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楼房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楼房基本情况
甲方楼房(以下简称该楼房)坐落于。楼房共六层、带地下室及后院。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楼房主要作为建设指挥部办公、生活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楼房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含税),租金“先付后用”的原则逐年交付,支付期限为甲方提供发票起日内。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交付楼房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楼房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租赁时该楼房没有产权纠纷、没有违反相关政策法规;有关消防安全、楼房建筑合法性问题、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第三方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楼房相关税收(指:营业税、房产税、教育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印花税等),以及政府新供水系统改造等非楼房内部改造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坏楼房主体结构及确保楼房安全的情况下,可对楼房室内进行改建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租赁期满后,装修物(不含电器、办公桌椅等物品)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租金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甲方无须返还乙方已付租金,且无须对乙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
3、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包括楼房产权转让给第三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双倍赔付乙方当年的租房款,并赔偿部分甲方装修费用(未满五年租期部分,按照价每年赔偿装修总额20%折算)。
第八条附则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2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二
出租方: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租赁标的物及租赁目的
1、甲方将位于______市北站路_____号综合办公楼_____楼内半层转租给乙方作办公使用。该层办公楼原为甲方向______市______商贸有限公司所租赁的。
租赁期限及租金
2、租赁时间为贰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止。
3、租金每月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整。乙方租满一年后,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_______%。
4、租金以人民币统一结算,按月结算,先交后用,每月_______日前交清。
5、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押金(大写)人民币肆仟元(¥_______元)整。该押金在乙方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后退还。
6、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应优先乙方租用,租金按递增后执行。
甲方的权利义务
7、在合同生效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乙方租赁期间为乙方合理使用租赁物提供便利。按约定收取租金。
8、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乙方不得改动原房屋装修及结构。如乙方损坏房屋装修及结构。
9、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乙方在正常使用时属自然磨损的损坏除外。
10、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安全和消防管理。
11、如因原出租方______市______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整体出让或政府规划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2、甲方应协助提供给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所需的各种资料。
乙方的权利义务
13、在法律规定各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不受甲方干预。
14、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租赁物,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15、按约定交纳租金,如超过十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16、接受产权单位的安全、消防监督,做好租赁物的消防安全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17、合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三天内将租赁物返还甲方。水电费的交纳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每月向甲方结算。
18、每月按有关规定交纳卫生清理费。
违约责任
19、乙方未按本协议定期支付租金,甲方按每日______%收取欠交租金的滞纳金,超过________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20、甲乙双方应做好各使用的财物的安全消防工作,并自行购买财产保险或消防器材,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1、合同终止或依法解除,乙方不按约定返还租赁物的,每迟延一日,乙方按上年平均日租金额双倍交纳违约金给甲方。
2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即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方式
23、甲乙双方发生一般争议时,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发生特别严重的争议时,通过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的生效
2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即刻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市居家房地产经纪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系甲方旧办公楼,位于市街号;
2、出租房屋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包括甲方及相关附属设施;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的有效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双方验证后将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及交付
1、租赁期共20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若继续向外出租此房屋,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乙方租赁。
3、甲方分次交付乙方房屋: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甲方交付该房屋东楼街面房(现);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甲方现营业厅所占临街房部分;
(3)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甲方将除(1)(2)项之外的其它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
4、交付之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乙方设计、装潢、准备期间。该期间内,乙方不支付甲方任何报酬。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须按以下标准、方式为甲方缴纳租金: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间,每年租金万元。乙方按年交付租金,于租赁当年的1月10前一次性付清。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间,每年租金万元。乙方按年交付租金,于租赁当年的1月10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产权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租赁期间,此房屋的供暖由甲方在为其家属楼供暖时一并提供,乙方不承担供暖费用。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房屋使用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水、电以及乙方使用该房需要的其它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与乙方使用房屋无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进行维修时,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在使用该房过程中,发现房屋的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修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承租此房后,可以对该房屋投资进行下列改造:(1)加层;(2)修建院内南平房;(3)水、电、暖设施的改造;(4)室内装修、改造等。但对上述项目改造时,乙方应当请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及可行性论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设计、施工,确保不影响房屋主体安全。
乙方对房屋进行上述投资时,应当按照不少于50年使用期限进行设计、施工,保证所增加的固定设施使用年限超过50年。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设置任何与此房相关的抵押及其它担保。
2、租赁期间,乙方可以直接将此房全部或部分进行转租,甲方不得干涉。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3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正常营业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正常营业的。
3、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承租房屋设定担保的;
(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后进行违法活动;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5)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的。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十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政府拆迁及不可抗力
1、租赁期间,如因政府规划而拆迁此房时,甲方所得拆迁补偿应优先支付乙方固定投资的损失。
2、租赁期间,如遇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到期后的处理
