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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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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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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一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二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建议,统一思想,达到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文明,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返回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况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三

1. 车间员工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开工前所有准备。迟到早退1~10分钟扣5元;11~60分钟扣10元; 61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 上班中途员工外出必须向车间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打卡正确登记出入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亲自提前提出,病假无假条按事假处理,不得事后请假或他人代假,否则事假按旷工处理,病假按事假处理。

4. 事假一天扣款40元(每小时5元),病假需凭正规医院诊断书,不计工资。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每月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5. 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 无故旷工一天扣80元(每小时10元)。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提请商务部予以辞退。

7. 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或临时通知上班,不得无故推托,无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8. 上下班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则每人次扣10元。

9. 下班前妥善处理当日生产的部件、产品,并清扫责任区。没有擦机台、清扫责任区者扣10元。

10. 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没关闭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照明电源,下班后没关车间窗户者扣10元。

11.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违者扣10元。

12. 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违者扣10元。

13. 工作时间,不得听音乐、玩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通话时不得大声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扣10元。

14. 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须会客时,应经车间核准在指定的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5.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违者扣10元。

16. 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坐姿端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违者扣10元。

17. 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违者扣10元。

18. 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闲聊、吃食物、随意吐痰、吸烟、喝酒、看书报、唱歌、吹口哨等。违者每次扣10元。

19. 个人责任区内有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内地面有散落零件等,扣款10元。

20. 废品、废料未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合格品无清晰明显标识,扣10元。

21. 工具(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工位器具(周转箱、周转车、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装盒、酒精等使用后未及时放回到原位,扣10元。

22. 不在本班组责任区内工作时,工作结束后未及时将工作地点清理干净,扣10元。

23. 合格部件、产品不按时入库,返修品不及时返修,不及时清理废品、边角料、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在现场存放超过一天,扣10元。

24. 未对原料、部件、产品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扣10元。

25. 不爱护公共环境,随处乱仍果皮、纸团、瓜子皮等垃圾,扣10元。

26. 按规定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在工序流动中不允许揉搓、沾湿、撕毁、损坏和丢失。违者扣10元。

27. 不按规定使用放置工位器具、周转工具,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扣款10元。

28. 各岗位妥善保管生产工艺文件(质量规定、操作规程),本岗位、责任区的文件丢失、破损扣20元。

29. 不得怠工或煽动他人,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扣20元。

30. 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1. 未经车间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加工,违者扣20元。

32. 工作时间干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价值的2倍赔偿。

33. 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34. 有偷盗行为或擅自将公司财产占为已有者,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5. 涂改工票数字及虚报情况和数字者,一经发现,按10倍数量处罚。

36. 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新员工未经培训擅自使用设备,扣款2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7. 因个人原因影响生产进度、影响发货,扣款30~50元。

38. 自责加工不合格品及将不合格品转序者,按其对后续工序及成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扣款30~50元。他责不合格品转入本序而未发现且加工转序者,按自责处理。

39. 因工作失误造成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事故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及后果扣款50~100元。

40.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拔弄是非当面顶撞领导的视情况扣款50~100元,甚至提请主管领导解除合同。

41. 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设备损坏以及原材料浪费的,视情节况扣款50~100元,并且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四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习惯,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建立企业理念文化,根据企业未来发展的思路建设要求,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行为指导规定的管理大纲,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层次,为今后的内部管理打下有利的良性基础。

说明:本企业实行夏时、冬时两种作息时间

夏时制: 7:30-11:30 13:30-17:30

冬时制: 8:00-12:00 13:00-17:00

1、 严格遵守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服从企业管理,作息时间、严格职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个人合法利益,严格倡导职工讲文明、爱企业、重自律。

2、 企业内各办公室是生产行政管理的重要场地,非管理者,无论是谁,无事者,严禁入内,职工反映,解决问题,要逐级上报,任何越级上报者,其被访部门有权拒绝,以保证办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确保职责功能的权力责任。

3、 工作期间严禁从事非工作范围外的各种事情,各本职岗位,应尽职尽责,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无理由离岗10分钟以上者,均按旷工处理。

4、 员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须按“病、事假管理规定”,提前申请报告,并履行病、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 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企业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肇事人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6、 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地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有事说理、协助协商,以企业为大局,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7、 企业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聚众斗殴、偷鸡摸狗、目无法纪,凡上述不服管理者,无论何人,坚决除名。

8、 保持、维护厂区、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各生产区域必须按公司统一部署规定,按其分工,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整顿,各车间班前、班后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打扫和清理,并且没有任何理由保质、保量的予以完成,由总经办检查、考核和处罚。

9、 爱惜公司财产,维护企业内的一切设施,物品的运行安全,各生产车间班组内的机械、设备、电器、工具、生产辅助器械、模具、容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发现损坏、故障及时上报,如有人故意破坏,严惩不怠。

10、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各车间主管、班组长均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职责义务,任何达不到质量、技术、尺寸、性能的产品,各制作工序责任者,必须照价赔偿,能再生利用的可按比例赔偿,属违规操作引起质量事故,责任人必须全额赔偿一切损失,质量第一责任人也要接受相关经济处罚。

11、 工作时间内严禁会客(工作需要除外)如迫不得已,必须经本部主管同意,会客时间,应按事假时间来计算,并及时上报办公室,履行事假手续。

12、 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安全使用机械设备是职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违规违章操作造成人身、设备、产品的伤害,责任自负,造成设备、产品、物料损害的,原则上企业还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

13、 员工有义务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呈报合理化建议,有责任对企业工作和业务发展提出个人的看法、见解,有权对企业生产管理、行政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思路,更有权力和义务来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14、 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技术、工艺、图纸、产权的保密制度,如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利益损害,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公司的保密制度另行文执行)

