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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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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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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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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期末论文(2011-2012上)

海南省房地产业发展状况研究

教师:夏慧明

学院:旅游学院

班级:10级人力资源管理

姓名:王文正

学号:045

2011年12月6日

【摘要】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以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政策的不完善,中国房价出现了全面连续上涨。海南省作为中国最南部的热带岛屿,其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特区的优势地位,以及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海南房价的不断上涨。房价的上涨与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严重损害了当地人民的利益,使很多本地居民的住房利益受到损害,也严重搅乱了海南经济秩序,大大阻碍了国际旅游岛建设进程。要保证海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海南房地产市场,引导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巩固海南旅游产业的支柱地位,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进程,保障人民利益,维护海南社会稳定。

【关键词】 海南;房地产;发展状况

一、海南房地产业发展的过去与现状

海南房地产一段时间以来曾经成为一个海南的符号。海南建省推动了第一波海南房地产热。数据显示:1988年海南房地产平均价格为1350元/平方米,1991年为1400元/平方米,1992年则猛增至5000元/平方米,1993年上半年房地产价格达到顶峰,为7500元/平方米。而与此相应的是,17年前,海南省的职工平均工资是292元,相当于一个职工工作两年不吃不喝还不能购买一个平米的住房。但是,随着中央的宏观调控,海南房地产行业在一片泡沫声中倒下。当泡沫消没,海南面临的是尴尬:1995~1996年海南600多栋烂尾楼、18834公顷闲置土地和800亿元积压资金,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就高达300亿元。与此相应的景观是乱尾楼矗立、街市冷清、老板不在、经济落入低谷。海南,随着房地产的滑落进入了一个长达14年的寂静时代,在这个时代海南品味着历史的伤痕而落后于整个中国的发展,由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沦落为我国经济落后地区之一。

历史似乎在重演。在仅仅结束乱尾楼的整治4年后,同样的神话在2010年初重现。

2010年1月4日海南“国际旅游岛”获批之后房价一路飙升,个别楼盘每天每平方米上涨最高到3000块钱。国际旅游岛后获批的5天内,海南省的商品房销售量达到170多个亿,这个数字是2008年海南省全年的商品房销售量的总和。三亚凤凰岛1月11日开盘,均价7万一平方米,2栋楼700套房子全部被抢购一空。动辄几百万、几千万元一套的房产像大白菜一样遭到疯抢,一些用拉杆箱拖着巨款的购房者们只担心买不上。海南房地产火爆除了用“疯狂”二字,很难找到别的词来形容。因此有媒体直接冠以“海南房价疯了!”的新闻标题。

二、从供给与需求看海南房地产业的风险

首先我们来看产品供给。据不完全统计,海南现在千亩以上的大盘有20多个。海南从南向北,三亚的三亚湾、大小东海、亚龙湾、海棠湾,再到陵水的土福湾、南湾半岛、清水湾、日月湾、香水湾,万宁的杨梅湾、石梅湾,再到琼海的博鳌水城,文昌的冯家湾、高隆湾、椰林湾、火箭发射基地……东海岸已基本被开发商圈地完毕,海南商品房如雨后春笋般在这个海岛上冒出来。与此同时,政府为照顾民生大力推行的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市区城中村和郊区的大量的小产权房,这些都客观上增加了房产的供给数量。现在开车行走海南,我们可以看到,海南现在到处是房地产项目在开工建设,海南岛现在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的房地产在建工地。

这么多房子卖给谁?我们来看看客户需求。海南房地产主要销售给两类人:投资客和自购消费。首先我们来看投资客。由于投资价值缺失,海南的投资客将减少。这主要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海南房价高,投资的价值减少。另一方面,由于世界经济处于低谷,中国经济现在是一枝独秀,人民币升值较快。如此一升二降,使得海外房地产投资更有前景。以澳大利亚墨尔本为例,在当地买一栋占地450平方米,有前后花园、私人停车位的花园别墅只需要约人民币200多万元。而在现在的海南,200万元人民币大概只能在三亚买个一般的公寓楼。因此,随着中国迅速走向国际化,海南现在房价已使海南房地产投资价值空间正逐渐消失。报载的温州炒楼团撤离海南、房地产投资转战海外等新闻报道就是例证。

自购消费者包括岛内和岛外两部分。海南省人均工资才1000余元,即使是中高收入的白领,工资也就4000元左右,全省尚属于刚解决温饱阶段。加上海南全省人口不足800万,消费人群少、社会保障房在全省的强力推行、小产权房政府禁止不力等因素,致使海南本土对房地产缺乏稳定的消费量和消费人群,因此海南房地产岛内消费者有限。岛外购房者主要是在海南买房作为第二甚至第三居所的“候鸟”族。这类人群包括:企业家、暴发户老板、一些腐败官员等。这拨消费者购买力强,是海南房地产的优质客户。但是这类消费者在海南该买房的大多都已经买了,现在已经没有太多需求。因此海南房地现在面对的是“次”优质客户,这些“次”优质客户并非是他们的消费能力低于第一拨消费者,而是相对于第一拨消费者,他们更加理性。同时,他们较第一拨消费者更加分散,更不容易营销。

三、海南房地产业已经步入冬季

消费者不再是最优质客户、房地产价格高企投资空间丧失、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本地无稳定消费群体等因素使海南房地产的客户需求有相对萎缩之势。而短时期内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的大量楼盘需要出路。这中供给和需求的矛盾表明,一个供求失衡的海南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海南房地产客观上已经不可避免将随着自然季节的变换进入冬季。现实:海南房地产的冬天已经悄然来临。如果以上只是基于理性分析后的假设,那么海南房地产近期的数据无疑实证了这种假设的正确性。

先来看几组来自南海网的报道数据:2009年10月,海口和三亚商品房总成交分别为1555套和926套。但2010年10月成交数额则分别为934套和451套,成交总量和日销售量与去年同期环比分别下跌约为51%与50%。进入2010年11月之后,海口楼市签约成交量一直比较低迷,11月首个周末,海口仅成交7套住宅,11月末成交有相对回暖情况,但是一般也就在日成交20多套,均价为8200余元。

与市场成交量急剧萎缩相应的是海南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现状:三亚湾畔的一个高端项目,自今年3月至11月仅销售5套房,其中7月至10月为零销售。三亚湾路另一个向海的项目,自6月份起连续5个月零成交量,月来访客户不足20组,销售案场只有一位销售员,营销管理层及销售经理陆续离职。三亚解放路金鸡岭路一个均价每平方米2.7万元的项目,6、7月份总计销售4套,8、9两个月销售零记录,10月销售4套;三亚湾路另一个公寓6-10月均为零销售记录。琼海市嘉积镇一个项目,现场日访问量低于5组,主要的客户来自哈尔滨的区域总代理;海口市滨海大道一个最低价每平方米13400元的楼盘,日接待到访客户仅3-5组;海甸岛北端的一个别墅和公寓项目客户日访问量5-8组。

与成交量下滑同时出现的是楼盘开盘数量的降低,开发商在等待更合适的时机。2010年10月海南预计开盘的项目多达40个,而最终开盘的仅11个,与去年10月20家的开盘量环比下跌了45%;11月海南预计开盘的项目有14个,而最终开盘的仅5个,总体上有近七成的楼盘推迟开盘时间而等待时机。

成交量大幅度萎缩,企业推迟开盘,小开发商资金链开始断裂,房产价格开始降低,消费者购买犹豫开始等待更好的机会。曾经是1993年的情景现在在海南隐隐欲现。冬季是海南房地产传统销售旺季,旺季如此,当这个旺季结束,海南的房地产会怎么样?消费者在期待,开发商在忐忑不安中等待。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随着2010年冬季的到来,1993年曾经的房地产狂欢和2010年年初的饕餮盛宴已经不可能再现,海南房地产的季节性冬天已经降临。海南房地产将迎来营销时代? 疯狂与浮躁是非理性的,非理性是理性的代价。随着海南房地产冬季的到来人们在忧虑,2011年海南房地产会不会重演1993年后漫漫14年的历史?

四、历史悲剧是否会重演?