1、本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签定10—20年的租赁合同。双方重新签定合同后,对乙方投资增加的固定设施,甲方不再退还或支付补偿款。增加的固定设施在第二次租赁期满后归甲方所有。租金参照当时市场行情,由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不同意续签合同,甲方应当对乙方投资的固定设施,按当时市场行情补偿乙方。
第十三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年租金总额的3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四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应支付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若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设定抵押及其它担保的;
(2)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甲方租金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3%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年租金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村民福利,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均租金的两倍支付甲方滞纳金;
第十五条本合同不能因甲方领导干部的变更而变更,如因干部变更而影响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成立,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四
出租方(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____年月日签订此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区域与用途
1.11.2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使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
第二条租期
2.1租赁期限:租期3年,即自____年月日起,至____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3.1.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月标准费用为人民币25元/㎡(其中租金为9元/㎡,物业管理费为16元/㎡),上述费用年总计为39690元,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3.1.2物业管理费为代收费,包含卫生费、安保费、水费、电费、网络费、垃圾处理费等。
3.1.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一年的总费用,即39690元。之后乙方应在本年度租期到期30天前,向甲方全额缴付下一年的总费用,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3.1.4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可按
3.1.1条款约定的标准,按实际承租日期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
第四条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乙方缴纳首年总费用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租赁物及其设施的装修改造,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未征得
甲方同意擅自改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
4.2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3乙方应确保其装修装饰、改造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招商大厦整体或部分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或安全隐患,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办公使用。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4若乙方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5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因乙方非正常使用而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第五条承租房屋交还
5.1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若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臵,否则,该附加装臵甲方有权自行处臵。甲方对该附加装臵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臵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甲方处理留臵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为承租房屋提供水、电、网络、消防等基础设施,并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2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或发生不可抗力外,甲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
6.3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4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对乙方催告7日无果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的电力、水、网络及其他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转让、转租、分租、承包、抵押、出借或调换部分或全部房屋给第三方,乙方违反该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6除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臵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臶、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臵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臶、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第七条合同续约、终止
7.1合同续约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之前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欲续租的,须征得甲方同意。续租之后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用等事项双方另行商定。乙方的续租要求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7.2合同解除、终止
7.2.1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房屋使用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5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九条通知、变更
9.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9.2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9.3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约定的首年租房费用之日起生效。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日期:
房租收缴账户信息:户名: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于乙方作为___使用。租赁房屋面积经双方认可确定为___平方米。
1.2租赁房屋的使用功能为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房屋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
2.2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3.1租金:每月每平方米:___。
3.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___。
3.3物业管理费、公维金、水电费及公摊费等应由乙方自行缴交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当日向甲方缴交履约保证金方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根本性的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主张以履约保证金抵偿租金及其它应付款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房屋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叁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履约保证金。
4.2每次应缴(以合同时间为准)。物业管理费、公维金、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另计另收,乙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4.3租金的变动条款:___。
第五条租赁房屋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当如实向受让方告知租赁关系,同时受让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保养使用、维护和管理
6.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房屋及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房屋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6.2乙方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6.3乙方租赁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仅限于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租赁房屋的自然损耗引起的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对房屋的非自然损耗及相关设施损坏有维修、恢复或赔偿损失之义务。对租赁房屋的人为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6.4为确保安全,乙方禁止在租赁房屋内外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强的物品。
第七条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应在租赁房屋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7.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应取得相关有权管理单位的许可(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7.4甲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房屋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房屋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物业管理
