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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一
为贯彻落实《如皋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斗香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皋政办发〔2022〕1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镇烟花爆竹禁限放和斗香禁烧(以下简称“双禁”)工作成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略
二、工作目标。
在宣传引导、分级管控、源头治理、执法查处等方面持续深化,切实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斗香行为(以下简称“燃放燃烧”),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因违规燃放燃烧引发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双禁”工作,组织各方力量开展社会面巡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燃烧行为。
(二)镇党群局:负责常态化开展“双禁”宣传工作;对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局九华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查处的非法燃放燃烧情况及时开展宣传报道,并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将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执行“双禁”工作管理实效纳入考核,定期督查通报相关情况。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参与“双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重点时段组织党员到村(社区)参加“双禁志愿者”活动。
(三)镇党政办公室(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制作发放《烟花爆竹禁限放、斗香禁烧告知书》、《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全镇各村(社区)发放,制作横幅,营造宣传氛围。受理分流市民通过拨打12345反映涉及“双禁”工作的诉求。负责指导网格员开展网格巡查,协助职能部门开展“双禁”政策宣传和排查发现全镇域范围内的斗香制售点,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燃烧行为。
(四)镇纪委:负责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双禁”工作开展效能监察,对机关工作人员带头执行“双禁”措施情况进行监察。
(五)九华中心派出所:牵头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负责制作烟花爆竹禁限放标识与相关审批工作,组织警力进行社会面巡防巡查,依法开展违规燃放、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对阻碍执法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牵头落实烟花爆竹销毁事宜。
(六)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网点的安全检查、宣传告知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七)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实时监控、定期发布空气质量监测点数据,根据气象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便于村(社区)、部门落实“双禁”工作措施,应对大气污染。负责大气监测站周边“双禁”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燃烧行为。
(八)市场监管局九华分局:依法查处、整治违规生产、经营斗香的行为。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九)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开展对街头流动、占道摆放斗香、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工作。负责督促沿街单位、店铺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责任人依法予以查处,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燃烧行为。积极发动社会单位利用户外广告资源宣传《通告》内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双禁”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居民遵守规定,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查检查,劝阻违法燃放燃烧行为。
(十)九华交警中队:充分发挥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的宣传载体作用,利用灯箱广告、车身广告、车载电视等媒介做好“双禁”宣传工作,依法做好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管理工作。
(十一)九华教管中心: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给广大学生和家长发“一封信”,教育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斗香,带动家长遵守“双禁”要求。
(十二)九华卫生所:负责收集因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斗香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燃烧地点,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双禁”工作。
(十三)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做好“双禁”管理工作经费的保障。
(十四)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向前来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业务的市民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十五)镇建设局:对禁限放区域内建筑行业、建设工地发放“双禁”告知书,敦促其遵守规定。
(十六)镇消防管理服务所:负责加强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牵头调查统计因燃放燃烧烟花爆竹和斗香引发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损失。
其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做好本部门“双禁”工作的同时,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宣传、发动和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党群局要牵头组织“声、屏、报、网、微”等媒介及社会面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双禁”政策,使文明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各村(社区)要组织村(居)干部张贴、发放《通告》,做到辖区单位场所、沿街店面、居民小区逐家宣传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每一个单位、每一名市民均能了解“双禁”管理规定,切实提高执行《通告》的自觉性。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管控措施。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双禁”责任,确保各项管控任务落到实处。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制定重点时段“双禁”管控工作方案,围绕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组织社会治理网格员、小区物业管理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分布到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每个小区。要对城镇道路、街巷、小区等开展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燃烧行为。在重点时段,党群局要组织动员党员到社区参加“双禁”活动。
(三)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镇区所有集贸市场、烟花爆竹和斗香经营户、燃放活动突出等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专项清理清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违规制售斗香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进行管控。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违规燃放燃烧且不听劝阻的人员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1日)。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引导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围绕“双禁”政策,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结合职责,立足单位内部、所属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等方面,全面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始终,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执法查处阶段(全年时段)。九华中心派出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九华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中队等执法部门围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斗香的行为,制定打非查处方案,特别是在农历腊月、春节等重点时段期间,要开展集中联合整治,落实举报奖励机制,严查严打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重点看护阶段(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节)。围绕除夕(1月21日)、初一(1月22日)、初五(1月26日)、元宵节(2月5日)等重点时段,建立烟花爆竹限放区和全镇域斗香禁烧“属地组织、行业协同、全民参与”的看护机制,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落实禁放区域、重要时段的重点看护措施。
第五阶段:常态化工作阶段(全年其他时段)。落实常态化“双禁”管理要求,各村(社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宣传引导、执法服务、打击处理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抓好本辖区、本领域“双禁”管控任务的部署实施。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设立相应工作专班,落实组织本区域、本部门各项管理责任,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双禁”目标顺利实现。
(二)强化矛盾化解。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会同中心派出所和各村居,负责处置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调整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确保新的禁限放政策顺利实施。
