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场旅程,总结是我们在旅途中的里程碑,记录下我们经历的点滴。创意思维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思考方式之一,可以培养人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下面给出了一些详细的写作指导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一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资源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普及燃气使用,推广清洁能源,促进燃气科技进步,提高燃气管理水平。
第五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
教育、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第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燃气安全用气规则,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章规划与工程建设。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等部门编制燃气专项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需要变更燃气专项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八条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并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后,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燃气工程。
第十一条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移交项目档案。
第十四条在城市燃气管网规划范围内不得建设瓶组气化站;已经建成的,在城市燃气管网覆盖瓶组气化站供气区域时,其供气管网应当并入城市燃气管网。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经营燃气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经营燃气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向燃气供应站点所在地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其中,属于瓶组气化站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
依照前款规定设立的燃气供应站点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条件。
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相关的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伪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十九条燃气经营企业所供燃气必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指标。
第二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燃气经营企业巡查人员入户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设备等,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二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安排专职人员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户咨询。
第二十四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燃气质量、压力和计量标准不间断地供气。因管道燃气设施施工、检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前予以公告,并按规定时间恢复供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六十日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五条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单位燃气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入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
(二)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四)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五)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
(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七)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八)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九)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使用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和具有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二
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必须遵守本条例。
跨省的河流、湖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国家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第四条全省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下级管理服从上级管理,部门管理服从统一管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按统一规划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各项事业。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涵养水源,防治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水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各单位应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省水利厅是省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城建部门负责管理省辖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节约用水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对水体污染进行调查、监督和评价,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地质矿产部门负责地下水普查勘探和监测,并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
市(地)、县(市、区)水利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资源的主要职责是:
(一)实施《水法》及其他有关水资源的法律、法规;。
(三)归口管理全省节约用水工作;。
(四)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
(五)统筹城乡水资源,对水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处理用水纠纷;。
(六)负责国家分配给我省的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协同环保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八)组织协调重大的水资源科研工作;。
(九)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政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调处水事纠纷,保障水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三章开发利用。
第十二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必须进行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全省水资源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市(地)、县(市、区)水资源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进行。
第十三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全省的综合规划和跨市(地)的流域或者区域的综合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地)的综合规划和跨县(市、区)的区域或者流域综合规划,由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市、区)的综合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防洪、治涝、灌溉、航运、城市和工业供水、水力发电、渔业、水质保护、水文测验、地下水普查勘探和动态监测等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经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综合规划应与国土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需要。
