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和可评估性,以确保目标的达成。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制定方案的过程和要点,小编给出了一些实用的经验和建议。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一
为认真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创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xx学年度,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坚持治理与建设并举,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
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综治办、教育、公安、司法、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城管、规划、通信、交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市综治办负责协调工作。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也要及时调整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协调等工作。
1、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结合实施“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道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时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
3、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危房、老化电气线路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4、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坚决调离教师岗位。
5、严肃查处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1、动员部署阶段(09年9月1日一9月10日):及时动员部署,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体系。
2、自查整改阶段(09年9月11日-10月20日):各地、各学校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整改和保障措施。
3、乡镇和部门复查阶段(09年10月21日-11月10日):各部门、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对学校承诺已整改的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并将自查和复查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组织抽查阶段(09年11月11日-30日):市组织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乡镇和学校责令其重新整改,如学校确有困难的,及时报所属部门或乡镇协调解决。
5、总结整改(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6、复查抽查(1月-4月):结合常规检查有选择性地进行复查,对该项工作进行跟踪。
7、第二轮自查整改(5月8日-5月30日)。
8、第二轮验收、年度工作验收(6月1日-6月20日)。
9、全学年度工作总结(09年7月-8月):对该项工作未到位的部门限期整改,汇总资料、总结、评比、表彰。
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
综治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协调工作。
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采购索证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月报制度;督促学校加强对门卫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严格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人员,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在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
公安部门: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防事件发生;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车辆性能,查禁报废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行驶安全。
司法部门:与教育等部门和学校配合,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安监部门:
1、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各学校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2、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4、根据市政府的授权,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学校安全事故调查。
文化部门: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卫生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工商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无照网吧的查处和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前置重要条件的无照经营。
建设、规划、城管部门:依法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政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查处各种占道经营摊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环境的整顿和管理;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淫秽网站。
交通部门: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做好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共青团组织: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领导。
l、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征求学校的意见,针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工作情况和趋势,研究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各负其责、学校教师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2、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各学校签定《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状》,逐步完善检查督促制度、评比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协调例会制度。各学校也要与内部各处、室、班、组签定相应的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教育部门要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坚持“一票否决制”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学校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力求防患于未然。要将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确保各类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平安。
3、健全维稳工作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和群体,边处置边上报,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预测、事前防范、事初化解、事中处置、信息上报、善后工作等一整套运作机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持续稳定;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细致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变x为下访,把信访案件和越级x事件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l、开展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对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开展网吧及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组织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对网吧、校园书店的非法出版物进行专项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现象,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3、开展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商店、流动摊点、学校周边的饮食店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校园商店依法进行整治,对影响学校环境的流动摊点坚决取缔。此外,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出租户进行专项检查,彻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员,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拓展途径,强化法制教育。
l、以课堂为主渠道,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防止学龄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法制讲座(每学期上法制课不少于2次),研究探索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增强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2、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宣传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措施,通过演讲赛、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进网吧”和“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实效,从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长学校”为载体,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采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以及青少年维权岗等系列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家庭,提高家长及社会各界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乡镇(园、区)综治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积极帮助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学校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正常召开两次会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二
为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xx〕63号)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办〔20xx〕24号)精神,按照县政府5月25日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会议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严禁16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少部分高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的停放地点必须符合规定。
(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师生要杜绝购买、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一)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子屏、黑板报、标语、qq群、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平台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广大师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广大师生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校园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师生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学校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校园保安人员要24小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发动师生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学校排查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校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校园内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县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常规检查范围,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二)各校要督促电动自行车车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作为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紧密结合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管理、非标三四轮车整治等重点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保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稳定目标考核。各校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自查自纠。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查整改,统一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使用、停放、充电。教育局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要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购买使用、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将电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保办313室),每月3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孙超、于班,电话:87800726、87800728,邮箱:xxx@。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县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停运服务安全保障和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预防国庆、中秋两节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一岗双责”,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国庆、中秋两节道路交通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整治办牵头组织安办、松城派出所,组成国庆、中秋两节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社区、村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整治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2、实施隐患排查。各社区、村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道路险段具体情况,停车站(点)规模设施,以及非法载客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含地老鼠)和拚改车,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帐,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及时汇总到街道整治办。
3、深入宣传动员。结合隐患排查工作,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两节”期间交通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大力宣传“两车”危险性、危害性,劝导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劝阻非法营运车辆者不要从事营运,确保交通安全。
4、实施定岗值守。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地段和部位,实行定人轮流。对非法载客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含地老鼠)和拚改车,严禁上路载客,并实施监管及时拆解,严厉打击。
5、建立应急机制。松城派出所、松城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综治办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安排进行演练。
1、9月27日到9月30日,各社区、村组织对本辖区的内的旅游点、风景点、寺庙、公共场停车站(点)等交通的的'场所开展全方位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街道整治办备案。
2、9月30日前,各办站所、社区、村将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交通整治工作小组、定岗值守人员安排名单报街道整治办备案。
3、“两节”期间,街道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在岗带班,整治办全天候在岗到位,随时处理各种情况。民警和巡防队员24小时值班,保持高度警惕,保证能够及时出警、出队。松城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专项医疗药品,调配医务人员坚守岗位,以防紧急事件发生。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办站所、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2、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办站所、各社区、村要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加强配合,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志愿者的作用,一同开展整治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
