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百年孤独 读书心得篇一
《雷雨》写的是周朴园家庭内、外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纠葛的封建家庭中人性的悲剧。
印象最深的是周朴园这个中心人物,他的形象具有复杂性,他年轻时爱上了年轻美丽的侍萍,但是为了娶一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周家人逼使侍萍投河自尽,其实侍萍的悲剧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也是必然的。但我认为周朴园对侍萍的爱是真诚的,有他后来的内疚,忏悔,他的爱是真诚的。为她保留的旧家具,无论搬过多少次的家,也没有换过这些旧家具,当他向侍萍打听三十年前的事时,对侍萍的评价是“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惠,也很规矩。”以前的旧雨衣,旧衬衫,还有夏天为侍萍保留的关窗习惯,以及那张仅存的侍萍的照片
……都深深的体现了他对侍萍真挚的感情。但当活着的侍萍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立即逼问:“你来干什么?”这又暴露了他的本性,他对蘩漪的态度,这就充分展现了他的形象的复杂性。
周朴园的复杂性形象时当时封建社会的特征,他只不过是当时封建社会中普普通通悲剧中的一员,但他折射着当时封建社会的特征。周朴园逼迫蘩漪“喝药”这个典型的令人厌恶的事情,让我们体会到的是当时封建家庭的统治,他自认为他维持着家庭的固有秩序,“我的家庭是我认为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我认为周朴园的心灵深处是善良的,当他经历了一天人世沧桑后,以沉痛的口吻命令周萍去认生母,并向侍萍忏悔,这正是他心灵深处的真实性。人在忏悔时往往是人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这也能使我想到这是周朴园的三十年来所向往的吧!
《雷雨》最让我感到血缘伦常纠葛与性爱冲突的就是周萍,蘩漪,四凤之间的关系了。也正是因为蘩漪与周萍之间的爱恨冲突,她对周萍的死抓不放,才揭露了这场悲剧,促使这场悲剧真正的发生。蘩漪是一位精神觉醒的女子,她所爆发出的力量使她不顾一切的追求周萍的爱情,不顾一切的反抗以报复,对生活与爱情的热切渴望。然而周朴园对她的精神折磨,周萍对她的爱情背弃,使她在要求摆脱封建压迫中,在爱情追求中遭受抛弃,再一次陷入绝望的悲剧,逼使她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也正是因为这样,最后的悲剧由她展开,是她挖掘了这场悲剧,同时也体现了她的悲剧形象。
四凤是一个虽没有文化却知书达理的人,她敢爱,敢于追求自己的爱,同时也是一个孝顺的女儿,无论他的父亲鲁贵怎么无耻的赌博,欠债,她还都忍了,对母亲也是深深的爱。然而,这也正是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不公,让这么一个纯洁善良的,美丽的姑娘落的这般下场,这么无辜的她,让我由内心深处而替她感到惋惜。
周冲的性格与当时的封建社会最不符合了,显得他是那么的另类,然而他的心是纯洁的,善良的,他想让四凤读书受教育,他这种性格不适合在当时的封建社会生活,给我的感觉是在那样的背景中,他是与社会格格不入的。
鲁大海的鲁莽性格,我对他没什么感想,只能隐隐感觉到他对他妹妹四凤的爱,以及对母亲的孝顺,以及他也代表了当时封建社会的一类人,打抱不平,对有钱人的偏见,认为所有的有钱人都不是东西。但他也是一个被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所根深蒂固的人,认为妹妹就应该做一个家庭主妇,嫁给跟他一样的人家。这是封建社会的另一大悲哀。
鲁贵折射的是当时封建社会的那种吃里爬外的,爱好赌博的,自作聪明的,对钱极其崇拜的那种人,他真是社会的悲哀。
最后来说说侍萍吧,她因为三十年前的经历,极力反对四凤在有钱人家做事,怕的是悲剧重演,然而上天就是这么的爱捉弄人,就是这么的不公平,人们往往越怕什么,越想躲避什么,却越来什么。最后的悲剧还是发生了,她是一个有骨气的人,这也正是周朴园爱她的原因之一吧!总之,读完《雷雨》我对曹禺产生深深的敬意,他把人物性格展现的淋漓尽致,与当时的社会完全匹配,他对中国的戏剧做了一大贡献,悲剧的发生时必然的,通过对这些人物的性格分析,使我对当时的封建会有了更深的理解。
百年孤独 读书心得篇二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乱伦渴望。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阿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是第三种孤独者——哲学家。他的孤独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这个人几乎可以算是这部书的一个主角了(如果允许这部作品存在一个主角的话),给过我最深的震撼。奥雷连诺天生带有孤独的气质,从小就孤僻异常,成天从事枯燥的炼金术,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然而事实上,他在这种孤独中结识了先知梅尔加德斯,他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极大发展的机会。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_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他非常清醒,在告别孤独的时刻,他有过那么精彩的对白:“这不是发疯,这是战争。别再叫我奥雷连诺;从现在起,我是奥雷连诺上校。”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 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 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百年孤独 读书心得篇三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她们分别是梅格,年龄最大,思想比较成熟,做事比较理性。然后是乔,乔性格活泼喜欢和男孩一起玩,但她非常喜欢写作。接下来就是贝丝,她天生腼腆,细声细语文文静静,所以她被称为恬静小姐。。最后就是艾米,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一心想着成为淑女,进入上流社会。