经批准的规划是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核准。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制定中长期实施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正确处理上下游、左右岸和地区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供水、灌溉、治涝、发电、航运、渔业、水土保持等各方面的需要,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第十六条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水土资源条件,发展灌溉、排水、水产和水土保持事业;应积极采取喷灌、滴灌、管道灌溉等节水灌溉方式,促进农业稳产高产。
第十七条兴建引用黄河水工程,应对渠首沉沙、清淤占地等进行科学规划,防止渠道淤积、土地沙化和引起涝、渍、碱灾害,并应妥善安排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
兴建水工程需要迁占、移民的,应按照受益负担、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排好移民和迁占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安置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并应当在建设阶段按计划完成安置工作。
第十八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用水和航运需要,维持生态环境用水。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工业发展规划时,必须以水资源评价为依据。扩大城市供水规模,须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九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水运资源、水产资源和旅游资源。
第四章水资源保护。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向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内排污的,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水库、湖泊周围和河流两岸采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体受到污染和破坏。
禁止任何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向地下排放、倾倒污废水。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对超标排污严重影响水体用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制止。
对造成水资源严重污染和破坏的排污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限期治理。因水污染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赔偿损失。
第二十三条开发利用地下水,应维持采补平衡。对已超采的地区,应当采取回灌补源措施,严格控制采水量。
在海水入侵地区不准增打深井并限制开采量。
第二十四条开采矿藏或者兴建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影响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并造成损失的',采矿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第二十五条兴建水工程或其他建设项目,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或者航道水量有不利影响的,由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设施,防汛设施,导航、助航设施,水文和水文地质监测设施以及水文测验河段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或迁移。
第二十七条国家所有的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
集体所有的水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
第五章用水管理。
第二十八条全省和跨市(地)的区域的水长期供求计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市(地)、县(市、区)的水长期供求计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对直接从河流、湖泊、地下取水的,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为农户生产、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和其他少量取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制度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利工程供应的水,应当依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水费;使用其他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依照市(地)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水费。
第三十一条对直接从地下或者河流、湖泊取水的单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对农业灌溉取水,可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省辖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水资源费,可以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建部门征收。
征收的水资源费,缴同级财政部门,纳入预算管理,作为水资源管理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保护、管理、补源以及补助节约用水等,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地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协作的精神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在水事纠纷解决之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市(地)交界线两侧各五公里,县(市、区)交界线两侧各三公里的范围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引水和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第三十三条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依照《水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在处理水事纠纷时,有权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当事人必须服从。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宣传、实施《水法》及其他有关水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事迹突出的;。
(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和水土流失,成绩显著的;。
(三)管理和维护水工程成绩显著的;。
(四)勇于同破坏水资源、破坏水工程行为作斗争的;。
(五)为开发利用水资源,做出重大贡献的;。
(六)在水资源科研方面成绩显著的;。
(七)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取水、截水、阻水,给他人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设施、水文监测设施和测验河段、水文地质监测设施和导航、助航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一千至一万元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拆除或迁移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其修复或迁回原址,可以并处一千至五千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依照《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水政监察人员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水事公务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罚。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2年10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城市水资源暂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三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自己的感悟和联想,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
