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管理中,部门绩效二次考核对精准评估员工表现、激发团队活力意义重大。部门绩效二次考核方案范文通用模板,全面又实用。它先明确考核目的,如激励员工、优化团队协作等;接着设定详细考核指标,涵盖工作业绩、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维度;考核流程也规划得十分清晰,从数据收集、评分细则到结果反馈,环环相扣。无论何种行业、规模的部门,都能借此模板制定贴合自身需求的考核方案,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来看一看。
部门绩效二次考核方案范文 篇1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x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x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部门绩效二次考核方案范文 篇2
一、管理理念
为了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常规教学、劳动纪律的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上级工资改革政策为实施依据,坚持优劳优酬,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根据芙蓉区教育局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原则。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绩效工资的评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按劳分配,工资与履行岗位情况等严格挂钩。
2、总额控制,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浮动使用,不能平均。
3、客观公正,准确合理。
4、定量与定性结合,定量为主。
5、学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三、金额来源
绩效考核奖金全部来源于教育局下拨的教师奖励津贴。即小学高级教师为554元,小学一级教师为515元,小学二级为505元,未定级395元。
四、考核内容
基本办法:按照市区教育局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绩效津补帖中的20%作为月绩效奖励津贴,其中月绩效奖励和期末绩效奖励分别占10%。月绩效奖励津贴包含两个部分:职称奖励+履职工资,奖励工资。期末绩效奖励津贴包含两个部分:职称奖励+成果奖励。
为185元,未定级教师为75元。职称奖励平均分为两部分分别计入月绩效及期末绩效奖励。
履职奖励:奖励津贴中160元为履职奖励。因违反师德规范、工作出勤、教育教学、财产保管等管理条例从履职工资部分进行扣除。岗位奖励每月发放,包含在履职奖励内。
成果奖励:奖励津贴中160元为奖励工资。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科研论文、校园安全及其他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从本部分支出。
履职奖励、职称奖励的扣除部分和成果奖励节余部分的总和采取平均分摊到个人的原则。
五、考核对象
在职在编在岗的'教职工。(15天以上5个月以下病假、特殊长病假、产假、工伤按局相关政策办。)
六、考核方式
1、考核由学校校长任组长,中层干部3人及教师代表3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进行。
2、实行月考核、月结算。期考核,期结算。
3、请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教师的绩效工资按教育局规定的文件执行。
七、执行标准
(一)职称奖励执行标准
1.根据教师已经获得的技术职称及学校拟聘职称情况,分别给予被聘教师职称工资如下:高级为234元,小一为195元,小二为185元,未定级为75元。
2.病事假超过15天以上,当月职称奖励不享受。长休病假不享受职称奖励,同时报教育局批准。
(二)履职奖励执行标准
【师德】(30元)
师德规范要求:
1、拥护改革开放,不断提高思想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教书育人,严以律己,崇尚奉献。
3、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同事间互相尊重,爱护学生,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4、尽职尽责做好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5、关心学校工作,多提合理化建议,顾全大局,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6、工作中不出现较大的失误。
具体奖惩办法:
1、每月视教师的师德表现情况,若表现良好的,则计满分30元。
2、有下列情形者酌情扣分
1)、变相体罚学生,随便停学生课,每次扣10元,并限期改正。
2)、体罚学生,每次扣20元,并作公开检讨,影响评优、晋升和聘任。
3)、不团结协作,拨弄是非,谩骂他人,造成干群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矛盾,影响学校声誉,每次扣20元,并影响评优、晋升和聘任。
4)、家教和私自办班等乱收费行为,每次扣20元,影响聘任。
5)、排斥差生,拒收学生,每次扣20元。
6)、没有正当理由,不接受或不完成学校安排工作的,扣20元以上。
7)、上班时间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每次扣10元。
8)、计划、总结、论文、表册等迟交一项扣5元,缺交一项扣10元,并限期改正,如未改正,可按次数追加累计扣分。
