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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范文(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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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范文(24篇)
时间:2024-02-07 08:22:02     小编:紫薇儿

持久是指能够长时间保持高效的工作状态或坚持不懈地追求目标。在情感表达中,我们可以运用一些技巧和策略,以达到更好的效果。为了提高效率,以下是一些高效学习方法供大家参考。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一

紫苏一直觉得自己能赢得左放,就像拔河,紫苏始终占着上风,左放一直往回拉,紫苏却纹丝不动,最终等左放只好放弃,而紫苏赢的,除了一个华丽的转身,什么都没有。

如果说年少时我们不懂爱情,可长大后的我们为什么迷失在爱情里。

紫苏和左放上高中时就背着家里和学校偷偷的恋爱,那时两人连手都没敢拉过,只有在学校走廊里看到对方时,偷偷的看一眼对方。

高三那时,两人为考同一所大学而拼命学习,大学入取。

通知书。

下来后,两人拿着各自的通知书,跑到小河边,两人互相望着对方,左放伸出手掌,紫苏轻轻的把手放在左放的手心里,脸红的低下了头。

两人在大学毕业后不久结婚了,他们虽然对婚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可总是吵架,照理说,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都互相了解了,不会出现磨合期,可左放经常会说一些让紫苏特别伤心的话,一次两次紫苏忍了,可事不过三,第三次左放说:紫苏新买的鞋子好像套在了猪蹄里一样,穿什么都白搭。

这一句话把紫苏惹急了:“姓左的,你看不上我了,我知道,你在外面看上了别的小狐狸精,别以为我不知道”紫苏站在厨房间背对着左放。

就为这一句话,矛盾激化了,两人冷战了半年,平静的分手了,按紫苏的话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左放没钱还不体贴,离了干净。

感情就这么怪,什么关系都没有了,反而更能向朋友一样相处,左放经常会给紫苏打电话嘘寒问暖,其实左放心里还是爱着紫苏。

“别跟我这么暧昧,你以前要是这么关心我这么体贴我,我也不会跟你离婚的,别假惺惺的”这天左放又给紫苏打电话,被紫苏骂了一通。

“你咋这么笨,紫苏是想让你开口求和呢”左放的姐姐在给左放收拾房间时,听到左放在念叨他最近跟紫苏的一举一动。

老姐的话,让左放吃了一惊,一拍脑门:“我怎么没想到呢”于是左放就开始回忆紫苏的好,紫苏虽然脾气有些急,有时会像个孩子,家务不是很好,但还是疼我的。

左放有些生气,可他又不知道说什么,转身走了。

两家的父母都希望两人和好如初,毕竟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出一家进一家不容易,哪还有这么了解他们的人呢。

正好紫苏的爸爸下个月过生日,这正好是让两人和好的机会,紫苏的妈妈背着紫苏给左放打了电话,让他那天务必来吃饭,一切都悄悄的进行着,谁知事与愿违。

生日那天,两家的父母都早已到了,左放给紫苏买了一大把玫瑰还有一枚求婚戒指,打算在两家老人面前给紫苏表个态,谁知等到6点,紫苏才慢悠悠的来了,还带来了她新交的男友,一进门紫苏的新男友就往外给紫苏的老爸掏礼物,其实紫苏进门时看见左放的那一大把玫瑰,可她就当没看见一样,始终一句话没和左放说。

场面有些尴尬,左放愣了一会,狠劲的推门出去了,左放的父母随后也走了。

往后的日子里左放的电话渐渐的少了,这让紫苏有些失落,她不想这么气左放,只不过是想让左放多在乎她一些,没想到有些过头了。

左放在紫苏的眼前消失了,消失的一点声息都没有,突然一个深秋的午后,紫苏收到左放的结婚请柬,紫苏打开请柬,看到左放的身边多了一个漂亮的女孩,那个女孩有着和紫苏一样迷人的眼睛,紫苏的泪慢慢流了下来。

紫苏失去了左放,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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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二

每个人都有一颗守护的星,传说那是颗爱人的心,亲爱的你,我已在星星上刻了你的名字,那是我为你守候为你爱着的星。有关90后青春校园。

爱情。

高中的我是校园里的一只流浪猫,逃课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天天抱着一本世界名著,任凭我作家的梦想轻舞飞扬。

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问我到底住不住校?我告诉班主任,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还有如雷贯耳的打呼噜声我无法忍受,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因为学校离家很近,我只需要穿过一条商业街和小路就可以到学校。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经常迟到。

班主任不得不给我下最后通牒,不住校可以,但不允许我迟到。我嘴上答应着,但私底下却依然我行我素,迟到10分钟是家常便饭,最后老师为了不让我迟到,只好出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我迟到多久,便让我在教室门口站多久。

从那以后,我开始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迎接同学们用目光做的炮弹,我孤军奋战,用冷漠孤傲来反击他们。后来,我感觉他们是一群无聊的家伙,和他们一般见识是一件无聊的事。当这群无聊的家伙再朝我张望时,我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这时候的我已在操场上自由漫步了,欣赏别的班级在操场上体育课。有时候,我还可以混进他们的球队,踢上两脚,但常常被他们不友好地赶出来。

她就在这个时候撞进了我的视线。她身穿运动服,特别文静,手捧一本书,在操场旁边的一棵梧桐树下看书。在这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操场上与她相遇,次数多了,我便和她熟悉了,知道了她叫莫小艾,是邻班的同学,和我一样,也是因为迟到,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我心想,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他们的嘲讽,更何况一个女生,怎么受得了这帮乌合之众幸灾乐祸的眼神。

慢慢地我和小艾越来越熟悉了,再到后来就互称难友。我问她为什么常常迟到,她总是笑而不答。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做一次神秘跟踪,看看这样一个爱看书,又很文静的女生,为何会像我一样经常迟到。

我的跟踪行动是在一天中午放学后开始的。我提前奔出校门,在一个地方躲避好,等待小艾的出现。终于,小艾出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一直步行走在小路上,走出小路,又穿过闹市,最后,她走进一个很狭窄的小巷里,进了一家小院,那是一家很旧的小院,房子是瓦房,已有些历史了。我在想,是应该进去看看,还是应该转身离开,正在犹豫时,小艾突然开门,我来不及躲藏,满脸的歉意,尴尬地说了句,你住在这里?小艾白了我一眼,便把门关上了,我猜想,她是生气了。

后来,我和小艾成了朋友,她也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她的父亲是一名矿上的领导,在一场矿难中受牵连入狱,母亲改嫁。她主动从省城的重点高中回来,边在小城。

学习。

边伺候年迈体弱的奶奶。知道小艾的经历后,我突然觉得,原来我与小艾的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天壤之别,心中突然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一点怜惜。

我问小艾,为什么不买辆自行车?这样,也免得上课迟到。小艾笑而不答,我知道,也许我不该问,因为像她这种情况,一辆自行车也算是奢侈品了。看着小艾,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相隔得不远,以后,我就负责来接送你吧。小艾高兴地答应了,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

我们相约不再迟到,我的自行车成了小艾的专车,我则成了她的车夫。我们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发觉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小艾,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快乐,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她再也不迟到了,而我也因为小艾,成了班级里不被别人讨厌的男生了。

小艾突然的拒我于千里之外,让我内心有些无法接受,曾经以为她可以让我变得成熟,没想到,在离开她的时候,那个曾经叛逆的男生又重新回来了,我告诉同学们小艾的事情;我告诉同学们,我与小艾谈恋爱,因为种种原因又与她分开。我诉说着自己内心里最不真实的想法,我觉得伤害她,也许是我最好的解脱办法。那个迟到、逃课、玩世不恭的男生又重新出现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小艾,她仿佛一夜之间蒸发了。后来我知道她的奶奶去世了,她又回了省城,我知道她想与我谈谈其实也算是跟我道别了。时过五年,我在一次偶然的会议上和小艾相遇。她变得成熟、风韵、楚楚动人。我向她忏悔我当年的幼稚和对她的伤害。她笑笑说,已经忘记了。

那天,我说我想借辆自行车,带她在省城里转一转,她没有拒绝。点头间,我们双眼间飘起了烟雾,青春的往事又在我们脑海中慢慢展开。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她站在讲台上略有些生涩地介绍自己。她的温文尔雅、博学多识,还有那具有穿透力的声音,连带她始终微笑着的大气淡定便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是的,就在那一瞬,我喜欢上了她,而且整整喜欢了十五年,几乎占据了我的青春岁月。

我想见到她,但又怕见到她。我每天坐在靠窗的角落固执地看着她从办公室匆匆走出,然后在她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我又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因为我怕别人甚至她看出我的心思,而只有在她讲课的时候,我才可以正大光明地展露我心中的爱慕。

我和她有着别人羡慕的亲密互动,而且理由恰当。我自认文笔还算不错,从小到大都是语文老师的宠儿,但在她的面前我却有些不太。

自信。

她也会经常把我的。

作文。

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诵,但她也总会委婉含蓄地指出我的缺点。她会说如果没有这些错别字会更好,如果字迹再清晰些会更佳。有一次我审题有些偏离了中心,她鼓励我说虽然立意有些失误,但语言却很美。我把这些时常在脑海中回忆,让我恋得有些沉醉。

我的潜意识里又希望能跟她更熟悉些,我也在刻意地寻找着这样的机会。一次她下课后走出教室,却忘了带走讲桌上的钥匙,我在后面想都没想拿起钥匙就追了出去。我看到她正站在单车旁,低着头焦急地在包里翻找着什么,我连忙喊她道:“老师,您把钥匙落在讲桌上了。”她惊愕地抬起头笑道:“看我这记性,我还以为弄丢了呢!谢谢你!”

我看着她单车上娇弱的身影,抬头看了看操场上的旗子,心里头想着:“今天是顺风,那她应该骑得不必那么辛苦了吧!”

教师节快到了,班上想给每位老师买些小礼物表达我们的心意,前提是不必太贵,但要贴心,而且要根据每个老师的特点准备。于是班长让同学们各抒己见,我说语文老师有咽炎,我们可以给她准备水杯和咽炎片。所以当她看到这些的时候感动得有些语塞,而我心里却很高兴。

她总是能游刃有余地处理着和我们的关系,遵守着来而不往非礼也的古训。中秋节我们没能赶上放月假,每个同学都垂头丧气且唉声叹气。而她来了,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月饼,还有玉米、花生、瓜子、糖果等。有个女同学跑过去抱着她说着心里话,我在心里想我要是那个女生该有多好。

我以为我可以就这样,若即若离地跟着她长长久久地走下去。可是,每年面临的文理分科把我们拆散了。她教了隔壁班,每天从我们班经过。我还能看见她,但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空落落的。我想起她给我们读过的《致橡树》,所以我决定,我必须要长成她身边的一株能给她遮风挡雨的大树。而每天看着她从我们班经过,则是我的必修课。她还是那样的端庄:白衬衣,黑西服。

同学们说她开了一辆新能源电动车了,我想她终于可以不必每天风吹日晒地走在上班和回家的路上了;同学们又说好像是她的男朋友给她买的车,我想知道身边有没有一株大树;尽管失落,我还是很为她高兴。后来,我又听说那辆车并不是她男朋友买的,我心里又莫名地高兴。

毕业班的生活让我们更加紧张起来,当然,还有我们的老师们。我很感激她,因为每当我疲惫不堪想要放弃的时候,她那微笑着的坚定的面容总能浮现在我的眼前。

学校为了不影响我们考试的心情,高考结束之后我们才又回校照了全校毕业班师生的合影。拿到毕业照的同时,我又跑到一家不熟悉的照相馆,让他们把她的相片又单独放印了一张,我放在了我的皮夹里随身携带。我还曲线救国地要来了她的电话,当我兴冲冲地预谋着这一切,决定自己可以慢慢地再进一步走近她的时候,我拨通了她的电话。可是接电话的是一个有着磁性声音的男人,那一刻我惊愕了,不知道说什么,急匆匆地放下电话的时候却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谁呀?”“不知道,没人说话。”“可能打错了。”

我没有打错,我确定那是她。她的声音那么富有魅力,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终究还是晚了一步,我听同学说她订婚了。但是我不知何时还是会疯狂地拨通她的电话,并不曾说些什么,只为听听她的声音。

大学毕业后工作还算顺利,有了车,也开始还房贷。但我是出了名的宅男,走在上班和回家的路上我时常会想起她,只是有些茫然。

一天加班晚了,回家打开电视看到了一档家庭调解节目。说一个男人跟一个大自己十几岁的女人相恋了,却遭到了周围所有人的反对。但这对恋人还是不顾家人的反对走在了一起,调解专家正在帮他们跟家人沟通。她比我只大了六岁,我记得清清楚楚的。

那一刻我能做的事就是拿起了车钥匙,连夜开了几个小时的车,回到了我阔别已久的母校,我百感交集地等着她的出现。

门卫大叔热情地帮我打听她什么时候会来,但得到的消息却是她要结婚了,没来上班。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重新回到了车里,重新又开了几个小时的车,然后又重现回到了家里。好在第二天的工作已经完成了,我太困了,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睡醒后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我要给她准备一个特别的结婚礼物,因为她幸福我才会幸福。打听到她的结婚日期并不会太难,因为听说曾经的同学和她成了同事。我在想我怎么没有勇气早一点跟他们还有她联系。

那一天我在人群中远远地望过去,穿着婚纱的她真的很美。她的笑还是那样的让人温暖,虽然依然略有些羞涩,但那是幸福的注脚。

我委托婚礼主办人员给她送去了礼物,然后悄悄地离开了。礼物是一套精装的丛书,我想她会喜欢的,因为她。

读书。

时的样子更美。签名是一个永远的学生,对,我是她永远的学生,一个单恋着她的学生。虽然也许她并不知情,但我觉得这与她无关。因为单恋着她的日子是那样的让人痴醉,像一朵永开不败的娇美的花。可是,如今我却想要放开了。只把她放在我心底的某一个角落,这就足够了。

我把我的单恋故事拿来跟我的女朋友分享,女朋友半开玩笑地调侃道:“你可真纯情啊,你这一款我喜欢。”我的女朋友后来升格做了我的老婆,再后来又升格做了我孩子的妈。

一年回老家,孩子想去我上学的地方看看。老婆说有什么好看的呀,学校还不都是一个样。孩子有些不高兴,而老婆也看着我有些为难。我就笑着说道:“去就去呗,这有什么关系呀!”

