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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监管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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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监管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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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监管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加规范采购行为,强供应商管理,保证电力物资的采购质量,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或生产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并经公司按程序审查认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包括境内外供应商。

第三条:计划经营部是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的主管部门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潜在供应商是指因业务需要,未经过审核评议程序而直接发生采购服务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次活动过程结束后的后续过程中,经审核评议后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五条:采购物资使用部门及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评议、审核部门,每年或根据需要由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组织对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议、审核、更新。

第六条:计划经营部应建立公司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潜在的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

(一)供应商供给的产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门反馈的信息;

(二)供应商供给产品在同容量电厂的使用情景;

(三)供应商资质证明、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贴合情景;

(四)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

(五)承办部门在市场上了解、收资的信息。

第七条:确定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后,由公司组织对其进行资质审查。

第八条:对潜在合格供应商的资质审查资料应包括主体资格、经营业绩、代理权限、履约本事、履约信用等。

第九条:潜在合格供应商经过资质审查,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十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职责本事的组织或个人,能够申请取得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本事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三)具有必须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凡取得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者,应供给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二)机构的设置(含维修、服务网点)、法人代表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况;

(三)业务经营情景及相关业绩证明

(四)特约经销、维修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合格供应商工商变更、注销,应办理有关采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其公司合格供应商资质等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一)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景骗取公司成为合格供应商资格的;

(二)供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其它采购单位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六)擅自变更或者终止采购供货合同的;

(七)向采购部门、人员行贿或者供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供给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造成后果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第十四:条合格供应商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职责。

(一)对其他供应商在公司供给采购服务活动中有欺诈行为或营私舞弊行为的可向公司有关部门反映;

(二)参与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议价、比价采购及招投标活动;

(三)享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相关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供给贴合规定质量标准的采购服务;

(三)理解公司物资使用部门及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的监督、管理;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总经理签发,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授权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供应商监管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供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景、与xx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景(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景,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景。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本事、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景(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景,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进取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供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资料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情景。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经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本事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择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情景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情景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情景,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供给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监管制度篇三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供给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资料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景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一样级别实行不一样的控制等级。

2)对于供给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供给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供给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供给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供给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供应商监管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入网后的合格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xx集团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合格供应商档案资料及日常考核资料(以下统称档案资料)有分公司采购部工作人员收集和完善,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负责合格供应商档案资料审核,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入网审批、分级管理、动态考核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合格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供应商必入库原则;

(四)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合格供应商的入网管理严格按照xx集团《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执行,合格供应商入网后管理严格按照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以下统称办公室)统一由集团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合格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分公司物资供应部或采购部(以下统称采购部)职责:

1、参与制定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和办法,经办公室审定后贯彻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

2、对供应商进行入网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办公室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网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合格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合格供应商的日常考核和监督;

5、及时反馈合格供应商的投标合格率,价格情景,供货质量,销售业绩,交货情景,售后服务,用户投诉等履约信息。

6、收录和维护合格供应商信息,对入网在库的合格供应商配合办公室的管理进行动态管理;

7、参与调查xx集团合格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8、负责处理合格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职责:

1、制定和审核合格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办理合格供应商入网,入库、退网;

3、审批合格供应商日常考核和年度审核结果;

4、负责处理合格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监督xx集团合格供应商入网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6、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合格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7、查纠合格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8、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供应商分为四类: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合格供应商:经审核经过入网条件的,办理入网手续的供应商;

(二)不合格供应商:经审核未经过入网条件的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是指与xx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能够生产满足xx集团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四)临时供应商:除上述三类以外的能够满足xx集团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一般情景下等同于合格供应商。

第九条:办公室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库。纸质档案一般由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办公室只负责管理电子档案。

第十条: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包括:供应商入网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及日常考核表等。

第十一条:对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实行动态维护和考核,办公室必须及时将与档案库内合格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核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档案库并及时更新。第十二条:合格供应商入网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十三条:对合格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亦参与考评。

第十四条:采购部应当对合格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部门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对合格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采购部负责及时填写《xx集团合格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见附件3报办公室,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xx集团。

第十六条:对合格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入网、退网等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xx集团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按《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二)xx集团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办公室发布合格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办公室。

3、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考核信息掌握情景,根据是否需要,牵头组织技术、生产、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对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4《xx集团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约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等级确认

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分别评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供应商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70≤得分<90分;不合格供应商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十九条:发现合格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可随时终止其在xx集团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网包括年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损失需由供应商自我承担。

(一)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景骗取xx集团合格供应商网络成员资格的;

(二)供给虚假认证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网络成员的;

(四)与xx集团子公司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供货合同的;

(六)擅自变更或者终止供货合同的;

(七)向xx集团各采购主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供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向xx集团或各子公司供给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造成后果的;

(九)拒绝xx集团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景、供给材料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对于容忍、纵容合格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在评价及退网处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电话向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二十一条:发此刻合格供应商入网、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供应商监管制度篇五

采购基本上每半年就会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采购员对供应商的考核主要有哪些项目?

