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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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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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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一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相关职业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自20xx年起全县健康企业按照辖区内不少于5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2)、《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3)、《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4)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县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5)并附相关申请材料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3、市级认定。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根据企业所在地审核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全覆盖进行现场复查评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相关主管部门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所在县卫生健康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6),由其于1个月内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主管部门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7)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中心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把创建健康企业作为落实健康绩溪行动的重要举措。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地见效。

(二)严格质量控制。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绩溪县疾控中心为全县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要严格按照《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抓好健康企业审核和认定工作,并为健康企业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建设健康企业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塑造健康职业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县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探索将健康企业纳入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管理优秀等级,符合条件的优秀管理者可进入职业健康专家库。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二

为引导企业树立健康意识,打造健康企业、活力企业,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的通知》(闽卫宣传函2021262号)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荔政综〔20xx]9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企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为目标,形成良好的健康企业创建工作机制,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为建设健康荔城打下良好基础。

(一)总体目标

在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探索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营造健康氛围,提高企业职工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关键指标

1.建立健康融入企业日常的工作机制。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2.健康促进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

3.传播健康理念,定期开展健康活动。

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一)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

1.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方案。结合全国健康促进县(区)

标准和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见附件2),各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融入日常工作。

2.建立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跟进指导工作开展及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有效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网络。健康促进工作网络以各企业为主导,以各企业的生产场地为基础,以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示范点为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促进建设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培训。

(二)创建企业自然人文健康环境

1.各企业开展针对职工的需求评估。了解企业职工的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确定主要健康问题,制定本企业健康促进计划。研究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

2.推进企业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开展无烟企业创建活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有明显的无烟标识和健康提示,打造无烟环境。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场所物品堆放有序,垃圾分类且日产日清,打造自然环境。建立健康环境宣传栏并定期更新,提供锻炼和阅读场所,对弱势群体有健康帮扶措施,打造人文环境。

(三)开展形式丰富的健康活动

1.定期开展健康活动。发挥党建对健康促进企业的引领作用,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主题活动、工间操、球类比赛等一系列健康活动,深化健康促进企业理念养成,提高促进职工健康素质。同时结合、融入主题党日活动。

2.按需开展健康服务。定期组织职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制定健康管理计划。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卫生室或医务室,有专兼职的卫生技术人员,有必要的医疗用品。条件尚不具备的应配置必需的医疗用品和急救药物,安排专人接受急救和疾病预防和知识培训。

根据全国健康促进县(区)项目建设区和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的统一安排,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计划和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各企业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广泛动员企业职工;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0月)

各企业按照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在本企业范围内落实建设措施。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督导和指导工作,确保建设质量。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

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健康促进企业标准(附件2)各项指标要求,组织对各企业的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形成建设工作报告,总结并宣传推广有效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工作方案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督促落实相关企业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各企业创建情况的督察制度,并有督察活动和记录。

(二)狠抓任务落实

各企业要根据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详见附件2),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细化分解建设工作任务,切实把建设目标层层落实。各企业要及时开展阶段性的自查自检,及时查找差距或问题,力争有达标、有巩固、有提高,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

(三)强化督导评估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从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集体意识出发,积极为本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各企业高层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与创建;企业广大职工要踊跃参与创建的各项活动,真正使创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真正成为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对各企业健康促进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三

健康企业是健康“细胞”的重要组成之一,通过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有效改善企业环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国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第一条企业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健康企业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鼓励企业设立健康企业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条结合企业性质、作业内容、劳动者健康需求和健康影响因素等,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劳动用工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制度、健康促进与教育制度等。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保费。鼓励企业为员工投保大病保险。

第四条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

第五条完善企业基础设施,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生产环境,无卫生死角。

第六条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工作及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工效学要求和健康需求。工作场所采光、照明、通风、保温、隔热、隔声、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造无烟环境。积极推动室内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等全面禁烟,设置显著标识,企业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

第十条加强水质卫生管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设置的食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达到食品安全管理等级b级以上;未设置食堂的,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并应当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第十二条厕所设置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

第十三条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十四条鼓励依据有关标准设立医务室、紧急救援站等,配备急救箱等设备。企业要为员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

第十五条建立企业全员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制定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立健康指导人员或委托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员工健康评估。

