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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经理人经营协议篇一
_________年,全面生产时,应具有生产_________只各种规模型号_________钻头的生产能力。
第一条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1.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投资_________美元,均为总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合营公司正式投产后,甲乙双方以头_________年的部分利润作为再投资,用于发展新工艺,提高产量或增加流动资金。
3.甲乙双方将按本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及.2条所列内容作为出资。出资的实物部分,按作价协议规定进行作价。出资的实物所有权归合营公司所有,免于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权等。
4.合营公司每年应按中国地方政府规定缴付土地使用费。
5.甲乙双方的现金分两期交付。在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各自认缴现金出资额的_________%,其余_________%在六个月内交齐。出资的现金应存入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合营公司的帐户内,并取得凭证。实物出资部分按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的规定交付合营公司,合营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6.合营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回抽其注册资本。
7.合营一方需转让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一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时,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二条 合营各方的责任
1.甲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宜:
2.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各项可能的减免税申请手续。
4.协助合营公司向有关银行办理开户及获取贷款的手续。
5.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6.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及工程设施的土建设计、施工。
7.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条所列项目在规定期间内提供现金、机械设备等。
8.协助办理乙方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器具的进口报关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及通讯设施。
10.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气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中国国内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11.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2.协助解决合营公司职工的食宿、医疗、交通等。
13.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所得外汇汇出手续。
15.乙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项:
16.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所列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具、原材料等。
17.协助合营公司向国外银行获取贷款。
18..提供必要的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技术人员。
19.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人员。
20.保证按合同规定返销合营公司产品,并采用多种方式与甲方密切配合,使合营公司达到外汇收支平衡。
21.协助合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购置设备、原材料。
22.协助中方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和必要的手续。
23.协助解决中方人员在国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
1.甲乙双方同意,将由甲方代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合营公司经营所需的先进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及生产管理技术和各种测试方法、材料配方、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
2.乙方对转让技术提供如下保证:
3.向合营公司转让的全部技术是实用的、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符合合营公司要求的,按照转让技术生产的产品质量能达到乙方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产量能达到规定的生产能力。
4.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均应按时提供给合营公司。
5.在合营公司整个合同的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将其改进和发展的并已用于生产的所有新技术及时地、完整地提供给合营公司。
6.按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对合营公司技术人员的工人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及时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7.提供合营公司认为必要的技术支持。
8.乙方将帮助中方试验、评价热稳定性_________产品。
第四条 产品销售
1.乙方负责包销合营公司年产量_________产品,但最多为_________只,其余产品将由合营公司销售到国内市场及按本合同附件五“产品销售协议”原则所确定的国际市场。
2.如果乙方未能按7.条的规定完成包销数量,则应按未完成包销产品的只数占应完成包销产品的总只数的比例,将分得的利润或等值的进口原材料,补偿给合营公司,超过_________年销售数量时,可将超额完成的只数作为下年度包销数不足的补偿。
3.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报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4.合营公司产品使用乙方的产品商标,并注明中国制造。
第五条 董事会
1.合营公司的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2.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长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甲乙方在任何时候均可经书面通知撤换由其委派的董事会成员。
3.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其他事宜可由多数通过作出决议。
4.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5.合营公司的解散;或合营公司合营期的延长;
8.合营任一方出资额的转让;
9.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免;
10.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11.决定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事宜;
12.其他合营双方均认为属重大事宜,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13.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经书面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职权。
14.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按如下规定进行:
15.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由其书面授权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
17.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20.会议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书面表决所作出的决议与董事会会议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21.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职外,合营公司不支付董事会成员薪金。董事或董事书面委托的代表在董事会会议期间发生的与董事会议有关的旅行、交通、住宿补贴及会议本身费用,按董事会核准的数额,由全营公司支付。
第六条 管理机构
1.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首届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首届副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经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_年。下届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确定任命。
2.总经理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主持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3.合营公司可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负责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
4.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七条 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1.合营公司所需的生产用设备、原材料、运输工具等,在质量、价格及交货期等条件相同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2.在合营公司需要时可委托乙方在国外或委托甲方在国内购买设备,受委托方可提取_________的手续费。在选购过程中,受委托方的对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派人参与选购工作。
3.合营公司委托乙方代购的国外原材料、价格应与乙方卖给其子公司的优惠价相同。
第八条 公司的筹建
1.合营公司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并由甲方推荐组长一人,乙方推荐副组成一人,组长、副组长均由董事会任命。
2.筹建组在筹建期间负责处理以下事项:
3.经甲、乙方代表批准后,签订购置设备、材料、器具等的合同,并履行之(包括交货的验收,安装调试等)。
4.甲乙双方各项实物出资的验收,及引进技术资料的检验、验收。
5.组织设备、附属工程的安装调试。
6.编制筹建期间的建设及用款计划,负责筹建期间的财务支付。
7.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转译。
8.负责合营公司的一切文件,资料等的接收、整理、归档等。
9.筹建期间一切重要文件往来,须经正副组长双方签署后生效和执行。
10.筹建组在设备调试试车工作完成并办理完毕手续后,报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九条 劳动管理
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生活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确定,并在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工会组织集体签订或和职工个别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以具体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聘请及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条 税务、财务、审计
1.合营公司按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种税金,包括地方税收,但只与乙方有关的利润的汇出税、技术转让的提成费及入门费的预提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2.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的讨论决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
4.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报当地财政部门及税务机关备案。
5.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从公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均用中文书写,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合营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帐,月终、季终及年终分别采用中英文编制报表。同时,合营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给乙方一份所需的会计资料,此资料不作为合营公司结算依据。
6.合营公司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全年帐目,出具查帐报告。如果任何一方认为需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费用由该聘请方负担。
7.合营公司一切会计档案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存。合营公司解散后,所有帐本,文件由原中方合营者保存。
8.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内,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包括负债表、损益计算表、纳税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一条 合营期限
1.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__年。
2.在合营期满前一年,如经营一方书面要求延长合营期限,经另一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于期满前六个月,将申请报告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可以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二条 解散与清算
1.合营公司在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宣布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清算时,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
2.清算委员会委员甲乙方各占_________,清算委员会委员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请董事会通过执行。
3.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实物、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财产以帐面值为依据,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
4.合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甲乙方的出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5.整个清算过程应在公司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三条 保险
