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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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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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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篇一

今年三月,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我们要持之以恒,努力让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刚才陈镇长讲了新农保的有关政策,这就是老有所养。国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就是病有所医,。下面,我就今年的新农合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20xx年新农合工作的简要总结。

20xx年,我镇新农合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基本完成各项指标,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反响良好。今年,我县对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新农合住院病人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院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75%(其中:县人民医院补助比例为70%)、90%,住院补偿封顶线从原来的6万元提高至8万元;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在省、市规定补偿比例的基础上下降5%予以补偿。我镇有4800多人次在新农合制度中受益,获补助款450多万元。但是,我镇的参合率偏低,20xx年我镇参合人数为37658人,参合率仅为86.6%。而全县参合率达95.86%,乐安、柘溪、古楼、烟溪、平口、渠江等6个乡镇参合率达到了100%。从我镇内部来看,长塘居委(97.8%)、林山塘冲(96.6%)达到了95%的目标。新白羊村、箔花台村、岳峰村达到90%以上,其他的14个村在80-90%之间。这说明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

二、20xx年度新农合工作的重点

1、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筹资工作

筹资是新农合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难点和薄弱环节。筹资工作抓上去了,新农合工作就成功了一大半。各村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筹资工作,搞好工作衔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xx年筹资任务实现新突破。

一是要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首先要开展针对性宣传。各村要加强对有关村组群众的宣传引导,消除农民群众的顾虑,详细讲解20xx年筹资标准和补偿办法,帮助群众了解新的补偿比例和补偿程序,宣传新农合政策的好处,为群众答疑解惑,努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激发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二是要开展多样分化宣传。我们村组干部要进村入户讲解,加大对各类典型实例的宣传,采取电话催促等大规模、多层次宣传,真正使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要准确把握和宣传筹资政策,避免为工作设下阻力。重点讲透履行缴费是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应尽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讲透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是以大病统筹为主,解决因大病、重病而致贫、返贫的问题。讲透起付线标准、补偿比例、封顶线、报销程序和报销所需证件的重要概念、界定标准及注意事项,努力做到政策要讲清、意义要讲明,道理要讲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参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让他们放心大胆的参加合作医疗。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是筹资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村上要明确专人负责,和新农保一起,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要抓紧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按照筹资工作时间安排,稳妥有序地开展筹资工作;要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动员农民缴纳参合基金,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通知在外务工人员缴纳参合基金,努力让每一户、每一位群众都参与到合作医疗中来;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把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要明确筹资任务,把握工作要求。筹资工作是新农合制度的基础和关键,中央、省、市各级政府按参合农民人数进行补助。农民个人缴费不到位,则各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就到不了位。各村在新农合筹资工作中必须做到四个明确:一是要明确筹资目标任务。我镇20xx年筹资工作的目标是上年度年报农业人口为基数,以村为单位不低于95%;二是要明确筹资标准。20xx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有原来的30元/人/年提高到5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也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三是要明确参合条件。参合对象必须是镇内农村户籍人口,必须要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要做到户不漏人;四是要明确筹资工作时间。10月份要重点做好筹资宣传动员、筹资对象摸底和安排部署的前期工作,11、12月份集中筹资,12月25日前必须做好参合信息录入、查漏补缺、汇总上报工作,并将农民个人基金上交到基金专户,全面完成筹资工作。另外,对于工作经费的安排,去年是参合率80%以下-0.2元/人,80-85%-0.3元/人,85-90%-0.4元/人,90-95%-0.5元/人,95以上-0.6元/人,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0.1元,即:参合率80%以下-0.3元/人,80-85%-0.4元/人,85-90%-0.5元/人,90-95%-0.6元/人,95以上-0.7元/人。

2、开拓创新,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管理

新农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直接和广大农民群众打交道的系统工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面临的情况也很复杂,需要我们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一是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准,及时公布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和收费标准,让利于参合农民;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大处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不良行为。二是要致力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病不出县”,让农民就近享受到良好的卫生服务。

