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弥补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短板。总结时可以参考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取他人的智慧和经验。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心得,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一
一是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健全社区矫正三级网络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监管到位,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是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对刑释人员及时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成2016年度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使其成为社区矫正文书交接、入(解)矫宣告、奖惩训诫、心理咨询、信息监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场所。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二
一是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全年拟受理各类法援案件320件。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4月、7月、10月组织全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3次。
三是全面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7月份前完成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招牌、制度上墙等任务。协调横向各部门的联系,力争设站点不少于10个。
四是加大宣传,在电视台开设公益宣传广告,在地方报刊开设专栏。9月份前完成上街下乡宣传6次,发送宣传资料10万份。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三
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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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深入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全区所有村(社区)建成市(村)民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每半年更新1次,每年上课6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综治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
三是按照“三进三争”活动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指导各社区(村)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四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调研。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四
我局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三是完备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岗位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四是严格执法制度。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宪法》、《刑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县系统干警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认知度。
首先,在政府的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其次,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等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发《工作指南》等宣传册,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推进普法宣传进程。“六五”普法以来,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发挥普法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连续多年受到中省市的表彰奖励。20xx年3月,我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重点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坚持把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先后在我县11所中小学开展了“上一堂法制课,开一次主题班会”为内容的活动,同学们各抒己见,谈心得、说体会,使大家对青少年犯罪有了深刻的.认识;组织了13次法制报告会,其中在祥塬学校举办了我县首场“预防儿童性侵、保护儿童安全”知识讲座,迅速填补了我县在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预防“儿童性侵”方面的空白和盲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五城联创”活动为契机,由我局牵头,打造完成了法治环境专业组中心广场南墙百米宣传墙;以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为抓手,通过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路灯法治文化牌等不断完善蒲城紫荆法治文化公园和煤化工业园法治文化大道。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创建qq普法群,依托公交移动电视网络,在公交移动电视和出租车固定屏上滚动播放法制宣传语,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开通“法治蒲城”官方微博,基本做到电视上有影、电台里有声、报刊上有版、网络上有页。全年我局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9900份,法律法规读本18000册,《中国司法》宣传画、法律服务便民卡、普法报纸3100份,解答法律咨询56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86余台次,举办法治讲座2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多人次。扎实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送宪法进基层活动,召开学宪法报告会,通过多种形式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在国家首个宪法日设立之际,我县通过无纸化系统参加考试的单位107个,参考人数1100余人,无纸化考试网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12月4日,我局统筹安排县级机关部门集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弘扬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同志亲临活动现场指导检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2.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千斤重担齐心挑,探索就地化解矛盾新模式。以我县开展的“干部回原籍”活动为契机,利用回原籍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在处理矛盾时更容易在第一时间找出症结,进而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优势,指导全县1699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筑起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此举在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渭南日报等进行了专题报导。实现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的对接,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的安排意见》,提出了两个衔接机制,一是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要求司法所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对经调未果的,告知双方当事人有权邀请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持调解一次,并提供“蒲城县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卡片”,由当事人从中进行选择,司法所负责联系。二是讲做评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做好“三个一活动”:每个法律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对司法所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培训或指导1次、每年至少为社区矫正人员做法律道德辅导1次、每年至少参与司法所调解点评1次。在我县开展的人民调解现场观摩活动中,采用电话联系咨询或邀请到场参与处理的方式,听取包联律师的法律意见,全年共组织现场调解观摩活动10场,以现场说法的形式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着力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在市局选出的“十佳人民调解员”、“百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单中,我县1名“十佳人民调解员”和13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位列其中。每季度组织案卷赛展一次,并实行案卷“回头望”大检查活动。在市局组织的全市人民调解案卷评查中我县被评为第一名。弘扬和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重点抓好特殊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创建“无矛盾纠纷上交司法所和无矛盾纠纷上交政府”。全年共调解案件总数2219件,调处成功案件2152件,调处成功率为97%以上,有效实现了“三不出、五下降”的工作目标。
3.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落实《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衔接、教育、监督、奖惩、解除等工作制度,在平时工作中推行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一次思想汇报、每月一次集体教育、每月一次社区服务、每月一次走访”为内容的“五个一”工作法和以“在入矫后必访、重大节日必访、有思想波动时必访、遇到困难时必访、受到奖惩时必访、解除矫正后必访”为内容的“六必访”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无缝衔接”“无缝监督”和“无缝监管”。制定了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体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制度》,全县分为5个片区,每月各片区司法所长轮流作为组织者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包联律师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座谈等形式,通过讲法律、指方向、心理疏导、公民道德教育等多种方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gps监控管理。一是明确了监控定位人员的分类,二是县局与各司法所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书》;三是县局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对被监控人员进行抽查、检查,确保不脱管、漏管。全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70人,解除168人,现在矫302人,重新犯罪率为零。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推行“三联单”网上通知,确保刑满释放与帮扶教育无缝衔接;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全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55名,全部建档建册,逐人制定了帮教措施,跟踪服务到位,未有脱管现象,有力维护了县域社会稳定。