学校真的变了很多,当年的教学楼早已掩映在一栋栋林立而起的各式新型的教学楼中。只是校园里的阳光依然还是那样的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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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三

“嗨!约翰。”玛丽笑容灿烂地跑过来说,“今晚我有一个舞蹈表演,希望你能来,这是门票。记着一定来啊!”

她把票塞到我手里后匆匆走开了。

“什么?舞蹈表演?真的吗?”我暗问自己。

玛丽是一个非常平凡的女孩。她从不化妆,衣着朴素无华,还戴着一副黑边框的大眼镜。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装扮自己——这对于一个相貌平常的女孩来说,是多么糟糕的一件事啊!

晚上,我拿着门票走进剧场,找到我的座位坐好。玛丽的表演是第七个节目。

时间过得十分缓慢,我努力让自己不要睡着。

“让我们欢迎下一个表演——热情四射的拉丁舞!”掌声立刻充满了整个剧场。

我眼睛睁得大大的,唯恐错过任何一个细节。玛丽身着一袭金色闪光的舞裙出现在舞台上,仿佛阳光下的一条美人鱼。我感觉所有观众的目光都投射在她的身上,我的目光也几乎片刻不离开她。

她原来是如此美丽:窈窕的身材,长长的飘逸秀发披在肩上,脸上荡漾着迷人的笑容。她完全沉浸于拉丁舞曲中,宛如一只美丽的蝴蝶翩翩舞动于舞台。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当演出结束后,我走到剧场门口等候她。

“嗨!”她手中拿着一个袋子和水晶高跟鞋站到我的面前,和平时一样的穿着,但是脸上的妆犹在。

“你觉得怎么样?”她的脸上没有一丝疲倦的神态。

“太棒了!”我说。

“哈哈,我知道是这样。”她掩饰不住的兴奋,笑得好像一个孩子。

“需帮一下忙吗?”

“谢谢!”她把她的水晶鞋递给我,鞋在繁星满天的夜空下熠熠生辉。

此时,我意识到,每个女孩都拥有这样一双特别的鞋,就像灰姑娘的水晶鞋一样。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四

走路特别,说话特别,写字特别,这是一名脑瘫患者,却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北京理工大学的博士。一个脑瘫博士是如何炼成的来自河南焦作农村的张大奎的事迹经报纸、网络等媒体报道以后,人们非常震惊。

在大奎两岁的时候,得了一种病,高烧39度一直不退。父母连夜把他送往乡医院,然而乡下有限的治疗条件导致了严重的后遗症。后来,父母把他抱到北京求医,却得到了一个令人心碎的回答:核黄疸后遗症,小脑机能严重受损,运动平衡、肌肉协调等功能有较大障碍,俗称小脑瘫痪。

医生告诉他们,这样的病在医学上没有好的治疗方案,惟一的方法是通过自己的锻炼恢复部分身体机能,才能达到自理的状态。张大奎6岁之前只会在地上爬行,根本无法独自站立。

但是他的父母始终坚信专家的论断,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培养。那个时候,还没有今天这样好的康复训练机构和求助机制,大奎的父母自创了一套特别的锻炼方式。他们在两颗大树中间绑上两根竹竿,类似双杠,让他双臂架在上面练习腿力。后来又换成了绳子,他经常是走到一半就双膝跪倒在地,膝盖不知道磕破了多少次。他也曾想过放弃,但父母总是鼓励他,只有加强训练,大腿才能有力量,才能学会走路。

这样的锻炼方式,不知道磨坏了多少双鞋子。大奎的家庭本不富裕,母亲只能给他买十几元一双的军用胶鞋。由于他走路和保持平衡的姿势只能是脚拖来拖去,所以一个月基本上要磨坏两双胶鞋。每当父亲给他换鞋的时候,都语重心长对他说:奎,咱可不能穿新鞋,走老路。没有一双鞋子不是用来奔跑的。

大奎理解父亲的用意,他深深记住了这句话。每当自己累了、倦了的时候,脑海里就浮现出父亲的话。经过不懈的锻炼,九岁的时候他开始学会使用拐杖,能够自己独立行走了。

长大了的张大奎,看到同村的小伙伴都去上学,他也渴望学到更多的知识。母亲知道以后,非常支持他。刚开始,他连笔都拿不好,更别说在本子上写字了。母亲只好手把手教他写字,又特意给他订了大一些的本子,并画上米字格。就这样,大奎向人生迈出了新的一步。

小学、初中、高中,尽管不容易,张大奎还是以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就在他大专快毕业的时候,犹豫了,是继续读书还是就此结束因为许多身体健全的名校毕业生都找不到工作,更何况他是这样特殊的人,他不想再给父母添负担了。父亲知道他的想法后,开导他说:奎,你要记得,咱不能穿新鞋,走老路。没有一双鞋子不是用来奔跑的。

在父亲的鼓励下,张大奎考上了河南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并在那里读完了研究生。读研期间他接触到了更多优秀的老师,并在他们的指导下接受了一些科研和工程方面的锻炼。这一经历让他更清楚地了解了自己,尤其是明白了自己想做什么和能做什么。他不但学会了自理,而且还有了更大的梦想。

张大奎决定考博。几经周折之后,他联系到了北京理工大学自然语言处理方面的专家樊孝忠教授。经过考虑后,老师同意了他的报考,但能不能考上,完全要靠自己。得到樊老师的允许,他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备考当中。经过笔试,面试,还有漫长的等待,一路过关斩将,他终于成为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生。

张大奎创造了自己的生命奇迹,他用如此与众不同的方式感动了万千学子,感动了世界。当别人赞赏他的成功时候,他常常想起父亲的话:没有一双鞋子不是用来奔跑的。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五

洛小晴不能确定自己得知的消息是否属实:许博勤和谢雨心分手了。

这怎么可能呢?许博勤不依旧对谢雨心很好吗?他们4个人一块儿时尽管有点儿不一样,但是还是一如既往地打打闹闹有说有笑的啊!

何况……和他们这么要好的自己,怎么会不知道一点儿“内情”呢?

同桌奇怪地看着一脸惊讶的洛小晴,不悦地说:“你知道的比我们还多呢!装什么啊?”她说的“我们”就是指班上的其他同学——后来洛小晴想起这个词时特别难过。

“啊……糟糕,昨晚忘记预习课文了……”洛小晴赶紧低下头,抓了本语文课本装模作样地看,如果可以,她真希望自己发愣的表情是装出来的。

其实洛小晴已经发现了,他们4个人走在一块儿时气氛不太对劲儿。似乎除她以外的其他人,都各自怀着一份心事。每次短暂的沉默,都会使4个人变得窘迫。直觉告诉她,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她从课本中抬起头,目光飞快地掠过坐在附近的3个好友身上,她那时的样子一定如同做了亏心事的小孩子吧?这是她后来回忆高中生活时给当时的自己的评价。

此时已经入冬了,大家都穿上了厚厚的棉衣,厚厚的衣装遮挡着严寒,也包裹了各自的心事。

“严戈,他们是不是分手了?”洛小晴把严戈发愣一会儿后避开她目光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心不觉一沉,严戈心虚的时候都会这样,这是4个人相处了一年多后,彼此之间公开的秘密。

他不回答,小声问道:“是许博勤告诉你的吧?他也真是的……”

洛小晴没有注意到后面那句,接着道:“是真的吗?”

严戈轻轻点头说:“不要担心他们,没事的。”

“哦。”她张了张嘴,终究欲言又止,假装突然想起什么,丢下一句“我忘记收作业了”便转身离去。这样做不过是为了不让细心的严戈看到她装满失落的眸子。

心里是有许多问题想问吧,比如:“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呢?”“谁告诉你的?”“你怎么不告诉我啊?”“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可最终她什么也没说就转身跑掉了。真的如她所想的那样吧?很多东西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她未察觉和没有参与之际。

这应该是一场与青春有关的故事。每一个小小的朋友圈里,或多或少或早或晚都会出现一段大同小异的与爱情相关的童话,它们有着不同的经过和结局,但几乎都有一个相同点:小圈子里的每个成员都有参与的资格。

可是,在他们小圈子里发生的这段青春故事,没有洛小晴的出席。

“如果一群人的熟络是在不知不觉间的,那么,一群人的距离,是否也是如此产生的呢?”上。

数学。

课时,洛小晴在草稿纸上这样写到。

四人组的雏形是洛小晴和许博勤。说白了,他俩就是小学同学兼邻居又一次同班。于是在这个认识的人不多的学校里,他们成为朋友的速度可以和神州飞船媲美。至于是怎么从两个人变成4个人的呢?洛小晴却无法回忆起来了。

或许是因为几个坐在周围的人,由同学升级到朋友的这个过程太自然,以至于当她发现身边多了严戈和谢雨心的时候,高一第一学期已经走了一半了。

那时候,严戈会在早上给3个人买早餐,然后4个人一起吃;有着好嗓子的谢雨心会给他们开她的小型演唱会;许博勤会很耐心地解答3个人提出的数理化问题;洛小晴会冒着挨骂的危险,偷偷把妈妈腌制的、味道很好的泡菜拿给他们品尝。此外,几个人一块儿出去唱歌,一块儿骑自行车去海边,一块儿写作业等都是常事了。这些都符合洛小晴心中“好朋友”应该拥有的所有特征。

每当想起大家一起的时光,她的嘴角都不禁勾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无论这时候天上飘着多少朵乌云,洛小晴心中也会洒满灿烂的阳光。

正在出神之际,数学老师的粉笔头饰演了不明飞行物的角色,不偏不倚地降落在洛小晴的课桌上。她的身子猛地抖了一下,连忙认真听课。还不忘告诉自己:是自己想多了……也许什么都没变,不管这是自我欺骗还是自我安慰。

“他们是怎么回事呢?”洛小晴最终忍不住问了严戈一句,她挑的是一个只有她和严戈单独在一起的。

时间。

那天的天空像冬日里其他的天空一样阴暗。

“……没……没什么吧。”他说:“说这个不太好。”

“你什么都知道吧?”

“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我只知道一点儿。小晴,我们都是为你好。真的。”

“可是我一点儿都不知道。”洛小晴的目光落在头顶灰蒙蒙的天空上,失落地想。她说不清楚心中是觉得难过了还是委屈了。

其实一切都不难理解,4个人之中,严戈是最温和的,没有脾气不说,而且细心又体贴,这样的人,最适合倾诉了。尤其和粗心豪放的洛小晴对比之后,严戈的性格特点愈加明显。

许博勤面带笑容地向大家宣布:他要转去理科班了。

谢雨心那句“那样很好”的话音刚落,洛小晴就愣住了。洛小晴不知道她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说这句话的。洛小晴更不知道的是,她是怎么让轻松的表情留在脸上的。同样是女孩子的她能感受到谢雨心对许博勤的喜欢,多于许博勤对她的喜欢。

当初许博勤选文科的时候,不管班主任和他的父母做了多少思想工作,他都不肯改变主意。因为只有这样,4个人才有机会继续同班,她还记得,当看到贴在校门口的那张班级列表时,许博勤带着一脸欠扁的表情调侃道:“我做的牺牲可没白费呢。你们看,理科班损失了我这么一个英俊男生。”她没有忘记的还有,随后绕着学校操场追打他的自己和谢雨心,以及站在一旁无奈地笑着的严戈。

“是呢,我们又可以在一块儿了。真好!”那天晚上,洛小晴在qq签名上写道。

后来她想,许博勤选文的另一个原因,应该是为了谢雨心吧?他俩在一起以后,她就半开玩笑地问过他这个问题。他倒是坦诚:“有点儿吧……呵呵。”她骂了一句“臭小子”便不再多言,两个自己的好友在一起,不知怎么的,自己也觉得幸福呢,因为他们都有了属于各自的幸福。

自从得知他们分开后,洛小晴就小心地观察着他们的表情,毕竟他们都是自己的好朋友,她不想他们有事。可是他们除了很少聊天和偶尔的面无表情外,似乎没有任何反常的地方。如果是4个人走在一起,他们脸上的表情就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以至于洛小晴在恍惚之间怀疑他们还是情侣。

若那样的话,该多好。

两个人的。

友谊。

给人一种简单而快乐的感觉,4个人的友谊是一场小型的嘉年华,但3个人……却有点儿别扭了。尤其是时间长了以后,这种别扭的感觉愈加明显。

他们还是像4个人时那样,一块儿出去唱歌,一块儿骑自行车去海边,一块儿写作业……可是彼此之间常常充斥着沉默。这种无声的沉默,自然得有几分理所当然。

洛小晴记得她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真正的好朋友,就算沉默着待在一起,都不会觉得尴尬。我们还是真正的好朋友,她想,至少在大家一块儿的那些时间里,彼此不会觉得尴尬。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春天来到后不久就跑远了,洛小晴和严戈的友谊,伴随这个夏天的温度上升着,同时,她和谢雨心的感情却渐渐落了一层洁白的雪花,这层雪花薄薄的,但足以产生一种叫距离的东西。

另外,一向粗心的洛小晴没有注意到的是,除了自己和严戈变得要好外,谢雨心和严戈也常常走在一起,如果严戈不在,两个女孩子都会感觉到几分不自在。无形之中,严戈成了连接这段友谊的桥梁。

洛小晴和严戈聊天,常常都是洛小晴自顾自地把她看过的有趣的新闻或者故事告诉他。他静静地听着她的话,适当的时候微微地笑一下,给洛小晴一种暖暖的存在感和亲切感。但是她不像谢雨心,因为她始终没有把心中的烦恼向他述说,不管多难受,她都是一个人撑着——对于要强且有几分骄傲的洛小晴而言,倾诉似乎不太适合她。她也不是一个适合别人向她袒露心声的人,于是她对严戈的理解也并不多。

这期间,她会看见和严戈待在一起的谢雨心悄悄地和他说着什么,看到她来了,两人的话题会戛然而止,然后迅速改变。有几次,谢雨心看着她张了张嘴巴,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但最后没有开口。

有时候洛小晴会觉得很累,这样的友谊,应该怎样去呵护?这个似乎少了自己也无关紧要的小圈子,偶尔会让洛小晴感觉到疲惫和厌倦。但她还是小心地保护着它,就算有很多东西自己无法知道,她的心里,还是有一块地方属于他们。

