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教师心得体,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教师心得体会1
——学法护幼感悟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如同一束明亮的光,照亮了学前教育前行的道路。《学前教育法》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我们在幼儿园的工作和生活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深入学习这部法律后,我内心满是触动与思考,对自己的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感悟。
一、法律是“安全盾牌”,筑牢保护底线。
3-6岁幼儿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法律明确了教师的监护职责与保护义务。在日常教学中关注每一个孩子,尤其是那些性格内向、发展稍慢孩子的重要性。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特的闪光点和成长节奏。
记得班上有个叫尚尚的小朋友,刚入园时特别胆小,不敢主动参与任何活动,总是默默躲在角落里。我依据法律中保障幼儿平等受教育权利的理念,主动与他交流,发现他对拼图很感兴趣。于是,我在区域活动时特意为他准备了一些拼图,并鼓励他尝试与其他小朋友一起完成。慢慢地尚尚变得越来越自信,开始主动和小伙伴们交流玩耍,还会兴奋地向大家展示他完成的拼图作品。通过这个事例,我切实体会到,保障幼儿权利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需要我们在日常教学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去践行,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充满爱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曾在班级中遇到孩子间无意推搡导致小擦伤,正是依据“及时救助与告知义务”的法律要求,第一时间处理伤口并与家长沟通,才避免了误解——这让我深刻意识到,法律不是束缚,而是守护孩子的“安全指南”。
法律中对于幼儿安全的保障也让我感触颇深。从园所的设施设备安全到食品卫生安全,每一项规定都细致入微,为孩子们创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每天,我都会和其他老师一起仔细检查教室的玩具是否有损坏、活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孩子们在园的每一刻都能远离危险。同时,幼儿园严格规范的食品采购和加工流程,也让我能放心地为孩子们提供营养丰富的餐食。这些规范的落实,不仅让孩子们能在幼儿园里尽情玩耍、快乐学习,也让家长们更加安心地把孩子交给我们。
以法为基
二、用法律思维理解“儿童权利”,尊重成长天性
法律规定儿童享有“受教育权”“发展权”等权利,这要求教师跳出“管控思维”,真正以孩子为主体。比如在制定班级规则时,不再单纯强调“不许跑跳”,而是依据“儿童参与权”,和孩子一起讨论“如何安全地探索教室”;面对内向的孩子,也会想到《教育法》中“平等对待学生”的原则,用更耐心的引导替代简单的催促。这种从“管理”到“尊重”的转变,让孩子在被理解中建立安全感。
三、家校协手,让法律成为沟通的“桥梁”
幼儿教育中,家校矛盾有时源于认知差异,而法律能为沟通提供客观依据。曾有家长因担心孩子不会穿脱裤子,要求教师帮忙,从“过度保护”可能影响孩子独立性的角度,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的要求,与家长沟通“适当放手”的法律依据与教育意义,最终获得理解。法律在此不是“冰冷条款”,而是帮助家长、教师达成共识的“沟通语言”。
四、在法律更新中守护“成长的每个瞬间”
随着社会发展,与儿童相关的法律条款也在完善(如网络保护、心理健康保护等新增内容)。作为教师,定期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新规,能让保护更贴合当下需求。比如发现孩子模仿短视频行为时,会依据“网络保护”中“防止沉迷”的要求,及时与家长沟通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要性——法律学习不是任务,而是让守护更“与时俱进”的能力。
我们“学法护幼”,不是照本宣科的条文记忆,而是将法律内化为对孩子的“看见与守护”:用法律意识预判风险,用权利思维尊重个性,用规则意识搭建家校信任。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值得被法律温柔以待,而我们正是用法律之光,为他们照亮童年的第一步。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让他们在充满爱与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教师心得体会2
以法为纲,规范学前教育实践之路
时光宛如潺潺溪流,不经意间,我已在城幼默默耕耘了三个春秋。这三年,我与孩子们一同走过无数个晨昏,见证着他们从懵懂无知,逐渐蜕变为自信独立的模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恰似一座熠熠生辉的灯塔,在幼儿教育的浩瀚海洋中,为我照亮了前行的航道,让我深刻领悟到,幼儿教育绝非仅仅是知识的简单传递,更是法治精神的深度践行与悉心守护,是一场用爱与责任编织的温暖旅程。
一、以法为纲,筑牢安全防线
《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保护儿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是幼儿园的首要职责”。安全,犹如幼儿教育大厦的基石,是孩子们快乐成长的坚实保障,容不得半点疏忽。在日常班级管理中,我始终将安全置于重中之重的位置,从每一个细微之处着手,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无忧、充满温暖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在硬件设施方面,我严格依据《学前教育法》中关于幼儿园环境安全的具体条款,对班级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全面且细致的安全检查。
在安全教育方面,我创新教学方法,将法治教育与安全教育深度融合。依据《学前教育法》中关于安全教育的指导原则,我开展“安全小卫士”主题活动,引导孩子们认识各种安全标识,了解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在模拟演练中,我依据园所演练方案让孩子们学会如何在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下迅速、有序地撤离。同时,我还利用故事、儿歌等形式,向孩子们传授防拐骗、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真正做到让安全知识入脑入心,成为他们成长过程中的“护身符”。
以法为基
三、以法为桥,构建家园共育生态
《学前教育法》强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与教育儿童的义务”,这为家园合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如同一条无形的纽带,将幼儿园和家庭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了更好地实现家园共育,我园积极响应法律号召,推出了“家园互动计划”。
我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学前教育法》的相关内容,让他们了解幼儿教育的目标和要求,明白“小学化”倾向的危害。我依据法律中关于家园合作的原则,通过案例分析、专家讲座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尊重幼儿的成长规律。依据法律中关于促进家长参与教育的规定,我积极搭建家园沟通的桥梁,通过家长微信群、定期家访等方式,及时与家长沟通孩子的情况,让家长更好地参与到孩子的教育中来,形成教育合力。
四、以法为镜,提升专业素养
法律对教师职业行为提出了明确规范,这如同一面明亮的镜子,时刻提醒着我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在班级管理中,我坚持用爱和尊重对待每一个孩子,杜绝语言暴力和变相体罚。我依据《学前教育法》中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时刻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确保自己的言行符合教师的职业操守。例如,在与孩子沟通时,我始终保持温和、耐心的态度,尊重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就像对待一颗珍贵的种子,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他们的成长。
三年的教育工作,让我深刻体会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使命感。《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幼儿教育事业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力量,如同为幼儿教育这艘大船扬起了法治的风帆,引领它驶向更加光明的未来。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法律为指引,在班级管理中践行“儿童优先”的原则,用爱和责任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以法律为灯塔,在保教实践中探索“游戏化学习”的路径,让孩子们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以法律为桥梁,在家园共育中搭建“协同育人”的平台,形成教育合力。我相信,在法治的护航下,我们一定能够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在法治的阳光下,绽放出最绚烂的生命之花,共同迎接美好的未来。
作为教师,定期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新规,能让保护更贴合当下需求。比如发现孩子模仿短视频行为时,会依据“网络保护”中“防止沉迷”的要求,及时与家长沟通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要性——法律学习不是任务,而是让守护更“与时俱进”的能力。
我们“学法护幼”,不是照本宣科的条文记忆,而是将法律内化为对孩子的“看见与守护”:用法律意识预判风险,用权利思维尊重个性,用规则意识搭建家校信任。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值得被法律温柔以待,而我们正是用法律之光,为他们照亮童年的第一步。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让他们在充满爱与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