15、 搞好企业的“防火、防盗”工作,是企业各部门、员工必须常备不懈的预防大事,任何有损企业里通外联、串通勾结的破坏行为,并给企业造成损害者,按其责任大小,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16、 以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从下达之日起予以执行,对本文没明确处罚的章节,本公司有权规定处罚的额度。

17、 本文的解释权在厂部。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五

一、 坚持出满勤,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迟到或早退扣20元每次,旷工扣50元每天,事、病假扣30元每次。全期迟到、早退10次或以上,事、病假累计5天以上(特殊情况除外),旷工2天或以上,下期不再聘用。

二、 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工作热情高,师生反映好。出现管理人员安排工作不服从,师生反映服务态度差,下期不再聘用。

三、 关心学校,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财物照价赔偿。盗窃公共财物,据情节轻重处以50-1000元罚款,并追回赃物,立即辞退,解除合同。

四、 遵守统一就餐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单独开餐,来客申报客餐。不得随意吃、喝食堂食品,出现违犯行为,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元每次扣款。下期不再聘用。

五、 工作时间严禁带小孩上班,如发现违反者扣20元每次。

六、 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相互团结,严禁打架斗殴,谩骂等不良行为。职工内部拨弄是非,职工与职工之间打架扣100-200元每次。职工谩骂、侮辱学生处以100-500元罚款,职工殴打学生,罚款100-1000元每次。并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该职工当即辞退,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下期不再聘用。

七、 搞好食堂环境卫生,严格按照规定,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餐具严格清洗消毒,查出问题扣10-20元每次。

八、 搞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防止食物中毒。未按工作程序操作,造成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立即辞退,解除合同。

九、 上班时穿好工作服,带好工作帽子。不准吸烟。违反者扣10元每次。

十、 严禁徇私舞弊,经营过程中收取现金,不刷卡或少刷卡,一旦发现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立即辞退。如举报舞弊情况者,经查实属实奖励500元给举报人。

十一、 按时关好水电,防止浪费。出现未及时关电、关水情况扣20元每次。

十二、 由于人为所引起火灾、盗窃等事故,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立即辞退。

十三、 全期罚款、扣款累计50元以上或民意测验表现最差者,来期不再聘用。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六

一、护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治疗和护理工作。

二、护理人员上岗后,护士长应认真执行全院统一工作时间规定,安排好各班次。

三、每班下班前,必须认真交接班(口头、书面、床旁),手术室洗手护士必须对手术患者的全过程负责,手术中途不得换人。

四、发现违反劳动纪律者(上班看杂志、干私活等),按质控管理规定执行。

五、按医院考勤制度,护理人员如提出休假申请,休假由护士长根据病区工作情况统筹安排,报请主管部门审批。

六、遇特殊情况(如家有急事,本人身体不适等)应提前一天请假,护士长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安排休假。

七、凡轮值中、夜班时,一般不得休假,确因身体生病需要休病假者,应提前二小时将病假证明交护士长,由护士长安排夜班。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八、各班一律不累计时数补休。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七

1.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文明工作,礼貌待人,对工作中因态度恶劣,给企业和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人员,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

2.各岗位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手拉手交接班、严禁脱岗、窜岗、迟到、早退,对迟到早退、串岗人员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元;出现脱岗一次,每次罚款30元;如对全队工作和企业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理。

3.工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未交接清楚而下班者,造成设施丢失和财产不清者,后果自负。

4.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原则上不允许私自顶班、换班、替班,因特殊原因必须出现顶班时,本人持假条,由队部统一安排。

5.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不许带假和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例外,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屡犯不改者按停工处理。

6.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挂牌上岗,着装必须整洁,不许混穿,对不着工作服,不挂牌上岗的人员,每发现一次处以10元的罚款。

7.严格执行每周星期四,例会学习制度,无故不参加例会学习者按旷会处理,旷会一次罚款10元;借故请会假一次者,每次罚款5元。

8.对全队的临时工工作人员,若出现迟到早退或完不成当班任务者,当班不予考勤,每次罚款20元。

9.各工作人员所在岗位卫生必须保持清洁,设施摆放整齐,值班室内严禁闲杂人员在内逗留;对自己所在岗位卫生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当班工资,经批评后,仍无改观者,对其当班工作人员按停工处理,即当班负责人要负联代责任。

10.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得大意麻痹,对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能及时到位处理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

11.全队各岗位工种人员,在上班期间严禁聚众玩牌。每发现聚众玩牌一次,是管理人员的每次罚款40元,是一般职工的每次罚款20元。

12.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团结协作敬业精神,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一丝不苟的进行工作,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不得敷衍了事,如不遵守岗位责任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当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扣除当班工资,并写出书面检查,屡犯不改者,介绍出服务队或调离本岗位。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八

1 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劳动行为,加强员工团队意识教育,提升公司整体形象,高效、有序地组织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职责

2.1 总经理助理:归口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纪律规范的制定、日常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2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2.3 各部门与生产车间: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考勤、劳动纪律具体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资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时间

3.2.1 职能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际每周六天工作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3.2.2 车间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由生产厂长按照各生产工作整体安排以及季节气候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将确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部。

3.1.2 销售部因工作性质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岗位制度、劳动纪律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工作考勤

3.3.1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每日打卡3次,分别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车间和生产岗位打卡由车间主任组织,按生产班次时间进行打卡,分别为上班时、下班时。

3.3.2 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应自觉、亲自打卡,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内报道的,应提前通过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并书面申报,否则一律视为未报到。

3.3.3 公司执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含车间,下同)应当将本部门考勤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每迟报一次,扣罚部门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各50元。

3.3.4 结合公司个别岗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较为特殊,不能与职能部门员工一起考勤的,该员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记录为依据,具体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3.5 员工须按时打卡并如实出勤,对于虚报考勤或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予以双倍扣出勤,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并罚款。

