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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怎么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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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怎么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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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育人育才初心,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推动基础教育公平而高质量发展。立足国情省情,抢抓发展机遇,补齐短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

一、总体要求

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力争用15年时间,解决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成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全省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跨入国内先进地区行列。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新强师工程”和对口帮扶,重点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并向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倾斜。到2025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到2030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与珠三角地区差距明显缩小;到2035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与珠三角地区大体相当。

2.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加强统筹协调,增加政策供给,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公办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倾斜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公办学位建设。到2025年,全省新增33万个幼儿园公办学位、375万个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和30万个普通高中公办学位;到2030年,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有效解决“城镇挤”问题;到2035年,公办优质学位大幅增加,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

二、工作措施

(一)压实市县主体责任。

3.健全教育管理体制。调整优化省市县政府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责任分工,明确不同层级政府责任。优化完善高等教育省市两级办学、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现有高校办学体制统筹调整为省属。健全以地市为主统筹中职教育、以省为主统筹高职教育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市县政府集中财力和资源办好基础教育,落实举办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逐步建立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统筹管理体制。县级政府统筹县域内基础教育发展,主要落实管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健全教育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配足教师,提高教育质量。

4.强化市县主责意识。办好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在市县。市县政府要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列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破除发展障碍,全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要明确本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政治担当责任、决策部署责任、推进落实责任、问题整改责任、发展效果责任。市县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专题研究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年终述职必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

5.建立责任传导机制。聚焦基础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各地实际,省政府每年分别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市政府与辖区内县级政府相应明确工作责任。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省政府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以及省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6.统筹好教育事业发展与学校安全稳定。市县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完善学校安全机制,建设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师生安全教育和教育领域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要严密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化解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评估研判和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风险隐患评估研判会,适时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7.选优配强局长校长。市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统筹长远规划和精准选配工作,强化战略储备、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切实让懂教育的行家里手管教育、抓教育,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发展领导力和办学治校能力。强化教育局长培养培训,不断提升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选配的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教育工作经历或相应专业背景,及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各地要建立中青年校长和后备校长培养制度,建立完善后备校长人才库,新任校长主要从人才库中择优选拔。

(二)提升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

8.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加大校长培训力度,落实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实施中小学校长“领航”工程,以教育理念创新、教育实践创新、教育评价改革创新和教育质量提升为重点,分层分级培养一批“种子校长”。加强各级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将工作室跟岗实践作为校长学习提升学校管理能力的重要方式。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健全校长职级评定、考核、激励等制度体系。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校长校内听课评课制度,提高校长指导教育教学的能力素质。

9.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各地、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要按照教师队伍总数10%的比例培养本地本校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业内认可、具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要立足本土培养骨干教师,支持在收入、住房等方面给予本土培养的骨干教师与引进人才同等的优待政策。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育人才发展,稳定优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遏制人才引进不良竞争,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得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类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中引进各类教育人才,城区学校不得到县域普通高中抢挖优秀教师。

10.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制度,组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到省内师范类院校培训。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打造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特色品牌,发挥市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在本地教师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推进教师培训资源平台建设,发挥师范类院校和各级教师发展机构优势,与中小学共建共享共用培训资源。探索建立以师范生从教比例、从教质量等为重要依据的师范类院校办学绩效评价标准。中小学校要根据实际开展校本培训,重点提升教师教学技能和课程实施能力。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通过网络教育、脱产学习、在职进修等多种方式提升学历层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标准给予补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坐班制度,健全完善教师岗位职责考核机制,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发队伍活力;完善师德失范惩处机制,坚决将严重违反师德的教师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不适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师及时调离教学岗位,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承担相应教学工作。

11.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体系,深入推进省级教研基地项目建设。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应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提高准入条件,新任专职教研员原则上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调整优化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岗位结构,拓展教研员职业通道,鼓励从一线优秀教师中选拔任用专兼职教研员。强化教研员工作职责,落实专职教研员到学校开展教学指导、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制度,推动教研员聚焦教育教学关键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建立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教研员在岗工作满5年后,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教研训一体化,发挥教研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深化教研员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选聘优秀教研员到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任职或挂职制度。对于不履行教研职责、违背教研员职业道德、不适宜继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及时调离教研队伍。

