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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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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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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一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随机抽查了上述3个区县的共12个在建工程项目,重点对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证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和实体安全隐患,以及《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行动的通知》(渝建〔2018〕152号)中明确的其他检查内容,进行了深入检查,共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65起,实体安全隐患71项;对12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共记60分,对其中1名项目经理1次记满12分。

二、安全管理行为情况

(一)施工单位情况

1.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的突出问题。

2.梁平区兴茂.盛世华都c区c

10、c11号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建立、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监控项目危大工程管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危大工程安全检查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3.垫江县北新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交底、验收到位的突出问题。

(二)监理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监理履职不到位、等共17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监理单位为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存在人员变更后未及时办理监理合同变更备案,监理人员未落实监理安全岗位责任,未对危大工程实施现场监理,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的突出问题。

三、实体安全隐患情况

1.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板房消防措施不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消防与触电隐患。

2.梁平区兴茂.盛世华都c区c

10、c11号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基坑支护不到位,塔吊基础积水,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与触电隐患。

3.垫江县北新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吉青建设有限公司),边坡未按照逆作法进行施工并及时支护,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与触电隐患。

四、处理意见

(一)全市通报批评

对督查发现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参建项目实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纳入不良记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管理信用信息发布行为的通知》(渝建发〔2015〕5号)规定,对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对违法违规情节较严重的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2个月。

(三)屏蔽入渝信息

按照《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规定,对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屏蔽企业入渝信息12个月。

(四)项目经理记分

10、c11号楼项目1次记满12分的项目经理,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更换,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另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督查发现存在无证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体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行整改、消除隐患,按期报送整改情况到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安全总站要强化监督、严管重罚,加强问题整改的督办落实,按期将项目整改情况和当地处罚情况报送市城乡建委。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落实责任,突出确保汛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二

(一)安全监督基本情况

截至12月15日,我站共受理安全监督项目127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项目99个,建筑面积93.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1.65亿元。已竣工项目105个(包括往年遗留项目),竣工建筑面积92.65万平方米,其中创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7个,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3个,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1个。共出动1870余人次,巡查、检查累计344个建筑工地,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47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24份,对5家违法违规施工企业依法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今年以来,我站继续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并且始终把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站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好。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月均提前制定工作计划,高密度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形成高压态势,如2月份的消防安全检查、3月份的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安全检查、4月份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和五一节前安全检查、5月份的“5.19”活动环境卫生整治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及专项治理等等,促使施工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抓好安全生产。二是改进监督模式,重点监督施工企业的安全行为,同时加强巡查,严格排查施工现场实体安全,及时消除了一批施工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5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实施差异化分级管理,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对监管不主动、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1-3季度共对11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实施重点监管。五是建立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管理,狠治施工企业挂靠行为,对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力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并根据《宁海县建筑业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宁建[]号)规定,对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和考核,1-3季度共对35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量化扣分。

2、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

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规定,今年起,我县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上网备案登记制度。我站按照上级要求,专门落实人员负责,严格把关建筑起重机械的首次产权登记备案、安拆装告知及使用登记备案网上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共对130台起重机械进行了产权登记,建立了起重机械档案;对63台起重机械进行了登记挂牌,其中塔吊11台、施工电梯12台、物料提升机40台。同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专项检查,在4月和8月份对全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严禁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共检查了71台建筑起重机械,其中塔吊27台、施工电梯19台、物料提升机25台,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对不符合要求12台塔吊、9台施工电梯、16台物料提升机责令停用,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如及时消除了宁海果蔬市场工程中塔吊基础不满足设计承载力产生倾斜的隐患。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是“安全生产年”,根据县建设局《宁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宁建[]48号)文件要求,我站在巩固去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开展了多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如6月份,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三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7月份,根据市建委甬建发[]163号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了一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8月份,开展了防暑降温、防讯防台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的专项整治;9月份,根据县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海县建设系统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89号)文件要求,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10月份,开展了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11月份,根据市建委《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甬建发[]255号)要求,开展了城市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根据站工作安排,对全县监理企业质量安全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我站累计检查109个在建工程,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9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3份,排查出安全隐患1336条,隐患排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创新形式重实效,抓好“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根据局《关于印发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46号)文件,我站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于6月14日参加县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咨询日活动,展出宣传图板16块,接受咨询300余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三是发动施工、监理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举办安全监督业务培训班,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自觉性;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示范工地参观学习活动。在6月23日,与市建委联合成功举办了全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我县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300多人参加的现场观摩会,学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管理经验;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结合第二季度的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在建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一是狠抓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建立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平台,以提高一线民工的施工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注重关键岗位人员素质,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二批“三类人员”延期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三是贯彻落实新政策、新法规、新技术,加强对我县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全县共创建农民工学校33所,共举办了4期培训班,参培人员达1060人,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保障。

