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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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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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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篇一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一、房屋权属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性质为________的自有房屋出售给乙方。

2、 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无租赁【 √ 】 ; 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 x 】 。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 ________元整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伍万元整 。

(二)买受人采取第 2 种方式付款。

1、自愿委托太太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资金托管。(建设使用)

四、违约责任:__________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 违约金。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房屋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同意其交存的该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过户给买受人名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存或余额不足的,由买受人直接交存。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机关壹份。

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篇二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其中含定金(小写)         元,(大写)              元,尾款(小写)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1、         年   月    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贰                 万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工商银行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注:不办理房屋转让价款资金托管的交易双方可选中该项,并商议填写相关内容)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肆仟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十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伍仟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          年      月        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 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留执贰份,乙方留执贰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篇三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

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

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

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篇四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1、房屋坐落于 (乡、镇)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号,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1、由 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元。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提交虞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一份。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篇五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1、甲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 ,建筑面积:__________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若上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 甲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1、抵押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

(1)未设定抵押;

(2)向____________抵押,借款____________元。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抵押人出售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借款。

2、出租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

(1)未出租

(2)出租给 ,租赁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租人已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就出售房屋的质量,附属设施、室内装饰和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乙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甲方,在明确甲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乙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房产成交价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__________ )(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五条 交易定金

为了表示乙方向甲方购房的诚意及保证购房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向甲方交纳 元的购房定金,合同生效后,定金[冲抵房款]、[返还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甲、乙双方按第 款约定该房交付日期:

1、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

3、 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第八条 有关税费

1、各自承担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

2、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1、全部由甲方支付;

2、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有关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上述手续时,甲方须积极给予配合。若因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黄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___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篇六

买方:

卖方:

1.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本合同所指“存量房买卖交易”是指已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房屋权属人再行转让房屋。

6.本合同用于存量房买卖交易,一经签订,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及时持书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有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反映(电话:)。

8.卖方当事人应当慎重选择付款方式交割房款,为保护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尽可能选择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以减轻风险,避免引起纠纷。

9.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电话:12358)。

10.买方当事人如需委托按揭机构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应当选择具备代办按揭资格的按揭机构,有关情况可登录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11.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以低报、瞒报、漏报等方式偷税漏税,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2.本合同条款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没有约定的,可另行协商约定。

13.本合同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

日期: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

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

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篇七

合约之第一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合约之第二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合约之第三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注册号码: 地址:商铺

一、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出售及购入位于 号房的 商品房 壹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为准)为 ㎡,结构为 ,甲方持有【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 该房屋产权属 所有。

二、乙方对该房屋作出充分了解,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佰 拾 元整(¥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 )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清;

(2)定金余款:人民币 须于 或之前付清;

(4)楼价余款:人民币 须于新房屋产权证出证当日付清。

(5)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2、( )按揭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给甲方;

(2)定金余款/部分首期楼款人民币 ,须于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

(3)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备齐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且协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日内提供齐全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同时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机构办理交易过户及按揭手续,并注明向银行申请 元贷款,年限 年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5)楼价余款:人民币 元(¥ )须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拨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

(6)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3、( )注销抵押后一次性付款

2. 定金余额:人民币 元整(¥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3. 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4. 房价余款: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新房屋产权证出证当日支付给甲方。

详细约定如下:

(一)甲方自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内自行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甲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申请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甲方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和 费用,并须在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4)乙方应在本次交易过户完成、领取新房屋产权证当日将房价余款付给甲方,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

(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需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公证授权委托书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与丙方至公证处办理该房屋的公证授权委托手续。由丙方全权代办提前还贷、取回房屋产权证原件、缴纳相关税费及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直至该事项办理完成为止。甲方承诺放弃亲自使处理该物业产权及不得另行出售该物业或不出售该物业。同时甲方须承担办理公证委托、提前还贷及撤销抵押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

2)乙方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到银行提前还贷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转入该房屋贷款账户内,银行到账后即视为甲方已收取相应房款,并当即出具相对应数额之收款收据予乙方。

3)乙方应在本次交易过户完成、领取新房屋产权证当日将房价余款付给甲方,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

4)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4.( )撤销抵押后按揭付款

⒈【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交付给甲方。

⒉定金余额:人民币 元整(¥ ),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

⒊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备齐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且协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日内提供齐全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同时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机构办理交易过户及按揭手续,并注明向银行申请 元贷款年限 年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一)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内自行向抵押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申请之日起申请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甲方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和费用,并须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材料后 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3)房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于办理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上。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

(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需与丙方至公证处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由丙方全权代办提前还贷及取回房屋产权证原件、缴纳相关税费及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直至该事项办理完成为止。甲方承诺放弃亲自行使处分该物业产权及不得另行出售该物业。同时甲方须承担办理公证委托、提前还贷及注销抵押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

2)乙方在收到丙方书面通知到银行提前还贷之日起的 工作日内,将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转入甲方贷款账户内,银行到账后即视为甲方已收取相应房款,并当即出具相对应数额之收款收据予乙方。