第十六条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实施人群分类健康管理和指导,降低职业病及肥胖、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患病风险。

第十七条制订防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健康危害事件的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止疾病传播流行。

第十八条鼓励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健身活动。完善员工健身场地及设施,开展工间操、眼保健操等工作期间劳逸结合的健康运动。

第二十条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对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和照顾。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避免孕前、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将妇科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职工健康检查。企业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按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母婴室等设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

第二十二条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应当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对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三条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定期评估,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二十四条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六条通过多种传播方式,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企业员工主动践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鼓励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鼓励评选“健康达人”,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防治及心理健康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素养。

第二十八条定期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第二十九条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的人文环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暴力、歧视和骚扰等。

第三十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四

为确保成功创建全省健康促进示范县,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xx-2020年)〉的通知》(鲁卫宣传发〔20xx〕3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卫宣传字〔20xx〕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

(二)动员媒体和社会广泛参与,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标准。

(三)建设无烟环境。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烟草广告。将无烟环境作为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的必要前提条件。

(四)全县30%以上村(社区)达到健康村(社区)标准;健康家庭每村(社区)达到5户以上;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五)全县60%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等)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六)全县50%以上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师生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教职员工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及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七)全县50%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八)全县20%以上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九)全县范围内评选100个健康家庭。

(十)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

(十一)有完善的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县试点和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覆盖率达100%。

根据省级健康促进项目统一时间安排,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县政府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处申报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出台《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4月)。庆云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

(三)自查阶段(20xx年5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标准。

(四)验收阶段(20xx年6月)。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全省验收。

(一)共同职责。

1.召开单位或系统内部创建动员大会,出台文件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单位),倡议动员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建设,签订承诺书、发放倡议书。

2.各单位成立机关和下属单位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明确副组长和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具体分工和联络员。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

3.20xx年9月30日前,各单位开展与健康促进相关的活动2-3次,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领导小组、奖惩制度、倡议书,制作2块以上宣传展板,有2种以上宣传材料;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在办公建筑的每个出入口和每层走廊楼梯都要悬挂张贴明确的禁烟标识,有控烟监督员和劝导员,院内设置吸烟区。

5.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6.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资料。

7.组织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职工吸烟人群进行统计。

8.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发放参加体育锻炼倡议书。

9.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创建宣传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10.各单位梳理本单位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针对当地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大健康促进的媒体宣传力度。

1.在《庆云报》开设健康教育类专栏并加强监管。

2.每年组织2次以上媒体培训或媒体交流。包括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媒体倡导内容包括宣传健康促进示范县理念,宣传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

3.每年每类媒体宣传健康促进示范县相关工作至少10次,累计达50次。

4.居民对健康促进示范县的知晓率达70%。

(三)县妇联:负责建立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机制,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家庭建设,评选出100个示范健康家庭。

(四)县政府办公室:

1.县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示范县发展规划。在健康促进多部门协作、部门内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产业、健康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创新。

2.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包括宣传、发改、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民政、人社、财政、环保、交通运输、农业、文广新、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每半年召开1次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3.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健康促进示范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健康融入本部门工作,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在制定本部门政策时充分考虑政策对健康的影响。每年制定3条以上(至少覆盖2个部门,现有政策不计入)有利于公民健康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

4.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新政策制定时增加健康审查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5.有完善的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县试点和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1次工作培训和2次专业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

6.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建设,50%的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五)县经信局:负责会同庆云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

1.成立机关、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制定全县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实施方案。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各企业有承诺书和倡议书。

2.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核心理念,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年度计划,有工作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组织企业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相关制度、明确标识,有2种以上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资料)。

6.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粉刷创建标语或悬挂创建条幅,营造创建健康促进企业氛围。

7.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8.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9.排列全县大中企业名单,从中确定20%的企业单位为必须达标的重点创建单位,与重点创建单位签订健康促进企业达标责任书。

10.协助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搞好基线调查。

(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控中心:负责基线调查、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和培训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向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

1.基线调查。制定基线调查实施方案,明确基线调查的阶段目标任务,组建调查及创建团队,制定调查表格,明确调查工作计划和分工,分析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2.组织管理。

(1)制定适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本县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

(2)通过社区诊断和需求评估,分析本县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能力的健康促进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解决重点健康问题的策略和措施。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优先领域。