3.3.6 员工确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实际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报部门领导后到考勤员处签字报道,但未签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3.7 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各类值班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3.3.8 如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的、错误的,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的部分暂不发放。

3.3.9 考勤员因工作不当,造成虚假、漏报的,对考勤员予以100元/次处罚。

3.4 考勤分类

3.4.1 凡上班后(以作息时间为准)5分钟以外到岗者,视为“迟到”;超过一小时者,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便擅自离岗者,视为“早退”。

3.4.2 结合人性化管理,员工当月确因特殊原因迟到早退或早退2次且不超过5分钟的,经本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后,可不按迟到或早退扣发工资。

3.4.3 如因雨大、大雪等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引发的迟到、早退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统一考虑。

3.4.4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附件四),经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岗位1小时及以内,视为“擅自离岗”,超过一小时,视为“旷工”。

3.4.5对于无故缺勤者,一律视为“旷工”。凡被界定为“旷工”的员工,公司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1)员工每“旷工”一小时,按其本人换算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扣罚其工资;

2)员工连续旷工6天或1年内“旷工”累计达到12天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 根据工作需要,凡加班(车间上晚班不含此列)且超过晚上11点的员工,部门(车间)负责人可对该员工第二天的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员工正常休息。

3.6 员工因公出差,连续出差四天(含四天)以上的,原则安排半天休息,连续出差七天(含七天)的,原则上公司安排一天休息,长期出差一个月(含一个月)的,原则每个月予以安排3天休息。

3.7 请假

3.7.1凡休各类假期(含请假,下同)的员工,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审批程序如下:(图:略)

3.7.2 员工休各类假,应当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如确实因事必须请假者,部门负责人应当安排好相关工作交接后方可批准休假。员工请假2日及以上时,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主管领导不在公司没审批时,经电话或信息请示同意后先行休假,回公司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7.3 《请假条》(附件一)分存根和填写连,请假时,有指定考勤员统一管理。请假时,请假人须两联同时填写,存根留存考勤员,填写连负责审批报备,各职能部门人员及生产车间人员请假时到考勤员处填写,请假完成后及时归还考勤员,考勤员必须妥善保管各类假单,并随同每月考勤表一同报交行政管理经理。

3.7.4 行政人事部必须妥善保管各类假单,每月统计后计入个人当月考勤,经签字审核后报财务部;

3.8 各类假期的规定

3.8.1 事假:员工应个人私事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可请事假,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扣除其当日换算工资:

3.8.2 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按请假的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按病假处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3.8.3 病假当月在15天内的(不含节假日),按本人日工资额的50%计发工资,超过15天的,有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批。

3.8.4员工因公负伤的,应该有所在部门填写《工商报告》(样式另处发布)报告行政人事部,一句有关程序确认后,根据医院休假证明及批准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按工商处理,其考勤计工伤考勤,住院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和其他浮动工资;出院后视情况按公司相关规定计算工资。

3.8.5婚假

a: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给予7天(以下含节假日)婚假,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7周岁、女25周岁)的职工,增加婚假3天,总共10天。

b:员工婚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超假扣发当日工资外,免去当月所有奖金。

3.8.6 丧假

a: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带薪假期3天。

b:员工旁系亲属(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带薪假期2天;

c:超期按事假论;

3.8.7年假

a:假期标准:

本企业工龄满1年不满2年的,带薪年假3天

本企业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带薪年假7天

本企业工龄满4年或4年以上的,带薪年假10天

b:员工有一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带薪年假:

1)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病假和时间累计超过50天的,旷工超过5天的;

2)试用期内的员工;

3)本人有违纪行为,受到公司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

3.9加班

3.9.1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确因工作原因,公休假期间(星期天、法定节假日)或八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和上级领导的安排。

3.92.加班前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无论何种公勤必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班,加班后,加班人要严格履行公司的加班审批程序。

3.9.3凡未取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未经安排的加班或加班后未履行加班审批程序的,统一不给予本人按加班计算:

3.9.4员工加班时不得消极怠工或谎报加班时间,凡行政人事部查实后谎报现象或弄虚作假的,本次加班视为作废,如部门负责人和验证人签字认可的加班有误,公司对部门负责人与验证人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罚;

3.9.5职能部门员工加班原则上安排换休,换休时可在《请假单》的请假类型上注明“换休”请假的程序审批后即可休假,本月加班因工未换休的,经批准后可以次月予以换休,但不得隔月,加班时间隔月未休视同放弃,公司不予进行调休;

3.9.6生产车间加班每月可换休也可换算成加班工资,换算成加班工资时,每月底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统计后报财务部,加班工资按日工资标准换算成小时工资后,按时长核算计入个人薪酬;

3.10 劳动纪律

3.10.1擅自离岗的员工,每次处罚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3次),按时每次50元处罚,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内所有奖励和工资晋级资格的处分。

3.10.2在公司内,各级管理人员(高级人员除外)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去向和时间。

3.10.3公司内严禁打架斗殴,违反者将给与当人事200元/次的处罚,并由去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思想教育。对屡次(3次及以上)打架斗殴者或者单次斗殴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10.4任何人不准在公司内打架、骂人,违反者每次处罚100元;对情况特别严重或事后认错态度不好的,处罚200元,并由其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思想教育。

3.10.5工作时间不得利用公司设备、材料干私活,违者每次处罚100元;所使用的材料、工时按其价格费用的2倍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同时给予其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内所有奖励和工资晋级资格的处分。

3.10.6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和如下棋、打牌、赌博、睡觉、打游戏等,如有违法,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当月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者,按每次200元/次处罚。

3.10.7工作时间,各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或领导的工作安排,如有疑问先执行后申请,如若无理取闹或消极抵制,一律按不服从管理对待。一经查实按200元/次对待,情节严重的直接开除处理:

3.10.7 严禁酒后上班

1)公司所有员工严禁酒后驾车,如确实因为工作需要,应当在酒后由他人驾车返回;

2)生产车间管理人员严禁酒后上班,每发现一次处罚50-100;

3)因工作需要而中午应酬,应尽量谢绝饮酒;

4)凡因饮酒引发人身伤害事故的,其后果由其个人全部承担。

3.11其他规定

3.11.1员工因违犯国家有关法规而被收容、检查或拘留的,均按其基本工资标准发给既基础工资,持有最终处理结果后,再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11.2员工违犯国家刑事法律被判刑、劳教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11.3凡当月同时违犯本制度数条纪律者,其经济处罚应数条并罚,同时期行政处分均以最高处分为准。

4 检查与考核

4.1公司员工考勤、劳动纪律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管理并负责按本规定进行日常检查与考核,凡违犯本规定的,按本规定具体条款处理,由行政人事部开具《处罚单》,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

4.2对本规定未做明确说明但又属于公司劳动纪律范围内的事件,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置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九

一、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 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 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 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 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 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 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 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 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 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 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 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 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 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 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 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八、 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加强卫生院管理,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增强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严明劳动纪律,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科室应按时开诊,并保证随时接诊病人,科室不能按时开诊或提前收诊的,发现一次扣罚科室20-100元。

第二条:职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发现一次扣20元,两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扣罚当事人100—300元,旷职一天扣罚当事人200—500元,旷职两天按落聘下岗处理。

第三条:脱岗一次(30分钟以内)扣罚本人50-100元,脱岗超过30分钟的,扣罚本人100-300元,造成极坏影响的,当事人按待岗处理,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第三条:上班时扎堆聊天、干私活、打毛衣、出科游逛、上班洗澡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50元;上班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将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0-500元;上班聚众赌博,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0-800元,其中发起人和案发科室当事人扣罚1000-1500元。

第四条:医务人员上班时间应衣帽整齐,佩戴胸卡,工作服要干净整洁,应着淡妆,不要浓妆艳抹,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5元;进行医疗操作时,不准戴首饰,要戴工作帽和口罩,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在从事医疗活动时,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引发医疗纠纷的,扣罚当事人20—50元;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和规程执行,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100—200元;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以病人为中心,树立主动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杜绝出现生、冷、硬、顶、推现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100元;因硬、顶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100—200元;因推诿、敷衍病人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200—300元。

第六条:为保证卫生院医疗及财产安全,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凡在医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程序、玩游戏,扣罚当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当事人的,以2倍扣罚科室。

第七条:在卫生院重点消防部位吸烟者,每支烟头100元,重点消防部位有药房、药库、物资库、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财务科、收费处、住院处、档案室、病案室、配电室、中控室、计算机室、氧气站、手术室(含门诊)、食堂操作间等。

第八条:宿舍、科室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子、烤箱、微波炉等),特殊情况需经院保卫科批准备案方可使用,违者没收电器并处50—300元罚款。

第九条:保持科室干净整洁,每天要搞好科室卫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检查中卫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诊室和病房内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给予警告,连续发现三次给予通报批评,连续发现五次扣罚科室100元;在卫生院消防重点部位吸烟者,按第七条处理;公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50-100元,医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100-150元。

第十条:自行车、摩托车一律不准停放楼内、室内,发现一次扣罚本人10至30元。

第十一条:事假需提前24小时向科室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需出示证明,违者按旷工论处。

批准权限:各科主任、护士长向主管院长请假,职工向本科室主任请假,权限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长3天。

急诊看病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向科主任或卫生院人事部门出具急诊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处方、收据及门诊病历手册。

其他各种休假均应事先请假并在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执行本规定第二条。

第十二条: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向职工传达各种会议精神,未传达的(三天内),每次扣罚科室领导50元。

第十三条:要在全院提倡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不能搞好科室之间、同志之间的团结,不能相互协作、乱传闲话、吵架者扣罚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罚100-300元/次,情节严重者同时停止其工作,按待岗处理。

第十四条:所有职工必须服从院部及科室领导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科室可处以100—500元处罚,造成极坏影响的,院部给予待岗处理。

第十五条:院部将对遵守劳动纪律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年终将给予评优选先奖励。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x年3月1日起执行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十一

1.0 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 管理部门及职责

3.1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 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 管理内容及规定

4.1 出勤管理规定

4.1.1 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 出勤纪律

(1) 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 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 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 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 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 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 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 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 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 相关规定

(1) 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 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 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 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 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 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 请假程序

(1) 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 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 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 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 请假审批权限

(1) 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 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 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 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 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 事假

(1) 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 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 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 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 婚假

(1)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 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 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 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 探亲假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 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 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 法定假

(1) 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 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 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 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 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 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 考核办法

5.1 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 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 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 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 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 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 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 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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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加强卫生院管理,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增强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严明劳动纪律,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科室应按时开诊,并保证随时接诊病人,科室不能按时开诊或提前收诊的,发现一次扣罚科室20-100元。

第二条:职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发现一次扣20元,两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扣罚当事人100—300元,旷职一天扣罚当事人200—500元,旷职两天按落聘下岗处理。

第三条:脱岗一次(30分钟以内)扣罚本人50-100元,脱岗超过30分钟的,扣罚本人100-300元,造成极坏影响的,当事人按待岗处理,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第三条:上班时扎堆聊天、干私活、打毛衣、出科游逛、上班洗澡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50元;上班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将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0-500元;上班聚众赌博,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0-800元,其中发起人和案发科室当事人扣罚1000-1500元。

