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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一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2)甲方负责向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全网业务,短信服务计费和服务费收取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后台应用程序接口函数包,并负责在信息接入具体程序开发时的技术指导;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6)甲方负责自身短信平台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负责对服务业务运营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及时处理;
(7)对于非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共同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及处理;如因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利益分配
3.1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2甲乙双方统计数据有较大差异(误差超过_________%)或双方有异议,双方承诺在以双方统计数据均值的基础上先进行业务结算,并积极安排专人找出两者差异的原因所在,协商解决;
3.3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4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无线信息服务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开展企业务达成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合作建立无线信息服务系统。
2.无线信息服务的对象(以下简称用户)是指在甲方无线信息服务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
3.乙方向甲方开放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提供一个特定的服务代码_________给甲方单独使用。甲方可以通过该端口,向其用户以短消息的形式提供无限信息服务。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乙方允许甲方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上进行短消息信息服务,并在项目运营期内负责提供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短消息流量控制。乙方有权根据短消息中心容量及时调整短消息流量。
3.乙方有权制定有关集团短信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客户服务标准和文件,并要求甲方遵守和执行。
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甲方使用短消息端口的信息流量统计,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短消息通信费的核算依据。
5.乙方短消息系统所需的软硬件系统由乙方负责投入。
6.乙方配合甲方连通短消息网关至甲方服务器的通讯线路。
7.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开放其短消息网关的相关技术协议标准及接口标准。
8.乙方负责包括短消息平台在内的网络通信正常,对非甲方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承担责任。对于任何影响乙方网络运行安全的不正常的超负荷的大批量短消息,乙方保留限制其传送的权利。
9.乙方有权因网关或其他网络设备进行调试,维护或其他可预见性的原因引起发送中断,但在中断前应通知甲方,包括具体的中断的原因,时间和周期。
10.因网关或其他网络故障等不可预见性的原因而引起的发送中断发生时,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权利
1.作为企业务中间代理商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
2.甲方必须在自己的短信业务平台具备安全过滤机制,确保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不违反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不利用乙方系统发送《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附件一)中列明的九类非法信息,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负责对用户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用户通过甲方网站编辑的信息内容)进行过滤,杜绝各种不健康的、非法的信息。未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端口向中国用户发送广告信息,如有违反,甲方将承担所造成的后果,乙方对以防所发送的短信息进行
1-100条元处罚。
4.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甲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并根据用户的定制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5.甲方要对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鉴权,并在用户发送短信时显示主叫号码,不允许有匿名或仅显示昵称的短信息直接发送至其他用户手机 。
6.甲方负责严格限制其向用户提供的任何短消息群发功能,保证一次最多只能发送
1-2个主叫号码。
7.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利用各种渠道,在各种业务层面上使乙方移动数据应用业务与
第三方进行互联互通。甲方必须为乙方的移动客户(135—139)建立独立的数据库,与
第三方的用户数据库分开。
8.甲方负责提供系统日志记录功能,保存至少一个月历史数据。
9.甲方必须通过指定的服务代码向其用户发送短消息。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端口向未在其信息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使用其无线信息服务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发送短消息,也不得利用该端口向其用户发送与其业务无关的短消息或开发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业务。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义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0.甲方负责承担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甲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 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1
1.甲方自行负责其“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涉及本项业务的所有硬件设备、系统调试、开通、系统维护、日常业务管理、开拓市场的工作和费用。1
2.由甲方负责甲方系统与乙方短消息网关的互连,并负责承担相关通信线路的申请、租用、维护等费用。1
3.甲方保证其系统的调试及开通工作不影响乙方网络的正常运行,对由此引起的乙方的网络系统故障承担相应的责任。1
4.甲方在合作期内服从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短消息服务正常稳定而对短消息发布量的调整安排。1
5.甲方在向乙方通信平台传送短消息时,保证不产生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超负荷流量。
第四条计费和结算
1.甲方负担企业务前置机,乙方短消息资讯平台机房到甲方主机房的数据通讯专线以及通讯设备的初装及日常运行费用。
2.乙方自该业务正式开通之日对甲方使用的每个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收取端口租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月。
3.甲方通过其端口每月下发的短消息若小于_________条,除缴纳端口租用费外不须再缴纳其他费用;甲方通过其端口每月下发的短消息若大于_________条,按_________元条计收。
4.以上端口流量统计以乙方计费系统统计为准,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5.移动电话用户在使用甲方的无线信息服务时,原则上甲方不得向移动电话用户收取任何费用。如甲方有向用户收费要求,需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不为甲方代收任何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权方”)得到的披露权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权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权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由信息披露权方拥有,未经信息披露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3.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
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2.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协议。
第七条不可抗力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____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政府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八条其他事项