同时,有些东西还残留着以前的味道,比如谢雨心会帮粗心的她收作业,会骑车到东城给她买她喜欢吃的黑森林蛋糕,会在她回答不出老师的提问时偷偷帮她……这些都会让洛小晴心中的疲惫感一扫而光,还添上了几朵沾着阳光味道的花儿。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走过,接下来的是兵荒马乱的高三。正如开学初班主任所言:“高三的日子是过得很快的。”

在高三混得焦头烂额的洛小晴很快就体会到了这一点,在这样一个黑色的年份里,3个人都忙着自己的学业,3句不到就扯到。

学习。

上去了,本来就大大咧咧的洛小晴没怎么把心思放在3个人的友谊上面了——她已经没空想这些了。

不管谢雨心和严戈有多少事情瞒着自己,这一切都即将要结束了。

毕业之前,同学录的旋风总会席卷各个班级。洛小晴也跟风买了一本,用来纪念她的青春时光。她派出去的很多张同学录都回到手里了,谢雨心那张却迟迟不见踪影。每次向她要,她不是说“忘记带了”就是说“明天给你拿来”。问着问着,洛小晴觉得没意思了,因此这事儿很快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最后,这张同学录还是回来了。在走出高考考场的第二天。

谢雨心在留言一栏里是这样写的:

对不起,是我不让许博勤和严戈告诉你事情经过的。小晴,请你相信我曾经是想把一切都告诉你的好吗?但我最终没有这样做的原因是,我不想你为我们担心,我知道我们都是你的好朋友,你不愿意我们任何一个受到伤害,同样的,你也是我们的好朋友,于是我们选择用沉默的方式来保护你。

4个人之中,总有一个人应该拥有一片晴朗的天空,而我们之中,你就是那个人。

洛小晴看完后,轻轻地叹息着,把谢雨心那张同学录夹回本子里。随后她在qq空间里写了一篇私密日志:

你可知道,你保护我的方式,却让我受了更重的伤。如果可以,我希望用那片晴朗的天空,换取陪你一同难过的时光。

随后,落小晴看了一眼窗外六月蓝得如同青春一样带着几分忧伤的天空,小声地说:“一切终究伴随着年少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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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六

大学数年,最大的幸事便是结识了一帮臭味相投的哥儿们,其中又以老黄、大印、石头三人与我的关系最铁。我们常常在晚上乘着夜幕凉风,结伴坐在校门外的小山坡上,一侃数小时而浑然不知,以致经常需要翻校门偷偷溜回宿舍。独处时,我的思绪常常回到那“白衣飘飘的年代”,当一件件尘封往事跳脱而出时,快乐也就在我心中飞扬起来。

老黄瘦高瘦高,戴一副宽边大眼镜,通身透着一股书卷气,与我极为投缘。老黄爱写诗,颇有才气,却得不到先生的垂青,他也不在乎,乐在其中,不过他英语极差。上大学之初,曾立志学好英语,花数日时间制作卡片,每日抄写诵读不已,一副不赶上严复誓不罢休的架势。但学习这东西很邪门,不专心不行,太专心了也不行。一个月后,我发现老黄的卡片上全变成了密密麻麻的唐诗宋词。从此,老黄说他看到英语单词就恶心。

老黄很喜欢看书,每月的生活费总有一半用来买书,一到月末常常囊中羞涩,万般无奈只能豆腐就白饭,每每“凄凄惨惨戚戚”的看着旁人大鱼大肉,不免愤愤不平,于是痛下决心洗心革面,可没等两天手头稍松又一头扎进书店,每有新书总是慨然相借,但每次我们喜滋滋的接过书一看都不免晕菜,“后现代主义”、“魔幻现实主义”、“易经集注”,匆匆翻过几页便败下阵来,一脸苦涩的还给老黄。

老黄现在家乡市政府工作,依然看书,依然买书,只是已经很少动笔。他说:“工作了,总想宽松一点,得让自己活出另一片天空。”

大印纤纤细细一副文弱书生模样,穿戴整齐,一双皮鞋总是擦得贼亮,尤其对他的一头秀发更是爱护有加。一日,他又在细细梳理,我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每天像你这么梳法,岂不烦死?”答曰:“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可乱。”一句话石破天惊,搞得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左思右想不断审视自己的人生观,终于顿悟,继我之后宿舍里一帮傻老爷们相继觉醒,毕业时拿出刚进校时拍的照片,只觉上面是一群土得掉渣的傻小子,哪像眼前兄弟们个个神采飞扬,众人慨叹:皆大印之功也。

大印外表纤弱,性情却十分豪爽。大印有个习惯,每天晚上就寝前必吃一包方便面,吃罢洗漱完毕后便在走廊里将饭盆敲得山响,大吼一声“怎一个爽字了得”。大印和我一样,喜欢古龙小说,极欣赏古龙的一个观点:“酒并不好喝,我喜欢的是和朋友一起喝酒的气氛。”

那时班里的女生多,学习上难免有些阴盛阳衰,大印的成绩却很好,在班里始终名列前茅,很给兄弟们长脸。大印还写得一笔好字,一手锦绣文章,颇有些才子气,还时不时沾沾自喜地弄出些长联来炫耀,却总是被一干兄弟们批驳得体无完肤,直至自我否定,愤愤然发誓再不舞文弄墨,可没几天又故态复萌。他这样却颇得教中文的老夫子赞许。

现在大印在家乡电信局工作,经常挂电话过来与我天南地北猛侃一通,我们都十分怀念那一段“青梅煮酒论古龙”的逍遥岁月。

据说“石头”的绰号是班里众女生取的,为此老石着实得意了好一阵子,石头颇有经济头脑,他认为他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从大一就开始倒腾贺年卡,一直到大三从东海贩水晶,基本保持一年做一票大的,虽屡战屡败,但始终勇往直前,直到花光最后一毛钱,大学毕业时基本已是血本无归了,不过也难怪石头会亏,他做生意就像喝酒一样豪爽,就说那次他辛辛苦苦从连云港搞来一批水晶项链,本想狠赚它一笔,没想到刚到宿舍,就在整幢宿舍楼传得沸沸扬扬,说人文系一小子那儿的水晶项链又便宜又好,石头朋友又多,你来挑两条,他来挑两条,没两天好的就全没了,剩下没人要的就只能凄惨地挂在石头的床头凉快,有兄弟问石头赚了没有,石老板一挥手,“都是穷哥儿们,没好意思多收钱,多少钱拿的就多少钱给了他们。”

石头毕业后回了南通,由于行踪飘忽不定,一直无法联系,前段时间惊闻石头所在公司要在斯洛文尼亚开分公司,他有意要去开辟第二战场,不知是否成行。

无论老黄、大印还是石头,他们都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每当我回忆起他们的点点滴滴,心头总会涌上一阵难以言表的暖意。每次相聚,无论时隔多久,彼此之间就如从未分开过般的熟悉、自然而无需做作。我想,这就是友情,虽无流星般的璀璨,却有恒星般的长久。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七

大二暑假的时候,我和judy一起在一个快消公司实习。当时公司招募了大批的实习生。judy比我晚来大约两周。那时候的我们,同在一个起跑线上,每天堆在一起发没完没了的快递,搜没完没了的信息,印没完没了的资料,发没完没了的`牢骚。

几天后,公司从全国的各个分公司和代表处都派过来一个人,到北京总部参加为期两个月的培训。于是,浩浩荡荡的20多个人,出现在本来就很拥挤的公司里。而这个时候我们发现,judy,总是和那些代表处的同事一起下楼吃饭。当时我们也没多想,依然自顾自地去买外卖。

这段时间,所有实习生都在自己的组里忙,只是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大家才会坐在一起,控诉自己的工作是多么无聊,自己的team是多么不团结。最后,大家都愤愤地表示,这样的日子违背了自己的初衷,打碎了自己的梦想,每天无非是复印扫描快递填表,自己在这里无法施展才华。

两个月strainerintern结束,我向公司申请可以继续留下来实习,而其他的实习生已经走了一半。

区域的同事在北京也待了两个月。那天他们要离开时我们几个实习生出来象征性地送了送。转身的瞬间,我看见了judy。judy和区域的同事们一边走,一边拉着手热烈地讲话,感觉好像认识了很久。在最后的时候听见judy喊了一声:“各位哥哥姐姐,你们要常来啊!”

后来的日子,我开始跑店面了。某天中午,我在一个很小的社区超市里买东西,顺便看看产品的位置。突然看见judy一个人在很角落的地方,像是要吵架一样。我赶紧跑过去问她:“你们产品也开始查店面了?”

“我这条线虽然没什么竞争对手的产品,但也不能放角落里啊!起码要上货架的!”

然后她转身指着一排货架,跟超市的人喊:“我就是××公司的,中间位置的商家给了你们多少钱?就给这样的位置?”

领导并没有跟我讲过摆货架也是有讲究的,没想到judy却这么认真。

因为要回学校上课,后来我和judy都相继离’开了。我一直觉得,judy是那种很能将一件事情做到极致的人,而我就不是。我总觉得自己是实习生,不用太努力,出事儿有领导扛着,不用着急认识新同事,不用建立什么商业合作关系,从未真正去思考些什么。

后来才明白:实习,不是要去一个著名的公司里做很多小破事,而是要通过这些小破事让自己有一个接触社会、认识社会的机会,并通过这些机会来一步步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能力与喜好,以便在走出校园时迅速融入社会,选择一个较为满意的工作。因此,实习更多的意义在于给你一个机会去思考,思考自己与社会两者的匹配程度。

这一切,judy都做到了。毕业那年,几个熟识的朋友里,judy的薪水明显高出我们很多。

有句老话叫做“机会只光临有准备的人”,但judy的故事却告诉我,机会是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靠我们自己每时每刻的积累换来的。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八

我念初三时,物理老师是一位高高瘦瘦的梁先生。他第一天到课堂,就给我们一个很滑稽的印象。他穿一件淡青褪色湖绉绸长衫,本来是应当飘飘然的,却是太肥太短,就像高高挂在竹竿上。坐在我后排的沈琪大声地说:“一定是借旁人的长衫,第一天上课来出出风头。”沈琪的一张嘴是全班最快的,喜欢挖苦人,我低头装没听见,可是全班都吃吃在笑。梁先生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梁”字,大声地说:“我姓梁。”

“我们早知道,先生姓梁,梁山伯的梁。”大家说。沈琪又轻轻地加了一句:“祝英台呢?”

梁先生像没听见,偏着头看了半天,忽然咧嘴笑了,露出一颗大大的金牙。全堂都哄笑起来,我也笑了。下课以后,沈琪就跳着对大家说给梁先生起了个外号叫“土牙”。大家听后都笑着拍手同意了。沈琪是起外号专家,平时比较调皮,但心眼并不坏,只是有些娇惯,一阵风一阵雨的喜怒无常。

第二次上课的时候,梁先生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空心玻璃人,一张橡皮膜,就把小人儿丢入桌上有白开水的玻璃杯中,蒙上橡皮膜,用手指轻轻一按,玻璃人就沉了下去,一放手又浮上来。他问:“你们觉得很好玩是不是?哪个懂得这道理的举手。”级长张瑞文举手了,她站起来说明是因为空气被压,跑进了玻璃人身体里面,所以沉下去,证明空气是有重量的。梁先生点点头,却指着我说:“记在笔记本上。”我坐在进门第一个位置,他就专盯我,我记下了,他把笔记本拿去看了下说:“哦,文字还算清通。”一个同学说:“先生点对了,她是我们班上的国文大将。”梁先生看我说:“国文大将?”又摇摇头:”只有国文好不行,要样样事理都明白。”他虽然是教物理,但时常连带讲到做人的道理,这点令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有一次,他解释“功”与“能”的分别时,把一本书捧在手中站着不动说:“这是能,表示你有能力拿得动这本书,但一往前走产生了运送的效果,就是功。平常都说功能、功能。其实是两个步骤。要产生功,必须先有能,但只有能而不利用就没有功,”他怕我们笔记记不清,自己再将教过的实验画了图画,写了说明编成一套讲义,要我们仔细再看,懂得道理就不必背。

升入高中时,我们每人总平均都在甲等,这都是由于梁先生的热心教导。升上高一的开学典礼上,梁先生又穿起那件褪色淡青湖绉绸长衫,坐在礼堂的高台上,校长特别介绍他是大功臣,专教初三和高三的数理的。

在高一,我们没有梁先生的课,但时常在教师休息室里可以看到他。有一天,校长忽然告诉我们,梁先生肺病复发,吐血了。在当时医学还不发达,肺病没有特效药,不到两个月,梁先生竟然去世了。闻此噩耗,我们一个个嚎啕大哭,没有一个同学愿意接受这残酷的事实。

在追思礼拜上,虽然我们全班同学都曾去祭吊过,但也只能看见他微微带笑的照片。我们没有被允许走进灵堂后面,也没有机会再看见他穿着那件褪色淡青湖绉绸长衫,我们永不能再看见了。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九

“f4组合你知道吗?”“恩,知道,但是f4那都是多么多么老土了啊,”你“啊,老土也挺好看的,哈哈”

你跟个紧娱乐资讯的年轻人聊天,你问他什么是f4,他一定就会这样回答你。他一定这样的跟你说,一定的事,呵呵,跟流行的意思是说迟早有天你会掉队,变老土,但是只要是优质偶像偶像剧,经过了,也会很好看。

因为f4流行的那个年代的那些音乐对我们却是有意义的,甚至像青春的伤感一样,悠远懵懂,青青的涩味,很令人感动,像《流星雨》,《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等等音乐其实是非常不错的,值得一听,值得我们听说音乐怀念那时的自己的,在那些歌曲中,总要人想起那些过往曾经存在过的故事。

你听着音乐,就能想起些岁月,想起一群年轻人的感动。

记得大概是2017年要到寒假的时候,在我们宿舍的电视上播放着,有几个留着长头发的大男生,配着星空中流星划过的电视背景,那几个人轻轻的唱着“陪你去看流星雨,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挺好看的,我挺喜欢的,有青春和偶像的味道。到后来的《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他们这个组合突然一下子火了起来,我们也知道了他们这个组合叫f4,f4组合在娱乐圈巅峰的时候,这个组合中的言承旭竟然可以直接坐飞机空降到四川某大学,引起了当时的大学生们,特别是女大学生们的疯狂的躁动,那可比现在的什么都教授,什么大长腿,还巅峰几倍了,你要知道大学里的人还是有一点品位的,不会随随便便去喜欢什么狗血偶像的,而这些大学里的人,那么喜欢f4,喜欢《流星花园》,就说明这部电视剧还是有看头的,也说明这些偶像是挺优质的。