第四条:医务人员上班时间应衣帽整齐,佩戴胸卡,工作服要干净整洁,应着淡妆,不要浓妆艳抹,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5元;进行医疗操作时,不准戴首饰,要戴工作帽和口罩,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在从事医疗活动时,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引发医疗纠纷的,扣罚当事人20—50元;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和规程执行,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100—200元;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以病人为中心,树立主动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杜绝出现生、冷、硬、顶、推现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100元;因硬、顶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100—200元;因推诿、敷衍病人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200—300元。

第六条:为保证卫生院医疗及财产安全,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凡在医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程序、玩游戏,扣罚当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当事人的,以2倍扣罚科室。

第七条:在卫生院重点消防部位吸烟者,每支烟头100元,重点消防部位有药房、药库、物资库、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财务科、收费处、住院处、档案室、病案室、配电室、中控室、计算机室、氧气站、手术室(含门诊)、食堂操作间等。

第八条:宿舍、科室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子、烤箱、微波炉等),特殊情况需经院保卫科批准备案方可使用,违者没收电器并处50—300元罚款。

第九条:保持科室干净整洁,每天要搞好科室卫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检查中卫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诊室和病房内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给予警告,连续发现三次给予通报批评,连续发现五次扣罚科室100元;在卫生院消防重点部位吸烟者,按第七条处理;公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50-100元,医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100-150元。

第十条:自行车、摩托车一律不准停放楼内、室内,发现一次扣罚本人10至30元。

第十一条:事假需提前24小时向科室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需出示证明,违者按旷工论处。

批准权限:各科主任、护士长向主管院长请假,职工向本科室主任请假,权限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长3天。

急诊看病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向科主任或卫生院人事部门出具急诊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处方、收据及门诊病历手册。

其他各种休假均应事先请假并在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执行本规定第二条。

第十二条: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向职工传达各种会议精神,未传达的(三天内),每次扣罚科室领导50元。

第十三条:要在全院提倡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不能搞好科室之间、同志之间的团结,不能相互协作、乱传闲话、吵架者扣罚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罚100-300元/次,情节严重者同时停止其工作,按待岗处理。

第十四条:所有职工必须服从院部及科室领导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科室可处以100—500元处罚,造成极坏影响的,院部给予待岗处理。

第十五条:院部将对遵守劳动纪律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年终将给予评优选先奖励。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x5年3月1日起执行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十三

实行8小时工作制,“三班”轮流上岗,保持24小时有人在岗,特殊情况由矿领导另行通知。

1、矿长、工程师离矿必须向公司分管领导、煤管站请假批准同意后方能离矿,离矿期间工作必须下委托书,并且,矿长、工程师不能同时离矿,否则,从严处罚。

2、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经理、机电矿长离矿必须向矿长请假,安排交接好管辖范围内的工作,离矿必须出具请假条,经矿长批示同意后,方可离矿,离矿2天以上的,必须报上级领导批示同意。其他岗位员工请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矿长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特殊情况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及矿长同意并报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

3、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当月累计出现3天旷工或连续3天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一天按月总收入20%进行处罚,旷工2天在处罚的基础上扣除月奖金。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矿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全体员工须严格考勤,按矿上规定的岗位作息时间上下班,

如有迟到、早退每次处罚20元,每超一分钟加罚1元,以此类推。 4、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领导批准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享有相应待遇。

5、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

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所有管理人员、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6、在值班过程中,脱岗、串岗、睡岗、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按旷工处理(井下睡岗按重大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参照处理,知情不报者负连带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按责任等级、实际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7、每月3号考勤经矿长审核后报人事部。

1、对不服从管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拉帮结派,造成危害的,一次处罚500元以上。

2、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或交接班事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一次处罚100元以上,造成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的,按损失赔偿,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分别按责任等级赔偿。

3、全矿职工必须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矿内组织的安全学习或业务学习,对于不参加的,每次处罚200元以上。

4、全矿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矿纪,做到勤奋工作,诚实劳动、讲究职业道德。

5、凡是在矿内酗酒、无理取闹、辱骂他人、打架、违法违纪的,一次处罚不低于500元,矿级领导加倍处罚,造成的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加强我院的科学管理 , 制度 管理 ,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加快我镇卫生事业发展,提升我院为全镇健康服务的总体水平。充分调动干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改善职工工作.生活 、 福利条件。坚持以公共卫生 服务为主导,以 基本医疗 为龙头,以医疗保障体系为阵地,全面加强医疗安全。努力创造条件拓宽服务范围。 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改革的要求 ,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稳定、健康、长效的发展工作机制。真抓实干,为开创 年卫生事业而努力工作。

第一条 :全院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必 须牢固树立 “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 ”的思想,履行“救死扶伤、乐于奉献”的崇高品德, 廉洁奉公, 各负其责 ,使各项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条:实行院长 负总责 、院委 成员分线负责管理的 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完成 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 三 条:“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是治院的方针,狠抓内部管理,建立 健 全的公共卫生.医疗管理以及各项 卫生 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质量与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服务,也是预防 各种差错发生的有效措施。

第 四 条:完善全院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全面实行 服务 管理考核。

第 五 条: 不断完善各项医疗体制建设 , 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医疗差错发生。医务及工作人员诊治及工作期间, 因工作马虎 、 服务态度恶劣,违反操作规程以及末及时书写医疗文书所造成事故或 医疗 纠纷,使医院名声及经济利益受损,根据情节由当事人承担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 直接赔偿 和 行为 责任 ,并 取消评先、评优、晋升、晋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重大问题按法律法规及卫生院规章制度执行。