4.围绕中心,优化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实现服务“零投诉”
一是律师工作。深化律师担任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建设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顾问团工作,发挥律师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做好“三个一”:每月一个电话联系、提供一次法律服务、记好一个笔记。以解决影响稳定的涉法涉诉案件为重点,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涉及到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案件的处置时,包联律师做到全程关注、及时参与,在必要时直接参与矛盾纠纷问题的调处,充分发挥律师熟悉法律法规的优势,提高调解工作质量,确保化解矛盾依法规范进行。每月在《民生直播室》制作1—2期以法律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的公益普法节目,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法析理”的形式加以细化分析,为老百姓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既达到了普法宣传效果,律师也向社会推介了自己,同时也是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实现了“互利共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开展“百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主题实践活动,律师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到乡镇、进街道、入社区开展以“优服务、讲法治、调纠纷、解心结、帮民困”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会帮扶、法律援助等活动,思路新、措施实、方法活、效果好,在百姓心中树立了蒲城律师的良好形象,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全年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131件次,参与县级领导接访51次,参与涉法信访处理19起,担任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法律顾问7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445件,担任法律顾问12家。二是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镇、工会、妇联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9个,并在全县360个村设立法律援助公示栏,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法律援助“无盲点”。围绕规范化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各援助工作点场所建设,配齐服务设施,完善人员配备,合理设立岗位,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业务台账,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方便了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陕西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单位。开通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相互对接。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的,立即调解,全年共援助该类案件62起,大大减少了受援人诉累,市局在7月组织调研中对我县的工作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县电视台《与法同行》节目中播出法律援助《以案说法》4期,真正实现了讲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管理年”主题实践活动,增加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8件,较去年增长25%,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公证工作。以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的“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活动为契机,组织公证人员上街、进村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意义和作用,让公证深入人心。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五个环节,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全年办理公证事项48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无假证、错证现象发生,使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五)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结合今年在全县司法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无法开展,制约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律师资源缺乏,律师进村居工作受到严重制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新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打算有如下几方面: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五
一是继续开展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司法所的管理,提高干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以“三联二访一帮”和“三进三争”活动为载体,开展2次以上的干部大走访活动、3次以上民情恳谈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将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挂点联所制度,每个班子成员与1-2个基层司法所联系,加大工作指导,并与该单位的民调成绩捆绑考核,列入内部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进行考核。
四是加大对外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充分利用《邵阳日报》、《平安邵阳应急平台》、《邵阳民生频道》及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全省综治民调我区司法行政干警形象进入前50名。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六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法院工作长远发展的现实需要,而司法能力建设的中心则是加强司法管理。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司法行政。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xx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5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
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xx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按照“抓重点、突难点、创特色、求发展、争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支撑,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
县司法局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以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三大职能为己任,坚持把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和业务技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很抓落实。
首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中。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
规章制度。
和作风建设,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司法所和局机关各股、室层层签订责任书,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第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以“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让党和人民放心”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利用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学习反腐倡廉相关材料和播放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既提高了干警自己的思想境界,也从身陷囹圄的囚犯身上得到启示。真正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三是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全局干警、家属、子女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全局干警先后6次30人(次)深入扶贫点走访、了解群众的生活、生产情况,为群众发家致富出谋划策,出力出物,共为灾区人民和扶贫点捐资捐物共计伍仟叁佰元,使全体干警在帮助别人的同时陶冶自己的精神情操。县局党支部获20xx年度机关党委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奖”。1名干警被县妇联和县综治委命名为“平安家庭”。
其次,把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活动。为使学习《读本》活动的开展切实达到入脑、入耳、入心的效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做到《读本》全体干警人手一册,并积极组织全局22名干警参加司法行政系统的统一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为100。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入经常性教职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为平台,找准工作差距,梳理存在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公信力。突出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窗口在执行、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领域的检查监督,制定出台《××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并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推行行政问责办法。制定公开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事项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投诉监督制度》和《××县司法局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逐级签订《执法责任状》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顺利通过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通过实行执法公开,强化执法检查,落实规章制度,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