1.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开发,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2.甲、乙双方应加强对各自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共同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相互通报,协商处理解决。
3.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本协议如果与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4.甲、乙双方均有权在石家庄开展无线信息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双方在宣传推广活动中,若使用到对方的公司名称,标识等信息,必须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5.双方认可的企技术方案和业务推广方案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或修改
1.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为集团短信业务制定的业务管理规定和客户服务管理规定如有更改,并与本协议的条款有相冲突的。甲乙双方同意可就冲突条款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有权签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其间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前十五天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本协议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6.本协议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附件信息源责任单位接入_________互联网(ce)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d,短信中心)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利用_________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d,短信中心)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互联网(ce)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d,短信中心)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_________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d,短信中心)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若违反上述规定,_________有权采取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同时,追究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并且终止与责任单位的合作。此责任书由_________负责保管。责任单位:_________(盖章)责任人:_________(签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三
(以下简称甲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客户名}先生/女士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荐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交纳___元会员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在___个交易日内达到利润要求。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荐股操盘,乙方应严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荐股资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荐股资料而使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荐股机会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介入、抛出股票时间价格实施,确实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果自负!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介入、抛出股票时间价格必须提前三十分钟以上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全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2、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利润要求造成乙方损失应退还所有会员费用,同时赔偿乙方损失做全额赔偿,100万元以上资金赔偿85%.按交易明细清单上的数额为准)。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
1、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1个月,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至___止。
九、本协议到期后,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四
投资有限公司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提供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会员类型_____类,股票投入金额______元整,须交纳会员费_____元,甲方协作乙方,即从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_日止达到投入金额___%至___%盈利.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股票信息时,乙方应严格做到保密所有股票信息,乙方不得私自泄露信息造成甲方利益和商业秘密受到损失。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股票信息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实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果自负,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等信息,须提前1个小时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合作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受损方除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可以提出投入金额的10%经济赔偿要求.
2.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盈利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应退还会员费____元,并赔偿乙方的股票损失,同时赔偿乙方时间损失金。
六.本协议有限期暂定____日,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盈利达___%以上另行交纳盈利部分20%作为佣金。
七.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均可向合同签属地法院起诉。双方确认本合同签属地为深圳。
八.本协议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20__年月日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五
甲方:张x公司
乙方: ,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____市 ,联系电话: 。
上述甲乙双方方因为拓展市场,充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企业增效、个人增收的目标,现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是平等主体的甲、乙双方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人事隶属关系。
二、双方商定,合作为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双方x协商续订。
三、合作合作方式: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销售业务,甲方提供所需的法律文件。必要时,甲方以其掌握的商业信息与乙方共享。
四、利益分配:
乙方取得的销售收入,扣除税收、 、 、 、 等企业必要开支后的净利润,按甲方65%、乙方35%的比例分配。
上述利益分配的具体时间、方式,双方x另行协商,但每一协议年度应对双方各自收益结算一次,乙方对其拓展的销售业务,应进行后续跟踪,包括安排生产、监督生产、监督发货以及货款全额回收等。
五、乙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支出的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承接业务前,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在确定对方有履行能力和诚意的情况下,方x与其发生业务往来。乙方承接的所有业务,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特别是有关质量要求、价格、交期、付款方式、期限进度等条款)均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x正式与客户签约。合同应由甲方与客户签订。
