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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工作总结结尾(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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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工作总结结尾(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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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司法工作总结篇一

我局开展创建“五好司法局”和“六化司法所”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以建设“五好司法局”和“六化司法所”为目标,全面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和“平安福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保障和服务,为加快宁化在海西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把创建工作同“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建先进司法行政单位、争当优秀司法干职为主要内容,按照省厅、市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一是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xx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五好司法局”和“六化司法所”活动实施意见》,做到有步骤,有目标,有计划。二是动员部署,强化认识。我局于3月底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局干职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和在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三个月宣传发动,提高了对开展创建“五好司法局”和“六化司法所”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三是稳步推进。我局在7月份通过召开座谈会、全局干职会议等方式,认真听取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整改意见,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树立了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二、创建工作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局成立了创建“五好司法局”和“六化司法所”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xxx同志任组长,xxx、xxx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争创活动的组织、协调、沟通等工作。同时,把开展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争创活动作为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摆上重要位置。

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县局专门制定创建工作责任制,局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争创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争创活动,认真抓好各项争创措施的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处所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3、相互交流,分类指导。局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帮助所分管司法所解决争创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对各乡镇司法所进行认真的分类梳理,找准薄弱环节,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共同提高。并注意发现和培养基层工作中亮点、特点,树立和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注重对争创工作的宣传,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人人知晓争创内容、人人参与争创活动的浓厚氛围,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

4、强化考评,增强效果。局争创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各科室处所、中心开展争创活动进行督查考评,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管理力度,对开展争创活动中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活动中发现的典型加以宣扬,以先进对象带动、帮助落后对象提高认识,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狠抓措施落实和增强争创效果上,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争创活动取得实效。

xx县司法局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工作总结篇二

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今年年初我们制定了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加强内部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及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并接受了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具备了善于做群众工作、调处疑难纠纷、撰写常用公文、制作和指导制作高质量的调解协议、起草常用法律文书的能力。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彭堡司法所人员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在工作非常繁忙的情况下按时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通过不断的组织学习和自学,现在司法所每位工作人员各项业务精通、工作熟练,在工作中能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特别是在调处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中,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及时有效地化解和调处矛盾,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信任和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二、加强业务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所业务工作规范化。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彭堡镇现辖15个村、总人口2.3万人,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其中镇调解委员会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共有人民调解员96人,调解信息员131人。今年1—7月底,经村调委会调处的矛盾纠纷在53起,纠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98%和95%以上。特别是机场建设征地大型工程建设在彭堡镇境内曹洼、撒门两村的落户,涉及到山林、土地、权属纠纷以及继承方面的纠纷非常多,而且有些问题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但由于基层调解信息反映快速,工作抓得早、抓得及时,这些矛盾都基本上得到了解决。今年1-7月份,我所成功地调解重大疑难纠纷达9起,调解其它类纠纷34起(婚姻家庭纠纷11起,经济合同纠纷3起,赔偿纠纷14起,征地补偿纠纷4起,房屋宅基地纠纷2起),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没有发生一件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矛盾激化和上访案件。

2、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在司法所的指导、派出所的配合下,对辖区内20xx年以后至今共43名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逐个排摸,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并与刑释解教人员逐个签订帮教协议书,做到跟踪帮教,责任到人。同时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卡的档案管理制度和回访制度,掌握了他们的去向、从事的职业和思想状况等。目前我镇刑释解教人员都在不同的岗位找到了事做,没有一例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今年我们把“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工作列入司法所的重要工作,无论处理何事,相关法律法规必讲无疑。另外,我所还根据党委和政府的要求,认真制定当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安排,针对普法主要对象和普法骨干分别就《宪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内容进行了培训和广泛的宣传。同时两年来我们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如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的广泛宣传,从而为换届选举工作以及依法治村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目前我们已经对彭堡镇45名干部进行了两次普法考试。15个行政村的普法记录基本齐备。三是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各中小学校免费提供法律教材,并就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认真开展法制讲座。今年5月彭堡镇的“五五”普法工作和“法律六进”工作经过市政府的中期验收得到了广泛的好评。

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日常的业务中,我们严格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违规办案,并将法律援助业务范围、工作职责、执业纪律上墙公示,广泛宣传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针对彭堡镇现在矛盾较多的特点,我们对证据充分难以调解的纠纷,都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进行诉讼,目的是减少矛盾激化,促进社会稳定。今年1-7月份,共免费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免费代书16件,担任法律顾问3家。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作为综治成员单位,司法所一直在群防群治、矛盾排查调处、信访案件接待处理、法制宣传等方面作为主力军发挥了有效的作用。二是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开展。三是认真配合综治办做好综治台帐的收集整理工作,协助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6、积极参与镇政府的中心工作