第 六条: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公卫各线专干认真按照年初公卫管理方案和《平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有计划有步骤的每日组织实施,并将实施进度以及下村、开会、群众反映等情况做好日记,院委会及分管负责人每月进行督查,作为发放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医务人员实行每日早会 制度 ,做好交接-班工作。同时也形成行政值班 制度 ,值班人员保证 24小时手机畅通,应急事件处理时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第八条:所有工作人员禁止从事或兼职与医疗业务有关的业务工作;禁止收受红包、礼金、回扣;经院方处理后屡教不改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 九 条:干职工因违反计划生育、“两非”工作以及违法、违纪、违章事件的将解除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将取消全年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晋升、晋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 十 条:节假日安照院委会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节假日管理办法所制订的《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

第 十一 条:干职工要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意识,人人关心集体,人人参与管理,为卫生院的发展献计献策。凡干职工争取的外援资金,院方可以在不负担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按 一定的比例进行 奖励。

第十 二 条:按照时间表上下班和值班表上班,夏季作息时间从 5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实行上午 7 : 30—11 : 30 ;下午 2 : 30—5 : 30 为上班时间;冬季 10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00 —5 : 00 为上班时间;其余时间 按 值班 制度 安排。

第十 三 条: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穿戴整洁,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护士加戴工作帽、口罩。做到优质服务,面带微笑,精神爽爽,待病人如亲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接待热心、解释耐心、观察细心、诊治精心。树立严谨务实的学术态度,任劳任怨,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勇于创新。

第十 四 条: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墙壁、窗台无灰尘,屋角、天顶无蜘蛛网等。用爱心爱护院容院貌,各自办公室整洁、清晰,资料存放有序,药、械摆放整齐、干净。

第十 五 条:不在病人面前议论病情,不泄露病人的隐私与秘密,用高度的负责态度,严肃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及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 十 六 条:每月四天假,以星期日或星期六为休假日。其他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违反《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超过的天数视为旷工。

第十 七 条:我国传统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不列入每月 4 天假内。

第 十 八 条:干职工参加单位选派各类脱产业务培训学习和出差的视为出勤。

第十 九 条:下村出公差,必须有记录,要向当班人说明,去什么地方,与什么人,干什么事,需要多久时间,并且要当事人的签名回单,且及时交当班人记录。

第二十条 :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实行 分管院长 负 总 责 、专干具体负责制; 落实县局和各主管单位下达的全年目标考核管理 任务 ,并完成院内及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 一 条:全面加强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开拓创新搞好防病治病的良好局面,努力减少人民群众发病率,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防病控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 二 条: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制订 好 村 级管理 计划、方案 , 制订 好落实 目标任务、报酬 考核要求, 并具体组织实施。 利用例会、电话收集数据。做好村级培训工作,完善各种报表及数据,记录完整 , 及时归帐。建立健全的资料库。

第二十 三 条: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一.疾病控制工作:

1. 规范接种门诊(包括村卫生室接种门诊)的各项要求、免疫程序、指导原则,公示各种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

2. 搞好冷链运转工作,做好各类疫苗的收、发和使用记录。

3. 完善预防接种卡、证、册的登记, 7岁以下儿童 建 卡 率达到 98%, 并将信息录入计算机,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 必 须大于9 5 % 以上 。

4. 努力控制接种异常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二 .疫情报告与管理:

1. 认真做好 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制度, 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要登记和报告好; 特别是本院及村级卫生机构发现的,一定不准瞒报和漏报。对出现突发事件一定要向院长及上级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进驻现场,控制事态的发展。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及时率必须保证 100%。

2 .有针对性地对结核病进行督导,有效地控制结核病发生。

3. 利用各种手段收集死亡数据,认真搞好死因病史调查及资料上报 ,死因数据上报率达 100%。

三 . 孕产妇 保健

1. 全面掌握全乡孕产妇数,通过下村和召开村及保健员例会,认真掌握全乡妇幼保健基本情况。孕产妇系统管理 率达到 90%以上,

2. 加大实行住院分娩,杜绝家庭接生的宣传力度,及时建立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各种表、卡、册的数据正确,完整。孕产妇 住院分娩率在 98%以上。

3. 落实3月9月2次高危筛查管理工作,做好产前产后的访视途径和要求。

4 .抓住妇科病普查工作,不断提高妇产科知名度。协助开展住院分娩工作,不断提高住院分娩率。

四 .儿童保健

为 0--6岁的婴幼儿建立保健手册,建档率100%; 开展 新生儿访视及 儿童系统 保健 管理 , 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儿童系统 保健 管理 率 90%; 加强体弱儿童系统管理 , 体弱儿童系统管理 率100%。

五 、健康 教育

1.:制订全年卫生宣教任务,采取多形式的渠道开展宣传教育,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2.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优生优育及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向全镇居民提供健康教育信息宣传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经常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活动,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不少於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

六 、健康档案管理

1: 新建和完善各类人群健康档案, 保障总人数的80%建立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 100%建立档案 ,建立统一、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对档案要及时更新,并实现计算机管理。

七 、慢性病管理

1: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 35岁以上 人群实行首 诊测血压,对 确诊 高血压 和糖尿 病 患患者进行系统管理, 建立高血压、糠尿病 以及其它慢病 患者 健康 档案,并定期随访。 其他慢性病要登记,有资料管理。 慢病人群健康管理率达 95%以上。

八 .重性精神病管理

1:对辖区内常住人口进行重性精神病患者摸底筛查,发现率不得低于90%,并及时指导,每月随访一次。重性精神病 患者管理率达 90%以上。

九. 老年人保健

加强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和、每年体格检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十 、卫生监督 和食品安全管理

全面掌握辖区 医疗机构、学校食堂、 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 、公共场所 及从业人员底子,建立各种表格信息登记。每年进行多次卫生监督,对每次集餐活动进行检查与指导。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数据。

第二十 四 条:建立 临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健全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程序操作,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格按照处方书写要求开具处方。

第二十 五 条: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经常性地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安全教育,强化“三基”训练,熟练掌握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理论,健全护理管理,满足临床需求。