某书店开启24小时经营模式。两年来,每到深夜,当大部分顾客离去,有一些人却走进书店。他们中有喜欢夜读的市民,有自习的大学生,有外来务工人员,也有流浪者和拾荒者。书店从来不驱赶任何人,工作人员说:“有些人经常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但她们只要来看书,哪怕只看一页、只看一行,都是我们的读者;甚至有的人只是进来休息,我们也觉得自己的工作是有意义的”。
要求:
1。选准角度,自定立意;。
2。自拟题目;。
3。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4。文体特征鲜明。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四
第一条为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能源(以下简称用能)以及从事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能源,主要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热力、焦炭、煤气、成品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以及其他经国务院和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能源。
第三条能源的利用应当坚持节约与开发并重,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结构优化、技术进步、管理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的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统计、技术监督、工商行政、财政、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业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履行节能义务,并有权对浪费能源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检举。
第八条在节能的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及制止、检举浪费能源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节能管理。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当地的能源资源条件,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
工业集中的地区,应当对电镀、铸造、锻造、热处理等实行专业化生产,提高能源利用率。
禁止建设耗能高的小冶炼、小火电、小电镀、小水泥、小造纸、土法炼焦等工业项目。其目录由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予以公布。
已建成的前款所规定的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期关停。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用能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审批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其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节能设计规范,执行合理用能标准。
用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合理用能篇章,没有合理用能篇章或者合理用能篇章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
年综合用能二千吨标准煤或者年用电二百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咨询机构对合理用能篇章进行评诂。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节能要求,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资金中安排专项节能资金,用于扶持节能项目和开发节能产品。
第十二条财政、税务和金融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节能项目和节能产品给予优惠。
第十三条省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节能工作需要,制定节能技术和管理的地方标准。
第十四条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中用能较多的产品制定最高能耗限额。
各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能耗定额,并按照用能单位隶属关系下达和考核。能耗定额每年修订一次。
第十五条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目录之外,确定本省限期淘汰的用能产品和用能设备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对节能产品实行认定制度。
企业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向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查认定合格后,发给山东省节能产品证书和节能产品标志。未经审查认定或者经审查认定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节能产品标志。
第十七条生产用能产品的企业应当执行用能产品效率或者能耗的强制性标准,并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标明效率或者能耗指标。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用能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产品标识及产品广告上标明的产品节能指标,对产品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八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统计部门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并定期发布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第十九条年综合用能五千吨标准煤或者年用电五百万千瓦时以上的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
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用能单位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省、市(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和经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能源利用监测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和用能产品效率或者能耗指标进行监测。
能源利用监测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二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机制,推行节能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健全能源使用责任制和节能奖罚制度,并定期考核。
用能单位应当从节能的价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本单位的节能奖励。
第二十三条用能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节能标准,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做好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健全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并按规定向统计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第二十四条用能单位应当遵守最高能耗限额和能耗定额。
用能单位超过最高能耗限额和能耗定额用能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超用部分收取消费能源加价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浪费能源加价费用于节能措施,其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禁止生产、销售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
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淘汰。
不符合国家和省耗能标准的用能设备,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新改造。
第二十六条用能单位新增和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或改造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大容量的,必须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用能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节能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七条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装饰装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设备,提高保温绝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用能。