(三)强化整体联动。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组织辖区基层单位,发动本村(社区)、本部门工作人员,打好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巡查处置和源头管控等工作的整体仗、合成仗,协调推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断优化联络员制度和信息互通、工作会商、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双禁”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和不稳定因素,确保及时妥善解决各类问题。春节前,镇纪委要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围绕宣传引导、源头治理、执法查处、重点管控等环节对“双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制定周密详实的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双禁”工作不打折、不走样。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双禁”工作与网格化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按照“镇-村(社区)-网格”三级责任体系明确管控责任,要建立督导通报机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居)委会,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切实以严格的责任体系倒逼“双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二
临近年终,传统节日较为集中,又到了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由此造成的大气污染也更为严重。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冬季决战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的工作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__年2月19日,在太和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放区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广杰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刘群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巡防大队、治安大队、政工室、城南所、城东所、城关所、城北所、水上所、开发区、火车站、旧县、赵集、大新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教导员夏海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专项行动。
二、行动时间。
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__年2月19日。
三、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一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并予以曝光,坚决遏制非法燃放行为,确保《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附件1)贯彻落实到位,禁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气污染防治冬季决战”取得全面胜利。
四、工作措施。
(一)抓宣传,全覆盖。《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划定新的禁放区为城关镇、开发区辖区全覆盖,旧县镇三角元社区、旧西社区、新村集(纪庄);大新镇省道406(太任路)以北、新张路以东区域;赵集乡漯阜铁路以西区域。相比于去年,今年旧县、开发区、火车站、大新、赵集都将承担禁放任务,禁放区各派出所从即日起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对举报查实案件,严格依照《太和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查处奖励办法》(附件2)兑现奖励,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烟花爆竹禁放的积极性,各派出所要广泛张贴《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庆典、宴席、殡仪等服务单位要全部张贴到位,并签订责任状(附件3)。每户沿街门面要发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附件4),每条街和小区要悬挂宣传条幅,要动员辖区行业场所沿街电子显示屏播放烟花爆竹禁放口号和典型案例,政工宣传部门要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介进行开展禁放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查处,强震慑。禁放区各派出所要对“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零容忍。要充分发动政府力量,坚持县、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切实做到“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全过程阻断,严肃查处禁燃区域内非法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凡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附件5)处500元罚款;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从严从快打击,达到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目的;凡不听劝阻、阻碍执法、影响恶劣的,要依法查处,惩罚到位,并由新闻单位予以光。办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要录入协同办案系统,严禁弄虚作假,处罚依据是:按照《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和《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另根据《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庆典、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对经营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当月考评零战果的单位危爆物品绩效考评为零分。
(三)抓联动,促长效。交警、巡警、情指中心、治安、宣传、禁放区各派出所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交警、巡警在路面值勤和开展巡逻过程中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燃巡查力度,对婚庆、殡葬服务单位及大型餐饮、娱乐场所重点关注,告知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对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地等进行提前告知,对个人燃放行为严密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单位要强化工作效率,接到110指令或群众举报后,要做到闻警而动,及时查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密措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敏感、任务艰巨。禁放区各派出所和交警、巡防大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要逐级落实责任,严密工作措施,确保“禁放”工作收到实效。
(二)强化责任,严格纪律。禁放区各派出所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扎实抓好本辖区“禁放”工作。出现辖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无人查处或查处不力的被举报的,由单位负责人向局党委书面说明情况。凡因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查处打击不力等造成本辖区出现大量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将视情对相关人员问责。
(三)明确专人,畅通信息。禁放区各派出所要确定专人及时收集、上报本辖区、本单位“禁放”工作情况。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和物业、庆典、宴席、殡仪服务单位不劝阻、不举报案件每周一报,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本单位查处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和不劝阻、不举报案件处罚决定书、罚款票据到治安大队谢耀杰oa,从即日起,县局将于每周一早会进行通报。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三
为切实做好全县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xx〕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
媒体
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20xx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20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xx〕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20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20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20xx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20xx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20xx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四
规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预案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救援在保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集中指挥,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危及多人的生命安全,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该救援预案,及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总指挥:
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
指挥中心设在镇应急办。
1、指挥中心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
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负责统一安排、组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挥参与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工作;组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特大事故接受市、区级指挥部指挥;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发布新闻信息。