9.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房屋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否则乙方所留物品均被视为弃物任由甲方处理,甲方有权就清理该些物品产生的费用向乙方追讨。
9.2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厦门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后果。倘若由此对甲方或周围其它用户的正常运作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10.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a、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换、共同使用的;
b、乙方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原租赁用途的;
c、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d、乙方拖欠租金连续拾天或累计达壹个月的;
e、乙方有其他根本违约行为。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a、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一个月以上尚未交房的;
b、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
c、甲方有其他根本违约行为的。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1.1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a、因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
b、因政府征用、拆迁;
11.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它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2.1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场所,并将其归还甲方,屋内所留物品均视为弃物任由甲方处置;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归还租赁房屋的,应向甲方按日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仍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房屋,且不负保管的责任或屋内所留物品均视为弃物任由甲方处置。
12.2如乙方拖欠租金等应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房屋内的财产,经通告后七天乙方仍未补正时甲方有权处理该被留置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有不足甲方将继续追讨。
12.3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为保护甲方权益,自合同终止次日,甲方会执行停止供水、供电设施,乙方不得以此作为理由提出任何赔偿或其他责任要求。
第十三条广告
13.1若乙方需在租赁房屋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应取得相关有权管理单位的许可,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和报建手续。乙方搬走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除并恢复原状,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厦门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它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租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最后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到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双方如有任何违约行为,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以外,违约方应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赔偿给守约方一个月租金数额的经济损失,逾期按日千分之三计息。
16.2出现上述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各事项之一时,例如:乙方累计一个月未向甲方缴交租金、水电;或合同期滿逾期拖延签订续租合同的,甲方有权切断乙方租赁处水电。乙方不得以甲方切断水电为由,提出赔偿或其他责任要求。
16.3由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追偿手段时,违约方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正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损失。
第十七条其它条款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7.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由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沟通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至诉讼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市路号大厦内,房号为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装修及设施,以实物为准。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仅作办公场地使用。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物管费等费用及其支付时间
1、租金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元/平方米计算,物管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15元/平方米计算(该费用包括租金、物管费、水费以及在大厦物业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开放空调、暖气的能源费,不包括室内的电费、电话费和灯具等的损耗费)。
2、上述费用以每个月为一结算支付周期。首期费用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以后每期费用,乙方在上期费用支付届满前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证条款
为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人民币。租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收房后三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它设施、设备,且拒不照价赔偿的。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物管费等费用超过十个工作日。
3、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的装修及设施符合本合同约定。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调换或转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和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内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的性质,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加工等的场所。
5、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再租赁状态归还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以及会对大楼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
7、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机构对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费用,除每日按每期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乙方搬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4、租赁期未满,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所交保证金、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十、其它事项
1、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
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事项,乙方应遵守大厦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
管理相关规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损坏,并导致不能正常运转
的,所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七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坐落于东山大道卓越广场b座的套房110平方米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场所。
二、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押金元(不计息)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甲方将上述套房交付给乙方使用时,乙方必须在开始计租之日起按季度预付的租金。以后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甲方交纳租金。从计租之日起,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视收视费、电话费、宽带费、停车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计租之日为年月日开始。租金每季度为元(人民币大写:)。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给甲方,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五、租赁期满时,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续租第年起租金按不高于3%--5%递增。
六、乙方承认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时,本套房完好无损。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房屋结构及其装修饰物完好,不任意破坏,造成破坏的愿意修复原状并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不续租时也必须完整无损交付给甲方。如有毁损要按甲方要求恢复或清理干净。退租时及时搬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时退出,则由甲方处理。
七、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自负并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生活、办公,不得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和危害社会公德活动。
八、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转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式交由他人使用。