第二十 六 条:转变服务模式,加强临床基础服务,落实“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和人性化服务措施,努力提高服务需要。

第二十 七 条:完善各科室岗位的布局,提高重点科室的能量建设,为开展临床医疗服务提供保障。

第二十 八 条:加强医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在职各种培训和继续医学的教育计划,满足服务需求。

第二十 九 条:加强中医服务管理,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努力利用中医药解决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服务需要。

第 三 十条:加强临床用药管理,特别是加强抗菌药品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还有特殊药物管理要求。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做到发现就报告。建立健全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第三十 一 条: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院内感染 控制 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严 防院内交叉感染发生。

根据我院实际,为适应医疗卫生改革的要求,应对国家药品零利率的实施;努力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完善药品流通手续,规范我院进药流程。制订如下药品管理条款:

第三十 二 条:进购药品由药房造具计划,报院长审批,会计进购;审核内容;

1、是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之内的。

2、城乡医保报销范围之内的。

3、是治疗中需要的。

第三十 三 条:药房实物负责人应经常对药房药品进行检查,如发现临近过期的,要经常提醒医师,并向业务副院长报告,哪些药品临近过期,要及时开出。

第三十 四 条:医务人员要严格控制抗生素的处方,尽量做到单联用药。要用二联抗菌素的必须经过业务副院长批准,要三联用药的必须经过医师会诊,努力控制滥用抗菌素的发生。

第三十 五 条:药房负责人应严格控制药品库存的积压,药房库存控制在6万元之内,为了这个目标,全院共同督查,医师要重点关注药品库存的动态。

第三十 六 条:医师要充分发挥传统医学的作用,努力用中医药解除疾病。

第三十 七 条:药房其他未尽事项,全部按照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执行。

第三十 八 条:人员进出, 经 院委会 集体 讨论 提出基本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经院长 审核后,报县局批准后聘用 。严禁非卫技人员上岗,严格行业执业制度,严禁非本专业或明显不胜任本专业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各卫技人员都应持相应的上岗和执业资格上岗,但末取得执业资格者,自签订聘约合同或劳动合同二年内取得执业资格。

第三十 九 条:全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管理办法》和《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管理,所有人员都应与院方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 四十 条:全院职工必须按照院委会的人事安排执行岗位,因事设岗,按岗定人。

第 四十一 条:凡本院须要进技术人员,必须先造具计划,报送县局人事股,答复后而定。院委领导安排按照平卫委[]16号文件执行。

第四十 二 条 医保工作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民政救助等各种政策性医疗保障报销工作。

第四十 三 条 按照国家以及平江县各种医保的政策法律以及报销方案程序进行医疗报销,严格各项操作规程。

第四十 四 条 建立院内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的院长具体负责。不定期的召开会议,落实上级有关医保政策规定。督查本院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的人和事。

第四十 五 条 要求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用药合理,住院指针完善,特殊检查和治疗指征明确。

第四十 六 条 在医保报销过程中努力减少患者报销流程。用优质的服务,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满足被服务者的需要。

第四十 七 条 严格控制次均费用和日均费用,杜绝不必要的患者损失和医院损失,如有违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十 八 条:全院开支实行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开支按规定标准执行,超过部分由当事人自负,原始票据要求合法,符合财会核算规定,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十 九 条:财务人员严把支出关,根据财务报表经常对本院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加强本院下设点店库存收缴力度,确保资金回笼率,努力降低药品成本、医疗成本的消耗。

第 五十 条:固定资产.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的管理。医疗器械和其他实物,由使用人或管理人造册签字负责管理,以确保财产完整,年度盘底,正常消耗的,由管理人员出示原件由院方注消;遗失的,不能明确遗失责任的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需添置的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由当事人出具书面报告,由院委会研究,添置与否根据财力状况决定。医用材料由院方统一购进,专人管理,由各科室领取,计入业务费开支。

第 五十一 条:其它流动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包括现金、现行存款、药品、应收账款等资产或现金。收费室对报账员负责,日清月结,保持500元现金备用,如有短欠参照法律、法规管理处理。

第五十 二 条:药房存品由实物负责人出具采购计划统一采购并验收入库,保证质量。月底做好库存对帐单,定期盘底,保证帐实相符,出现短款由实物负责人赔偿。医生出诊须到药房领药,在诊后24小时内结帐,并交付出诊诊金,处方及销售款。任何人不得在药房借药、兑药,如有发现,视为零售,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除特殊情况为急救外,病人欠费须由本院人员担保,无担保的视为情节由当事人追回或偿还。

第五十 三 条:干职工不得擅自拖欠院内资金,需借支的由院长批准,报账员付款,职工欠款时间较长的应付百分之一的月息,出纳员、收费室短欠视为欠款。全院实行统一收费窗口,严格票据管理,一切收入、支出纳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需领取票据收费项目,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报账员交好所收费的账款,以便报账员做报账。

第五十二条:绩效工资由考勤绩效工资,专业技术工资和其他绩效工资组成。目的就是要做到规范行为,提升服务,监督管理,完善制度,落实任务。

第四十九条:考勤绩效工资,每月正常假期为4天,每超过一天在考勤工资中扣20元,4天假未休息的补60元,以每天为15元计发。未请假不在岗为缺席每天扣50元,早退、迟到穿戴不整洁每根据考勤记录一次扣2元,每违返考勤管理一次扣2元,所有考勤记录在考勤工资中扣完为止,违返考勤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十三条:所有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按照人事部门下发的标准执行。

第五十四条:专业技术绩效分为医务人员绩效和行政人员绩效,目的都是为了完成本岗位工作,完成上级及院内安排的任务。

1.医务人员绩效标准由高职称到低职称的业务其中提取,其目的是促使医务人员都要增考资格加强学习.

