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承包合同协议书篇一
乙方:承包方村民
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公开招投标,甲方将村集体所有权的果园承包给乙方,具体协商事项如下:
第一条 承包地块及权利:甲方将坐落在的果园承包给乙方,甲方对果园、果树享有所有权及经营指导权。果园管理、修剪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未经村里同意,对承包果园不得私自变更用途。如变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对果园、果树享有经营、管理、收益权,但没有出租、转包、抵押权,果园范围以外不属于承包范围,归村集体所有。乙方不得随意砍伐树木,承包后必须把所有承包范围内的空地缺树补齐,保证承包时的果树株数,果园周边的开荒地必须栽树,对移栽、嫁接的果树,合同期满后无偿收归集体。
第二条 承包期限及交款:承包期为六年,即从 起至二0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止。每一年承包金为元,六年承包金一次性交清,共计交款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第三条 质押金:为保证合同的严格执行,乙方向甲方交质押金1000元,合同期满后无乱砍树木,做到对果树适时管理、补栽,经检查果树符合管理要求的将押金全额退给乙方。
第四条 果园管理要求:乙方承包期内,必须逐年搞扩压改,不得为短期效益进行掠夺性生产,如遇旱灾、虫灾、火灾、修路、割道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遇政府征占、上项目、修路、国家集体、企事业征占合同就此终止,不属于甲方违约,占用时的果树评估树款及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退还剩余年的承包金,并加银行存款利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因合同以外情况甲方违约,甲方按乙方所剩承包期的承包金两倍付给乙方,质押金退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并收回乙方所承包的果园,转包他人,承包金、质押金不退。
第六条 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此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人 甲方:下河西村委会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协议书篇二
甲方:哈密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县宝山铁矿
乙方: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新疆第十二工程处
为了明确双方经济关系和责任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资双方共同遵守。
伊吾县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项目。
1、范围: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铁矿开采工程。所采矿石运至破碎平台,所采废石运至废渣堆放地(工程费用只计剥采总量)。
2、时间:自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
乙方以包设备、包设施、包基建(搬迁基建双方协商解决)、包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任务、保安全的大承包方式进行总承包。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及培训教育,必须有乙方直接负责实施,工程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20xx年工程量18万吨;20xx年按宝山矿业公司宝山铁矿下达的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执行。
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剥岩量和采矿量均按中段进行分别计价,1、605中段以上,剥岩26.89元/m3,采矿22元/吨;2、585-605中段,剥岩28元/m3,采矿23元/吨;3、565-585中段,剥岩32.88元/m3,采矿24.23元/吨。上述价款均以在境界范围内实测数据为准。其他辅助工程不计价(单价中包含安措经费剥岩(采矿)1元/立方米(吨),该费用由甲方管理,双方共同协商使用范围,年末没有使用完的安措费返还乙方)。乙方所得劳务费按国家规定上缴各项税费。
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工程预计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闭坑,如果20xx年年底前10#、15#矿体露天工程没有完工,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工程继续由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新疆第十二工程处承包,闭坑前的剥岩和采矿费用仍然执行本合同的价格。
原矿块度≤ 300mm,贫化率≤15%,损失率≤8%,总回采率不得低于95%,剥采比不大于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因人为因素造成矿石永久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损失矿量价值的80%进行处罚。
乙方生产的第一个月内,甲方原则上不予付款,进入第二个月后,甲方每月按实际工程量70%进行结算,其余30%在下月结算。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矿山技术资料,并提供采矿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
2、负责采矿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监督及督促乙方安全资金的投入。
3、负责矿山采矿生产外部关系的协调,确保矿山开采施工不受影响。
4、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意见及时采纳,监督纠正乙方在开采过程中的采富弃贫、破坏性开采等各种违规违章行为。
5、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
6、确保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工程费用。
1、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承包任务。
2、按确定的设计方案提供采矿施工图并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生产,严禁随意扩大采掘范围和随意堆放废石,未按设计生产乙方随意扩大的境界,甲方不予确认。
3、按要求进行采矿,回采率不得低于95%,贫化率不得超过15%,损失率不得超过8%。
4、配合甲方进行生产技术工作,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一切合理化建议。
5、自行解决承包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及费用。
甲方在合同期内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因乙方技术能力等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施工和采矿计划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实施。
1、甲方责任