从宏观经济来看,经过多年的发展,整个中国的社会的购买力已经得到了快速的增长,这和17年前的中国已经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国际旅游岛建设项目的逐步实施、国家对海南的战略定位、政府的管控措施更加成熟等因素决定了,现在海南房地产的发展将有别于上世纪90年代。

就海南房地产企业而言,企业素质已经有了质的改变。在经历了几次的波折之后,海南房地产已经开始由做项目变为做企业,房地产老板开始逐渐由老板嬗变为企业家,富力地产、雅居乐、中粮地产等一个个大的企业逐渐成为海南地产的中坚力量。这些大企业的产生和进入改变了以前的海南房地产生态——海南房地产项目开始脱离完全靠资源赚钱的时代,正式进入大企业竞争的时代。

从产品来说,海南的热带海岛资源、自然生态资源将是海南房地产最大的卖点。海南是中国唯一的热带岛屿,是中国无可替代的冬季避寒胜地;海南的自然植被保存完好,其生态资源在全国独一无二。这种资源的独特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海南房地产的价值和发展空间。

五、冬季过后就是新的春天

宏观经济的发展、海南房地产变化对海南房地产企业素质的提升、海南房地产产品的独特性决定了,海南房地产的冬季是季节性的冬季,是比较1993年和2010年的狂热而言的冬季。海南房地产漫长的乱尾楼时代应该不会再现。但是应该看到,消费者现在越来越理性,那种依靠历史机遇推动的海南房地产狂热在短期很难再有。同时,随着大品牌开发商加入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未来海南地产的品质竞争将更加激烈。这时候的竞争是大企业的竞争,竞争的核心是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原本处于整个房地产开发体系中重要环节,但是长期以来在海南房地产中处境尴尬的营销环节将成为核心的核心。

当一个行业不再是枭雄混战,当一个行业走出只出老板不出企业家的时代,这将是这个行业新的秩序产生和行业开始成熟的标志。这个秩序和标志需要大浪淘沙,需要潮起潮落的淘汰过程,需要一个物竞天择的竞争过程,这个过程将是痛苦的。但痛苦的过程就是一个涅槃的过程,在这痛苦之中,一个行业新的起点和新的辉煌将会孕育而生。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海南房地产冬天到来不是一件坏事。

随着海南房地产冬天的到来,海南房地产将进入营销时代,海南房地产也许经过这个冬天将会孕育出新的辉煌。

参考文献

【1】刘世明.海南房地产现状及未来.南海网.[m], 2010

【2】赵一帆.海南房地产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国商贸,2011,05

【3】胡薇,陈诚.海南经济乐观,房地产工业需转型.今日海南 [m],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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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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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期末论文(2011-2012上)

海南省房地产业发展状况研究

教师:夏慧明

学院:旅游学院

班级:10级人力资源管理

姓名:王文正

学号:20102508310045

2011年12月6日

【摘要】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以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政策的不完善,中国房价出现了全面连续上涨。海南省作为中国最南部的热带岛屿,其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特区的优势地位,以及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海南房价的不断上涨。房价的上涨与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严重损害了当地人民的利益,使很多本地居民的住房利益受到损害,也严重搅乱了海南经济秩序,大大阻碍了国际旅游岛建设进程。要保证海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海南房地产市场,引导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巩固海南旅游产业的支柱地位,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进程,保障人民利益,维护海南社会稳定。

【关键词】 海南;房地产;发展状况

一、海南房地产业发展的过去与现状

海南房地产一段时间以来曾经成为一个海南的符号。海南建省推动了第一波海南房地产热。数据显示:1988年海南房地产平均价格为1350元/平方米,1991年为1400元/平方米,1992年则猛增至5000元/平方米,1993年上半年房地产价格达到顶峰,为7500元/平方米。而与此相应的是,17年前,海南省的职工平均工资是292元,相当于一个职工工作两年不吃不喝还不能购买一个平米的住房。但是,随着中央的宏观调控,海南房地产行业在一片泡沫声中倒下。当泡沫消没,海南面临的是尴尬:1995~1996年海南600多栋烂尾楼、18834公顷闲置土地和800亿元积压资金,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就高达300亿元。与此相应的景观是乱尾楼矗立、街市冷清、老板不在、经济落入低谷。海南,随着房地产的滑落进入了一个长达14年的寂静时代,在这个时代海南品味着历史的伤痕而落后于整个中国的发展,由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沦落为我国经济落后地区之一。

历史似乎在重演。在仅仅结束乱尾楼的整治4年后,同样的神话在2010年初重现。

2010年1月4日海南“国际旅游岛”获批之后房价一路飙升,个别楼盘每天每平方米上涨最高到3000块钱。国际旅游岛后获批的5天内,海南省的商品房销售量达到170多个亿,这个数字是2008年海南省全年的商品房销售量的总和。三亚凤凰岛1月11日开盘,均价7万一平方米,2栋楼700套房子全部被抢购一空。动辄几百万、几千万元一套的房产像大白菜一样遭到疯抢,一些用拉杆箱拖着巨款的购房者们只担心买不上。海南房地产火爆除了用“疯狂”二字,很难找到别的词来形容。因此有媒体直接冠以“海南房价疯了!”的新闻标题。

二、从供给与需求看海南房地产业的风险

首先我们来看产品供给。据不完全统计,海南现在千亩以上的大盘有20多个。海南从南向北,三亚的三亚湾、大小东海、亚龙湾、海棠湾,再到陵水的土福湾、南湾半岛、清水湾、日月湾、香水湾,万宁的杨梅湾、石梅湾,再到琼海的博鳌水城,文昌的冯家湾、高隆湾、椰林湾、火箭发射基地……东海岸已基本被开发商圈地完毕,海南商品房如雨后春笋般在这个海岛上冒出来。与此同时,政府为照顾民生大力推行的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市区城中村和郊区的大量的小产权房,这些都客观上增加了房产的供给数量。现在开车行走海南,我们可以看到,海南现在到处是房地产项目在开工建设,海南岛现在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的房地产在建工地。

这么多房子卖给谁?我们来看看客户需求。海南房地产主要销售给两类人:投资客和自购消费。首先我们来看投资客。由于投资价值缺失,海南的投资客将减少。这主要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海南房价高,投资的价值减少。另一方面,由于世界经济处于低谷,中国经济现在是一枝独秀,人民币升值较快。如此一升二降,使得海外房地产投资更有前景。以澳大利亚墨尔本为例,在当地买一栋占地450平方米,有前后花园、私人停车位的花园别墅只需要约人民币200多万元。而在现在的海南,200万元人民币大概只能在三亚买个一般的公寓楼。因此,随着中国迅速走向国际化,海南现在房价已使海南房地产投资价值空间正逐渐消失。报载的温州炒楼团撤离海南、房地产投资转战海外等新闻报道就是例证。

自购消费者包括岛内和岛外两部分。海南省人均工资才1000余元,即使是中高收入的白领,工资也就4000元左右,全省尚属于刚解决温饱阶段。加上海南全省人口不足800万,消费人群少、社会保障房在全省的强力推行、小产权房政府禁止不力等因素,致使海南本土对房地产缺乏稳定的消费量和消费人群,因此海南房地产岛内消费者有限。岛外购房者主要是在海南买房作为第二甚至第三居所的“候鸟”族。这类人群包括:企业家、暴发户老板、一些腐败官员等。这拨消费者购买力强,是海南房地产的优质客户。但是这类消费者在海南该买房的大多都已经买了,现在已经没有太多需求。因此海南房地现在面对的是“次”优质客户,这些“次”优质客户并非是他们的消费能力低于第一拨消费者,而是相对于第一拨消费者,他们更加理性。同时,他们较第一拨消费者更加分散,更不容易营销。

三、海南房地产业已经步入冬季

消费者不再是最优质客户、房地产价格高企投资空间丧失、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本地无稳定消费群体等因素使海南房地产的客户需求有相对萎缩之势。而短时期内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的大量楼盘需要出路。这中供给和需求的矛盾表明,一个供求失衡的海南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海南房地产客观上已经不可避免将随着自然季节的变换进入冬季。现实:海南房地产的冬天已经悄然来临。如果以上只是基于理性分析后的假设,那么海南房地产近期的数据无疑实证了这种假设的正确性。

先来看几组来自南海网的报道数据:2009年10月,海口和三亚商品房总成交分别为1555套和926套。但2010年10月成交数额则分别为934套和451套,成交总量和日销售量与去年同期环比分别下跌约为51%与50%。进入2010年11月之后,海口楼市签约成交量一直比较低迷,11月首个周末,海口仅成交7套住宅,11月末成交有相对回暖情况,但是一般也就在日成交20多套,均价为8200余元。

与市场成交量急剧萎缩相应的是海南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现状:三亚湾畔的一个高端项目,自今年3月至11月仅销售5套房,其中7月至10月为零销售。三亚湾路另一个向海的项目,自6月份起连续5个月零成交量,月来访客户不足20组,销售案场只有一位销售员,营销管理层及销售经理陆续离职。三亚解放路金鸡岭路一个均价每平方米2.7万元的项目,6、7月份总计销售4套,8、9两个月销售零记录,10月销售4套;三亚湾路另一个公寓6-10月均为零销售记录。琼海市嘉积镇一个项目,现场日访问量低于5组,主要的客户来自哈尔滨的区域总代理;海口市滨海大道一个最低价每平方米13400元的楼盘,日接待到访客户仅3-5组;海甸岛北端的一个别墅和公寓项目客户日访问量5-8组。

与成交量下滑同时出现的是楼盘开盘数量的降低,开发商在等待更合适的时机。2010年10月海南预计开盘的项目多达40个,而最终开盘的仅11个,与去年10月20家的开盘量环比下跌了45%;11月海南预计开盘的项目有14个,而最终开盘的仅5个,总体上有近七成的楼盘推迟开盘时间而等待时机。

成交量大幅度萎缩,企业推迟开盘,小开发商资金链开始断裂,房产价格开始降低,消费者购买犹豫开始等待更好的机会。曾经是1993年的情景现在在海南隐隐欲现。冬季是海南房地产传统销售旺季,旺季如此,当这个旺季结束,海南的房地产会怎么样?消费者在期待,开发商在忐忑不安中等待。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随着2010年冬季的到来,1993年曾经的房地产狂欢和2010年年初的饕餮盛宴已经不可能再现,海南房地产的季节性冬天已经降临。海南房地产将迎来营销时代? 疯狂与浮躁是非理性的,非理性是理性的代价。随着海南房地产冬季的到来人们在忧虑,2011年海南房地产会不会重演1993年后漫漫14年的历史?