3、严格管理,落实责任。街道纪工委在“两节”期间组织专项工作督查组,不定时进行抽查,对道路交通排查不彻底、擅离岗位或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绩效考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快“电动宁德”建设,培育两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换电新业态,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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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拼改装、上路行驶和合标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不按规定通行、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突出问题,推广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格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对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执法部门应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申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申诉举报,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维护销售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换电自行车新业态。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布局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柜,结合换电业务开展情况,适当在全市范围增加自行车换电柜数量。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要简化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柜报建手续;供电公司积极提供电力接入便利支持换电业务。支持地产新能源电池推广使用,培育发展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新业态。通过购车奖补、充电优惠、以旧换新等方式,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电池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新国标认真查验电动自行车的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一律不得注册登记,并将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和产品情况通报工信、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简化办理程序、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为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提供便利服务。
(四)抓好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大力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提升非机动车道建设改造标准,明确城市新改建道路非机动车道宽度,确保非机动车道的平整性和延续性。加强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完善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过街设施,设置足够面积的非机动车过街囤积区,保障和引导非机动车路口规范通行。公安部门要集中整治非机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城区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和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非机动车道上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出行效率。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督促村(局)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要发动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责任。
(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要通过媒体、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户外led、手机app等媒介,曝光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乱象,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交通事故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一)宣传准备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责任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案例宣传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二)全面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分步推进,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通行、停放、充电和管理违法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三)规范管理阶段(20xx年1月1日—长期)。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管控,对综合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销售、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建立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推进、抓落实、抓效果,确保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形成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通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五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xx-20xx年)及20xx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民发〔20xx〕24号)自治区民政厅《20xx年全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内民政发〔20xx〕52号)和《关于印发兴安盟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民发〔20xx〕93号),结合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有关情况,特制定20xx年乌兰浩特市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为重点,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全面有效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社会救助兜住底、都准底、兜好底,切实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
1、狠抓临时救助规范管理。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对照国家、自治区和盟级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细化对象类别、优化临时救助程序,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分类分档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切实强化政策供给。要深入开展临时救助资金给付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救助对象不精准、救助程序不规范、档案管理粗放、救助时效性不强、资金发放不合规等问题,确保临时救助公平公正实施。
2、坚决杜绝“政策保”。要全面梳理低保建制以来未经审核确认将特定群体整体纳入低保保障有关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审核确认手续,完善低保档案;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动态清退保障范围。不得以行政命令确定低保对象。
3、严防重复享受待遇人员。严把审核入口关,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定期交叉比对长效机制,及时纠正同时享受城乡低保、同时享受低保特困、异地重复纳入低保、死亡人员享受低保、同一年度同一事由多次重复享受临时救助等情况。
4、及时清退收入、财产动态超标人员。采取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措施,加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对象定期核对,规范疑点数据核实处置工作。及时清退收入、财产超标的低保等对象,按规定落实违规领取资金的追缴工作。
5、建立社会救助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判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细化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有关措施,从落实法规政策、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推动整改,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保持过渡期内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持续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单人保”政策,规范、分类实施低保渐退政策、落实就业成本扣减和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等政策。开展数据比对、走访摸排,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要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数据交换,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同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算,通过日常监测、重点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和兜底保障范围。
(三)切实做好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1、督促落实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受疫情灾情影响群众生活状况,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应对举措,并抓好落实。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救助力度,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情况紧急的可实行“先行救助”,对受疫情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暂时滞留人员和户籍不在本地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按照部门责任,做好受灾人员救助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
2、持续完善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措施。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制定本地区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应急预案,根据当地疫情灾情情况及时启动预案。要健全疫情防控期间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电话抽查询问告知机制。
(四)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
1、严格落实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政策要求。对社会救助政策要及时进行公示公开,对新申请的社会救助对象初审情况、审核确认情况进行公示,对在享社会救助对象通过门户网站、蒙速办app、兴安盟低保微服务平台等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加大政策知晓度,确保政策操作规范运行。
2、严格规范公示内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检查并整治低保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救助对象个人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得公示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所在地以外的其他信息,不得公示未成年人有关信息。
(五)严格落实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制度。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嘎查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规范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登记范围、备案内容、登记备案程序,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监管。
2、开展近亲属备案全面检查。对20xx年以来嘎查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对于镇、街道(园区)、呼和马场单独登记备案的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要全面核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监管。严肃纠治应备案而故意隐瞒不备案、备案后应核查而没有及时核查的、核查后不符合条件而纳入救助范围等情形,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探索开展社会救助数字监督。
1、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政协理员与工作人员日常走访摸排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帮助其申请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2、开展重点对象比对摸排。按月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数据交叉比对工作,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20xx年以来高额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低收入人口、20xx年以来新增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残疾)对象、20xx年以来社会救助信访对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求助对象、登记失业人员、20xx年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或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关救助范围。
3、加强数字监督。每月发放前要加强低保、特困供养和殡葬信息的比对工作,重点监督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供养,以及殡葬信息显示死亡人员未退出社会救助等,确保精准救助。
(七)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重点信访案件。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完善信访受理、登记、移交接收、调查核实、答复、结果上报等程序,确保信访工作合规开展。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逐级建立信访包联制度,实行责任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信访案件,提高信访办结质量和结案率,减少重复信访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2、认真处置重点信访案件。全面梳理20xx年以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名反映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人情保”、“关系保”、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细致梳理,逐一调查核实,确保全部处置完毕。
3、集中化解20xx年重复信访案件。创新重点信访案件处置方式,运用“四不两直”等办法加大办理力度。完善信访事项综合联办机制,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强化与专项救助部门协同,实事求是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政策宣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对缠访闹访人员的政策宣传。
(八)持续整顿社会救助领域作风问题。
1、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2、持续规范完善社会救助经办操作流程。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树立严实细的工作作风,确保社会救助规范精准。
3、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已并入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民政部门要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及时处置反馈,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获得救助。
(一)部署阶段(7月7日前)。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7日-11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等8个重点任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确保于8月底前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落实、持续推进,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组织开展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抽查评估,并根据抽查检查情况,全面总结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形成报告报乌兰浩特市民政局。有关情况纳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
为推动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建立按月调度工作机制,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于7月7日前首次上报《乌兰浩特市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台账》《乌兰浩特市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以后每月7日前填报进展情况。市民政局将适时开展调研督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旗县市进行通报,保质保量完成综合治理各项任务。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六
为使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现就认真做好二〇一三年学校安全综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管理理念,紧紧围绕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这一根本目标,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六有”措施,做到力戒侥幸乐观、力戒疲劳厌战、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校园安全,为教育的改革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力防范学校重特大事故,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完成与中心学校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成 员:贾存 孟令云 于海娜 侯振田 张学国
1、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学校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学校安全综治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认真落实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分管安全综治工作的人员要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综合监管的职责,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安全综治管理工作基础工作、专项督查等。
3、认真落实学校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学校在开学时必须与各班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
4、认真落实教职员工“一岗双责”制。学校在开学时必须全面落实每一位教职员工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将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项细化像排课那样分解落实到人,有案可查,做到学生在校期间全程管理、全程服务。
5、认真落实学生监护人的管理责任。要按照《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每位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以班会、家长会等形式使学生监护人明确学校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要求:如课间活动要求、学校作息时间、特殊体质学生管理要求、家校联系方式等),认真落实学生监护人的管理责任。