七、售后服务由甲方指定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货物(定作物)发出后,客户就质量、数量、交期等方面提出异议的,乙方按甲方的指示进行处理,乙方不能自行与客户签订赔偿协议或任何类似的合同、承诺、声明等,否则,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及时将客户的意见向甲方反映,由甲方进行调查核实,如确需退货、换货或赔偿损失的,由甲方书面委托的人员与客户谈妥解决方案后签订处理协议。处理上述争议过程中所需的差旅费、招待费、赔偿金等,作为经营成本。
八、凡乙方拓展的业务,乙方应负责按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收款期限及时把业务款收回并交至甲方。逾期未收回,该款暂列为亏损,在结算双方受益分配时从纯利润中扣除,待收回后另行按约定进行分配。
在收款过程中,应请客户一律以银行汇票、支票、电汇等方式把款项直接打入甲方银行帐户,不得收取现金。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收取现金的,必须在收款后____日内交(汇)给甲方。聘期届满,若双方未达成续聘协议的,乙方仍应按前述约定将其经手的业务款全部收回甲方。严禁以任何形式、理由挪用或侵占业务款,否则,一经发现,甲方除可依法追回该款项外,还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协议,情节严重的,还可请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甲方或乙方如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向对方递交书面通知。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或本协议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乙方必须将自己所经办的业务款全部收回,并将自己经办的其他事宜向甲方办妥移交手续。乙方向甲方付款后,该业务应收款债权转让给乙方,并通知有关债务人。
十、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以及解除合作关系后两年内,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售渠道、销售策略等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非法使用、转让或许可其他单位、个人使用。具体事宜,由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确定。
十
一、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未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张x公司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六
甲方: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业务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业务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扩大双方在各自领域的知名度,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就电话信息服务项目展开合作,合作项目不包含小额支付业务,即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的电话信息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网络应用服务充值帐号或其它简单、小额的商品交易。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项目和方式
1.基于双方各自的技术和资源优势,乙方向_________电信公司的用户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与应用服务。
2.甲方利用其业务平台和支撑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代计费和代收费服务。
3.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语音平台资源及相应的码号资源。
3.在乙方提交相关业务文档资料和需求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
4.甲方有权对乙方策划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并拒绝发布不适宜的信息。在业务开展中,一旦发现乙方或其用户通过乙方发送非法信息,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规范。
5.甲方提供其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系统作为业务的辅助投诉受理中心。甲方对有关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督促乙方妥善解决客户投诉。甲方将在收到用户投诉之时起12个小时内将投诉资料提交乙方,如用户投诉情况严重的,给甲方造成严重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断双方的合作,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6.由甲方负责进行计费,计费结果以甲方数据为准。
7.甲方允许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以_________品牌推广该合作业务,但不得涉及甲方的公司名称及其他品牌。
8.甲方有权制定有关业务的管理办法、考核条款、客户服务标准文件以及多平台合作连带惩罚条款,并要求乙方遵守和执行。甲方将按以上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的考核,并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采取末位淘汰制,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和乙方的合作业务。
9.甲方有权根据_________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限费措施,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三、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须持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保证该许可证在本协议期间持续有效。并向甲方提供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与正常运行相关的资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相应资源及来源资质文件,开通专家热线类的项目则要求提供专家资质证明文件。
3.负责合作业务的宣传策划、拓展推广、业务运营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都必须提交甲方审批签字后方可对外投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影响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必须给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5.负责本合作业务的有关业务投诉和客户回访等,乙方就在收到甲方转交的投诉后,应立即回复用户,并在48个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用户投诉并回复甲方。
6.负责及时提供合作业务所需的信息源和数据,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争议及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的内容发布遵循“合法、健康、准确”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提供如下信息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内容;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全法权益的内容;黄色、淫秽色情的内容。
8.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问题或广告内容不当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协议到期后若不续签或中途协议终止,乙方应对正在开展中的业务仍应负责,本协议的相应条款仍具有约束力,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业务经营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本协议及_________电信语音业务即_________业务的相关规定。1
1.由非网络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及退费,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
四、收益分配结算
1.甲方享有用户使用合作业务产生的通信费用,并负责合作项目的计费工作。
2.甲乙双方以合作业务所产生的实际信息费,在扣除_________%的坏帐后,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分成,即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双方各自承担所应缴纳的税费。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术力量,协助开发业务技术流程,则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撑并收取_________%的制作费用,即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成结算。
4.每月产生的信息费以甲方计费帐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甲方按月向乙方发送付款征询函,将每月合作业务所产生的信息费分成情况发送给乙方,若乙方对数据有疑义,双方可就相关项目进行核实以确保计费准确无误。
5.在甲方的计费系统里,通话时长超过1小时为超长话单,或少于3秒的称为超短话单,由系统自动扣除,此部分费用不计入信息费收入,不参与分成。
6.甲方与其它运营商合作所产生的信息费,在扣除坏帐及其它运营商代收费后,按实际收入与乙方进行分成,该部分信息费结算日期根据所合作的运营商具体的结算及结款期为准。
7.如果甲方实付金额与应付金额出现差异时,其差额将在下月结算日由甲方进行补退费调帐处理。