四、历史悲剧是否会重演?

从宏观经济来看,经过多年的发展,整个中国的社会的购买力已经得到了快速的增长,这和17年前的中国已经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国际旅游岛建设项目的逐步实施、国家对海南的战略定位、政府的管控措施更加成熟等因素决定了,现在海南房地产的发展将有别于上世纪90年代。

就海南房地产企业而言,企业素质已经有了质的改变。在经历了几次的波折之后,海南房地产已经开始由做项目变为做企业,房地产老板开始逐渐由老板嬗变为企业家,富力地产、雅居乐、中粮地产等一个个大的企业逐渐成为海南地产的中坚力量。这些大企业的产生和进入改变了以前的海南房地产生态——海南房地产项目开始脱离完全靠资源赚钱的时代,正式进入大企业竞争的时代。

从产品来说,海南的热带海岛资源、自然生态资源将是海南房地产最大的卖点。海南是中国唯一的热带岛屿,是中国无可替代的冬季避寒胜地;海南的自然植被保存完好,其生态资源在全国独一无二。这种资源的独特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海南房地产的价值和发展空间。

五、冬季过后就是新的春天

宏观经济的发展、海南房地产变化对海南房地产企业素质的提升、海南房地产产品的独特性决定了,海南房地产的冬季是季节性的冬季,是比较1993年和2010年的狂热而言的冬季。海南房地产漫长的乱尾楼时代应该不会再现。但是应该看到,消费者现在越来越理性,那种依靠历史机遇推动的海南房地产狂热在短期很难再有。同时,随着大品牌开发商加入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未来海南地产的品质竞争将更加激烈。这时候的竞争是大企业的竞争,竞争的核心是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原本处于整个房地产开发体系中重要环节,但是长期以来在海南房地产中处境尴尬的营销环节将成为核心的核心。

当一个行业不再是枭雄混战,当一个行业走出只出老板不出企业家的时代,这将是这个行业新的秩序产生和行业开始成熟的标志。这个秩序和标志需要大浪淘沙,需要潮起潮落的淘汰过程,需要一个物竞天择的竞争过程,这个过程将是痛苦的。但痛苦的过程就是一个涅槃的过程,在这痛苦之中,一个行业新的起点和新的辉煌将会孕育而生。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海南房地产冬天到来不是一件坏事。

随着海南房地产冬天的到来,海南房地产将进入营销时代,海南房地产也许经过这个冬天将会孕育出新的辉煌。

参考文献

【1】刘世明.海南房地产现状及未来.南海网.[m], 2010

【2】赵一帆.海南房地产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国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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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篇三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维持最低生活、解决温饱和提高生活水平为目标,加大财政投入,规范运行管理,完善保障措施,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多次受到国务院及省、市上级部门表彰。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xx年实施以来,体系日趋完善、总量不断扩大、受益扩面提量、服务更加便民,目前已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去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达63.5万人,参合率99.44%,参合农民受益228.37万人次;补偿资金19143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41%。新农合大病保险目前正在稳步推进。

4、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延伸,基层平台机构建设和服务功能持续刷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100%。搭建了银行代扣代缴、网上业务查询等多种服务平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成立社保和新农合基金监督机构,开展基金专项审计,确保基金安全运作。城乡低保基本实现申请、审批程序化,资金筹措制度化,档案管理规范化,资金发放社会化和信息传输网络化。强化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管理,及时更新重点救助对象信息。动态管理残疾救助人员,强化核查,基本保证了合理救助。对县内外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推行三合理制度、核心信息公示制度和费用控制制度。借用卫生监督力量加大新农合稽查监督,收到了预期效果。

近年来,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参保意识参差不齐。尽管参保率逐年提升,但一些民营企业参保意识不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断保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低保、社会救助、基本医疗在城乡之间存在不平衡现象。

2、管理机制不够合理。社会保险由人社部门负责,城市和农村低保及医疗、社会救助由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由卫生部门负责,形成政出多门、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加上救助制度和社保政策相互衔接不够,救助主体多元,既有人社、卫生、民政等政府部门,又有工会、慈善总会、残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各种救助资源不能有效整合,使得重复救助和救助遗漏现象难以避免。

3、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县五大社保信息分别在4个计算机系统运行,数据无法共享,信息化建设滞后。工作网络有待健全,尤其是专职人员较少,新农合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尚未有效落实,人员待遇偏低,影响了运转效能。

一方面,要宣传落实政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城乡社会保险。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文件,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稽查拉动的扩面征缴的工作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及时调整养老金、失业金、工伤抚恤金等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大病医疗二次补偿制度,适时提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积极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相关准备工作;健全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创造条件推行普通门诊救助、特殊门诊救助以及大重病患者救助,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同时,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机构和市场主体兴办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或特定的保障需求。

另一方面,增强工作合力,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一要加快平台打造,优化经办服务模式。加大对县、镇、村(社区)三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投入力度,加快五险合一综合服务大厅建设进程。进一步整合社保经办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统一、共享的信息平台,提高社保工作运行效率。拓展自助服务模式,完善网上经办功能,推进签约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工作,开展新农合一卡通试点。

二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建设,配齐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合作医疗制度设计,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适当调整医药费用报销政策,鼓励轻微病患者就近在乡镇、社区就诊,改变城区少数医院人满为患、乡镇卫生院门庭冷落的现状。不断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县级医院规模,增强对血透等重症病人的救治能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县政府考核体系。强化部门协作,增强工作合力,健全应保尽保、能进能退的机制,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三要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基金管理。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基金监督机制,切实管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篇四

社会保障事业关乎国计民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在经济迅速发展、全球化和老龄化不断加深加快导致人们社会风险不断增加的现实情况下,其现状与发展更是备受瞩目。时至今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已取得可喜的成就,但其存在的满意度不高和体系内外矛盾重重的问题,亟需解决。社会保障伦理是建立社会保障事业的基石,只有立足本国国情,立足本国传统社会保障伦理,吸取其中的经验与教训,同时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才是解决许多社会保障问题的关键。鉴于西方文化思潮盛行,我国传统伦理逐渐淡化的事实,笔者希望通过对儒家社会保障伦理的评价分析,从中提炼出对我国当代社会保障事业的建立和发展更有效的社会保障伦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社会保障伦理缺失的问题,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与完善。

儒家思想是对我国影响最深远的传统思想之一,以儒家文化为中心的中华文化圈对亚洲乃至世界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中便包括了社会保障的伦理,进而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本节主要介绍了儒家社会保障伦理的理论基础,具体内容和其历史局限性。

以民为本的道德理论基础。儒家在对历史和现实的认识中,继承并发展了以民为本的理论,指出民众在社会发展和政权转移中,具有决定性的地位和作用。上位者要重视民生民意,如孟子认为得民心者得天下,以及为君者要保证民众的生存需求,实行保民爱民的仁政。以“仁”为本的道德理论基础。“仁”包括人的仁爱道德,也包括仁政德治。人们如果能够由对自己、对亲朋的爱扩大到对社会成员广泛的爱与仁慈,社会就会和谐;国家需要实施社会保障,而且社会保障首先要实现民众的生存,如“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以民本和仁政为主的“人道性”思想。其中的民本思想指出,社会的发展与治理要重视民众的诉求和愿望,注重民众的生存与发展,如“五十者可以衣帛矣。……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予以民众生活质量的提高。仁政思想则要求为政者要加强自己的德性修养,保持自己的仁政观念,实现爱民与护民。“均无贫”伦理。儒家追求公平、平等和正义,反对贫富分化,如“不患寡而患不均”,①提出要按不同等级、不同身份进行合理的分配,为政者要注重社会保障,来避免严重的贫富分化,维持社会的和平稳定。“节用爱人”伦理。“节用”要求减轻民众的负担,使得民众可以自力更生,减少政府对保证人民生存的开支,进而减少民众赋税的义务,保证民众的生存,实现良性循环,同时国家要建立适度水平的保障。这两项措施都有利于节省社会保障消费的支出。“爱人”要求当政者关爱民众,注重保障、维护民众的生活。注重“孝”道。儒家认为社会保障不仅要依靠国家,还要依靠家族和乡里,实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而且“孝”道思想强调子女后代对父母的供养、关心和照顾,在当时小农自给自足经济条件下,倡导建立以家庭保障为主的'养老模式,我国目前仍以这一养老保障方式为主。“德法兼用”伦理思想。“德法兼用”要求社会保障要注重德法兼治,为政者主动依靠自己的道德情操关爱民众,但在行动和工作上也要有严格的制度要求,对违纪行为给予严肃的处理和警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儒家社会保障伦理存在历史局限性。首先,儒家社会保障伦理旨在通过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达到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目的,在根本上为统治阶级服务,不符合当前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次,传统的儒家社会保障伦理也有一些愚民的手段和措施,用一些教育和说教麻痹民众,以为统治阶级服务。最后,过于依赖执政者的自身道德,不仅不利于对民众的保障,也阻碍了社会保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而且儒家伦理中对一些群体特别是妇女如“三从”“四德”,要求苛刻,影响了制度的公正性。