当时的媒体也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就有评论就说当时的那些大学生太肤浅了,虽然批评的的确有这个道理,但是说真的我觉得这个现象没有什么的,无伤大雅,都是很正常的,大家想想看,一个男生形象帅气点,高大点,腼腆点,还挺有点才华,具有青春的气质,人们都会喜欢这班组合的,偶像而已明星而已。

当时的校园里,也有好多同学也跟起了流行风,蓄起了长发,弹起来吉他,就为了使自己看上去算上有点风格的,虽然那些过往现在看来,有些幼稚和苍白,但是我觉得总算一点风格,呵呵。

大学不是要讲会独立特性的吗,要有点个性而已,哈哈。

我们是2017年读的大学,虽然已经赶上了大学扩招,一下子学生们能进大学的机会多了起来,但并没有减轻大学在我们心目中的圣洁地位,我始终认为大学校园的象牙塔很神圣,很纯洁,很有偶像剧里才有的味道的。

大学校园很美丽,在这样的大学里生活,当然也期待完美的爱情了。

走在大学的校园里,多么希望能和自己喜欢的人不期而遇到,那样才不辜负大学好时光,不是吗?那时候我们在学校的校园生活里,还有很多很多其他的精彩小故事组成了,有人会在南昌大学学校后面的青山湖附近牵起手,一对又一对的从青山湖边走过,喜欢逛街的同学会到学校对面的天虹商场和南京路压马路到很晚,有人会去八一广场上看人山人海,去中山路的步行街去吃小吃。

因为南昌高校也挺多的,我和黄同学曾经一起去南昌梅岭,去那里找其他学校的高中同学玩,当时黄同学长的有点像张信哲,他在女生中很有人气,他偶尔遇到一个女同学在楼下说起话来,就会红了脸什么也说不清,然后就会成为整个宿舍的大新闻,我们宿舍里还常常有人嫌自己的发型不够自己满意,天天理发,最后理了光头,霸气外露......呵呵,那时候,刚刚出现了网络,网吧,游戏,等等这些东西,刚刚有了通宵上网这个概念的时候,这些都是年轻的过往,都是过去的回忆,就象电影《燃情岁月》回忆过去的生活的一样,我们也要像那个骑白马,长发不羁而来的皮特,也曾有那些轻狂不羁的岁月,我们也曾很帅,很有内涵!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十

安琪说,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长成一个坏女生。

安琪是一个微胖的女孩,脸上长着点点雀斑甚是可爱,头发不长不短,可是她扎起马尾以后,我就成了班上仅存的一枚短发女生。她并不在意自己的发型,刘海三七分,挡住视线了就剪。后面的头发扎得很低,因为头发尚短的缘故,我从后面看她,不论哪个角度都觉得她的发型像中年大妈。

她说她很喜欢凌乱美,就像韩剧里女主角的飘飘长发被风扬起来的样子,带有一种不可言语的凄美,再配上那黛玉妹妹似的忧愁眼神,活生生一个乱世佳人的模样。只是,安琪眼中的凌乱美未免理解得有些肤浅了吧,不梳头发叫凌乱美?安琪,我只想说,你只做到了前面两个字。

安琪的五官并不是出色但属于端正的范畴,可她还是会为自己的容貌感到不自信甚至是自卑,她偶尔会发发牢骚说自己又矮又胖又丑,这个时候我会摸摸她的头告诉她:“这世间不可能人人都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总有人长得好看,有人长得不那么好看,但是上帝在关上一扇门时也会善意地打开一扇窗。”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絮絮叨叨些什么,但是我相信她会懂的。所以,即使班长在口香糖的包装纸上写了“你最近怎么越来越胖了”这样令人有拿鞋底拍他的冲动的话递给她时,乐观豁达的安琪还是会微笑着在背面写上“你这么说就是以前我很瘦喽”,然后递给欠揍的班长。

上帝知道,玉皇大帝也知道,安琪是个好女孩。

安琪与每个人说话时都是温声细语的,看到地上有倒下的扫把或者吹落的试卷,她都会主动捡起来,她会在烈日当空时把自己仅有的伞借给别人,平时向她借什么东西她也从不会拒绝,路过讲台时她会顺手把黑板擦干净……我一度怀疑安琪是不是有另外一个名字叫雷锋。

安琪是那种典型的三好学生,从不迟到早退,黑板上布置的作业她都会按时完成,上课时不玩手机、不吃零食、不睡觉、不开小差。她从来没有上过老师的黑名单,班干部们的扣分表里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她的名字。安琪乖巧得甚至有些无趣,就是在这样一副乖乖女的模样下,却藏着一颗不为人知的叛逆到骨子里的心。

安琪是个小资女孩,周末会乖乖地待在教室学习,会在宿舍的阳台上养花,会在寂静的夜晚打着台灯看陶立夏的书。至于梦想,她也觉得自己有些搞笑,小时候幻想着长大以后想嫁给一个外国人或者做一个在外国居住的华裔,做一个好妈妈,所以她在努力地学英语。

最颠覆我三观的不是这些小而真诚的梦想,而是她曾经最想做却没有去做的事。她甚至跟我说她是在坏人堆里长大的,对此,打量一下她全身上下规规矩矩的校服装扮以及那容易被人欺负的善良得跟玛丽苏剧里的小白兔圣母女主的温柔眼神,我只能无奈地翻个白眼,然后平静一下我加速的小心脏。我略带调侃地说:“你怎么不学啤酒店老板写本《吉尼斯纪录大全》好方便吹牛呢?”

安琪一副“就知道你不信”的不在意的表情,对我不多做理睬。她转过身,手撑在阳台上,目光放远遥望天空。夏天的天蓝得很纯粹,没有一丝杂质,云卷云舒间尽显洗净铅华的纯洁之感。

安琪对自己的定义是魔鬼。

她说,魔鬼也可以在阳光下肆意灿烂。虽然我一直不明白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切都只是想想而已,她还是那个美好善良的安琪。

天空是善良的,白云是善良的,阳光更是。那么,喜欢蓝天、白云、阳光的安琪虽然不是天使,但她也一定是善良的。

安琪高中以前的故事充满了传奇色彩,说出来让人以为是八点档的电视剧情节。小学时,她是与附近的坏男生一起长大的,他们天真无邪地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童年,那时的安琪因为成绩好理所当然地成了扎在坏小孩里的“大姐大”,自然也干了不少坏事。组队去偷人家的番薯时,安琪是队里唯一一个女孩,所以她都是留下来放风而已。他们还去田垄里偷甘蔗,在骑单车回去的路上一个接一个排火车似的,至今安琪还是会觉得那个场景充满滑稽感。

他们干过把讨厌的同学的书包从楼上扔下去的恶劣行为,安琪也有与男生打架打得很凶的经历,至于逃课、说粗口、不交作业这些都是家常便饭。坚强倔强的安琪从来没有为打架受伤而哭过,就是有一次手骨折了也只是痛得流眼泪而已,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哭。

就这样疯疯癫癫地野了五年,升到六年级,因为成绩好,老师一直以为安琪是个乖乖女,就本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则把她调去成绩好又听话的女生堆里。不过她还是会与那群痞痞的但很讲义气的男生一起玩,关系却不如从前密切了。与那些听话的女生接触以后,安琪开始尝试着写作业,回家以后再不是厌恶地把作业本像垃圾一样拎出来做做样子就完事,而是认真对待,端正作答。

安琪因为女同学一句“你一个女孩子不觉得害羞吗?”而决心改头换面,曾挂在嘴边粗俗至极的言语她通通换掉,慢慢成长为一颗根正苗红的明日之星。在六年级那一年,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从灵魂深处开始净化,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安琪喜欢上了一尘不染的蓝天。

小升初考试,安琪如愿与那群将她感化成功的女生考上了同一所中学。然而那个暑假,她却鬼使神差地转学到了那群坏学生的中学,是什么原因呢?安琪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在那些女生说要去她家却很害怕那群坏男生时,她本能地维护他们说:“干吗要怕他们,他们虽然有点坏,但很讲义气啊,你一有困难他们就会挺身而出!”当女生们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时,就预示了这样的未来吧。

然而,现实与理想总是有差距的。上初中以后,安琪因为成绩好被分配到重点班,那群曾经与她称兄道弟的男生们都在差班。本来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他们还是避免不了渐行渐远的命运,无法一起同行的伙伴最后都会沦为陌路。安琪没有过多地去反抗与挽留,欣然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她重新收拾好心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最后她考上了现在的学校——全市最好的中学,至于那群男生,后来听说他们都退学了。

安琪还是没能如愿长成一个坏女孩。

安琪说,她在努力学习成长为一个好人。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十一

那年,还是乍暖还寒的季节,一个活泼的女孩悄然走进了我的生活,令人促不及防,三年平静生活顿时激起了无限的涟漪。

从此,告别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校园里又多了一对甜蜜的恋人,在每一个日落十分,我们会牵手漫步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非典的恐惧并没有吓到我们,爱情的滋润可以让我们忘掉一切。小雨弥漫的日子里,和心爱的人共撑一把小伞漫步雨中,把就业朋友暂时放在一边,因为有了更重要的事情,一份美丽,爱情需要我的经营。

暑假的到来,给我们带来轻松的时刻,在那个简陋的小屋里,让我们觉得温馨。我们超市购物,我们嬉戏打闹。每个夜晚,浪漫的烛光让我们觉得对方就是此生的唯一,幸福在那一刻飘然而至,激情的目光深处是对你的无限迷恋,曾几次,内心深处呼喊,爱你一辈子,希望你也能好好对我。

黄叶分飞的季节里,你依旧步入了学习的轨道,我已离开这条轨道正向另一个方向驶去。校内与校外,相隔一堵墙,我天天想进去看你,你时刻想出来见我,我们的爱与思念象荒郊的野草疯狂滋长,几天后的见面犹如相隔几年,激动的拥抱,深情的亲吻,那一刻时间因我们而停止,世界归于宁静,只有那两颗砰然跳动的心。那一刻我知道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内心最重要的,什么是我此生不能放下的。那一刻,曾经所有的摩擦与矛盾,所有的争吵与不和,都显的那么苍白无力,,犹如一颗沙砾掉如爱的海洋无影无踪。是的,我爱你,深爱着你。

寒风吹起的季节里,我要踏上了南下的列车,去为我们的将来打拼,而把你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不舍的眼泪留在心底,前程渺茫围绕自己,见不得泪水的我也想毅然留下来陪你。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用相机记录了我们最后相聚相拥的时刻。

在这个孤单的城市里,我用疯狂的工作去抑制对她的思念,渐渐的把这份思念化做前进的动力,相逢的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和我爱的人用电话联系我们的感情,就这样我们坚持着,努力着,度过了一个春秋,当再一次栀子花开,她也毕业了,来到我这个城市追求属于我们的幸福。

爱情需要一份执著,一份信任,一份责任。

说好毕业不分手,我们做到!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十二

这话说起来,又不太简单,好象要回到很久以前似的,然而有些事想起来又有言犹在耳的感觉,时间会冲淡许多东西,也会留下许多弥足珍贵的东西,比如一个叫小清的朋友的友情。

认识小清的时候我正在读高三,正是大可烦恼的人生转折点,那时候我们只是平常的通通信,因为我们相隔遥远,并不能见面,所以只能算得是笔友,这在当时网络并不发达的时代是一种时行的交友方式,我已记不清当时交笔友的目的,好象只是学生时代一种寻求共鸣的简略手段罢,或者是别的,我也说不明白了,有些事想起来是很模糊的。

但我记得很清楚的一点是,当时很珍惜这样的情谊,感觉这是冥冥之中的缘份,当时就十分地信这个,好象当时十分流行的。

折纸。

鹤游戏一样,是一种年少的无忧无虑又带点淡淡哀愁的浪漫情怀。我发觉当我现在想来描述这一份珍贵的友情的时候,我竟然有点儿词不达意,或许真正的友谊都是不用说什么,永远就那么纯洁如诗般地摆在那里,而所有的形容倒反而显得了一点狭隘的局促。

第一次高考的失利让我踏上了在当时被形容得异常凄惨的“高四”之路,那时候小清便在某种程度上成了鼓励我奋进的人,因为学习事忙,我常常无暇回复她的信件,但她却总能够理解我,不至于心生疏远,是她一封又一封的来信使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感到宽慰。小清喜欢画画,她常常寄来一些她的“画作”逗我开心,她的画是以卡通漫画为主的,是小女孩喜欢的一种时尚,我当时是那么认为的,但看到那些漫总能让人忘却此前的烦恼与燥乱,在简单而清秀的笔画勾勒中,给人的是种青春无暇的纯粹印象。

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桥,那是座古桥,老长老长的,足足有五里,当地人都叫它作五里桥,每到周末的下午,不管是怎么样的情形,我都要抽空到那里走一遭的,在桥上漫步走来的感觉是那样的悠闲,可以让你忘却快要让人窒息的紧张的学习,那时候,那座桥是我心情的一个驿站,每回走上那么一遭回来,我总会有所收获,这时候就要动动笔把它记录下来,于是积累下来也有那么一本的文字了。每回写信我总会告诉小清我在桥上的一些事情,以及收获,有一回我在桥上看见了一位垂钓的女孩,神情甚为安详而美丽,不觉有点儿出神,回来做了一个美丽的梦,便把这梦告诉了小清。后来小清却把我在桥上的这些事画成了一幅很有意思的画,那幅画我一直保存着。

复读的时候我是住校的,宿舍里时常都是甚为吵杂的,但有一个小庭院,院里头种了几株清竹,有风的时候萧萧着,无风的时候也萧萧着,倒是一道别致的景致。当时为了抵御夏日蚊虫的叮扰,我们都搭起了蚊帐,我睡在上铺,又靠着窗口,时常躲在里头读书写字的,闲时抬头便能看见窗外的明月,伴着徐徐清风吹来,于是我便故做浪漫地把那一个小空间聊作一个小阁,名曰:清风明月阁,记得当时还题了一首小诗:

“微雨燕子飞,春风当此生。旧院竹萧瑟,新阁月朦胧。落絮引思绪,游丝带清风。人生不得意,此心当更恒。”

把这些想的写的也都寄与了小清,她回信说,“看来你还是活得甚为有滋有味的”,她却不知道我把那种整天往返于教室与宿舍之间,晚上熄灯后还要秉烛夜读的生活,用了两句诗来概括:“悲凄起卧两层楼,惨淡经营一管烛!”

