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家庭往往具有优良的家风家训,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践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通过评选最美家庭,可以将这些美德和优秀家庭文化传承下去,激励更多的人学习与践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美家庭评选方案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响应中央提出的“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倡导社会主义社会道德新风尚,提高广大教职工道德素质,积极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学校决定开展“最美家庭”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大家公认的,家庭和谐,对学校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先进典型,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夫妻之间相互尊重,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相互支持,在社会、事业、家庭等方面携手共进。
2、孝敬父母、公婆。关心父母公婆生活,照顾老人衣食住行细致周到;理解老人情绪情感和行为习惯,满足老人精神需求;服侍老人尽心尽力。
3、教子有方。重视教育,重视孩子身心健康;努力把下一代培养成为国家、社会的有用人才。
4、业绩突出。能勇敢地面对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在学业和工作上取得骄人的.业绩,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5、勤俭持家。不慕虚荣,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6、邻里、兄弟姐妹和睦相处;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
1、坚持教职工自荐和组室推荐相结合办法。各教职工、各级部处室参照评选条件,积极自荐、推荐候选人,写明推荐理由,并注明推荐人。推荐材料可直接或通过工会组长报评选委员会。
2、成立由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级部主任等参加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 2
一、主办单位
省文明办、省妇联
二、活动主题
发现、学习、宣传“贵州最美家庭”50户、“贵州最美家庭之星”5户,“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0名——“慈母”10名、“贤妻”10名、“孝女”10名;开展百场“家庭美德大讲堂”活动。
三、活动目的
以亲情、爱情、友情为纽带,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促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一)“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评选活动
1、推评标准
“贵州最美家庭”标准: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事迹模范、故事感人,在群众中有良好影响的家庭。
“贵州最美家庭之星”标准:从“贵州最美家庭”中推选产生。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事迹特别突出,故事特别感人,受到群众高度赞誉的家庭。
“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标准:在家庭生活与社会活动中,充分展现“慈母”“贤妻”“孝女”精神面貌与实际行动的贵州女性。
——慈母: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慈爱晚辈、无私养育,善待亲朋、和睦相处,堪称家人坚实温馨的“避风港”。
——贤妻: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夫妻恩爱、患难与共,孝敬老人、贤惠善良,堪称家庭和睦幸福的`“催化剂”。
——孝女: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知义明礼,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堪称家庭责任意识的“主心骨”。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活动。(2月中旬-2月28日)成立省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召开组委会会议,提出省宣传顾问委员会名单;制定活动方案、下发通知,部署启动工作,在贵阳孔学堂举行活动启动仪式。第二阶段:寻找宣传“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月-8月)
(1)发动群众推荐。各市州、各系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广泛组织开展。在省市县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选标准和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推荐人选。各级妇联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宣传栏、展示平台,举办家庭美德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在社区网站开设专栏,充分发动群众踊跃自荐、相互推荐、相互评议。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按属地原则,由各级妇联受理。在群众推荐、评议的基础上,各市州、各系统推荐“贵州最美家庭”候选家庭不少于8个、“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慈母、孝女、贤妻候选人各不少于6名,共不少于18名。推荐家庭和人物需填写被推荐人(家庭)登记表一份,附500字情况简介和13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由推荐地妇联代盖章;个人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电子版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象素不能少于360×520或文件体积不得少于600KB),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文件体积不能少于1MB),家庭提供反映家庭幸福生活、展现家庭风采的照片2张。“贵州最美家庭”推荐材料于3月25日前上报省妇联宣传部,“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推荐材料于3月26日-6月30日报省妇联宣传部。
(2)宣传报道。活动组委会将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支持下,建立省级活动官网,与全国“最美家庭”活动官网相链接,设立“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自荐区、推荐区、网友讨论区和投票区,晒家庭故事、家训、家庭图片,各省级主流新闻网站、知名网站同时响应并与活动官网链接。在省级主流媒体、贵州文明网、贵州妇女网、贵州妇讯、省妇联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开设活动专栏,宣传活动动态和主要事迹,并推送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全国活动官网等中央媒体宣传。各地推荐的人选和家庭要在各市州主流媒体进行本级集中宣传。
(3)确定候选人并公示。活动组委会将审定各推荐人选和家庭事迹材料,将候选人(家庭)在省活动官网公示。
第三阶段:公众网络推介。(4月1日至4月12日“贵州最美家庭”公众网络推介;8月1日至8月30日,“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公众网络推介)
(1)广泛发动群众投票。组织公众网络投票,按照专家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负责人、广大网民3:3:4权重相加的原则,最后确定“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名单。
(2)推荐上报全国妇联。4月14日将最终优胜的5户“贵州最美家庭之星”上报全国妇联,参加全国妇联和中央电视台合作开展的“最美家庭”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及时将事迹材料上报全国妇联和中央媒体。第四阶段:宣传总结表彰。(9月)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入围的“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先进事迹。编印《贵州家庭的动人故事》书画本。在贵阳孔学堂举行简朴而隆重的表彰暨宣讲报告会。