在新的时代,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逐渐的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近期我国新常态经济发展政策的提出,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相应放缓经济发展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财政的负担能力。在国民对社会保障需求规模越来越大、项目越来越多、水平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我国财政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不断加大。借鉴发达国家高水平保障造成财政危机的经验教训,亟需要求我国合理界定政府和个人的责任,建立适度保障水平。老龄化的迅速发展造成社会保障财力困境,基金缴费者相对减少、接受者相对增加,我国现有的基金收入难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而且人们对老龄人的护理工作和养老服务有更高的要求,这使得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备受关注。社会保障的社会化发展强调保障实施主体的社会化,强调社会保障要依靠多元主体,以减轻政府的压力,同时解决政府容易忽视或不便解决的边缘问题,确保社会保障的功用,保障人们的生存与发展。因此,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需要推动非政府组织和慈善事业的发展。

由于伦理本身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和伦理宣传教育的缺失,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存在一些伦理缺失的问题。首先,人文关怀不足,保障资源和福利存在不人道的分配现象,将保障和福利的给予视为累赘,歧视受助者的思想与现实状况时有发生,而且一些保障政策没有倾向社会弱者,丧失其保障的目标和公正性。其次,社会保障公平正义的原则缺失。保障起点存在特权和歧视问题,保障机会存在权利获得的限制和障碍问题,两者导致保障结果的不公平、不正义。如我国因法制不完善、人情关系等因素造成应受惠的贫困者常常得不到帮助,许多人对受助的贫困者有歧视的心理和行为,歧视色彩较浓,而且我国各地区和人群的保障差异也较大,总体来说发达地区保障好。再次,德法兼治不足。制度和教育对德治的忽视,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造成政策缺乏连贯性和法制性,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不顺畅,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再次,孝文化不足。溺爱和对传统文化教育的缺失,造成新一代责任意识低下、孝道意识薄弱,不孝或是片面将孝挂钩于物质供给,影响家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家庭养老作用的充分发挥。最后,保障机构与保障方式不足。保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着机构不足和人员缺失的现象,保障机构和其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低、职责不明确、素质低,影响社会保障的作用和作用的发挥。此外,我国养老方式与老年生活保证的层次还不足,比较单一,社会化程度低,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多样化、多层次社会保障需求。

亚洲许多国家和地区借鉴儒家社会保障伦理思想,在社会保障方面强调个人责任、家庭保障以及多样化与社会化的保障模式,取得了许多成果,值得我们借鉴。秉着“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原则,不断探求儒家社会保障伦理,力求为中国现代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发扬“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我国建立在“以人为本”思想基础上的社会保障,首先需要转变社会保障是对人的怜悯、恩赐的观念,视社会保障权为国民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国家应尽的责任,是对人们的关爱、对人们自主与发展的关注,人们的发展最终会促进国家的发展,实现国家与国民的共同进步。其次,加强社会保障机构与人员的建设,建立拥有比较完备项目、职责明确、专业化的服务机构与服务人员,平等的对待社会保障的覆盖群体,不仅关注人们的物质生活的满足,更要保证人们精神生活的满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事业。兼顾效率与公平。既要针对不同的项目和群体实施不同的保障,又要使社会保障能够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兼顾社会保障的效率和公平。社会保障的有想发挥是使应受保障者受到保障,同一条件的受惠者享受同一制度的保障,并且保障水平适度,能够保障被保障着的基础生活,同时能最大限度的激发被保障者的积极性,避免“懒汉”的出现,提高社会的活力。健全德法兼用的原则。德治主要是要求实现政府“仁爱”和百姓“自爱”,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促进两者道德素质的提高,增强两者的责任心、义务感、道德感和爱心,实现对受助者受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认知,奠定社会保障实施良好的思想基础。此外,法治要求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注重依法保证社会保障参与者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实现各自的诉求,同时也要注重依法保证对社会保障过程中各项行为与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增加违法的机会成本,减少甚至是避免社会保障中不法行为的发生,提高社会保障事业的质量。强调家庭保障的“孝”理论。“孝”是子女后代应具备的起码的道德准则,是优秀的中华传统思想文化。针对当前我国孝文化缺失的现状,更加需要注重加强孝文化与家文化的宣传教育。首要也是最迫切的是要注重增强子女的责任意识,教育子女后代学会感恩,懂得尊敬父母长辈、理解父母长辈和关爱父母长辈。其次,提高社会的尊老重老观念,在家庭成员互助互爱基础上,实现社会成员互助互爱,实现社会成员对老人的尊敬、理解和关爱,达到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互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实现保证责任主体多元化与社会化。社会保障要注重责任分担,建立多元的社会保障责任主体。社会保障不是一个人的事业,也不是一个国家的事业,而是整个民族、整个社会的事业,需要各方主体共同协作。过于依赖个人,许多弱势群体因承担不起保障费用无法实现保障,具有优势的许多人群又不需要某些保障;过于依赖市场,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也会造成弱势群体参保不起,优势群体不愿参保的现象;过于依赖国家,针对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和广袤的国土面积,难以实现全覆盖,国家的财政压力也会过大。这些都会造成应受惠者得不到保障,保证失去了基本作用,难以持续发展的后果。建立资金运作、待遇发放、管理工作和实施主体全面社会化的社会化保障事业,有助于合理分工个人、家庭、单位、社区职责。建立多元责任主体,合理分担,有助于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儒家注重仁政,强调国家要保证百姓的生活,儒家也注重节用,强调个人的责任与奋斗,保障事业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我们既要看到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的成就,更要看到其不足。立足传统与现实,借鉴国内外思想和实践的经验与教训,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鉴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伦理缺失和西方文化泛滥的情况,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要重视儒家社会保障伦理中“以人为本”、“均无贫”、“节用爱人”、“孝”道和“德法结合”的思想精髓,注重社会保障事业以民为本、“孝”道思想的继承和发扬,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兼顾法治与德治、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实现,建立社会保障事业的社会化和责任主体的多元化,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为早日实现和谐社会与中国梦做出贡献。

[6]李泽厚.论语今读[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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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理论的 hyperlink "/lunwen/shlw/" \t "_blnk" 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

摘要:社会保障学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背景,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重点阐释社会保障的基本制度、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技能、方法和实务等知识点社会保障作为一种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机制和手段,是市场 hyperlink "/lunwen/jjqtxg/" \t "_blnk" 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制度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并具有维护社会稳定、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素质等功能。

关键词:社会保障学基础理论;社会保障学制度 社会保障学体系 市场经济;经济发展

一、社会保障的定义及内容

社会保障即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它指的是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通常国家依据法律制定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以保证其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

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是通过利益的再分配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缓解阶级矛盾,维持社会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生产、保障社会安定、促进改革开放、实现共同富裕。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

中国的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构成,其中社会保险又分为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两大类。政策性保险根据法律或法令统一实施,是带有强制性的基本保险;商业保险则在自愿基础上以契约的形式实施,是基本保险的必要补充。此外,也有人把住房保障列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的范畴。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及其主要功能。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职工群众的基本医疗,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加大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的力度,依法将应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全部纳入社会统筹,提高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参保率,以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工作。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同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工作。以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工作。对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和拒缴社会保险费等行为,坚决按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形成保障项目完善,群众普遍受惠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加快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帮助他们解决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条件。要大力推进养老保险的全额缴拨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实行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按照属地化的原则由社区管理有关事务。