建筑节能、市政公用事业节能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大力发展城市燃气、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新建住宅区和公共建筑,应当实行集中供热,采用热水取暖。对原有分散的蒸汽取暖,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逐步改为热水取暖。
第二十九条机关、学校、宾馆、商店等单位用能和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应当积极采用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鼓励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水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型煤和节能灶。
第三十条居民使用电、煤气、天然气等能源,应当装表计量收费,不得实行包费制和无偿使用。
第三十一条对用电负荷的低谷期和高峰期实行分时电价。用电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设备的用电时间,充分利用低谷期电力负荷。
鼓励用能单位充分利用余热、余压等余能和低热值燃料。
第三十二条城乡的照明,应当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当安装节能控制装置。
第三十三条能源供应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供应能源,保证质量。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能源供应单位供应能源时,必须向用能单位出具能源质量报告。所供能源质量必须与质量报告相符。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供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
第三十五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的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十六条鼓励用能单位、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开展提高能源利用率、选用替代材料等节能科学技术研究。
第三十七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节能示范项目,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第三十八条从境外引进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的耗能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节能标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建设耗能高的小冶炼等工业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关闭。建设的项目属于经有关部门违法审批的,对违法审批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未经审查认定或者经审查认定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山东省节能产品标志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公开更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在用能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标明效率或者能耗指标,或者在用能产品说明书、产品标识及产品广告上标明的产品节能指标与实际不相符的,由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超过最高能耗限额用能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未达到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停。
第四十三条企业生产的用能产品不符合耗能的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能用产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按照不超过该设备原值的百分之五十处以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逾期未更新改造、继续使用不符合国家和省耗能标准的用能设备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新增和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或者改造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大容量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居民使用电、煤气、天然气等能源实行包费制和无偿使用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能源供应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供应能源,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除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外,由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依据本条例实施的罚款,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罚款收入按国家规定缴国库。
第五十二条拒绝、阻碍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从事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五
2.解题铺陈,明示中心:责任,就是一个人分内应该做的事。军人,有保家卫国的责任;医生,有救死扶伤的责任;教师,有培养接班人的责任。工人:农民:职员:商人……人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在我们的社会里,各行各业都有许多尽职尽责的人,他们组成了一道道最美的风景--请允许我,从这道道美丽的风景画卷中撷取一幅动人的画面吧。
3.设置矛盾,引人入胜:“我就不信,你在这个班生活了两年多,对这个集体就会没有一点感情?……”这是今天早晨班主任陈老师对我说的话。我望着陈老师愤怒的目光,委屈的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心理说:“陈老师,你误会了……我怎么能不爱我们的班级体呢?”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六
曲阜孔庙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孔子逝世的第二年,即周敬王四十二年(鲁哀公十七年,公元前478年)。宗庙规格按照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无庙。”士与大夫的庙设定在其住宅东侧,与住宅同为一大门之内。孔子在鲁国从政时,最高任过“大司寇”,但在其周游列国回国之后,一直未重新从政,所以论其身份,仍为“布衣”。
后人为其立庙,实际上有所不同于常礼。因宅立庙,是因为故宅最能使人触景生情。最初的立庙是为了追慕悼念孔子,将孔子生前所穿过的衣物、乘过的车、用过的琴等遗物收集于孔子生前故居内,做以纪念。此时的孔庙布局尚无记载,只能按常理推测为庙屋三间。
孔庙平面呈长方形,占地14万平方米,南北长0.7公里。孔庙沿一条南北中轴线展开布置,左右对称,布局严谨,共有九进院落,前有棂星门、圣时门、弘道门、大中门、同文门、奎文阁、十三御碑亭,从大圣门起,建筑分成三路:中路为大成门、杏坛、大成殿、寝殿、圣迹殿及两庑,分别是祭祀孔子以及先儒、先贤的场所;东路为崇圣门、诗礼堂、故井、鲁壁、崇圣词、家庙等,多是祭祀孔子上五代祖先的地方;西路为启圣门、金丝堂、启圣王殿、寝殿等建筑,是祭祀孔子父母的地方。
全庙共有五殿、一祠、一阁、一坛、两堂、十七碑亭、五十三门坊,共计有殿庑四百六十六间,分别建于金、元、明、清及民国时期。孔庙内最为著名的建筑有:棂星门、二门、奎文阁、杏坛、大成殿、寝殿、圣迹堂、诗礼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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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七
学鸠的现实是“决起而飞,枪榆枋而止”;溪流的现实是在石缝间浅吟低唱着“靡靡之音”;老马的现实是“眼前飘过一阵鞭影,我只低头瞧着脚下”。它们早已身陷于现实的泥潭而不可以自拔,麻木的心灵早已放弃了拥有梦想遥望天边的权利。于是梦想的翅膀飘然远去,现实的枷锁架在脖项。
转载自 CoOco.NEt.Cn
收回遐想的思绪,我才发现梦想就是天边的星辰,永不熄灭地照亮匆匆的生活;现实就是脚下的土地,踏实而厚重地记录行路的足迹。人,既不可以活于华而不实的梦想里,也不要沉湎于现实的喧嚣中。在生活的道路中,应是左侧种植梦想,右侧种植真实,随时采撷,收获期望。
寻着古人的来路,我听到了杜工部“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呼唤,这是忧国忧民的呐喊,是杜甫心中最大的梦想。收回目光,我听到了鲁迅先生仰望星空的感叹:“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这是先生“用笔救国”的梦想,他即使对现实失望,但没绝望,彷徨中的呐喊唤起了国人的奋起和努力。
追溯着世界的旅途,我看到了麦哲伦环游世界的梦想,他用广阔的胸怀迎接波澜壮阔的波涛,用梦想书写着生命的厚重与责任。纵使行程中的他遭到土著人的屠戮,现实的残酷却没将他的梦想抹杀削弱。后人沿着他梦想的轨迹,走向世界。收回目光,我看到了马丁?路德金的梦想,丑陋而顽固的现实一次又一次打击着这位“追梦者”,但他的梦想凝集了所有黑人的正义和力量,现实,终于因他的执著而跪拜在这一伟大民族战士的脚下。我又看到了徐本禹朴实无华的笑容,他没像我们的同学一样追求花前月下香车宝马,更没因现实的残缺而逃遁,而是倾我们的梦想于偏远支教之中。他们,都是日常坚强的追梦者!