九、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又不续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甲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又不续租给乙方的,甲方除退还给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补偿乙方壹个月租金。
②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提前收回房屋,扣收押金。
③租赁期间,如一方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偿金。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乙方装修:1、按物业的规定提供装修图纸一式两份,装修期间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水电布局要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同意的方案、才能施工。3、乙方不续租退出时不破坏装饰装修,如有破坏必须按甲方要求清理干净。4、第一次装修期间不收租金。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订):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八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租赁相对方
1.甲方作为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将位于
号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间)出租给乙方,总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是办公用。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限为
年。
2.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三、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该办公室在合同期内,月租金按人民币
元/间收取,即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即年租为人民币
元。
2.租金交付方式:租金按月缴纳。
3.室内设施设备由乙方代为保管,甲乙双方签订物品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租金实行先交后用。首次租金
年
月
日前交纳,其后每个月最后一周内为下个月的租金缴纳日。
5.乙方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租金,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将租金存至本合同甲方指定账户。
6.帐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
四、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乙方首次交租金时,应先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2.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方在乙方结清所有租金及水、电等其他各项费用,如无违约情况并按时完成租赁标的物品交接和按期迁出后15日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
五、有关费用的支付
在租赁期内,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电视收视费、保洁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向有关收费部门部门按时、足额交清各项费用。
六、房屋装修与维修
1.在租赁期内,乙方可自主进行房屋内外装修,装修图纸、装修方案须呈报一份书面给甲方审核存档,房屋装修如需改变建筑原结构的,乙方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必须经甲方及所在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擅自破坏建筑原结构的,应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甲方损失。任何装修所造成的影响、人身财产等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2.乙方所安装的吊顶、门窗、任何线路、开关、插座、照明及已固定安装的柜体等固定设施、设备不允许再拆除,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成承租前的原样,并将处以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罚款。
3.房屋内部设施如因乙方人为因素损坏而需要维修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七、甲方的义务
1.乙方如需办理有关执照的,甲方应负责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应保障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房屋的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诺已对房屋现状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现状承租。2.乙方在租赁期内,应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3.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水电费等有关费用。
4.乙方应妥善使用房屋内原有的设施和物件,如有缺失或损毁的,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在租赁期间,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自身原因而造成相关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7.乙方应对所租赁场地负有防火安全责任,须有公安消防部门批文,并须备有足够的防火设备及标识,避免任何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若发生火灾,乙方须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非乙方责任除外。
8.乙方严禁利用承租场地存放危险及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违禁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9.乙方对该场地内所属的相关排污管道的畅通负有清理及维修责任,乙方须自行清理及维修,并保持场地外观及周围环境整洁美观,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违约及责任
1.如果乙方要提前终止合同,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房租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保洁费、保安费等费用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乙方处以相当于
个月房租的罚款。
3.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相当于
个月房租的经济补偿金。
4.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将房屋转租或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乙方处以相当于
个月房租的罚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搬离时必须将所租赁场所室内外垃圾清空,否则视为未搬空,截止日期计算至清空垃圾之日。如需要甲方代为清理的,产生的费用将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如数额不足时,乙方必须补齐。6.以乙方将所有的钥匙数目交付甲方,方视为移交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将租金收取至交清钥匙之日,如已更换新锁,也应通知甲方并上缴新锁钥匙。
十、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如遇政策调整、拆迁改造、旧城改造等变故,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4.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或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或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和风暴等造成该租赁标的物毁损、灭失的,但乙方应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附件及效力
甲乙双方后期签订的补充协议及附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的办展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该等信息。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授权人:联系方式:地址:日期:
授权人:联系方式:地址:日期: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九
北京*强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北京市_____(地点)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设备租给____(以下简称乙方)作馆舍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年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缴付费用。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持房屋的结构牢固,设备和装置完好。甲方将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热力系统和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配电室的维护和清扫;
5.围墙、栅栏歪闪酥裂,庭院道路破损;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应将房屋发生损坏或危险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进行上述工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四条
由于甲方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房屋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房屋质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对承租的房屋、设备及庭院内的附属建筑物、树木等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对房屋、设备、装置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房屋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时,应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条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扩建、改建;或在庭院内新建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并另订协议。
乙方对承租房屋、庭院进行乱拆、乱搭,造成房屋设备和庭院绿化树木的损坏时,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房屋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甲方收回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检验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为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理人: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