2.完成一数量的业务保障工资及绩效工资。使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比例。

按以下任务数发放1.0(1250元)绩效,跟据实际完成的任务上下浮动绩效。分配任务如下:

1.住院部(含医师、护士)每月任务3.3万元(除药品和辅助科室收入)。

2.西药房每月任务4.5万元.

3.x光每月任务0.33万元

4.检验每月任务0.8万元

5.b超每月任务0.5万元

6.妇产科每月任务0.45万元(主要是诊金、住院费、接生费、手术费)

7.中医门诊每月任务0.9万元(含西药品、诊金、辅助科室收入)

8.中医门诊每月任务0.5万元(含西药品、诊金、x光代班、辅助科室收入)

9.公卫人员及医保信息员按1.0实行绩效。

10.院委成员按1.1实行绩效。

11.付院长按1.2实行绩效。

12.院长按1.3实行绩效。

以上第9---11点按各线工作要求认真完成上级及医院布置的各项工作,年终验收工作达标按上述绩效实施;如年终验收或医院考核工作未达标,则绩效按0.8发放;如工作得到一票否决的其绩效则按0.6发放,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4.医师每看一个门诊病补助0.2元,(查门诊登记和合作医疗门诊报销记录)发现漏一个扣0.5元。

5.书写份合格住院病例补助4元,(其中护理2元)以月查看各种医疗文书以及电脑查对,按月统计补助。发现漏一例或书写不合格的病历扣10元。

6.医师发现一例传染病并按要求上报补助2元,以法定报告单为依据,按月发放。发现漏报一例扣5元。

6.值班(行政、医师、护理人员每天早、中、晚补助10元值班费,西药房每月150元,辅助科室单线的每月补80元。)

7.另时安排的医务人员工作,按另时安排的任务落实,一年统计。

8.所有无编又无资格的人员其绩效按90%发放。

第五十五条:行管公卫人员实行如下工作任务为绩效工资。

1.行政及公卫人员必须服务大局,全面按照各岗位的考核标准及分配任务完成。

①制订岗位工作计划,制订年月工作计划,制订村级管理工作计划,并向院长交写落实各项制订工作计划和年月总结及小结。

②完成各项目标考核工作,按目标考核方案一小项一小项去做,完成上级及本单位交办的另时工作任务。

③整理书写各种文书资料并归帐。

2.行管人员每月享受下列补助:

①、话费补助院长按实际发生执行、付院长120元、院委委员100元,科室主任50元。

②、院长、付院长享受每月院长津帖,标准院长180元、付院长150元,院委委员120元,科室主任100元。

③、所有下村、出差人员的补助标准按照平财行[]13号文件执行。其中下村人员按实际下村天数每天补助10元(下村人员下村必须向行管值班人员说明去向,行政值班并记录)

第 六十三 条.本院 将 成立制度管理执行办公室, 由 姜要明 同志 为执行办主任,具体负责制度落实、绩效考核统计、考核细则打分, 采 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原则。并每月向院长汇报执行情况及本月所出现的新问题 、 新情况, 再 具体研究解决。

第 六十四 条.本方案自x年1月1日起执行,所有条款因政策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经院长同意或 院委会讨论决定。

第 六十五 条.本方案作为奖惩、评聘、晋级、工资、绩效、福利依据。

第 六十六 条.因违反本方案、医院制度、劳动纪律。岗位职责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给予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第 六十七 条.本方安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十五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 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对于驻外项目部: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考勤。考勤内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休假、探亲假、旷工等。每年的考勤资料应存入单位劳资档案备查。

3、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年终奖的依据之一。

4、公司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员工上班以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为准,不得迟到及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论处。

5、员工考勤出勤率计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条 事假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应事先书面提出申请,半天以内由项目组长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内由所长批准。员工的请假单及单位的准假单交考勤员登记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记卡上。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1天的,按一天计算。

3、请事假期间扣发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员工请事假期满应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去门诊看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员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难杂症来不及请假者,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看病请病假,应有医生签发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门诊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门诊医生开的病假条为准;员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会诊并经科主任批准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员工住院期间的病假条以科室开的病假条为准。病假条应及时交给组长或考勤员,超过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递交无效,并按旷工论处。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的。

(2)医疗期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已满时,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没有特殊情况,不到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已安排适当工作岗位而不服从者或不能从事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6)员工出差、探亲因病医疗,必须有乡镇以上卫生院开的病假条才有效。 第十九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基本薪酬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员工产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1、女员工产后休满产假,婴儿未满一周岁者,哺乳时间按《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只限丧时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途假期间,员工的基本薪酬照发,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疗养等;

3、派出支援参加抗洪救灾等。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十一个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员工年休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旷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个小时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者;

(3)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办公事为借口,离开岗位而实际办私事者;

(7)涂改病假条、拿假病假条欺骗组织者。

2、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含四小时)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按《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见附件)办理。

第三十条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暂试行)

重庆华联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第三分所

二oxx年九月二十九日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1:30 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

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的罚款。

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销假管理

(一)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二)请销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上班当日补齐手续。

2、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4、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办公室。

5、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职工扣100元,聘用人员扣50元。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季度超过5天者,取消优秀员工评定资格。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州内就诊时间不超过1天(以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出勤计算,超过1天按事假计算。

2、员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须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准假。

3、员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4、员工因病住院请假5天以内(含5天)不扣减工资,超过5天的,每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5、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聘用员工不发放完成任务奖励)。

6、病假员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医生建议书等一并交到综合办公室。

7、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五)婚假

员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节假日)。

(六)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准丧假5天。

(七)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3-6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5天的护理假。

(八)探亲假、公休假

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州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学合理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五、监督管理

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发现部门监管执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责任,发现一次处予当事人100元罚款,相关人员未按时将考勤汇总到综合办的,处予部门考勤人员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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