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板材购销合同篇一
需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情况
//准执行。/。
第二条 (一)货物交付地点:
(二)货物交付条件及日期:款到发货/先发货后付款/收到预付款发货,需方凭供方发出的提货单提取货物,供方发出《提货单》前,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其指定收货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号、船名等。需方在提货单记载的交货日期内提取货物。
(三)货物运输: 供方负责送货至货物交付地点,供方承担运杂费、保险费、装卸吊装费及保管费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需方在货物交付地点自提,需方承担运杂费、保险费、装卸吊装费及保管费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
(四)货物交付给需方或第一承运人后,货物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转由需方承担。货物交付以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提货人、第一承运人在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签收为标志。
(五)货物的所有权自需方付清货款时起转移,在分批付款过程中,每批次货物所有权自需方付清该批货物时转移;如需方未付清货款而货物已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供方所有,但货物风险由需方承担。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一)数量确认:需方提取货物时按:抄码/ 过磅/理计确认接收货物数量。由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提货人或第一承运人在提货单中签字或盖章确认。磅差允许± ‰以内,磅差超过该范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质量检验:双方按本合同第一条(三)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需方在货物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需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需方已认可货物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
第四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一) 付款期限:款到发货,需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需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先发货后付款,需方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付清货款。/需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 内按货款总额的 %支付预付款人民币 元,剩余货款在收货后 日内付清。
(二)付款方式:现金划帐/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因此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等所有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款到发货的,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逾期支付款项金额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供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需方支付逾期支付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由需方负责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最终出售货物的货款价格和本合同约定货款价格的差额,运输、仓储、装卸、利息等损失。
/先发货后付款,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逾期支付款项金额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退还未付款部分的货物,并要求需方支付逾期支付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因退货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最终出售货物的货款价格和本合同约定货款价格的差额,运输、仓储、装卸、利息等损失。需方拒绝退还货物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按逾期支付款项金额的 /日支付违约金,直到付清所有款项。/需方逾期支付预付款的,供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负责赔偿。需方逾期支付剩余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逾期支付款项金额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供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需方的预付款,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由需方负责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最终出售货物的货款价格和本合同约定货款价格的差额,运输、仓储、装卸、利息等损失。
(二)需方已付清货款,但未按照《提货单》中约定的期限接收货物的,供方可要求需方承担因其逾期提货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仓储、装卸等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执 份,需方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传真签署有效。(以下无正文)
供方(签章): 需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传真: 传真:
板材购销合同篇二
一、需方向供方购买以下产品: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三、交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到达站及保价金额和费用负担:
六、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七、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板材购销合同篇三
需方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株冶低货位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株洲天仙水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验收方法; 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
第三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石子采用过磅计量,以磅单为准,甲方派人过磅抽检。
2.交货地点:株冶低货位施工现场
3.交货日期:甲方天提前三通知
4.运 输 费:包含在货款内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 的补 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株冶低货位项目部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