一般来说,采购人员通常从价格、品质、交期交量和配合度(服务)几个方面来考核供应商,并按百分制的形式来计算得分,至于如何配分,各公司可视具体情景自行决定:

1.价格:

根据市场同类材料最低价、最高价、平均价、自行估价,然后计算出一个较为标准、合理的价格。

2.品质:

批退率:根据某固定时间内(如一个月、一季度、半年、一年)的批退率来判定品质的好坏,如上半年某供应商交货50批次,判退3批次,其批退率=3÷50×100%=6%,批退率越高,证明其品质越差,得分越低。

平均合格率:根据每次交货的合格率,再计算出某固定时间内合格率的平均值来判定品质的好坏,如1月份某供应商交货3次,其合格率分别为:90%、85%、95%,则其平均合格=(90%+85%+95%)÷3=90%,合格率越高,证明品质越好,得分越高。

总合格率:根据某固定时间内总的合格率来判定品质的好坏,如某供应商第一季度分5批,共交货10000个,总合格数为9850个,则其合格率=9850÷1000×100%=98.5%,合格率越高,证明品质越好,得分更高。

3.交期交量:

交货率=送货数量÷订购数量×100%,交货率越高,得分就越多。

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100%,逾期率越高,得分更少;逾期率越长,扣分越多;逾期造成停工待料,则加重扣分。

4.配合度(服务):

配合度上,应配备适当的分数,服务越好,得分越多。

将以上三项分数相加得出总分,为最终考核评比分数,以此来考核供应商的绩效。供应商评估主要有哪些控制要点?

通常供应商评估的控制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供应商的安选及选择条件。

2.供应商的品质保证本事的调查。

3.供应商的样品品质鉴定。

4.供应商评估资料及步骤的确定。

5.供应商评估结论的审核与批准。

6.合格供应商的批准。

7.合格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8.合格供应商的供货情景定期监督与考核。

9.根据供应商定期考核情景,进行优胜劣汰或辅导。

10.监督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置。

对供应商的控制方法主要有哪些

对众应商的控制可根据物料采购金额的大小,对供应商进行abc分类,好分重点、一般、非重点供应商,然后根据不一样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不一样的控制:

1.派常驻代表。

2.定期或不定期到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3.设监督点对关键工序或特殊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供应商监管制度篇六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1)请购。(2)询价。(3)比价。(4)议价。(5)定价。(6)订购。(7)交货。(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

(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

(4)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

(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能够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

(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5)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6)a等供应商,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c等、d等之供应商,应理解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到达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理解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标准的采购流程能够划分为战略采购和订单协调两个环节,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单协调则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计划,重复订单以及交货付款方面的事务。

统一标准的供应商情景登记表,来管理供应商供给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本事等。经过分析这些信息,能够评估其工艺本事、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综合竞争本事。在供应商审核完成后,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一般包括图纸和规格、样品、数量、大致采购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并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后续工作是报价分析,报价中包包含很多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比较不一样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a: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b:供应部经理按资金使用情景,经“寻价比价程序”后,转交财务部,进入“采购申请申查程序”。

c:财务部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成本、利润核算、出纳备款审核后,决定签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

c1:在财务部审核后决定签否的情景下,将资料退回申请部门,申请部门视情景进入“坚持申请采购程序”或放弃申请。

c2:经过“坚持申请采购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签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总经理签否,仍退回申请部门,由部门经理放弃申请,用其他方法解决。

d:进入“采购程序”后,由供应部经理根据采购属于属长期及大宗情景,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若属小额采购,则由供货商处直接采购。

e: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由供应部根据供货商供给的资料,构成合同文本,交财务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财务部审核签批后,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供应部签定合同并执行,进入“收货程序”;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浅否,退还供应部与供货商重新谈判。

f: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如不合格,进入“退货程序”

g: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合格,进入“入库程序”和“结算环节”。g1:进入“入库程序”后,通知申请部门,能够进入“使用、销售环节”。

g2:进入“结算环节”后,由采购部、财务部共同按财务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1、目的

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经过评审以证实供应商具有供给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本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向本公司供给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评审与选择。