8.结算时间:每月的____日为双方结算日。结算数据为:上月____日至当月____日的数据。正常情况下,应在次月____日前收到甲方发出的上月计费征询函,若于次月____日仍未收到帐单,则应于每月1____日前与受理部门联系,否则视为收到,过期不予重发。若对结算金额无异议,则双方进行资金结算。如有疑异则可要求对帐。
9.在收到付款征询函后,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其它
1.同时为有效配置电话平台资源____市场资源,提高业务服务质量,促进_________电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甲方制定了《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乙方同意并接受其约束。甲方根据《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中考核机制对进行综合考核,对业务发展停滞或出现严重违规的的乙方予以处罚,直至中止合作,强制退出。
2.为了给新进入的提供公平竞争基础,新在接入后
第四个月开始参加考核。
3.《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考核部分的相关规定:
(1)若乙方连续两月收入低于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发出警告一次;若乙方第____月收入仍低于_________元,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警告后,若出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3)在中止合作协议后,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乙方除继续向用户提供服务外,乙方必须在其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即将服务的公告,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客服工作。
4.在合作期间,若乙方出现违反《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的行为,甲方将根据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六、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并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
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等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____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2.本协议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改变;战争、地震、火灾、水灾、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________年,顺延次数不限。十
一、附则
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信息源责任单位(本协议中c)接入中国xx公司语音业务平台或相关业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网关、a网关、aabe服务器、定位业务服务器等)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
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四条信息源责任单位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五条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xx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情节严重者中止合作业务,追究信息源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此责任书经信息源责任单位签署后生效,并由甲方负责保管。信息源责任单位(盖章):_________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返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为推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甲方作为提供线上存款证明的金融机构,乙方作为商品的销售方或服务的提供方,甲方在乙方及与乙方签署存款证明业务合作协议的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客户”)授权下对存款证明款项进行划拨、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线上存款证明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一)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二)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及当地政府、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规范,合法地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甲方不介入乙方与乙方客户之间的协议,仅负责依照甲方、乙方及乙方客户间的协议约定进行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乙方和乙方客户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与线上存款证明业务无关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和乙方客户自行解决。
(三)双方承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在创新支付、产品定制、营销推广等业务合作领域,为客户打造安全便捷的支付环境与易用的服务体验,实现共同发展的合作目标。
第二条 合作范围
甲方通过乙方渠道受理客户申请,为客户在线开通的符合央行规定的无实体介质的ii类账户(以下统称线上ii类账户)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其中涉及线上ii类账户开户、查询、资金转入、资金转出、账户管理、资金划转对账、资金清算、差错处理业务遵照《中国光大银行电子账户账户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涉及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等业务遵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乙方平台及其合作商户销售的任何产品方面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指定 支行作为主办支行,负责对乙方及乙方客户的线上存款证明业务、账户资金、业务合作模式进行管理。按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及乙方客户提供线上存款证明相关服务。
第三条 甲方承诺
(一)甲方为乙方客户提供服务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客户端、手机h5页面或电脑网页等。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办理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等业务,保证乙方及乙方客户账户内存款证明款项的安全,并根据乙方的指令或甲方、乙方与客户的相关约定,切实履行甲方义务。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操作流程及服务渠道,为乙方及乙方客户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一)严格遵守行业主管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合规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
(二)保证为乙方客户提供的商品、服务及与乙方客户签订的有关合同及相关手续的合法性、时效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积极主动履行上述合同及本协议。乙方和乙方客户在签订和履行有关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全部问题,应由乙方和乙方客户双方友好协商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双方声明
(一)甲乙双方建立联系制度,遵循平等、公平和合作的原则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
(二)甲方保证严格履行本协议第三条承诺的义务,如因甲方过错造成存款证明款项或乙方、乙方客户利益受损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保证严格履行本协议第四条承诺的义务,如因乙方违反该义务造成交易双方或客户利益受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提供渠道为乙方客户办理线上存款证明业务并不意味着对乙方客户的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五)存款证明款项在被甲方冻结期间,如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甲方须配合执行,不因此对乙方、乙方客户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无须对乙方提交的存款证明款项扣划指令真实性和依据负责。
(七)因乙方或乙方客户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业务规则
(一)乙方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申请在线开立线上ii类账户、向线上ii类账户转入资金、办理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线上ii类账户转出资金等业务。申请其中涉及线上ii类账户开户、账户查询、资金转入、资金转出、银行卡管理、资金划转对账、资金清算、差错处理业务遵照《中国光大银行电子账户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
