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的性质的具体化。党员的义务是对党员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党员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具备的条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党员保障权利心得体会最新五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
保障党员权利,体现着党的“温情”。我们党历来重视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更好保障党员权利,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近日,党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让权利行使边界更加明晰、保障措施更加充实完善、纪律规矩更加严明,从而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为更好保障党员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注入“新理念”,让内容条分缕析,在明晰“权利”中找准“定位”。近年来,随着党员权利内涵不断丰富,在行使渠道、载体、保障措施等方面面临着解决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最新修订的《条例》正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党员关切,通过明确和细化内容,对党员权利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使其便于理解、易于掌握、利于行使,更加深入人心。具体到每项权利,《条例》采用“权利名称+权利内容”的方式进行表述,既直观反映了权利实质,又准确表达了权利内容。同时,它还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在党员权利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从而提炼转化为党内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由感性更多地上升为理性,真正学深悟透《条例》精髓,提升党员权利相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系统“上保险”,为党员撑腰鼓劲,在保障“权利”中激发“动力”。“十四五”新征程刚刚起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是勇毅前行的攻坚常态,唯有拿出“闯”和“试”的勇气,方能蹚出一条新路来。《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护,正体现了为大胆闯、大胆试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的积极“响应”。新修订的《条例》设立“保障措施”专章,系统规定了20项保障措施,无论是健全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还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等,每一项都围绕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进行设计,同时充分运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尽最大可能实现党员权利保障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整体对应、有效贯通,充分全面、有力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给他们加油鼓劲,不断激发广大党员投身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划出“硬杠杠”,助《条例》生威见效,在行使“权利”中当好“模范”。保障党员权利,离不开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责任追究。《条例》第二章的章名由“党员权利”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把重音落在“行使”二字上,正是强调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切不可逾越边界,让权利的实现变形走样。新修订的《条例》将严明纪律规矩的精神贯穿全篇,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应当追究责任的五种情形,让一系列“应当”“前提”“不得”构成了党员行使权利的“硬杠杠”,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履行义务、遵守纪律放在第一位,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性原则行使权利,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以干事创业的全新动能,为新时代接续奋斗。
【篇二】
近日,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共5章52条,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细化,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具体、边界更加明晰,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创新,能够更好地保障党员的权利。广大党员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更要牢记义务、责任、纪律在前,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
要以“绝对忠诚”铸品格。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必备政治品格。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只有对党忠诚,党才有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上下一心带领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党员才能一心一意地干好事,才能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对党忠诚就要绝对忠诚,无条件地、不掺任何杂质地忠诚于党。要学习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尤其是最新成果,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定地、不打折扣地把党中央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积极具化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实践中锤炼“绝对忠诚”,以“绝对忠诚”不断指导实践。
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体现党员的责任和担当。“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只有做到全心全意为民,才能让人民的幸福、民族的复兴行稳致远。要“民”字为上,将人民置顶于心、倾注于情,站稳群众立场,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要“全”字当头,全神贯注听民声,尽心尽力解民忧,在为民事业中投入个人的全部精力。要“无”字打底,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情怀,忘我工作,不计个人得失,甘于无私奉献,敢于牺牲小我成就人民需要之大我。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个人价值的追求,矢志不渝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永远奋斗。
要以“自觉自律”守党纪。“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有规矩,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守好规矩,才能更好享有权利。保障党员权利离不开严明纪律要求和严肃责任追究。在新修订《条例》的第四十六条,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的5种情形。作为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要不断提升个人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做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时刻严于律己慎独慎微,不要低估权力的腐蚀力,不要高估自己的免疫力,不要无视纪律的约束力。同时,要敢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主动维护好党规党纪。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闯“雷区”,时刻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还要以榜样为镜,向先进学习,作清正廉洁表率。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作为党员,要想更好地行使权利,就要正确处理好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关系,在辩证统一中行使好权利。
【篇三】
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坚定决心,将为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更加科学高效的制度遵循,有利于保护并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热情,使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不但需要各级党组织强化纪律约束,强化自上而下的管理和监督,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也离不开全体党员从我做起,激浊扬清、扶正祛邪,更好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主体意识,加大党内事务公开力度,拓宽党员民主监督知情渠道,创新形式为党员参与民主监督提供有效方式和便利途径,行之有效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切实提高党内民主监督实效,凝聚全党力量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既要以上率下,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上立标杆、作示范,又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力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到依规依纪保障党员权利,进一步激活党员的“细胞”活力,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此举是解决党员权利保障工作面临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保障权利的条例,其中却都是责任和义务,这恰恰是中国共产党具有先进性,不同于世界其他一般政党的体现。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明确细化为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等权利。这让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具体,边界更加明晰,使党员权利便于理解、易于掌握、利于行使,更加深入人心。
形势任务在变化,党员的思想认识和结构也在发生变化。但无论如何变化,保障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为前提。条例的制定和修改都是严格以《党章》为依据,我们作为共产党员,也必须以《党章》为准绳,时刻遵守党内各项规定,遵守和履行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最重要的是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条件。
【篇五】
2021年1月4日,中共中央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一则加强党的队伍建设、保障党员权利、发挥党员作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础,充分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相结合、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完善权利保障措施等原则,并且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从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每一名党员的合法权利。
在新的历史背景和条件下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就要落实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定政治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只有坚定这一思想,稳步前进,才能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面对当今复杂的国内外局势,我们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更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立足国情,坚持我们党的基本路线。
二是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党员素质,夯实队伍建设,不仅是对我们自身负责,同样也对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积极意义。就一名党员而言,我们更要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责任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懂得为谁服务,为谁当官这个基本道理。否则就会在各种社会上错误思潮的冲击下迷失自己,丧失崇高的人生追求,难以抵御形形色色的腐朽思想和侵蚀。
三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业务能力就是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素养和本事。在革命战争年代,对一个统兵者的要求是智勇双全,如果有勇无谋必然要吃败仗。在和平年代,能力低下也必然政绩平平,或者造成损失,失去威信。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强、水平高。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党组织对我们的关怀,我会认真地学习、宣传以及严格地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接受权利保障的同时,积极履行应尽的职责,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之中,不辜负党组织对我们的信任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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