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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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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范文(16篇)
时间:2024-02-09 12:00:02     小编:GZ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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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一

职责:

1.参与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

4.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

5.负责现场特殊工种的管理。

6.参与安全验收。

7.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资格:

2.工作经验:3年以上,安全员c证。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二

2)组织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并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

4)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策划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预案演练工作。

5)检查施工现场生产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发停工整改令、并监督整改;。

6)负责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作业旁站及监督工作;。

7)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8)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现场环境控制规程的落实;。

9)参与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的管理,切实保障搭乘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校车是指幼儿园(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本办法规定,加强对校车的监管,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并不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有关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度考核,协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条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与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使用租借车辆的学校应当与出租、出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第六条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行车;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学校需长期租用车辆作为校车,或者组织学生活动需临时租用车辆的,应当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租借个人所有的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

第八条 校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车辆牌证齐全;

(二)粘贴有效的年检合格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

(四)专用校车涂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车身前后及两侧应当粘贴、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标志、标牌;临时租用的校车在车身前后及两侧应当粘贴校车标志。

第九条 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年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三)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五)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第十条因集中运送学生而需要一个月(含)以上较长期配备、租用校车的学校,在校车投入使用前,应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三)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

(四)本学校制定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河北省校车备案登记表》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一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到校车备案登记表后,应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有关内容符合相关要求的,上报当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核发校车专用标志和标牌,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核定校车准载人数,在核发的校车专用标牌中注明。

校车专用标志、标牌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需申领、发放。

第十三条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有效期与该机动车承担校车任务的有效期相同,最长不超过一年。使用校车的学校需要延续其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15日前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重新备案。

第十四条 校车上路行驶时,应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正确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第十五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制定有关学生搭乘校车的安全指引,并教育学生在搭乘校车时必须遵守安全守则,确保学生安全。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情况抄告其所属学校和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其不符合驾驶校车的条件时,应建议学校终止其与该驾驶人员的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校车驾驶人和学生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并做好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交通事故。

第十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的,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整改。

第二十条使用校车的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将情况通报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该学校及其法人代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给予该校法人代表行政处分:

(一)使用未取得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车辆运送学生,不及时整改的;

(二)骗取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

(三)上路行驶的校车不按规定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

(四)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

(五)不遵守既定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的;

(六)租借、出售、伪造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七)雇佣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

租借、出售、伪造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标识、标志。

第二十一条使用校车的学校强迫校车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校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责任制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办法》的社会背景

校车是中小学和幼儿园专门用于运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校车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尤其恶劣。因此,为预防校车交通事故发生,必须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近几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都对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校车交通安全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省内外校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有:

一是对校车的概念界定不清。目前,我国关于校车的概念仅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中有所表述,即“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由于其主体缺失,因而在实际生活中究竟哪些车辆属于校车范围,很难界定。校车概念的模糊直接导致了通过加强校车日常管理进而预防事故发生的制度无法落实。

二是相关部门对校车的监管职责不清。对校车的管理工作涉及公安交管、安全生产监督、教育行政等多个部门,但各自在哪些环节承担哪些监管责任,尚无明确的法定依据。例如,校车作为机动车辆,应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但因其特殊用途又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介入,发挥其监管作用。两个部门的职责如何界定?如何衔接?没有法定依据。

三是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目前关于校车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都没有得力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因而许多地方对现有规定置若罔闻,导致校车事故的时有发生。