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应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取赔偿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按期如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一的罚款给对方。逾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违约方除应缴付投资额的百分之三的罚款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7.3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分别承担自己应负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费用。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无法预见并且对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在十五天内,用航空挂号函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并由有关政府部门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的证明,按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院,根据该会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3.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以外,由败诉方负担。
4.仲裁决议将采用中、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签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司委托经理人经营协议篇二
甲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 话 : 传 真 :
乙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 传 真 :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人民币): 元整。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取;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附图:;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经理人经营协议篇三
乙方(受托方):
第一条:委托事项 。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后果。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实需要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依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代理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及时、迅速地办理本协议规定的事务,主动与甲方保持工作联系。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协议项下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况。
第四条:协议期限
本委托代理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第五条:代理费的金额及支付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
◇代理费总额人民币 元整。
◇代理费分两期支付,于本协议签订时支付人民币 元整,于代理事务完成时支付人民币 元整。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义务,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关办理代理事务所需资料,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代理费用;如因乙方提出终止而解除,乙方应退还甲方的代理费用,并承担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所尽的义务,而使甲方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的责任。
第七条:其它条款
1、代理事务的过程当中,如需乙方代甲方支付费用,应由甲方按所开具的发票实报实销。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另行协商。双方在本协议之外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经理人经营协议篇四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
主机功率: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签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编号: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
公司委托经理人经营协议篇五
乙方:
丙方:
一、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招商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户支付租金收益,对此甲方在签订《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统一经营管理周期为连续的托管期限,在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年,为托管该商铺的一个托管周期。
三、甲方委托和协助乙方按照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标准与开发商办理该商铺的交接手续。在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时,乙方的签收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届满时,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还时的商铺现状向继续进行营运管理的公司移交该商铺,移交时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对该商铺所在物业的共同部分承担任何维修及费用、恢复责任。
四、甲方同意将自己购买的上述商铺的经营权托管给乙方招商及营运管理,并自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义为该商铺寻找承租人、与目标承租人签署有关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为交纳税金等应付费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该商铺的托管期限内,该商铺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该商铺每年的租金为该商铺成交总价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费。
3、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协议的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需与乙方重新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不得行使抵押权及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4、为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程度保护甲方的经营权收益,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不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商铺、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权益。
5、 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6、 若甲方没有按照其与开发商的约定及时办理完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则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报收益。因此影响该商铺出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屋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以乙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签署该商铺租赁协议及与该商铺出租有关的所有文件。
2、 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 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商铺、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铺、催讨有关费用。
5、在托管期内,该商铺前三年回报租金从甲方购房款中扣除,乙方从第四年起,每年结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付已收到的当年回报租金。
6、 办理与商铺租赁有关的登记手续
八、 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九、 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3、4、5项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5天内仍未纠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倍的违约金,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同时本托管协议和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行为造成该商铺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其他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终止条款:
自托管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各方相应之义务自行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期间若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如三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与该商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经理人经营协议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拟定公司总股份为13股本:
一、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各占有公司股份:
二、甲、乙双方须共同承担合作公司经营风险及一切法律责任。
三、甲、乙双方有义务共同督导公司经营事务及解决公司一切所发生的问题和法律者责任。
四、公司注册法人不属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该公司所有发生一切经济债务,法律责任一概与法人________无关。全部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承担。遇到意外或不可抗力的事务发生,须公司注册法人到场协调办理事务的,其产生费用及损失均有公司承担。
五、盈亏分配有公司经营扣除费用后,凭实际利润及亏损报表情况,按照股权比例分配与承担。
六、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退股或转让个人股份,若有不得已原因,须经双方股东同意,并且在同等价格任何一方股东有优先取得权,否则造成损失均由退股或转让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有权参与与公司经营管理,听取门店负责人的经营业务情况报告。检查公司账册及运作经营情况,共同决定重大事项。
八、禁止公司股东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破坏公司的利益。股东不得泄露公司内部商业机密,若经发现,受损方股东有权利制止并回收对方股权,性质严重的可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甲、乙双方合作公司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平等互利事业发展的原则,共同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可诉讼当地法院,申请仲裁。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之处,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后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同意即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及公司注册法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委托经理人经营协议篇七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依法有效存续的_________,作为乙方的第一大股东,拟将下属_________,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乙方为经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上述资产托管经营完成甲、乙双方商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并在此过程中,以资产运营的各种形式将托管资产逐步纳入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自甲乙双方签属托管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评估后的净值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经营。
委托经营期限为自双方签属委托经营协议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将通过配股或其他方式将托管经营资产的产权逐步纳入乙方,待委托经营资产的产权全部进入乙方后,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委托经营协议自然终止。
双方约定,在资产托管经营实施后,被托管企业的资产收益权归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实际受托经营净资产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
本协议所述托管经营已获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乙方董事会通过,尚待乙方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五、保证和承诺
1.乙方保证,自托管经营生效日期起,乙方将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经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2.甲方保证,除了已在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负债外,以及除了甲乙双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发生的负债外,在托管经营实施前,甲方委托经营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3.甲方保证,在托管经营实施前,委托经营资产不附带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担保权益(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证其委托给乙方经营的资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六、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合法经营,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九、签署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保证将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权利的授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