一是直接参与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的环境整治工作和设施农业等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封山禁牧、计划生育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三是积极配合镇政府协调和化解了各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认真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力度,努力使矛盾化解在始发状态,确保自治区成立五十大庆期间社会稳定。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工作,针对不同时期的宣传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力求取得实效,使今年的 “五五”普法工作有成绩、有成效。

三、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加大回访力度确保帮教安置率在80%以上,重新犯罪率在3%以下。

四、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要为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总之,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在彭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彭堡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已经步入规范化的轨道,但是,距区司法局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后半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本职工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为彭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同时我们也决心依托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努力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干出一流的工作成绩。

司法工作总结篇三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县司法局年初工作安排意见,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以争创“平安##”为目标,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紧紧围绕“夯实基层求发展,化解矛盾保稳定,普法治理创平安,刑释安帮杜犯罪,全面工作上台阶”的工作目标,为##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一、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健全调解工作网络

调解队伍建设,是建设第一道防线,确保社会安定的重要关口。因此,司法所在调解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配齐了组级纠纷信息员。全镇配备了组级纠纷信息员219名,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调解工作网络。二是改变例会方式。我们把每月十八日纠纷排查例会由镇里召开搬到各村召开,这样增强各村书记主任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同时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效果。三是开展了业务培训,讲授了《伤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几种特殊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及其处理》、《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等业务课,通过业务知识的培训,调解主任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司法所内务建设

一年来,我们在推进全镇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是按司法部对司法所上墙内容全部上墙。二是建立了各项制度。建立了纠纷排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普法学习制度、业务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三是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全年上报信息材料3篇。其中,报送的《##司法所开展法制副校长讲座》在市司法行政简报进行了刊登。所报送的信息材料及时地反馈了##司法所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应对金融风险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国庆期间的稳定所做的工作。四是建立了“三个”台帐。我们对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刑释安帮工作实行了台帐管理,分类建帐,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一目了然。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突出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始终贯彻“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

一是落实了矛盾纠纷调解承包责任制。各村发生的矛盾纠纷,由各村办点干部协调,村调委会调解处理。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凭村调委会签署意见,当事人书面申请,由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组成合议庭调解。今年全镇受理矛盾纠纷18起,司法所调处6起。调处率、成功率为100%。

二是开展专项维稳,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我们以“应对金融风险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契机,排查化解了塘头村16组与塘头村委会征地纠纷。塘头村是个烂村,历年农业税、统筹款难以到农户家里摧收上来。1998年,塘头村为了方便上缴农业税、乡统筹,避免到农户上门收缴,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把地处江边低洼土地164亩划归村里统一经营管理,用于解决村民农业税、统筹款上交,由村里统一交纳。划归的164亩摊派到各组。农业税、统筹款取消后,##村于##年将江边靠公路边土地用于新农村建设,公开招标开发建房。受利益驱动,今年3月份,##村16组以江边开发建房土地系本组土地为由,组织百多人集体上访到镇政府,要求镇政府解决归还土地,由他们本组开发建房。为了及时遏止群体闹事事件,镇党委、政府决定,由司法所牵头协调处理。司法所就这起土地纠纷的原委迅速在塘头村展开了调查。查清纠纷事实后,司法所立即召集##村和##村16组村民代表进行调解,宣传有关国土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知识的讲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为了便于新农村建设,江边土地仍然由##村组织开发;考虑土地权属组的利益,由##村从开发取得的收入款中补偿##16组3。6万元。这起纠缠几年的土地纠纷通过经济补偿形式就这样化解了,避免了矛盾激化。##大桥阻工纠纷,##村与##村河沙采挖纠纷,##村9组与国土所办公楼征地补偿纠纷,在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中得到了化解。

三是及时处置群体事件。今年10月23日下午,##村电信塔安装施工人##,未征得##村陈姓的许可,在黄湖村陈姓牛形山场开挖道路中,损毁陈姓坟墓和牛形山场林木,引发两村群体械斗。司法所在主管政法的领导带领下,迅速赶赴闹事现场,开展了处置工作。说服了黄湖村陈姓同意给施工人江朱苟在牛形山场开挖道路安装电信塔,施工人江朱苟负责用片石混泥土浆砌修复陈姓损毁坟墓,赔偿牛形山场林木损失5000元。这场即将流血的群体事件得到了平息。