(4)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定期了解试点工作效果。有关部门定期整理工作进展,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形成工作报告。

3.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示范县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1)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逐级培训,提高各级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示范县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和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确保覆盖全县卫生计生机构。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每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县试点和健康教育工作。每半年至少接受1次工作培训和1次专业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

(3)每季度组织一次针对基层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培训,每年轮训一遍。培训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政策策略、健康传播方法、需求评估、健康教育活动设计、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健康咨询等,培训考核合格率达80%。

4.培训能力建设。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辖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等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印发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使群众对活动知晓率达70%。

(3)健康中国行。与全国主题一致,启动本县的健康中国行活动,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主体作用,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年度健康主题。

(4)卫生日主题活动。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世界卫生日、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纪念日宣传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社区开展健康主题活动。单场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200人。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活动,定期听取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健康传播。设立健康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每年组织2次以上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

5.基本健康教育服务。

(1)健康教育服务提供形式包括为辖区居民播放健康视频资料、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指导等。

(2)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服务频次和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3)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知晓率达60%。

(4)以家庭为单位发放控盐工具及低盐膳食宣传材料覆盖率达95%以上,60%的家庭能正确使用控盐工具。

6.健康的公共环境。饮用水安全指标达到省级卫生区(县)标准。

7.健康素养水平。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在原基础上提高20%。

(七)县教育局: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和青少年健身建设工作,确保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1)成立局机关和各学校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印发全县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实施方案。各学校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学校,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排列全县中小学校名单,从中确定50%的必须达标的创建重点单位,与重点达标学校签订创建健康促进学校达标责任书。

(4)指导辖区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有活动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5)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核心理念,将教育系统(包括各中小学校)有关职工带薪休假、控烟奖惩、救助帮扶、课间操、教室宿舍食堂环境改善、低碳出行等相关文件、制度、措施资料,搜集整理建档。

(6)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2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7)组织要求各创建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各创建学校设置4个以上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6期,定期更换,并建好更换记录和档案。悬挂创建条幅,营造创建氛围。

(8)年内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活动2次以上,学校保健人员或校医培训率达95%以上,学生健康知识(包含低盐膳食)知晓率达80%以上。

(9)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

(10)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教育范围)材料审核上报。

(11)协助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搞好基线调查。

2.青少年健身建设。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中小学学校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有各年度全县青少年健身发展计划和总结。组织2-3次相关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八)县民政局:负责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积极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统计全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九)县财政局:

1.将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予以支持,健康教育机构有专项工作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2.项目补助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十)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

(十一)县住建局: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

1.落实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电子屏幕,每2个月更新一次,提高公众对“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的知晓率。

2.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公交车、出租车张贴争创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宣传标语。出租车电子屏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

(十三)县商务局:负责督导、指导辖区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协调县城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每天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

2.指导县城各主要商场参照无烟机关的创建标准开展控烟工作。

3.指导县城各主要商场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4.商场所有宣传资料、工作记录规范入档。

(十四)县水务局: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十五)县文广新局:

1.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宣传推广,在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并加强监管。

2.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核心理念,将全县开展的文化下乡、合唱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与健康促进相结合,将相关的文件、制度、措施资料搜集整理建档。

3.指导县艺术中心排练以健康促进为中心的节目1-2个,以充分的文字材料、图片予以佐证,并按建档要求完整存档备查。

4.制作“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专题宣传片一部,制作“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公益广告,并在电视台循环播放。电视台每天在热点时段播放“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宣传内容的滚动字幕。

5.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规范入档。

6.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健康体育发展,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将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都冠以“健康庆云”主题。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到32%。各类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十六)县城管执法局:

1.将北海公园或庆云广场建成健康促进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

2.落实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电子屏幕,每2个月更新一次,提高公众对“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的知晓率。

3.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每2个月更新一次。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十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1.负责协调各小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20xx年9月30日前宣传次数不少于2次。创建减盐示范食品企业2家以上,减盐示范餐饮单位5家以上,减盐示范商场5家以上。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2.食品安全指标达到省级卫生区县标准,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八)庆云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负责辖区内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企业建设。

1.将健康村(社区)建设纳入乡镇(街道办)发展规划,有工作规划和工作总结。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出台相关文件。