(二)立足长远,切实抓好学校安全法制教育
学校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要采取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组
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广泛宣传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做到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努力实现“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的工作目标。今年要进一步开展好学生应急自救教育,提高学生自身安全素质,树立安全意识,熟悉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文化氛围。
2.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要在总结近年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局、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新的精神、要求,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联系各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利用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学校安全的氛围。
3.认真上好安全法制教育课。落实安全、法制课堂教学。每学期,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至少为师生上一堂安全、法制教育课。学校在年度内至少开展两次师生安全法制考试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自身安全素质。
(三)求真务实,持续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六有”措施。一是要有警钟长鸣的安全工作意识,二是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三是要有认真负责的安全工作人员,四是要有明白无误的安全工作重点,五是要有稳定可靠的安全工作保障,六是要有顶格逗硬的安全工作查处。
2、认真执行安全工作“三个原则”。(1)文件签收原则。中心学校
下发的安全方面的文件、通知等必须及时下载并送到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签收,抓落实,并装订成册。(2)当事人签字原则。排查的安全隐患必须由当事人签字负责,并及时落实学校整改方案。(3)投入到位原则。从2015年起,在每学期初预算中必须安排整治安全隐患专项经费。
学校综治办和年级组责任人的主要责任为
1、加强防范。及时清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积极疏导,调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建立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和群防群治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2、加强教育。把育人的任务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加强对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学生自防自护、遵纪守法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校园秩序的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建立起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有效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3、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实行综合治理责任制。
4、学校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015.3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教学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争创平安校园。
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师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满意率达98%以上。
3、深入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将在校生的违法犯罪率保持为零。
4、加大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恶性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工作重点
1、继续开展好“除隐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应急疏散通道畅通。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督查小组要经常对学校及周边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治不安全隐患(每周至少一次)。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2、加强学校治安防控,确保校园的安全。值班、值宿人员要落实好责任,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盘查与登记。学校安全领导要精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安全措施,禁止师生员工带火种进入校园,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应急疏散通道确保畅通,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校领导对值班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
3、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严防教职工和在校生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分析研究新形势、新环境下学生思想和行为活动规律,探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办法。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发生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
4、加强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学校必须在原有防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学校实验室和图书室等要配齐防盗、防火设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查堵漏洞,确保安全。
5、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到人员来历清,身份明确,严防不法分子流入。做到定期排查及时上报。
6、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与使用,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账物相符,确保不丢失不外流。
三、具体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学校把安全与稳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每周一次的综合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综治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因校制宜,因人而异,科学决断。
2、加大投入,推进平安创建。学校多渠道筹措资金,精心设计,合理布局,尽早将校园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在抓好“技防、物防”的同时更要抓好“人防”。
3、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防火安全、一氧化碳中毒的科普知识的宣传。严禁学生在校、在家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从而提高学生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4、巩固整治成果,实行长效管理。上半年学校大力开展了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活动,成效显著。下半年学校将继续抓住关键环节,做到环环紧扣,巩固并扩大集中整治的成果,在长效管理上取得突破。
5、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遇有事故案情,要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教育局、公安部门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隐匿不报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主动与辖区派出所沟通联系,经常通报情况,促进警校共建,真正做到学校治安状况领导放心、师生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学校要以对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安全、保持稳定,为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续写新的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年3月
黄泥河镇第一小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2015年度)
为进一步贯彻市教育局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全面部署《敦化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黄泥河镇第一小学201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部署《敦化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通知要求,以“做好学校治安及保护全体师生安全”为目标,以“保障校园安全”为主线,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及其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强化法律教育,保持稳定大局,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为学校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师生创设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目标:
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重大伤亡及伤害事故、无重大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无责任交通事故、无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及无传染性疾病流行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做好学校的综治工作,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同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师生违法违纪现象。为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学校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迟庆丽、宋立平
副组长:汪春丽
成 员:李 波、徐国臣、李海燕、高明芝、
李娜丽、张 鹏、盛玉文、刘玉发 领导组织机构职责: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分析研究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部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推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3、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的重大决策,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
4、检查、督促、指导校内各部门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的各项同措施,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5、总结、推广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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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时时对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进行巡视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治或上报配合学校整治。
领导组织机构分工:
1、组长负责全局工作,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汪春丽负责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全面工作, 及时与派出所、辖区综治办和教育局联络。
3、李 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工作
4、高明芝:负责有关学校的师训活动和教学活动安全工作
5、李海燕: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安全知识、法制教育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
6、徐国臣:负责学校房屋、围墙、线路、消防设施及专业教室、财务室、库房等重点部位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李娜丽:负责食堂工作,防止引起学生食物中毒发生。
8、张鹏:负责安全具体工作的开展,制定各项安全方案、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内外部的安全保卫。
9、盛玉文:负责学生卫生检查和学生卫生保健工作,防止引起学生食物中毒和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10、刘玉发:负责学校周边治安安全工作,并协调辖区派出所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汪春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全面工作。
四、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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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指示精神,认真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方案,把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点,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学校要牢固树立稳定第一的责任意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定期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健全信息网络,及时全面掌握师生动态、校园周边社会环境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解决,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校内、化解在于状态,全力维护学校的稳定。
4、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5、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
学校要通过心理健康课,强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教育、矫治和挽救。大力实施“关爱”工程,加强对孤儿、“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扶住以及管理。要严厉打击和查处侵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使学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6、深入推进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学校要继续加强与综治、公安、司法、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的联动,认真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成效治理工作,建立良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的作用,从整治工作、提高效能出发,加强化解、处置学校及周边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工作,完善排查、疏导、调处机制。严厉杜绝“黄、赌、毒”进入校园,促进学校治安明显进步,树立健康文明的校园风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消防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等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利用综合实践课等时间进行课堂教育,组织师生开展“4.17防火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反邪教警示教育”、“6.26禁毒日和禁毒宣传月”、 “新学期安全第一课”、“3.28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4.28和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综合治理、安全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一些有特色的、形式多样活动的以提高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演练活动。大力实施第二课堂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法制手抄报、法制绘画展等活动,切实加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
8、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学校要全面实施“一岗双责”制,进一步强化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一岗双责”既一个具体工作岗位兼有本质工作职责和综治安全工作职责。学校要认真制定不同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书,充分体现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处理,谁有责,全员管理,层层签到签到形成全员参与,全全面管理,层层联动的安全管理、综治工作体系。
五、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落实综治工作责任。
入一线,亲自指挥、亲自部署,认真加以解决。要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期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工作档案,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奖惩措施,并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与全局工作统一安排、统一考核、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点,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强化措施,健全综治工作常规。
为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学校继续实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评估制度,通过实地检查与查档,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于年底前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健全综治和校园安全检查等制度,强化学校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学校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人意识。举办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全校教职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要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3、创新举措,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学校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的各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薄弱环节的.