(三)加大对口帮扶力度。

12.建立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实施全口径结对帮扶,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乡镇中小学校、县域普通高中为重点帮扶对象,完善市与市、县与县、师范类院校与市、非师范类院校与市县、教研机构与教研机构、中小学校与中小学校、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城乡之间相互结对的7种全口径结对关系。实施全方位帮扶,整合优化各类帮扶力量,系统集成各项帮扶措施,建立集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教师、教研员、专家、大学生等各类成员的支援团队,为受援方提供教学、教研、信息化、管理等全方位支持,整体提升帮扶成效。实施融入式帮扶,以受援方需求为导向,支援方融入受援方基础教育体系,找准受援方基础教育短板弱项,提高帮扶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支援方、受援方共同推进结对帮扶工作,统筹使用人力资源,统筹使用中小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高等学校各类平台资源,形成高等教育反哺基础教育,师范类院校引领支持中小学校,师范生融入教师职后发展体系的融合发展新格局,实现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13.落实支援方帮扶责任和受援方主体责任。健全结对帮扶统筹协调、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支援方帮扶责任,强化受援方主体责任,提高各方积极性。支援方和受援方要共同制定中长期帮扶规划,每年共同研究确定并协同实施帮扶项目。双方每年选派校长、骨干教师、教研员等人员交流跟岗,支援方组建团队在受援方驻点支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接受受援方选派的人员跟岗学习,帮助受援方人员提升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教研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支援方和受援方要研究制定支教人员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合理确定支教人员工作量,解除支教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支教人员充分发挥作用。支援方要积极通过组织受援方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学历提升、与受援方共建共享培训资源等多种方式,提高受援方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受援方自主持续发展能力。

(四)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

14.科学规划学位资源布局。市县政府要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精准测算学位需求,结合省下达的学位建设任务数和各地正在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延续编制本市县“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同步纳入市县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测算学位需求时既要统筹考虑学前教育巩固“5080”成果、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比例等因素,以及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等增量需求,同时要充分考量本地事业编制总盘子、财政供养能力等现实条件。鼓励和支持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市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要优化调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要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老城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产业聚集区、商业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科学布局中小学幼儿园,重点增加珠三角地区及粤东粤西粤北中心区域等人口流入地学位供给。

15.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省加强教育建设用地统筹,对新增学位需求较大的地市调增一批建设用地规模,专项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各地非营利性基础教育设施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统一统筹安排。建立公办学位供给与商住用地开发、城市更新的联动机制,按标准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住宅小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教育设施用地的居住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调高容积率的商品住宅项目应按人口增加比例调增配建学位数。不得随意变更教育用地规划。对公办学校围墙内存在非教育用地的情况,各地要及时改变土地用途,支持学校实施改扩建项目。对土地权属归于村镇集体、工业企业的学校,原军队转地方的学校,以及因年代久资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用地产权遗留问题,支持各地予以妥善解决。

16.建立基础教育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省和各地对涉及基础教育的学位建设等事宜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各地要落实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告知承诺制、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加快办理学校基本建设审批事项。对同批次规划建设的学校项目,支持以市或县为单位集中办理项目立项等审批手续。对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办理产权的学校项目,支持学校依法依规调整详细规划后进行改扩建或原址重建,或根据教学需要进行装修改造。

17.及时动态补充教职工。省加大区域间基础教育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专户管理,重点保障人口流入地城市基础教育发展需要,促进教职工编制总量与在校学生数量相适应。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动态调整基础教育编制总量,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增长需求。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每年按照标准和要求动态核定教职工编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和管理,促进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向基层合理流动。

三、保障措施

18.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级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及时解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研究解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教育工作的市县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19.强化资金保障。市县要切实履行基础教育办学的主体责任,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市县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安排用于教育,按规定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支持基础教育发展。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按规定投入教育。鼓励通过设立教育基金会、企业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参与学校建设。市县应按照管理权限,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及时动态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和普惠性幼儿园学费(保教费)。按“经济、简约、实用”原则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不搞超标准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建设(含新建、改扩建)项目积极申报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省财政统筹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各地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可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用于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提升学校办学能力。

20.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对市县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建立以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科学评价体系,统筹考虑各地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努力程度,改进结果评价,注重增值评价和过程评价,充分激发各地工作积极性。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学位供给不力、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差、教育领域稳定问题频发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要对市县党政正职和分管教育领导、教育局长进行追责问责。

