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园安全管理与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的关键体系里,学校安全制度汇编范文起着核心支柱的作用。它涵盖了校园安全的方方面面,从门禁管理的严格把控,到校园设施设备的定期安检;从消防安全的规范流程,到食品安全的细致监督;从课堂教学安全的责任明确,到校园活动组织的风险防范。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制度依据。接下来小编给大家带来学校安全制度汇编范文。
学校安全制度1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火灾、校内外伤害、交通事故等恶性的事件的发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各处室、各班级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实。各处室、各班级要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坚决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对师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办公室,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和指导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行政人员值日制度,填写值班记录。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一)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校长、安全办公室、学生处工作人员、校卫队、行政值班人员组成,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全体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上岗,认真负责,文明值勤。节假日期间加强巡查,排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以便防患未然。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安保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确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说明,同意方可放行;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身份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4、外来人员会见教师,须电话同教师联系方可入校,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会见学生。
5、师生出入校园要履行持证出入手续。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向师生推销商品。
(二)门岗值班员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值班人员每天按时与夜班交接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不迟到,不空岗,不早退。
2、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管理的各项要求,按时开关校门,严格登记并管理好外来人员及车辆,做好学校教师进出校园的登记管理。
3、学校正常授课期间学生出入校园要做好记录并向班主任索要签条后方可放行,家长及外来人员须电话同教师联系后方可入校。
4、认真做好学校信件、报刊等相关物品的登记、保管、发放工作。学校放假期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入校。
5、门岗交接时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领导并做好记录。
(三)夜班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为有效防止火灾盗案的发生,提高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和防盗意识,明确规定夜班保安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1、夜班要及时到岗按时交接,不迟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须巡查。
2、当班期间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觉、娱乐、脱岗,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
3、保安人员职责范围: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检查并维护学校水、电等相关设施。
4、当班期间要加强巡查电源、火源、水源,熟知水电阀门的位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5、学校放假期间及夜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认真做好交接记录以防责任不清,如因记录不清无法确定责任的将追究当日值班人员责任。
6、夜班人员要熟知报警及学校领导、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电话,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如因职责不到位造成损失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大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与易爆品带入校内;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师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安全办公室,每月不定期对学校各处室及校内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4、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三、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的教学安全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教师请假、教师代课,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6、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必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9、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硬器和利器。
10、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1、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2、上实训课教师要切实上好安全工作,保证实训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训准备,对所用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训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训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训,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训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训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训步骤进行。
13、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
1 、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 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三)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踩踏等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对集会、会操、外出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组织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大型集会、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运动会等)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6、每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
8、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校园临时用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临时工或施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员安全教育,加强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负责逐个造册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存档,做到登记及时、祥细、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使用期内应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要服从学校安保管理,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带物资出门应由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出门。
5、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6、 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或回收,有专门的值班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授课期间未经允许严禁施工车辆进入校园,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园环境卫生。
六、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校办公室。
学校安全制度2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建立汛期学校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岗位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要特别注意防范洪水、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
一是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与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地质灾害清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
二是对学校校舍进行全面排查。要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校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受地震、台风、暴雨、洪水严重影响,泡水、浸水、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的校舍,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
三是对学校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防汛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地要妥善安排。
三、强化应急管理和搞好应急处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汛期预警体系和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遇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等措施。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及时报告险情,以及将学生组织疏散到安全地带。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四、切实加强汛期安全教育
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要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通过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1、学校要努力做好防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疏通校园内的排水沟渠,备足防洪抢险的物资,应急照明设施等。
2、注意收集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汛情雨情通报,及早部署防汛抢险工作。
3、学校在主汛期必须坚持昼夜值班制度,随时监测汛情的变化,接受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和命令,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4、积极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汛期和主汛期必须对校舍,设施设备,围墙、校门、排水沟渠以及学校周边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本单位排除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予以排除。
5、汛期必须严格坚持家长接送学生上学和教师护送学生回家。
6、主汛期任何人都不得要求学生到校补课或做其他工作,更不得带领学生外出旅游。
7、如遇险情发生,应组织抢险队在充分注意到不危及抢险人员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不允许因抢救公、私财物而发生伤亡事故。
8、在主汛期,全体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防洪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度,各校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必须无条件地接受乡镇防洪指挥部发布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