2.指导各村(社区)成立创建健康村(社区)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络人。

3.排列村(社区)名单,从中确定30%的村(社区)为必须达标的创建重点村(社区)。与重点村(社区)签订健康村(社区)达标责任书。

4.组织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村(社区)建设,有承诺书和倡议书,有具体实施方案。

5.广泛组织村(社区)开展包含低盐膳食内容在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2-3次。

6.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村(社区)创建内容宣传。设置健康教育展板,乡镇政府驻地主要街道不少于5块,社区中心村不少于2块。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每村(社区)评选出5户以上健康家庭。

7.每村粉刷健康促进标语1-2条,或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健康促进宣传资料2种以上,居民对健康素养行动知晓率达到60%以上,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8.组织各村(社区)制定参加锻炼倡议书,发放到各行政村。开展健康知识竞赛、健身舞广场舞比赛等健康促进活动。

9.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10.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材料的审核上报。

11.全面进行控烟,成人吸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1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

13.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14.95%以上的学生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15.协助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搞好基线调查。

16.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建设,辖区内30%的居委会、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

17.负责辖区内20%的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的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为确保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顺利推进,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所辖区域的创建工作,要充分调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搞好责任区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与示范县创建工作相结合的文章,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县财政局将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运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规范管理中央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接受省级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按照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标准要求,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全县每年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的良好舆论氛围。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歩加强和推进我县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促进广大职工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职业中毒、职业病、传染病和常见病的发生,保护和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目标,建设健康企业,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府办[20xx]40号)(昌府办[20xx]40号)的要求,现结合国家《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健康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1、鼓励企业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3、成立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4、有专人负责健康相关工作,有健康促进企业的规章计划和总结,健康活动有记录。

5、建设无烟环境,食堂膳食结构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完善。

6、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人文环境。

7、配备急救医疗用品和药物,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8、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提高职工预防职业病、意外伤害的能力。

9、定期组织职工开展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职工急救参与。

10、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提高职业防护知识核技能,吸烟率有所下降。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各企业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活动;要积极落实项目规定,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保障经费投入。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企业领导要做好对本企业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明确职责和任务,细化目标及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各企业的创建工作实际,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全体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全国健康促进机关的良好氛围。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六

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全所职工健康水平,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工作方案〉的通知》(x委办发〔20xx〕52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xx县xx局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广大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职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水平,达到省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创建健康促进机关的组织机构,并制定有利于单位职工健康的相关制度。

(二)创建成为省级无烟单位。全所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厕所、楼道等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三)组织开展创建健康促进机关的相关文体活动。

(四)积极改善xx县医疗卫生环境。

(五)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90%以上。

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公开倡议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并成立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全面达标。制定我局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第三阶段:效果评价。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健康促进机关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验收。

我局成立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局健康促进工作的整体协调安排及日常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规章制度、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

1、把我局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促进健康的工作实施方案。

2、给予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经费保证,并规范管理。

(二)营造社会氛围,广泛舆论宣传,提高对健康促进县(区)的认知。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所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理念和策略的认识,从而提升职工及家人健康素养水平。

(三)健康促进重点工作。

1、动员全所职工参与创建活动。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2、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健康工作,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3、落实好职工体检工作、职工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为职工进行健康知识辅导讲座。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举办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集体活动。确保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90%以上。

4、积极开展省级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

5、做好单位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环境整洁舒适,垃圾日产日清。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活动,保障经费投入。

(二)细化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分管领导要做好对分管科室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积极落实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各种创建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对全所的创建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全体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省健康促进机关的良好氛围。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七

为了更好地推进xx县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健康水平,确保全县创建目标的实现,根据《xx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x政办函〔20xx〕25号)文件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为依据,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素养水平,努力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为xx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活动,优化机关健康环境,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健康促进意识,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健康水平。

(一)机关干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到32%,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吸烟率下降3%。

(二)机关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

(三)机关干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100%。

(四)有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五)干部职工、办公室、楼道、洗舆室、卫生间保持干净整洁。

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计划,部署安排(20xx年6月)。广泛动员,制定局机关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机关健康促进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落实方案,全面推进(20xx年7月至10月)。按照局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推进工作。

第三阶段:充实完善,达标迎检(长期)。对照方案和标准认真自查,完善整理有关制度、资料,接受检查验收。

(一)宣传健康促进理念,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和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书面承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动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有专(兼)职人员,有系列文件、制度、计划总结;各项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三)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有禁烟宣传牌。