三是结合“深入基层办实事、化解纠纷促稳定”爱民、为民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服务、促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走访,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第三,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
一是注重加强干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培训。全局22名干警先后参加中央、省、市、县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126人(次)。积极组织干警到先进发达地区观摩学习12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硬件设施和软件装备建设。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新装备配发10台电脑、6台复印机,1辆业务用车;落实尚未建盖的国庆、曲水、整董、宝藏、勐烈镇5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和局机关综合办公楼搬迁建设用地选址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充分利用舆论宣传阵地,宣传报导本职工作。20xx年共编发工作简报25篇,《法制宣传进教堂》、《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等8篇先后被市局和县委宣传部采用;共编写报送《××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等。
调研报告。
二、立足本职,发挥职能。
——县司法局始终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为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力度,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不断提高和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重点加强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宣传。
二是始终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内容,做到授课有教师、教育有提纲、学习有教材、课时有安排“四落实”。健全配齐了25所法制副校长和44位法制辅导员。保证了法制教育进校园、入课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围绕农民在权力义务,生产生活,诉讼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及林权制度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凸显出的矛盾利益诉求。针对我县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居多,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人民居住分散等实际现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演出,以案释法,流动法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森林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作为农村普法的主要内容。以“兴边富民,送温暖”为契机,先后深入到曲水乡7个村民委员会44个自然村20xx户农户和嘉禾乡、勐烈镇、整董镇、宝藏乡、国庆乡的7个村3751户矛盾纠纷较为敏感的热点、难点户中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6000册,和帮助宣传单16000份。
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化解纠纷,依法处理事务,依法维护权利。以宗教活动场所为阵地,先后深入五乡二镇40个教堂、点开展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牧师、长老、传道员、指示进行法律法规、宗教政策知识和反邪教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为进一步净化宗教场所奠定了基础。四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等问题,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重点就《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到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继续巩固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法制中心户创建工作。依托文明村组建设和创建法制中心户活动,全面完善村民自治和村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着力抓好“四民主两公开”的落实,推进依法治村工作建设,进一步规范村“两委”管理制度,调动了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热情。
200××年,全县共创建民主法治村50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5个,县级43个,创建农村法制中心示范户210户。通过民主法治村和农村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村风、民风得到了明显好转,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普遍提高。一年来,全县共开展法制宣传7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次),“送法下乡”14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举办法律宣传栏60期,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次),播放录像3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3万余人(次),播放法制电影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0.3万余人(次),开展法制演出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0.35万余人(次),上法制课9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7万余人(次),开展图片展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7万余人(次),举办法律骨干培训24期,受教育人数达20xx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0.2万人(次),出动宣传车80次/台,发放法律书籍1.6万余本(册)。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县人民调解组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县内、县际行政接边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和联调组织,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按照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要求,用以会代训的方式,为68个调解组织的225位调解员进行培训。一年来,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328件,成功315件,成功率96。
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5件,成功33件;邻里纠纷41件,成功40件;赔偿纠纷18件,成功16件;土地承包纠纷17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64件,成功63件;生产经营纠纷68件,成功63件;其他纠纷102件,成功101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联防联调组织坚持以矛盾纠纷排查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共调处重大疑难纠纷7件,成功6件。对多发性、季节性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对重点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建设、企业改制建设等领域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县26件包案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15人先后深入曲水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工作组,为化解农民与云胶公司矛盾纷争,严防矛盾激化,缓解当事人对抗性做出了积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日益彰显。
深入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民生息息相关,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方针,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一年来,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6家,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7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64件,解答法律咨询13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不断拓展公证法律服务,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年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6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50件;即房屋买卖公证109件、继承权公证4件、委托书公证6件、现场监督公证7件、声明书公证4件、遗嘱公证1件、文本相符公证10件、其他民事协议公证6件;经济类公证15件,即招投标公证2件。法律服务所全年共担任法律顾问18家,代理诉讼事务95件,调解纠纷83件,解答法律咨询16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50件。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受援面,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为弱势群体撑起一把法律“保护伞”。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5件,其中,民事案件119件、刑事案件46件、接待法律咨询187人(次)。推动了《法律援助条例》深入贯彻,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知名度。“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6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50件、解决纠纷13件、接受法律服务电话120人(次)。真正体现了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桥”,为民排忧解难的“开心锁”,维护群众利益的“守护神”。