2、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理: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队伍实施。
(二)组织机构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按照工作职责划分为八个小组:
1、危险源控制、消防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切断电源,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防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并配备专业防护和急救器材,由镇派出所、行政执法组成。
2、伤员救护组:负责现场对伤员进行伤情判别,依据不同伤情施行紧急抢救,现场处置和安排转运伤员,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队伍等级。医疗机构和卫生救治队伍加强对烟花爆竹伤害窒息知识培训,镇卫生院负责。
3、安全疏散、警戒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指导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疏散区域内进行治安巡逻。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派出所人员组成,由派出所负责。
4、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救治药品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应急办、民政所共同组成。
5、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组织事故现场的保护和事故的查处工作。由派出所、应急办负责。
7、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适时、准确报道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人员疏散公告,对事故单位、政府及公众负责,镇党政办负责。
8、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补偿理赔及家属的接待、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由镇政府牵头,民政、工会、保险、劳动部门及业主单位等组成。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处理(紧急疏散、现场急救)、火灾控制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警与接警。
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及时向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办办公室)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
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零售经营者名称、事故类型、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二)救援程序。
1、接到报警后,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汇报,由应急救援中心决定启动该《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总指挥,调集车辆和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当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救援预案。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事故咨询人员赶到现场后,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和提出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好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预防和制止各种被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卫生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员,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材的供应。
8、交通、供电、供水、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做好道路、水电、通讯等有关设施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9、物资供应组应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在抢险救灾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
10、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应急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和救援工作。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有平时充分作好各项准备工作,才能保证事故发生时遇灾不慌、临阵不乱、正确判断、正确处理。在救援中才达到预期目标。
1、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认别危险;
2、要求应急人员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要求应急人员正确快捷启动紧急情况警报系统;
4、要求应急人员能安全疏散人员;
5、要求应急人员正确掌握灭火操作技能;
1、本《预案》是重大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2、本《预案》的启动和救援工作的结束,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定。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4、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承担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6、当应急响应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时,请求镇人民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7、当突发事件超出部门预案应急响应,已达到四级或三级应急响应时,请求上级人民政府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或总体应急预案。
8、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五
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xx府发〔20xx〕x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20xx年春节是近年来我区首次在主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监督管理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巡逻检查、违法查处等各环节,确保燃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告知卡、悬挂条幅、设置宣传栏及led显示屏等方式,深入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xx日报、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制定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宣传方案请于2月1日下午下班前报区政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持续滚动宣传报道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安监、质监、供销社等部门要引导群众从合法渠道购买合格产品,拒绝超标、非标、非法产品,严格遵守禁限放规定,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文明燃放意识。
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环保、安监、市政、供销社等部门要全力配合,通过日常巡逻、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尤其要做好除夕、初一、元宵等重要节点的巡逻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对未经依法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活动的,由公安部门会同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按照法定职责予以打击和取缔,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作为今冬明春社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通告》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配合协调,落实保障措施,共同抓好工作落实,为新春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六
根据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专班的有关部署,以及《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xx〕64号)和《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任政字〔20xx〕36号)的.工作要求,结合金城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党政统揽、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包保干部、各社区主力军作用,认真履职尽责,全面落实禁放规定,通过压实责任、抓出实效、督导问责,统筹社区禁放工作开展,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改善街道空气环境质量。
(一)确保压实责任。
街道办事处与各社区签订烟花爆竹禁放责任书,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好禁放工作。各包保领导要亲自指挥、亲自参与、亲自调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全力投入禁放、全员参与禁放管控巡查,确保每幢大楼、每条街巷、每个商业片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固定有管控巡查人员。在时间安排上,即日起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做到“‘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这个关键时间段,要确保每个小区(宿舍区)一名领导负责,一栋楼固定一名巡查人员”,所有包保人员全部落实到位。
(二)突出抓出实效。
街道根据市区工作安排研究制定的《济宁市任城区金城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各社区、有关站所要全面落实到位,街道智慧平台发挥智能识别作用,进一步助力禁放工作。
(三)强化督导调度。
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专班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各社区和有关站所工作尽职尽责、人员到岗到位、措施抓实抓细,营造工作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位、作用发挥明显的局面。
街道干部包保社区分组由1到2名科级领导干部牵头,另有3到4名街道一般干部组成,负责包保社区烟花爆竹禁放的衔接、调度等各项工作。