上大学以后,有一段时间我们都忙于各自的事情,渐渐地就有点儿彼此疏远了,渐渐断了彼此的音信。直到有一天忽然又收到了她的信,才知道她已经工作了,又告知了网上的e-mail地址及qq号码,才又联系得上。通过网上更快捷的交流,发现彼此都改变了许多,而唯一不变的就是彼此之间的情谊吧!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十三

小孩离家的时候十三岁,小学刚毕业。

跟村子里所有孩子一样,十三岁理所当然就是大人了。

虽然毕业典礼领的是县长奖,一样,把奖品留给弟妹,第二天带着小小的包袱(里头是两套新的内衣裤,一件新的卡其短裤,是妈妈昨天晚上特地去瑞芳买的。要说是毕业成绩优异的奖赏,或者,成年的礼物,也行。)就跟着陌生的叔叔走下山坐火车到城市当学徒去了。

临走没有人送行。爸爸、妈妈工作去了,爸爸六点多就进矿坑了,妈妈七点去洗煤场,家里剩下弟弟、妹妹,一个背一个,总共四个。

字典是昨天刚拿到的奖品之一,另外是一支钢笔。

钢笔他带着,就别在白上衣的口袋上。

此后几年,小孩用到钢笔的机会很少,前几年每天几乎都是起早睡晚,每天像陀螺一样,被老板、老板娘、老板的妈妈、老板的小孩,以及大大小小的师傅们叫来叫去、骂来骂去、打来打去……当然,还有必须要做的工作,以及,自己还要偷空学习如何操控工作机器。

三年多之后,他升了师傅。才十七岁,却已经是家里真正的家长,因为一家人的生活所需最大的部分靠的几乎就是他的收入。

十九岁那年,他恋爱了,爱上工厂隔壁一个念北二女的女生。

第一次要写情书的时候,发现当年那支县长钢笔的墨水管早已干涸,而且黏在一起,根本无法吸水。

他买了原子笔,用两个晚上打草稿,然后把信拿给女生。

女生竟然回信了,说愿意和他交朋友,并且赞美他的字好看,信也写得好。

女生不知道他曾经得过好多次作文比赛以及书法比赛第一名,当然不知道小学毕业时,他拿的是县长奖。

但,也就是那一年,他的右手被冲床轧到,整个手掌只剩下一根大姆指。

当天冲床撞击、以及剧痛的惨叫汇集而成的巨响,仿佛也成了他奋发飞扬的生命紧急煞车声,之后,仿佛一切都停顿了。

学了六年的技术,停了。

从五十块开始一直升到一千五百块的薪水,停了。

写了十七封的情书,停了。

出院之后,他回山上老家休养。

带回来一个小小的旅行袋,以及一床棉被。

旅行袋里装的是内衣裤、以及几套外出服、以及十几封女孩给他的信。

什么都停了。似乎连时间也停了。

他每天重复看着女孩给他的信。

妹妹问说:“怎不再写信给人家呢?”

他说:“我会再写啊!但,总要等到我学会怎么用左手写字,而且,写得跟用右手一样好看的时候……”

女孩也许等不到他的信,或是其它原因,有一天竟然坐火车,然后又走了将近两小时的山路来找他。

女孩细致、美好的模样让村子里的妈妈们惊讶到几乎反而成了客人,除了傻笑之外,不知如何应对。

厨房里,妈妈煮着冬粉鸭蛋汤要请女孩吃,孩子帮妈妈往灶里添煤,妈妈忽然一掩脸闷声哭了起来,断断续续地跟孩子说:“人家是好命的人,咱不要害人家。”

孩子说:“我知道!”

那天黄昏之前,孩子陪女孩下山去搭火车,从此,就没再回来了。

曾经在山路上遇到他们的人说,两个人走得很慢,好象很舍不得把路一下就走完的样子。

女孩回家了。

男孩四天后才被人家找到,他在离山路稍远的杂木林里用树藤结束自己十九年的生命。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十四

旧时光,缓缓流淌在泛黄的信纸上。一沓一沓的,薄薄的写起来沙沙作响的信纸,承载着我们青春时代最隐秘最美好的记忆。生活中的春花秋月和脉脉流沙,一一抒发在笔下,在相传和等待中,寄给另一个人。

高一时,我和番薯是同桌。

当别人都一头扎进高中学习的紧张与规律中时,我们两个虽然成绩好但不怎么听话乖巧的异类被班主任调到了一起。难得有女生和男生像哥们一样能聊到一起,所以,最初的时候,我们相处得别提有多开心了。

不知从什么开始,我们之间的气氛变了味道。我发觉,他不再像以前那般随意开玩笑,说说闹闹,不分轻重。而是会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也会沉默整堂课不说一句话。

后来,我们被调换了桌位。有一个学期的时间,我们没有说话,好像负着一股无名的气,谁都不愿妥协开口,谁也不知道这莫名的情绪从何而来。突然有一天我觉得纳闷,我们之间怎么会从相熟无忌到陌生得不说一句话呢?我买了一个笔记本,写上赠言悄悄地送给他,大意就是希望还能做回朋友。我的主动示好得到他热烈的回应。阴差阳错,我们调桌位时变成了前后桌,我前,他后,距离又拉近了。

高三最后一个学期,对学习从来不上心的我也深深地感受到了高考的无形压力。记得有一堂语文课上,我们温习曹操的《观沧海》一诗,玩笑时,我说,这首诗里有我的小名呢。番薯就将数学课中的排列组合知识运用到极致,拼出各种可能。我最终没有告诉他答案,他很沮丧。下课后,他把语文课本递给我,里面夹着一封信。

这封信彻底改变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他终于将他的心迹全部坦白。而我,突然“遭遇”这样的表白,慌乱成一团。我深知我们之间再也做不回朋友,又或许是因为,我心里早已经住着另外一个男生。我回了他一封信,用最直白和冷硬的话回绝了他,让他专心学习,别再心猿意马。

他还是会偶尔写信给我,每封信都会折叠成相思叶、心连心等好看的形状,也总是刻意讲笑话逗我开心。我呢,在他的那帮哥们眼里,就是一个“不识货”的女生。喜欢一个人大约就是这般不理性吧,不会因为他对你多好而接纳他,只在乎一时之间的感觉。

因为受这件事的影响,他的学习状态非常差,高考考得不理想。我们上了不同的大学,从此天各一方。他渐行渐远,走出我的视线。

时隔多少年,每次回想起这件事,我都心生歉疚,当时他该有多勇敢和无畏才敢写信向我表白啊,我却执拗地没有给他任何机会。

对于我喜欢的那个男生,上大学后,我知道再也没有机会见面和表白,就写了一封信寄给返校复读的他。我在信中描绘大学生活是怎样的,海边的天空很美,以及,我曾经的曲折的小情结。他很快回了信,信纸也是折叠成好看的形状,字迹纤细飞扬,十分好看。这是我们唯一一次通信。我从此心事了然,然后按部就班地开始大学另一种生活。

我依旧写信,给在其他城市上学的好朋友,还有一个后来变成男朋友但在这之前通信通了很久的男生。此中的故事,大概可以用一本书来描绘。

那个讨厌女生的“情书”

或许很多事情会忘记,我却永远记得的秋天。那时刚升初中,和陌生同桌的关系在混熟升温中,老师突然要求同桌和另外一个女生调换座位。要重新适应新同桌已让人心生不悦,那女生搬着桌椅到我旁边时还哭哭啼啼得仿佛受了多大的冤屈。班上的男生围拢过来安慰她,还指责我怎么不安慰她。我何其无辜,对她的印象差到极致:一个讨嫌、娇气的爱哭鬼。

和新同桌的关系处于非常低温的状态,不交谈、不说笑,一下课我就离开座位,对她的主动示好和笑脸视而不见。如此持续了两个月,许是我的态度超出了她的忍受极限。某天放学回家,我竟然在书包里发现了一封信。淡粉色、印有卡通少女的信封,我的名字秀丽端庄地写在上面。信的内容大体是疑惑我的态度为何如此不友善,这让她很难过无助之类的,信的末尾,她希望我们之间有友善的关系。

敏感忧郁的年纪,刺猬如我。看着她的信时心里不期然划过一丝温暖。是夜,我认真回了她的信,告诉她,我讨厌她的娇气、讨厌她爱哭、讨厌她做作……翌日,趁她外出时塞到她的书包里,佯装无事,心里却擂鼓轰鸣,这种感觉不亚于初恋所带来的刺激和兴奋。果真,第二天,她回信认真作出了解释。于是一来一往,我们将羞于用言辞表达的误解、情思、忧郁和迷惘——化为纸上文字,一起分享,共同解决,互相鼓励,因父母不在身边而觉得孤寂自卑的生活也因此变得欢乐充实。知道我们在通信的同学笑话我们,都已经坐在一起了,竟然还写信,真黏糊。

读高中的时候,分读不同学校的我们,通过信件交流学习资料,鼓励彼此携手度过黑色的七月。读大学时,曾一度对她因恋爱而疏于朋友不满,写了封信恶狠狠地责骂她重色轻友。她来信告诉我,我们长大了,有了各自的生活和成长,恋爱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友情。她的话让我醒悟到自己的幼稚和自私。后来她才告诉我,我那封“讨伐”的信让她伤心大哭了一整夜。

我们一直到大学毕业才停止互通信件。她最初的主动虽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如今想来却充满感激。感谢我们感性、爱写“情书”的时光,让岁月留下青春的痕迹。感谢她的包容和宽厚,我们的人生因彼此更加乐观向上。

许多年后,范玮琪的一首歌《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准确无误地唱出我们的故事。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十五

爱情。

只有当它是自由自在时,才会叶茂花繁。认为爱情是某种义务的思想只能置爱情于死地。只消一句话:你应当爱某个人,就足以使你对这个人恨之入骨。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青春校园爱情故事短篇,希望能够帮到你!

初秋的夜晚,坐在五道营胡同口里,酒过三巡。窗外,一个清秀的少年骑着单车拐入院落,他穿着一件干干净净的蓝色衬衣,整齐地扎在牛仔裤里,仿佛要赴一个正经的约会。

店里除了我和朋友以外,只有一个年轻的侍者。他显然跟那年轻的侍者非常熟悉,点头招呼。没过一会儿,少年跑到我和朋友面前,骑在座椅上,故作不羁状问:“喝酒哪?”我问:“大半夜的,一个小朋友来酒吧干什么?”“我不是小朋友,我16岁!不信你看我身份证。”说罢,他从座椅上跳起来。

倒是不假,我笑笑,“好吧,16岁的大人,你来做什么呢?”少年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不好意思地笑。年轻的侍者扬声说了一句:“为了小曼嘛,可惜,人家下班了。”

原来,小曼也是这里的服务员,是少年爱慕的女孩。年轻人总是乐意在人面前谈论自己的爱情。少年兴奋而故作神秘地问:“要不要看看她的照片?”还不等回答,他已拿出手机在我面前。

照片里是个干干净净的少女,留着齐刘海,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圆圆的脸,“并不是很漂亮嘛。”我故意逗他。

“喜欢一个人又不是因为她漂亮。”他一边反复地看着屏幕上的照片,一边满不在乎地说,“我今晚就睡在这里了,因为她明天上早班。那么她一来,我就可以看见她,多好。”他有点自言自语。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穿衬衫吗?我平时都穿运动衣。”他忽然站起来,向我展示他的衬衣,“因为她说我穿衬衣最好看了,所以我每次见她都把衬衣穿上。嘿嘿。”

“初恋?”我追问。

“唉,不是。”他有点惆怅地回忆,“小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我攒下早餐的钱给她买贴纸,结果她喜欢别的男生,把贴纸都送给别的男生了。”

“那现在这个,她喜欢你吗?”我问。吧台里安静的侍者又“扑哧”一笑。少年恼怒地瞪了他一眼,又回过头来挤出一脸沧桑的模样说:“喜欢一个人是你自己的事,管别人是不是喜欢你呢?”

“那你喜欢她什么呢?”我追问。

“不知道。”少年脸上有一种又惘然又甜蜜的表情,“就是看到她,心里就扑通扑通地跳,就觉得好想见到她。哎哟哎哟,你不明白啦。”是啊,呵呵,我16岁的那个初秋,真的已经褪色成这条胡同里猫走过的脚步,无声无息,抓都抓不住一点。

少年想了一下,决定去阁楼把衬衣脱掉。“否则就皱了。”话音未落,人就不见了。少年的气息还在,楼梯上传来“咚咚”的声音,落在微醺的耳朵里,震耳欲聋。

他在军训后才加入高一(四)班这个集体,和女生林诗涵同桌。在这个校风如真空般让人无法呼吸的学校,少见的男女组合着实让林诗涵兴奋不已。所以当老师介绍完后,林诗涵和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榆木(于木)对吗?于木木讷地点点头。林诗涵乐了,从今以后,他就是她的榆木了,只属于她自己的榆木疙瘩。

哪个女生没有在心里给别人起过外号呢?当然,那块榆木疙瘩是不可能知道的,但女生林诗涵不会忘记。因为有些词汇是锁在记忆里的,一辈子都忘不掉,比如,某人的名字。

那是个多么需要睡眠的夏天啊,讲台上老师的咒语和着窗外日渐势弱的知了声,无聊而又冗长。林诗涵摘下眼镜,揉揉困乏的双眼,慢慢地,拿眼镜的手垂了下去,另一只手臂搭到了无尽的习题册上,眼前一个个等待被填充的横线纠缠在一起。脑袋垂下去的那一刻,旁边有胳膊轻轻碰她,林诗涵没在意。又一次碰触,林诗涵不耐烦了,干脆把头翻到了另一侧,继续自己的美梦。

直到被老师揪起来,林诗涵的梦才全醒了,她在心里埋怨那个榆木疙瘩,怪他不叫醒自己。可是当看到于木纠结的表情时,林诗涵才意识到了那两次胳膊碰触的意思,可是为时已晚。

事实证明,这次的友谊舞。

学习。

是很值得写入青春之“最”的。因为林诗涵的舞伴是于木。排练厅里,老师说跟着我跳,一二三四……几乎是音乐响起的刹那,于木把林诗涵的手握住了。女生只顾着看眼前的男生,完全忘了脚底的步伐,不断地踩到了于木的脚。

“放松点。”于木的声音比他木讷的外表多了几分曲线,动听地回环在林诗涵的耳边,她只能报之以尴尬地一笑。但老师已经来了,她对林诗涵点下头:“你不用跳了,换人。”林诗涵触电般地把手缩回,放在背后。门口一个女生很自然地走过来,牵起了于木的手。

音乐再次响起,林诗涵站在墙角,无聊地看着窗外。不经意地回头,却看见了女生愤怒的表情:于木总踩她的脚。

后来于木说:“看你一个人在那里挺可怜的,咱们是同桌,要淘汰就一起淘汰好了!”

