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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范文(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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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范文(23篇)
时间:2024-03-04 05:49:03     小编:雨中梧

有些事情总是在我们回忆之间悄悄溜走,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将这些珍贵的经历固定下来。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提前准备,明确总结的目标和主题,梳理出要点和重要观点。这些范文中包含了不同领域的总结,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启发。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一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7年11月8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报考人员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

4.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二

对于这件公务员考试的报考专业、身份、学历及户籍等政策,考生还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专业:据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统计,往年公务员招考中,经济学、中文、财会、法学等往往属于“热门专业”。这些“大路专业”机会多,但毕业生也多,人才容易饱和,同样竞争也大;然而冷门专业要求高、报考少等所以往往录取率高,所以考生对于热门专业与冷门专业要辩证看待。那么,考生那么公务员考试中的专业是如何界定的呢?根据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来看,共分成了(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及省属监狱系统四个分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到上述目录中进行对照。另外,考生若在报考前对于自己的专业是否符合招考要求无法定夺,请立即咨询招考单位,以免资格审核不通过而错过了报名。

报考身份: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身份以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四项目人员为主流。其中关于应届毕业生的定义的误解是最为常见的。应届毕业生简单的说,就是大学毕业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将本人的档案留在了学校或者放在了人才市场,在你毕业的这两年内,你都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各类公职考试。但是必须注意的是,浙江省考,限制了必须是当年的毕业生。

学历:浙江公务员考试学历门槛不算高,其中本科及专科学历招录人数最多。这也体现了浙江省考在为更多较低学历考生提供更广的职位选择空间。尽管如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还是建议各学历考生在职位选择上尽量“就高不就低”,比如硕士生尽量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的职位,尽可能排除最多的竞争的对手,扩大赢面。

户籍:浙江省考在户籍限制方面最为典型。参考近三年的浙江省考公告,考生会发现户籍政策限制较为稳定,其中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浙江生源的当年应届生可报考省级机关及部分市级单位,省外生源的当年本科应届生可报考省级机关及部分市级单位。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三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四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进入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前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应提交《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将于2018年3月底前进行,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不必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五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近年来,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根据意见精神,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6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8.2016年、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9.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应如何理解?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招录职位表中要求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10.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1.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3.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

14.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5.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招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以后出生)。

16.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6年10月以后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91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6年10月以后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若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20.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的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或考察人选。

22.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7年10月前取得。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六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通过”、“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4.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七

(3)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5)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6)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7)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八

我们在制定计划时要落实到书面上,把备考时间切分成小块,每个时间段该干什么,要获得怎样的成果,这些都要列到计划里面。

2.计划要实际。

制定的计划一定要和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比如说,你已经梳理完所有的知识点,现在要做的就是通过刷题来运用这些知识点,并形成一套自己的做题技巧。而不是把时间再花在从头学习知识点上。

3.计划是机动的。

制定计划的目的是让我们提高学习效率,而不是被计划牵着走,为了完成计划造成更大的压力。

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调整,比如你原计划花半天时间学习图形推理的考点,但是你掌握比较好,两个小时就学完了。这时候就可以换成学习其他考点。没必要因为计划而硬着头皮继续学。

提升学习效率。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九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

5.专业能力测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18年3月底前进行。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十

1.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3.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考生须按要求将题本上的条形码贴到答题卡相应位置,否则,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4.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6.不能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7.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十一

如资格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状态,考生需点击“补充资料”按钮,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后,点击“重新提交”按钮,重新提交个人信息。

2.资格审查不通过。

如资格审查状态为“不通过”,考生需要退订职位,然后按照职位填报流程重新完成报名过程。

3.资格审查通过。

若职位已审查通过则考生不能再对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进行修改。

特别注意:考生如对当前资格审查状态(通过或不通过)有疑问,请与招考单位沟通后再在系统中进行操作,在此之前请不要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或修改任何个人信息。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十二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7:0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8年1月中下旬,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省级以上职位和地市以下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5.关于8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7年12月9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2月1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均在北京。请报考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6.关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财经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综合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财会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7年12月9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2月1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7.关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财金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会计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7年12月9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2月1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8.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7年12月9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2月1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十三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2018)。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2018)查询。