(四)每年举办健康讲座不少于4次,健康主题活动不少于2次,及时收集活动安排、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授课内容等资料。

(五)积极开展工会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身体素质。

(六)开展卫生清洁活动。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办公场所及卫生责任区域整洁卫生,环境舒适。

(七)组织干部职工每年坚持健康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一)为加强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邝利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健康促进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

(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局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专题讲座等固定宣传阵地,密切结合健康促进工作和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健康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在全局形成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八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xx〕4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健康忠县20xx”规划》、《忠县健康促进20xx-2020年行动计划》,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广泛深入开展,提高全县企业员工健康素养水平,现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因势利导,动员和组织用人单位有计划、有目标的建设健康促进企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环境危险因素以及劳动者自身行为等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努力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健康、和谐的工作场所,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忠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项目目标:通过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确保到20xx年全县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二)创建时间:利用健康促进县创建为契机,本次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周期为20xx年6月至20xx年3月。

全县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牵头,在县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按照属地化原则由乡镇(街道)配合组织辖区内各企业开展创建工作。

(一)宣传发动(20xx年6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重点做好创建健康促进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宣传创建健康促进企业的重要意义,促进企业员工知晓创建、转变理念,学习掌握创建工作各项标准,并要求各企业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至20xx年3月)。各企业要按实施方案,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保障措施,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全面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

(三)自查评估。各创建企业建设完成后,及时进行自查评估,总结经验,撰写典型案例,并填写《健康促进企业申报表》(附件1)与自评报告一并报送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报送至县创建办(县疾控中心)。

(四)验收评估。县创建办收到各创建单位申报表后,根据工作安排,将联合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实地评估依据《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附件2)进行考核打分,得分80分以上的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五)巩固提升。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设,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开展。忠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办审定情况,对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命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实行“三责制”,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大对下属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力度;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建设属地责任,定期召集辖区的企业开展座谈,把建设健康促进企业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中,因地制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具体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具体创建企业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提高职工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内部宣传载体,如职工微信群、qq群、网站、刊物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证投入。各企业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加大职业安全与职业防护、健康教育与促进经费投入,保证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

(四)强化督查,科学推进。为确保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创建办将联合主管部门成立健康场所建设工作专家组,负责培训指导、评估检查等工作,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县创建办将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单位实行重点督办,对影响建设进度、推诿扯皮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追责。

县创建办联系人:王伟杰;联系电话:54454xxx。

县疾控中心联系人:陈银凤;联系电话:54454xx,邮箱:4633948xxx@。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九

20xx年,我市被列为省级“健康促进县”建设项目县。为贯彻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xx-2020)(国卫宣传发)[20xx]15号)》精神,为全面做好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保障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根据《介休市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介政办发[20xx]11号)要求,结合我市企业(焦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山西省健康促进县工作方案、晋中市健康促进县(区)试点项目方案为依据,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振兴崛起、城乡美丽、生活富足、人民幸福为奋斗目标,以健康促进为基本策略,建立健康促进长效机制,运用可行干预措施,采取有效宣传方式,营造健康环境,帮助广大群众掌握基本卫生知识,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标准,为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做出应有贡献。

企业实施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导、部门合作、车间、班组全员参与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政策、网络、人才体系和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营造健康环境,培养健康人群,提高员工健康教育普及率、核心信息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提高员工健康素养,合力打造“健康企业”。

(一)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吸烟率下降3%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

(二)企业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三)建设无烟环境。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无烟环境作为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

(四)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和相应设备、场所、工作制度。

(五)创新体制机制,探索促进健康工作的干预模式和长效机制。推动减盐防控高血压、预防肥胖、无烟环境、整洁卫生等综合干预措施落实,扩大干预覆盖面,逐步提高全体员工健康素养水平。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机制,工作启动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各企业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制定创建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5月—20xx年5月)。各企业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企业(焦化)建设。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总结经验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迎接验收。

(一)成立经贸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动员全体职工参与创建活动。

(二)有专(兼)职人员,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三)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有控烟阵地并定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四)各企业根据各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五)各企业组织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或主题活动,及时收集活动安排、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授课内容等资料。

(六)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有益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