晚自习的时候,阵阵凉风吹来。于木的白色t恤散发出一股香皂清新的味道,这让林诗涵身体的每个毛孔都能畅快地呼吸。于是,放学路过超市,林诗涵跑到卖香皂的货架边,耐心地一个一个闻过去,寻找那个熟悉的味道。

终于到了毕业的季节,空气中的离愁别绪越来越浓,林诗涵收到了于木的一封信。上面写道:“能做三年的同桌,真的是缘分……我会永远记得你帮我擦桌子,帮我整理各科试卷,帮我记笔记……你永远的同桌,于木”。

“永远的同桌”,林诗涵一下子释然了,漫长的旅途很快就要结束了,她也终于给自己的这段故事找到了一个最妥当的归宿。

他是我的同乡。那时候,是全校出了名的问题学生。他父亲是学校附近的澡堂老板,说是老板,其实不过是个事事都得兼顾的搓澡工。

澡堂属于营业机构,因此,所有的水电费都是按工业标准来收取。为了节省开支,他父亲订做了一套大型锅炉,把原来用电发热的设备卖了出去,全部改用煤烧水。但煤价逐日上涨,刨去每月的必要开支,所剩利润也就寥寥无几了。

周末的时候,我经常拎着块毛巾去他家的澡堂里洗澡。平日里,大家几乎都没什么。

时间。

所以,什么逛街、买衣、洗澡的事情,全都只能排在周末下午两点一过,澡堂里挤满了乌压压的人。

这是他父母最忙的时间。由于洗澡的人多,早上4点就要起床准备。开炉、生火、铲煤、冲澡堂。有的时候,还没忙完,学生的大潮就来了,一个跟一个,一帮接一帮,饭都来不及吃。

以前还觉得奇怪,为什么周末洗澡的时候碰不到他,后来才听说,他从来不在自家店里洗澡。学校里的问题学生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他们彼此之间称兄道弟,好得如同一家人。这群人里,有不少是出手阔绰的富家子弟。他几乎每周都能跟着沾光,去市区的酒店里泡泡桑拿。

如果不是看到澡堂门口的花圈,谁也不会相信,那年冬天,他父亲去世了。据说是拉煤的卡车在下煤的时候没刹稳,结果,他父亲不仅被卡车向后的冲力撞得躺在煤堆上,还被整车煤活活地掩埋在了下面。

当司机和他母亲把煤刨开的时候,他父亲已经断气了。身上穿着的,仍然是那套蓝色的帆布工作服,手上还戴着铲煤要用的防滑手套。

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全压在了他母亲身上。一个毫无依靠的妇道人家,要把这么大的一个学生澡堂操持好,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不说别的,光每月的那十几吨的煤,都够她不眠不休地铲上几天。

一夜之间,他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不再任性,不再和任课老师拌嘴,也不再和那帮狐朋狗友称兄道弟。平日,他安静得像个得了抑郁症的孩子。周末,他穿起父亲的工作服,带上手套,把需要搓背的客人伺候得笑声连连。

后来,他考上了一所普通的本科院校。临行前,他母亲前去送他。这位连父亲去世都没有掉泪的少年,竟在离别的车站哭成个泪人。

进入大学之后,他不但主动申请了助学贷款,还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往家里邮些生活费。

他大二那年,我正好高中毕业。由于分数不是特别理想,所以,我给他打了电话,征求下他的意见,看到底报什么学校比较好。

那次他跟我说了很多话,但大部分都是在请求我帮忙照顾他母亲。谈话结束之前,我问了他一个问题,我说:“你觉得成长的第一课应该是什么?勇敢、坚强还是懂事?”

他给出的答案,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他说:“成长的第一课,不是学会止住悲伤的泪水,而是懂得如何用。

责任。

与力量保护自己最亲的人。”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十六

上初中一年级时,教代数的宋老师一头披肩的长发,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像是夜空中亮晶晶的星星。每当上代数课,我都会盯着她一眼不眨地看,心里不知多少次惊叹过她的美,这样美的老师一定会有一位英俊的白马王子吧。

生活往往是捉弄人的,没想到,我很快就有了我的“刘军”。上初二时,班里来了一位刚毕业的物理老师,姓涂,高大清瘦,棱角分明,阳光帅气,只是他总是穿着那身洗得发白的牛仔服。听同学私下议论,涂老师家并不富裕,父母靠借贷供他上完大学,可这并不影响涂老师的魅力。体育场上他打篮球的俊朗身影一直吸引着众多女生的目光,我也暗暗地喜欢上了涂老师。涂老师对我也很好,我感觉上课时他总是盯着我看,直看得我心里突突地跳。于是,我开始努力学习物理,又兼做了物理课代表。因为每天能见到宋老师和涂老师,我快乐得像个无拘无束的燕子一样飞来飞去,我的成绩也因我的快乐心情越来越好,我梦想着有一天能像宋老师一样考上师范大学。

很快到了三年级,涂老师跟班,宋老师却还是教初中一、二年级的代数课,我不再去宋老师办公室了,可宋老师的身影一直挥之不去,甚至我学着她的样子,有时把头发柔顺地披在肩上,有时高高地扎起……而我与涂老师之间似乎也很有默契,涂老师经常会拍拍我的肩膀:“英子,好好学习,你会有出息的。”这句话一直激励着我向着我的理想努力。期末,我同时收到了高中和中专的录取通知书,父母坚持让我上中专,说能早一天端上铁饭碗,我却坚持上高中,因为我想驰骋更广阔的空间。父母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我终于遭受了和宋老师一样的命运,我面临着上高中与上中专抑或二者都放弃的选择。我不知道我的坚持使父母承受了何等巨大的压力,父亲一夜之间竟然急白了头,一面是女儿的前程,一面是窘迫的生活。最后,父母东挪西借,还是没凑够我高一的学费。泪水每天都洗刷着我的脸,我的心也如刀割一般,我对未来由失望变成了绝望。临开学的前一天,我拿着高中录取通知书愁眉不展时,涂老师来了,还是那身洗得发白的牛仔服,还是那样的阳光帅气。他拿出厚厚的一个信封,郑重地交到父亲的手上,对我说:“英子,上高中吧,以后你每年的学费,我想办法解决,你会有出息的。”我不知哪来的勇气,紧紧地握住涂老师的手:“涂老师,你放心吧,我会用我的方式报答你的。”

后来,我就坐在了县城一高明亮的教室里。在涂老师的资助下,三年的高中生活紧张忙碌地度过了,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那一天,涂老师破天荒地在我们乡里中心街上一家小面馆里请了我和我的父母,看得出,涂老师很激动,还和父母亲喝了一点白酒。就这样,带着涂老师的期望,我飞到了另一个城市开始了大学生涯。

几乎在大学的每一个礼拜日,我都会给涂老师写信,有时说说我的成绩,有时说说学校,有时说说我所在的这个城市。涂老师不经常回信,即使回信也是寥寥数语,只是我的学费和生活费,他从没有忘记过,总是及时地寄到学校。大一暑假,我见到了涂老师,涂老师带我到母校院墙外的小溪边捉螃蟹,看着那些横七竖八的小怪物,惊得我不住地尖叫,这时,涂老师就会兴奋得像个孩子,特别有劲地喊:“英子,快点来呀,这边还有更大的。”涂老师富有磁性的声音逗得我开怀大笑。和涂老师在一起的日子快乐而充实,很长一段时间,涂老师的声音都在我的耳边响起,很多个夜晚我都是在涂老师叫我的声音中甜滋滋地入梦、甜滋滋地笑醒,我发现我真的离不开涂老师了,他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我不知道涂老师对我是否有感觉。

大二时,班里开始有人谈恋爱,也有男孩子给我递纸条,可我一点心情也没有,我心里只有涂老师。于是我写给涂老师的信便发生了变化,我直言不讳地告诉涂老师,我喜欢他,要嫁给他,让他一定要等我毕业。涂老师仍旧像以前一样,不咸不淡地应付我。难道我不够漂亮,我盯着镜中的自己看,我看到了出水芙蓉一般逐渐成熟的自己,忽然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周末,我用涂老师给我的生活费上街买了一个胸罩和一条裙子,去照相馆拍了一组个人生活照,寄给了涂老师,我就不信他不喜欢我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身躯。信寄出后,我一直忐忑不安地等涂老师的信。果然,涂老师很快回信了,不过连我的照片一齐寄了过来,信里短短的几句话让我流了一夜的泪:“英子,你长大了,你应该是一个展翅高飞的雄鹰,你很有个性,你会有更加光明的未来,好好努力。”

我的痛苦不言而喻,我又想起了宋老师,我虽然没有宋老师漂亮,可宋老师的运气确实比我好,算了,既然老师说我是雄鹰,那我就应该有一双坚强的翅膀,搏击风雨,翱翔蓝天。大二暑假,因为涂老师,我连家都没有回,我做起了家教,再加上在学校勤工俭学的收入和奖学金,我基本上自己能养活自己了。我写信告诉涂老师,别那么辛苦地给我寄钱了,借他的钱我会慢慢还的。

不久后,父母给我来了一封信,说涂老师病了,让我无论如何回家一趟。我心急火燎地回到了家,看到了病入膏肓的涂老师,他的脸像蜡一样黄。原来涂老师为了还自己上学的债和供我上学,做了两份家教,缺钱时还会卖血……涂老师患上了严重的肝硬化,涂老师的生命也快走到了尽头……我哽咽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怎么会这样?涂老师在我印象中曾是那么的阳光帅气。我发疯一般扑向医生办公室,我跪在地上乞求涂老师的主治医生,一定要想方设法救涂老师,我不能没有他。医生无力地摇摇头,我瘫在地上,仿佛看见死神在招手,我受不了一个鲜活的生命为了我在绚烂的风景里凋零……在涂老师最后的日子里,我见到了母校的好多老师,包括宋老师。宋老师还是那样美丽,只是岁月不饶人,在她眼角留下了细细的皱纹。

涂老师走后,我请了两星期假,我每天都念着涂老师的名字,糊里糊涂地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后来又发起了高烧。母亲流着泪劝我不能轻生,看见我难受她比我更痛苦。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十七

见到她的时候,我才二十一岁,一个边防战士,每月只有三十多元的津贴。她本来在另外的车厢里的,但当路过看到我穿一身军装旁边的座位正好空着,就贴着我坐了下来。

“嘿,去哪?”她微笑着一脸的灿烂。

我说:“探亲回家呗。”

她略顿了一下说:“这儿没人吧?”

我说:“没有。”

她说:“那我就搬过来与你同坐吧,和当兵的在一起有安全感!”说完便唱火连天地走了。

大约过了十分钟,她来了,提在手里的行李非常简单,一只一个小小的皮箱。之后,我们开始闲聊,起先时说的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但后来就渐入佳境了。她告诉我她二十九岁,在乌鲁木齐一家酒店打工,她的家在成都,是和丈夫离婚了才出来打工的。快过年了,她要回家去看父母。她说,自从到了乌鲁木齐后,回成都她的心里总有一种说不清的情感——成都生了她养了她,但因为离婚成都却让她很伤心。

我问她为什么离婚,她低下头近于愤怒地说:“他有人了!”但很快脸上的不快就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了,抬起头来问我:“你看我长得漂亮吧?”

我说:“漂亮!”

她说:“是吗?”

接着我看到她的眼里有泪光闪烁,又赶忙说:“你真的很漂亮!”我并没有说假话——她的确很漂亮,仰起头来的时候让你可以看到阳光明媚和鲜花盛开的春天。因为这种春天的存在,我在赞美她时心里也有一种别样的滋味。但事实是当时是冬天,车窗玻璃上结着一层厚厚的冰,列车穿行在黑夜里。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我喝了杯上车前带来的牛奶,吃了一些饼干。我问她怎么不吃早餐,她说,她已经很多年为吃早餐了,吃了反而感觉不舒服。午饭时,我要了盒饭,我问她要不要,她告诉我自己不饿。晚饭,我依然要的是盒饭,我同样问她要不要,她依然告诉我自己不饿。因为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她的这种反常引起了我的警觉,我说:“不会吧?一整天不吃东西怎么成?”

她低着头说:“没事的……”

我说:“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她的头更低了:“没事的……”但很快她便抬起头来,对我感激地笑了笑。因为还不是非常熟悉,我不好再问她什么了。也许正是这原因,接下来我们仿佛没什么可说的了,但正当我昏昏欲睡时,她却用胳膊肘儿轻轻捅了我一下,好关天才松开一直咬着嘴唇的牙齿,对我说:“告诉你,上车前,我的钱被小偷偷了……”

我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她把头几乎埋在了胸间,过了很久才像蚊了歌唱着那样对我说:“能帮帮我吗?”

我慌乱地翻着衣兜,我知道那里面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十元钱了,接着我拿出那几十元钱对她说:“你看啊……”

她笑了:“我从来也没有见过你这么好的人,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感觉到你会帮我的!”但她并没有去接我捧着的钱,只是春天一样对我美丽地笑着。在这种笑里,我不知如何是好。列车在黑夜里穿行,我的目的地兰州站就快要到了。因为她不肯要我的那几十元钱,我只好列车停靠在一个小站时,为她买了两个大饼和几个鸡蛋、一包柞菜。

此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也没有见过,但每每年关我想在乌市打工的她是否回到了自己成都的家?而成都将给她的是什么?见到她的时候,我才二十一岁,一个边防战士,每月只有三十多元的津贴。她本来在另外的车厢里的,但当路过看到我穿一身军装旁边的座位正好空着,就贴着我坐了下来。

“嘿,去哪?”她微笑着一脸的灿烂。

我说:“探亲回家呗。”

她略顿了一下说:“这儿没人吧?”

