原常委、鹿城区委原书记杨湘洪于2008年9月19日,率鹿城区经贸代表团赴法国、瑞士、奥地利进行经贸考察交流活动。9月26日,他称其腰椎旧病复发,没有参加原定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的公务活动;9月27日,又称已经约好医生看病,没有出席在我驻法大使馆举行的会见和宴请;9月29日,代表团结束经贸考察交流活动按

计划

回国前,他电话告知随行人员,称自己伤病严重需卧床静养,不能乘机长途旅行,拒绝回国。之后,浙江省委指示温州市委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劝说工作,并派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医生,前往法国探望并劝其回国。但他却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后又先后四次打电话给这位负责人,一方面表示待伤病痊愈后愿意回国,一方面又拒绝透露其具体住址,使人无法了解其伤病等真实情况。杨湘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因公率团出国进行经贸交流活动,逾期滞留他国不归,拒绝组织教育帮助,违反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国家声誉,造成恶劣政治影响,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受到了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案例3: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以身体有病为由长达1年多不归,在省纪委宣布对其立案调查后,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拥有43年党龄、已退休3年多的他,面对省纪委下达的“最后通牒”,自称“反反复复地在脑海中过滤,真找不到有什么严重违纪的事情”,并一再以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归国配合案件调查。后经查,他还存在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归个人使用、在本单位和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等严重违纪问题,最终受到了开除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违纪所得等处分。

第六篇: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一是思想落后于不断发展的客观实际,平时想问题,做工作习惯于老方式、老办法,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等靠依赖思想;二是有些干部不够虚心,对同志提出的意见不高兴,认为是“找揸”,不实事求是地对人对事。三是在日常的公务接待上,有时出现公务接待标准把握不好的情况,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政府、州委政府十项规定出台以前,有时出现陪同人员超员的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学校领导班子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坚决拥护国家维稳方针,反对民族分裂,在师生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夯实基础。但也存在以下问题:有时认为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抓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方针政策离学校太远,只在教师会上作宣传,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其次,由于社会、家长对学生升学的强新市场营销法则助推企业成长电子商务营销食品餐饮营销建筑房产营销消费品营销2、烈要求,学校只注重教学成绩的提高,忽略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再次是部分教师盲目追求升学率,而忽略了差生控制,至使部分学生厌学、弃学,给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负作用。

3、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具体工作中,班子成员有看问题不全面就不充分发表意见的现象,发扬民主不充分。本期共召开16次会议,在讨论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时,成员因在会前没有充分准备、认真思考,讨论时不激励,只是听取主要领导的安排布置。

4、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和干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严。在工作中,只注重对干部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了对干部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对干部工作态度、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5、落实党建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党组织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学校要求班子成员都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教好书育好人,又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由于学校党支部不健全,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干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干部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在具体工作中,存在安排落实党建工作少,抓业务工作多的现象。

6、坚持廉洁自律,执行党风

廉政

建设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党风

廉政

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一是廉政宣传文化氛围不够浓厚。虽然平时加大了对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培训教育力度,但宣传力度不够,形式单一。二是“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在平时工作中,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业务工作安排部署的较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差。三是干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尽管制定了工作管理制度,但对干部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没有严格管理干部。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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