3、定义

3.1【供应商】为本公司供给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本公司供应商主要有以下情景:a类:由本公司直接评审选定,包括:

a)物料供应商——直接为我公司供给标准产品的制造厂商。

b)外部协作加工商——按照特定的要求为我公司制作、加工的部件和器材,简称“外协厂”。

c)物料代理商——根据协议要求为我公司供给标准产品的经销商。

d)oem--按照规定要求供给完全属于我公司品牌的成品制造厂商。

b类: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和服务商,包括物料供应和货运商等(此类供应商我公司不再进行认证和建立其档案)。

3.2【产品】(product):活动或过程结果。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3.3【基本物料】是指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的物料。基本物料分为采购物料和外协加工物料两种。

3.4【非基本物料】是指不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但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消耗的辅助性物料。

3.5【采购】为取得外部产品所付出成本的商业行为。本文指物料供应采购。

3.6【安规器件】在特定条件下,因其失效或不能承受高压而对人或财产造成损害或危险的物料。如保险丝、隔离变压器和光耦等。

3.7【物料替代】在不能采购标准物料情景下,行使风险采购方式,采购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物料替代标准物料。

3.8【一次性物料替代】在特定条件和要求下,采购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替代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注:“特定条件和要求”应在构成申请单时确定,它能够是以下情景之一:一次生产任务令、规定时期内的用料、限定的产品数量、特指有限的非标产品、一个限定的采购批次、一种技术状态下的用料。

4、职责

4.1采购部

a)负责组织评审选定供应商活动,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b)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建档和定期复审。确保这些供应商具有供给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本事。

c)采购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采购合同的批准,和对物料的紧急采购的批准;

d)分派采购任务,负责对采购订单的批准。按计划与认证结果进行采购工作,并跟踪到货情景,确保如期完成采购任务。

e)理解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质量信息反馈,协助改善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质量。

4.2公司领导

负责确定相应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对选定的供应商进行批准和发布。

4.3技术工程部

a)按规定程序验收采购物料。

b)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本公司与元器件供应厂商、外协加工制作厂商合作的质量信息。

5、过程要求

代号过程过程资料与要求职责者执行依据和输出

01初次甄别供应商获取供应商的信息能够使用多种途径,评审、认证活动有指定的负责人组织实施。采购部(初定方案)

02实地考察

交流根据初定方案,进行有目的的考察。

对供给有形产品的厂商应考察、了解其:经营的资格、硬件设施、组织管理、质量保证、技术水平、商务条件和售后服务等。评定小组参照:供应商评定表

03技术认证

在基本满足02要求情景下,必要时,提取样品进行测试或试用(可重复)。评定小组04商务谈判

在贴合技术条件情景下,与其进行商务谈判(和重复谈判)。

评定小组

05综合评议

适当时,组织品质、工艺、生产、采购等人员进行综合评议。评定小组参照:供应商评定表

06意向协议

当双方基本确定时,应交流、确定操作方式和计划日程。需要时,拟签合作意向,或相关备忘记录。评定小组

07试合作

a)此期间,我方必须明确并传递与对方采购、加工、验收等要求。

b)需要我方供给技术文件的应予及时供给齐套、有效的文件,以及其他必须品。

c)必要时,我方可派出技术支持人员。采购部

08阶段评定

必要时,对以往合作情景作阶段回顾、总结、评定,并作出或坚持现状或签订正式协议或暂停或撤销的意见。评定小组供应商评定表

09签订协议

条件成熟时,在双方要求都能够理解情景下,签订合作、采购、质量保证等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评定小组协议

10执行采购

a)按协议要求执行下单、采购。

b)当技术要求变更时,订单应予明示。

c)无协议约定的,按即时条件采购。采购部采购订单

11验货按程序要求实行验货。

合格,办理入库;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技术工程部检验和试验程序验货记录

12反馈质量信息与考核检验部门应适时向采购部反馈质量信息;采购部门应适时向供应商沟通质量信息,推动其实施改善行动,有考核要求时,应进行考核。对已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对突发质量问题未能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供应商,可降为试用供应商,直至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采购部品质报告

13复评与改善

根据历次合作、考核等情景,为实施持续改善,在以下情景进行复评:

a)质量问题频繁或严重;

b)合作本事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c)成本控制需要;

d)公司经营策略调整;

e)其他重要原因。评定小组采购部供应商评定表

6、管理程序

6.1操作程序

6.1.1本公司规模经营情景下,对基本物料的定点外协厂、oem的选择(a类供应商)按照“过程要求”执行。

6.1.2以下情景的选择厂家和执行采购可参照(但不受制于)“过程要求”执行。

a)试用新物料;;

b)小数量加工;

c)当前供应商不能供货而执行物料替代流程;

d)进口物料;

e)来自关联公司的物料;

f)已获得行业品牌认可的标准物料;

g)元器件代理商;

h)友好合作厂家的物料;

i)非基本物料;

j)运输、服务等供应商;

k)其他新情景。

6.1.3在保证过程受控的条件下,“过程要求”中的01至10过程能够并行或超前。

6.1.4其他另外情景以公司领导批准为准。

6.2供应商控制程序

6.2.1直接选用的外部组织推荐的供应商,各业务主管部门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向评审小组反馈与之合作的质量信息。