21.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正确解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题栏目、专版以及定期投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宣传片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宣传报道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及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营造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立足国情省情,抢抓发展机遇,补齐发展短板,推动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四川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综合实力走在全国前列。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0%。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明显优化,实现公办义务教育常住人口全覆盖,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优质均衡发展有效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更好发挥高品质示范高中、特色高中示范带动作用,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育人水平全面提升,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培养全面发展,课程教学与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依法治教、协同育人全面推进,学生获得感、教师荣誉感、家庭幸福感和社会参与度、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三)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突出德育实效。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小幼一体的德育体系,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实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程、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时代新人培育工程,着力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品德修养上下功夫,引导青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强化学科德育,抓实课程思政,注重主题教育、仪式教育。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各类教育基地、公共文化设施与自然资源。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树立身边榜样,每年在中小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强化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量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提升智育水平。构建现代课堂,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着力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创新思维,增长知识见识。在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打造一批名师精品课程,培育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和案例,引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阅读活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加强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

重视身心健康。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体育课,推动每所学校开设7种以上运动项目,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项运动技能、每天运动不少于1小时。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引导公共运动场所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强学校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运动场所与学校共管共用。加强中小学公共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并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开展心理辅导。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近视,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增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着力聚焦艺术浸润、传承文化、厚植人文。上好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使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项艺术技能。支持学校组建特色艺术团队,办好艺术展演。支持艺术院校在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基地,着力培育一批艺术拔尖后备人才。(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省文联)

加强劳动教育。研制加强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着力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和奋斗精神,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优化劳动教育课程体系,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强化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和使用好志愿服务平台,建立评价体系,每年在中小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志愿服务者。加强劳动实践等基地(营地)建设,充分用好现有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到2025年,每所学校有相对固定的劳动教育场所,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批劳动实践基地,每个市(州)至少建设两个综合实践基地(营地),全省打造遴选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区和示范校。(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省妇联)

(四)坚持公平优质,努力办好每所学校。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流动变化,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按照“幼儿园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或片区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原则,推动适度集中办学管理,着力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城挤乡弱村空”问题。做好学校优化布局与教育经费投入的有机衔接,新增教育资源主要向人口集中居住地投放,加强寄宿制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2021年以县为单位完成布局专项规划并启动建设,2023年基本完成新建和改扩建项目,2024年基本完成布局调整和闲置校舍处置,2025年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全面优化。(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推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持续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鼓励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以普惠性为主体、以公办为骨干的学前教育资源体系,可将学前教育纳入基层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持续清理整治无证园和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整体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努力向优质均衡迈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办学条件标准,重点加强贫困地区、丘陵地区和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改善,加快消除大班额。探索实施学区制管理,推动形成以城带乡、以强带弱、城乡一体的辐射式学区,实现学区内学校协同发展和教师统筹调配使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到2023年实现学校办学管理全面达标。打造一批“乡村温馨校园”,全面强化农村学校育人功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教室建设,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实施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行动,逐步化解大校额,到2025年全面消除5000人以上普通高中校点。建立完善管理办法,落实好动态管理,持续开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引领推动育人方式改革。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写作、科技创新等特色课程建设,鼓励举办特色普通高中或特长班,并在招生入学、师资建设、培养方式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资源和办学规模,到2023年每个市(州)至少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高中班。(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文联)

推进示范引领。实施“四个一”学校示范引领工程,建立完善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遴选一批“德智体美劳一体化发展示范学校”。到2023年全省遴选1000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1000所义务教育办学管理标准校、100所省级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100所省级特色办学普通高中,并实行每3年动态调整,推动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责任单位:教育厅)

(五)坚持深化改革,着力培养好全体学生。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加强课程教材建设管理。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引导普通高中学校转变育人方式,通过小班教学、选课走班、生涯指导等提高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应性。在全省五大经济区中各选择一个市(州)建立教学改革示范区,引领和推动各地各校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国家举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州)教育部门批准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稳步推进中考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推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探索优秀体育学生和优秀艺术骨干学生跨学校招生培养机制。(责任单位: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深化质量评价体系改革。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和办法。建设覆盖从小学至高中各学段全过程的全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大数据中心)