9)、被投诉等其他违反师德现象,一经查实,,每次扣10-30元。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由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可根据情况取消当月师德绩校考核奖励或全月所有绩校考核奖励,并影响评优、晋升和聘任。
【出勤】(30元)
6、旷工每天扣20元,并影响期末全勤奖、晋升和评优,3天以上学校解聘,报教育局另行处理。病事假半天以上请假,校长负责审批。
7、旷课每节扣20元,未请假或未经批准不参加校内外学习、培训、活动、会议的作旷课处理;工会活动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则不享受当次活动相关待遇。
8、病事假半天以上请假,校长负责审批,由教导处登记安排,“临时一节课以内请假”月内累计3次,计事假半天。
事假(凭请假条,经批准后生效)每天扣20元,每月3天以上不计出勤分;一周(7天)以上(计连续假),取消当月所有奖励。
9 、病假(凭病历证明,无病历证明按事假处理)每天扣10元。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老年教师每月调课后一天看病不扣服务工资,其他教师半天看病不扣,每月连续15天(含节假日)或累计15天及以上病假不享受出勤奖。
10、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超过十分钟不足四十分钟计旷课一节。
11、集会、活动、会议非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
12、法定丧假不影响出勤奖;婚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学校另外给予100元奖励,否则,需逐级上报批准。
13、哺乳假(1岁以内)不影响工作前提下,每天1小时,不影响出勤奖。
14、教职工请假手续按教育局文件办理。以上奖励扣发不足部分在其他奖项中扣除。
【教育教学】(35元)★备课(10元)
15、教师备课必须严格执行《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备课节数和备课进度依据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16、学校规定教师必须超前备课,备后上课,不备课不得进课堂。并要求每月必须将备好的下周教案统一上交学校教导处,审阅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才能持案上课。由教导处每月对全校教师进行细查考核后评出一、二、三等,依等分别计10、8、6分。
17、能按规定上交教案,并且教案也符合有关要求的,计满分。教案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除5元;学校有要求备课的,教师不备课的不发备课奖,且另外扣10元。
★作业批改辅导奖:(5元)
18、教师的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必须严格执行《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改作量和辅导时间、形式也必须严格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19、改作情况和辅导情况由教导处每月对全校教师进行细查考核后评出一、二、三等,依等分别计5、4、3元。
20、课后辅导学生作业要求老师在场,不能因事离开,让学生独自呆在教室或办公室,如有违反,视情况扣发1-5元。
21、无作业批改任务的教师必须按学校要求开展带队训练,带队训练绩校奖惩情况按作业批改要求核算。
★课堂教学(10元)
22、上课迟到、早退、离堂每次扣5元。
23、放羊式教学全扣此项奖金。
24、每月由教导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5元一项:
(1)非特殊情况坐姿上课的,
(2)组织教学较为混乱的,
(3)无板书或板书凌乱、书写不工整的,
(4)课堂内抽烟的,
(5)课堂内接听手机、手机发出声响的(特殊原因除外),
(6)不使用普通话教学。
25、未经教导处许可,私自兑课的,一次扣5元/节。
26、无论因何种原因缺堂的,此项奖金全部扣发,造成后果的,经校务会研究,另作其他处理。
27、带队训练、晨间管理、课外拓展训练、学生集体外出学习活动按课堂教学要求考核。
★随笔、读书笔记(10元)
28、30岁以下教师每月撰写随笔2篇,读书笔记1篇,中年教师每月撰写随笔1篇,读书笔记1篇。按时按质完成者计10元。未按要求完成者每篇扣5元。 【其他工作】(20元)
29、环境布置财产保管和校园安全(10元)
1)、检查发现各室不合格的(如水、电、门窗未及时关闭等现象)每一处扣责任人5元。
2)所有教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经学校综治理安全领导小组检查,教师在责任范围内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包括人和物等方面)或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5元。
4)教育教学活动中,因教师组织不力、管理不善发生一般安全问题的,每次扣10元。
5)如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失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经行政会讨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当月本项绩校考核奖励或全月所有绩校考核奖励,甚至影响评优、晋升和聘任。
30、活动组织(10元)
1)活动包括集会、中队活动、大队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过程中,能积极配合,按要求认真组织并圆满完成、且表现突出的,经检查记为优者,计算,在活动中,没有按学校要求且组织无序者,经检查记为差者,扣5元/次。
