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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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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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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照《中共xx市委关于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行意见》精神,制定xx年xx镇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下:

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以党章为根本遵守,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制发班子成员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落实了。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自觉接受市纪委和镇纪委监督并支持其实行职责。加强和改良党的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学习贯彻xx强军思想,认真履行党管武装制度。加强对各村和镇直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认真落实了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镇党委会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保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牢固建立并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保护”。坚决贯彻党XX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完成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对党虔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狠抓党的思想建设,以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坚定理想信心,牢记党的主旨,挺起共产党人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一年很多于一次廉政专题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展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坚决履行党XX关于干部提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风格关、廉洁关,加强干部提拔任用和监督,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

五、锲而不舍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密切党同人民大众的血肉联系

推动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落实了,加强党的风格建设,厚植党执政的大众基础。延续纠正“四风”,加强风格纪律建设。展开常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六、严格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政治性、时期性、原则性、战役性

贯彻落实了《关于新情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了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认真落实了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七、坚持抓好党内监督,实现管党治党严紧硬

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组织监督,推动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大众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对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管理,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整改报告。对上级党委交办问题,及时处置。

八、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认真履行《被巡查党组织配合XX巡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了整改责任,积极配合巡查巡察,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二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公然接受大众监督。

九、努力构建反腐败有效机制,营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大众身旁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了

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平常工作,兼顾推动,具体研究,推动落实了。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实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抓好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催促整改。组织展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和基层党建书职评议,对落实了“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

第2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3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4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集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加强政治引领,抓好政治建设这项根本性建设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等问题。一是提升政治领导力。把切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推动工作,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严查“七个有之”问题。同时要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学识精湛、乐于奉献的领导集体,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领导力和干事创业的能力。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会议方案,主持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没有针对问题、脱离实际,没有触及思想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求重新修改。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营造民主讨论的党内生活氛围,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

(二)强化思想引领,抓好思想建设这项基础性建设思想不牢,地动山摇,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是党建之源,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形式单一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牢思想的“总开关”。一是完善机制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适时进行调整,每年集中学习和外出参观学习不少于12次,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国企党建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坚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谈体会、带头做辅导报告、带头讲党课,解决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上的困惑。二是创新方式学。通过开展讲座、召开交流会、重温入党誓言、学习英模事迹、党的知识考试、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增强交流,互相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带头问题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从问题入手,将思考问题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在学习中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乐于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分析研判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尤其在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思想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通过“学习强国”“传习苑”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各党支部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的督促力度,增强学习活跃度,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树立大抓基层导向,抓好组织建设这项重点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扛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和主角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聚焦落实抓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筑牢战斗堡垒。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工作遵循,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宽、松、散”走向“严、紧、实”;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进入“门槛”。认真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原则,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增强党的战斗力。三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

(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抓好作风和纪律建设这项关键性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着力解决工作作风自由散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隐形变异、日常监督执纪标准低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作风和纪律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点学习内容之一,严节点,严日常,增强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思想觉悟,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杜绝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二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严禁公费购酒、公费旅游。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顿。继续开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不够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四是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及时向组织报送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动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防控措施不完善和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真抓严管,强化对分管范围、分管单位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回避不包庇,坚持压力传导,筑牢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整顿,对照“五不五要”工作要求,及时查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健全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做到真管严管,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养、提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树牢“底线”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知识竞赛、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

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XX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XX、XX两位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

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履职尽责,根据责任清单(见附件),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

注重日常动态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目标奖励等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第5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工作任务

(一)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第6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协助党组织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2.协助党组织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层层压实责任。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协助本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统筹部署监督任务

4.每年年初根据上级纪委和本级党组织要求,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统筹部署纪检监督工作任务。

5.围绕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权力、资金和资源等监督重点,将监督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

  (三)严格纪律监督

6.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和局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7.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又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触犯纪律底线的行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加强作风监督

8.强化对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的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

9.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开展对《城阳区党员干部“十个不得”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纪律和规矩落到实处。

(五)加强执纪审查

10.加强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等受理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机制。突出监督惩治重点,盯紧领导干部,紧扣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强化纪律审查,形成持续震慑。

11.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使用起来,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到实处。

12.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六)强化党内监督

1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谈话诫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14.落实同下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督促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七)推动源头防治工作

15.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学习测试活动。

16.通过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中的问题,督促健全风险预警和内控机制。

  (八)加强纪检部门(干部)自身建设

17.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弘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用“四把尺子”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发现问题、执纪审查和问责追究的能力。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防止“灯下黑”。

第7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一、坚决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坚决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三、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坚决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五、坚决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六、坚决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七、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第8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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