(七)经常性的开展卫生大扫除等活动,整洁卫生、环境。

(八)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温永平

副组长:李永春

成员:高英忠、剌桂花、李光辉、任晋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永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严格目标考核。按照全省健康促进县标准要求,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企业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思想重视,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创建工作进行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创建工作中,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管理,加强督导。创建“健康促进企业”活动实施动态管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定期调度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长效开展。同时,随时接受市健康促进活动办的明察暗访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限期整改,确保创建活动取得预期实效。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十

健康企业是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健康中国·衡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给健康企业建设搭建平台,推进企业构建健康机制、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创造有益于劳动者健康的工作环境,助力提升职业健康水平,助推健康衡水建设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试行)。

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病、职业相关疾病、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发生,满足企业员工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健康素养水平,实现企业建设与员工健康协调发展。

到20xx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启动健康企业建设,高新区建成2家,其他县市区(不包括滨湖新区)各1家,共建成13家健康企业。企业职工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形成有利于健康的企业工作生活环境。

(一)健全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健康领导机构的组织推动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建设健康环境。企业生产布局合理,基础卫生设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有效,员工生产生活环境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企业建立并完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通过体检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全时关注员工健康状况,强化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提供个性化职业健康促进指导,开展心理疏导,构建良好健康促进氛围。

(四)营造健康文化。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等活动,引导员工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健康素养。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一20xx年5月)

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由市爱卫办统筹协调,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首批健康企业建设名单。各县市区爱卫办负责本地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做好广泛宣传动员,推荐首批健康企业建设单位,20xx年1月30日前报市爱卫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一20xx年6月)

参与建设健康企业内部成立领导小组,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具体建设工作;制定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工作措施,发动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员工开展基线调查,了解员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收集职工健康体检资料;根据员工的健康需求组织开展有效建设活动。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设企业通过打造整洁优美的自然环境、布局合理的工作环境、温馨健康的人文环境、绿色清新的无烟环境,为全体职工提供良好的健康环境。

2.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市、县职业卫生专家组对作业场所中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进行规范指导,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现场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查找作业场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作业场所安全水平。

3.做好健康知识普及。根据基线调查和体检结果,分析企业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措施,有针对性的面向员工开展健康讲座和个体化健康指导。

4.注重总结和创新。通过开展健康主题活动等载体,提供多元化健康服务,积极探索企业健康教育新方法、新举措。各级要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年度建设效果评估,及时掌握健康企业建设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7月一12月)

各地按照健康企业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整理上报相关资料,接受省、市验收评估;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健康长效管理机制,推广和宣传健康企业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促进企业员工健康素养水平和身体健康指标明显提高,带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属地管理、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市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各县市区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爱卫办具体承担好部门协调、信息沟通、指导检查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卫生与健康服务技术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引导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形式,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促进健康文化,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妇联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负责维护企业团员、青年和妇女等劳动者健康权益,鼓励企业建立各类文体协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二)全力做好技术支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委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承担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不断完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举措。要充分调动各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机构的积极性,发挥专家优势和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标准研制、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结合健康企业建设实践,采取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营造提升健康素养水平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宣传和社会动员,及时宣扬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市爱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健康企业建设的示范典型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带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镇工厂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促进广大职工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职业中毒、职业病、传染病和常见病的发生,保护和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目标,建设健康企业、和谐中堂。根据省、市、镇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东莞市示范镇(街)和示范单位(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工作标准》的通知》(东农健办〔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创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东莞市示范企业实施方案如下。

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和各部门支持配合,动员工厂企业及其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积极采取各种干预措施,改进不利健康的行为和环境、以及加强卫生服务,促使每个企业员工树立和增强健康观念,学习和掌握卫生保健知识,自觉采纳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防止和减少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对健康所造成的损害,全面提高企业员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贡献。

建立适应工厂职业人群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体系,人人享有职业健康教育,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服务,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和职业、生活环境,减少和消除职业性及其他有害因素,降低职业病、常见病和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努力建设健康企业、和谐中堂。通过不断提高工厂职业人群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从而促进工厂三个文明建设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选定开达玩具厂作为试点首先铺开创建工作。其余企业条件成熟的也可创建。

各相关企业要成立创建“行动”示范企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工厂企业在生产、经营、后勤、生活等方面适应现代文明,全面创建健康文明的现代企业形象。