今年以来,公安部、教育部在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部署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时,特别强调,“要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对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校车管理和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为有效解决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公安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制定我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有六个方面主要内容:界定了校车的概念;明确了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职责;明确了使用校车的学校在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责任;规定了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员的条件;规定了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申请取得程序和使用的相关制度;明确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办法》的亮点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校车的概念。明确校车的概念是解决校车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的基础性工作。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于2015年制定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只是从技术层面规定了校车的概念,据此,提供校车的主体应涵盖社会中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但由于各种主体特性差异较大,不可能通过某一项制度得到有效管理。实际上,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在两个方面:其一在于提供校车的主体通过落实日常管理制度,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其二在于加大对提供校车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要实现以上两个目的,作为提供校车最大主体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学校最应当被明确为管理对象。基于以上考虑,《办法》将作为调整对象的校车界定为:幼儿园(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需要强调的是,保障校车交通安全是学校的法定责任,因此,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在《办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二是使用校车的学校应承担的日常管理责任。明确使用校车的学校在校车日常管理中的责任,是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为方便有关部门的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与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为明确不同主体的交通安全责任,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与出租、出借车辆的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等情形。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办法》还对现实中经常存在的使用校车的情形作了规定:学校需要长期租用车辆作为校车,或者组织学生活动需临时租用车辆的,应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学校租借个人所有的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

三是申请取得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程序。《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条规定:“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的校车在车身两侧喷涂统一的标识。”第十条规定“接送中小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幼儿的校车驾驶人,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相应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当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驾驶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租用车辆接送教职工和学生的,应当选择合法的车辆运输经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办法》应该对以上规定进行细化,规范申请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同时,我们还认为,制度设计既要方便相对人提出申请,减少申请成本,也要紧密结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各自职责的特点,合理分配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衔接紧密。在以上原则的指导下,《办法》规定,因集中运送学生而需要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并提交9种材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收到校车使用申请后,应在3日内与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审查,审查同意的上报当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申领全省统一的校车标识、标志,在作出备案批准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校车专用标识、标志;不予批准的,应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同时还规定,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核定校车准载人数,并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中注明。

四是责任追究制度。校车是一种特殊的车辆,使用校车的学校除了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外,还必须抓好两个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并执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使用。为保证与这两个重点环节相关的规定落到实处,《办法》有针对性地规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使用校车的学校不建立校车日常管理制度的行为,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整改。对于使用校车的学校使用未取得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车辆运送学生,或者骗取校车专用标识、标志,或者上路行驶的校车不按规定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将情况通报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该学校及其法人代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对于租借、出售、伪造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没收该标识、标志。

1、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上学。

2、禁止机动车进入学校。特殊情况要在我校兼职保安的指挥下停在指定位置。

3、禁止学生擅自檓穿马路。

4、班主任必须掌握全班过马路学生的基本情况,决不能漏掉一个学生(下午放学后不能留过马路学生打扫卫生或做其它事情,如必须留下来,则由老师必须带学生过马路)。

5、班主任在中午和下午放学时,放学铃声一响,班主任必须动作迅速地组织学生排队有秩序下楼,以便统一拉绳过马路。班主任把全班路队带到一楼大厅时,让指定路队长负责带不过马路学生到校门。班主任则在一楼大厅看管过马路学生,听从管理人员指令统一带学生过马路。

6、各班每天必须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平时过马路时一定要慢行,不能跑,要左右看,没车的时候再过去。

7、值日教师、兼职保安要按要求负责校门及周边秩序管理,严格禁止学生自己擅自过马路。

8、班主任在下午放学后才可家访。

9、班主任在下午下班前必须到班级教室清场,督促打扫卫生等所有学生按时回家,待学生全部安全离校后方可下班。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 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2015年1月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四

一 、为了加强校区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车辆行驶和人员行走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道路畅通,根据校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所称内部道路交通安全,是指学院本部(奉贤校区,含校区大门30 米半径)范围内道路,机动车辆(含摩托车)、非机动车辆(含助动车、自行车)以及人员行走的安全事项。

三 、学院后勤保卫处作为专职管理部门,行使本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能,直接管理进入学院内部的机动车以及师生员工通勤车(班车)的运行停放。并提醒驾驶员遵守本规定,学生处和学院各系各部门应教育师生员工共同维护和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四 、本制度由学院保安队负责执勤。所有进入校区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并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五 、保安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认真维护好校区内部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生活园区门口接送学生车辆的停车秩序。机动车进出大门时,应主动行使指挥,维持秩序。

六 、学院提倡文明行车、文明骑车、文明行路,提醒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并要求出了校门也能自觉遵守公安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七 、对于机动车辆的管理规定