我说:“没有。”

她说:“那我就搬过来与你同坐吧,和当兵的在一起有安全感!”说完便唱火连天地走了。

大约过了十分钟,她来了,提在手里的行李非常简单,一只一个小小的皮箱。之后,我们开始闲聊,起先时说的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但后来就渐入佳境了。她告诉我她二十九岁,在乌鲁木齐一家酒店打工,她的家在成都,是和丈夫离婚了才出来打工的。快过年了,她要回家去看父母。她说,自从到了乌鲁木齐后,回成都她的心里总有一种说不清的情感——成都生了她养了她,但因为离婚成都却让她很伤心。

我问她为什么离婚,她低下头近于愤怒地说:“他有人了!”但很快脸上的不快就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了,抬起头来问我:“你看我长得漂亮吧?”

我说:“漂亮!”

她说:“是吗?”

接着我看到她的眼里有泪光闪烁,又赶忙说:“你真的很漂亮!”我并没有说假话——她的确很漂亮,仰起头来的时候让你可以看到阳光明媚和鲜花盛开的春天。因为这种春天的存在,我在赞美她时心里也有一种别样的滋味。但事实是当时是冬天,车窗玻璃上结着一层厚厚的冰,列车穿行在黑夜里。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我喝了杯上车前带来的牛奶,吃了一些饼干。我问她怎么不吃早餐,她说,她已经很多年为吃早餐了,吃了反而感觉不舒服。午饭时,我要了盒饭,我问她要不要,她告诉我自己不饿。晚饭,我依然要的是盒饭,我同样问她要不要,她依然告诉我自己不饿。因为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她的这种反常引起了我的警觉,我说:“不会吧?一整天不吃东西怎么成?”

她低着头说:“没事的……”

我说:“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她的头更低了:“没事的……”但很快她便抬起头来,对我感激地笑了笑。因为还不是非常熟悉,我不好再问她什么了。也许正是这原因,接下来我们仿佛没什么可说的了,但正当我昏昏欲睡时,她却用胳膊肘儿轻轻捅了我一下,好关天才松开一直咬着嘴唇的牙齿,对我说:“告诉你,上车前,我的钱被小偷偷了……”

我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她把头几乎埋在了胸间,过了很久才像蚊了歌唱着那样对我说:“能帮帮我吗?”

我慌乱地翻着衣兜,我知道那里面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十元钱了,接着我拿出那几十元钱对她说:“你看啊……”

她笑了:“我从来也没有见过你这么好的人,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感觉到你会帮我的!”但她并没有去接我捧着的钱,只是春天一样对我美丽地笑着。在这种笑里,我不知如何是好。列车在黑夜里穿行,我的目的地兰州站就快要到了。因为她不肯要我的那几十元钱,我只好列车停靠在一个小站时,为她买了两个大饼和几个鸡蛋、一包柞菜。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十八

那一年,他们都未成年,女孩坐在男孩的旁边,稚嫩的脸庞,透着一丝可人的容颜。那一年男孩最大的荣耀或许就是女孩在他身旁,只此却让男孩心里满溢幸福。

夜晚过隙的时光总是会伴着对女孩的想念,陪伴男孩渡过一个又一个夜晚,看着女孩在日记本上签上的一句:人生如若初见。男孩莫名的喜欢上了这句话,莫名的爱上这样初见的味道。伴着思念,想起女孩的点滴,想起女孩的回眸的一笑,男孩满怀期待的进入梦乡等待黎明的来临,期待第二天女孩坐在他的身旁,继续享受守候她的幸福。

那一年,男孩终于明白上学原来可以这么幸福。只因生命中有她!

初二期末考试的时候,男孩坐在考场上,临考的时候发现自己忘记带钢笔了,唯一能求助的只有她了。或许心有灵犀,后面的同学偷偷的递给男孩一支钢笔,告诉他:“哥们,你漂亮女朋友让我递给你的”。那一刻,一种被认可的满足感让男孩心头暖暖的。直到多年以后男孩依旧珍藏这只钢笔,念着属于他们的记忆。

男孩为了保护女孩慢慢的脱去稚嫩,假装成熟。从乖乖男学会叼起香烟,为的只是保护她,那种男孩所谓的保护。男孩告诉所有人,那个女孩子是他的女朋友,他的女人谁都不准碰她不准欺负她。男孩喜欢每天像个傻小子一样躲在教室门口等着女孩的出现。喜欢看到女孩害羞的微笑,喜欢她假装生气般数落自己最近犯的错,那个年纪男孩谁都不怕,只怕她眉宇间紧锁的怒容。

初三那年,男孩学会了努力学习,为的只是多陪伴女孩几年。为的只是遵守答应过她的许诺。希望和她进入同一所高中,继续他们之间的故事。

那个时候男孩每天都拼命看书,把自己的游戏账号扔掉,不再和自己的那些兄弟出去勾三搭四。一个目标就是和女孩相约的那所高中,如果可以,男孩希望流年倒转,自己可以用尽力气来过一次尽自己所有努力争取那所高中。可时光不会为了任何人倒转,男孩落榜,孤单的看着女孩一个人走进了高中的校园。可他依旧没有忘记过自己的承诺,男孩每天都会在女孩上学的门口等着她的出现,远远的看上她一眼,然后心满意足的转身走开。

女孩子天生的灵敏,让她发现男孩每天的出现,每天的守望。有一天女孩鼓起勇气,跑到男孩身边告诉他:“你怎么老来我们学校呢,弄的像一个混混。如果你是来看我的,那我告诉你我有男朋友了”。男孩本以为她会为自己的执着所打动,然后轻声细语的问候下彼此的生活。可结果竟是这般的无情决断,男孩突然感觉自己真是个傻子,一直在进行着一个人的恋爱,一厢情愿,却最终落得两手空空被人斥责的结局。

从此男孩开始了,颓废落寞的生活。每天都会和朋友一起喝的烂醉如泥,男孩知道他应该让女孩追逐自己的幸福,自己应该为她远远的祝福,可忘记一个人确实并不容易。爱情,原来真如书中描述的那边,像带刺的玫瑰一个妖艳美丽,可却布满尖锐的刺,让你痛彻心底。

男孩,开始学着忘记她。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体味着爱情之后的酸楚。他知道或许一辈子都忘记不了女孩在他心里留下的甜蜜,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一个又一个天真的许诺。可他依旧逼迫自己学会忘记,学会祝福自己最爱的人追逐幸福的爱情。

在女孩离开的第67天,男孩依旧没有忘记她,躲在被窝里嘴哭泣着。因为是男人,他不想自己像个失败者一样声嘶力竭的痛哭,默默的用被子捂住自己不出声响的抽泣。哭累了,男孩掀开被子却发现手上和被子上都是鲜血,鼻腔里的殷红让他想起了一段又一段悲情故事的桥段,可他感觉这只是一次意外,那种悲情决然不会出现在他的生活。可这种情况越来越频繁,自己感觉咽喉疼痛难忍的时候,不得不去医院进行检查。可当拿到结果的时候男孩,彻底迷茫了,他所得的是一种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治愈很渺茫。男孩蹲在医院的楼道里用沉默消化着这个噩耗。

很快,男孩生病的消息在一些相识的同学间不胫而走。很多人都去医院,进行骨髓配型的检验,可最终却没有一个人和男孩的骨髓匹配。男孩躺在病床上,看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握着一支钢笔,想着那抹微笑等待着死亡的来临。他已经放弃了生命的希望,只想握着今生最美的回忆,走到世界的尽头。

或许,生命就是这样,奇迹永远都在发生着。在男孩等待死亡的时候,却接到了医院的通知,找到合适的骨髓,并且得到了捐赠人的同意,马上就可以进行手术。男孩喜极而泣,在生命最后的轮转中,他终于看到了曙光。

进入手术室的时候,男孩看到另外一个担架上静静的躺着一个人,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可他却没有办法从担架上下来走过去看上一眼,因为男孩早已没有站起来的力气。手术从下午直到凌晨结束,但是结果却并不如人们想的那般顺利。男孩机体并没有在手术之后很好的适应移植的骨髓,身体虚弱不堪,最终在医生的叹息中,家人开始为他准备后事,而他最后的希望只是见上女孩一面。

病房的门,慢慢打开,穿着病患服装的女孩走了进来。看到面色惨白,奄奄一息的男孩,眼泪慢慢的落了下来。男孩用手抚摸着女孩的头发,颤抖的说道:

“丫头,哭什么。我走了,就没人整天烦你了,等以后你男朋友欺负你我会帮你变成小鬼头报仇的”。

女孩拼命的摇头声嘶力竭吼到:

“不准你死,不是说移植了骨髓就能好的嘛!我们的骨髓合适,可为什么手术之后你还是会丢下我走呢?我从来就没有男朋友只是不想看到你整天游手好闲,即便你没有考试高中,不能陪我,我还是希望你能听从家人的安排,找个好的专科学校继续自己的学业,我不想你整天为了我,把自己的未来都给荒废,所以我才告诉你我有了喜欢的人,可我真的不能没有你我已经习惯了你在我身边,习惯了你给我的守护,给我的安全感,你走了我要怎么办!!!告诉我,怎么办!!”。

男孩枯瘦如柴的双手,替女孩擦拭着满脸的泪水,声音平淡不舍的说道:

“你给了我人生中最美的回忆。这一次,你像我们上学考试的时候一样又一次的站了出来,你给了我生命的延续,但是生命在死神面前依旧弱势。丫头,就算我死去了,可我会一直守护在你的身边,看着你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等我死去,把你送我的这支钢笔放在我胸前的口袋里,来世投胎我一定会记得你,会给你一段完美的爱情。

女孩的哭泣在整间病房蔓延着,他们的爱情虽然未能圆满,或许从未真正的开始。可那段回忆,却会珍藏在活着的每一个人心中,终老不忘。

一座墓碑,一支钢笔,一段未曾开始就已结束的爱情。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十九

我大学毕业后离开家乡去了深圳,在那里奋力打拼,日子像流水一般过去,一晃我都奔三了。老妈很着急我的个人问题,不停地劝我回去相亲,我说过一个多月我休年假才能回去,相亲的事只能往后推。

好在我的同学阿林也在那家电器公司上班,只是他和希希不在一个部门,平时很少接触。我委托阿林做卧底,帮我了解一下希希的为人,特别是她和老板的关系。阿林起初不愿意当这个“卧底”,但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只好答应。

没过几天阿林就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希希性格活泼,非常爱笑,乐于助人,昨天还帮我取了资料,她们部门的人对她评价不错。”看到这条短信我稍稍放了心,都说美女矜持,希希挺平易近人的。

过了一个多星期,我看到阿林给我的qq留言:“希希是个善良的女孩,昨天下班时我们一起坐车,上公交车时给了乞丐一元钱,在公交车上还主动给孕妇让座。”这条留言让我很高兴。我一直想找个美丽善良的女朋友,希希正是合适的人选呀!

半个月后,我收到阿林发来的一封简短的电子邮件。邮件上说希希是个单纯的女孩,平时上下班,偶尔和同事去逛街、看电影、吃烧烤。公司老板是个传统的男人,深爱着他的妻子,因此我担心希希和老板之间有什么“潜规则”完全是杞人忧天。这下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幸亏有阿林这样的卧底,要不然我可能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希希清纯漂亮,性格好,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女孩,我的心回到了家乡,来到了她身边。

我给老妈打电话主动提出了相亲的事,老妈却说:“什么事都是赶早不赶晚,这个亲相不成了。”

“为什么?”我惊讶地问。

“这段时间希希公司有个叫阿林的男孩子有事没事就去接近她,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两人撞出了火花,谈起了恋爱……”老妈无奈地说。

听了这话一时间我呆如木鸡。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二十

生活真是有趣:如果你只接受的,你经常会得到的。

有一个人经常出差,经常买不到对号入坐的车票。可是无论长途短途,无论车上多挤,他总能找到座位。

他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耐心地一节车里面一节车里面找过去。这个办法听上去似乎并不高明,但却很管用。每次,他都做好了从第一节车里面走到最后一节车里面的准备,可是每次他都用不着走到最后就会发现空位。他说,这是因为像他这样锲而不舍找座位的乘客实在不多。经常是在他落座的车里面里尚余若干座位,而在其他车里面的过道和车里面接头处,居然人满为患。他说,大多数乘客轻易就被一两节车里面拥挤的表面现象迷惑了,不大细想在数十次停靠之中,从火车十几个车门上上下下的流动中蕴藏着不少提供座位的机遇;即使想到了,他们也没有那一份寻找的耐心。

眼前一方小小立足之地很容易让大多数人满足,为了一两个座位背负着行囊挤来挤去有些人也觉得不值。他们还担心万一找不到座位,回头连个好好站着的地方也没有了。与生活中一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害怕失败的人,永远只能滞留在没有成功的起点上一样,这些不愿主动找座位的乘客大多只能在上车时最初的落脚之处一直站到下车。

感悟:自信、执着、富有远见、勤于实践,会让你握有一张人生之旅永远的坐票。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二十一

这话说起来,又不太简单,好象要回到很久以前似的,然而有些事想起来又有言犹在耳的感觉,时间会冲淡许多东西,也会留下许多弥足珍贵的东西,比如一个叫小清的朋友的友情。

认识小清的时候我正在读高三,正是大可烦恼的人生转折点,那时候我们只是平常的通通信,因为我们相隔遥远,并不能见面,所以只能算得是笔友,这在当时网络并不发达的时代是一种时行的交友方式,我已记不清当时交笔友的目的,好象只是学生时代一种寻求共鸣的简略手段罢,或者是别的,我也说不明白了,有些事想起来是很模糊的。

但我记得很清楚的一点是,当时很珍惜这样的情谊,感觉这是冥冥之中的缘份,当时就十分地信这个,好象当时十分流行的折纸鹤游戏一样,是一种年少的无忧无虑又带点淡淡哀愁的浪漫情怀。我发觉当我现在想来描述这一份珍贵的友情的时候,我竟然有点儿词不达意,或许真正的友谊都是不用说什么,永远就那么纯洁如诗般地摆在那里,而所有的形容倒反而显得了一点狭隘的局促。