扎实抓好刑释解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组织领导到位,排查摸底到位,帮教措施到位,制度责任到位”的要求。20xx年1月积极组织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元江监狱为87位××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工作,并与监狱劳教单位签订帮教协议。由于措施到位,连续九年无××籍服刑人员脱逃。全县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了向前延伸的良好势头,帮教工作社会化初步显现,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20xx年,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1人,其中,刑满释放28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3人。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社区矫正工作于20xx年1月正式启动。并及时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全县五乡两(镇)均制了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和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图,形成了县、乡(镇)两级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目前,全县共有矫正对象78人,其中缓刑73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的1人,剥夺政治权利2人。有社区矫正队伍志愿者70人。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的依托。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抓基层、打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基层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正加紧落实,嘉禾司法所和康平司法所已顺利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勐烈司法所、国庆司法所、整董司法所、宝藏司法所、曲水司法所建设项目已落实正准备启动建盖。解决了多年来制约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瓶颈口问题。
基层法律工作者在事多人少的情况下,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业务。积极参与林权制度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83件,配合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5件,成功30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0次,宣讲法律42场(次),受教育9520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6条,采纳4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8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一线力量,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活跃,职能作用日益明显。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县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干警的业务素质、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经费短缺,设备落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难以在群众中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宣传区域受到限制,难以收到应有的宣传效果。三是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偏低,亟需加强培训。人民调解员补贴尚未落实,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需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一人一所已满足不了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两办室字20xx40号文件精神,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尚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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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七
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
3.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xx年12月20日至xx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xx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4.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xx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3937.17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9468.96万元,省级补助1628.73万元,州级配套509.1万元,县级配套9146.08万元(其中xx年应配套6546.18万元)。××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xx年省运会在××举办机遇等“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xx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xx〕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xx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3.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精神,结合我县xx年的治理情况开展“小金库”回头看清查工作,全县171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县清查办进行了抽查。经过清查,我县发现并查处了2个事业单位存在“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开设2个账户,“小金库”金额827663.35元,正常渠道支出704121.03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和其他支出90000万元,已上缴国库37497.52元,查处7人。
4.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县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目前,我县没有商业贿赂案件发生。
5.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在全县进一步推行了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政务公开与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结合,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上半年,县监察局对我县部分重点“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落实。县政府办组织人事局、监察局、信息局、法制办及政府办督办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2个督查小组,深入32个重点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有效推进了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根《××州监察局关于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文监发〔xx〕7号)要求,监察机关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县监察局和各派出监察分局经常深入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按月份汇总报州监察局。载止10月30日,我县共进行重大决策听证2项,对50项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通报了192项重点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人事招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xx年,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了教育系统招聘特岗师31名,县内教师流动招考90人,××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5名。
1.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xx年,县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全面实行问责制的意见》和《××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继续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切实推进问责制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今年全县共对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的2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20人,其他人员2人。从问责方式上看:诫勉谈话的6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14人,待岗的2人,免职的1人。
2.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一是对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对环西路三期路面改造工程、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扩建工程、××县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土地开发项目、以腻资水库建设工程、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d级危房改造项目等31项工程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涉及金额19054.1万元。二是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了监督。去年11月以来,对xx-d-5、xx-d-20、xx-b-1等16宗土地的挂牌出让进行了现场监督,成交总金额22543.5万元,成交价均高于底价。三是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监督了县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县教局资料印刷采购项目、县一中校园广播系统、××县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等37次重要采购,采购金额765.3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签订工作。xx年,与县监察局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项目共有65个,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双合同”制度的落实。