工作,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防范体系,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确保校园平安,师生安宁。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团队活动等多种宣传渠道,定期组织开展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维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努力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建立经常性对学生心理状况摸底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和心理疏导室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杜绝事故苗头和影响社会治安及学校安全的事件发生。
4.齐抓共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学校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齐抓共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努力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要确保校内及周边地区秩序良好、健康文明,全校年度内无严重治安问题发生。
2015年2月18日
黄泥河镇第一小学
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安排 一月份:
1、做好2012年度学校“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2、拟定2015年度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二月份:
1、制定2015年度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2、开学初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3、开学初安全教育第一课;
4、学校与年级安全责任人、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5、学校下发《告学生家长书》,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6、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三月份:
1、开展春季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日”、防灾应急演练活动;
2、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3、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四月份:
1、进行安全知识、法制教育讲座,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进行一次联合整治行动;
2、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3、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五月份:
1、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一次联合整治行动;
2、开展“防灾减灾日”教育活动;
3、学期中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4、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六月份:
1、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禁毒日和禁毒宣传月”教育;
2、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3、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七、八月份:
1、联合卫生部门对校园周边卫生环境环境进行联合;
2、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学校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校配合做好暑假学生安全教育。
3、学期末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4、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巡查。
5、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九月份:
1、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上一堂法制教育课;
2、新生安全知识、法制教育;
4、开展秋季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活动;
5、学期前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6、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十月份:
1、联合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联合整治;
2、开展国庆主题教育活动活动;
3、学期中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4、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十一月份:
1、入冬前对校舍、校园进行安全大排查。
2、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联合整治;
3、开展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冰雪等安全教育;
4、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十二月份:
1、做好2015年终工作回顾与总结;
2、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3、迎接敦化市安全、综治、平安创建等工作检查评估;
4、学期末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方案一:太吉河镇中心
为了扎实推进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教育大局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构筑防、管、控一体化的治安格局。
二、实现四无工作目标,即: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引发慌恐的社会治安案件,无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稳控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稳控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综治责任三大体系,为学校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成立太吉河镇中心小学综治稳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上官忠军(副镇长)
副组长:陶成才(派出所所长)
柴棋(交-警中队队长)
操勇(中心小学校长)
成员:(工商所所长)
张忠富(卫生院院长)
陈大财(司法所所长)
刘秀琴(毕家湾村村委会主任)
晏根才(中心小学副校长)
中心小学校委会成员,村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晏根才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工作职责。
1、组长和副组长对全镇小学及周边综治及维稳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2、各村完小校长负责本校及所辖初小综治维稳工作,认真排查本片(校)师生之间、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和学校与周边群众之间有无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
3、公安派出所职责。
1、摸清全镇刑满释放人员等有既往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底子并做好监控工作,及时处理镇区范围内的打架斗殴以及违法犯罪案件,协助各村摸清精神病患者和有暴-力倾向的高危人群底子,并严格监控。
2、做好校园保安的培训、管理工作。
3、做好治安环境的整治、巡查,学校受骚扰时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违法活动。
4、严查校园周边聚众赌博事件和黑网吧。
5、做好全镇学校周边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
6、做好学校师生的安全、法制专题教育活动。
7、安排民-警协助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尤其是周五放学、周日上学时段的安全防控。
4、交-警中队职责。
1、负责落实交通安全各项规定,严查农用车、无照车辆搭载学生和一摩多载、黑车拉载学生、客车超载学生现象。
2、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在学校路口及周边公路进行巡查,严厉打击过往车辆超速、超载现象,协助各校管理好学生上、下学安全。
3、做好学校师生法制、交通安全教育。
4、在学校学生出入路口设立警示牌。
5、工商所职责。
1、具体负责校园周边小卖部、流动摊点、饭店食品检查工作,严禁三无食品和垃圾食品出售给学生。
2、依法取缔黑网吧。
6、卫生员职责。
1、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堂卫生检查、查处工作。
2、指导、协助学校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杜绝各种传染病在校滋生和蔓延。
3、做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健康体检工作。
4、做好高危人群的心理疏导工作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7、中心小学职责。
1、做好各村小安全检查、督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所辖学校落实门禁制度、家长接送制度。
3、协助各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做好高危人群的摸排、监控工作。
4、做好学生在校常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门禁制度、家长接送学生制度、安全三个一制度和学生安全应急演练制度。
5、建立家校联防安全管理体制,下发《安全告家长书》,与学生家长签订各种《安全责任书》,明确家长安全职责。
6、学生在校反常现象要及时反馈家长。
7、做好校园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8、毕家湾村委会职责。
1、摸清本村精神病患者和有暴-力倾向的高危人群底子,并严格监控。
2、做好属地学校治安保护工作。
3、对学生家长及周围群众进行爱校护校教育。
4、及时化解本村范围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尤其是村民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纠纷,防止出现上访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5、督导学生家长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
6、做好节假日学生在家安全监控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洗澡。
7、保护、管理、监督好学校水源。
协助公安机关及时处理本村范围内的打架斗殴以及违法犯罪案件。
9、办公室主任责任相关台账、信息、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四、几点要求
1、抓好学校综治稳控工作,不仅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需要,而且是保一方社会和政治稳定的大事。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从讲政治、促发展稳定的高度,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扎实按排,狠抓落实。
2、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多方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为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追究制度,群防群治,着力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预防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建立学校安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交流信息,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方案二:龙川县黄布镇小学及幼儿园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应市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及5月4日县召开的学校综治维稳工作指示精神,为保护我镇小学及幼儿园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订综治维稳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黄布镇小学及幼儿园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5月5日,我镇召开了各校长、园长会议,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及县会议精神,成立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培常
副组长:邓秋权 黄志辉
成 员: 张东生 黄辉明 梁 敏 张海平 黄日贤
曾碧伟 邓海强 黄泉林 方奕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研中心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黄志辉 电话:1382788xx-xx
办公室副主任:张东生 电话:13829xx-xx
二、综治维稳工作措施
1、各校及各园相应成立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学校领导为综治维稳工作负责人。
2、各校及各园悬挂综治维稳工作标语,出版黑板报,深入宣传。
3、加强安全防范,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各校及各园要吸取几起安全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教师轮值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了解陌生人进校的意图和动机,防止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等进入校内;要切实加强校园特别是教学楼巡逻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教研中心。
4、各校及各园要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即日起,立即对校园及周边安全进行地毯式排查。边排查,边整治,彻底消除校内及周边安全管理的盲区、死角。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教研中心或当地村委,请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校及各园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安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争取对校内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5、各校及各园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6、各校及各园要把综治维稳工作当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利用晨会、班队课进行宣传教育,请派出所、司法人员为学生重点讲对地震、火灾、防洪、抢劫等突发性灾难的应急处理,增强学生、儿童自我防护意识。
7、切实加强校园安防建设。各校及各园要尽快建立健全人防、技防、物防三结合安全防范体系,中心小学要尽快开展校园安防建设,争取期末在校门口和校内重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同时,各校及各园与派出所要紧密联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派出所能够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8、各幼儿园必须加强教师轮值,强化校车、周边环境及食品卫生管理。