6、强化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季节以及施工高峰期,我站均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提出强化监管的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及时向施工企业发送安全预警信息,累计发送安全预警信息3000余条,起到了防范安全事故目的。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高温防暑、防讯防台以及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不够。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自身没有真正重视安全,没有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深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和要求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

2、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坚决,处理不严格。还有不少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施工现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3、施工安全没有安全技术支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已严重弱化,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不规范,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个别工地未组织专家论证和送我站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实施,且在实施环节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乏相应监控措施。

4、企业和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真正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主要问题是不能到岗到位,在职安全员不但数量不足,而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已制约我县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不利于我县建筑业安全发展。

5、部分监理对安全监工作不重视,监理行为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对部分施工重点环节,旁站监理缺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20xx年,我站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逐步完善工作措施,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以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1、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使安全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完善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特别要提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以形成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高处作业、触电、支模架坍塌、机械伤害、火灾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一要加强督查巡查,做到“真整、真治”;二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三要建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脚手架(包含模板支撑体系)所用材料及配件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四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登记和动态监控,使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继续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力度,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学习培训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装、检测、验收、登记备案工作程序,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强化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告知、检测和备案登记工作,对未履行安装告知、未经检测合格或者不能网上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坚决予以停用,以确保我县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均安全使用条件。

4、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大力培养安全人才。安全离不开技术保障,需要安全技术保驾护航,需要大量安全人才予以监督实施。因此,明年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帮助施工企业大力培养安全人才,壮大安全技术队伍和丰富人才贮备,以适应建筑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

5、强化对监理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一方面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强化监理安全行为监督,着重对监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以促使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发挥监理应有作用。

6、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和行政处罚为核心,以重点监控和安全生产巡查为主要手段,依照法律程序,对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使企业支付高昂的违法成本,让企业违法被处罚后,感觉“疼”,同时给予不良行为上网公示、曝光。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三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生产者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公司经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和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公司生产经营责任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分公司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组织设计。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

(三)公司技术经理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公司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公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部门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公司每月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架子搭设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殊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9、深入基层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和罚款。

10、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1、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2、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3、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一图九表法、业内资料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五)技术部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组织部门(劳资、人事、教育)责任

1、劳资、劳物

(1)对职工(含分包单位员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含分包单位员工)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3)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人事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施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3、教育

(1)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2)各专业主办的各类学习班,要设置劳动保护课程(课时应不少于总课时的1-2%)。

(3)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七)生产计划部门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到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八)项目经理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九)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 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月四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一图九表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十)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十一)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二)项目工人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

(十三)分包单位负责人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参加每月四次的项目文明安全检查,检查本单位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7、服从总包管理,接受总包检查,不准跨省用工及使用外地散兵游勇。

8、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6月30日,全省建设系统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26起,死亡2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起,下降了27.8%,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了37.2%。事故起数、死亡和三级重大事故情况均为近几年的最好水平,汕头、东莞等12个市没有发生1起四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广州、佛山、茂名、肇庆、云浮、河源等6个市伤亡事故一直保持下降态势。广州市与去年同期相比施工死亡人数下降了72%,由去年同期死亡22人降为死亡6人,少死亡16人。

一是抓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分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年初,我厅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xyzb年下降10%的控制目标”,并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与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层级责任。

二是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规章和配套文件精神,一方面认真组织实施了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工作,多次发文要求全省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招投标、施工许可、专业分包、专项检查等各个环节,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严查处无证施工企业。据统计,截止至6月30日,全省已有4083家企业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占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总数的84.3%,目前我省仍有7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xyzb年至今,全省共有113657名建筑业企业的“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其中91822人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核合格率为81%。另一方面,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今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广东省腾越工程公司等1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作出了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90天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广州市高盛隆工程公司依法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在我省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中建三局一公司等3家外省施工企业除责令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外,按建设部规定向其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并将处罚情况向全省通报,并实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受处罚企业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的处罚措施。此外,对安全生产管理后进的地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单位的领导采取了约谈制度,帮助这部分地区或企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上半年以来,我厅对广州、佛山、清远、肇庆、云浮等5个去年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的建设局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进行约谈;对去年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施工安全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并向全省印发了《部分外省及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纪要》。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约谈,督促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力度,杜绝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成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领导机构,检查组由山群副局长任组长,建管股股长叶军、质监站站长向丽明、监察队队长肖信道任副组长,成员由建设局质监站、建管股等有关同志组成。