深化综合治理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进依法治园治校,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升课后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教师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相关要求。加强对校外培训、研学实践、竞赛活动等的综合治理和日常监管。建立面向中小学校开展各类活动的统筹协调机制和检查评比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政法委、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加强教研科研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教研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遴选、培育、推广一批区域性优秀教学方式方法。重视教研科研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选聘教研科研人员,教研科研人员要定点联系学校,深入基层学校上示范课、听评课。优化教研科研单位岗位设置,加大对教研科研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责任单位: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切实加强家校共育。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形成家校共育合力。2021年底前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公益性省级“家长学校”,发布家庭教育指导手册。推动各地建设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系统培训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师。(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妇联)

(六)坚持“四有”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课堂育德,引导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强化典型树德,推进“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强化规则立德,加强教师法治和纪律教育。完善教师荣誉制度,适时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根据学生总量动态核定教职工编制,通过学区制管理推动教师交流,制定小规模学校教师编制核定标准。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完善校长选任机制与管理办法,推进校长职级制,探索实行校长年薪制。(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推进教师安身和安心工程,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帮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等实际问题,减轻检查、评比、考核等负担。建立教师工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探索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提升校长教师能力水平。优化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工程,建设一批名师名校长鼎兴工作室,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卓越校长培养计划,造就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校长教师队伍。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支持高水平大学开展师范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坚持普及共享,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聚焦民族地区教育质量提升。坚持不懈抓好重点地区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存量不反弹,增量不发生。持续推进“学前学普行动”全覆盖,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深入实施本土人才培养计划,深化对口帮扶,提升帮扶水平。整合民族地区教育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寄宿制集中规模办学,补齐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短板。(责任单位: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司法厅、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加强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无线网络校园全覆盖。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统筹建设“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深化教育大数据应用,加快形成现代化的教育管理服务与监测体系。积极推进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优化网络教育的路径和资源。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满足师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拓展四川云教直播平台,系统建设全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中心)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党的领导。各地要把办好基础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市(州)统筹、县级为主的管理责任。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依法惩治“校闹”行为。(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司法厅、团省委)

(九)加强经费保障。坚持把基础教育作为财政教育保障的重中之重,逐步提高基础教育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综合实践、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生均财政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按程序适当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和普惠性幼儿园学费(保教费)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机制。(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

(十)加强监督问责。强化教育督导,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对市(州)、县(市、区)政府督导评估内容。注重教育督导和评价监测结果的运用,对履职不力的地区和学校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对履职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给予奖励。(责任单位:教育厅)

(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引导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关心支持基础教育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3

一、立项名单

(一)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

汕头、韶关、梅州、汕尾、阳江、湛江等6个地市,以及河源市东源县、茂名市信宜市、肇庆市高要区、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潮州市饶平县、揭阳市揭东区、云浮市新兴县等7个县(市、区),立项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

(二)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东莞、中山等2个地市,以及广州市越秀区、番禺区、南沙区,深圳市南山区、福田区,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佛山市禅城区、高明区、南海区、三水区、顺德区,江门市恩平市等13个县(市、区),立项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周期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实施周期为3年。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开展工作筹备;2023年1月至2025年11月,开展改革实践;2025年12月,总结提炼经验。

(二)工作任务

科学规划和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示范区新创建5个以上基础教育集团,实验区创建5个以上城乡教育共同体。强化优质带动,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办好“三所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提升各类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市、县、中心校(园)、校(园)四级教研体系,提升校长(园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优质网络资源体系。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及评价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创建一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对照改革任务制定并落实工作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推动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推进实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建立检查监督机制,跟踪实施进度,适时组织工作检查,及时进行工作指导、交流和经验推广。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实验区、示范区要根据国家和省推动基础教育发展有关要求,结合申报任务和工作计划安排,制定《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具体任务并推动实施,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我厅备案。要明确改革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出台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创新基础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三)组织项目实施。各实验区、示范区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新问题;要加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资金保障,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改革实践,推动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要健全过程跟进和监控机制,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省下达的奖补资金要依据《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做好宣传报道。各地要做好典型报道、示范引领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请各地及时将改革实践所取得的积极成效、积累的有益经验报我厅。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和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出台《行动方案》,力争用15年的时间,解决全市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主要内容

(一)《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两个核心任务,明确今后15年的发展目标,从总体要求、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等三方面部署21条措施,内含“新强师工程”、对口帮扶、学位供给、考核评价等4个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1.总体要求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强师工作机制,落实省“新强师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做好承接深圳对口帮扶教师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到2025年,全市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到2030年,全市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与珠三角地区差距明显缩小;到2035年,全市校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与珠三角地区大体相当。