三、社会保障制度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关系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与系统。市场经济则是指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起基本调节作用或起主要调节作用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认真研究并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不可或缺的条件。市场经济作为竞争性经济,夸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政府为公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夸大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实际上,公平与效率在社会的两次分配中各有侧重。市场分配是第一次分配,政府主持下的收进分配是第二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是在市场 hyperlink "/lunwen/tjx/" \t "_blnk" 经济 hyperlink "/lunwen/hjgclw/" \t "_blnk" 环境中进行,着重的是效率。第二次分配是在政府主持下进行的,既要留意效率,又要留意公平,也就是说,既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又要有利于收进分配的协调。符合市场经济规则要求的个人收进分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相互补充, 遂构成稳定社会秩序的“安全网”和“减震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运作要保持整体结构的协调,就必须有两大系统作支持:一为动力系统,主要解决效率和经济的增长;二为稳定系统,主要解决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这比如任何一种机动车都要同时具备加速器和减震器一样,假如“加速器”是市场机制,那么“减震器”就是缓解社会经济矛盾的社会保障系统。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国家可以运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支出、投进等 hyperlink "/lunwen/gggl/" \t "_blnk" 宏观调控手段,依托 hyperlink "/lunwen/czss/" \t "_blnk" 财政收支体系征缴和支付社会保障资金,影响社会总需求水平,进而调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促进供求平衡。因此,公道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加强社会对于资源的公道利用,减轻现代产业技术社会给个人生活带来的风险,从而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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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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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社会保障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专业:勘查技术与工程班级:勘技102班学号:1008100205姓名:粟永标电话 学社会保障学心得经过对社会保障学知识的学习,懂得了我们在社会上生活还是有很多可以依法享受的权利,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措施确立对遇到疾病、伤残、生育、年老、死亡、失业、灾害或其他风险的社会成员给予相应的经济、物质和服务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的这一特征,既是国民对社会保障需求不断增长的结果,也是现代社会保障走向制度化的结果。从社会福利来看,各项社会福利事业面临着资金短缺、服务设施老化等问题,社区社会福利服务也正在建设中,如何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更多的关注,是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关键所在。解读社会保障学知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譬如:人老了有养老保险,还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在内的社会保险制度得到了全面发展,并迅速在一些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据了主体地位。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两者关系并非直接相关,而是间接通过经济发展相联系,其关键在于:机会成本收益,两者互相矛盾,机会成本收益,两者互相补充。公平以效率为基本前提,如果社会保障制度阻碍了经济发展,尽管是公平的,也毫无意义。没有效率的公平是无本之木。同时,效率又以公平作为保证,若财富分配不公平,经济制度将面临严重的动力问题,社会动荡,效率也成为空谈。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体现在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社会保障功能体现为社会保障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器,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社会保障可以解除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使劳动力流动渠道通畅,有利于调节和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社会保障所具备的要素有(一)依法建立。(二)突出以人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为宗旨,包括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三)具有经济福利性。(四)属于社会化行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全球的社会保障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福利、国家保险、社会共济和积累储蓄四种,分别以英国、前苏联、德国、新加坡为代表。目前我国在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共济模式,即由国家、单位(企业)、个人三方共同为社会保障计划融资,而且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改革趋势。个人责任的强化已经成为全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识。社会保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维护社会安全的“稳定器”。当然社会保障制度也有待完善之处:(一)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社会保障必须以社会立法为手段,才能使其运作法制化、规范化。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史,无一不是立法在先,奠定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然而,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未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专门性法规的建设也相当薄弱。社会保障国家立法的滞后势必造成社会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二)社会保障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关系是涉及面极为广泛的重要社会关系,应当由最高立法机关制定法律加以调整和规范。但是,至今没有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的内容被分散规定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中。立法的分散不利于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由于“法出多门”,使得法律约束力大打折扣,不利于法律的遵守和适用。(三)社会保障立法层次低。从地位上讲,社会保障法是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效力应仅低于宪法,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的基本法。但现实中我国社会保障法规却大多是以“规定”、“决定”、“意见”、“通知”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全国人大进行的立法很少,立法层次和效力较低。而且目前仅有的几部由全国人大通过涉及社会保障问题的法律也并非是专门为社会保障问题制定,而是与其他方面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出台的。这种现状显然与社会保障法的地位不相符合,也导致了社会保障立法权威性、统一性和稳定性的严重缺乏。(四)社会保障法的实施保障机制和救济机制不完善 。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应当有稳定的筹资机制、严格的管理机制、有力的监督机制和便捷的救济机制。合理的筹资机制是社会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应当明确规定社会保障支出在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中的比例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严格的管理机制和有力的监督机制是法律实施的根本保障,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应当分设,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便捷的救济机制是社会保障法得以实现的必要措施,当发生争议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仲裁或诉讼的途径实现权利,而目前这些机制或者不够健全,或者存在缺失。(五)与国际社会所倡导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差距较大。加强社会保障立法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国际劳工组织已经颁布了许多有关劳工权益保障方面的公约,并提供了最低程度的保障标准,而我国现行的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与国际劳工组织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公约和建议书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这种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影响我国同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最终影响我国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解决方案(一)立法方面 1、立法应确立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取向。价值取向上的混乱必然造成社会保障建制理念的混乱。我国长期以来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弱化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对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发挥社会保障作为经济发展“助推器”与社会稳定“安全网”的功能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在制定《社会保障法》这部社会保障法部门的基本法律时,应明确社会保障是以社会公平和缩小社会不公平为己任的。以此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整部法律的原则、内容、实施机制等方面的设置上充分体现这个价值目标。2、加快社会保障立法。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根本保证。尽管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在短期内制定一部统一的、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基本法还有一定困难,但抓紧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以便从法律上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适用范围以及管理体制等,从而规范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是切实可行的。3、扩大社会保障立法的覆盖面。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作为一个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理应把全体国民都纳入其保障范围,确保每一位劳动者均能够享有法定的、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义务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权利。但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覆盖范围来看,8亿农民还没有被纳入其中,仅从这一点来看,就不能不承认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还相当滞后。而我国农村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相比更为低下,加上农村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这些因素均使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为此,我们有必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研究,制定切合农村发展实际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尽快把占人口大多数的我国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立法的覆盖范围。 (二)、司法方面 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建议在人民法院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庭,专门从事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案件,使当事人在其社会保障权益受不法侵害时获得有力的司法保护。在条件成熟后,可借鉴国外普遍实行的专门法院审判方式,建立我国专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院。在审判中充分体现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对社会保障领域里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对拒不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费、拒不履行支付保险金义务、不正当使用保险基金、贪污、挪用、侵占保险基金的行为人,应当依法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现在,有些地方在人民法院已设立了社会保障法庭,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采取强制的司法措施以追缴社会保险费,对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充分运用司法机制在保证社会保障法律实施方面具有的强制性和震慑作用。 (三)、社保意识方面 1、强化学习意识。为了切实提高全民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公民应加强与社保相关方面的知识学习。

2、强化大局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国家机关的相关社保工作人员应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来抓,维护社会稳定。 3、强化服务意识。国家机关的相关社保工作人员应以公开服务承诺为准则,开展微笑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在服务大厅配备电脑,随时供参保群众查阅缴费信息和服务内容。大厅内还细心地为群众提供笔墨纸砚、座椅等便民措施,为参保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四)、社保制度立法模式方面 1、农村社会保险宜采用单独立法。

鉴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险的特殊情况如养老保险就不应与城镇养老保险立法相一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自我储蓄型”、“家庭养老型”为主的模式仍会存在,所以只宜采用先行单独立法。农村的社会保险立法主要应将重点放在养老保险和继续完善“五保户”的保险制度方面。

2、商业保险是否被涵盖在社会保障制度之中, 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存在本质差别。分属不同法律范畴。仅从当事人意思表示来看,商业保险属于自愿投保,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会保险等保障形式,是国家保障人民生活的强制性分配形式,基金来源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二者不可能统一规定在社会保障制度中。

3、从立法形式、层次和社会保障法所处地位的关系看, 我国社会保障立法有必要强调中央集中统一立法,减少地方分散立法;在立法层次上应提高社会保障法的立法规格,由行政立法向人大立法发展,人大立法是整个社会保障法制系统建设的最高保证。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保障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4、强调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中的法律责任的承担, 除在社会保障法律中规定法律责任外,还应在刑法中规定相应的处罚条款。建立相关的社会保障法律责任制度,强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实施机制。对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贪污、挪用、挤占、截留等非法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人,应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借鉴外国专门设立劳动法院和劳动法庭的经验,建立我国专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庭或法院,专门从事审理社会保障争议案件,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及时惩处各种违法及犯罪行为。

