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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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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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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字篇一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字篇二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在这个故事中,四个人物各自的媚俗与反媚俗游戏贯穿始终。主人翁托马斯拒绝媚俗,然而他却生活在媚俗之中,无法也不能逃脱。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他选择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个可以与他睡觉生活的女人。婚后的他不能克制自己去欣赏别的女人,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打着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旗号掩饰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实。他因为特蕾莎而变得沉重,在经历了爱人离开后短暂的轻浮后,却又因思念而变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个具有独特而又温柔的女子,一向追求灵与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双重性,最后她的肉体也背叛了她的灵魂。弗兰兹爱萨宾娜爱到疯狂,但他们确实不同的两类人,太多的不一样注定他们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终也死于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么萨宾娜就是个脱离媚俗而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生命之“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角色,将生命之“重”的意义抛在脑后。在不断的背叛后,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场虚空,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一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 “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也曾问过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到某一刻,我会不会重新选择?会不会重新考虑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寻一时的“轻”。也许在那一刻我会做出了另一种选择。如同主人翁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蕾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蕾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然而人生注定是一条一往无前的道路,当我踏上征程时,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无论走什么路都是一种抉择、一种考验。在选择了a之后,就无法选择b,这是人生游戏的规则,一个谁也不能摆脱的规则。就像朱德庸说过“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看的见的幸福,一种是看不见的幸福,前者是物质的感观,后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选择了何种幸福,就决定了哪一种人生。”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希望在这里留下足迹,无论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还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轻”,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生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挣扎才能够活命。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又有几个人能记住沿途的风景呢?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字篇三

那天坐车路过钟楼,车如往常一样,堵得有些厉害,只能一步步往前挪。

从斑驳的车窗望去,地下通道口几个稍上年纪的妇人,两个坐在小凳子上,襙着手,半抬着头,表情木然,用空洞的眼神看着来来往往、匆匆而过的行人,脚边放置的几叠报纸在风里摇曳不止;一个矮胖、头发蓬乱的妇人站着,手里拿着报纸地图类的东西不停地扭转着身体,用微乎其微的希望与失望不停交替的眼神看着路人。站台上约十多个四十岁左右的妇女穿着不合体的工作服拿着铁锹张望着车的方向。

--十年代常见的飞鸽还是凤凰牌的加重自行车旁站着各自的主人,车头上用木板或硬纸板笨拙的写着:木工、土工、水工等。这些中年男人相互攀谈着,不时用余光注意着来往的路人,透着他们的希望。我听不到声音,就像看一场二十世纪初的默剧,虽然嘈杂喧闹,却没有故事情节、主角配角。不知道为什么,那画面不时回绕于脑中,心就一下子沉静下来。

世间的剧无时无刻不在上演,任谁也无力改变。可心的救赎之路在哪儿呢?——纯粹世界里的诘问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在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米兰·昆德拉在他充满哲理的小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开篇第二小节中就抛给读者一个同样沉重的问题,这样赤裸裸的诘问顿时让我无处可逃。在我看来,米兰·昆德拉所写的世界不是构建于生活之上,而是来自生命本身的诘问。而此刻,在这个由作者构建的纯粹的世界,我可以任由我的灵魂从这繁密物质世界里抽离,剥开尘世的一件件外衣,去感受体验这里纯粹的爱与痛,苦于泪,轻与重。

“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肩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在那之后,他有没有再追她?有没有试图报复?没有。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句话深深地刺痛着我的趋于麻木的心。我清楚地看到,曾经的那么多日日夜夜的迷茫与麻木,痛苦和孤独,绝望和无助,不是因为生命中的负担,而是因为灵魂缺少生命中本应承受的重,使得灵魂太轻,身体太重,身体与灵魂无法完美的融合,无法真正的全身心的去感知生命,享受生命。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字篇四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最受欢迎的作品。作为一部小说,其主体讲述了几对男女间的故事。然而精彩并不在于此,故事中不断地穿插有富于哲学意味的话,而其哲学精神更是贯穿于作品全部,为作品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大抵也是这部作品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小说的开头,并不急于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场景,接着引出主人公的出现,而是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令尼采和哲学家们感到困惘的概念——众劫回归。“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