3.深入开展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县监察局配合土地部门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共清理出个人违法用地73宗,违法占地面积8434平方米;单位违法用地2宗,违法用地面积40亩。目前,正按有关程序进行依法处置。二是积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加强矿证管理,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加强对矿山的监管和巡查,共开展矿山巡查150次,发现矿山违法行为8起,制止8起,发出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申请立案查处违法采矿2起,对违法采矿公司和个人进行了罚款处罚,并责令其撤出一切采矿设备和人员,有效遏止了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我县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整治饮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全县共普查工业源257户,生活源852户,农业源721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户。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今年5月,我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省、州的验收。
5.抓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县监察局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xx年,我县下拨生产生活救灾救济资金175.9万元。从检查情况看,救灾救济资金能按要求落实到困难群众和灾民手中。
6.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xx年,我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5.38。监察机关参加了“5.06”淹溺水事故和姑娘寨银钥采石场“10.11”放炮事故等2起事故的调查。7.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中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xx5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我县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26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八
(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中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进一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矫正场所进行定期报告、集中点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矫正宣告等活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定位、视频督察等方式,每天开展网上信息化核查。同时严格外出管理,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坚持做好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处置好服刑人员信息核实、回执情况。做好人员衔接工作,对于一般帮教对象,联系其家人接回,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制定衔接方案,确保信息、人员处置到位,扎实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坚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继续扎实做好已入矫对象的涉黑涉恶工作排查的同进,进一步加强对于新入矫人员的预防和排查工作,加强涉黑涉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告知书、保证书。坚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为迎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将《社区矫正法》作为“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在农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共开展宣传13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发放宣传手册2500余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市检察院、市局今年4月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全县12个司法所开展了一轮全面的执法检查,全面纠正了各司法所在执法程序、档案台账等各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9人,今年上半年调查评估44例。今年上半年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84人,衔接核实率100%,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2020年1-6月,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3起,调解成功313起,协议涉及金额94.3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9起、邻里纠纷172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7件、生产经营纠纷3件、损害赔偿纠纷19件、合同纠纷4件、山林土地纠纷22件、其它纠纷37件。排查纠纷217次,预防纠纷32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4-5月份在刘文成副局长带领下对12个司法所进行了现场工作指导,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调查笔录、人民调解书,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一一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并将统一的人民调解案卷格式模板发放到12个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从案件受理到协议达成以及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制作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执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上半年各司法所根据县局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对清明期间坟山纠纷、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排查出清明纠纷隐患10起,“两会”期间纠纷隐患16起,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县”的指标。贯彻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对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录入如法网的案件,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方案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村一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今年上半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1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案卷的规范化制作以及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和实际调解能力。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法律咨询约1000余人次。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专职律师在政务中心大厅的司法局业务窗口坐班,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在西岩、金紫、茅坪、蒋坊、丹口等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册2000余份,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扇子、帆布袋等宣传品1000余份。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帮助42人次。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上半年以来,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出25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执法证发放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数据迁移工作,为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申请换证。同时组织全县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发放执法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向县人大和邵阳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并在系统录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办结2件,其中撤销的1件,维持的1件,还有2件正在审理中。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在审理当中。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九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十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按照“抓重点、突难点、创特色、求发展、争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支撑,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
县司法局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以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三大职能为己任,坚持把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和业务技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很抓落实。
首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中。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和作风建设,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司法所和局机关各股、室层层签订责任书,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第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以“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让党和人民放心”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利用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学习反腐倡廉相关材料和播放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既提高了干警自己的思想境界,也从身陷囹圄的囚犯身上得到启示。真正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三是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全局干警、家属、子女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全局干警先后6次30人(次)深入扶贫点走访、了解群众的生活、生产情况,为群众发家致富出谋划策,出力出物,共为灾区人民和扶贫点捐资捐物共计伍仟叁佰元,使全体干警在帮助别人的同时陶冶自己的精神情操。县局党支部获20xx年度机关党委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奖”。1名干警被县妇联和县综治委命名为“平安家庭”。