第二,“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考人员注册”。注册前,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题为《诚信报考从我做起》的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咨询。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1月12日8:00之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在2017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2日16: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要在2017年12月4日10:00至12月10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查询成绩。2018年1月中下旬,考生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十,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十四

答:本次招考需注意区分以下几个职位类别:

(5)进行笔试、面试,不加试专业知识的其他系统职位。具体见《职位表》。

请考生正确理解、区分各类职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做好相应准备。

2、报考者如何办理报名手续?如果有问题,如何进行咨询?

答:今年继续实行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

报考者在2015年3月25日8:00至4月3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报名。进行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政法系统警察职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8:00至3月28日18:00,具体职位为前款“职位类别”中(1)、(2)项涉及职位。报名系统将于3月28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人员数据后,于3月29日10:00重新开启,4月3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者可通过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阅,或拨打政策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了解招考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网上报名的操作技术等问题,根据本人条件,认真考虑,慎重报考。

报考进行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考生应特别注意,务必在3月28日18:00前报考,否则将无法进行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失去报考此类职位的机会。

3、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前,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政策问答,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特别要注意的是,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务必要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人身份证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不上传本人照片和身份证电子照片的,系统将无法提交考生报名信息,招录单位无法进行审核。

3、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自侦部门检察官助理职位有何特殊要求?

答: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自侦部门检察官助理职位除满足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适用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上述职位。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往年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报考法、检两院职位是免笔试的,今年不再免笔试,全部参加笔试。

答:为解决上述职位招人难问题,吸引更多专业人士报考,今年采取特殊招录办法,一是简化考试环节,报考以上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评;二是加试专业知识,更加突出专业特点;三是报考公安系统维吾尔语翻译、阿拉伯语翻译、法医职位的考生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心理素质测试的具体事宜,请与招录机关联系。

5、报考者是否可以随时查询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

答:可以。为了方便报考者了解各职位报名情况,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汇总、公布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考生在报名网站可以随时查询每个职位最新的报名统计情况。

6、报考者能否调整报考职位?如何办理调整手续?

答: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前,可以在4月3日18:00前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办理调整报考职位手续。

报考政法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或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可以于4月3日18:00前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拟调整报考职位的报考者,可本人到自治区各招录机关或地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当面申请,也可通过电话提出申请,将原报名信息注销。在确认原报名信息注销后,重新按照报名程序选报其它职位。

7、体能测评如何进行?

答:报考政法系统须进行体能测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应于3月28日18:00前在网上报名,由各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考生或网上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确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男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合格者,由体能测评组织单位发给体能测评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才能通过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之前改报其他非警察类职位。

报考公安系统维吾尔语翻译、阿拉伯语翻译、法医职位,监狱狱医、狱内侦查职位,戒毒所狱医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评。

8、如果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怎么办?

答: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者可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职位。没有改报或不愿意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弃考者的报考费将如数退还。

9、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何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

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分别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属地原则于4月2日18:00前到所在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减免手续,过期将不再办理。银川市考生可直接到自治区公务员局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到现场办理有困难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代办。

10、如果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答:身份证是公务员考试中唯一合法的身份证明证件,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不能出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关于笔试。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十五

(一)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八、关于“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问题。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十六

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及《申论》(甲)。

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及《申论》(乙)。

丙级:笔试科目《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

1甲级: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

出自 cOoco.nET.cn

2乙级: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考试。

3丙级: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试。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十七

答:能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的可以报考。

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3、持辅修、第二学历证书者能否以辅修、第二学历专业报考?

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毕业证)的,可以主修、第一学历(学位)专业报考,也可以辅修、第二学历(学位)的专业报考。

4、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能报考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专升本、政法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生源地”指的是什么?

答:生源地是指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6、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能否报考?