而实际上“众劫回归”只是一种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来,那“原罪说”无疑会使人人的生命变得无比沉重:耶稣不断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断地为我们受苦,而我们也因于此背负着更大的罪恶。说起来,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这位创造出人类,教人类盖房子,教人类观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计算时间,教人类饲养牲畜来为自己服务,更为人类带来火种的神,却因自己对人类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亚细亚斯库提亚荒山野岭,用永远不能开启的铁链锁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不断地叼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让他的肝脏不断地愈合。这便可以说是对“众劫回归”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来,“众劫回归的确是沉重的.。

正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我们才能试图用我们只出现一次的生命作为辉煌与之抗衡。

也正是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时的,我们才会更易于被其缓解环境所麻痹,我们生命中曾经犯下的罪恶,都被我们预先的原谅了。

那么,选择轻,还是重呢?主人公托马斯成为这一问题的代询者。

离异的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与多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的关系。直到特丽莎出现,事态才有所变化。这个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马斯看来只不过是“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然而这个女人却让他迷茫,迷茫着是要继续“努力创造着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还是与之结合。

选择前者,就选择了轻,也选择了托马斯可以自视为辉煌的东西;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他要和特丽莎在一起过一辈子,日子就将不断地重复,无疑,这一选择将是重的。

托马斯也试图挣脱那日益附于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丽莎之后(虽然是为了减轻她的痛苦才结婚的),托马斯还是出轨了。七年之后特丽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新置于自由,让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击垮,他已经学会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他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丽莎也不想给托马斯施加过多的负担,她明白托马斯要真的对她不忠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特丽莎才发现,她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个世界。于是她也尝试着走向轻,去背叛托马斯,但实际这却让她背负上更为沉重的负担。特丽莎太过认真,认真是她的行为方式,这也让她最终失败,只能选择永远的重。

当我们试图用人生的全部辉煌,即所谓的轻去抗衡重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够成功吗?

肉体与灵魂,是人类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中。

在托马斯看来,灵与肉是可以割离的。在发明“性友谊”之初,托马斯就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最后他还得出结论,同女人爱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而特丽莎则追求灵与肉的统一,她无法忍受丈夫的不忠,这让她陷入了永久的痛苦,直至死才得以解脱。托马斯和特丽莎之间的冲突,至少存在灵与肉的冲突。那么,是选择灵,还是肉呢?

何所谓媚俗?小说中《伟大的进军》就是专门讨论媚俗的。它首先从“粪便”开始,并列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来,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场景,而试图去躲避它仅因为它带有被人赋予的并不光彩的成分是极其不正确的。

那么能否理解特丽莎的行为也是一种媚俗呢?特丽莎不喜欢母亲在家中光着身子走来走去,也不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继父突然闯进浴室来,这在她成年后也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有一次她拿着自己的摄影作品去投稿的时候,另一个妇女也是拿着一堆裸体人像的照片。或许昆德拉是借这个妇女之口对特丽莎进行讽刺,她说:“裸体可没有错。”“这些都是正常的。一切正常的东西都是美的。”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为如此来讲,我们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们真是媚俗的吗?还是我们怯于承认罢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英文版是“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有人对“being”这个词也生发出疑问,因为作为“存在”,“being”这个词完全可以替换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终究没有那样做。这或许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响,在这里,“being”已经不单单是指活着,而是针对生活中生发出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抉择。

有人说,看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里面的细节都是精心铺设的。我留意到,托马斯为了给特丽莎解闷,特意给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宁解闷。陪伴了特丽莎十年的卡列宁,最终也将离她而去,只是,看似还可以守在主人身边更长的日子,却因为癌症让卡列宁不得不和特丽莎提前说再见。

在卡列宁弥留于这个世界之际,特丽莎和托马斯都在犹豫要不要对它施行安乐死。如果狗也能听懂人的话,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话,将这一抉择交给它,恐怕就不会让特丽莎和托马斯为难。可是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宁是否要早一点离开,主动权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托马斯和特丽莎。出于私心,特丽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宁能多陪伴她一些时日的,可是对受病魔折磨着的卡列宁而言,早一点死去或许是一种解脱。最后托马斯,打破了这种僵化不愿改变的局面,他到底还是为卡列宁施行了安乐死。

昆德拉对这一部分的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仿佛是为了更好的让读者感受到特丽莎与托马斯的为难。这并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选择轻或重,灵或肉,政治还是媚俗,存在还是灭亡,beingornottobeing,昆德拉到了最后也没有明确表示该怎样做。虽然如此,倒也不是无迹可寻,或许小说是为我们暗示了究竟该怎样选择的,只是这光芒过于幽暗,对于未来,还需要我们自己做出抉择。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字篇五

