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治理,依据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双方以平等、自愿为原则,按职责对各自施工区域环保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良好关系。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始终良好,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共同为创造绿色、环保的施工环境而努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1
根据市住建局《20xx年xx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处罚措施,市建筑安全监督站郑重告知你单位在施工现场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要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组盖章确认。
3.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4.市区、镇区及主要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臵不低于
2.5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禁止使用单层彩钢板),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可设臵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臵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5.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临时性的人工搅拌,以及特种类型的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除外)。
6.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7.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8.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臵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臵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出口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11.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12.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先对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13.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对以上告知内容,我施工(拆除)单位承诺按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项目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如不按规定要求执行,愿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告知单位:(盖章) 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2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是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头号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庄严承诺,作为西安市区域内的建设工地/两类企业,我公司坚决拥护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各项决定,坚决贯彻建设领域铁腕治霾各项要求,坚决担当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坚决服从国际港务区铁腕治霾各项管理,为西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二、自觉运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按照扬尘污染管控内容,做好自查自改,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三、若扬尘污染管控工作不力,出现问题,违反《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自愿接受“红牌”、“学习”、“处罚”、“公开检讨”等组合处理,以及降低企业信用等级,取消各项优惠政策,停止招投标等各种处罚。
承诺人:
日期: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3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环境做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扬尘污染及噪音控制等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资料。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
四、施工区域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及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土方全部覆盖,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或专人浇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施工现场夜间室外照明灯要加设灯罩,透光方向要集中在施工范围内。施工现场电焊作业时要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九、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定期做好噪声监测记录。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4
我作为xx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至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袋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5
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xx年,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特向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第执法大队作出以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
1、把扬尘污染治理做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明确扬尘整治责任。
2、为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x元及时拨付,并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4、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x元,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二、施工单位: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水泥、砂石、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消纳。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1、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1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三、监理单位:
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相关执法大队。
承诺人:
日期: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6
为有效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我中交(青岛)顺河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8(H)地块工程一期项目现就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实行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监理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部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工地开工前,施工工地周边连续设置米以上的新标准全封闭彩钢围挡,避免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设置砖砌基础,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基础之间无缝隙;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工地围挡和建筑物围挡保持外观严密、美观、整洁、安全牢固。
(三)施工工地所有出入口地面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设置洗车机或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并设专人进行管理;车辆在驶出工地前,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四)基坑开挖前,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依法对工程的土石方开挖、支护、运输等项目进行发包,并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安全报监和施工许可手续;建筑工地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装车高度不超出车厢挡板,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盯守。有条件的`工地,施工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五)工地现场内短期堆放的裸露土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使用密目式安全网等材料进行有效覆盖或种植三叶草等适宜的植物,确保裸土得到控制。
(六)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混凝土路面,加工区、生活区等区域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场地硬化铺装材料,硬化后确保场地无积尘和污水;建筑工地配备简易洒水车,并安排专人洒水,保持场内路面清洁。
(七)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时,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凌空抛撒;现场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时,停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八)建筑工地大门口设置《青岛市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公示牌》,注明施工现场监督电话和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等内容。
承诺人:
日期: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7
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xx〕169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为确保工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效果,特签订本承诺书,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认真履行。
一、建设单位责任
(一)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起主导作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与施工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包的施工单位做好协调,合理划分扬尘管控区域,落实扬尘监控设备安装责任主体和经费。
(三)负责对施工单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冲洗上路管理工作;选用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单位运输土方、渣土;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场地打围、硬化,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扬尘和安全监控设施。
(四)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
二、监理单位责任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理工作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三)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单位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承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扬尘防治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一)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六个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个不准”,即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二)施工现场严格按照《乐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指导手册》管理到位。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5、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6、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7、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中须制定扬尘污染治理的具体制度、办法和措施并按照要求建立日常环保台账。
8、施工现场应在场地大门内显著位置设置扬尘污染治理的控制要求、控制内容及监管公示牌。
9、中心城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及冲洗池、高压水枪等设施;沿场内道路设置的施工围挡上应设置喷雾降尘设备;多层建筑应在主体进度70%时安装楼层喷淋系统,高层建筑应在悬挑层安装楼层喷淋系统,喷淋间距不得大于3米。
10、重污染天气时严格按照《乐山市建筑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承诺人:
日期: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8
为贯彻落实好扬尘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各项响应措施,履行好应承担的各项社会责任,我公司向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重承诺如下:
一、当接到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禹城市住建局应急指令,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指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落实各项扬尘治理应急减排措施。
二、当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适应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和时长;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停止土方开挖等作业,当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停止一切生产。当接到预警解除指令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三、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响应责任,全面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四、自觉接受住建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五、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六个100%”和“六化”。
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落实扬尘治理和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住建局做出的一切处理决定。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