下面,我就今年的征兵工作强调两点。去年我镇的征兵工作在各位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完成了县里交给我们的任务,去年我镇参检 47人,参军17人,可以说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今年的征兵工作,我讲16个字:认清形势,加强宣传,把握重点,确保实效。做好征兵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事关部队战斗力的生成,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是一项政治任务。今年湖南省新调整了有关征兵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从今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将参照城乡人均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赴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大大学生士兵退伍安臵力度。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每年公安、司法和专武干部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伍大学生士兵单独报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同时,加大城镇退伍士兵安臵力度,重点招录服役20xx年以上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退伍士兵、因战因公5至8级伤残、烈士子女等4类退伍士兵。全面开展退伍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省所有城乡自主就业的退伍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均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各市(州)人才交流中心每年将至少组织一次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省里继续加大对拒绝、逃避服兵役人员的处罚力度,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同时明确,拒绝、逃避服兵役的,两年内不准参加升学考试、不准参加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招聘;各级党团组织不予批准办理和接纳其为党、团员。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同志们,20xx年度新农合工作和征兵工作已正式启动,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同合作,把这两项工作切实抓好办实。谢谢大家!

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篇二

同志们: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今天召开20xx年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大会,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镇上下迅速行动,全面部署20xx年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请同志们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两点意见:

一、 肯定成绩,找准差距,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20xx年1-9月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20xx年在全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工作以来,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有了明显减轻,大部分医疗机构通过控制费用间接损失,也获得了相应的补偿,但有些医疗机构采取种种措施限制参合农民利用门诊服务,擅自降低村级报销比例,诱导村民接受过度医疗服务,或是限制农民合理的门诊治疗需求。乡村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得不到彻底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相对薄弱,无法满足农民求医的要求,从而导致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精心组织、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10月份就要启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因此我们必须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把握工作主动权,镇村两级干部要全力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

2、广泛宣传,确保发动到位。省政府已经明确,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30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50元,政府财政补贴250元。筹资标准提高,工作难度相应加大了,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及早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所以除镇召开的动员大会外,各村都必须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大会和群众大会。我们必须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通过寄信和打电话的方式,告知他们合作医疗政策,动员他们积极参加。

3、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的“血汗钱”和“保命钱”,我们必须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基金收支分离,管理分开、封闭运行”的要求管好、用好,建立基金监管制度,制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否则,依法予以严惩。要加强社会监督。各村、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把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张榜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提高医疗水平,确保服务质量到位。镇村卫生部门能否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和发展的基础。一是要大力加强镇卫生院建设积极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不断改善农村医疗生条件,提升农村医疗技术水平,使农民就近得到基本的卫生医疗服务。二是要大力加强农村医疗管理。要加强农村医务工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降低医疗成本,切实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5、强化责任,明确奖惩。在农民自筹资金的收缴过程中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镇村三级干部包村到户,落实责任,确保各村按时完成任务。为此,我镇将把新农合任务纳入年底各村中心工作考核,该项考核按照各村完成的比例得分。

同志们,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让农民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和改革发展的成果,是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请大家一定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坚持“自愿参加、互助共济、多方筹资、科学管理、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大病统筹、兼顾全面”的原则,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促进我镇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篇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汇报一下20xx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以及对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情况

20xx年来,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的领导下,在乡委、乡人民政府的的高度重视,在乡合管办、我乡各村委、全乡医务人员的齐抓共管及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乡的新农合工作逐步迈上了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目前,我县农业人口为 人,参合农民为 人,参合率达 %。农民个人缴纳筹集资金 万元。

二、主要的做法与成效

(一)领导重视,各级狠抓落实。

一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的领导下,乡党委、乡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亲自检查督导新农合的运行管理,制定了资金筹集,基金使用与管理、费用报销、农民就诊等规章制度,为新农合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良好的环境。同时,强化县乡两级政府责任,将参合率考核指标纳入20xx年年终单位岗位目标的考核内容。

(二)大力宣传,有效地转变了群众观念。为了充分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我们始终坚持宣传动员,教育引导的方针,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采取全乡动员大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跨街横幅等多种渠道,对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原则、筹资办法、报销程序、补偿标准等规定进行深入广泛宣传。全乡实行工作组分村、分屯、分户包干负责,切实做到村不漏屯、屯不漏户、户不漏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广泛的宣传,广大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健康消费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三)把握政策,完善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实施的科学合理,县卫生局对全乡的医疗卫生资源进行调查和分析,科学合理地确定了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乡级1个,村级9个,确保了群众就医的方便、快捷。认真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等文件,遵循《荔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荔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审核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了相关诊疗、用药、审核报销资金管理和信息公示等制度,使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依章办事,规范管理。