5、在社会保障立法中还应注意与国际社会保障制度的接轨。

我国已批准的19个国际劳工公约包含很多有关社会保障的内容,比如《就业政策公约》、《本国工人与外国工人事故赔偿同等待遇公约》、《残疾人职业康复与救济公约》等等,这些公约中规定的标准,是我国立法必须参照和执行的。另外,联合国大会1966年通过并于1976年1月3日生效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我国既已签署,待立法机关审议批准,就要履行其规定的义务,要定期向国际人权组织报告实施情况,接受监督、检查。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中,应注意对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的借鉴和吸收。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加快社会保障立法则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缺陷和不足。因此,我国应尽快完善社会保障立法,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正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我国社会从农业社会开始向工业社会迈进,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制约因素。社会保障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急需进行改革。根据当前两种经济体制转换过程的实际,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改革需要一个渐进过程,要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基本方针,逐步由“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担转变,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转变,由“福利包揽”向“基本保障”转变,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变,由“政策调整”向“法律规范”转变。近两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发展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已经形成了养老保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条保障线”制度。在此基础上,按照“逐步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改革。这一制度的建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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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篇七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我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从1992年起开展,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1999年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经过十六年的积极探索,已建立了市、镇(街)、村三级工作网络,形成了一支专(兼)职农保工作队伍。截止xx年底全市共有27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参保率100%,积累基金6896万元,现有36899人领取养老金,最高领取金额1115元/月,最低领取金额2元/月。全市经批准征用土地面积19785亩,涉及鲁城、陵城、时庄等8个乡镇(街道),其中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征用土地面积1xx68亩,涉及村民12996人,其他乡镇因修建高速公路等被批准征用土地面积9417亩。采煤塌陷地22022亩,涉及2个乡镇,16个村。调查显示,全市失地农民中,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以上人口占失地农民总数21%,远远高于全市人口老龄化平均水平,大部分老年人没有正常收入,只能靠有限的土地补偿费勉强维持生活,养老没有保障。我市现有乡镇企业217户,共有职工10200人。但由于乡镇企业主大多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到位,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和缴纳保险的有31户,涉及参保人员1745人。

2、农村合作医疗情况。作为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市之一,我市自xx年以来,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稳步推进、逐步提高的原则,积极探索形成了筹资、取消转诊、就诊报销一卡通、无线上网报销等一系列良好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符合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1-8月份已累计报销补偿农民合作医疗费1965.12万元,受益人口43.65万人次,参合率、受益率均居全省前列。

3、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xx年,我市共审批农村低保对象4381户、10905人,1-6月份月人均补助42元,月均发放农村低保金51.3万元,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将达到615.6万元。截至今年8月份,已发放低保金366.4万元。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一户一存折,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有效。同去年相比,保障覆盖面、保障标准、保障资金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其中,保障人员增加2140户、6534人,月人均补助增加27元,年发放低保金增加482.6万元。

(一)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未能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资金投入不足,推动力度不大。部分基层干部缺乏积极性,有畏难情绪,有的认为要办的大事急事很多,没有时间、精力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有的认为社会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经济实力再去解决;还有一种是将适当的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去向农民收取费用不合时宜。从保障对象农民来看,也存在种种模糊的认识。有的担心国家政策多变,对参保后是否能拿到养老金心存疑虑;有的甚至认为缴纳保费是政府的乱收费行为,存在抵触情绪。反映在农村合作医疗上,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信心不足,认为合作医疗统筹力度太小,解决不了看病的大问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温饱,健康投入意识差;还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存在投机心理,认为自己身体好,参加合作医疗的钱互助给他人,自己吃亏了,不愿参加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合作医疗的参加率。

(二)进展不平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

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困难较大。按照现行参保办法,农民20岁开始参保,若60岁时要领取300元养老金,必须每年缴纳1020元,连续缴纳40年。虽然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00元,具备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但很多农民收入在平均数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费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岁以上的群体参保困难更大,他们的子女教育开支较大,而他们参保缴费时间短,缴费标准高,成为参保的弱势群体。市、乡两级财政每年给每个参保农民的补贴较少,大部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较弱,补助能力有限。调查发现,许多农民认为,由于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较少,目前的缴费机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还不如自己存银行,参保积极性不高。此外,农村养老保险没有社会统筹基金,缺乏社会保险资金的共济。

二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不完善。省政府115号文件对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和比例已做出规定,但由于没有强制性要求,在我市财政相对困难,大多数乡村经济基础薄弱,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意识的情况下,保障资金筹集很难落实到位。

三是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乡镇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多,中小型企业多,原始积累少,经济实力差。目前企业普遍不景气,职工收入比较低,要普遍建立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困难较大。乡镇企业有着灵活机制,企业职工有活就上班,没活就回家种地。哪家企业效益好,工资高,职工就往哪流动,增加了保险的管理成本,也给乡镇企业职工参保带来了较大困难。

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由于筹资额度仍较低,加之我市经济增幅不快,农民收入增幅趋缓,而药品价格及医疗费用不断增高,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由于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还没很好地建立起来,救助基金没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基金数量少,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彻底得到解决。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和经济贫困乡镇,农民低薄的收入只能维持养家糊口,遇到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实在坚持不下去则靠东借西凑,变卖粮食或牲畜来支付医药费,以致债台高筑。“一人得病,全家返贫”。调研中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不怕贫穷,只怕生病,穷可以致富,病特别是大病,足以倾家荡产。”乡镇合作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不理顺,工作人员从卫生院临时抽调,无编制和预算经费,难以保证长期运转。

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方面:

一是低保户“进来容易出去难”问题。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已两次提高救助标准,由去年的月人均25元提高到目前的52元。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进来了就不想出去,容易产生“养懒汉”现象。加上审批过程中对低保户家庭经常性收入核准难,隐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难,导致部分低保户家庭实际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对象。

二是低保工作机构不健全。乡镇无低保工作机构,由民政办兼职,村(居)委会则由村(居)会计兼职,农村低保面广、量大、要求高,又无专职人员,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动,规范化程度不高。

三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机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医疗还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目前实行的都是先垫再报的制度,即先由个人把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再由个人向有关部门和组织进行申报,核实后补给个人。但部分困难家庭对垫资部分显得力不从心,影响医治效果,迫切要求个人在支付医疗费用时把报销部分直接扣除。农村社会福利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仅仅停留在对“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进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制。

(三)资金压力过大。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撑,资金主要来源于三大块,分别是农民个人、财政补助和村级集体资金的支持。从农民这个群体看,除困难户外,大多数农民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投入到自己的社会保障。资金压力主要是财政压力和村级集体资金的压力,如果财政和集体资金投入不足,不能发挥导向作用,则势必影响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影响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

(四)管理体制不理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医疗保障主要归卫生部门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老年人社会福利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部门、乡村也制定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如人武部、计生委、组织部、教育局、残联和慈善总会等,对义务兵、独生子女户、村组干部、残疾人、特困户的社会保障都有相应的指导意见,各自为政,条线分割;部分商业保险公司也对部分农民搞了保险,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政府和农民虽然不断增加合作医疗投入,医疗费用却越涨越高,农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显得越来越紧迫。同时,保险资金的监管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大,国内、省内涉及保险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屡见不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强化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才能保证其健康顺利发展。

一是要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由劳动保障、卫生、民政、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和资金征收、管理、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各部门、各条线优势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并把任务逐年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责部门,定期检查考核,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教育。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民保障意识教育,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农民参与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实行试点先行和典型引路。针对保障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近期可先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福利特别是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试点。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实践中的新经验、新途径、新方法,树好典型,建好样板。

(二)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积极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开展改革、探索和实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政府出资的比例可以低起点,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调整,增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鼓励农民参保。

二是认真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可纳入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凡已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乡镇(街道)将被征收土地后留有的土地用于兴办集体经济的,可将其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已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尚未就业的,可引导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导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是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对省政府115号文件下发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应本着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妥善解决其就业和保障问题。个人有能力全额承担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缴费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可引导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生活困难且无工作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纳入城镇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

四是调整现行城乡养老保险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要求农村各类企业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尤其是已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缴纳用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为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经济活力,可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低水平纳入,逐步规范,增强企业的参保缴费意识,强化企业的缴费责任。

五是建立农村无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规定60周岁以上的无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归集体,每月给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资金由市、乡财政筹集,解决这个群体的养老问题。

(三)深化合作医疗,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健康。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议出台可操作性的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明确市县(市)及乡镇对卫生事业的具体财政补助标准或最低标准,保证卫生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将乡镇卫生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医疗设备简陋等问题。

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在坚持做好大病统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普及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不断扩大受益面。充分考虑资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门诊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封顶线,增强普及型合作医疗的吸引力。

三是认真解决费用报销和资金筹集等环节中的问题。抓紧实行实时报销办法,使参保群众在与医疗机构结算时,只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其余可报销费用直接扣除,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群众。针对筹资成本较高的问题,因地制宜改进缴费办法,可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农民签订数年期的合同或协议,实行与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经费类似的扣缴、缴费卡代缴等方式,方便居民缴费。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深化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为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引入社会化管理机制,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业务管理和保险金发放,让政府腾出更多精力解决更宏观层面的问题,也确保了医保基金的科学管理,杜绝了医保问题上的腐败行为,这一做法可以借鉴。

(四)坚持分类实施,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和福利水平。

一是坚持分层分类、标准有别的原则。根据困难群众致贫、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况,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救助范围要逐渐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拓展,在政策设计上体现“斜坡效应”,改变过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体的“高台效应”。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下的困难家庭,要确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应的各项帮扶优惠政策;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就医、就业、就学、住房、法律等方面给予援助;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医疗、法律方面给予救助和援助。对因家庭人员长期患病造成医药费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经济收入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政府也将其列入救助范围,重点给予医疗救助。