其次,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活动。为使学习《读本》活动的开展切实达到入脑、入耳、入心的效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做到《读本》全体干警人手一册,并积极组织全局22名干警参加司法行政系统的统一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为100。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入经常性教职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为平台,找准工作差距,梳理存在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公信力。突出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窗口在执行、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领域的检查监督,制定出台《××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并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推行行政问责办法。制定公开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事项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投诉监督制度》和《××县司法局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逐级签订《执法责任状》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顺利通过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通过实行执法公开,强化执法检查,落实规章制度,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
三是结合“深入基层办实事、化解纠纷促稳定”爱民、为民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服务、促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走访,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第三,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
一是注重加强干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培训。全局22名干警先后参加中央、省、市、县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126人(次)。积极组织干警到先进发达地区观摩学习12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硬件设施和软件装备建设。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新装备配发10台电脑、6台复印机,1辆业务用车;落实尚未建盖的国庆、曲水、整董、宝藏、勐烈镇5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和局机关综合办公楼搬迁建设用地选址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充分利用舆论宣传阵地,宣传报导本职工作。20xx年共编发工作简报25篇,《法制宣传进教堂》、《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等8篇先后被市局和县委宣传部采用;共编写报送《××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等调研报告5篇。为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立足本职,发挥职能。
——县司法局始终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为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力度,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不断提高和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重点加强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宣传。
二是始终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内容,做到授课有教师、教育有提纲、学习有教材、课时有安排“四落实”。健全配齐了25所法制副校长和44位法制辅导员。保证了法制教育进校园、入课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围绕农民在权力义务,生产生活,诉讼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及林权制度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凸显出的矛盾利益诉求。针对我县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居多,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人民居住分散等实际现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演出,以案释法,流动法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森林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作为农村普法的主要内容。以“兴边富民,送温暖”为契机,先后深入到曲水乡7个村民委员会44个自然村2027户农户和嘉禾乡、勐烈镇、整董镇、宝藏乡、国庆乡的7个村3751户矛盾纠纷较为敏感的热点、难点户中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6000册,和帮助宣传单16000份。
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化解纠纷,依法处理事务,依法维护权利。以宗教活动场所为阵地,先后深入五乡二镇40个教堂、点开展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牧师、长老、传道员、指示进行法律法规、宗教政策知识和反邪教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为进一步净化宗教场所奠定了基础。四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等问题,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重点就《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到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继续巩固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法制中心户创建工作。依托文明村组建设和创建法制中心户活动,全面完善村民自治和村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着力抓好“四民主两公开”的落实,推进依法治村工作建设,进一步规范村“两委”管理制度,调动了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热情。
200××年,全县共创建民主法治村50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5个,县级43个,创建农村法制中心示范户210户。通过民主法治村和农村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村风、民风得到了明显好转,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普遍提高。一年来,全县共开展法制宣传7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次),“送法下乡”14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举办法律宣传栏60期,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次),播放录像3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3万余人(次),播放法制电影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0.3万余人(次),开展法制演出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0.35万余人(次),上法制课9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7万余人(次),开展图片展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7万余人(次),举办法律骨干培训24期,受教育人数达20xx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0.2万人(次),出动宣传车80次/台,发放法律书籍1.6万余本(册)。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县人民调解组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县内、县际行政接边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和联调组织,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按照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要求,用以会代训的方式,为68个调解组织的225位调解员进行培训。一年来,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328件,成功315件,成功率96。
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5件,成功33件;邻里纠纷41件,成功40件;赔偿纠纷18件,成功16件;土地承包纠纷17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64件,成功63件;生产经营纠纷68件,成功63件;其他纠纷102件,成功101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联防联调组织坚持以矛盾纠纷排查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共调处重大疑难纠纷7件,成功6件。对多发性、季节性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对重点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建设、企业改制建设等领域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县26件包案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15人先后深入曲水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工作组,为化解农民与云胶公司矛盾纷争,严防矛盾激化,缓解当事人对抗性做出了积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日益彰显。
深入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民生息息相关,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方针,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一年来,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6家,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7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64件,解答法律咨询13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不断拓展公证法律服务,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年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6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50件;即房屋买卖公证109件、继承权公证4件、委托书公证6件、现场监督公证7件、声明书公证4件、遗嘱公证1件、文本相符公证10件、其他民事协议公证6件;经济类公证15件,即招投标公证2件。法律服务所全年共担任法律顾问18家,代理诉讼事务95件,调解纠纷83件,解答法律咨询16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50件。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受援面,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为弱势群体撑起一把法律“保护伞”。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5件,其中,民事案件119件、刑事案件46件、接待法律咨询187人(次)。推动了《法律援助条例》深入贯彻,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知名度。“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6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50件、解决纠纷13件、接受法律服务电话120人(次)。真正体现了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桥”,为民排忧解难的“开心锁”,维护群众利益的“守护神”。