(二)线上存款证明款项冻结方式
定期产品/活期产品,分行与商户确认并补充
(三)线上存款证明邮寄方式
本分行邮寄或全国各分行负责邮寄
(四)存款证明配套产品
是否需要二类账户流水、电子存单等配套产品
(五)线上存款证明到期后资金解冻
甲方对存款证明款项进行冻结,并邮寄《个人存款证明》至乙方客户指定地址。存款证明到期后款项自动解冻,乙方客户自行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提交线上ii类账户内存款证明款项、利息转出指令。
(六)线上存款证明撤销
对于存款证明未到期款项尚在冻结中,乙方客户要求提前解除冻结、办理提现的情况,如存款证明书尚未签发,乙方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提交申请存款证明撤销指令,款项解冻后,方可在线办理存款证明款项转出。如存款证明书已签发,则乙方客户无法在线办理存款证明款项提前解冻及提现。客户需携带身份证及原签发的存款证明书,到我行任一柜台办理存款证明回收业务。证明书回收后,款项解冻,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发起资金转出申请。
第七条 宣传推广
除本协议有明确规定且仅为执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任何一方如需在其宣传材料、名片、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域名、节目名称、网站名称、标志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内容,或需要以对方的名义或双方的联合名义对外进行推广、宣传、市场营销、广告、公告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商业活动,必须取得对方的正式书面授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规定而构成对对方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节目名称、网站名称、标志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对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的侵权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对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一)一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或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
(二)乙方提供虚假的存款证明款项扣划指令的。
(三)乙方串通客户提供虚假资料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或陷于法律纠纷的。
(四)一方出现严重亏损或经营情况严重恶化的。
(五)一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已对其正常经营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
(六)一方或其高层管理人员卷入重大诉讼纠纷,对双方合作关系造成重大影响的。
(七)一方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行政部门或工商、税务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有不良记录的。
(八)一方通过各种方式为线上存款证明业务顺利开展设置障碍的;或擅自扣划、截留、挪用、占用客户资金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于15日内提出证明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政府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行政行为或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致使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变成非法、或无法执行、或履行方式等发生变更,则双方有义务按照政府行政行为的要求,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本合同的相关事宜,而不追究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贰 年。协议到期若双方均无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 壹 年,并可依次类推以一年为周期多次顺延。若任一方有异议,可在协议期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到期终止合同或者另行签署新的协议,尽管延续多次,本协议仍视为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而不是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通过协商可签署补充协议。
4、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相应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任何一方欲变更本协议,应提前30天向另一方提交书面说明。任何一方欲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相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
(以下无正文)
(盖章) (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一、总原则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制定本业务合作协议。
二、基本原则
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承揽供应链服务业务,交由甲方运作,并按照项目的盈利情况,以可提利润为基础,在每单项目结束、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及业务款后,从甲方处按本协议规定提取一定的业务开拓费用,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甲方负责乙方开发项目的运作,并按协议支付乙方如下费用及业务开拓提成费。
3、乙方非甲方正式编制员工,甲方不承担乙方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市场开发及其他费用。协议双方非劳动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引入的业务进行评估,在明确可操作的前提下,调集公司各种资源,全力促成业务运作。
(2)甲方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名义及相关宣传材料开发业务。
(3)甲方可配合乙方在相关地区举行市场营销活动,活动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4)项目导入甲方后,根据需要,甲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甲方可为该项目的成功运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5)甲方定期(每月)对乙方导入的客户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具体的清单提供给乙方认可。同时办理、支付乙方应提的业务手续和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提取业务开拓服务费用。
(2)在承接业务时,可使用甲方的名义,但必须时刻注意维护_______形象,不得用于非公司业务的承揽活动。
(3)不得有借_______名义从事不利于_______形象、损害_______利益的行为。
(4)不得将_______自身运作的客户介绍给别的同类企业运作。
(5)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将知晓的甲方自身的业务和其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须协作保证甲方维护业务中垫付资金的安全性。
(7)违反上述2、3、4、5点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四、业务开拓费用提成比例
1、乙方业务开拓费用的提成比例为业务服务费收入的_______%。
2、实际提取数=业务开拓提成(1-所得税率)。
五、收入计算的前提条件
1、项目结束后,甲方应保证准时计付业务费用给乙方。所有应收款项包括各类垫付资金全部收妥且进入甲方账户后才可计算乙方的业务收入。
2、为保证甲方营收的应收款和所垫业务运作资金的安全回收,必要时乙方须协助甲方,要求项目客户为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根据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六、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本协议期满双方应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4、本协议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追溯。只有甲方按协议内容支付乙方应提的提成、且乙方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和业务应收款后,本协议宣告完全失效。
七、合同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为标准版本,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双方签署其他文本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九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于签署并开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业务合作协议
一、合作目的: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模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阶段: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五、费用结算: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陈述和保证: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法律关系:_________________