(二)工厂企业在总体上保证企业职业人群人人享有职业健康教育,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服务。

(三)工厂企业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健康教育规划,落实有效措施实施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四)工厂企业转变卫生宣传模式,采取形式多样、员工喜闻乐见的方法进行健康教育。

(五)工厂企业有计划地开展劳动卫生法制教育,加强行政干预管理力度。

(六)工厂企业的安全、环保、劳资、宣传、教育、文化、后勤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组织均应有协调配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措施。

(一)工厂企业健全有关健康教育管理组织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项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等。将卫生科普知识纳入职业技术培训,进行有关生理、心理卫生、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安全卫生、常见病防治、自我保健等知识宣传教育。

(二)提高企业员工健康观念提高。有毒有害作业工人100%获得“知情权”,了解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方法知晓率达90%。

(三)企业员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有所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职工执行保护和减少职业危害及意外伤害的技能和正确行为率达95%。

(四)根据我市预防性病、艾滋病中长期规划,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健康教育,促使企业员工接受性病与艾滋病防治教育率达90%,80%职工掌握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

(五)建立和完善工厂企业人员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制度。就业前体检率和定期体检率达95%以上,并建立健康档案。

(六)促使各种危害健康的疾病发病率有明显下降,尤其是预防和控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和应急事件在工厂企业的发生。

(七)在工厂企业内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面积不少于2㎡,宣传专栏内容定期更换;并以广播、卫生标语闭路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4月)

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行动”办公室人员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工作,营造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创建攻坚阶段(20xx年4—5月)

完善组织架构和硬件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三化”、除“四害”及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并迎接镇“行动”办对各厂创建示范社区工作进行评估,寻找差距,及时整改。

第三阶段:考核评选阶段(20xx年6月)

充分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迎接市“行动”办的考核评选。

(一)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镇“行动”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立机制,共同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共同参与。广泛宣传创建健康教育示范企业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提高广大工厂员工和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创建意识。

(三)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基地。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建设健康教育厅、展览厅、培训室等,并配备电视、录像等必要健康教育宣传设备。

(四)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健康教育人员积极主动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和完善工厂员工健康教育档案;各种健康教育档案就按档案化规范管理,按年度装订成册。

(五)加强督导,实施考核。镇“行动”办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东农健办〔20xx〕6号)和《关于印发《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东莞市示范镇(街)和示范单位(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工作标准》的通知》(东农健办〔20xx〕1号)的要求,对各企业的创建情况进行考核,以更好的状态迎接市的考核评选。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十二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5)》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有关要求,为推动《“健康安徽20xx”规划纲要》、《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健康马鞍山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举措在企业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开发园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区分市级、县区级健康企业。自20xx年起,每年市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不少于10家的标准开展建设,县区(开发园区)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每个县区(园区)不少于3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企业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园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园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附相关申请材料,于每年8月30日前报至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科。(邮箱:1048039169@,联系电话:2366563)。

3.市级评估认定。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按各县区、开发园区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认定工作,并在认定的市级健康企业中择优推荐为省级健康企业评选对象。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市相关主管部门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市卫生健康委于1个月内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主管部门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园区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对健康企业建设以及现场复核评估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地见效。各级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市级成立由卫生健康、经济信息化、人社、生态环境、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法规监督科。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市、县区(开发园区)要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市疾控中心为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园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对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并在各自网站公布健康企业名单。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各县区(开发园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健康企业优惠优待政策,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为企优环境”要求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健康促进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xx﹞151号)要求,为扎实推进省级健康促进市建设工作,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企业职工公民健康素养,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作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加快推进“健康宁国”建设。以全民健康为宗旨,以建设“健康促进企业”为目标,通过健康促进企业建设,提升企业健康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对维护全体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全市大中型以上企业。

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市应急局、市卫健委。

依据《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20xx版)》(具体标准附后)开展建设工作,总分为100分,验收达到80分为合格。

(一)筛选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31日。初步筛选大中型以上企业申报宁国市健康促进企业,名单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送至市健康促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标准开展建设活动,收集建设资料并归档。

(三)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单位按照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四)命名阶段:20xx年9月。