1 、任何须进入校区的机动车(含警车等公务车,紧急公务除外),必须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未经许可不能进入。

2 、严禁装载危险化学物品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出租车限制进入(就医例外)。

3 、车辆进入校区限速5 公里,并注意行人安全。严禁开霸王车。

4 、 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听从学院管理人员的安排,按规定路径行驶,并停靠在指定的位置上。

5 、 车辆不能停靠在建筑物大门口,或影响其它车辆和人员进出。

6 、 装卸货物的车辆,周围必须有人看护,避免伤及行人。装卸完毕后,必须清理杂物,保证道路畅通和干净。

7 、 以下时段内因师生员工大量行走进出,外单位车辆暂缓进入。

上午: 7 时30 分— 8 时30 分。

中午:11 时00 分—13 时00 分。

下午:16 时15 分以后,禁止车辆进入。(超市或餐厅车辆除外)

8 、 国定节假日、学院放假期间,除事先关照的以外,严格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特殊情况须请示学院值班领导。

八 、对于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的管理规定:

1 、经常检查自行车的安全状况,刹车系统、车铃、车座、车胎等必须完好。

2 、自行车必须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影响行人通行。

3 、 自行车不得在草坪、树林、花丛、运动场、人行道等区域或禁行场所内行驶。

4 、 骑车时禁止双手脱把、扶肩并行、带人打伞,或骑英雄车、特技车等。

5 、 行人拥挤时必须下车推行,以免伤及行人。

6 、 行人应自觉靠右行走(含自行车),遇有机动车辆通过,应主动靠边让道。

7 、 不得在马路上追逐嬉闹、踢球盘球或有影响他人行走的动作。

8 、 道路、人行通道等禁止堆物或倾倒垃圾。

九 、校区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学院主管部门或学院领导,涉及学生的应通知学生处老师或辅导员到场,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寻找见证人。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尽快赶到现场,调查处理。

十 、造成伤亡事故的,立即报警110 和120 救护队进行救护。涉及学生的,应由学生处通知学生家长到场。

十一 、违反本制度,按情节严重程度应给于校纪校规的相应处理;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应按规定赔偿医疗等费用,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十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 、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 登记后方可进入。

2 、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 、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 公里。

4 、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 、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 、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 、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 、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 、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 、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二、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

15 、临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校门口左右各50 米)

16 、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

17 、市区繁华路段的的学校,如上、放学期间不能执行管控地段(经交-警部门批准,学生上、放学时段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的学校,必须实行交-警、老师联合协管措施。

18 、学校如有校车或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

19 、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报告。

20 、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21 、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接送登记制度。幼儿接送原则上由监护人负责,监护人不能接送的,必须签订委托书,幼儿园不能将幼儿交给不认识或没有委托的责任人接送。

22 、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五

交通安全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行车秩序和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交通安全员,我深感责任重大,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我收获颇多,下面将从交通安全员的角度,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交通安全员,最基础的工作就是指挥交通。在指挥交通的过程中,我认识到一个合格的交通安全员需要具备耐心和细致的工作态度。每天车流量巨大,行车速度快,我需要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技巧,提醒司机注意交通信号和行车规则,确保交通顺畅。我也会关注交叉路口的繁忙时间,合理调节交通流量,避免交通拥堵。通过这些工作,我学到了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平衡各方利益。

其次,交通安全员的工作还包括执勤和引导行人过马路。在繁忙的市中心,行人信号灯对于一些老年人和残疾人来说并不方便。作为交通安全员,我会主动帮助这些特殊群体过马路,确保他们的安全。当有人违反交通规则时,我会耐心地提醒他们,教育他们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文明的行人。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关爱他人,尤其是弱势群体,为社会营造一个友善和谐的环境。

第三,在工作中,我还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是一个全员参与的事业。无论是驾驶员、行人还是自行车骑行者,每个人都应该共同努力,遵守交通规则,与交通安全员相互配合。我会定期举办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普通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这些活动,我看到了人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加,这让我感到很欣慰。交通安全的成果是每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实现交通安全的目标。