各社区要参照本方案,根据本辖区的楼宇分布、街巷布局、业态特点落实人员包保,按照社区网格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条块结合、立体覆盖、无缝衔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实具体的包保工作实施方案,尤其是要具体到人、具体到楼、具体到街(巷),并于本周五(20xx年1月17日)下午四点前经社区主要领导签字后报街道应急办(北楼210房间)。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七
我省已全域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有效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等行为,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为元旦、春节和冬奥会残奥会期间营造安全环境。
(一)认真排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和车辆。
(二)深入排查乡村各类经营门店、集贸市场、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废弃仓库、封闭式院落以及原烟花爆竹仓库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地点。
(三)全面排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特别是周边县份交界处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严防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回流和流入。
(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本区域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主要领导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全面开展本辖区内的“打非”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为重点,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做到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负责组织销毁没收的烟花爆竹。
(三)镇安监站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严禁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四)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管所、综合执法队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所有小门市铺、日用百货店、五金店、殡仪用品店等各类门市逐一排查,打击上述销售市场的非法行为。
(五)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加强协同联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从20**年12月开始,到20**年3月底结束。
(一)加强排查。
镇、村两级,成立由镇级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镇、村两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网格化管控措施,对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拉网式”全面排查,尤其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重点车辆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排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组织督导。
镇政府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等部门,成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持续对各村(社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基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实施举报奖励,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通告海报、悬挂标语横幅等多项措施,广泛宣传禁售禁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配合度和支持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禁售禁燃禁放的自觉性。
(三)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采取专项督查、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并追踪溯源,深挖利益链条,坚决予以清除,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__阎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为确保学校教师及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校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隗永霞任组长,领导班子、办公室组长为成员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任务、及人员安排。
二、主要做法:
1、学校充分利用led大屏幕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隗永霞主任重点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师生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北京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洁净做出贡献。
2、班主任教师在放假前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向学生宣传讲解禁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对他们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宣传从而使学生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做到入眼、入脑、入心,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3、学校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与家长进行沟通,呼吁家长首先不要购买烟花爆竹,并对学生放假期间禁放烟花爆竹情况进行监督教育。学校要在1月26日(放寒假前)、2月16日(大年初一)两次利用微信群提示家长对孩子加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4、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值班中严格规定,每两个小时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严防死守,力争校园内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确保安全。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抑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九
为贯彻落实微山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微环委办﹝20__﹞3号)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区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传发动。
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迎接“绿色20__”、为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傅村拥有更多的“蓝天白云”见到更多的“繁星闪烁”、为了我们的家庭和全社会的和谐与安宁,街道成立专门队伍,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巡查,切实履行责任,全面抓好禁放工作。接县委县政府通知后,街道立即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个社区要利用一切资源、借助一切手段,全面开展宣传发动。街道安排宣传车辆,7个社区在各村及交通要道悬挂横幅60条,向群众、港口码头、辖区企业发放倡议书宣传页2000份,并充分利用村内的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辖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源头管控及置换方案。
街道注重源头管控。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靠上工作,提前与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企业配合、支持,做好烟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流向并实名登记,严格遵守禁售烟花爆竹规定。
同时针对群众可能存有剩余烟花爆竹的实际,街道压实社区、村级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在富源广场及各社区、各村设置烟花爆竹置换回收点,购置一定数量的群众日常必需品,采取以物换物的方式,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置换、回收工作,从源头阻断违法燃放行为。
三、强化联合执法。
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联合执法”的方式,统筹组织,街道协调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组织公安、应急、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堵塞监管漏洞,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管理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市民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好疫情防护,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守安全环保、文明节俭的要求,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劝导工作,提高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市民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提升城市生态环境,确保安全燃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使市民广泛知晓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限放时间、限放品种、疫情防护等注意事项,提高燃放安全意识。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对违法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及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宣传报道,以大力震慑不法行为,减少环境污染,预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任务分工。
(一)市烟花办任务:负责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方案,设计制作禁燃区标识、标语口号、宣传海报;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以专题、专版、公益广告、户外主题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督促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以下简称五城区)政府广泛开展宣传、劝导工作。