对验收结果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组授予宁国市“健康促进企业”称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活动是省级健康促市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企业员工健康素质、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立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措施之一。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健康促进企业申报和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良好的工作制度,保证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人人参与。通过建设健康促进企业活动,树立企业职工健康为本意识,促进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要广泛宣传省级健康促市建设工作与建设健康促进企业活动,对照标准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升企业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共建共享健康环境。

(三)强化指导,保证成效。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将及时对各单位在建设健康单位活动的各个阶段进行指导,查找不足,及时改进,争取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张春萍联系电话:0563—4036xxx

电子邮箱:xxxxx@

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健康大楼三楼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十四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xx〕29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任务,促进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现提出我委落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

(一)大力支持社会办医

1.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在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原则下,鼓励慈善机构、基金会、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支持企业、投资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连锁经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健康服务业。鼓励港澳台地区以及国际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并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支持政策;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办医;鼓励符合资质的个人开办诊所。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重点专科建设、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政府主导下组建或参与区域医联体建设。到20xx年,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1张以上。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基层卫生处

3.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职称评定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人才处)

4.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学术地位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学科研和继续教育项目,参与重大疾病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

5.放宽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的乙类大型设备购置的限制。

牵头单位:药械处

6.探索与推进公立医院在保障资产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财务处(审计处)

7.大力发展独立的检验、检查医疗机构。引导发展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社会化水平。建立健全检验、检查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质量控制体系与监管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综合监督处

8.加快康复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护理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合作、有序衔接的多元化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护理服务社会化。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9.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以托管、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符合资质的护士开办护理机构。

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0.将中医医疗机构康复科纳入康复护理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康复护理体系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1.发展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大力发展各类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防治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的“十病十药”科技攻关。建立5个中医药产学研联盟。允许有资质的中医师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开发符合本市特点的中医养生保健食品和用品,推广中医药健康饮食养生、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保健品在疾病预防、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做好以朝阳区为试点的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区建设,支持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和示范基地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知名中医医院或中医药企业到境外举办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利用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二)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

12.发展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支持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变,开展慢性病风险评估和生活方式、危险因素的干预。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3.加强对体检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健康咨询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与政策引导。

牵头单位:综合监督处

(三)加快健康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4.积极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统筹和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加快建设形成养老照料、康复护理、疾病救治、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多元化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和配套地方性标准,为医养结合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指导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就近建立协作关系,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逐步实现养老机构医疗保障全覆盖。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15.探索建立以老年健康服务为主的中医医疗保健机构,或在中医医疗机构建立老年病房。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6.支持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7.鼓励社会力量在社区提供居家养老、照料、康复、健康咨询、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18.加强健康服务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扶持医疗、健康旅游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全产业链的医疗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培育以健康服务为主体的旅游项目和产品。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9.加快健康服务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协同创新能力,推动健康软件开发、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电子病历等技术的发展应用;利用智能化健康信息服务技术,加强医疗预防、健康咨询服务;推动健康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挖掘利用,为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支持推广健康云服务。探索卫生计生、民政、人力社保、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等部门的健康服务信息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信息统计处

20.发展健康文化与教育产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健康知识,鼓励出版健康养生图书,支持创作健康相关影视作品、电视专栏节目,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公众权益保障处

(四)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

21.加强健康服务产品的研发制造与应用。发挥中药在“治未病”方面的作用,开展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22.加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支持在京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健康服务相关学科专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健康职业教育。规范并加快培养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剂员、营养配餐员、育婴员、保健按摩师、康复治疗师等从业人员,鼓励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探索开展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

(五)促进产业聚集和园区发展

23.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医学创新中心。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

(一)放宽市场准入

24.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进一步开放市场和降低门槛。制定《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坚定不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和规范的审批工作机制。将100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等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二)公平获得生产要素

25.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公平获得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北京市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

26.完善人才保障政策。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出台《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放宽多点执业限制,不再将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单位同意与否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7.探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8.探索建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医师工作制度并区别聘用合同,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人才处)

(三)扩大健康服务业市场空间

29.严格控制并逐步压缩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规模,为社会办医留出空间。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四)完善服务管理政策

30.建立医疗机构设置和规划信息公告制度。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在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设立与加入、人才培养、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五)完善健康服务法规标准和监管

3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支持健康服务企业、质控中心、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健康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推进健康服务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32.积极探索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滥用非营利地位行为,确保充分提供公益性服务。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引导健康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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