扎实抓好刑释解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组织领导到位,排查摸底到位,帮教措施到位,制度责任到位”的要求。20xx年1月积极组织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元江监狱为87位××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工作,并与监狱劳教单位签订帮教协议。由于措施到位,连续九年无××籍服刑人员脱逃。全县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了向前延伸的良好势头,帮教工作社会化初步显现,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20xx年,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1人,其中,刑满释放28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3人。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社区矫正工作于20xx年1月正式启动。并及时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全县五乡两(镇)均制了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和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图,形成了县、乡(镇)两级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目前,全县共有矫正对象78人,其中缓刑73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的1人,剥夺政治权利2人。有社区矫正队伍志愿者70人。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的依托。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抓基层、打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基层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正加紧落实,嘉禾司法所和康平司法所已顺利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勐烈司法所、国庆司法所、整董司法所、宝藏司法所、曲水司法所建设项目已落实正准备启动建盖。解决了多年来制约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瓶颈口问题。
基层法律工作者在事多人少的情况下,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业务。积极参与林权制度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83件,配合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5件,成功30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0次,宣讲法律42场(次),受教育9520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6条,采纳4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8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一线力量,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活跃,职能作用日益明显。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县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干警的业务素质、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经费短缺,设备落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难以在群众中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宣传区域受到限制,难以收到应有的宣传效果。三是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偏低,亟需加强培训。人民调解员补贴尚未落实,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需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一人一所已满足不了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两办室字20xx40号文件精神,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尚未得到解决。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十一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参会全体干部共同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重要讲话精神”,向参会全体干部传达了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汇报了2018年工作亮点和2019年创新工作思路,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进行总结和点评。局党组书记、局长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并就做好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最后,会议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了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测评,对党组班子成员进行述责述廉评议。
会议要求: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体干部在开展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民营企业、脱贫攻坚、污染整治、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落实.二要积极创新,强化工作实效。全体干部要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三争”活动开展,进一步深化细化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品牌档次,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进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要加强学习,抓好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和“岗位大练兵”活动,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业务素质、政治理论素养、工作作风等建设,努力建成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十二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工作“基础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
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二、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三、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实施法律服务“服务工程”取得新成效。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四、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立足点,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3、深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三满意”活动,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窗口接待能力。一是规范接待窗口,实行了窗口服务的“三个一”、“四上墙”和“两台帐”制度。二是规范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重大事项报告、疑难案件讨论、紧急事项处置等制度。三是开展“三级联创”,全市8家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窗口都达到了落地沿街、制度上墙、便民规范。7月,根据市政府要求,实现“12348”与“12345”市长热线的联动,促进了法援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我市2个案例入选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个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典型案例。市“12348”法律咨询中心还被市“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了第一批“市效能建设示范岗”。
4、加大法援宣传,扩大法援影响。通过法律援助专报、现场宣传和典型案例跟踪报道等,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实现了电视中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的“三有”要求。9月份全面启动了市“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了法援工作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在省新闻奖评比中,日报专刊部报送的法援工作作品,荣获新闻奖一等奖。
五、以确保劳教场所安稳为前提,实施劳教场所“安全工程”取得新成效。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3、稳步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认真总结推广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形成了“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人性化、考评科学化”的工作模式,省矫正办在召开现场会推广。扩大、、三县(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县(市)领导高度重视,司法局和公、检、法机关协同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
六、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实施队伍建设“系统工程”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3、加强了综合保障工作。继续巩固扩大文明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成果,积极争取并圆满完成市局办公大楼整修项目,进一步营造了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组织开发了电子台帐管理系统,开辟了网上学习园地功能,进一步拓展了机关干部的学习交流平台。在全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推进会上,我局作为唯一一家示范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不断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市局被省司法厅、省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进一步加强财务、车辆等各项内部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总结篇十三
