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抵押借款是民间借贷中较为常见的借贷方式,通过抵押物担保能够有效降低借贷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一份条款完整、权责明确的抵押物借款合同,是规范借贷流程、避免后续纠纷的重要保障。特此整理5篇通用个人抵押物借款合同范本,格式规范、贴合实际,可直接修改套用。
正规个人借款抵押合同书范本 篇1
出借人(甲方):__
(出生年月)__
身份证编号:__
借款人(乙方):__
(出生年月)__
身份证号码: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以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年___月日起至__年___月日止,共_个月(借款依借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提前还款由本合同第六条另行规定)为。既,利息共计元,分三期支付,每期利息为元,第一期利息于_年___月日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年___月日付清,第三期利息连同借款本金于__年___月日一次还清。如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天按借款余额的百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偿日为止。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还款或者在三个月内(包括三个月)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借款本息;
3、在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并提前偿还借款本息;
4、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出借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八条出借人承诺:
1、保证本借款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九条提前收回借款:
出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如因生计之必需确要提前收回借款时,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贷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借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承诺;
3、借款人或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
5、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时偿还借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借款资金安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缔约人任何一方一般性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全部借款金的5%的违约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缔约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借贷双方签订的原来只作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化为正式的购房凭证,所抵押的房产产权归出借人。
第十五条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缔约人签字、捺指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留存。
出借人:_
联系地址:_
联系电话:_
借款人:_
联系地址:_
联系电话:_
__年___月日
正规个人借款抵押合同书范本 篇2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区(县)街道(镇)路(村)弄___号室商品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年_月,即从_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止。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五条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十二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份。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签字):
_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年月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月日
正规个人借款抵押合同书范本 篇3
甲方(贷方):___
电话:_
地址:_
乙方(借方):___
身份证号码:
电话:_
地址: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由于临时资金困难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___) (借贷关系为:甲方借款给乙方)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执行日利率3.3‰0(万分之三点三),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三.借款期限:
乙方于__年月_日前还清甲方本金及利息。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归还借款本息,甲方有权按日向乙方收取未付本息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约定还款期限60日的,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未付本息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通过一切合法途径追偿乙方本息及违约金的权利。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正规个人借款抵押合同书范本 篇4
甲方(出借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
借款用途:用于家庭生活理财。
借款利率:按每年20%计算,如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则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二、抵押条款
1、借款人以下房产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 。
房屋地址: 。
房屋面积: ;房产价格: ;
房屋所有权人: 。
2、借款人于本借款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
3、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
4、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5、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法庭诉讼费、律师费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7、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9、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中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如借款人违约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月日 _年月日
正规个人借款抵押合同书范本 篇5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__月__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动产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质押标的(见附件1)
1.质押物名称:
2.质押物品种、型号:
3.质押物数量:
4.暂估价值: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5.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时间:
6.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地点: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动产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 借款金额(当金)
1.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年__月__日起,至年__月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约定给付。
第五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支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的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用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必须在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前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
第六条质押动产的交付与登记
1、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必须将质押动产交付给甲方占有,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果法律规定必须办理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则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放款满足以下条件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放款:
1、所有方已签署当票和本合同。
2、质押动产已移交给甲方占有,甲方已获得仓单或相关凭证。
3、已经办理了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甲方已收到相关文件。
4、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大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5、乙方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仓储保管费、公证费等费用。
第八条质押动产的权利和限制
1、在质押权的存续期间,除非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质押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提取、转让、赠与、出借、抵偿债务、分割等),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的改动。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确实需要转让质押动产,必须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提供等值的担保。在获得担保后,甲方将指派工作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2、如果甲方要求乙方为质押动产办理保险,乙方必须无条件购买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在质押期间,如果质押财产受到毁坏、灭失或被征收等情况,质押权将依据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解除。如果担保债权的履行期尚未到期,甲方有权要求存入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
3、在质押期间,如果质押财产的价值明显降低(即质押动产的市场价值降至合同评估价值的80%或更低),或者第三方针对该质物与乙方有产权争议,或者第三方提出质押财产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停业整顿、被关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提供其他担保。
4、在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质押动产上另行设定质押权、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动产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质押的动产享有完全的合法所有权和处分权,并已依法履行与本合同和当票有关的的所有相关法律手续,并已获得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在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乙、甲双方确认被质押的动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并且不存在任何可能会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质押权实现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质押、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动产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动产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等),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质押动产转让合同以达成共识。
3、乙方承诺按照合约规定及时交纳质押期间动产的仓储及保管费用。
质押权的行使
1、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和第九条的任何约定;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质物发生毁损、灭失、价值下降或有权属争议,或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或质物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3)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或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或未履行支付有关质物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质物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质押权可能遭到损害;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综合费用,且累计达到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或本合同约定的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届满后日内,乙方应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
3、如果仓储合同约定的质物仓储期限届满,则乙方应在期限届满前向仓储人交纳下一期的仓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行使质押权。
4、甲方有权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质权。如果甲方自行拍卖质物,则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3、如质押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则超出部分归质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各方一致同意:委托甲方进行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需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此标准适用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到期之日起至该期限到期或提前到期后的日期)。
2、如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清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则自借款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之日起日内,每日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直至全部款项结清日期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如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第九条所约定的义务,或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导致抵押权无法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无法解决,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行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和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则乙方需进行额外的赔偿。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中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其他条款。即使当票、本合同或其他条款无效,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即使甲方宽容、宽限、优惠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仍不会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享有的任何权益。此外,这些宽限等措施也不会被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本合同项下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如发生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必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公证机关可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在此情况下,若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其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向管辖权内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同意放弃其对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声明本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解除合同本合同在乙方偿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已完成当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之时,即解除。在合同解除之后,相关方有责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质押动产归还及注销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规定
1、如果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各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方式作出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应以补充协议为准。而若补充协议未涉及某些内容,则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在当票及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和担保等同样适用于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通知各方各方均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在书面变更通知收到前,各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均应被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充分协商和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所有本合同条款均是各方不带偏见地平等、充分协商后共同起草,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意义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悉数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进一步对本合同内容作出修改和补充:附件1:质押动产清单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下无正文)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