6.2.2风险采购和一次性临时服务需求可不在此列,但其相应的供应商必须由评审组织进行确认。

6.2.3评审人员应拥有工程技术背景,良好的商务谈判、管理才能以及对制造商质量体系进行评审的本事。

6.2.4评审和认证活动应由指定的小组进行,成员必须包括技术、质量、商务等专业人员,活动形式能够是以下方法或其组合:

a)现场考察、验证;

b)样品检验和试验;

c)以供给可证实质量保证本事的数据进行验证;

d)试合作必须的期限;

f)历史业绩情景;

g)委托外部组织验证或认证;

h)直接选用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商。

6.2.5所有的合格供应商都应建立并保存见证性文件和记录。

6.2.6凡复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可终止业务合作关系或降为试用供应商,每次评审结果应反馈给供应商。

6.2.7b类供应商在本公司无评审要求。

6.3采购控制程序

6.3.1采购工作以“采购计划”和“认证结果”为依据。

6.3.2采购安全性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

6.3.3在可行时,能够委托物料加工者或采购代理方进行进货检验,但应与之构成质量保证协议。

6.3.4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采购活动需要的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电脑在信息网上进行数据处理工作,有必须的英语水平和较好的谈判技能。

6.3.5根据生产计划,采购部下达经批准的基本物料采购计划、零星采购计划,该计划是采购活动中“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何时到货?”的基本依据。

6.3.6采购部根据器件的分类,把基本物料采购计划分配给不一样的采购职责人。

6.3.7采购职责人员在收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核对计划的可执行性,如有不可执行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计划制订部门,以便计划部门及时调整计划。

6.3.8采购人员将采购计划逐项核对评定的供应商相关信息,拟制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应清楚列明采购物料对应的本公司编码、生产厂家、相应的厂家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和要求交货的日期等。货期不能满足时,需注明新的定约时间。

6.3.9采购订单必须按采购订单审批、签返流程进行规范化和审批,采购人员将经采购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订单发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签返以示确认。采购订单签返后即生效,其复印件应由采购部存档并妥善保管。

6.3.10签返的订单如有价格、货期、包装的更改,采购人员应重新评议。

6.3.11采购计划中,未列入评定合格供应商的物料,则属风险采购;风险采购必须在申请单获得准许后,方可实施采购。此物料的使用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明确特定用途和要求,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此类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6.3.12订单下达后,采购人员负责跟单,不断提醒供应商按期交货。

6.3.13货到暂存库,采购员应告知暂存库收货人员物料的紧急程度,以便及时送检。

6.3.14采购安全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未获认可不得采购;因技术改善或其他特殊要求需作物料替换时,必须履行规定的认可审批手续。

6.3.15当顾客异常要求时,可在本公司或供应商处对采购物料进行贴合性验证。

6.3.16外协加工控制

a)外协加工采购小组负责及时、正确地申请、传送外协加工所需技术文件、专用工装和仪器;b)对重点物料,由外协采购人员组织对外协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生产现场技术指导和并进行首次加工评审。外协物料能够由iqc检验员或授权人在供应商现场检验,也能够送回as检验,具体检验方式由技术工程部提出、实施;

c)由采购部负责坚持和外协加工供应商的日常沟通和联络,协调解决外协加工过程中的品质、工艺等问题。

d)由技术工程部组织对外协供应商实施定期考评,组织工艺辅导和品质稽查,监督供应商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e)外协供应商必须按公司的要求供给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品质数据,该数据由质量工程部管理并纳入公司质量月报中。

6.4验货控制程序

6.4.1供应商将物料送到暂存库,暂存库管理人员在接收送来的物料时,应对其品种、数量和包装进行核对和登记。

6.4.2暂存库管理人员填写送检单并送到iqc,由iqc人员实施验证,对于风险采购物料iqc应按加严方式验证或检验方可入库。

6.4.3对于已经在外协厂或其他场所检验的物料,暂存库根据iqc开具的合格单据进行“直接接收”操作。

供应商监管制度篇七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2.供应商的物料供应状况。

3.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5.供应商的生产本事。

6.供应商的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2.供应商的商品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销售代理的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第12条供应商的评审的资料。

1.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间、紧急物料的交货时间等。

5.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第15条供应商的评审时间。

1.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1.90~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表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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