3)房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于办理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上。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

4)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交易费用支付方式: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丙方预付办理委托事项所需费用人民币 元整(¥ ),乙方向丙方预付办理委托事项所需费用人民币 元整(¥ ),待业务完结后,丙方按支出凭据向【甲】【乙】方报销;如实际发生费用与预付金额不符的,按多还少补方式处理。

四、甲乙双方税费支付方式及期限:

(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无论何种情况,甲乙双方应按其新规定执行,一方拒不执行的,则视为违约方。)

五、房屋、物业的交割

1.该房屋以现状售予乙方,而乙方或其授权代表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入该房屋;该房屋之现状是指【空屋】【有家具电器(详见家具电器清单)】【该物业现附有租约,买卖同意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物业,甲方协助乙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故乙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该房屋予乙方。

2.在签署本合约之同时,甲方同意交付人民币 元整(¥ 元)予丙方保管作为该房屋之杂费保证金。甲方在交付该房屋予乙方使用之日期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屋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及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待结清相关杂费后,由丙方无息原款退还该保证金予甲方;如甲方未按约定结清该房屋相关费用,则乙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等数额之费用。

3.甲方在移交房屋时,应保持房屋结构及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的装修状况。

4.甲方应在移交该房屋之日同时向乙方移交该房屋的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过户所需的各项资料。

5.甲乙双方到房产局过户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开始办理该物业户口迁出手续。

六、基于甲乙双方之信任并独家委托丙方全权代理本次交易服务,且丙方在买卖该房屋时提供的中介服务和咨询服务(信贷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生效当日向丙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具体详见附件《买卖服务承诺书》。如甲乙双方逾期支付中介代理费或信贷业务佣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丙方支付违约金,直到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七、责任与权利

1.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成年人同意;原租赁关系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2.乙方有权对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核实。

3.甲方在签署本合约后须将该房屋之权属证明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直至交易完成当日。

4.甲、乙双方均有权对丙方为其提供的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5.丙方对房屋、物业的交接有监督权并有权督促甲方尽快移交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上述约定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履行,任何一方逾期履行或违约都须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除外)。

2.甲方违约则除须退还所有乙方已付之款项外,并须以定金同等数目之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损失,但乙方不得再为此而向甲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且不得迫使甲方履行此合约。

3.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定金作为违约金弥补损失,而甲方有权再将该物业售予任何人,但甲方不得再为此而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4.基于丙方全权代理本次交易服务,故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丙方应收取之中介服务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须在 拾 日内履行违约责任,逾期壹日按该房屋成交价之 ‰计付予守约方作为损失赔偿。

5.如该房屋的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6.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移交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各项材料,造成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房屋抵押登记的时间往后拖延,则委托服务的期限相应延迟,同时丙方有权拒绝转付各类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7.若非本合同三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三方均同意有关交易日期相对顺延。

8.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款之规定交付物业、房屋交接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在甲方应得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原因造成物业、房屋交接逾期,每逾期一天以总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给乙方。

9.因政府行为、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双方不算违约。

九、补充条款:

十、其他条款:

a)甲乙双方到十堰市房产局签署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合同)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该合同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其他合同、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也以本合同为准。

b)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均同意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c)本合同共 页,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修改本合同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

经办人: 电 话:

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篇八

监制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称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权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可向法律人士咨询。

四、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建议对本合同所涉房产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房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五、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划转的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账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六、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七、合同生成不等于产权过户。合同生成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风险,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第二条 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1.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已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1)抵押状态:存在抵押□、不存在抵押□,关于抵押权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房产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证状态:已办理□、未办理□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 房产成交价

第五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约定定金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的,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专用存款账户的,即视为卖方收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房款交付

(1)一次性付款:

买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③买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3)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

①买方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买方办理贷款审批时存入贷款银行指定帐户。

②买方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因买方办理贷款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4)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卖方已登记在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第八条 有关税费

1.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买卖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承担:

卖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及附加(2)印花税;(3)个人所得税;(4)土地增值税;(5)交易手续费。买方需付税费:(6)印花税;(7)契税;(8)交易手续费;(9)房屋登记费。其它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卖方□、买方□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卖方□、买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__________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

2.买方在接收该房产时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约定事项进行验收,交接确认后对该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全责。

第十条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按下列第项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1)项的第十一条不生效。

(1)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__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__________日内由买受方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十一条 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1.预告登记自__________内有效(约定的预告登记有效期最长不超过自预告登记之日起一年)。

2.申请预告登记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在__________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 违约认定

1.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

(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___________日,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函即日起超过__________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若卖方违约,则卖方除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外,还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已支付的定金则作为对卖方的赔偿。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收件人地址以合同落款处所留地址为准,因地址不详或有误而无法送达,视为送达。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应提供地址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变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交易过程中已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本条款免责,双方应签订具结报告。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买方、卖方各执__________份,房屋产权登记机构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特别条款

卖方应当在所售房产所有权转移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卖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起,卖方应当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房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涉及户口问题,适用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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