寻着古往今来的道路,我探头仰望天边的星空。梦想与现实交轨在人的生命中,让大家用胸怀天地的壮志凌云拥抱梦想,用虚怀若谷的情怀书写日常生活华美的篇章吧!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八
首先,对于体育的重视是众所周知的,他为什么从青年时代就看重体育呢?这篇文章也许为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揭晓了他的思想:体育是与人的生命历程和乃至国运的发展融为一体的。
强健的肌肉、刹那的反应、迅捷的速度以及优美的体态等等体育所追寻的价值,虽说表现于竞技之中,但绝不只是为了竞技。更高、更快、更强,恰恰是人类生命历程的核心要义。生而为强和生而为弱的先天差别,在体育面前恐怕就是微不足道的事情了。因为无论是强还是弱,我们都要面对身体每天的变化,都必须想方设法让自己变得更强。领悟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顺理成章地避免两种有害的心理状态:强而自喜或者弱而自悲。
也许因为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弱而自卑这种心理状态更普遍一些,所以毛主席特地多加了一句:“吾生而弱乎,或者天之诱我以至于强,未可知也”,“ 天之诱我”云云,当然不是顺天受命的消极,依我看,这话发表在《新青年》这种先驱杂志上,恐怕正是为了激励暂时而弱的国民,不要轻贱自己的宝贵生命,一人之弱,乃至于一国之弱,都是暂时的,只要人人发愤图强,将自己变成一个强者,则国运也可转弱为强。
其次,它还进一步启发我们:强弱的转化自会发生,弱者变强固然美好,但它们并不是无条件的。强的不会轻易就弱了,弱的也不是喊喊口号就能转强。
“滥用其强”为何就会让至强者至弱?即使在体育竞技中,我们也不会将“强者”的称号献给那些只有速度和力量的人,人们往往更看重竞技者的体育道德:是否恪守公平公正,是否敢于不耻最后,是否为了国旗的光芒而拼搏,是否愿意将金牌的荣耀分享给同胞?如果他只是为了一己之私,那么全世界都会斥之以“滥用”之名,则肌肉虽未退化,生命的内涵已然转为至弱了。
相反,如果弱者能够始终如一地勤自锻炼,将生而为弱视为上天在苦我心志,劳我筋骨,饿我体肤,空乏我身,行拂乱我所为,动我心而忍我性,一天天地增益我之所不能,则无论是在体育领域,还是在其他方面,乃至整个生命历程的`抽象意义上,都会成为一位强者。
但生命的由弱转强,毕竟是痛苦而艰难的,“久之”啊,“久之”,简简单单地两个字,怕是已然道出了毛主席对于当时中国国民与国运的预见——没有长时间的坚忍和长时间的奋斗,要让百年自悲的国民,有勇气希冀强与弱的转换,敢于去改变自己的生命历程,让积贫积弱的中国转弱为强,就只能是一句口号了。
及至今日,中国的复兴虽初见曙光,但我们仍然能从毛主席的《体育之研究》中获得启示:发展体育绝不只是为了在奥运会上夺一面金牌,中国也还谈不上一枝独秀。恰恰相反,一次体育盛会正可以让我们意识到:世界上仍然强者林立,每一个中国人都必须避免看到一点强的方面而自喜;避免看到我们暂时的落后而自悲,以辩证的目光和积极的心态谨记强与弱的矛盾转换法则,仍将是我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赖以生存和致胜的法宝。
一篇好的文章做到言有尽而意无穷,要具有哲理启发性。如同欣赏一支优美的乐曲,曲虽终但余音缭绕,给人留下无穷的韵昧。在结尾巧妙发问,引发读者思考,将文章的意蕴加以深化,体现出作者思考的深刻性与独特性,启示人们进行思考,深化了文章的内涵。其突出的优势是能够提醒读者对文章论及的问题作进一步思考,启发人心,有效地延展思想的长度,或拓展思维的深度。
在文章结尾处,用精彩的语言描绘出既有诗仍画意又有丰富思想的艺术画面,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字字句句皆有情,达到高考作文“意境高远”之要求。
此外,也可以用名言、警句、诗句、俗语、歌词等收尾.或者是以抒情的方式收束文章.或是运用排比、比喻等修辞,使文章意味深长,发人深省,回味无穷。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九
“拍死一只蜘蛛不过是一件小事罢了,别怕,你一定可以做到的!”我紧紧地握着拳头,毫无底气地给自己打气。
近了,更近了。
我只要操起手边的任何一样东西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这只是蜘蛛拍死,可是我四肢僵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向我逼近,一步又一步地向我逼近。
此时,我只觉得无比悔恨。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十
所谓诚信,就是要诚实守信,这既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建设现代新型社会的基石。但近年来,不少人把它遗忘了,甚至丢弃了,结果许多人的心灵被污染了,行为中的欺骗隐瞒多了,社会上的假冒伪劣泛滥了。身为一名小学,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从小呼唤诚信,寻找诚信,携起手来在身边共同种植和培育起诚信的森林,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尊重。作为华夏民族的后代,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们要长大,要成才,首先就应该努力做到守时,守信。正如孔子所说的那样:“言必行,行必果。”只有这样,才能成长为可信、可靠,讲信用的人,在祖国的大地上筑就诚信的森林。
虽然我们现在不能像某些伟人那样做到最好,但我们可以学习他们的精神品质,可以用自己的笔尖抒写、歌颂他们的光荣事迹。在湖南就有这样一个值得我们学习和赞颂的人,他就是湖南省委书记郑培民。他有一句话说得很好也很对:“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在郑培民书记那许许多多值得赞颂的事迹中,有一段往事令湖南百姓永生难忘。那是1998年7月24日,洪水肆虐下的湖南常得市安乡县即将发生大溃堤,18万人的生命和财产都危在旦夕,而郑书记却不顾个人安危连夜在雨中指挥抗洪洪水终于遏止住了,可他却病倒了!20xx年3月11日,年仅59的郑培民在赴北京工作期间突然去世,一个人民的好干部,党的好儿子就这样与世长辞了!
