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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产岗位劳动合同书怎么签(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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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产岗位劳动合同书怎么签(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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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生产岗位劳动合同书签篇一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产岗位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居住地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一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龙海市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岗位职责确定的 工作数量,并达到 岗位职责确定的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一)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要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在没有取得甲方批准之前擅自离职者,甲方有权罚没之前未领取的工资。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出现严重失误或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的',除按价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一)按月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 满勤奖 、 加班费 。

第十条 甲方应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次月25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同意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乙方同意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社会保险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另行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另行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1、 另行约定

2、

3、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在乙方满勤并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甲方确保乙方的工资收入不低于龙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2、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由甲方统一制订。

3、 劳动纪律和违约责任:(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2)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相应补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具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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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岗位劳动合同书签篇二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企业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平等、相互尊重、诚实守信、兼顾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进行监督。

第二章集体协商

第六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产生各自的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具体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协商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第七条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企业工会选派,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的,应当有女性协商代表。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荐产生。

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聘请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担任本方协商代表,但其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更换本方的协商代表。更换协商代表,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代表产生程序。

第八条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但最长至集体合同期满时为止;因集体协商达不成一致或者未能签订集体合同的,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为自担任协商代表起六个月。

第九条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二)搜集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听取本方人员的意见,回答本方人员的询问;

(四)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五)其他需要履行的集体协商职责。

第十条本企业产生的协商代表在工作时间内参加集体协商,以及在履职期限内利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从事搜集与集体协商有关资料等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及各项福利不受影响。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二)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遵守集体协商双方约定的纪律,不散布协商过程中不宜外传的信息。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卫生;

(五)保险福利;

(六)职工培训;

(七)劳动纪律;

(八)劳动定额;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应当就职工工资水平、工资调整机制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

企业职工一方可以就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要求企业与其进行集体协商。

第十三条集体协商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建议。另一方在收到集体协商建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给予书面答复,拒绝集体协商的,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三)生产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的。

第十四条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由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企业一方建议开展集体协商的,应当向本企业工会提出。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向企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企业一方建议开展集体协商的,可以向本企业职工直接提出,也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

第十五条集体协商双方在正式协商前应当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二)协商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

(三)搜集与本次集体协商议题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本次集体协商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与集体协商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六)草拟集体协商议题的解决方案;

(七)其他需要准备的工作。

第十六条集体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提出协商议题的一方应当就议题的具体内容以及解决方案作出说明。

集体协商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协商双方可以就与协商议题相关的事项,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说明。

第十七条上级工会组织应当指导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必要时可以派员观察职工一方与企业的集体协商活动。

第十八条企业合并、分立、重组的,合并、分立、重组后的企业应当就集体合同继续履行事宜,与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协商一致的,原集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协商不一致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应当就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重新进行集体协商。

第十九条在进行集体协商期间,企业及其职工应当维护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者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三章集体合同

第二十条以签订集体合同为目的的集体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经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作为草案的正式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就集体协商的情况和集体合同草案的内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作出说明。

集体合同草案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一条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由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将讨论通过的情况书面告知企业一方。企业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将集体合同报送市或者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企业报送集体合同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署的集体合同文本;

(二)协商双方及其代表的基本情况;

(三)集体协商过程的情况说明;

(四)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情况的报告。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二条企业与职工一方经集体协商,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十三条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工会组织,可以选派代表与企业方面代表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下列涉及本行业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

(一)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本行业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

(三)本行业同类工种的定额标准;

(四)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

(五)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

(六)其他需要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取得本行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认可。

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七条下列涉及本区域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进行区域性集体协商:

(一)本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本区域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

(三)其他需要进行区域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取得本区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认可。

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本区域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九条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由企业方面代表或者工会组织负责将集体合同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报送的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条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认可该集体合同的企业及其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与其职工签订的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五章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市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第三十二条职工一方或者企业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另一方的集体协商要求,或者双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不能达成一致或者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集体协商双方未提请协商处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时,可以会同同级工会或者企业方面代表共同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职工一方与企业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理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正当理由调整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工作岗位的,经协商代表本人提出,企业应当恢复其原工作岗位。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拒绝或者拖延集体协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企业分支机构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与本分支机构的职工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单位职工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实施。

企业代表:

职工代表:

年月日

生产岗位劳动合同书签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生产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_____工种工作,担任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二、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合同期限: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具体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预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时间

甲方对乙方实行第____种工作制:

1、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工资待遇

工资收入构成:

乙方的工资收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几部分构成。

工资标准:

1、试用期工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工资待遇调整按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________;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__________;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并给对方带来损害的,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工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其他条款和未尽事宜按集体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一月内办理合同鉴证手续。本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1份,员工本人档案存入1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产岗位劳动合同书签篇四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劳动手册编号:_________

外来人员就业证编号: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_________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月)。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工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小时工时制,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l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劳动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劳动保险费。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甲方培训费。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甲方:乙方:日期:

生产岗位劳动合同书签篇五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工人。

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三条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行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第四条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产岗位劳动合同书签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 ,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 。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生产岗位劳动合同书签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个月。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五、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劳动报酬: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七、乙方月工资标准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八、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九、甲方于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

十、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3、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十一、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十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十三、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十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2.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十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十九、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二十、其他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十一、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本合同自____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生产岗位劳动合同书签篇八

住所:

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3、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5、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6、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按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撤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地点。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 (不超过八小时),每周 (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没有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

第九条 甲方将采取以下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 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 元。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 元,计件单价为 元或完成工作额的 %提成。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或每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工资为 元或每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 元。

第十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 元。

第十七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①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①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甲方符合《民法典》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7、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8、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或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三款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赔偿办法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 他

第四十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三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产岗位劳动合同书签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在雇用乙方作为收银员制定以下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1)乙方每月工资______元。乙方在本建筑公司上班壹年。按常规压押金______元。(乙方上班上满壹年,押金,在发最后一个月工资时一并发。)

(2)乙方必须上班上满整壹年,如果上班没上满整______年或上了______个月有事不上了,要走,押金______元就扣除了不给。作为损失弥补给甲方。(上班时间:每天早上______点上班到下午______点整下班。)

(3)乙方从第一天开始上班,必须遵守本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乙方每月奖金按月表现以及每月全勤+每月按时上下班+每天遵守员工管理制度的每一条,都做到了,每月发______元奖金,如果做不到,某月奖金就没了。

(5)乙方如果某一天违犯了制度某一条,就按员工管理制度规定的数额,从某月工资里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如某一天违犯了制度乙方必须签字认可,如果不配合签字,以默认认可。以某月发工资,从工资里扣除的依据。

二:以上事项甲乙双方同意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反悔者负责。本合同自签字之日期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拿______份。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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