9、切实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各校各园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校园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三、综治维稳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维稳第一。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必然要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稳定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校各园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从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的认识出发,从教育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出发,把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放要第一。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校各园要结合本校的实际,树立平安的观念,按照确保稳定、安全的要求,对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既要全面抓,更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
3、立足经常,重在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各校各园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多种手段,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需要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方案三:流涧小学安全综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治安安全工作,杜绝校园治安案件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央、省、市、区、镇综治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区、镇综治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协调配合镇党委政府、镇职能部门彻底解决当前影响我校治安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遏制校园恶性伤害案件发生,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1、坚决遏制学校师生伤害事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校长治久安;
2、着力解决学校及周边的治安问题,整治存在治安隐患的校园周边环境;
3、进一步加强师生的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活动,达到教育为先、防范在前的工作要求。
4、大力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把学校建设成为安全文明示范单位,让学生及家长满意,让领导、社会各界放心。
5、进一步落实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学校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使学生法治安全意识得到增强,学校周边环境得到改善,青少年违
法犯罪现象得到遏制,学校校风校纪得到根本好转。
三、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红生(校长)
成 员:班主任 任课老师 门卫 保安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
整治重点:
1、全面排查校园内打架斗殴、偷、盗、抢、以大欺小等危害校园治安的安全隐患。
2、排查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的不安定因素,上报、请求区教育局、北格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化解。
3、净化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清理违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摊点,上报、请求区教育局、北格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取缔,严厉整治校门内外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4、学校建立治安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完善安全责任网络,细化落实各级各人安全责任。
5、加强安保队伍建设,充实安保力量,增设安保设施。
6、定期召开家长会,邀请民-警配合对学生、家长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明确学校与家长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整治措施:
1、召开师生大会传达流涧学校安全综治稳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学校召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全体教师会,使老师明确学校的《学校安全综治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由班主任分班召开家长会,使家长懂得孩子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明白自己的职责,配合学校的工作;三是班主任召开法制安全主题班会,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的教育,懂得保护自己。
3、充实安保力量,强化安保工作。
(1)按规定配齐达标保安人员、保安器械及服装。明确保安职责,建立无事故奖励机制。
导汇报情况。
(3)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示身份证、请示登记准入制度,随时关注、揣摩外来陌生人员精神神态及动机,做好应急准备。
(4)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通学生上、放学凭胸卡入、出校门,平时学生必须出示班主任准假条,登记后尚可离校。控制时段,严防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流窜人员闯进入校内。
(5)安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监控情况,作好记录。
4、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好校舍档案。
5、协调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6、教师较上课时间提前30分钟到岗,村校有学生到校前老师必须到校。值周老师起床铃响之前必须到岗,轮流巡查校园情况。学生午休,值周教师至少有一人在宿舍楼值班。值周教师晚上10点才能离岗下班。
7、学生上、放学时,值班门卫、保安、值周教师和值周领导要到校值班巡查,安全执勤教师按时到岗。
8、强化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班主任必须落实六到位工作制。
(2)班主任每周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有教案。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每位学生要自觉地写内容为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回家,不私自下河、塘、堰、库、池等洗澡、不进网吧的保证书。
(3)班主任充分利用家校通保持与家长的信息畅通,随时向家长汇报学生的情况,交流对学生的管理。
(4)班主任对问题学生进行摸底建档,制定帮教措施,进行心理疏导。
(5)班主任对问题家长要心中有数,多与他们进行沟通,使他们了解老师,理解老师、支持老师,达到共识,产生共鸣。
(6)班主任写班级综治稳定承诺书,切实担当起本班的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
9、德育处强化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教育活动,把学生的精力引导正道上来。
极性。对问题教师进行摸底,多于他们交心,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他人。
11、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
(1)使学生懂得饮食卫生的安全常识,养成不吃零食或少吃零食的良好行为习惯;
(3)定时或不定时对食堂进行食品质量、卫生,环境卫生、消毒督查,杜绝剩饭剩菜卖给师生。
为扎实推进校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我校当前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保证我校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2015年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上级部门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意见的精神,以保一方平安为目的,以创建“平安学校”为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搞好安全文明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定的环境,巩固我校综治稳定成果。
二、工作目标:
实现“五无”工作目标,即: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引发系统恐慌的重特大恶性案件或社会治安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构筑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综治责任三大体系,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治工作
(1)、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综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处室要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本校和本处室的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各处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全体教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方针,把矛盾调处的重点放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上,依法妥善地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学校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倾向性苗头及时报校长办公室。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凡发现教师家长上访、、火灾、重大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严重疫情以及群体闹-事等,在最短时间里报告校长室。
2、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要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
(1)、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应保障制度。
(2)、提高技防水平。学校各处室要切实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结合起来。将高档物品存放好,特别要加强对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财务室、微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
(3)、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防止网吧和淫秽书刊对少年儿童的侵害,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形成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要发挥政教主任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总结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建立保持学校校园和周边良好治安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应急处置设备必须齐备,确保安全有效。学校要在节假日建立值班制度,同时向家长发出有关安全的公开信,学校的值班安排及时上报农场综治办公室。
(5)、加大创建力度,争创“平安校园”。进一步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组织师生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形成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相关处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切实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
3、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德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1)、继续加强师生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强化自护教育。要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要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每学期请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讲座,并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法制知识和预防犯罪常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能力,使法制、预防犯罪教育活动真正收到实效。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和自护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师生的行为,切实杜绝教职工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制观念、政策水平、道德水准,在社会上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2)、深入开展“热爱生命、珍惜时光、拒绝网吧、做文明学生”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3)、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防范活动。要经常开展各种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丰富学生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护自救的能力。要经常开展“防火、防盗、防中毒、防爆炸、防诱发不稳定因素”的“五防”教育活动。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加强思想后进生的帮扶工作。要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网络,不断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考评方案,改进对学生品行评估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要大力倡导“爱心”教育,树立“转化一个后进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光荣”的观点,要通过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定期家访,结对帮扶等措施,切实开展好思想后进生的帮扶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学校综治工作,不仅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需要,而且是保一方社会和政治稳定的大事。我们将进一步认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以“实、高、全”为创建要求,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具体措施,认真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切实维护校园的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光辉小学
2015年3月1日
光辉小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光辉小学
2015年3月1日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七