第四,我在工作中也积累了一些应急处理的经验。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当遇到紧急情况时,我需要保持冷静并快速应对。在我目睹或发现事故时,我会立即报警,并尽量控制现场,确保伤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同时,我会协助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据。通过这些经历,我明白了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性,也意识到拥有一颗冷静而积极的心态的重要性。

最后,我想说的是,做一名交通安全员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工作。我们为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付出了很多努力。交通安全员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每次看到道路变得宽敞,交通有序,我就觉得是值得的。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也学到了管理、服务和协作的技能。我会继续努力,为交通安全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作为一名交通安全员,我在工作中收获颇多。通过指挥交通、引导行人过马路、组织教育活动、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我学到了管理、关怀、应变等技能。同时,我也更加意识到交通安全是全员参与的事业,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之努力。我会一直坚守岗位,继续为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六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 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2015年1月

1、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上学。

2、禁止机动车进入学校。特殊情况要在我校兼职保安的指挥下停在指定位置。

3、禁止学生擅自檓穿马路。

4、班主任必须掌握全班过马路学生的.基本情况,决不能漏掉一个学生(下午放学后不能留过马路学生打扫卫生或做其它事情,如必须留下来,则由老师必须带学生过马路)。

5、班主任在中午和下午放学时,放学铃声一响,班主任必须动作迅速地组织学生排队有秩序下楼,以便统一拉绳过马路。班主任把全班路队带到一楼大厅时,让指定路队长负责带不过马路学生到校门。班主任则在一楼大厅看管过马路学生,听从管理人员指令统一带学生过马路。

6、各班每天必须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平时过马路时一定要慢行,不能跑,要左右看,没车的时候再过去。

7、值日教师、兼职保安要按要求负责校门及周边秩序管理,严格禁止学生自己擅自过马路。

8、班主任在下午放学后才可家访。

9、班主任在下午下班前必须到班级教室清场,督促打扫卫生等所有学生按时回家,待学生全部安全离校后方可下班。

为了保障师生安全,让师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做出如下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

1、开学初综治部门与交-警队取得联系,在学校门前做好交通标识,给来往车辆作警示。

2、开学初后勤应画好学校楼梯分道线,低年级放学指定地点。大队部做好楼梯分行标识,各班按指定路线通行。

3、每学期由学校组织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各班利用班队会时间开展讨论。

4、为了保证学校门前的畅通,印发“给家长一封信”请家长按学校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送孩子,确保学校门前道路畅通。

5、根据学校学生数过多的实际情况,学校实行分时段放学制度。一年级提前10分钟放学,二年级提前5分钟放学,毕业班正点放学。

6、各班必须按指定路线放学,楼梯口、校门口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值班教师进行疏导,原则上高年级让低年级先行。

7、对于乘公共汽车上、放学的学生,要求车停稳后按秩序排队上车。如果坐车人数多、比较拥挤时,不要强行和别人争抢,再等下一班车。

8、对于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需要在家长的监督、护送下骑车上学,等熟悉路况有一定应变经验后再独立骑车上学。

9、全体师生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出行。

10、教师骑自行车或机动车上班在校园内只能推行,确因工作需要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避开学生下课或上、放学时间。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中学

安全处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七

第一段:引言(100字)。

作为一名交通安全员,在交通繁忙的路口,我亲身感受到了交通事故的严重性和交通管理的重要性。在这段时间里,我紧紧抓住了每一次机会,努力做好交通引导,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通过这一经历,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心得,对于交通安全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第二段:对交通安全的认识(300字)。

在我成为交通安全员之前,我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还不是很了解。然而,通过自己亲身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交通事故所带来的伤害和痛苦。我意识到,作为一名交通安全员,我肩负着维护整个社会交通安全的重要责任。交通安全不仅仅关乎每个个体的生命安全,也关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因此,我对交通安全的认识深化了,我明白只有坚守岗位,严守交通规则与法律,才能有效地保护每个人的安全。