(二)五城区政府任务: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宣传力量,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村(居)等基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不留死角;在禁限放区域内实行网格化管理,细化到各村、社区、居民小区、零散住宅楼,组织干部、志愿者在民俗民习节点(如祭灶、除夕、正月十五等)进行文明劝导,鼓励移风易俗,倡导经营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品;要深入了解、掌握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意愿,针对区域特点合理部署劝导力量。
(三)相关部门任务:
1.市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前和返校日部署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未成年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重点强调《管理办法》关于限放区域限放时间规定,及我市限放区域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
2.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违禁燃放行为查处,积极宣传违法违规案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吧、酒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宣传工作。
3.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对全市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是我市禁限放区域、限放品种、限放时间等规定。
4.市城管委要做好我市限放区域烟花爆竹的宣传及民俗民习节点的劝导工作。
5.市房管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烟花爆竹宣传和劝导工作。
6.禁燃点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禁燃点开展宣传、劝导工作,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出入口或者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燃放标志,明确具体范围并负责管护。
7.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客户端等宣传渠道,大力开展《管理办法》及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本单位人员模范遵守禁限放规定,鼓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积极参与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基层组织安排的劝导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20__年1月中旬开始,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制定具体宣传要求,设计制作发放宣传品。
1.市烟花办各成员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发布我市禁限放区域、限放时间、限放品种及燃放注意事项等内容。
2.各区政府部署乡镇(街道)、村(居)基层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最大限度地让市民知晓烟花爆竹指定零售网点,同时通过发放、张贴限燃宣传标语、禁燃标识及《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等形式,对禁燃、限放进行广泛宣传。
(二)自20__年1月26日起,各区政府以村(居)为单位组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劝导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安排执法力量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在农历腊月二十四、除夕和正月十五,由市烟花办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向市民宣传我市禁限放区域、限放时间和限放品种及购买燃放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各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刻吸取往年全国各地烟花爆竹事故,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春节旺季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宣传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强化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确保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各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大宣传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以城区主干道、车站码头、酒店、商场等人口集中区及社区入户宣传、学校宣传、单位宣传、禁限放点宣传等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的重点时段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调动新闻媒体担当宣传工作的主力,通过新闻宣传报道,让市民及时了解我市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报道,突出“以案释法”的宣传作用,形成文明过节的舆论导向。
(三)全面部署,压实责任。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疫情防护等方面宣传工作,加大宣传经费投入,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宣传任务;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力、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十一
为全面贯彻执行《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区政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和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引导广大市场主体自觉遵守《通告》,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陵区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有楠,副组长:尤敬宁,成员:汪筠、尚军、孙晓燕、鞠在祥、王珲、陈洋、吴勇、朱国顺、苏有来、夏礼军、刘春、刘士顺、杨兆禄、杭国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联络员:周昀。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20__年1月31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二)全面推进阶段(20__年2月1日——3月上旬)。按照工作职责,严格查处违规行为,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巩固长效阶段(20__年3月起)。建立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和查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四、职责分工。
(一)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负责牵头全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传达市、区两级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各部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总并上报。
(二)餐饮科:负责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三)注册科:负责在行政审批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四)农贸办:负责向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督促其加强对场内市场主体的检查管理。
(五)办公室:负责对本系统开展宣传、发动和管理工作。
(六)各分局:负责依法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管理,发现无证无照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及时上报区局,以便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向辖区内办理登记注册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业主发放禁放提示;在分局登记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人员加强巡查检查,特别是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管控。牵头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并上报全局禁放工作情况信息,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监管,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及时报送。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将按照区政府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十二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将至,又将激起少数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欲望。您可知道,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吗?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环境污染。同时,因制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拥抱健康,远离污染与伤害,我们倡议:
一、倡导安全文明过节。从我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新理念,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的喜庆方式迎新年。
出自 cooco.nEt.cn
二、自觉宣传禁放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和亲友,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不销售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劝阻、举报,共同坚决抵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举报电话12319)。
三、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倡议市、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自觉遵守禁(限)放烟花爆竹;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争做“六城同创”的践行者、宣传者、引导者。
市民朋友们,张家界是我家,环境卫生靠大家。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过一个健康、安全、低碳、环保、生态的幸福新年!