(2)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加强统筹协调,增加政策供给,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合城镇化发展趋势及人口发展规划增加基础教育优质公办学位供给。到2025年,全市新增约2.5万个学前教育公办学位、约9.9万个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和约1.2万个普通高中公办学位;到2030年,中小学布局更加合理,有效解决“城镇挤”问题;到2035年,公办优质学位大幅增加,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

2.工作措施

(1)压实县(区)主体责任。要逐步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区)主责意识;建立教育责任落实机制;统筹好教育事业发展与学校安全稳定;健全选优配强局长校长机制。

(2)提升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要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实施教研队伍建设工程。

(3)全力承接深圳对口帮扶工作。要制定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受援方主体责任。

(4)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要科学制定公办学位建设规划;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基础教育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动态补充教职工。

3.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考核评价;强化宣传引导。

(二)附件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中的“新强师工程”、对口帮扶、学位供给、考核评价等4个实施办法附件,从操作层面对目标举措作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主要内容如下:

1.河源市“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

“新强师工程”25条,主要是明确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师管理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等三个工作目标,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等6个方面提出系列措施,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新强师工程”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2.河源市对接广东省全口径全方位帮扶粤东西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2021年底前各结对帮扶主体之间共同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到第一轮(2021—2025年)帮扶结束时,结对帮扶取得初步成效,基础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到第二轮(2026—2030年)帮扶结束时,结对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河源基础教育综合实力、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第三轮(2031—2035年)帮扶结束时,全市基础教育整体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

对口帮扶16条,提出建立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明确市县结对、学校结对、高等院校与市(县)结对、师范院校与市结对、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结对等5种结对关系,紧扣培养优秀中小学校长、培养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养名优骨干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推动高等教育反哺基础教育等8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力争用15年时间,实现河源基础教育发展实力位居粤东西北地区先进行列。

“全口径”指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市、县、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中小学校之间以及高等学校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县全口径结对。“全方位”指整合优化各类帮扶力量,系统集成各项帮扶措施,形成集合各类成员的支援团队,为受援方提供全方位支持,提升帮扶成效。“融入式”指结对双方共同制定帮扶工作计划,统筹使用人力资源,统筹使用中小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高等学校平台资源,推动高等教育反哺基础教育、师范类院校引领支持中小学校、师范生融入教师职后发展体系,实现共同高质量发展。

3.河源市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实施办法

学位供给18条,聚焦我市适龄学生人口持续增加、学前教育“5080”成果巩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等新形势新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约13.6万个(其中,幼儿园约2.5万个、义务教育约9.9万个、普通高中约1.2万个),从按需科学规划、强化要素支撑、创新供给机制、提升办学质量、加强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系列举措。一是设定工作目标,坚持学位扩容和质量提升并重,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到2035年,公办优质学位大幅增加,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有效解决“城镇挤”问题,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明显提升,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二是将学位建设任务分解至各个县区,并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将优化调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纳入学位建设一并规划,提出原则上不再审批举办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三是强化要素支撑,加强教育用地统筹,创新用地保障机制,积极向省申请调整新增学位需求较大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对学位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新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应以“新建公办”和“民转公”为最终目标,以购买民办学位或民办学位补贴为过渡手段。学位建设情况结果列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成绩。

4.河源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考核评价重在压实各县区党委、政府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确保我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确定考核评价及奖励目标、奖励原则、评价对象、评价指标体系及奖励办法、结果运用等5个方面内容。按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公众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细化评价指标。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根本,以“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为主要抓手,以切实转变教师教学为根本举措,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目标任务

(一)改进教研方式,强化校本教研

学校将加大校本教研建设的力度,注重教研的实效性,多开展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自身素质为重点的培训和教研活动。要大力推行集体备课制度,同时积极开展以教学管理、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多方面为中心的交流活动。

(二)落实常规管理,强化过程控制

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制度,用制度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教学,促进教学。通过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将制度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教研组、每一名教师。并在实践中逐步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出适用性、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提高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水平。

(1)加强备、教、辅、批、考、析教学环节的跟踪管理,注重奖勤罚懒。

(2)坚持推门听课。看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看学生“三维”达标情况,查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缺口,及时发现正方两方面典型。