马奇一家并不富裕,妈妈和汉娜在家打理着,爸爸在外当兵因此常常不在家。家中所有人都很想念爸爸,每当妈妈读爸爸寄来的信件时,大家都会围着妈妈坐,静静地聆听着。因为这些可以给这个家带来幸福与希望。
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很乐意为这个家做的什么。就像梅格做好姐姐的本分,并且找一份家教工作,换取一点点的薪水。而乔活泼乱跳自然就被马奇姑婆看中,便去了马奇姑婆家帮忙了。贝丝则待在家,作为一个持家小能手,总能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艾米还太小了,但她努力不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家庭,工作,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这个集体去做点什么。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对马奇一家人的看法,现在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乔。乔的性格直率,有什么就说什么,脾气就不免得有时暴躁,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为人随和喜欢自由。
就那乔照顾贝丝来说,当妹妹得了猩红热时,为了不让家里其他人感染,乔则亲自照顾妹妹贝丝即使贝丝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一天天不如人意,但乔依然在床边日日夜夜的守护她。因为她爱贝丝,因此乔不让任何人接触贝丝,任何事情都得经自己的手才可放心。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像乔一样,表面大大咧咧,有着男孩般的调皮,当也有柔情的一面。她们平日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互相捉弄。但在关键时候,她们可以爆发出一种力量叫做亲情。这种力量可以是你从未听过的细声细语,可以是从未见过的温柔的脸庞,可以是你从未铺捉到的身影,使你知道她为了你她可以放下一切。就就像乔所说的,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对贝丝的爱。在这段时间里贝丝占据了整个乔,即使在外游玩也不会忘记病床上躺着的贝丝。
除此之外我还喜欢她的直率。从头到尾故事中的乔一直都是那么直率,无论是拒绝劳里还是当着马奇姑婆的面说她不喜欢接受别人的恩惠,都可以看得出他的直率。在生活中,我认为直率是一种很好的品质。虽然有时候会带来一些麻烦,会被人说“不会说话”。但是如果这儿世界的人们都“会说话”那么这个世界又会是什么样的,每个人都活在“会说话”中,那么儿时的单纯,天真,浪漫又去了哪里?当然直率不是我想是什么就说什么,胡言乱语,而是再有理有据的情况下。我认同的会说话不是油嘴滑舌而是能为别人解围等。
四个姐妹最后也完美收官,姐姐梅格嫁给了约翰,有了两个宝宝。乔追求自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最终也找到自己心爱人。贝丝甘愿做一朵小花,实现自己的价值,即使离开人世,但依然小花依然绽放着。艾米最终成为了一位淑女。而我,并不奢望自己能够大放光彩,只希望自己所做的一切能够对这个社会有用,虽然这看似缥缈而又空虚,但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即使是一位学生。
百年孤独 读书心得篇四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百年孤独 读书心得篇五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离开了书,就像小鱼没了水一样。读书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读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比如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让我知道了保护动物人人有责;读《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不放弃就会有回报;读《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人类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恐龙会灭绝等许多问题。
有一次,爸爸妈妈说要在家里举办“成语大会和你问我答”的游戏项目。要求是每人至少要说6个成语。爸爸先说。只见他思考了一会儿,就一口气说出了6个成语。该妈妈说了,妈妈若有所思地想了想,我和爸爸开始催促妈妈快点。妈妈说出了4个成语又开始想,妈妈皱紧眉头,叹了口气,我等不及了就大喊道:“我来帮妈妈说两个!”
我脱口而出:“画蛇添足,画龙点睛。”该我了,我又一口气说出了6个成语。爸爸妈妈一下对我刮目相看了。我对妈妈和爸爸说,这就是读书的作用,多读书就是有好处!
到“你问我答”环节了。我首先提问,我问:“为什么恐龙会灭绝呢?”爸爸和妈妈大眼瞪小眼莫不作声,我摇了摇头说:“你们真该看看《十万个为什么了》”
这一环节我又完胜。爸爸妈妈一下钻进房间,拿起书看了起来。过了几个星期,他们自信地向我发出挑战。他们对我说:“我们再来比!我们要是输了就给你更多的零花钱!”我答应了。我们开始比赛在规定的时间内,看谁在纸上写的4个字词语多,而且不能重复。
我们开始了,时间过得很快,没一会儿时间到了,妈妈拿过纸开始数,然后宣布:钱天琦24个,爸爸20个。我得意地笑了。
从此,爸妈也发奋图强,开始读书,我当然也不甘示弱。所以,我感到,读书非常重要,现在,弟弟不会的题都问我。不信你看,现在大街上的好多店名都是用成语取名。所以,每个人、每个行业都离不开读书,读书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