(本人签名)(本人签名)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十
第一章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十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办公楼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楼租赁合同
北京顶强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北京市_____(地点)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设备租给____(以下简称乙方)作馆舍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缴付费用。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持房屋的结构牢固,设备和装置完好。甲方将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热力系统和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配电室的维护和清扫;
5.围墙、栅栏歪闪酥裂,庭院道路破损;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应将房屋发生损坏或危险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进行上述工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四条
由于甲方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房屋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房屋质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对承租的房屋、设备及庭院内的附属建筑物、树木等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对房屋、设备、装置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房屋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时,应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条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扩建、改建;或在庭院内新建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并另订协议。
乙方对承租房屋、庭院进行乱拆、乱搭,造成房屋设备和庭院绿化树木的损坏时,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房屋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甲方收回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检验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为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理人: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
(本人签名)
(本人签名)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十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东方海港国际大厦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如下条款: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东方海港大厦(以下称该大厦)座落在上海市区路。楼层层,室号室。(此楼层与室号供乙方在政府部门注册备案登记之用)。大厦内电梯显示楼层为层,名义室号为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一)“大厦”是指座落于路号被称作或依甲方自主决定使用其他名称之建筑物的办公楼部分。
(二)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预售/租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三)“管理公司”是指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1.2该房建筑面积与区出具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预测)》中描述一致,甲乙双方确认暂以此面积作为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计算依据。双方同意,若该房屋的面积与政府部门其后由虹口区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实测)》不符,则以《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实测)》的数字为准。
1.3该房屋位于大厦内,该房屋的平面图与建筑面积计算书(含室号)列于本合同附件(一),并盖章签字。
1.4乙方在此认可,该房屋所在大厦的楼层序号及单元序号并非完全按照数字
序号排列,具体的排序方法由甲方自主决定。
1.5乙方在此确认,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大厦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大厦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1.6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
1.7该房屋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1.8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条件和期限内,在该大厦任何公共部位举行或允许他人行为、组织任何仪式、展览或陈列商品。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公司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2.3乙方不得在该大厦堵塞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自动楼梯、电梯、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或堆放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如有违反,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无需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并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
2.4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饲养任何动物或宠物。
2.5乙方不得在该房屋进行或准许任何销售行为、物品拍卖或任何类似的销售;也不得在该房屋外或该大厦内任何地方招徕生意、兜售、派发任何说明书或做广告。
三、预租房屋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方应不迟于年月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3.2“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1条规定的甲方应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且在交房通知上载明的日期,但如果当事人按照本第三条之规定对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进行了调整,则“交付日”是指甲方按照本第三条之规定书面通知乙方的经调整后的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
3.3如甲方延迟交付该房屋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则交付日应相应顺延不可抗力影响持续的期间。但是,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在__年月日之前仍未交付该房屋,乙方有权利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自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和预付租金(均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3.4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下称“交房通知”),交房通知应载明该房屋交付日。
3.5乙方应于交房通知载明的交付日(交付日见第3.1条)前往大厦管理公司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在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之前,乙方应付清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于该房屋交付时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否则甲方无义务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在全额收到该等支付后应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双方签署房屋交付凭证,乙方需负责对其单元的设备作检验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即视为甲方已按照本合同规定条件履行了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3.6如果乙方未能在交付日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该房屋仍视为已由甲方于交付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给了乙方,并且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租金、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之各项费用。如交付日后的期间是免租期,则免租期仍从交付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乙方在交付日起(30)天内仍未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经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扣收保证金而无须向乙方退还,作为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的违约金。
3.7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8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同时需将租赁物业内部装修复原至原先交房状态。
3.9甲乙双方约定,在租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租期到期后乙方不再续约,则甲方无需对乙方在该房屋内所附加的装修和设施、设备做任何补偿和赔偿。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每月租金=每平方米租金*建筑面积*365天/12个月)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整)。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给予乙方自该房屋交付日起_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上述第4.1条规定的租金,但必须支付本合同第五、第六条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装修相关费用。装修免租期为下述期间:
(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期间。
4.3若乙方不论任何原因实际租赁不满上述3.7条规定的租赁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装修免租期内所免去的所有租金。
4.4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该房屋一个月的租金。其后各月应付的租金,应由乙方于每月第(1)日或之前向甲方提前付清。如预付的第(1)个月租金对应的期间结束后首日起(包括该日)至当月(日历月)最后(1)日止(包括该日)不足(1)个日历月,或者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的最后(1)个月内的租赁期间不足一个日历月,则该等月份的租金应根据上述4.1条规定的租金的日租金标准按照该月内的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4.5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的所有付款,应以美元或人民币用法定票据或电汇至甲方书面指定之帐号,或以甲方届时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甲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10)日前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如该等付款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以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之前一个工作日(如该日不是工作日,则以该日紧接的前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汇率(中间价)为准。乙方付款所发生的任何银行手续费应由乙方承担。
甲方:
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支票、本票、贷记凭证或汇款。
五、管理费、租车位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5.1租赁期内该房屋目前的物业管理费按照租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元计算,即该房屋每月的物业管理费(每月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物业管理费*建筑面积)为(人民币)元。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伍(5)个工作日内,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该房屋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其后各月的物业管理费,应由乙方于每月第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前付清。如果预付的第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对应的期间结束后首日起(包括该日)至当月(日历月)最后一日止(包括该日)不足一个日历月或者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的最后一个月内的租赁期间不足一个日历月,则该等月份的物业管理费按照该月内的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美元转人民币汇率换算按4.5条执行。
5.3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按本大厦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原则,给乙方承租1个车位。乙方应每月第一日就该租赁向甲方支付每月每个车位租金人民币元。
5.4乙方同意,如租赁期内管理公司就大厦中的所有办公用途的房屋统一调整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等相关费用,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就该房屋所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车位费将于该一个月期满时相应调整。
六、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6.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但该付款必须在房屋交付日之前完成。保证金为该房屋三个月租金和三个月物业管理费之和,即(人民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乙方根据预租意向书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如有),可用于抵扣保证金中同等数额的部分。
6.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则甲方有权(但并无义务)以保证金抵付乙方应付款项,和/或作为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之赔偿,和/或根据本合同规定全部扣收保证金而无须归还给乙方。如甲方持有的保证金由于作该等抵付和/或赔偿和/或扣收而少于上述6.1条规定之金额,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立即向甲方补交该等差额。但乙方无权以保证金抵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款项。
6.3租赁关系终止时,在乙方办妥以该房屋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并且乙方所交还的该房屋及其装修、设备和设施已按照本合同第9.2条之规定恢复原状且为可租赁状态的前提下,甲方应在乙方交还该房屋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在按照本合同约定作出扣除[如有]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6.4如果甲方将该房屋合法的转让予第三者且本合同继续有效时,甲方有权在转让前行使本合同第6.2条规定的权利。甲方应当将保证金在按照本合同约定作出扣除(如有)后的剩余部分转交予第三者,由该第三者与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由该第三者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而此后甲方对乙方不再就保证金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6.5租赁期(包括装修免租期)内有关该房屋的水费、电费、通讯费、设备、非正常工作时间空调供应(的)等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本条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以甲方和/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按本大厦租户手册与装修手册上规定)
6.6上述6.5条所述之“非正常工作时间”是指除每周一至周五的(8:00-18:30)、周六的(09:00-13:00)以外的时间和法定/国定节假日(包括政府建议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的连休日)。乙方如要求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供应空调,应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支付其所要求供应空调时段的费用。
6.7大厦正常空调供应时间
周一~周五08:00至18:30(法定假期除外)
周六09:00至13:00(法定假期除外)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过错、过失和疏忽,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但出现紧急情况或经乙方同意则可不受该约束。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该由乙方负责。
7.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7.5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和/或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或允许他人对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排水、消防、室内外的外观及现有装潢)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
7.6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经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许可,乙方可在甲方或管理公司同意的范围内对该房屋和/或对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进行增建增设或改建。为此乙方应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消防系统的增建增设及改建工作必须由甲方选择的装修顾问公司或工程承包商进行,其它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工作须由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由乙方指定或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承包商或顾问进行。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的附属设施及设备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而甲方对此无须承担维修和保养责任。
7.7根据本合同7.6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费、设备材料费以及由此发生的税收及政府收费等,一律由乙方承担。
7.8乙方应负责保持该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装修、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和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除外)。
八、装修
8.1乙方同意遵守和服从下列的规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再装潢或维修:
(一)乙方必须自费准备并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交关于工程提案的合适的图则和规格说明(以下称“乙方工程”),并提交有关该工程的设计概要图则说明和计划配置(以下合称“乙方方案”)。
(二)乙方方案必须:
(1)包括就任何电配线、空调、管道口、消防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的更改的详细图则及规格说明;
(2)包括详细的照明说明;
(3)遵守所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质监、环保等不时发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专项审批文件规定。
(三)甲方或管理公司应在乙方递交了乙方方案后的七天内同意接受或驳回或要求将该方案作出修改。
(四)乙方应支付“乙方方案”审图费及其他装修期间相关费用。
(五)乙方在得到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许可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乙方工程。乙方应在得到许可后尽快开始乙方工程并迅速完成。凡是有噪音或污染的可能影响到相邻租客的装修工程,则其仅能安排于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7:00至次日早上7:00;星期六、星期日全天。
(六)乙方必须至少在工程开始日提前三天向甲方递交下列资料:
(1)乙方的建筑工程中计划雇用的总承包商和其它承包商的名称、资质、合同、材料清单、环保指标和地址;