(1)不能按本合同兑付劳务款,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环境、政策、市场等)致使甲方无法经营,甲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不属违约范畴,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及时返工,由于返工造成逾期投产的,视为违约。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采出规定的矿石量,乙方按计划矿量与实际完成矿量的差额部分的矿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确系因资金、技术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者,将解除合同,甲方不做任何补偿,乙方必须在甲方做出决定后的一个月内撤离工地。
1、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时,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双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哈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有效期20xx年1月 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哈密宝山矿业责任公司 乙方: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
伊吾县宝山铁矿 新疆第十二工程处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承包合同协议书篇三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工程所有施工内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20xx年月xx日
竣工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五、质量要求:
六、验收标准:依据现行相应工程施工规范,以甲乙双方验收为准。
七、保修日期:一年,即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提供水电源至现场50米
2、负责及时按照形象进度进行工程拨款
3、负责保证现场满足施工要求
4、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协调工作等
乙方:
1、负责施工人员安全,由于施工过程违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搞好工程管理,施工过程中,一切执行现行有关规范规定,保证施工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合格要求。
3、爱护甲方原有设施,损失照价赔偿。
九、结算办法:
1、本工程结算均执行20xx年4月1日颁布的山东省安装(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淄博市价目表》。
2、施工企业按照三类丙级取费。
3、建设单位定价部分,执行定价进行结算。
4、合同定价部分:
十、拨款方式:
1、工程开工按照预算的%拨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后,内按照预算值的%拨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内结算完毕,按照结算值的xx%拨款,余款xx%一年后付清(一个月内)。
十一、双方争议:若发生争议,由淄博法律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发包单位:(甲方)代表
年月日
承包单位:(乙方)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承包合同协议书篇四
发包方:张庄镇吕坡村委会 法定代表: 郭四中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郭老国 张庄镇吕坡村 八 组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村西北沙荒平整改良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互守信用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平整改良面积: 350 亩。
二、承包方式:包推平、包机械、包油品。
三、工期:自 20xx年10月05日至20xx年03月05日
四、标的:每亩 360元(共计拾壹万贰仟元整)
五、付款办法:机械进场付总工程款的 20 %;推至100亩时付总工程款的20%;工程竣工后,全部结清。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障乙方施工道路通畅,允许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付。
2、甲方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施工必须服从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3、安全事故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七、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 万元。
八、不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10月05日 20xx
承包合同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地处都江堰成都至都江堰客运铁路支线拆迁重建区地块1工程的水电安装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修建。 2、开工日期:20xx年6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总日历日期: 天
乙方必须按此日历天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内容:按建设方提的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完成其工程量。
4、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水电安装、调试、运行符合合格质量标准。质量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协助完成。
5、工程承包总价:工程承包总价暂按投标总价,即:4967817.00元(大写:肆佰玖拾陆万柒仟捌佰壹拾柒元)
6、工程结算:
6.1、按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的固定综合单价结算。
6.2、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2.00%(百分之十二 )收取乙方项目承包管理费(其中:空调设备单价不收取承包管理费),上缴方式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按此比例收取。
6.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金。(综合税率为3.84%) 7、付款方式:建设方将工程款拨付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7.1、第一次:基础完成之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2、第二次:一层浇筑楼板砼浇筑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3、第三次:工程主体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30%支付。
7.4、第四次:进入水电管道安装,按合同工程总额的20%支付。
7.5、第五次:工程完工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6、第六次: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退还。
8、合同份数: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6月18日 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