九、知识产权:_________________
十、保密: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适用法律和诉讼管辖:_________________
十四、附则: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销售经理,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销售业务员。双方为拓展业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乙双方之间是业务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及其他任何人事隶属关系。
二、双方商定,合作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可协商续订。
三、合作合作方式:
乙方对外拓展房地产中介、中小企业及自然人贷款融资等业务,所获得的客户交与甲方后续跟进。必要时,甲方以其掌握的商业信息与乙方共享。
四、利益分配:
1、甲方代表**公司正式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后,取得的销售收入,按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2、上述利益分配结算的具体时间为 ,方式为
五、乙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支出的差旅费、通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在确定对方有履行能力和诚意的情况下,方可与其发生业务往来。乙方承接的所有业务均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代表**公司正式与客户签订合同。
七、凡乙方拓展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业务,必须与甲方合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与**公司或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员合作,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业务获得的销售收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以及解除合作关系后两年内,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售渠道、销售策略等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非法使用、转让或许可其他单位、个人使用。
九、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未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11月 日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十一
个人业务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不能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若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十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校园一卡通)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在协议期内享受乙方提供同类型、同规格型号货物。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货价格。 如有变更,乙方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回复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利拒绝接收乙方擅自变更后的供货和终止该协议。
三、乙方须保证甲方的供应货源和及时交货,乙方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 时,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和甲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当自接受货物的7天内向乙方提出更换通知,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协议规定。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异议后,应在7天内与甲方协商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 议和处理意见。
六、机器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限上海市)如运送出上海市外,甲、乙双方需协商机器运送费用。
七、自双方签字的当日生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八、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印章: 公司印章: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二o年 月 日
信息服务合作协议篇十三
甲方:【 】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鉴于甲方拟开通移动400业务,乙方愿意并有能力向甲方提供移动400业务租用及相关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语音专线业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移动400业务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的服务,并根据工业信息化部、市通信管理局批准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甲方就乙方提供的移动400服务应向乙方付费,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具体资费见业务受理单。
1.2 甲方租用乙方移动400业务,甲方行业性质及业务具体使用场景:
行业
□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电子
□金融/银行/保险
□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
□商业服务
□贸易/消费(食品/服装/家具等)/家用电器
□广告/媒体/文化
□制造/加工/汽车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邮政
□服务业
□能源/原材料
□医药/医疗
□国家事业单位/卫生/教育/培训/科研/非赢利机构
□农/林/牧/渔
□其他(请写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场景
□售后服务
□呼叫中心等
□售后服务
□客户咨询等
□其他(请写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保证通过网络传送的信息安全、保密。甲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固定电话网传播非法内容或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操作国家及工业信息化部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允许的业务(如话务批发、落地)等,否则,甲方将承担其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2 甲方在使用400业务的短信业务时,必须遵循以下条款:
2.3 甲方保证仅向其内部员工或注册用户发送短消息,并且上述用户自愿接收甲方发送的短消息。甲方不得向未同意接收其信息的用户发送信息,也不得向用户发送与其业务无关的信息,甲方负责提供其内部员工及注册用户名单并保证名单的准确性。甲方须遵守乙方关于实名制及发送名单管理的相关规定。由于甲方发送信息范围不当或内容错误等造成的一切用户投诉,以及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用户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2.4 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2.5 甲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保证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法令的敏感内容进行拦截、过滤,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以手机作为媒体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九不准”:即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20__】231号)定义的九不准信息标准:①政治性新闻信息;②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③泄漏国家机密的信息;④与国家现行政策、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信息;⑤涉及色情淫秽的信息;⑥涉及封建迷信的信息;⑦开办赌博的信息;⑧内容虚假或已失效的信息;⑨有损社会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3)“五大类”:即公安部(公通字【20__】77号)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五大类信息:①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信息;②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③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信息;④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信息;⑤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内容的信息。