(三)认真钻研教材,提升教师素质

教师素质是决定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运用能力又是教师素质的核心。所以我们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材研究活动,尤其加强对单元教材的分析以及中期教学质量监测,建立学校教材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系列达标活动,促进教师钻研教材的自觉性。

(四)开展“名师”工程,提高整体水平

积极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充分发挥镇级骨干教师住校的作用,利用他们在校内定期承担示范教学活动,做好师资力量的优化组合。同时积极为青年教师搭台子、铺路子、压担子,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努力构建一支会学习、会反思、会研究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推动新课程改革深入实施提供保障。

(五)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思路

我校将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或云平台网络资源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好经验、好方法,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教学管理模式,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下大气力全面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有序开展,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与动员阶段(9月份),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和动员。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0月份-12月份)

(1)培训学习(9月份),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各教研组研讨课等活动,利用好“校长每周一荐”。

(2)研究展示(10月份-12月份),开展各类研讨会、观课会、展示会和评比活动,以不同方式呈现“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的丰富内涵。

第三阶段:总结与表彰(-次年元月),在总结的基础上,汇总全校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总结提升典型经验,推广成功做法,表彰先进个人。

(二)组织开展好全校性研讨、检查与评比活动,促进活动各项目标的有效完成。具体活动如下:

1、组织学习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认真分析本校教学现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管理,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2、做好部署、动员工作。

3、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在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和提升教学质量上下功夫。

4、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教师对教改理念的认识。

5、充分做好对教师基本功素质的检测和评估工作。

6、开展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主题的优秀论文、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并装订成册。

7、组织全校首届教师技能基本功大赛“名师”评选活动。

8、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并及时进行总结。

9、继续进行课题研究工作,使课题研究工作稳步有序的开展。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6

一、重点任务和目标

1、落实责任制,明确领导责权分工。各学校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一级抓一级,并将纠风治乱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从而在全系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2、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的政策;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中小学不得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科竞赛,不得举办“奥班”或“奥赛训练班”。

3、加大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落实工作成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和落实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和课本费的改革政策,巩固改革成果,坚决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情况发生;同时按上级总体部署,积极推行城市区经费保证新的政策措施,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要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切实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牟利的行为。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从严查处,对乱收费学校,要追究校长责任。

4、大力推进“阳光工程”的实施。一是各类招生考试坚持实行“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做好公开工作。特别是对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涉及教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财务收支等重大事务的要及时全面公开。局纪委年底将对学校办事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纪工委,进一步打造“阳光工程”。

5、加大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好“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良好形象。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要对教师加强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依法从教的水平。要把师德考核作为一项硬性工作来抓。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坚决实行转正、评聘、晋级、选拔、评优一票否决制,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现象,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坚决制止;要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规定的案件(事件),按照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6、做好投诉和信访举报接待工作,坚决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各校要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对本校行风工作的查纠力度,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也将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突击抽查等,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我区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取得成效,保证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召开会议,针对新形势做出全面部署。及时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区教育系统年度纠风工作做出安排。各学校要召开行风建设大会,制定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制度,落实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2、健全机构,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根据领导工作分工变化情况,完成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调整,明确职责。各学校也要调整相应的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3、纠评并举,深入细致推进重点工作。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落实和巩固为重点,春季开学后,针对教育收费这一纠风工作的重要问题,对全区教育收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文教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学校,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和发问卷,开展行风建设专题调研,全面了解中小学在收费公示、使用管理、师德建设、校务公开、招生等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学校工作。把行风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办学环境。年底,文教局从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学校行风建设、行风成效、自评自纠、整改措施、工作推进、规章制度建设、校风和师德师风、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那一世

4、奖惩并重,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进一步宣传先进教师工作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部分教师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整顿。局纪委将结合群众举报等在周末对学校或教师组织有偿补习班问题进行查纠,对学校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实,要及时如数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并追究学校领导的纪律责任,直至撤销校长职务;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职教师违反规定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第二次发生的,不但要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当事人该年度考核还要确定为不合格,不能作为各种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必要时调整岗位;对因此原因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对因此原因造成学生伤害责任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并视情节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特别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非毕业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将给予从严从重处理,坚决遏止乱补课、乱办班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5、加强教育,提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廉政意识。召开学校校长、书记培训会,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第二学期暑期开学后,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针对学校教师的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乱收费的宣传周活动,提高学校教师政治思想觉悟,提高规范办学行为的自觉性。

