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城管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一
“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提供服务”,是我们党各级政府的职能,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适应新世纪开拓创新的要求,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工作准则。依法行政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意义,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特征。要做到这一点,各级政府领导都要明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决不能再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命令的方式、方法来管理社会经济活动,而必须更新观念,自觉地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办事,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总结。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以来的半个多世纪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有过失误,其原因之一即在于执政方式。众所周知,法治是人类对自身行为探索的结果,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主要标志。它以公平、正义为最高理想,通过权威性的规范抑恶扬善,成为人类理想的社会状态和治国方式。在当代,人们更是将法治看做是保护人权,约束公权,将权谋政治改造成为民主性、公开性、程序性和参与性政治的手段。法治的基
本特点就是宪法和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它要求任何一个政党、团体、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是执政党,作为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虽然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却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其领导行为也必须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这不仅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的性质和任务使然。因此,依法执政,是中国的法治建设对执政党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
依法执政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学法懂法是前提。我国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都由行政机关来实施,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能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进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采取超常措施推动他们知法、学法、懂法。
2、依法决策是根本。作为行政首脑,只有坚持依法决策,才是抓住了依法行政的关键。实行依法决策,其基本环节主要包括:决策程序法定化,确保法定程序包具有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性;增强决策内容的透明度,重要决策在一定公众范围内予以告示。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发挥决策咨询机构作用,凡重大决策都要注重咨询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以保证决策的高度和长远效应;健全决策反馈机制,以发挥群众团体组织和各种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为主要途径,及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信息反馈到决策中心,满足修正和完善决策的需要。
3、依法办事是关键。①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首要的条件就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必须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法律和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行政执法水平。②公开办事程序。程序公开是实现办事公正、公平的重要条件。③加强执法协调。建立一个权威的协调机构来加强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协调是十分必要的。④严格执法责任。依法办事的关键在于执法责任落实到人。执法责任人的执法目标要明确,责、权、利要统一;执法职责要清楚,不越权,不失权;执法责任要到位,做到事事有人管,不空档。⑤强化执法激励。激励方式主要是推行执法目标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奖惩制度。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积极性。
4、依法监督是保证。健全监督工作网络,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强化政府法制监督,是依法执政的关键。
何 英
20xx年8月6日
城管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二
一、认识
1、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行政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也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2、依法行政是政府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目的是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依法行政,本质上是规范、约束、监督行政权力。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3、依法行政体现在六个方面: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
4、依法行政是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二、影响依法行政的因素及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1、政府机关内部职责分工不清影响依法行政;
2、行政体制下的“唯上”工作机制导致知法违法;
3、党政关系对依法行政具有影响;
4、在有些领域还存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
5、行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
6、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7、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公务员群体)依法行政观念淡薄,甚至有些主体都不合法。
三、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思考
(一)切实增强xx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1、树立法律的权威,解决“权大于法的问题”;
2、树立xx意识,民本观念和服务理念;
3、树立诚信意识,实现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
(二)澄清模糊认识,树立长期奋斗的理念
1、解决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要过程,不能操之过急;
2、处理好合法、合情、合理的关系及法律、道德、信仰的关系;
3、坚持立法宗旨,处理好良法与恶法的关系;
4、加强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学法、知法、用法,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的有效性。
城管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三
依法行政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思想和法律原则,从它的提出、形成、发展前后经历了三百余年,其内涵和外延也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过程,我认为这其中对法的解释也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理论和实践。但法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作用始终是依法行政的核心概念,换言之,“为政遵循法律,不以私意兴作”一直是依法行政的精髓所在。
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做好本职工作
在基层锻炼是成长为合格公务员的前提,我理解在基层工作有这样三点意义:
1、通过基层来了解和熟悉社会,掌握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乡镇其实就是整个大社会的缩影。在乡镇工作,有利于理清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工作程序及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加强对事务的协作解决能力。
2、掌握社会的真实情况,真正理解并有效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只有在基层,切实的了解百姓的所思、所需,在微观上深入了解调查最基层群众的喜怒哀乐,在将来的工作才能少走弯路,少出偏差。
3、通过基层工作锻炼意志、磨练品行,培养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公务员担负着改革开放、富国强民的伟大使命,需要较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只有面对着社会的惊涛骇浪,体味过生活的酸甜苦辣,才能培养出过人的体能,坚毅的品格,周到细致的办事能力,遇难则上的精神面貌,才有可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社会政治学”这个学科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出了我们以前所接触过的知识,它是国家公务员的主修课程,我们却对它知之甚少。我们要不断在实践中学习,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知识结构与体系。
种种由改革而引发的历史巨变,给我们呈现出一副多么蔚为壮观、精彩纷呈的时代画卷。在如此泥沙俱下、变幻莫测,饱含着民众呼求和预示着民族命运的现实面前,任何一个对人民的希望和社会的未来保持一份清醒和责任感的青年,尤其是我们走上公务员岗位的青年,在这种汹涌澎湃的社会现实面前,都会深深的受到感染并全身心的投入其中。
在一般的工作中要踏踏实实的开展工作,就要心平气和,宠辱不惊,任世俗之诽难,听人情之变化,自心安而理得,便心旷而神怡,去繁华之纷扰,尽全力以工作。
城管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四
xxx市民政局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着眼构建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形成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有较好法律制度为保障,政府责任明确的社会救助体系。仅去年,就有近130万人(次)的各类困难居民得到不同程度救助,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我们的做法是: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不断增强依法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自觉性。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起两个观念:一是责任法定的观念。构建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发展社会救助事业,是国家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生存权、发展权等各项权利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内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的制度设定并组织实施,是贯彻落实宪法要求的一项基本职责,是法定的责任,绝不是对困难群众的“施恩”和“恩赐”。二是权利法定的观念。公民在遇到各种困难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宪法确定的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歧视困难群众申请、无视困难群众要求的做法,都是与宪法格格不入的。