二是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都要及时给予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对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按程序及时增发或减发保障金。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救助对象,要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确保应退尽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对新申报低保户家庭必须实行公示,对无法确定其真实情况的.,一种方法是推行村干部、邻居和村民代表议事会议讨论决定;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法律程序对其存款等进行查证核实。要坚持救助和扶本相统一,在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的同时,挖掘他们的潜力,建立就业帮扶机制,鼓励低保对象就业。也可对有劳动力的家庭实行限期救助,即根据劳动力的年龄、身体状况,确定最长救助期限,超过期限的,实施减免,以切实解决好“养懒汉”现象。

三是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农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设施建设,改善文化、娱乐、健身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敬老院可适当安排生产生活用地,让尚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给予必要的报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资源的合理利用,在满足集中供养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低收费寄养活动,逐步实现以院养院,使其成为农村养老的重要场所和福利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制度,对高龄农民,分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四是加大对我市农村低保对象的资金补助力度。市财政对我市的补助比例,低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其他县市,需要省、市财政提高补助标准,缓解我市低保资金缺口大的现状。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保障机构的组织效率和制度效率。

一是搞好科学规划。通过规划的制定、实施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层次。一方面,要明确整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重点对近五年的工作任务作出规划,提出目标。另一方面,要根据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分别制定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农村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等实施办法,努力形成配套联动的政策体系。

二是健全制度。通过科学管理增强体系建设的实效。建立健全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完善工作规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

三是强化监督。严格监督和检查,实行业务公开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工作进度和资金安全,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现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四是重视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网络的覆盖面,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篇八

该项调查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搜集资料,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初步认识;第二步,实地调查,掌握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具体方针政策;第三步,走访群众,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程度;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写出全程调查分析报告。

深入学习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及其法律保障

调查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分析现有的执行机制是否合理

找出促使我国社会保障走上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科学依据

提出合理建议,构建更加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促使其进一步发展。

个别案例分析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

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

走访xx市xx区韩村河镇,实地调研

20xx/3/20----20xx/3/31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及各种矛盾不断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已经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政府对此的重视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项法规、政策及举动,都密切的关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都在社会和群众中产生非同一般的影响,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负担,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关怀。但同时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落实力度、地域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有序的体系,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完备,各相应机构在落实现有的政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漏洞和不足。因此我们对xx市xx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查,从而进一步了解我国现有的各项社保政策,并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综合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和经验,提出可行性建议,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发展历程与社会现状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是民生之本,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朝阳产业。该地区社会保障事业由无到有,由低到高,由点到面,随经济增长稳步提高,在近几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该地区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条件、有益于民计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531家,人数11.13万人,比上年增加0.9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483家,人数12.87万人,比上年增加0.9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821家,人数13.57万人,比上年增加3.4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831家,人数6.77万人,比上年增加0.94万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523家,人数17.90万人,比上年增加2.56万人。

该地区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也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为维护该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 政策举例分析

案例1: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1.政策由来

体系结构的缺陷:近年来,xx市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是,目前仍有包括部分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部分城镇老年人在内的相当一部分群体没有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他们的看病就医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部分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法律法规依据:20xx年6月8日,xx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xx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xx]11号),这意味着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转型,医疗保障体系将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2.具体实施办法

给付标准: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

分按6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

(2)学生及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超过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300 元;财政补助1100元。

(2)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城镇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年龄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学生儿童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本校在册学生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其家长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自9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就医和结算: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xx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和《xx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就医。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就医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3.政策特点

这项大病医疗保险具有五个特点:

一是大病有保障,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化解大病重病风险。

二是政府补贴高,政府每年为参保的城镇老年人补贴1100元,每年为参保的学生儿童补贴50元。

三是个人缴费少,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仅缴纳30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50元。

四是覆盖人群多,此项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覆盖200万人,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五是制度衔接好,此次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与现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等制度有效衔接。

4.实施后的成果

截至20xx年底,xx地区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单位163家,参保人数66555人。其中,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10079人,占年初调查参保人数的148.21%,学生、儿童56476人;城镇户籍45190人,农业户籍11286人。另外,xx地区有4.10万农业户籍学生、儿童已自愿选择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xx区已为223名城镇无保障老年人、学生儿童审核报销医疗费35.45万元。

5.群众的看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所属范围内的大多数老年、儿童和学生都积极参保,政策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受益人群不断增加,有关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首先,大多数群众在谈及这项政策时,认为政府能够有这样的举动是对民生问题的极大重视,但也不能说明政策就是完美无缺的。他们认为,“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政策中所涉及的各项医疗费用报销条件限制太多,比如大病治疗过程中占医疗费用比重较大的器材费并没有包括在报销范围内,折合下来,真正能够报销的费用往往只是少数,大部分费用还得由群众自己负担。当然,这并不完全是政策体系的问题,国家的经济水平还处在欠发达状态,要发展就不能只顾公平不顾效率。希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保障可以和经济得到同步的发展。

种想法和做法在是极其恶劣的,这不仅是对国家财产的掠夺,更是对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在经济迫切要求又好又快发展的今天,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应该出现的。本小组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国家监督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群众知识的欠缺。因此,加快完善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制度体系和加大科教文卫事业的宣传力度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当务之急。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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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

【摘要】是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一个被日益边缘化的新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工作 在城市,为城市的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的生活存在着失业保障、医疗保障和劳动保障缺失等问题。本文试着从这些方面阐述农民工的社保现状。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保障 缺失原因?

目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使工人队伍结构发生了 历史性的变化,而且农民工队伍有不断壮大的趋势。他们的生活状况不仅关系到 农村和城市的 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但是现在农民工的社保权益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他们缺少失业保障、医疗保障、劳动保障等。

一、关于农民工社会身份的认识?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的社会身份就是农民,从事的却是非农职业,农民工虽然进城务工,与非农户及不同的是他们的户籍身份还是农民;当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遭遇风险与困难时,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他们提供援助和保护,农民工只有依靠个人力量维护自己的权益;传统体制的对农民工的社会歧视,认为农民是以农为本的群体,他们工作的场所就应该在农村,只能是种粮种菜,为全社会提供农产品服务,认为农民工不需要城市人口所拥有的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农民见识浅薄,愚蠢,缺乏 现代文明素养,不讲卫生,肮脏且觉悟低, 法律意识淡薄等等。这些都表明,农民工是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一个口益被边缘化的新弱势群体。?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2003年以来,农民工群体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得到大大的改善。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指出:“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协调和指导,维护农民进城务工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并希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拿出具体的措施来,为农民进城打工办些实事”。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存在着诸多问题。?

1.缺乏失业保障。据调查,33.5%的农民工在城市里经历过失业,而其中将近30%遇到过长达半年和以上的失业。同时,城市居民在失业期间有获得失业补助,而农民工却没有。农民工失业后,往往是靠自己过去的微薄积蓄生活着,或者是靠亲友、老乡借钱生活,甚至有一部分人不得不重回农村老家。农民工得不到所在劳动单位或地方组织的帮助,他们被排除在城市的社会保障 网络之外。?

2.缺乏医疗保障。据了解,很多农民工生病以后,存在着“大病小治,小病不治”的现象。用工单位通常不为他们报销药费。据调查,农民工生病以后,59.3%的人并没有花钱看病,40.7%花钱看病的人,也舍不得吃好药和住院,因为他们在这方面的人均支出仅仅885.46元,而他们所劳动的单位为他们看病的支出却仅为人均72.3元,不足实际看病费用的1/12。由此可见在医疗看病方面,农民工根本谈不上有什么保障。农民工医疗保险权益的缺失,往往会导致他们有病不能就医,小病酿成大灾,甚至因此丧失劳动能力,“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在医疗看病方面,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仍是严重的。?

3.缺乏劳动保障。从劳动时间上看,农民工的劳动根本谈不上什么劳动保障体制。农民工的劳动时间往往是大大超时。有资料显示,在农民工中,有23.6%的人每天劳动时间在12小时以上,65%的人每天劳动时间在10小时以上。也就是说,符合劳动法的一天8小时劳动者仅占1/4;从劳动状况看,农民工经常加班加点,几乎没有休息日,劳动严重超时;从劳动报酬来看,基本由雇主决定工资而不是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的现象严重存在。农民工居住条件也是非常差的,他们通常居住在城市的卫生死角或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的农居点,其居住状况大都拥挤不堪,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差。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缺失的原因?

1.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主要原因。我国计划 经济体制下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传统的就业制度模式和二元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基础。户籍制度存在着三大弊端:一是城市和 农村户口的二元化管理;二是迁徙不自由;三是户籍与 政治、经济、文化 教育等权利挂钩,被人为赋予了太多的“附加值”。1998年以来,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但迄今为止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上还是以户籍为基础,且重心明显倾向于城镇。而自从原有的集体保障和合作医疗制度随着以社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的瓦解而丧失之后,农村基本上陷入了不得不依靠单一的传统家庭保障的境地。走出农村的农民工虽然从事非农产业,但由于他们还是农村户口,身份依然是农民,所以仍被屏蔽在城市的社会保障外。?