二、 检查范围: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其中住宅工程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保障性住房。

三、检查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企业和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深入开展防范重、特大施工事故工作情况。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也要堆放整齐,但很多的施工工地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也乱堆,没有设置安全通道,一旦发生事故,建筑工人很难疏散。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设计安全急救方案,对突发事件措手不及,未能及时进行安全救援。

(三)临时用电:现场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范熟悉程度不够,线路敷设不规范,施工现场分电箱漏电保护器没有使用空气开关。

(四)安全管理:企业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监控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出现以包带管现象;项目部现场专职安全员到位率低,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等制度落实不够。

(五)施工没有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汇编中的要求做好安全资料。

(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到实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下发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工地整改完毕后,我局检查组又对各工地进行了复查,在复查中我们还要求建筑企业加大对施工工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防护意识。

五、 今后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二)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对签订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五

一、单选题

1、安全生产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b)。

a.作用 b.保证 c.依据 d.措施.2、安全是(d)。

a.没有危险的状态 b.没有事故的状态 c.舒适的状态

d.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c.违规进行安全培训、违规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违规消减安全技描经费

d.违反规定建设、违反规定生产、违反规定销售

4、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d)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检查 b.监督 c.监理 d.管理

5、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哪三级?(b)

a.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 b.公司、项目、班组

1 c.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 d.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班组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a)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董事长 c.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d.总经理

9、(c)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a)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

2(b)报告。

a.项目技术人员 b.项目负责人

c.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d.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2、(b)是组织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

14、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b)

15、根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b)的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转岗 b.新入场 c.变换工种 d.从事特种作业

1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d)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事故隐患 b.危险源

3 c.危险部位 d.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

17、施工现场应设“十一牌两图”。“两图”是指:(a)。

a.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工程立面(或效果)图

c.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图、建筑现场临电布臵图

d.施工现场排水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图

18、根据《安全色》规定,安全色分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分别表示(c)。

19、夜间施工,是指(b)期间的施工。

a.10时至次日6时 b.22时至次日6时 c.晚22时至次日5时 d.晚9时至次日6时 20、在起重作业中广泛用于吊索、构件或吊环之间的连接的栓连工具是(b)。

a.链条 b.卡环 c.绳夹 d.钢丝绳

21、建筑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有人工拆除、机械拆除和(d)三种。

a.人力拆除 b.工具拆除 c.爆炸拆除 d.爆破拆除

22、拆除施工严禁(c)作业。

a.高处 b.混合 c.立体交叉 d.多工种

23、挖掘机作业时(a)不得在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

4 a.任何人 b.非工作人员 c.工程技术人员 d.围观群众

2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d)措施。

a.防霜

b.防水

c.防雾

d.防冻

26、电焊时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结构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d)使用。

a.导线 b.相线 c.零线 d.地线

二、填空题

1、安全生产中“三宝”指的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建筑物在主体施工的“四口”是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3、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

4、施工现场围档高度设臵要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臵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不低于1.8m。

5、凡无外架防护作业点,必须在离地4米高处搭设固定的安全平网,高层施工还应隔四层再安设一道固定的安全平网,并同时设一层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平网。

6、建筑安全生产的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

5 的人身安全。

三、判断题

1、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各自承担责任。(×)

2、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等危险部位,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5、施工单位可以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臵员工集体宿舍。(×)

6、凡在城市内临近街巷、民房附近施工时,必须采取封闭施工或搭设坚固隔离防护棚。(√)

7、在土方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未曾预料的管线或电统时,应该统过其并继续施工。(×)

四、简答题

(4)装、拆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派有监护人员和设臵装、拆的警戒区域

(5)安装完毕后,企业应进行验收,经行业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2、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主要有那些? 答:(1)经常性的安全检查;(2)定期性的安全检查;(3)专业性的安全检查;(4)季节性的安全检查;(5)普遍性安全大检查;(6)临时性的安全检查。

3、施工单位应对哪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答、(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

4、防止施工坍塌事故有哪些要求?

7 答:(1)必须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各部门会审后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2)技术负责人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

(3)施工时由施工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并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和整改。

(7)安全装臵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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