(四)建立信息网络报帐体系,实行住院补偿垫付报帐模式。为达到新农合工作快捷、方便、高效运转的目的, 使我乡新农合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五)实行门诊统筹,提高群众满意度。

实施门诊统筹的目的为了适应农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引导群众小病不出村、不出镇,减少住院人次。我县被确立为全区第一批门诊统筹试点县后,经过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制定了《荔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试行)》,并于20xx全面实施。经过近两年的实施,已初见成效,证明了实施门诊统筹可以有效的解决不合理住院的现象,对基金的合理使用,扩大新农合受益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农民已逐渐接受门诊统筹的政策,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在获得效益的同时,也感受到运行模式的便捷。在20xx年新农合满意度的调查中,满意度达到97%。

(六)加强监管,确保运行质量。一是建立基金封闭运行体系,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独立建账、账款分离、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二是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县乡两级合管办和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审核制度,严把审核关,重点从住院标准、诊断用药、病历书写和财务制度入手,进行不定期检查,保证新农合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运行安全。三是加强对合管办经办人员的管理,从培训抓起,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在实际操作中严格实行制度管理。四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职责,签订《荔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等。严防冒名顶替、挂名住院、造假报账、骗取新农合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每年对医疗机构进行4次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有分析,有通报、有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五是实行基金报销使用公示制度。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公示栏,按月对所有参合农民的住院报销补偿进行全面公示。六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保证农民得到实惠。提高了县、乡两级住院补偿比例和提高了住院封顶线和年内累计补偿金。七是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总结经验、寻找不足,及时整改。8月份由县纪委牵头,由人大、政府办、财政、审计、卫生、县新农合办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县新农合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县乡两级合管办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情况。检查结果显示,新农合工作管理不断规范,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问题:

(一)新农合政策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农户对新农合政策了解不全面,农民缴费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薄弱,特别是乡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启动以后,随着住院病人大幅度增加,医护人员严重紧缺且技术实力差的矛盾日益突显,无法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因此在诊疗行为、服务态度上参差不齐。个别医疗机构的个别医师有开大处方,滥检查,用药起点高的情况。

四、20xx年新农合有关诊疗政策调整的说明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从9月份起,《荔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方案》作了部分调整。在这里我将调整的一些内容作简单说明:

(一)提高住院封顶线:

一年住院封顶线由原来的35000元调整为50000元;

(二)提高住院补偿比例

1.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为85%;

2、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由原来的55%调整为60%;

3.县外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按原来的40%不变。

(三)调整重大疾病补偿。

大病救助补偿是指参合农民患重病住院后,当年医药总费用累计超过20xx0元以上的费用,由县合管办核实批准后按以下比例给予补偿:

1.住院总医药费用累计达20xx0元至35000元,按10%给予补偿;

2.住院总医药费用累计达35001元至50000元,按15%给予补偿;

3.住院总医药费用累计达50001元至65000元,按20%给予补偿;

4.住院总医药费用累计达65001元至80000元,按25%给予补偿;

5.住院总医药费用累计超过80000元以上的按30%给予补偿。 一年内住院累计补偿及大病救助补偿两项总和不超过7万元。年终视基金的结余情况,可作特、重病的二次补偿。

(四)提高门诊统筹比例 1. 门诊统筹基金由原来的40元增加到50元;其中,24元划入个人帐户,26元作为门诊统筹共济基金。

2.其他的依然按《荔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方案(试行)》执行。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参合率。新一年的参合农民缴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区、市要求各县参合率达95%以上(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参合目标是96%以上)。如何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自愿参合意识,是做好20xx年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任务。20xx年农民筹资标准由原来的30元/人提高到50元/人,无疑给新农合基金筹集带来困难,给参合率的提高带来困难。因此,全乡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在宣传发动上下大功夫,将宣传始终贯穿于新农合工作开展的各个阶段和环节,继续通过标语、横幅、墙报、电视广播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要选派一批熟悉政策的工作队员进村入户,为农民答疑解惑。使参合农民对有关政策理解透彻,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乡镇要继续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将新农合的工作指标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确保农民参合筹资工作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让农民群众既看得起病又看得好病。

(四加强信息网络报帐体系建设,进一步简化手续,方便农民就医。增加信息网络建设投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

(六)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严格规范医疗行为,杜绝大处方、滥检查、高起点用药,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让老百姓能真正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实惠。

各位领导、同志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我们要继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迎难而上,为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持续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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