(4)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甲方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2.6 甲方承诺不以转售、转租、借用、代发等方式将移动400业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并且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进行任何带有盈利性质的经营行为。
2.7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集团短信登录帐户密码,并定期更换,以防止甲方帐户密码泄漏、被盗。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如发现甲方违法使用、违规外呼、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投诉较多等情况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所有语音专线接入服务,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2 甲方须以实名方式发送短信,在发送给用户的每条短、彩消息中,须提供并使用符合乙方规定格式的企业签名,企业签名须与甲方工商注册名称或注册品牌保持理解上的一致,不得使用虚假签名。在发送信息时由乙方网关系统在甲方短信内容中自动添加甲方的企业签名,格式统一为[企业签名],签名内容需占用信息正文内容字节数。
3.3 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固定电话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在乙方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布。
3.4 甲方有权就使用移动400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乙方应给予解答。
3.5 乙方对甲方的移动400业务计费周期为月,甲方第一个月的月租费收取根据移动400业务开通的时间,在当月帐期内收取。
第四条:缴费方式
4.1 甲方付款方式为(□现金、□集团统一付费、□银行托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若为银行托收方式,甲方授权其开户银行按照乙方提供的话费帐单将话费直接从甲方帐户内扣除。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银行托收户须保证在托收日其帐户有多于其应缴话费的资金供乙方划帐。甲方欠费的,每逾期1日按欠费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欠费时间达1个月,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提供服务,如欠费时间达三个月,则视为甲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有权追回甲方已发生而未付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发票信息
5.1 根据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可对20__年6月1日后与甲方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提供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
5.1.1 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1%)
5.1.2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具体发票项目名称、税率以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确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按照电信行业营改增管理要求,联系乙方集团客户经理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配合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5.2.1 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银行开户许可证
e、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2.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1)甲方如是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向乙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个人手机号码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预存时要求开具发票的,乙方只开具通用机打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必须先付款,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已向甲方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 发票开具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发票开具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备注:以上账户信息仅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不作为收款账户)
5.4 甲方应在缴费期内及时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间充裕。为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安全,请甲方指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人负责发票接收工作,并保持联系人员稳定。协议执行期间甲方需更换联系人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5.5 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处理,如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有误、认证不符或认证不通过等情况,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当月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日内与乙方联系反馈。双方应按乙方税务机关发票征管规定,相互配合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换事宜。因甲方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带来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6 甲方使用移动400业务期间,为防范使用风险避免损害双方利益,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甲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乙方发现甲方在使用期间出现短期内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并欠费的情况,乙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暂停甲方业务使用并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及时向甲方进行核实,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义务及时结清相关费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说明情况向乙方申请恢复业务正常使用并在下一缴费周期内结清相关费用;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义务对异常产生的费用予以减免,并尽快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和出售移动400业务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2 由于甲方自己的原因造成他人非法利用甲方移动400业务,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应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3 甲方的客户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户资料不详或不准确造成甲方无法收到乙方发出的话费帐单或其它业务通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 甲方欲终止本协议时,需缴纳其在帐期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确认甲方已付清所有应付乙方的话费时,本协议终止。
第七条:协议期限
7.1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7.2 如合作期限的执行及续约与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规定相抵触,则应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7.3 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并另行签订协议。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预付费客户自动按月顺延合同有效期,后付费客户自动按缴费周期顺延合同有效期。为确保用户的利益不受双方合作期限的影响,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问题。
7.4 若出现下述违约事件并持续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在提前【 】天书面通知违约方的前提下取消和终止本协议:
7.4.1 任何一方出现破产或根据破产法或任何其他资不抵债的法律,提起自愿或非自愿的破产程序,或与债权人达成任何安排或进行公司重组或接管或任何一方解散。
7.4.2 任何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