我想,一个讲诚信的人,在人前人后一定会得到很多人的称赞、尊重、亲近和信任,顺境时会有人交,逆境中会有人扶。相反,一个不讲诚信的人就会在这个世界上慢慢变得孤立无援。
在有的人眼中诚信犹如钻石般纯洁、美好,而在有的人眼中诚信则被视为垃圾,我真心地希望大家都能成为第一类人,都能拥有钻石般纯洁的诚信,在心中筑起一片诚信的森林。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十一
高考作文的发展等级要求语言讲究文采,如珍珠美玉,既有闪亮的文采,又有丰厚的内蕴。例如,散文《猛虎与蔷薇》中写道:
“名山大川,小桥流水,可悦人目;蝉吟虫唱,风声雨声,可愉人耳;涛走云散,潮涌星移,可启人思;珍器古玩,诗文书画,可怡人情。斑斓绚丽的事物,给了我们最直观的认知。
高山流水,天涯毗邻,给我们知己的情怀;相濡以沫,举案齐眉,给我们情爱的感动;阖家欢喜,天伦之乐,给我们人间的温馨。这何尝不是情感的体现?”
“名山大川,小桥流水”,“蝉吟虫唱,风声雨声”,“涛走云散,潮涌星移”,“珍器古玩,诗文书画”斑斓多彩的事物,层见迭出的画面,令人目不暇接,使人浮想联翩……“高山流水,天涯毗邻”,“相濡以沫,举案齐眉”千古相传的故事,彪炳史册人物,令人应接不暇,让人真情涌动……排比中暗含引用,景物中暗喻人事,画面生动,内涵丰厚,语言鲜活,文笔流畅,丰富多彩的事物对人思想、情感的不同影响,揭示了“情感与理智”之间复杂的关系。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十二
根据安排,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将于6月29日开始填报志愿,共分7次填报,8月13日结束。
6月29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志愿。
7月5日: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农村专项计划、体育类本科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填报自主招生批、春季高考本科提前批、文理类专科提前批志愿(含直招士官生)。
7月11日:填报文理类提前批征集志愿(含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7月21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含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批第一次填报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
7月31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含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8月4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含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填报志愿,优秀运动员志愿。
8月13日:填报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批征集志愿(含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014年山东省内高校招生计划汇总部分高校减招。
山东省内各高校招生计划基本全部敲定,多所学校招生计划都有调整,也有不少新增专业今年将招生。部属高校均减少了省内招生计划。
山东大学。
今年在全国计划招生1万人,其中校本部招6500人,威海校区招3500人,总人数较去年减少100人。在省内计划招生2160人。
山东财经大学。
今年该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7330人,在省内设5191个计划,全部为本科计划,文史类1822人,理科3174人。与去年相比,该校总体招生计划调减470人,省内计划则调减504人。今年该校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专科计划,去年是470个。
济南大学。
今年济南大学计划招生8300人,全部为本科计划,其中在山东投放5896个计划,全部为本科招生计划。
山东建筑大学。
今年招生总计划数为6100人,在山东投放4521人,其中包括200个济南走读计划。与去年相比,保持稳定。
今年计划在全国招7650人,其中在省内计划招6486人。与去年相比,总计划增加40人。但在省内的计划减少124人。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2014年将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7610人,其中山东省计划招收6285人。与去年相比,该校总计划减少200人,其中省内计划减少50人。
山东中医药大学。
2014年计划招生3700人,其中本科一批计划招生1445人,本科二批计划招生2035人,体育类计划招生120人,专科计划招生100人。该校在省内投放计划为3360人,其中本科一批1445个计划全部在省内招,本科二批也投放了1695个计划。
海大省内减招38人。
中国海洋大学今年本科招生计划为3800人,与往年持平,其中在山东投放的本科计划为994人,比去年的1032人减少了38人,省内计划中文科172人、理科822人。今年海大减少了国防生招生计划,总的招生计划为120人,比去年减少了20个计划。
学校对进档的计划数内考生将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投档,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不超过105%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它条件符合学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