刚刚翻开《倾听生命》时,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心想:又是什么“哲理书”吧,总说一些泛泛而谈的话,告诉我们一些看不懂也不明白的话。这种书,对我来说只要闭着眼翻翻,编出一大堆废话交给老师就行了。可是,当我读完第一章时,我就被这本书给深深地吸引了。它用各式各样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又一个的道理。而这些道理,可以影响我们一生。

一 母爱的伟大

从小,老师、父母告诉我们母爱似水,父爱如山,母爱是伟大的。而我们对这些从小就灌输的道理从来都深信不疑。当我读到《生命的姿势》时,我被深深震撼了。母亲为了给孩子喂奶,一次又一次地将皮肤暴露在零下三四十度的温度下。最终因为体温过低而死,被冻成了一座冰雕。母爱是什么?是母亲为了孩子的生命而不顾自己安危时的毅然。母爱是什么?是那永远保持着喂奶姿势的冰雕。母爱是什么?是那留着爱和生命的甘甜乳汁。当我们不知道该怎样报答母亲的时候,好好感谢这些母爱就足够了。

二 生命的质量

生命是伟大的,生命也是脆弱的。査海生,因为对生活的放弃,而选择在25岁生日当天卧轨而死,只留伤心欲绝的老母在家孤守。当他决定自杀是,有没有想过生他养他母亲,有没有想过热爱他的亲人,有没有想过中国将少去一位卓越文采的作家。他的这一举动是自私自利的。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将前途的光明用一扇厚厚的铁门封住。而他的母亲,最终成了一千古伤心人。保尔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我们虽然不用将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革命,但至少要好好的,堂堂正正,有作为的活着。

三彼此地尊重

如今的社会,最缺少的,便是尊重。而尊重这一词在人生中是占很大分量的。我们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而我们则先学会去尊重别人。跟卖菜的妇女聊上几句,为在大雨中等了半个小时的车夫送上一句谢谢。对邮递员的喊声迅速做出回应。这些小小的细节,却对他们的影响是巨大的。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是那些卖菜的妇女、车夫和邮递员会感到怎样?尊重就像一条暖流,流在大家的心里,必定有一天,它会流回来的。

在人生中,我们需要母爱,需要坚强,需要彼此尊重。我们还需要顽强的生命力,对生的渴望,对他人,对祖国的牺牲。人生这杯美酒,需要你慢慢品味。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字篇六

生命看似轻如鸿毛,然而,人们常常感叹着生命的沉重,活着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到底是什么让人们感觉到沉重呢?

“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托马斯一直都认为,就算与特蕾莎一起时,他也不愿做家庭责任的附庸,宁愿享受“轻”,也不愿去承担那份“重”。然而,当特蕾莎离开他时,他确实有那么一瞬间感觉到无比的自由,但是,很快这种轻飘飘的失落感又让他难以忍受。

当负担完全的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几乎远离大地上的生命,其飘忽不定生命中的运动变得太自由而没有束缚,慢慢地,人生也将失去了意义。生命永远是最为复杂的东西,轻与重的转换,灵与肉的扭缠,生与死的轮回,各种各样交叉重合时的的对立,也许这就是生命的面貌吧。生命在温馨明媚的白昼和阴郁冷暗的黑夜之间,没日没夜地延续……然而即使生命是矛盾的源头,即使生命是个谜,它对我们来说都是唯一的,不可取代的。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轻与重,在书中的每一个角落幽灵般地闪现着,生存、理想、媚俗、背叛都在这张轻重交织的人生之网中互相联系着,却永远地不能被逃离,生命之重,使人感到沉重的压力。正如文中托马斯感到特雷沙的嫉妒之重。正如特雷沙的梦给托马斯带来的谴责。生命之轻,使人感到无聊空虚。正如特雷沙的离去使托马斯的铁球滑落脚踝,但他却为奇异抑郁的自我迷醉而感到罪过。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那轻重交织的印痕。

“沉重是真的悲惨,轻松便真的辉煌吗?”

每天我们行走在这纷繁的尘世间,早已习惯了匆匆的步伐,早已习惯了平平淡淡不带喧嚣的色彩。不管是轻也好,重也罢,生命中度过的日子就是有孰轻孰重的,实在难以掂量。当我们因害怕承担生命之重,放任自己去享受生命之轻时,留给我们的也必然是比以前的重还要更重的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所以,不要去掂量,不要去品味,只要不失重,那么我们就可以走得踏实,走得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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