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根本原因。农民工参保率很低,与参保后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具有直接关系。而深层次的技术问题,是由于农民工频繁流动,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缴费后,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移和接续。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性大,工作场所不固定,而现在我国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进程较慢导致统筹层次低和服务水平差,特别是缺少一个确保社会保障关系能够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转移的管理机制。农民工社会身份和职业上的矛盾直接导致他们沦为社会边缘性群体。?

3.社会保障资金不足。财力支持不够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国家和政府虽已集中力量加强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建设,以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仍旧陷在资金困境之中。当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受到资金限制时,若再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考虑在制度范围内,必然要面临更为严重的资金困难。而且,要保障农民工子女正常入学,这对城镇现有的教育资源又是一大挑战,教育经费需求的扩大也是个现实问题。资金问题是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提上日程的重要客观原因之一。此外,农民工在他们相对较低的收入中,用于维持生活,抚养教育子女,已是相当紧张,再拿出一部分资金参加社会保险,也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对策

1.首先是要改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目前中国各地正陆续推行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沿用多年的户口迁移审批制度在许多地区已逐步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以条件准入方式、按实际居住地进行户口登记管理的新模式。逐步取消户口的农业、非农业之分,完全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从户口簿上去掉,使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与城市居民一同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2.其次用法律来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区域性的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规章制度已陆续出台,而农民工流动是一个全国性的现象。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已不是一些临时性的、地方性的办法和措施所能解决的问题。要提高立法的规格和权威性,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到全局的角度。为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3.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工社保的财政支出。农民工工资薄弱除了支付子女高昂的教育经费以外还要保持自己在城市的高水平生活消费。他们没有能力再为自己投一份社会保障,所以政府应该对农民工一视同仁,给予农民工同城市工人一样的社保支持。

4.另外,对农民工应建立一种特殊的救助制度。现在城市里有最低生活保障,去年收容遣送站又改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我认为,农民工在城市打工,遇到特殊困难的时候,你不要让他绝望。一个让人绝望的社会,肯定不是一个健康的社会,所以救助是我们解决农民工中有特殊困难的人的有效途径,这个恐怕是非常必要的,钱也不多,官民结合,政府掏一点,社会各界募捐一点,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参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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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辉.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j].天府新论,2003,(2).?

[2]李强.城市农民工的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j].新视野,2001,(5).?

[3]李强.农民工与 中国社会分层[m].北京:社会 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社会保障学》

课程论文

论 文 名 称 社会保障学

学 生 姓 名 廖 小 菲

学 号 0840103016

系、年级专业 经济与管理系、08人力资源管理

指 导 教 师 王 周 火

201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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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论文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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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保 障 学论 文 论文题目: 中国社会保险的现状 一、社会保险概述(一)社会保险的地位及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无疑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它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的德国,它的产生被看成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的标志。作为工业社会的产物,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规范,面向劳动者建立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是各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组成部分。社会保险得以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工业社会使人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而机器大生产取代了手工生产后,工业劳动者构成了一个日益壮大的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无产阶级。在这样的背景下,必须寻求新的社会化保障机制,社会保险制度因其能够解决劳动者在职业伤害、疾病医疗、养老等方面的诸多后顾之忧,并调和劳资矛盾,很自然地成为各国政府的首选。(二)社会保险产生的背景社会保险制度之所以产生于德国而不是更发达的英国等欧洲国家,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1.社会背景——工业社会 经过18世纪的产业革命后,工厂机器大生产逐渐代替了家庭、作坊手工业,生产方式走向社会化,工业化带来了城市化进程的家具,人口相对向城市聚集,生产的社会化又在加深劳动者之间社会联系的同时,造成劳动者对家庭的依赖程度逐渐减弱,进而对社会的依赖程度逐渐增强。在19世纪70-80年代的德国,社会问题一场突出,大量的工人失业,包括疾病医疗、职业伤害、养老等均成为当时社会难题,而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更是对国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提出迫切的要求。2.经济背景——社会化大生产与物质财富增长社会保险的产生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因为这一制度解决的是劳动者在遭遇特定事件并导致收入丧失时的经济来源问题,采取的也是发放现金或提供服务的方式,如果没有相应的经济基础,这一制度便不可能生存下去。社会财富的增加是推动社会保险制度产生的重大因素,它构成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3.政治背景——社会矛盾激化与工人阶级的斗争德国在19世纪70-80年年代,社会问题异常突出,其原因就是由于垄断竞争中普遍存在的排挤和吞并现象造成大量中小企业倒闭,这使得工人阶级对疾病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障的需求日益迫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问题也日益尖锐。工人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基本生存权利,为争取社会保障而进行了不懈的斗争,社会民主运动此起彼伏,工人运动空前高涨。在这种政治背景下,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资产阶级曾采取过多重镇呀手段,但在“铁血宰相”镇压工人运动失败后,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不得不做出一些让步,采取软化政策以缓解社会矛盾,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将社会保险作为“消除革命的投资”,以此来维护社会的稳定,这就是养老保险在德国产生的政治根源。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及其特征1.养老保险概述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为劳动者解除养老后顾之忧的一种社会保险,它的目的是增强劳动者抵御老年风险的能力,同时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手段则是在劳动者推出劳动岗位后为其提供相应的收入保障。养老保险因在保障社会成员老年生活方面发挥这重要作用而成为各国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项目,也是各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项目。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涩会保障制度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与否。2.特征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项目,显然具有社会保险的性质和一般特征,但与劳动者面临的失业、疾病、工伤及其他社会风险相比,作为已化解老年风险为己任的制度安排,养老保险的特征更为显著,它可以概括:普遍需求、地位特殊、长期性、管理复杂等。(二)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中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城镇劳动者一种最主要的养老待遇。改革开放后曾实行退休制与离休制双制并存的格局。实行退休制度改革后,原有的退休、离休制逐渐被养老保险所替代,并自1995年其确立了由政府主导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制度在改革试验中又被不断修订。2000年12月,国务院发布并实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方案》,同时选择辽宁作为试点省。在这一改革方案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实行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有过去的通道式管理转变到板块式的分账管理,职工所缴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其个人账户和真正做实个人账户成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现实政策。2004年,国务院有确定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方案的试点扩展到黑龙江和吉林两省,该方案确定的基本政策成为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基本取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封你为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分别来源于企业缴费与劳动者个人缴费。其中: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企业缴费全部记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缴费的标准最终达到工资的8%,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可以承继。在享受资格方面,除特有规定外,现行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达到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在基本养老保险费15年的,退休时的养老金包括来自社会统筹基金中的基础养老金和来自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两个部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五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三、医疗保险(一)医疗保险及其特征与其他社会保险相比,医疗保险更具有社会保险制度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它们一起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承担保障责任。但由于疾病风险和医疗服务需求的特殊性,又使医疗保险在实践中表现出自身固有的一些特征。一是待遇支付形式为非定额的费用补偿;二是补偿期短但收益时间长;三是设计关系非常复杂;四是医疗服务消费具有不确定性和被动型。医疗保险的上述特征,是它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险项目的本源特性,也是它区别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基本标志。(二)中国的医疗保障中国传统的医疗保障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它基于中国城乡长期二元分割状态,由面向城镇居民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面向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三种制度共同构成。中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在总结以往各地医疗保险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起来的。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强制性参保的人员范围;确立新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明确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雇主)和职工共同担负;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明确划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支付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实现社会化;推进医疗机构改革,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特殊政策规定。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与工伤责任的认定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和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时劳动者本人因工伤造成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救治、职业康复、经济补偿等物质帮助;二是劳动者本人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遗属抚恤、丧葬补助等物质帮助。(二)中国的工伤保险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原属意劳动保险制度的一项内容,并于劳保医疗、生育待遇混合在一起,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是典型的单位保障模式。改革开放后,中国对这一制度进行了改革探索。2003年4月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的工伤保险行政法规,它不仅标志着中国新型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确立,而且对于解决工伤保险争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至关重要。工伤保险的待遇分为医疗待遇、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五、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的概述失业保险的目标主要是通过对非自愿失业者提供物资帮助,使他们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得以维持,从而为他们再就业提供了缓冲期,使他们有时间寻找新的工作,同时还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和指导,通过帮助失业者提高劳动技能促使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失业保险的概述主要有:保障基本生活功能;合理配置劳动力功能;促进就业功能;稳定功能;调节功能。中国失业保险自《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后,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大幅度增加,失业保险基金规模扩大,越来越多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因失业保险制度而得到了基本保障。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统计摘要,截止到2003年,全国惨败家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了10373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达到415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达249亿元,支出失业保险基金200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04亿元。在为失业工人提供保障的同时,失业保险基金还成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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