石油大国防生停招。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今年该校共招生4860人,其中在山东省招生1150人。而去年该校共招生4930人,今年招生人数减少了70人,去年在山东省招生1195人,今年省内招生减少了45人。学校今年新增了物联网工程专业,从该校今年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看到,该专业今年招生60人,其中在山东省招生24人。记者了解到,该新增专业毕业后将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今年石油大取消了国防生招生计划,而去年石油大的国防生计划为120人。石油大招办主任杨爱民表示,因为部队军校恢复招生,自然不需要再委托普通高校进行选拔培养了。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十三
山东高考分数线公布,高考投档总分相同比单科。在平行志愿模式下,可能会有总分相同的多个考生同时满足院校投档条件的情况发生。为保证考生提档时在全省位次的唯一性,我省规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照单科成绩,高者投档。学科顺序如下: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基本能力。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基本能力。如果有考生总成绩、单科成绩和所报考院校均相同时,则按照在考试之前随机生成的随机数大小确定投档次序,随机数大的次序在前,从理论上讲,在录取中使用随机数比较位次的可能性极小。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十四
:写一篇给2035年的文章。
:老外眼中的中国。
:奖惩之后。
:感知自然。
:胶片与数码时代。
:富翁捐款。
:你想生活的时代。
:回到原点。
:与你为邻。
:常识。
:不要轻易说“不”
:传递。
:雕刻心中的天使。
:纪念。
:语言与沟通。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十五
2017年山东省高考各批次分数线公布,具体如下:
理科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515分,本科普通批433分;
文科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529分,本科普通批483分。
山东2017年夏季高考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83分,理科433分;自主招生学校参考分数线文科529分,理科515分。公安类专科文科463分,理科413分。体育专业文化分数线:本科314分,高水平运动员分数线:文科483分,理科:433分。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艺术文313分,艺术理281分。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十六
(一)2017年起,山东省夏季高考合并本科一批、二批录取批次。原来的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另将专科(高职)提前批调整到本科普通批后、专科(高职)普通批前。整个夏季高考录取工作分为五个批次: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本科批次合并后,在院校志愿设置、志愿填报时间和次数、录取控制线划定等方面均要进行相应调整。
(二)在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推行多轮投档的办法。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学校仍有计划缺额,则采取多轮投档的办法补充投档。
(三)启动免费教育医学生招生。2017年在4所省属医学高等院校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安排招生计划600人。考生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并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免费医学生协议,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乡镇卫生院工作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实施退役士兵单招招生。2017年我省在具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部分高校中,选择技能性、应用性强的特色专业,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方式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帮助退役士兵通过接受优质职业教育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实行免费教育。符合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招生试点院校通过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等对学生进行科学评价和考核,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五)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
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鲁招考委〔2015〕5号),2017年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
山东高考作文的写作篇十七
山东省自20起,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实行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分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
定义:
根据《山东省和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精神,山东省自2012年起,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实行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分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
性质:
问: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一是招生对象有所不同。春季高考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跟普通高中学生。夏季高考重点面向全体高中学生,同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二是考试命题方式不同。春季高考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高职院校和部分本科院校选拔合格生源。夏季高考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和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本科院校选拔合格生源;三是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不同。春季高考考试科目由知识、技能两部分组成。“知识”部分包括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专业技能(230分),总分750分。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夏季高考考试科目为“3+x”,即语文、数学(一)、数学(二)、外语、综合(一)、综合(二)。综合一,政、史、地。综合二,理、化、生。总分750分。考试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
问: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的招生计划性质有区别吗?
答:没有。都是国家计划,学生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经注册录取完成学业后所享受的待遇完全一样。
问: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能否相互兼报?
答: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可以相互兼报,也就是说考生既可以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也可以报名参加夏季高考,每一学生都有两次报名机会、两次考试机会和两次录取机会,对录取结果的选择由学生确定,其主要目的是引导鼓励高中学生报名参加春季高考,进一步拓展高中学生的升学渠道。
问:高中学生参加春季高考有哪些优势?
答:高中学生参加春季高考已经完全没有优势了,很多职高学校在学生高一的时候就成立了高考班。再加上既然想上大学的三校生都是普高刚落榜的那些学生,在初中已经养成了一些良好的学习习惯。
问:春季高考什么时间开始报名?
答:20春季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与夏季高考一致。报名时间为11月8日至15日,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2月3日至12月6日。网上缴费时间为年12月3日至12月12日(工作日)。
问:春季高考包括哪些专业类别?
答:春季高考分农林果蔬、畜牧养殖、采矿技术、土建、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机械、化工、服装、汽车、护理、医药、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学前教育、师范教育等二十个专业类别,每个类别又涵盖若干专业。
意义:
增加春季高考,缓解了夏季一次高考对考生的压力,带给考生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也鼓励一部分社会青年继续深造,从而有利于延缓社会就业的压力。春季高考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学升学的压力,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并且春季高考为高校扩大招生规模提供了机遇,为学校探索实行学分制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加快专业改造,促进高校加快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春季高考几年以来,春季招生取得了成功经验并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相关报道:
年11月21日,山东高考网上报名结束,预计将突破13万考生。同样实行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春季高考的变化惹人注目,增加专业类别,调整志愿填报,山东不断给春考拓路。而记者了解到,春考也经历了从冷到热的过程,有不少普高生半路转战春季高考。
年山东高考网上报名已经结束,在春夏季高考可以兼报的前提下,有不少学生选择兼报,背后的吸引力则是春季高考所带来的。特别是越来越多的普高学生看准了春季高考这条升入本科大学的道路。
2014年11月20日,一名高三家长来到淄博一家培训学校咨询他孩子春季高考的情况。原来,这名家长的孩子在淄博一所普高上高三,本次报名选择兼报春夏季高考,家长和学生思量再三,决定走春季高考这条路。“这名学生在普高学习算中等偏下,如果走夏季高考考上本科大学的几率很小,但如果走春季高考,则在文化课上占有优势,家长正是出于这种目的来咨询我们让孩子参加培训,冲击春考。”超越培训学校的招生负责老师说。
记者了解到,与这名普高考生想法一样的学生很多,他们学校有几十名学生已经确定走春季高考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