(2)建筑工程实际开始日期和预计完成日期及计划开业日期。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或本合同其它条款实施任何经批准的工程时,应当令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许可人及工人,与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其雇员、代理人、工人及在该大厦内做任何工程的其它承租人和承包商合作。乙方必须承诺,令其代理人、雇员、承包商、许可人和工人遵守及服从由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其代理人、雇员提供的关于实施工程的指令。
8.2乙方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请及规则。不得在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及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批准前,对该房屋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倘乙方因任何原因,在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前,已开始对该房屋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乙方必须对该等非法工程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因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而进行的拆毁附加部分和改建的费用和开支。乙方并须对甲方因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索赔、开支、诉讼负全额赔偿的责任。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最迟于租赁期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17:00时之前向甲方交还该房屋。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与甲方书面达成关于续租或延期的协议而逾期不交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还应承担该房屋在占用期间内的物业管理费和第6.5条所规定的一切其他费用。如因乙方逾期不迁出该房屋而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2乙方向甲方交还该房屋前,应自负费用对该房屋进行打扫和清理,使该房屋处于完好和可出租状态。乙方如按甲方同意的范围内和要求下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增建或改建,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前将该房屋恢复原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或超出甲方同意的范围和要求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增建或改建,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如届时甲方依其完全自主决定书面同意乙方无需将该房屋恢复原状的,甲方无任何义务就乙方对该房屋和/或其装修、设备和设施进行的增建或改建作出任何补偿和/或赔偿。
9.3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交还该房屋时,如甲方发现该房屋和/或本合同附件三所列的装修、设备和设施被损坏或遗失(自然损耗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
9.4在租赁期内,如本合同未因本合同之规定事由被终止而乙方自行提前迁出该房屋,致使该房屋被第三者未经甲方同意而占据,不论乙方对该等占据是否知晓或同意,乙方应对因其自行迁出和该房屋被占用而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和费用承担责任。
9.5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之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没有向甲方交还该房屋,则甲方除有权向乙方收取占用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以外,还有权在租赁期满之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7)日后开启该房屋的门锁并更换门锁,将屋内的物件包括但不限于家具、装置和其他添置物或装修、附着物件搬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腾空收回。甲方对因此而引起的损坏及乙方之损失概不负责。对于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物件,甲方有权就该等物件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并有权按照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转让、丢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该等物件,并将处分所得(如有)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的任何款项及赔偿甲方因本款规定事由所发生的及将发生的损失。但不论任何情况甲方均将无任何义务就该等物件向乙方支付或偿付任何款项。
十、转租
除双方事先约定外,乙方不能将所租赁区域转租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十一、续租
11.1如乙方希望续租,在租赁期届满前(6)个月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发出该房屋的续租书面通知(以下简称“续租通知”),则甲乙双方应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有关续租的条件和条款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
11.2乙方收到甲方同意续租通知后十(10)天内与甲方签署关于续租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续租合同”),并随同甲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的变更手续等)从而将该房屋的租赁关系延长相应的月份。就该等手续的办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3如果乙方未能在租赁期届满前(6)个月之前向甲方发出续租通知,或者乙方未能按照上述11.2条之规定与甲方签署房屋续租合同,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关系将于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时终止。在租赁期的最后六个月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后让可能成为该房屋的租客在合理时间内视察该房屋。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2.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2.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但该等损坏在一百八十(180)天内能够修复的,本合同不得终止)。
(五)该房屋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况。
12.3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保证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经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严重缺陷,实际危及乙方安全的。
(二)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累计超过个月的。
(七)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
十三、甲方的违约责任
13.1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因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13.2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保证金之同等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14.1该房屋交付后,乙方擅自中途退租的,即构成严重违约。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就乙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向乙方索赔。
14.2该房屋交付后,出现上述14.1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无论该等租金所对应的租赁期间是否届满)均不予退还;甲方同时有权向乙方索取乙方在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装修免租期(如有)内所免去的所有租金,此外,就租赁期在本合同提前解除后的剩余部分(剩余租赁期)甲方的租金损失,由乙方全部支付予甲方。
14.3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七(7)天宽限期,乙方在宽限期内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租金的不需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7)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租金应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照该房屋月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14.4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装修押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通讯费、非正常工作时间空调供应的费用或任何应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或逾期补交保证金,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七(7)天宽限期,乙方在宽限期内向甲方支付该等款项的不需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款项或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7)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该等款项应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支付之款项1%支付滞纳金。
14.5若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16条之义务的情况,经甲方书面通知但在合理期限内并未改正,则甲方有权终止本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五、甲方之义务
15.1甲方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就该房屋租赁而须由出租人支付的税费。
15.2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甲方义务外,甲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可以正常使用的房屋。
(二)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拟对该房屋进行改建、增建或装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三)除按本合同规定行使甲方的权利外,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该房屋进行干扰或妨碍。
十六、乙方之义务
16.1乙方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就该房屋租赁而须由承租
人支付的税费。