祝愿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十三
关于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
为了加强小区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环境,本小区高层采用的外墙保温材料有一定的着火隐患,另请其他小区居民在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请您在小区外燃放,若发生消防安全隐患,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负,谢谢合作!
通知人:
日期: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十四
项目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稳定目标,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自行看护工作,主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实现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分项具体责任制,各管理人员要签定责任书,确保本项目部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减少、严格管理、秩序良好”的要求,各施工人员都要从维护公司安全稳定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巡视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我项目施工现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项目部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建委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使广大施工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提高遵守法规和施工工地禁放规定的自觉性。并在工地四周张挂施工工地严禁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和禁放标识牌。并要教育施工人员到具有销售许可证的商业网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在法定时间内到施工工地非禁放区燃放,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燃放。
2、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禁止在施工区域内和楼外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者严肃处理。
3、在春节期间,严格加强值班制度,项目部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并全天侯值守。安全部门和保安人员加强施工现场的巡逻检查,重点看护春节、元宵等重点日增派人员,加密巡查,全天侯做好应急抢险车辆、设备、物资、人员的准备工作。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和处置突发情况,确保我施工工地禁放烟花爆竹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十五
尊敬的各位农户及集镇居民:
每逢节假日或红白喜事之际,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上千年来的传统习俗。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燃放烟花爆竹的次数和数量越来越多,攀比浪费之风越演越烈,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空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更与我镇创建秀美家园工作不相适应。
当前,全国上下正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建设,以“秀美大荆,清洁家园”为主题的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在我镇已如火如荼地开展了三年,全镇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全镇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可喜的变化。然而,过度燃放烟花爆竹成为影响我镇环境卫生提质升级的一大障碍,“不破不立,破而后立”,旧的不良习俗不革除,新的文明习惯就难以形成,我们要勇于下决心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新风。今年春节,全国如北京、上海、长沙等大中城市为了避免pm2.5超标,减少空气雾霾,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清洁了蓝天,净化了家园,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和共鸣。我市三江、白水等乡镇也禁炮多年,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拥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住一个地球,同享一片蓝天,保护环境,珍爱家园,从身边的事做起,不放或少放鞭炮,坚决杜绝烟花礼炮,为改善环境尽一份心,出一份力。为了让大家过上安全、文明、低碳、环保的幸福生活,现对全镇群众倡议如下:。
各村和集镇成立禁炮委员会,广泛宣传发动,从我做起,从村组干部做起,从党员做起,不燃放烟花礼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文明过节、节俭办事。我们真诚地希望全镇人民群众,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坚持勤俭办事,不攀比,不浪费,讲文明,树新风,以实际行动共同创建文明秀美幸福家园。
倡议人:
日期: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的应用技巧与注意事项篇十六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镇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和伤人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一)镇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包鸾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谭明权任组长,政法书记、副镇长黄波,派出所副所长兰学锋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应急办、党政办、平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服中心、经发办、规环办、民政办、文服中心、派出所、财政所、中小学、镇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简称“燃放办”),政法书记、副镇长黄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余明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朱国锋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具体工作人员有:李建文、谭城、李昱燎,“燃放办”的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及“打非”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职能职责。
各村、居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综治专干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辖区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协助镇“打非”办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落实辖区内重大危险源、销售网点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广大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不符合我区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开展“打非”工作,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负责乡村道路上路执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处力度;负责制定全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党政办:负责督查各部门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开展的工作和落实情况以及节日期间的车辆安排。
镇平安办:负责全镇稳定工作,加强重点人头和不稳定群体的监控;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杜绝上访、集访等事件发生;负责协调解决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所产生的矛盾纠纷。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镇经发办:负责各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发动工作,安排各单位召开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动员会、部署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镇规环办:负责组织对全镇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及上路执法工作;负责联系能源部门。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组织、协调宣传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烟花爆竹经费保障。
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镇政府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镇中小学:负责对中小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对校园的看护。
镇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开通绿色通道,精心组织医护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强医院周边的看护。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安监、派出所、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排查整治和综合执法工作,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道路运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劝导站、镇应急办要加大对外来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对进入我镇的货车、面包车、厢式卡车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对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照《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派出所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公布举报电话,严格销毁非法产品。镇燃放办“打非办”电话:70636044、70730177,同时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应急办、派出所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三)广泛宣传,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识。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以“购买合格产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提升素质等内容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教育方式引导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实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立足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工作局,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居、部门、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
各村居、镇级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镇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