第三段:展现工作成果(300字)。

作为一名交通安全员,我主要负责繁忙路口的交通疏导工作。通过多次实践和经验的积累,我逐渐熟悉并掌握了各种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我学会了合理调度车辆和行人流量,减少交通拥堵,确保道路畅通。同时,我也通过悬挂警示牌、设置交通标志等方式,提醒驾驶员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通过我的努力,繁忙路口的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有所下降。

第四段:遇到困难与挑战(300字)。

在工作中,我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有些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对我的引导不予理睬,有时甚至恶言相向;有些行人横穿马路,不顾交通灯的指示。面对这些情况,我不气馁,而是加倍努力。我选用了多种方式,如耐心解释交通规则,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等,力求争取他们的理解和合作。虽然有时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但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才能真正改善交通环境。

第五段:交通安全的展望(200字)。

作为一名交通安全员,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交通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我意识到交通安全的工作离不开每个人的共同努力,需要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影响力,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同时,我也希望政府能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为大家提供更加安全和便捷的出行环境。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安全文明出行,共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结尾(100字)。

作为一名交通安全员,我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成长,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上都得到了提升。通过我的努力,我相信可以为交通安全事业做出更多贡献。同时,我也将一直坚守岗位,以身作则,引导更多的人重视交通安全,共同为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而努力奋斗。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八

根据《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车管理暂行办法》和我校通勤学生的实际情况,对你们接送学生车经营和行车行为,保障学生乘车安全,特立此责任状。

1、 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接送学生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接送学生车技术状况良好。不得使用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2、接送学生车应当在车身的指定位置统一设置标识及编号,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

3、送子车车主应当与被接送学生监护人签定《接送学生车接送服务合同》。驾驶员应负责照看学生上、下车,维护学生乘车期间安全。

4、在接送学生期间坚决不得搭载其他人员,以免对学生产生不安全隐患。

5、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保护,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6、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7、驾驶员在运营中不得有超员运行、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

8、驾驶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有三年以上驾驶该型机动车的驾驶经历。

9、接送学生车应当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如遇雨雪天气,道路湿滑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10、 每天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停在公路北侧,不能停在公路上,车主要把学生接送过横道。

11、 送子车接送学生时间必须以学校上学和放学时间为准,不得提前或拖后接送学生,如出现事故由车主负完全责任。

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望你们做出坚持不懈的.努力!

送子车车主:

宾安镇中心学校

2015年3月1日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保证接送学生车不

超员不超速,特制定如下责任状。

一、管理范围:李岩海3台校车。

二、责任范围:

1、制订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2、落实随车照管人员,监督司机驾照是否合格。

3、监督检查人及时检查校车安全,并与照管人员签字接交。

4、检查超员超速问题,检查是否系安全带问题。

三、校车责任:使用校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不能使用: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合理的运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5、定人员定座位定时间定线路定车次。

6、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7、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9、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3)、身心健康,无严重的交通违法记录。

立状人:刘景波

主管人: 2015年3月1日

为保证对校车得以规范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特与校车管-理-员签订如下责任:

1、每周最少进行一次校车司机安全会,并作好记录,

2、发现问题及时与司机沟通,及时了解校车相关问题。

3、校车出行前、归校后监督司机履行常规检查,并作好记录。

4、依据车辆保养审验要求,按时对校车进行保养审验。

5、定期交纳车辆规范的保险。

6、严禁司机酒后架车。

7、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向校长申请,经落实后及时到维修厂维修。

8、遇有不能解决的一切严重问题,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

9、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联系和安排司机相关工作。

校 长

管-理-员

2015年9月1日

为了保证乘车学生的安全,营造良好的乘车秩序,确保乘车安全,特制订本责任状。

1、教育学生服从司机安排,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候车。有特殊原因不乘车要向司机请假。

2、要求学生排队上车, 做到不抢座,按照司机安排座位就坐,不在车内高声喧哗打闹,不得将头、手、胳膊伸出窗外。

3、不准擅自开车门,等车停稳后方能下车。

4、不准在车内吐痰、扔垃圾。

5、督促校车经常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无问题。

6、督促跟车人员在接送学生途中要保证不丢、不漏,发现有丢漏学生要及时安排人员接送。

7、遇到节假日、外出社会实践、考试期间要提前通知学生校车接送的班次。

8、候车学生放学后排队有秩序地到指定地点候车(多媒体教室),按照指定座位就坐,在值日老师的组织下认真自习,做家庭作业或阅读课外书,做到不说话,不走动。不随意触摸电器设施设备,损坏物品要赔偿。