16.2乙方必须遵守和服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不时制订的修改的关于管理和控制该大厦及该大厦设备、设施、公共部位的规章制度外,乙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乙方应保持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三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清洁完好及可使用状态。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用户守则以及甲方和/或管理公司所不时制定和修改的关于大厦管理的其他规定。乙方、其雇员和承包商不得影响或干扰甲方和/或管理公司对大厦的正常管理。
(三)乙方不得将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禁品、或可能使该房屋保险费用被要求增加的物品带进或存放在该房屋内。
(四)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或允许、默许任何非法的和不道德的活动,或各类宗教活动或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当的活动,或可能对其他用户或租户造成或引起他人厌恶的活动,或干扰或可能干扰其他用户或租户或他人安静祥和地使用大厦公共场所及该房屋之外其他房屋的活动。
(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房屋的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户、外墙或顶部展示、树立、黏贴或悬挂任何标志、文字、海报、旗帜、广告牌、或告示等。
(六)乙方须对其雇员、访客和承包商的行为负责,保证他们不进行对该房屋有损害的行为及本合同不允许乙方进行的行为。乙方须对其雇员和承包商在该房屋或大厦的任何部位的故意或过失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大件笨重机械、设备、货物或装修材料搬入搬出该房屋。乙方不得在该房屋的地面上或他处放置超过规定负载的物品。在将物品搬进该房屋之前,应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并查询该房屋的最高载重量。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规定保险箱或其他重物的放置位置,以便使负载力分布均衡。搬进该房屋的专业器具或设备须放置在乙方自费置办的适当的承托物上,其安置应符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的要求足以防止震动或噪音干扰其他用户。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且未纠正前,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属乙方的设备、器具、货物及其他财产搬离该房屋。
(八)乙方必须遵守并使其宾客、访客或被许可使用者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车辆停放的条规、限制,不得使其车辆或允许、默许其他宾客、访客或被许可使用者的车辆随意停放而阻塞大厦的进出通道或其他公共区域。
(九)除非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或在该房屋内从事或经营下列生意或事业:任何种类的养殖、工业或生产制造工场、仓库、殡仪馆或殡葬用品销售、佛堂、道堂、其他宗教场所、壁龛、招待所、宾馆、床位出租等及其他未经甲方许可的活动。
(十)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有关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因乙方原因而被违反,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包括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签署本合同而遭受的行政处罚),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及行政责任。
(十一)乙方应取得在该房屋内合法进行经营活动的所有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且应适时更新此等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
(十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本合同在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的预租合同登记备案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文件以及签署必要的文件等。
十七、保险
17.1甲方所投保之保险将仅限于以该房屋、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为投保标的,并以甲方为受益人。如发生任何保险事故,有关保险公司在该等保险单证项下所作之赔偿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以该等保险事故造成其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为由要求分享由有关保险公司支付并归甲方所有的保险赔偿金。
17.2乙方不得做出或允许他人做出任何行为,使该房屋或该大厦的火灾保险、其它任何可保风险或第三保险(包括第三者索赔而引起的损失或破坏的保险)无效或可能无效,或致使保险费增加。倘该等保险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动、行为、事件而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它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讨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十八、豁免条款
18.1因对该房屋或其相邻房屋或大厦进行维修保养或因按本合同规定的程序对该房屋或其相邻房屋或大厦进行装修、增建或改建,致使公用设施临时性停止使用,或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电话、传真或其他有关服务或供应临时性中断,从而使乙方或乙方的雇员、代理人或访客发生损失的。
18.2因甲方及/或管理公司无法预见及预防之原因,造成该大厦内电梯、自动扶梯、消防保安设施、中央空调系统或其他设备发生任何故障、缺陷、破损或电、水、煤气供应、电讯及电话服务和其它公共设施供应的不足、发生故障、破裂、变化、干扰、停止,而使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蒙受、承受任何人身或财务的损坏、损失、破坏或任何生意上的损失或任何扰乱、不便。
18.3因台风、山崩地裂、毒气、火、烟或其它任何物质或东西的泄漏、水溢出、该大厦内或相邻大厦的振动、雨水和海水的渗入、老鼠、白蚁及其它害虫的滋生、该大厦其它部分使用者的作为、不作为、疏忽或懈怠、该房屋及甲方的装置物和配件或任何部分的缺陷、该大厦内无论任何物品的坠落或下落、该大厦或该房屋遭受爆炸、盗窃、抢劫、而使乙方或任何其它人士蒙受、承受任何人身或财务的损坏、损失、破坏或任何生意上的损失,但能证明上述损害事件的发生是因甲方过错责任的除外。
18.4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并不构成甲方对该房屋或其内的人身和财产负有保安的责任。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对该房屋及其内的人身和财产负有保安责任。
18.5由于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对该大厦公共部位或设施的重新安装维修或修理工程引起该大厦设施如空调、天线、电梯和自动扶梯的中止使用,致使乙方使用该房屋时感到不便或受到干扰、或使乙方受到损失或损坏。乙方不得因发生前述事件时,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管理费或其它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十九、权利的放弃、部分有效和非排他性补救
19.1甲方了解到乙方违约而又接受租金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交付的租金或其他款项不足本合同之规定金额时,或甲方接受金额不足的租金或其他款项,均不能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少付租金或其他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欠租欠款的权利以及根据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此外,甲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意味放弃该等权利。甲方的任何权利的放弃均以甲方签署的书面明确表示为准。
19.2如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方面成为无效或不合法,应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19.3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权利和补救措施,不应排除或替代各方根据法律所应有之权利和补救措施。
二十、其他
2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2本合同所提到的任何当事人应包括该当事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20.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4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则由本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20.5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制定,本合同若有中文、英文两个版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0.6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订):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办公楼租赁合同陷阱篇十三
出租方(下称“甲方”):
单位名称:
承租方(下称“乙方”):
单位名称: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位于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在双方协定租赁期内,乙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享有租赁使用权。
二、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年,自起至止。1
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每年租赁费用元(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大厦物业管理规定和租赁公约,服从大厦管理处管理。
2.乙方有必要适当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时立即通知甲方及大厦管理处,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做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己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出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1.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
2.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一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3.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4.若本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5.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六、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该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银川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
4.本租约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日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