结合xxx地域特点,把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形成创造性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行政的一大特点。两年来,我们积极会同市法制办对《xxx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更加合理可行地计算家庭收入,突出分类救助,施行渐退制度等,并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社会服务等做出详细规定,既强调了权利义务对等,又倡导了尊重劳动的风尚,得到了社会各方的肯定。去年9月,市政府还出台了《x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对全市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出了统一规范。与此同时,市政府还先后颁布实施了《xxx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关于完善我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连同《xxx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其他已有的规章制度,基本覆盖了全市困难群众的医疗、住房、教育、养老等救助内容。
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或者一时难有上位法作为依据的,我们力求以文件来规范,先后下发了《xxx市市内四区特困居民突发性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救助超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这些文件严格按程序制发,出台前经过充分酝酿,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困难群众的意见,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集中了各方智慧,实行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着力创新管理体制,建设“救助平台”,是我市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第一个平台是在市政府建立了特困居民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这一平台重在研究社会救助政策,协调社会救助行动,互通救助工作信息,指导推动救助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发挥作用时,有分有合,既强调部门职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又强调互相衔接,各项政策配套。第二个平台是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这一平台主要是依法直接为困难群众办理各项社会救助事务,告知政策法律依据、救助标准和办事程序,提供优质服务,汇总救助信息。在这两个平台上运行的社会救助体系,较好地贯彻了法治原则。救助对象面向全体城乡困难群众,实现了公民受助权利的平等;既解决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又帮助解决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体现了权利的广泛;救助资金以财政为主承担,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救助的落实在基层,体现了便民利民的原则。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我们确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印发了相应的文书格式,并要求各地予以重视,为困难群众提供行政救济。
虚心接受监督,实行阳光救助,是我们依法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措施。一方面,我们虚心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近年来,各级人大和政协高度关注社会救助工作,市一级涉及社会救助的建议提案每年都有10余件,视察调研每年有三四次。我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上门听取意见,能办即办,一时难以实现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其中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及时吸纳到立法建议和各项政策文件中。同时,我们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根据审计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迅速进行整改。另一方面,我们勇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一是通过规范审批和发放程序接受监督。乡镇、村(社区)审批低保对象均实行公示,救灾款物和捐赠款物的发放都按国家规定进行公示,并发放《灾民救助卡》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通过做好信访工作接受监督。妥善办理社会救助的来信来访,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对象,督促当地尽快解决;对过高的要求,耐心进行解释;对举报虚报冒领的,认真核查,据实处理。三是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将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印成册下发,并在民政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和谐xxx”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增进干部对法律和社会救助法规的掌握。增加法制工作经费投入,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其对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引、提醒作用。二是加强执法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以法律的强制性来推进涉及全市城乡困难居民、需要较多资金支持的社会救助制度。三是积极完善社会救助领域的法规。对目前还无法可依的社会救助工作要积极展开调研,为市人大、市政府早日立法创造条件。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平台。督促县以上各级政府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运转,乡镇(街道)和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的问题,夯实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行政的基础。
城管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五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市、县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及相关资料。通过系统地学习培训,我增强了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理论素养,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懂得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三)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四)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今后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法规,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争做廉洁从政的排头兵。
(二)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我们必须做知法、学法、守法的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加强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学习,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办事能力。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树立国税良好形象。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切事物均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行为和个人。同时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不做超越法律范围的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四)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良好的法制观念是廉洁行政执法的前提。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实现税收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管理,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努力推进税收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对执法违法、执法过错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税收执法队伍。
(五)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做好领导干部工作。当代领导干部不仅仅是一个单位事务的管理者、领导者,还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这是当代领导干部最本质的角色定位,最能体现领导干部的存在价值。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努力成为优秀领导者的同时,还应当努力成为广大人民心声的代言人和忠实的公仆。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坚韧的意志品格、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思想作风、积极和谐的身心素质和较高的工作能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要时刻保持敏锐性,与时俱进,将税收工作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提高群众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
(六)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干部。首先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针来严格要求自己。要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要以廉政模范人物为“镜”,经常对“镜”自查、自励。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其次要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管好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城管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六
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1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
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
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
有人说,行政有双重作用,一方面管理百姓,一方面控制权力。显然我觉得行政法不仅是限制政府的,这是西方的红灯理论,限权模式,在当今是不完全的。理是行政的内容,不是行政法的内容,行政法是为了控制行政权,并非要和行政权站在同一阵线上对公民施加双重压力,正如张树义老师所说,行政权本身是一种权力,权力还需要保障吗?