为切实加强我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现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针对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隐患排查。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在小区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入户等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向属地消防、城管等主管部门报告处置。同时,要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电动自行车要与机动车分区停放、分类管理,同时要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维护。
(二)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足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要在属地消防、建设、电力部门的指导下,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引进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种形式的充电装置,确保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在公告栏、电梯间、楼道等区域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图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标识,引导业主养成良好的停放及充电习惯,不在门厅、过道充电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带入电梯或户内。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建立具体详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组织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在管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本辖区内物业小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开具整改通知书,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对于发现重点隐患的小区,整改后应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后出现“回潮”。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根据所辖区域工作实际,要将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物业企业星级评价、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确保物业小区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务必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与当地消防、城管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实效。
(二)加强督导问责。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强化督导力度,指导、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整治职责、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进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予以书面通报批评、红黄牌警告等处罚。我局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查,对于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按时总结报送。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机制,不断加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切实维护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形势。
请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局物业处(电子邮箱:xxx@),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8月至12月,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情况表》。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八
根据《xx市学校电动自行车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xx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不合格电动车行为,重点推动电动车的进校和停放管理工作。
结合学校进校车辆的实际情况,如下车辆学校整治重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踏板车、电动滑板车在类的等带电助力车辆。以下统一称电动车:
(一)打击无证电动摩托车进入校园;
(二)严禁电动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及封闭的房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
(三)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禁止电动车在校园内充电;
(五)严禁将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一)各单位要按照《xx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校园内禁止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进入(保卫巡逻车和后勤保障车除处),因学校工作需要进入的车辆,需报保卫处批准,可以在早上7:40前进校和晚上5:40后离校,停车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再骑乘。学生不准乘骑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进入校园”的内容,结合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可能导致发生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开展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二)学工处要守好公寓区,严禁学生将电动车,以及各种充电蓄电池带入电梯或宿舍内充电。
(三)后勤处、资产公司负责对食堂、绿化、商店及各物业等服务外包人员的电动车进行管理,禁止骑乘无证电动车进入校园,禁止电动车在校园内充电;加强“小白”电瓶车、校通勤车的充电桩的管理工作。
(四)保卫处将开展电动车登记工作,加强各门岗管理和校内巡查,严禁无证电动车进入校园,并按照方案第二点“整治重点”的内容,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对车辆进行扣留,或者今后不准此车进入校园的处罚。
(五)保卫处组织安保人员和师生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初)。各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11月)。保卫处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发动一次电动车使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整治电动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保卫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一)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学习此方案,并广泛开展宣传。采取个人自查,单位排查的方法,对整治电动车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各物业公司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有序。
(三)各单位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有好的经验做法请于20xx年12月27日前报送到保卫处明理云盘。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九
为切实加强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限制地下、鼓励地上、分类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通过源头建设、综合治理、数字治理和长效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大幅降低、亡人火灾有效遏制。
主要针对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其他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一)规范充停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鼓励在地上独立设置充停场所,或附设在建筑一层内。当独立设置时,充停场所要与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当设置在敞开式架空层内,充停场所不得正对安全出口、楼梯间;当附设在建筑内部,应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术措施,且应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
(二)强化消防设施配备。集中充停场所要按照消防标准,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充电专用插座,安装电气线路保护装置;地下充停场所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并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电;加强智能充电桩建设,在集中充停场所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推广梯阻系统、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场景建设,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严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线要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组织发动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全面清理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四)强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面对面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协调媒体积极报道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唤醒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意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摸起底阶段(5月13日前)。根据街道消安委办部署,各村、各线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对基层力量开展一轮排查业务的培训,掌握排查重点、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各小区、单位张贴通告等形式,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声势;组织村及网格对各场所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单位、分区域整理花名册,并按时上报排摸起底数据。
(二)攻坚清零阶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线要对照整治方案,组织村及网格清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火灾隐患,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挂账销号,一抓到底。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一律采取责令搬离、断电措施,并对管理单位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予以处罚;对因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倒闭主体责任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各类违法行为,派出所及街道应急办要跟进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阶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线结合整治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核查前期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严防出现隐患“回潮”现象。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底)。各村、各线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开展;下一步,经科、自规、住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救援、邮政管理等部门会加强源头治理;消防救援机构会同住建部门出台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等领域消防安全技术指南,并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时落实指南要求,相关各线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此项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沈锬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张建新担任,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此项工作。各村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作为防范群死群伤亡人火灾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认识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线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严格督导问责。街道消安委办将定期“晾晒”各村、各线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报送街道主要领导。对工作滞后、推进乏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十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根据省、市领导批示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登记师生电动自行车信息,整治未达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入校问题,重点推动校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
(一)规范入校车辆登记。学校要全面登记师生入校电动自行车信息,明确驾驶车辆车牌、型号,做到一人一车,人车信息一致;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引导师生更换达标电动自行车。
(二)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学校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在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积极推动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广大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操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时限等内容,全面启动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坚(20xx年11月30日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学校按照整治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内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巩固提升(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结合“智慧用电”三年行动,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电动自行车数量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情况,完善基础台账。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加快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涉校涉生火灾视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及学校的责任。