冶山镇中心小学 管-理-员:

2015年9月1日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方面: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

2、班主任老师对全班学生的上学放学交通情况进行查验。

3、禁止在校园内骑车。

家长方面: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家长要亲自接送徒步的学生上、放学。

4、学生年龄不满12周岁的,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放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放学。

6、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淮阴区南陈集中学                                      学生姓名:

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

学生家庭住址:

家长联系电话:

日 期: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1、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职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送车教师要每天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学校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明确责任,安全第一,校车跟车接送教师是乘车学生来回途中学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教育,规范行为

1、跟车接送教师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2、每次上下车跟随车接送教师要亲自点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车学生。

3、车子在行驶的过程中,跟车接送教师要看好学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学跟车接送教师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而造成乘车学生无人管理。

三、责任追究

1、强化安全意识。

(1)如因跟车接送教师未亲自点名而造成个别乘车学生步行返回,途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2)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跟车接送教师未尽到管理责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3)如因跟车接送教师未跟车或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性质特别恶劣,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2、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为确保学校校车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别定此责任书。

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跟车车老师各执一份。

签名:_________

2015、11、19 夏甸完小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九

为了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学生家长对学生交通安全监护责任意识,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校与您签订如下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状。

1、家长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规则,熟悉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具备一定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

2、家长为学生上下学租用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车辆必须经交警部门检验合格,并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营运手续;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家长要与租车单位及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3、家长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4、家长不得使用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和无牌、无证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6、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交通干道骑自行车上下学;学生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家长用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要为学生佩戴头盔。不使用自有机动车辆捎带其他学生,以免因交通事故发生纠纷。

7、家长要及时检查学生自行车的安全状况,教育学生骑自行车时,不攀附机动车辆、双手撒把、互相追逐、疯闹、吃东西、带人、逆向行驶、侵占机动车道或超速行驶等。

8、学生步行上下学的,家长要教育学生不进入机动车道,不横穿公路、追逐疯闹。学生因上晚自习等原因需在晚间回家的,路经行人稀少或无照明的路段时,家长应安全接应或嘱咐学生结伴而行。

9、家长要履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的监护责任。教育学生不能与陌生人接触,学生放学,家长因故不能接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或学校联系,防止孩子被陌生人接走;如学生在正常放学时间未回家,家长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并落实学生的去向。乘坐标准校车上下学的,学生家长要敦促学生按时到指定的乘车站点乘车,放学下车后要按时回家,对于低年级学生,家长要接送学生上下车。

10、家长使用机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学校划定的区域停放车辆,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校园门口,避免阻碍交通、不便于学生疏散。

11、遇暴雨、台风、雪等恶劣天气,学校采取临时性放假时,家长要到校接学生,保障学生离校回家的交通安全。

12、家长要与公安、学校等部门加强沟通,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对违章接送学生的车辆及不法行为进行举报。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与家长各执一份,共同恪守。

学校(章):

校长签字:家长签字盖章: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十

为加强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使机关车辆高效、安全、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水平,保障交通安全和车辆完好,特制定本责任书。

1、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机关车辆由指定驾驶员驾驶,并由局办公室进行统一调度管理,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不搞特殊化。

3、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不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

转载自 cOoCo.NET.Cn

4、热爱车职工作,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须保证所驾驶车辆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6、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7、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其他人员驾驶。

8、如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进行修理,确保机关用车正常。

9、车辆在工作结束后,原则上停放在机关,因故不能停放在机关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停放,否则造成的被盗、损坏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0、驾驶员必须按派车正常路线行驶,如有违反,承担所有费用外,如出现责任事故的,由个人全部承担。