2)、教师负责管理学生的一日常规中任何一项不合要求,考核级别为差者,扣5元/次。
3)、特殊情况,特殊奖罚,须经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岗位奖励】
校长书记:50元/月副校长:40元/月中层干部:35元/月教研组长:25元/月班主任:30元/月卫生计生:20元/月
团支书、副班主任、图书、档案、仪器管理、功能室长20元/月
31、担任多个岗位,学校在课时量上相对照顾。除班主任兼任其他职务可重复计算外,其他岗位就高不就低发放一项岗位奖励。
32、其他管理岗位根据任务和绩效在期末进行一次性酌情奖励。
(三)成果奖励执行标准
成果奖励分两部分计算:一部分为教学任务完成奖,一部分为成绩奖励。其中成绩奖励部分以分值计算,单位分值=成绩奖励总金额/成绩总分值【教学任务完成奖】
34、教学任务完成奖130元:凡期末圆满完成教学任务者130元/月。 【教育】
35、先进班级奖:凡被评为“先进班级”或“文明班级”(或其他同等级班级荣誉称号)按级别奖励班主任如下:校级8分,区级10分,市级20分,同时奖励副班主任如下:校级4分,区级5分,市级10分。
36、担任学科辅导教师,学生节目外出展演或比赛,根据结果奖励主要负责教师6-10分,协助教师1-3分。
37、学校重大活动,团队获奖,分别奖励一、二、三等奖3分、2分、1分。 【教学】
教学成绩奖励在教育局下发的专项奖中开支,不在本考核中支出。此处教学奖专指课堂教学参赛、辅导学生参赛、说课、课件教具制作、基本功竞赛、录象课等获奖。
38、录象课、课件制作、说课、论文、教学设计、评课、作业等比赛
39、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办,经层层选拔参赛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行。区年会课按区一等奖标准奖励。
40、由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现场赛课(如各级课题组主办),奖励标准照上表标准奖励。
41、在年度教育教学常规视导、学校等级评估等重要检查工作中,课堂获得“优课”评价的教师,奖励6分/节/人。 42、辅导学生获奖
【科研】
43、辅导学生奖:(科技、艺体)参加市级团体比赛获奖视参赛难度和竞争激烈等具体情况而定,以市级一等奖30分为标准。
特色项目(有拨款的)长期训练队另设奖励制度。
44、辅导学生奖(其他)
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市区刊物上发表习作:(要求注明区域、学校、辅导教师),每人每次奖励4分。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其他各级各项竞赛活动,视情况奖励。
45、鼓励教师承担科研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经审批立项,按国、省、市、区每期给予课题运行及奖励经费,多少根据财力而定。课题结题奖励如下。(民间课题减半)
【安全】责任范围内,全期无安全事故,视情况奖励。 【其他】其他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者,视情况奖励。
成果奖励说明:同一内容的各级各类奖励不重复计算,以最高级为准。
附加说明:
1、寒暑假绩效工资金额按教育局相关政策发放。
2、如有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经讨论决定后执行。
部门绩效二次考核方案范文 篇3
为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能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与约束性,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四、考核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课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通过考核鼓励和促进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从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六、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由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会、纪检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2.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绩效考核与月常规考核结合,采取考评组、教研组、年段集备组、学生、家长等多元评议等综合考核办法,通过检查、抽查、问卷、评教等多种方式进行评议。
(二)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教师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教研组等评议情况,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建议。
4.校内公示。教师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6.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教师绩效考核方法进行,由学校负责实施。
七、说明
1.教师绩效考核以学年度进行统计计分考核并评定等交。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为教职工总数的20%,考核分不满60分的教师为不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次。
3.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