请各地各校于7月26日前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8月份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和相关表格。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十一
一、重视学习宣传,营造“安全进校园,知识进课堂”的氛围。
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要求,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
(1)班级定期更新安全月的宣传版块内容向幼儿进行宣传;。
(2)定期进行园内led安全月宣传;。
(3)协调灵源派出所进行相关隐患检查与排查;。
(4)组织园内职工、幼儿、家长观看安全教育的专题片;。
(5)向家长发《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家长关注幼儿的安全。
通过这些活动引导大家树立安全意识,共同参与安全月的活动。
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1.在“安全月”活动中,我园进一步理顺了安全工作管理中的各项制度,并明确安全管理制度和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同时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期工作考核之中。
2.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安全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幼儿管理、防火防灾、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三、加强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安全措施。
1.安全员定期定时对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个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后勤部门马上实施维修和整改。
3.卫生保健和食堂严格把好晨检关、食品验收关,要求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杜绝不新鲜食物进入园内,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保育员严格执行消毒操作常规,并由园领导和后勤组长对卫生消毒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和考核。
4.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协调相关人员进行维修,保证了幼儿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
5.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值班、巡逻制度,建立了行政人员值班制,每天下班前加强园内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四、积极开展宣传,维护校园稳定。
1.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普法”教育。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敏锐性,牢固树立起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意识。
2.坚持利用每周早谈和离园5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周五安全短信提醒等安全教育制度。
3.结合安全教育日活动各班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我防范能力。
4.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契机,利用学园公众微信平台和网站,使全园师生积极参与综治工作,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自觉性,使宣传月活动富有活力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我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十二
近年来,我省发生多起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今年福州闽侯“3·18”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莆田荔城“5·29”火灾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xx〕40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南平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市安办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胡大宝、副教导员姚利民任组长,市应急局副局长张宜端、市消防救援大队十级助理工程师贺军涛任副组长,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人防办分管领导担任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日常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队十级助理工程师贺军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门根据市安办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南平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南平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市安办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市安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加强情况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凌云在《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飞线充电”治理的建议》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综合治理,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实现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在居民住宅楼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7日前)。各乡镇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摸排阶段(2月18日至3月18日)。组织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深入住宅小区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张贴宣传海报和警示标识,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数量、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现状和缺口,拟定建设计划,建立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9日至6月19日)。组织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由县应急、公安、消防、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置存在困难的居民小区,由县资规、住建、应急、消防和乡镇社区等单位实地调研、会商解决,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0日至6月底)。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对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实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工作。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住建、资规、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于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非机动车车棚,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需求。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城管执法、消防等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公安、应急、城管执法、消防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停放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科商经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有关乡镇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等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督查检查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县安委会、消委会要加大协调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在综合治理期间,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请于2月17日前上报,3月19日前上报《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底数统计表》(附件1),以后每月20日前报送《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及当月工作小结;6月底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孙达贤、王阳阳,电话:7531795,邮箱:624953586@。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十四
20xx年以来,龙岩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3起,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暴露出了电动自行车在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岩教综〔20xx〕163号)及《龙岩市新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办〔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自7月开始,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充电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清理学校建筑物内或其他重点场所电动车违停、违规充电情况,提升校园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有否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微信、微博、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适时邀请专业人员进校园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结合实际,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让广大师生家长充分认识到不按规停放、违规充电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和严重火灾后果。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认真排查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数量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建立底数台账;要全面摸排停放违规占用消防车道、楼梯间或门厅、图书馆、宿舍楼等共用通道、违规拉线充电、违规长时过充以及充电场所未配备灭火设备等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学校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问题。电动车集中充电需求量大的学校建议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具体标准参考《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二)严格督查问责。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实地抽查,一旦发现学校思想不重视、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宣传不力、停放场所设置不规范、违停违充问题排查不细致、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并导致发生校园内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学校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情况报送。请各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于8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教育局安监办,从8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附件)的纸质盖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局安监办邮箱(xxx@)。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十五
为了开展好这次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我园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并召开动员大会,对宣传月活动进行部署,严格要求,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并把各年级、班级开展情况作为今年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宣传月”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强化措施,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宣传月活动。
并制定完善了针对性和操作性比较强的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治、门卫管理、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集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等制度,补充了突发事件、食品中毒事件、学生常见病预防防治等方面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将相应的安全制度的执行责任一一落实到园长、保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工,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的安全管理体系。还与全园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使得全园教职工在思想上建立起了一道安全防护线。