也许我们都不想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行政法规定了很多行政机关的义务,那么与义务相对应的就是权利,是老百姓享有的;而义务的背后是权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授予了相应的权力,那么这些权力指向谁呢?无疑也是老百姓。所以不应忽视行政法的管理功能,只有在明晰行政法的管理权限才能更好的去探讨对它的限制问题!
行政机关本来就享有强大的权力,如果还在法律上再一次强调它对相对方的管理作用恐怕就会在这种平衡的理论中诞生一种真正的不平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行政权力本身需要体现立法者(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力需要正确行使也需要有制约,不然就很容易因为行使权力者本身具有的优势而滥用权力了。
当然,在现实的中国乃至世界,这种限权模式还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市场的。不过,对行政相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对他们的责任和权利的界限的规范的界定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政府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证。对公民来讲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而限权模式则更具贮义。
法律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我认为就行政法理论而言它的双重价值看似很公允,可要以这种理论付诸实践的恐怕难以达到法律的终极目的!
城管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七
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一直追求的理想社会形态。当人类进入法治时代,只有法律被充分尊重并严格执行、法律成为社会成员的共同信仰、行为准则时,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安定有序,人与人之间才能进入一种稳定性、确定性和规则性良好的关系,才能构建和谐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关系。
和谐是法律的目标。法通过调整不同个体、群体、地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相对和谐的人际、群际、地区关系,形成相对和谐的社会关系。
和谐社会内涵丰富。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这一重要论述中可以归纳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即“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一条主线,“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实现手段,“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文明、秩序和效益的完美结合,其基本的标志是: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律的轨道;法律建立在尊重民主、人权、理性和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之上;法律为人们提供基本的行为模式和准则,法律成为社会权威,成为全社会的信仰,受到普遍的尊重;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权利、自由、利益与机会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和充足的理由不受剥夺。
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者在内涵和外延上基本一致。法治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核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法治的推动与保障,依赖于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全面有效调整,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法治。法治化程度高,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才能有效的促使社会成员诚实守信,和谐相处。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政府行为,而最有效的政府行为是依法行政。国家行政机关在从事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符合法律规定,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拥有着行政管理和行政许可双重职能,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对法治国家的建立和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决定着和谐社会构建成功与否。
1、依法行政是构建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使的行政权是公民权力和国家权力的体现,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手段,行政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到社会各种阶层和各种社会关系利益的调整。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既存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一致的情况,也存在着相互对立冲突的情况。行政机关在调整二者利益时,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树立服务意识,为全体人民和整个社会提供更快捷、方便、有效的最好的服务,诚信对待每一位相对人,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最终一致,才能在行政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和谐一致的良好关系。
2、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建设要求政府科学地整合和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和管理手段,履行自身职能,维护社会秩序,有效地实现公共管理目标。而政府要履行自身职能,实现公共管理目标必须借助法律手段来完成。法治作为社会机关的调整器,以实现社会正义为价值追求目标,通过法律的具体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从而达到和谐社会的目的。依法行政体现了社会正义这种价值追求目标,维护政府行使权力的社会秩序,保证和谐社会的利益协调平衡。
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保证,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对依法行政产生深远影响。
1、构建和谐社会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文精神为理念,是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整体文明社会。在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中来,对行政机关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2、构建和谐社会开创了依法行政的新局面。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的基本价值目标,必然要服务于多元和差异的社会组织与人民群众,也必然要服务于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保证其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力。和谐社会要求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和谐关系,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公开、听证、信访、新闻媒体等沟通机制,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与人民群众形成一种服务与合作的相互信任关系,使行政机关的政务活动获得公众支持和帮助;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政务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相互统一,密切配合,共同构建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履行管理职责的监督力度,减少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为依法行政提供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保障依法行政顺利开展。
总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社会和谐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行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