四是开展了国庆期间的矛盾纠纷大排查。9月15日,镇综治委主持召开了镇直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书记、村主任、村调解主任参加的国庆期间专项维稳工作会议。司法所针对全镇可能引发上访的矛盾纠纷进行了认真排查。排查了七九临战兵、民办教师、企业改制辞退人员、兽医站辞退人员、基金会辞退人员,要求解决待遇,落实养老保险可能引发的上访事件。针对上述人员的稳控,报请党委由分管领导负责,部门配合,做好稳控工作,妥善处置。

五是##了国庆期间##事件。井和村一组62岁的老村妇,于##年9月11日上午10时许,与本村支部书记在##村相遇,老村妇因其女婚嫁他乡,村里停止其女儿享受当地国家粮食直补,因而与村书记发生口角。老村妇辱骂村书记言语过重,村书记认为有损他的人格,在纠缠推撞时,村书记气愤之下动手打了老村妇,致伤老村妇头部、右手下臂。为此,老村妇两个儿子、女婿跑到政府状告村书记,向政府提出了给予村书记党纪处理、治安拘留、全村检讨、赔偿医疗费的要求。否则,他们要带着母亲国庆节前夕到上面去##。为了杜绝矛盾纠纷因调处不及时而引起的群众上访,9月14日,司法所联合公安派出所,赶赴##村现场调处。经过一天的调查取证和调处,对村书记工作方法简单,在外村殴打老村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通过反复做工作,取得了老村妇、老村妇儿子、女婿的谅解,老村妇方对原有提出的请求给予村书记党纪处理、治安拘留的要求自动放弃。经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一、村书记当面向老村妇赔礼道歉:二、村书记赔偿老村妇医疗等费用800元。这场纠纷得以平息。避免了国庆期间##事件的发生。

四、普法治理立足基层,全面铺开。

为了使“##”普法引向深入,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水平,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在全镇上下形成学法、守法、护法的氛围。我们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

一是阵地普法。

我们充分利用镇党校阵地,开办法律分校,由法制分校教员,每周星期一开展法制讲座,分期分批分层次,因人施教,培训普法骨干。今年7月13日,司法所利用镇党校阵地,集中镇干部开展了《行政处罚法》法制讲座。通过《行政处罚法》的学习,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以案释法。

我们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向当事人宣讲法律。在调处民事纠纷中,发现当事人由于自己的行为违法,导致矛盾激化。因此,我们抓住矛盾纠纷调处契机,根据该案矛盾纠纷的特点,向当事人宣传本案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指出当事人违法行为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实践证明,以案释法比课堂讲授效果更佳,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事人易懂易接受。

三是中心工作宣传法。

我们根据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宣传相关法律。计划生育突出月,我们就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使计育对象和处罚对象按期孕检、接受处罚。每月的企业生产安全大检查,我们就宣传《安全生产法》,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税收清查,我们就宣传《税法》,使纳税义务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四是法制宣讲团讲法。

9月22日下午,全镇600多名党员、组长以上干部聚集在政府礼堂旁听县政法委组织的送法下乡宣讲团的法律讲课。宣讲团讲授了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借贷关系诉讼时效》、《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等问题所涉及的法律课题。宣讲团用农村现实生活中的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有关规定,与会党员干部鸦雀无声耸着耳朵认真听课,许多党员干部听了法律讲课后恍然大悟,自责自己不懂法权益遭受损害而感慨万端。

五是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

我们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发放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懂法,消灭普法死角。总之,通过阵地普法,以案释法,中心工作宣传法,法制宣讲团讲法,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推动了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收到了实效。

五、安置帮教工作动态管理,就业得到落实

安置帮教工作是稳定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的重要工作。

一是成立了班子。我们成立了以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是建立了台帐。我们对全镇x年以后回家的17名刑释解教人员制作了登记卡,实行台帐管理。

三是落实了帮教记录。在册人员都与安帮办签订了安置帮教责任状,都有支村两委1—2名专人帮教。帮教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帮教,并有帮教记录。

四是落实了就业。全镇1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有的帮助他们安排到镇办企业,有的发挥他们的技术特长,扶持他们创办个体私营企业,为社会作贡献,有的帮助他们落实了低保,解决了后顾之忧。总之,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向他们宣传现行政策法律,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对症下药,帮助他们解决实行问题,鼓励他们守法经营,诚实劳动,贡献社会,重新做人。

司法工作总结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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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

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5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标语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

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

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

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2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03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4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

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

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03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

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05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代理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3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1件。

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

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2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

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02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02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投资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纵观彝县20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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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总结篇五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工作总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标语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

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4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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