7.4.3 在收到守约方违约通知后,违约方未能在【 】内进行补救(并且违约方有能力进行补救)。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8.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
8.2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8.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8.4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同时,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
(1) 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2) 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3) 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
8.5 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
第九条:保密条款
9.1 “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或接受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等。
9.2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9.3 双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交易记录,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拒绝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同时,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将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输时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
9.4 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接受方应向提供方承担因己方聘请的上述专业顾问违反保密约定而给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9.5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9.6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1)非因违反本协议所致,已进入公众领域的信息;
(2)在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做出披露前,接受方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3)接受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9.7 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时止。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
9.8 由于保密信息接受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提供方造成损失的,接受方应当赔偿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10.3 如果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 将该争议提交至乙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乙方当地进行仲裁。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2) 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4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10.5 双方明确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10.6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规定
11.1 其他事宜
甲方使用语音专线业务期间,为防范使用风险避免损害双方利益,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甲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乙方发现甲方在使用期间出现短期内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并欠费的情况,乙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暂停甲方业务使用并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及时向甲方进行核实,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义务及时结清相关费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说明情况向乙方申请恢复业务正常使用并在下一缴费周期内结清相关费用;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义务对异常产生的费用予以减免,并尽快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11.2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的终止期限不得超出本协议的终止期限。
11.3 通知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1.3.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
11.3.2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10日视为已送达;
11.3.3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
11.4 如遇甲乙双方有一方需变更企业名称或变更法人,更名后的新企业或新法人应继续承认本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双方履行本协议的合法地位。
11.5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
甲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集团编码:_______ 受理表编号:
移动400业务受理单
业务类别□申请业务 □取消业务 □功能变更 □变更结算方式
□停机保号 □复机 □其它
客户信息
客户名称 所属行业
客户地址 邮政编码
业务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e-mail/传真
业务信息
申请号码 号码用途
业务功能
(需要请划√,带下划线为收费项目)□遇忙/无应答转移(仅限目的号码为中国移动号码)
□按时间选择目的地号码 □根据主叫位置选择目的地号码
□密码接入 □呼叫该4001号码次数限制
□呼叫分配 □呼叫阻截
□短信功能
备注:您可通过“移动400 自服务网站”自行设置上述业务功能参数
终端类型□单机 □模拟中继线 □数字中继线
□小交换机 □手机 □小灵通
目的地号码及开通要求号码1: 号码2;
号码3; 其他
账务信息
缴费方式□现金支票
□统一付费
□银行托收 账号名称: 单位
财务章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计收费项目开户费
语音套餐 套餐短信套餐 套餐
功能使用费种类 每月费用
附注
业务使用
期限规定1本业务受理单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业务受理单的履行期限为一年,自业务开通之日起计算。履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没有异议,则履行期限自动延长,直至一方提出异议。
受理信息
(业务受理部门填写)客户所选号码
号码预占流水号
客户经理/受理员
受理厅
同意以上内容,现予以确认受理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保证书
我单位对于所申请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的移动400业务接入服务,为确保向客户提供健康的信息服务,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向中国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不利用在中国移动接入的业务网站/平台,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2、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4、宣扬邪教、迷信、宗教极端思想的;
5、散布谣言、涉暴恐音视频,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传授暴恐犯罪技能等教唆犯罪的;
7、攻击党和政府,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9、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投诉较多等情况的。
三、我单位承诺不违规经营、不变更合同约定用途;不隐藏、变更或转租、转售号码;不开展无特定主被叫的话务批发业务。
四、我单位保证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五、我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与中国移动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不通知我单位的情况下关停业务,直至单方面终止业务合作协议,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追究我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等。
六、此承诺书经我单位签署盖章后生效,并由中国移动负责保管。
特此承诺。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