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借条 手写篇一
如任何债务人违约债权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债务人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本人实名制的社交号、手机号:____________(该通讯方式可用于法院电子送达及债权人通知送达)
借款人:____________(签字加盖手印)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借条 手写篇二
借条
为购买房产,今收到张三(身份证号)以转账方式出借的人民币*万元整(¥.00元),借期**个月,月利率1%,于×年××月××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债务人)违约,守约方(出借人、债权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的微信号为:
借款人:李四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借款人:李四媳妇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
×年××月××日
借条 手写篇三
为适应民法典施行,20__年12月31日,最高院再次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因资金融通需要,发生民间借贷行为越来越普遍,民间借贷纠纷随之增多。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债权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较为困难。因此,内容完备、形式规范的借条,对于减少纠纷、有效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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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①
为购买房产,今通过银行转账向好友张三借到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月利率1%,于×年××月××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债务人)违约,守约方(出借人、债权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的微信号为:
借款人:李四
身份证号:
××年××月××日
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也是民间借贷中常用的一种凭证。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的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反映的是欠款关系。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贷,也可以是买卖、承揽、劳资纠纷等其他法律关系,因此仅凭欠条尚不足以证明争讼钱款的性质。换句话说,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绝对不能写成“收条”。收条是指债权人在收到钱款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并不对债务人产生“还款(付息)赎条”的义务。因此收条反映的是给付关系,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相反是用来消灭债权的。以收条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好友张三借款……”
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当然,你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
不过既然打了借条,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发生纠纷时,有借条+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就不会输。
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因此,在借条中表明借贷双方是好友关系或是其他亲属、同学、同事等特定身份关系,证明并非是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
司法实践中,未载明出借人的借条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权利人,借款人抗辩持有人并非真正债权人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借款人以“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体不适格)”为由抗辩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所以借条中写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无所谓。
同时,出借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角”“分”之后不写“整”(或“正”)。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将“元”写成“圆”也是可以的。
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出现大小写不一致的,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一般以大写金额认定,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所借钱款是小写金额。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__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3年诉讼时效不会开始计算,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因此大家要注意,要么就别约定借款期限,如果约定了,期限到了之后,应注意3年诉讼时效。如果3年诉讼时效快过了,就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书面等形式向对方催收,并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让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民法典第676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句话看起来比上面的主要条款还长,但非常有必要加。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此项约定可能部分无法获得法院支持,但仍然可以进行约定。
这句话看起来也比上面的主要条款还长,但也非常有必要加。
在民事诉讼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临“送达难”的问题。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证人等)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往往出现邮寄送达因“原址查无此人”“迁移新址不明”“原写地址不详”等被退回。如果无法送达给被告的话,法院经常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公告送达能把诉讼周期拉得很长,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期间,被告很可能已经转移财产!
如果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法院不用担心送达难的问题了,当事人也不用因为公告送达等方式被拖延很多时间。总之——省时间!
随着微信的普及,在许多诉讼中,微信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都成为诉讼的关键证据。而在微信证据的认定中,目前难度非常大,由于目前微信并未实名认证,因此最大的难点是如何证明这个微信号就是债务人本人的微信号。
这个问题在许多人看来可能觉得不可思议,我跟他一直是用这个微信号联系的,不是他会是谁呢?
但是法庭上一切都必须讲证据,微信号目前存在假冒的可能性确实存在,在没有其他证据能够印证该微信号是债务人本人的情况下,法院很难裁判。并且现在债务人也都会请律师,每次对微信证据的抗辩都是真实性不予认可。
但是,如果在借条上、或者合同中直接约定了对方的微信号,那么当发生纠纷时,该微信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是债务人本人的微信号,上面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就都能够核实了。
有了这一句话,打起官司,实现债权——省力!
借条上出借人签不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名捺印。借款签名须在“借款人:”后写全名,并与身份证所载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证号。同时还要让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如果借款人已婚,必要时(借款数额较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同时,最好让借款人将签名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或将身份证复印到借条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借条 手写篇四
为_______________之故,今收到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借的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借期_______________,月利率_____%(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_____倍计付逾期利息。
立此为据。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条 手写篇五
当事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方
(债权人)
乙方
(债务人)
担保人
所借金额
(现金付讫)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借款利率
(年/月息) %(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借款理由
起止息日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利息计算
方式
按月息 %计算,即每个月的利息为人民币 元,于每月 日支付
违约责任
到期未能归还,逾期部分按年/月/日息 %计收罚息,由乙方主动计还甲方
诉讼管辖
若有争议,双方均可向借条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律师费、担保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保全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借条签署地: )
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对债务人所欠款项以及利息、罚息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当
事
人
签
章
甲方
(签字、手印、盖章)
乙方
(签字、手印、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以上内容建议各方手写,涂改无效,同时提交各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当事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方
(债权人)
乙方
(债务人)
担保人
所欠金额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还款期限
年 月 日
欠款利率
(年/月息) %(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欠款理由
起止息日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利息计算
方式
按月息 %计算,即每个月的利息为人民币 元,于每月 日支付
违约责任
到期未能归还,甲方将收取滞纳金每月/日人民币 元
诉讼管辖
若有争议,双方均可向欠条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律师费、担保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保全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欠条签署地: )
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对债务人所欠款项、利息以及滞纳金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当
事
人
签
章
甲方
(签字、手印、盖章)
乙方
(签字、手印、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以上内容建议各方手写,涂改无效,同时提交各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借条 手写篇六
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手机(可接收短信):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借款人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借到出借人出借的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人民币 ),并承诺如下事项: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 。
二、借款人确认:___________签署本借条时,借款人已经收到出借人以现金支付的全部借款金额。
三、还款期限:___________年2月1日起至20__年1月31日止,分12期还清,每期的还款期限为当月的 ______日之前,每期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人民币 )。超期还款的,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四、其它:___________
1、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发生争议的,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出借人催收或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3、前述借款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若接受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借款人应在变动之日起2日内告知出借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动后未及时告知出借人的,不影响其作为出借人催收接受方式及法院有效司法送达的效力。
4.本借条一式贰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持壹份,每份借条的效力相同。
出借人(签名/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款人(签名/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条 手写篇七
借条 手写篇八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
出借方: 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光共伍年,自20x年x月10日起,至20x年x月9日止。出借方将于20x年x月1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光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光为20x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光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务必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职责: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能够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职责。
4、 本协议的变更,务必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