市南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市南”建设,较好地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全市年度考核中名列十二区(市)第一,并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被市司法局党委向山东省司法厅推荐上报记集体二等功(等额)。现将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为抓手,以巩固和强化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不断上水平。
(一)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全区10个街道建立了“四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采取联合办公、联合排查、联合调处的形式调处矛盾纠纷。召开了现场会,总结“四个三”工作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向纵深发展。
1、编织三级网络,建立排查调处体系。一是建立由党工委领导牵头,17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成的“四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二是调整和加强社区、企业、非公有制、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三是进一步健全调解小组、十户三员调解组织网络,从而构建起以调解中心为统领,其它形式调解组织为补充,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调处体系。
2、完善三项制度,落实排查调处责任。一是实行纠纷分级管理。二是实行包案调处。三是实行奖惩制度。
3、强化三项措施,加强排查调处力度。一是定期排查。二是信息专报。三是快速联动。
4、做好“三个对接”,形成大调解格局。一是与司法行政工作对接。二是与信访工作对接。三是与综治工作对接。
通过建立“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发生三个变化,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效凸显。一是变被动为主动。二是变分散为集中。三是变低效为高效。“四位一体”机制实施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96件,防止群体上访2件60人,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密织组织网络,向新的领域继续延伸。
一是继续完善区、街、居调解组织网络,实现调解组织网格化管理。二是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向新的领域延伸。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成立了社区两级巡回调解庭。调解庭成立以来,已先后调处各类纠纷56件。
(三)优化队伍结构,提高调解人员素质。
一是严把入选关,优化了队伍结构,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组织对10个司法所和81个社区调委会主任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提高了做好新形式下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三是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了调解干部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开展学先进、比贡献活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已涌现出部级先进调委会1个,省级先进调解委员会3个,先进调解员3名。
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以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为抓手,以完善预防体系和社区矫正为重点,开拓新思路,打造新亮点,安置帮教工作不断上台阶。
(一)积极探索“一站、二库、三衔接、四到位”工作模式。
一是建立一个网站。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网站。二是设立两个数据库。按照对象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和服刑在教人员数据库。三是实现三个衔接。与市局狱、所社会工作联络处衔接;与狱、所衔接,加强联系和互动,与基层司法所衔接。四是做好四个到位。既管控到位、培训到位、帮教到位、安置到位,从而建立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长效机制。
(二)积极稳妥地做好社区矫正试点的基础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先后召开了区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保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机构。形成了“政法委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矫正工作格局。三是建全机制。制定下发了《市南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市南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工作例会、请示报告、教育培训、信息宣传、档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制度,使社区矫正工作日趋规范。四是组建队伍。成立了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民警、法院法官以及各级矫正组织成员组成的矫正队伍,从不同层面上招募了97名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统一发放了聘书,形成专业矫正与社会矫正两支矫正力量。五是严把关口。对全区181名服刑人员认真筛选,严把入口接收关,确保矫正对象交接无差错。建立“一帮一”的帮教网,探索实施了勤探访、勤谈心、勤纠正、勤救助的“四勤”工作法。
(三)精心打造“真情助回归”诚信服务品牌。
在湛山办事处成立了全市首家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者之家”,向10名回归人员发放了价值两千余元的节日救助品,开展了面对面地座谈,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这一特殊群体的心坎上,以实际行动架起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邀请了志愿者金平安到“回归者之家”为管区内的12名刑释解教人员上了一堂革命传统教育课;中秋节前夕,走访慰问了山东北墅监狱的市南区籍服刑人员,送去了节日的慰问品,开展了一次充满亲情的帮教活动。
(四)大力实施安置帮教“无缝隙”工程。
制定下发了《市南区关于实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无缝隙”工程的意见》,围绕“人格心理、思想品德、法律意识、技能培训、就业岗位”五个层面,构筑帮扶管控、技能培训、接茬帮教、安置就业四个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体化和系统化进程。基本实现了网络构建规范化,帮扶管控信息化,稳控防范责任化,服务管理制度化。今年,对我区近四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假释、保外就医、所外就医的人员进行了全面的跟踪考察,全区有刑释解教人员259名,刑释人员219名,解教人员40名,250人得到妥善安置,重新违法犯罪7人,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6.5%,重新违法犯罪率为3.2%。假释人员45名,无重新违法犯罪,筑牢了社会稳定的平安防线。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为抓手,以“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重点,普治并举,重在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上层次。
(一)围绕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围绕创建“平安市南”、全国文明城市、严打整治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心工作,全区开展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社区均组建了普法队伍,设立了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添置了法律图书。区属学校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开设了法制宣传专栏。筹措资金编印了《以案释法100例》5000册、法制宣传挂牌1000余块,为10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委)、81个社区居委会、32所小学每月订购法制宣传挂图一套,方便了人们及时了解和更新法律知识。并在全区居民中进行了3次普及法律常识问卷调查。广泛开展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公民的自律意识、防范意识,增强了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围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区党委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重点学习依法治国基本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依法行政等有关内容。年内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次,突出学习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公务员法有关内容;区委党校常年开设法制课,定期组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培训。1—10月份,组织公职人员培训50余期,参加学习人员1000余人次;三是围绕纪念普法20周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海洋节期间,区举办了纪念普法20周年法制文艺演出,用艺术的形式再现了20年来的普法成果。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举办“纪念普法20周年座谈会”,回顾20年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就,总结基本经验,并就“五五”普法进行探讨和展望。
(二)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实施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社区广泛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普遍建立了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消防、巡逻等群防群治组织,依法加强了社区综合治理,逐步建立起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二是区属学校普遍开展了创建“依法治教示范学校”活动,依法制定学校章程,按照章程实行自主管理,健全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建立了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查制度,依法实施教师聘任、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坚持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学校内外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促进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三是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城区环境、文化经营场所、教育卫生、劳动用工、计划生育、早夜市、旅游景点、交通秩序、学校周边等场所进行重点治理,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