6、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第一学期结束前,整理归纳行风督导员、评议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问题和意见,提出整改意见,召开自评大会。由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意见并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对自评自查的问题和群众提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实际制定出整改措施。第二学期开学后,由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汇报行风建设整体情况及整改工作情况,针对整改情况进一步征求意见。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7

一、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规律,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育规范,推进改革创新;一心一意抓质量,聚精会神谋发展;提升质量的主导因素是人;提升质量的关键举措是实行精致化科学管理;提升质量的重要保障是严格督查和有效考核。

二、努力目标

1.德育工作有针对性、有特色、有实效。

2.本届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90%以上。

3.本届高三高考成绩同比上升。

4.创建成“党建工作示范校”。

5.创建成“教科研先进学校”。

6创建成“艺术特色学校”。

7.创建成“国际生态绿旗荣誉学校”。

8.争创“精致化管理先进学校”、“教育质量进步奖”和“教育改革创新奖”等奖项。

9.国家级课题“智慧课堂与幸福教育实践研究”结题。

10.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效果的满意度比上年度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

11.争取年终考评继续为“优秀”等级。

三、工作举措

1.组织学习和研讨,提高认识,达成共识。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推进“质量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3.细化分解目标,层层落实现任,与各责任部门和个人签定目标责任状。

4.保证德育为先,切实把德育工作渗透于学校各项工作之中。

5.加强干部队伍、班主任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修定出台“三级骨干教师”培养与考核要求,并对原有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6.修定集体备课流程和要求,完善集体备课制度。

7.聚焦课堂教学改革,修定出台实施“智慧课堂”的流程要求,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8.广泛开展各类听课评课活动,明确各级干部和教师的听课要求,把精力投入于课堂,使管理落脚于课堂,致力于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9.修定出台学生作业的布置、批改、点评和纠错要求,抓实作业环节,使讲和练有效结合起来。

10.关心全体学生,关注典型学生,对发展有明显差异的学生要进行跟踪辅导,并对定期进行检测,使每个学生都有适合自己的发展空间。

11.加强对高三美术班、传媒班和日语班的教育教学管理,尤其要提高文化课的教学效率。

12.关注体育、艺术课的教学和体艺活动的开展,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13.提高教育管理和教学过程的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推进质量提升。

14.明确学校推进“质量提升年”领导小组下设的考核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会同年管办切实担负起常规的督查责任。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出席、上班签到等出勤情况的管理。

15.校务委员蹲点高三年级、高三各备课组和高一、高二部分备课组,督查、指导班级管理和备课组活动。

16.强化行政值班,合理调配值班人员,实行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年级安排的人员联合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方位稳定教育教学秩序。

17.按相关规定完成学校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按岗履职,按岗考核,按岗取酬,发挥好激励和导向作用。

18.待省出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后,根据市局要求和学校实情,制定学校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全面实施绩效考核。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8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为行动指南,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突出学科本质,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坚持德育为先、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知行合一,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效整合教育教学资源,整体优化教学管理水平,使质量提升年活动成为促进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的有效举措,成为探索建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

(二)基本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价值导向,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强化以质量论英雄的用人原则。坚持以学校为质量提升的主体,落实学校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弘扬校长争当教育家的精神和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精神,加强特色学校建设。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重点,带动全局。

二、质量目标

全县教育系统通过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使各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立德树人机制更加完善,教师潜心育人体系更加健全,学生全面发展目标得到群众认可,我县教育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

高中:实现高考“三个突破”,“清北”人数新突破,重本人数大突破,本科人数再突破;在全市高中综合评估中位居全市各县前列,县教体局获得全市年度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初中:在全市初中综合评估中位居全市各县区前6名,县教体局获得全市年度初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小学:在全市小学综合评估中位居全市各县区前6名,县教体局获得全市年度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校提升质量的主体责任

1、夯实校长首责。质量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是学校的生命线,校长要树立“质量立校、质量兴校、质量强校”的意识,紧紧围绕提升质量谋篇布局。要构建扁平高效的教育教学管理网络,将工作重心放到年级、班级和学科组;要建立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的正向激励机制,围绕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建立用人制度,用教学质量这把尺子作为用人标准。校长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用高尚的人格感染教师、用不竭的干劲带动教师,形成全校上下同心抓质量的良好局面。