11、对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并给予行政处罚,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对私自拉乘与单位业务无关或单位以外人员,出现事故造成伤害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2、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或报110),并立即与局办、局设备处联络处理。

车辆管理人:驾驶员: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十一

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行车政策、法规、指示和规章制度。

2、深入到车头、人头了解各方面的安全情况,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素质状况和车辆技术状态。

3、协助经理拟定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发挥助手和参谋作用。

4、定期上路上线和上点,检查监督驾驶员的遵章守纪情况,纠正违章,做好安全基础台账的记录和保管工作。

5、根据总公司安全处的统一部署,负责驾驶人驾驶证审验和车辆检测、审验工作。

6、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开展各类安全行车竞赛活动,做好安全行车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和报道安全行车方面的先进经验和事迹。

7、参与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出来,及时对事故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对肇事驾驶员提出处理意见。

8、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协助办理创建合格车队的工作。

9、负责做好车辆安全机件的'检查工作,把好安全关,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10、贯彻执行车辆管理的各类规章,建立车辆台帐和车辆技术档案,负责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普查与核定车辆的技术状况。

11、根据车辆保养计划,做好车辆修理方面的跟踪监督检查工作。

12、掌握车辆的使用情况,办理车辆的衔接、分配和调拨事宜。组织车辆参加季度检验、年度检验和定级检测。检查办理车辆报停、报废等工作。

13、掌握车辆的车型结构特点,检查监督车辆安全性能和技术状况等工作。

14、进厂检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确保机务设备无事故,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5、发生重大技术设备事故,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十二

3、依法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4、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5、审理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

6、对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维护公路渡口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8、管理和保护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依法审批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车辆维修、运输服务业的开业、歇业、停业申请及统筹安排公路客货运输、营运线路及运站点布局,核发经营许可证。

2、负责客货运输凭证及票据的印发、管理和监督检查。

3、负责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和管理。

4、监督检查公路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和运输服务的经营行为和质量。

5、具体查处违反公路运输管理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依法征收和管理公路规费,加强各种规费的费源管理、车辆台帐管理、停驶车辆牌照管理、各种票证管理等。

2、依法上路上户对义务缴费人实施检查。

4、依法查处漏缴、逃缴、拒缴交通规费的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负责客货运输凭证及票据的印发、管理和监督检查;

3、负责水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和管理。

4、监督检查水路运输企业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质量;

5、依法查处违反水路运输管理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十三

七、做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交巡警大队要认真履行对各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和考评工作,经常深入派出所了解情况,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十四

职责描述:。

1.负责相关领域发展战略及领域内长短期的决策;。

2.智慧交通大数据平台建设,海量交通领域大数据的分析;。

4.解决城市交通中的`基础设施优化(如路网结构、信号灯等)问题;。

5.路网结构的数字化建模;。

6.协同产品经理与工程团队进行应用工程化开发。

任职要求:。

1.交通、数学、物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985/211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主导较大型(千万级、或亿级)智慧交通项目的经验优先;。

5.有技术研究与开发能力,研究项目管理能力;。

6.了解开发项目的管理;。

7.有创新意识和主动探索精神;。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十五

岗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方针、政策、规定。

二、检查运政管理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国家规定的`禁运、限运物资等。

三、检查路政管理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处理各种侵占、毁坏公路及其设施的行为。四、检查养路费、运管费、客货运基金等交通规费的缴纳情况。

五、检查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情况。

六、接待处理有关人员来信来访。

七、负责本辖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仪容风纪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交通系统内部公路“三乱”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九、安排使用交通稽查专项经费,配备管理交通稽查专用装备设施。

十、按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处理违章行为。

十一、完成省政府批准、有关部门委托的经济检查事项。

交通安全员的校车安全指导篇十六

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支部的实际,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活动。

2、主持好组织生活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用创新的精神改进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

3、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评估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结合本支部的情况研究拟订工作计划,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认真建立考察档案,及时把优秀的员工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

5、抓好本单位的思想教育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定期深入调查分析员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经常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党支部要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开展工作。经常主动地同行政领导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协调一致。积极为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协助并参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7、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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