(二)百场“家庭美德大讲堂”活动
1、活动原则环节简约、主题突出、形式鲜活、宣教并重。
2、活动形式专题讲座、学习研讨、专家访谈、网络专栏。邀请专家面向群众开办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时代新风、家庭教育、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专题讲座;邀请相关领导、文化名人、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开展专题研讨;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开设家庭文化专题栏目。
3、活动时间
2月28日在贵阳孔学堂举行大讲堂活动启动暨首场报告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宣讲“慈贤孝”家庭传统美德。
3月-9月,省组委会组织大讲堂活动2场,各市州在当地文化阵地和“妇女之家”、高校、女性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大讲堂活动2场,县级至少组织1场。
五、组织机构
省“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主题活动组委会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系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群众、依托基层开展活动。要将“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主题活动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讲文明树新风、道德模范评选、身边好人评选、巾帼志愿者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思想发动、注重宣传过程、注重扩大影响,把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到千家万户。全国妇联统一印制即将下发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要作为活动的配合宣传资料,在城乡“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女性社会组织等进行张贴和播放。要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各地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要随时报送省妇联宣传部,重要新闻线索要及时提供以便进入省和全国宣传计划。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以“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通过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最美家庭”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我镇群众公认,家庭和谐,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先进典型,大力唱响美丽昆阳、美丽家庭、中国梦、我的梦主旋律,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范围
七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至少推荐两户居民家庭参评,学区推荐1户参评,五所小学一所中学各推荐1—2户参评,其它镇直部门至少推荐一户参评。凡昆阳镇户口的社会各界均可到所辖居委会或镇文明办报名参赛,全镇拟评出十大“最美家庭”进行表彰。
三、评选条件
1、家庭和睦。
2、邻里和谐。
3、敬老爱老。
4、教子有方。
5、创业有为。
6、勤俭持家。
7、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组织及评选办法
(一)领导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冯自海为组长,以镇长樊振伟为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文明办、学区、文化站、共青妇、各居委会支部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明办,由党委副书记王志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最美家庭”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11月5日)。制定下发昆阳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电视、短信发布信息,公布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营造氛围。
2、提名推荐阶段(20xx年11月6日——11月15日)。各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参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的书面材料一般以1500字左右为宜,内容要真实、感人。
3、组织评选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5日)。评选活动领导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居委会和单位了解候选人情况,听取居民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评委举行公开初评,评选出15户家庭进入最后决赛,候选人需提供五分钟左右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制作费由单位负责,资料需生动感人,有一定教育意义和欣赏性,最终评出十大“最美家庭”,然后在全镇公示。
五、颁奖晚会筹备阶段(20xx年12月6日—12月20日)。由活动领导小组筹备筛选颁奖晚会节目和获奖家庭颁奖词及参加领导邀请等内容。
六、颁奖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8日)。根据评选和公示结果举行颁奖晚会,对“最美家庭”颁发“最美家庭”证书及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对组织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资源向各自然村、居民小区发出倡议和活动通知,发动全村、社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组织推进阶段(10月)
各村、社区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最美庭院”。镇妇联对各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出的“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将进行进村入户走访、点评,推动创建评选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荐评选阶段(11月)
各村、社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镇级“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上报给镇妇联。
(四)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1月-3月上旬)
将表彰镇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择优向区妇联推荐区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专题宣传、晒家风故事会、事迹演讲、摄影绘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展开集中深度宣传报道,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讲述家庭和谐故事,畅想家庭未来梦想的和谐氛围。
五、材料报送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事迹材料3份、同时上报“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照片(jpg格式,1M以内),11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材料报送至镇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