2、坚持全员参与。各学校要将提升质量的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全体人员,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注重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学科团队建设,实行学科捆绑评估,促进各学科整体提升,促进薄弱教师专业成长。

3、狠抓过程管理。各学校要将提升质量的措施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提升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检测的质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及时检查、评价、反馈教师的教学状况。要树立选题、命题质量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决定教学质量的意识,加强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减少学生无效劳动,提升教学效率。要加强单元检测质量管理,对单元检测不合格的学生加强针对性辅导,进行补测,直到全体学生合格,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4、激发内生动力。各学校要以教学为中心,以激发教师活力为保障,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落脚点,深刻分析学校的历史和现状,查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紧迫问题和教师最关心的问题,着力补短板、优结构。要加大教学质量考核在教师综合考核中的权重,使学校评价方案更公平、更科学、更聚焦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更能够调动不同教龄、不同学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5、倡导对标赶超。各学校要以先进学校为标杆,找准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赶超目标和努力方向,切实解决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着力转变办学理念、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推动我县中小学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之路。各学校要按照“坚持高点定位、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总体要求,选定先进学校为对标学习学校,坚持“学习先进、借鉴经验、找准差距、弥补短板”的原则,厘清对标内容,精准确定对标指标、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采取有效措施,注重落实,强化检评,确保按时达成对标任务。

(二)强化教育教学质量的要素保障

1、优化质量监测。要加强对全县各学段各学科教学模块的质量监测,制定全县教学质量监测方案和学科质量监测命题细则,提升质量监测的科学性。学科监测试卷实行教研员负责制,教研员要不断加强命题学习与研究,努力提高命题能力和命题水平,强化对学生学科素养和综合能力的考查。要加强试题保密,加强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质量监测的效果。要优化质量分析办法,及时制定科学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学校,抽测结束两周内要完成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并报告局党组。

2、强化教学评价。要坚持科学的质量观,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使评价方案更科学、更专业、更客观。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小初高一体化发展,突出抓好学段教学衔接,强化对影响全县教学质量全链条和关键环节的评价,针对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学校,分类设计、稳步推进,使评价方案更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使评价方案更具有导向性,更符合全县教学的实际和发展方向,更好地调动学校提升质量的积极性。

3、细化教师培训。鼓励教师成名成家,积极争取参加国培项目和高端培训,打造全县名师团队。坚持以提高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为重点,通过优课评选、案例评选、赛课磨课、基本功大赛等分层次多样化的教学研讨活动,促进教师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师信息化水平。开展教师全员读书活动,统一组织全县教师专业考试,对新招聘教师实行岗前专业培训和上岗资格考试,全面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4、深化高考研究。教研室要以县高考研究中心为主要抓手,加强对高考命题、高校特殊招生政策、专项招生政策、名优特艺体学生招生政策、学生生涯规划等的研究,特别是加强对高考试题的研究,引导学校科学备考、督导学校全员备考、指导学生全程备考,提高备考的针对性,确保完成“三个突破”的目标任务,提升全县优质升学总量和质量。加大高中培优力度,加快尖子生、特长生培养机制研究,组建精英教师团队,实行名优生跟踪培养制度,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路径办法,全力促进多元升学,推动高中学校多元化、特色化发展。

5、强化奖惩机制。实行教学质量联动机制。建立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巡学促学机制和学校一把手推门听课机制,建立教研员述职、校长述职和教学质量通报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学质量专业提升指导,教体局党组每学期听取相关汇报。实行量化奖惩机制,采取目标与任务驱动策略,对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出明确的年度目标和阶段目标要求,对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较快和成绩优秀的校长要表彰重用;对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滑和位居末位的校长要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不予调整岗位;对教育教学质量连续两年下滑和居末位的要给予黄牌警告,并进行诫勉谈话;对教学质量连续三年下滑和居末位的校长,要给与红牌警告,责令其提出辞职。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县教体局成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实行局领导干部包保学校制度,局领导深入教学一线,真实了解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教学管理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教体局要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意义、措施与经验,推动全县活动系统推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班会等宣传途径,宣传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学校都要成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机构,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县教体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机关各科室和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下发检查通报,全面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有效开展。检查结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评价,作为奖惩学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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