答: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符合招考职位条件,且最低服务年限已满五年(自录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包含试用期)的可以报考(有其他服务期要求的按约定期限执行)。

7、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为了方便考生报考,请考生仔细阅读《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试行)》,选择适合自己专业的岗位报考。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对应的专业大类。对《招考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8、如何理解“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如何计算?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或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者,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为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的,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其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执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

9、哪些人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职位?

答:凡在我区参军入伍,且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并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职位。

答: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这次招考中,拿出99个名额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考。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既可以报考定向职位,也可以报考其他职位。定向招考的职位将采取单独划线、切块录用等措施,确保定向招考任务的落实。

服务期满“三项目”人员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五年,即必须是2010年及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职位。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考(聘)政策并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录政策。

服务期未满两年的“三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十八

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资格审查不通过,也需先退订职位,再重新填报职位。

2.职位收藏功能。

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又不急于填报,可以点击“职位收藏”按钮,此后可在“职位收藏”页面下快速找到该职位。当考生登录进入个人中心后,可以直接在“职位收藏”页面下查找到相关职位,按照职位填报流程完成报名过程。

3.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2017年10月30日8:00—2017年11月10日18:00)。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报考的单位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入“个人中心”,可以看到资格审查结果。

4.进入“个人中心”修改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并进入个人中心后,选择“修改姓名”,“修改邮箱”,“修改密码”,“修改个人信息”其中一项按下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5.报名资料更改。

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

更改考试地点——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修改考试地点。

6.个人密码管理。

报考人员登录并进入个人中心后,选择“修改密码”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报考人员请牢记密码,忘记密码时,可凭借注册时所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7.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入公务员考试首页,选择“考生考务入口”进入所选择的考试地点,在各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打印。此功能在2017年12月4日10:00至10日12:00期间方可使用。

8.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进入报考人员首页,点击“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笔试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9.面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进入报考人员首页,点击“面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本人面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面试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十九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以及《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哪些人员不能、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职在读研究生、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部分人员最终将被录用。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三)如何理解“最低服务年限”?

是指各类在职人员通过录用、聘用、招聘等方式参加工作,根据录用、聘用时所发布的《公告》、“职位简表”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比如表述为“最低服务年限×年、必须服务×年、×年内不得调离、服务期×年以上”等),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四)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能否报考?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37号)精神,自该方案下发之日起取消以往“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动。所以,只要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可以报考。已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六)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二十

答:结构化面试是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普遍采用的一种面试方法,其内容、形式、程序、测评标准、评分办法及考官构成等都是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的。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与应试者面对面地交流与观察为主要手段,测评应试者知识、能力、经验及仪表气质等有关素质。

2、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公告》公布的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答: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二十一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福建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福建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与本人构成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3、报考公务员需回避哪些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4、招考年龄应如何计算?

公务员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如,在本次招考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80年3月9日(未满36周岁视为35周岁)至1998年3月9日(18周岁必须年满)期间出生。

《招考职位表》中对招考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年龄计算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5、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关于学历学位。

1、公务员招考对学历条件有何要求?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这里所说的大专以上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是报考公务员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招录机关可以根据职位实际工作需要,设定更高的文化程度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留学生也可以报考公务员,但其学历必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对报考者取得毕业证书等各种证书的时间有规定吗?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3月9日前取得。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6年3月9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4、报考者具有不同层次的学历和专业的,如何报考?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用即将获得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以用该层次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用过去取得的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职位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

5、报考公务员时,学历学位如何认证?

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查询认证。

6、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7、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1、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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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二十二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四)现役军人;。

(九)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及《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前述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十一)报考国家安全机关、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款项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十二)未服满现役的部队退役人员不得报考基层专武干部职位。

公务员考试地理题指南篇二十三

(3)招考职位设定专业为“××学科门类”的,则《指导目录》中学科门类的所有专业都可报考。

(4)招考职位不限制专业的,各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

(5)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招考《指导目录》的,参考执行《指导目录》。

(6)非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名称未纳入《指导目录》,参考执行《指导目录》。

(7)考生不能用专业方向报考。例如,考生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考生所学专业方向,该考生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职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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