二、因人施教,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在这次宣传月活动中,我园紧密结合实际和幼教工作特点,注重内容与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面对师幼这两个群体,对教职工是通过集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对幼儿则通过系列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常规教学等手段,让幼儿直观、真实地亲手“触摸”安全知识来达到教育目的。使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政策、规定人人皆知,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师幼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营造了全体重视,支持安全教育的良好氛围,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综合治理宣传月是对全园教职工再宣传、再发动、再学习的一次好机会,也是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提高园所文明水平的一次好机会。也正是这个机会,使得我们能在园风、教风、学风、行风建设及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上,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良好育人环境。在宣传形式上,我园通过明确宣传重点,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等途径达到了预期效果。
1、组织全园教职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的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江西师范大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使教职工增强了平安意识和和谐观念。提高了教职工的知晓率。
2、加强了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对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了有效排查。严格执行了“安全工作每日检查制度”并详细记载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立即采取了措施整改。强化了警钟长鸣意识,做到了时时检查、处处留心,严加防范。
3、把综治宣传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各班级都开展了系列安全主题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幼儿特点,大中班以交通安全为主题,小班以家居安全为主题。除了开展主题活动,各班还把安全教育作为常规教学的内容融入课堂,每个班的幼儿还动手精心绘制了安全教育主题墙,通过环境的潜化作用和影响使得幼儿获得了安全认知,充分的提高了参与率。
4、悬挂了横幅“抓好安全教育,确保师幼平安”,在宣传栏张贴了关于恐怖事件的.处理办法,针对当前出现的安全问题向全园幼儿家长每人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及利用知识问答的形式向家长宣传了幼儿安全注意事项,增强了幼儿家长重视子女安全的自觉性和防范意识,提高了家长的满意率。
5、积极抓好本单位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qq群、微信平台等媒体,进一步浓厚了宣传教育氛围,提高了知晓率。
6、组织全园教职工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会上,我园教职工对学校综治工作和平安校园建设献言建策,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十六
我园坚持按照“推动全区综治维稳工作和“平安涵江”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借助“综治宣传月”深入开展一系列幼儿园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幼儿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幼儿园安全工作,保证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活动措施。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和监督,我园成立以林惠杰园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促进校园安全宣传月全面积极行动,强化幼儿园一日常规管理制度,加强幼儿来离园接送,导护值班,午托用餐、食品卫生等制度,做到齐抓共管,各尽其责,使全园教职工的日常安全意识得到加强。
2、开展安全系列主题教育。
为了杜绝校园安全漏洞、强化幼儿安全意识,我园各班能从本班幼儿实际情况出发,开展系列安全主题教育,内容包含有食品安全、玩具器材安全、消防安全及马路上的安全等,涉及安全教育内容广泛,丰富幼儿多方面安全知识,为幼儿健康安全成长提供了有力的经验保障。
3、创设安全教育环境。
幼儿教育离不开环境教育,年龄越小受环境的影响就越深刻。因此创设富有教育寓意的环境可以帮助幼儿更好的感知认识身边的事物,我园在期初班级环境创设中,根据小、中、大班幼儿年龄特点通过使用电器的安全、马路上的安全、校园里的安全等主题在班级创设一版安全环境墙面。并在语言区投放安全图书,大班幼儿自制安全图书,每个区域组织幼儿制定安全规则,充分发挥环境中每一寸空间的教育价值,使安全教育环境起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教育作用,保护幼儿对认知天性,促进幼儿主动学习安全知识。
4、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安全知识。
我园各班利用学雷锋、植树节、每周一次国旗下讲话、每天一次小喇叭广播以及校园电子屏幕标语等多渠道齐抓共促,在全园师生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三月份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地震演练活动,保证全园师生能做到遇事不慌乱,为发生地震时有序撤离做好准备工作。
5、扎实进行安全排查整改。
各班教师坚持每周对室内电器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室内通道,线路、插座等进行细致的自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有效整改。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教育系统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金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办发〔20xx〕37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20xx年6月至12月底。
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志强为组长、县、区教育局、金川总校、市直学校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综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本次综合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学校。
(一)杜绝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师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杜绝因电动自行车故障或自燃引发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三)严禁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一)明确责任,开展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各部门、学校要针对教职工和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杜绝12周岁以下学生驾驶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对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考评范畴。
(二)加强宣传,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发动师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组织师生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带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通过国旗下讲话、交通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举办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图片展、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片等活动,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和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识。通过家长会、学校网站、校讯通平台、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学生及其家长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
(三)营造氛围,确保综合治理深入人心。利用校园内的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制作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版)报,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校园广播、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提示语等内容,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宣传氛围。拓宽新媒体的宣传覆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体,加强安全教育,加深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宣传效果。
此次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并于6月12日前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二)重点治理阶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对前期综合治理情况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责任,及时协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至少开展两次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各部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学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十八
为健全街道卫生工作体制和保持辖区内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依据兴庆区实施洁净兴庆工程综合考核要求,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xx卫生工作考核奖励实施方案:
略
1、市容卫生检查小组工作职责。
每星期对辖区进行卫生检查至少1次,建立办事处卫生检查每周通报制度。
2、“洁净兴庆”卫生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爱卫办,石太景任办公室主任,孙建东任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街道对社区卫生工作的全面考核实施工作。
3、包委人员职责。
(1)负责所包居委会、辖区单位、楼院、小区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协助居委会做好辖区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每周卫生巡查记录。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职责。
(1)负责办事处病媒生物防制全面工作,负责药物器具的配置、保管、日常消杀、检测记录、年终总结等;负责指导各居委会、辖区各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2)抓好灭蝇、蚊专项工作,指导包委人员及居委会开展日常工作。
(3)指导辖区单位、居委会做好灭鼠密度检测工作。
5、社区居委会环境卫生工作职责。
(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辖区单位、楼群院落,小区、街巷、乱贴乱画等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整治。
(2)负责监督辖区区域内未建设工地围栏及周边卫生治理。掌控落实空地、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及居民私搭乱建行为。
(3)负责居委会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及各类相关创建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
6、环保工作“蓝天工程”职责。
(1)负责监督开展城市裸露空地、在建工地扬尘污染排查整治并进行绿网覆盖工作及对各社区绿化带进行冬灌降尘工作。
(2)负责监督开展高污染燃料、散煤销售使用排查、整治、改用天然气、电、清洁能工作。
(3)负责对餐饮服务业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情况、露天烧烤摊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排查、对违占道和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限期整改、整治工作。
(4)负责监督对枯枝落叶、垃圾杂物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开展每日巡查,对焚烧枯枝树叶、垃圾杂物等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7、物业工作职责。
(1)要求社区对各物业公司星级评分,打分要做到及时、公正,每月及时上报。
(2)建立物业公司巡查制度,每月一次。
(3)物业工作资料建档完整、清晰。
(4)专项维修资金项目申报符合相关要求及时高效。
(5)处理124一号平台投诉要及时。
重点考核管辖区域内的初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箱周边卫生及垃圾箱是否加盖、绿化带内有无杂物、“三乱治理”、楼院楼道卫生、自行车棚内外卫生;未开工建筑工地、空地围栏维护、修缮及周边卫生整治。相关业务统计、汇总、报送、信息上报。
采取百分制(月满分120分)主要依据兴庆区爱卫会每月卫生通报及办事处卫生督查结果进行评定。被兴庆区领导或兴庆区爱卫会通报,在限期内没有整改的扣除相应分值,被银川市以上领导或银川市爱卫会通报一次,扣除相应2倍分值,社区书记、网格员、包委人员扣除相等分值。通报表扬的给予相应分值的加分奖励。
根据实际得分及社区工作实际情况,实行年终考核,xx%作为年终加分。依据考核分值的.百分比依次补助。满分补助xx元,扣除1分处罚xx元。当月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不予补助。在卫生检查中,区、市爱卫部门通报批评的社区清扫员处罚xx元,通报表扬的社区清扫员给予xx元补助。
在开展“大气冬防”“蓝天工程保卫战”工作时,发现清扫员焚烧垃圾、枯枝落叶等行为及时辞退。在开展环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对物业公司管辖区域内进行焚烧行为经多次督促整改不及时、整治不到位、不符合标准,依据相关要求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退出xx辖区并上报相关部门。
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方案篇十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汉应急〔202x〕97号文件要求,我镇立即在本辖区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完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镇长张雄飞为组长、副镇长石家伟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真正做到行动迅速、执行坚决,确保各项措施稳步推进。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理行动部署,确保电动车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坚持整治和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全方位等的宣传发动工作。发动辖区居民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临时标志申领以及保险购置等工作,积极开展交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qq、短消息等媒介,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电动车火灾事故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各村网格员村组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重点突出对电动车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自救技能方面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加强任务针对性、有效性。
我镇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