第一次高考的失利让我踏上了在当时被形容得异常凄惨的“高四”之路,那时候小清便在某种程度上成了鼓励我奋进的人,因为学习事忙,我常常无暇回复她的信件,但她却总能够理解我,不至于心生疏远,是她一封又一封的来信使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感到宽慰。小清喜欢画画,她常常寄来一些她的“画作”逗我开心,她的画是以卡通漫画为主的,是小女孩喜欢的一种时尚,我当时是那么认为的,但看到那些漫总能让人忘却此前的烦恼与燥乱,在简单而清秀的笔画勾勒中,给人的是种青春无暇的纯粹印象。

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桥,那是座古桥,老长老长的,足足有五里,当地人都叫它作五里桥,每到周末的下午,不管是怎么样的情形,我都要抽空到那里走一遭的,在桥上漫步走来的感觉是那样的悠闲,可以让你忘却快要让人窒息的紧张的学习,那时候,那座桥是我心情的一个驿站,每回走上那么一遭回来,我总会有所收获,这时候就要动动笔把它记录下来,于是积累下来也有那么一本的文字了。每回写信我总会告诉小清我在桥上的一些事情,以及收获,有一回我在桥上看见了一位垂钓的女孩,神情甚为安详而美丽,不觉有点儿出神,回来做了一个美丽的梦,便把这梦告诉了小清。后来小清却把我在桥上的这些事画成了一幅很有意思的画,那幅画我一直保存着。

复读的时候我是住校的,宿舍里时常都是甚为吵杂的,但有一个小庭院,院里头种了几株清竹,有风的时候萧萧着,无风的时候也萧萧着,倒是一道别致的景致。当时为了抵御夏日蚊虫的叮扰,我们都搭起了蚊帐,我睡在上铺,又靠着窗口,时常躲在里头读书写字的,闲时抬头便能看见窗外的明月,伴着徐徐清风吹来,于是我便故做浪漫地把那一个小空间聊作一个小阁,名曰:清风明月阁,记得当时还题了一首小诗:

“微雨燕子飞,春风当此生。旧院竹萧瑟,新阁月朦胧。落絮引思绪,游丝带清风。人生不得意,此心当更恒。”

把这些想的写的也都寄与了小清,她回信说,“看来你还是活得甚为有滋有味的”,她却不知道我把那种整天往返于教室与宿舍之间,晚上熄灯后还要秉烛夜读的生活,用了两句诗来概括:“悲凄起卧两层楼,惨淡经营一管烛!”

上大学以后,有一段时间我们都忙于各自的事情,渐渐地就有点儿彼此疏远了,渐渐断了彼此的音信。直到有一天忽然又收到了她的信,才知道她已经工作了,又告知了网上的e-mail地址及qq号码,才又联系得上。通过网上更快捷的交流,发现彼此都改变了许多,而唯一不变的就是彼此之间的情谊吧!

紫苏一直觉得自己能赢得左放,就像拔河,紫苏始终占着上风,左放一直往回拉,紫苏却纹丝不动,最终等左放只好放弃,而紫苏赢的,除了一个华丽的转身,什么都没有。

如果说年少时我们不懂爱情,可长大后的我们为什么迷失在爱情里。

紫苏和左放上高中时就背着家里和学校偷偷的恋爱,那时两人连手都没敢拉过,只有在学校走廊里看到对方时,偷偷的看一眼对方。

高三那时,两人为考同一所大学而拼命学习,大学入取通知书下来后,两人拿着各自的通知书,跑到小河边,两人互相望着对方,左放伸出手掌,紫苏轻轻的把手放在左放的手心里,脸红的低下了头。

两人在大学毕业后不久结婚了,他们虽然对婚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可总是吵架,照理说,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都互相了解了,不会出现磨合期,可左放经常会说一些让紫苏特别伤心的话,一次两次紫苏忍了,可事不过三,第三次左放说:紫苏新买的鞋子好像套在了猪蹄里一样,穿什么都白搭。

这一句话把紫苏惹急了:“姓左的,你看不上我了,我知道,你在外面看上了别的小狐狸精,别以为我不知道”紫苏站在厨房间背对着左放。

就为这一句话,矛盾激化了,两人冷战了半年,平静的分手了,按紫苏的话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左放没钱还不体贴,离了干净。

感情就这么怪,什么关系都没有了,反而更能向朋友一样相处,左放经常会给紫苏打电话嘘寒问暖,其实左放心里还是爱着紫苏。

“别跟我这么暧昧,你以前要是这么关心我这么体贴我,我也不会跟你离婚的,别假惺惺的”这天左放又给紫苏打电话,被紫苏骂了一通。

“你咋这么笨,紫苏是想让你开口求和呢”左放的姐姐在给左放收拾房间时,听到左放在念叨他最近跟紫苏的一举一动。

老姐的话,让左放吃了一惊,一拍脑门:“我怎么没想到呢”于是左放就开始回忆紫苏的好,紫苏虽然脾气有些急,有时会像个孩子,家务不是很好,但还是疼我的。

左放有些生气,可他又不知道说什么,转身走了。

两家的父母都希望两人和好如初,毕竟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出一家进一家不容易,哪还有这么了解他们的人呢。

正好紫苏的爸爸下个月过生日,这正好是让两人和好的机会,紫苏的妈妈背着紫苏给左放打了电话,让他那天务必来吃饭,一切都悄悄的进行着,谁知事与愿违。

生日那天,两家的父母都早已到了,左放给紫苏买了一大把玫瑰还有一枚求婚戒指,打算在两家老人面前给紫苏表个态,谁知等到6点,紫苏才慢悠悠的来了,还带来了她新交的男友,一进门紫苏的新男友就往外给紫苏的老爸掏礼物,其实紫苏进门时看见左放的那一大把玫瑰,可她就当没看见一样,始终一句话没和左放说。

场面有些尴尬,左放愣了一会,狠劲的推门出去了,左放的父母随后也走了。

往后的日子里左放的电话渐渐的少了,这让紫苏有些失落,她不想这么气左放,只不过是想让左放多在乎她一些,没想到有些过头了。

左放在紫苏的眼前消失了,消失的一点声息都没有,突然一个深秋的午后,紫苏收到左放的结婚请柬,紫苏打开请柬,看到左放的身边多了一个漂亮的女孩,那个女孩有着和紫苏一样迷人的眼睛,紫苏的泪慢慢流了下来。

紫苏失去了左放,失去了。。。。。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二十二

很久很久以前,对爱情的认知只是校园里暧昧的小粉红。

两个人偷偷手拉手,在夜修结束后一起走过少人的林荫道,不小心生怕碰见熟人,手心突然被握得更紧都能够心跳加速。那时候整天顶着一个蘑菇头的短发,厚厚的刘海常常横七竖八的耷拉在额头前,戴着一副黑色镜框眼镜,那么不起眼的素颜脸仍然被捧在手心:“你怎么这么可爱,你最好看啦。”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爱情也许是最单纯最简单纯粹的情感了吧。在校园里的恋爱真是美好得一塌糊涂啊,心里默默的想着念着彼此,却还是小心翼翼的想着要好好学习啊共同进步啊不要拖累对方。早晨相约一起晨读,晚上一起做题,两人能一起骑单车,一起吃饭,宿舍楼底下告别晚安后,就觉得自己像被世界温柔对待的女主角。

从不会对情人节七夕抱有什么期待,却在收到桌角的早餐和胃药时心里涌起一丝暖意,才回想起聊天时不经意说到的话语,总是被他默默的记在心底。

那时候的少年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套路,只知道唯独对你真诚的喜欢。就好像牵起了手,就可以沿着那条校道一直走下去,没有白头不分离的沉重和庄严,只有一心一意眼里都是彼此的美好。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二十三

爱情。

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主题,爱情是人性的组成部分,纯洁的爱情是人世间最美好最真挚的感情。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相爱的人就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短篇青春校园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十六岁,雨一样的朦胧。十六岁正上中学的我,对爱情产生了一丝的懵懂,那时的我不知爱是什么感觉,就知道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每天都沉浸在美好的幻觉中,也许是小说看多了,也许是偶像剧懒惰了,总之我对爱情产生了向往。

那年,我十六岁,在我十六岁时,我的生命中出现了一场意外。他的出现打破了我原本轻描淡写的生活,他的一撇一笑,深深的烙在我的心里,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能使我心猿意马,在脑海中回荡好久好久,他的一个举措,使我变得局促不安,一个和煦的笑容仿佛照亮了我空洞的心房。

于是,我开始在上课时,时不时朝他那边望去,老师找我谈话,皱成一字眉地对我说教,我却什么也没听进去,只不过有一丝丝的心虚,我只是在想:我到底是怎么了?这样的思想似乎一直在我脑海里打转,我只知道只要看到他,我的心里就不知所措,看不到时,又却很思念。

记得那一次,我匆忙地跑,头一直低着,身子一不小心被绊倒,却被人扶住,然而,对着一双清澈的带着关心的眼眸,我当场石化,心里一阵错愕,一阵羞羞涩,一阵欣喜,脸刷一下红了个透顶,只见他轻启双唇:“同学,你没事吧?”我呆愣了一下,忙回:“……没事,谢谢!”最终,我尴尬地跑开了。

后来,他转学了,带走了我的懵懂无知,带走了我的欣喜若狂,抑或……我的生活重新回到起点,仿佛辽阔无垠的海洋,坠入一粒石子,惊起一层层涟漪,最后,还是缓缓坠入大海的深处。这时候的我才意识到至也许就是暗恋吧!可这已经晚了,我的他已经走了。

不知不觉已经上大学一年了!计算着与你分别的日子也很久了!或许是下雨天或许是看到了你发的说说的原因吧,今天我格外想你,口里唱着《想你的夜》,脑子里都是你的笑,你的一点一滴!

那个女孩,还记得那年吗?那时我们都青涩,怀着美好的。

梦想。

一起走进了一中!还记得第一次看到你时,你笑得是那么灿烂!那时候的我比较腼腆。偷看了一眼你,被你发现了之后,羞得低下了头!你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跟我主动打了招呼!当你走过来的那个瞬间,我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在加速!永远忘不了的初次见面啊!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第二天来到教室发现你竟然坐在我前面。或许这就是缘分吧!但是我还是不敢同你说话,而你每次都主动打招呼!那个女孩,你是第一个走近我心里的女孩!由于出生在乡村,我从小就腼腆!但是从你微笑的那个时刻,我的心扉就打开了!那天以后,每天近教室的第一件事便是看你是否已到校!你也许不知道看不到你时我的失落!

就这样在我的目光下,我们一起走到了高三!那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看你的座位!突然你好像发现了我一直在看你。或许那时我应该向你表白,但是我又怕我的苍白的话语会打破我们之间仅有的。

友谊。

所以我选择了退缩,或许你认为我没有勇气当时我也恨我自己的懦弱。但是现在我不后悔,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让她去选择自己的未来我不应该成为你的绊脚石,我选择了把你放在我的心底。

快毕业时,或许是要分别的缘故吧!同学们都忙着表白,但是我依旧没有说出自己心底的那份爱!在舍友分别会上,我们一起玩游戏!大家要每人要说出一个秘密,所以我说了。我发誓那是唯一一次。大家含泪分别后,我的一个舍友说他认识你的一个好朋友!问我要不要找你朋友要电话,我拒绝了!这次我真的恨我的懦弱,没有勇气!

那天我认定我们就这样错过了。但是也许是上天注定的吧,我滑档了!别人都以为我很伤心。但是我没有,我知道你在复读!所以那天我在自己的床头写下了共同努力的誓言。复读那年的寒假,你突然加了我的qq。那天我们聊了很久,但是彼此都没有说出那句话!我们都知道我们需要。

时间。

的考验。

第二次高考,我们都很顺利!但是你去了南京,我来了中南大学。或许是命运的安排吧,我们注定无缘!在大一的那个寒假,我见到了你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其实她把我喜欢你的事在毕业时就告诉了你!并且你也喜欢了我四年,一直在关注我的消息。那时我真的是那么高兴啊,想着同学聚会时向你说出那句一直没有说出的话。

在见到你之后,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同学们都在谈论你的成就。这时我明白,我已经配不上你了!你是那么优秀,而我是多么的渺小啊!

心底的那个女孩,我一定努力!等我足够优秀,如果你还没有结婚,我一定娶你。如果你找到了更适合你的人,我会默默地祝福你!我会永远把你放在心里,默默看着你!

九把刀的小说和电影火得一塌糊涂。我始终没有看过,却在心底默默地想,也在心里轻轻问,那些曾经追过我的男孩,你们如今还好么?隔着重重岁月,对着当初站在校门口的他,用力地喊一句:“我很幸福,愿你安好!”

你可能出现在我还憧憬偶像剧的年纪,例如初中二年级却离想象中的白马王子有些差距,也许个子不太高,也许皮肤不够白,也许唱歌不动听,也许打球不算帅。但是,却在谁都羞于说爱的时候,默默地用自己的方式守护我,哪怕知道我永远不会牵起你的手。

你可能比我大一两岁,会在放学时站在校门口张望,旁边停着中古的单车,肥肥大大的校服裤子下面是脏脏的球鞋。我会感到些许窘迫,周围还有朋友善意的调笑消遣,于是半低着头磨磨蹭蹭走过去然后一起回家,尽管你跟我明明是不同方向。

一路上并没有太多交谈,多数时候只是默默骑着单车。你偶尔讲个冷笑话,之后自己尴尬地笑笑。我抿着嘴,转过头看夕阳下你涨红的脸,觉得刚才的笑话其实蛮好笑。我不知道,我突然的笑颜在你眼里是多美的风景。

后来,我记不得你的容貌,却单单记得当初那个冷笑话和那抹夕阳。

也许有那么某一天,中午突然下起了雨。我没带伞,正在担心,却发现楼下的你举着一把大大的伞抬头看着我。可是,我却不知怎么被莫名地情绪占据,执拗地不肯走进那把伞底。你愣了一下,接着随手把伞塞给身边的人,匆忙跟着我跑进雨里。雨水很冷,风很轻。

后来,在下雨天我还会想起,曾经有个人同我共过风雨。

当然,你也会做些自以为浪漫却使我困扰的事情。比如校运会的时候,我突然听到广播里有人喊我的名字,希望我为你加油。我在熙攘的人群里又羞又恼,只好匆匆忙忙落荒而逃。第二天,我听说,长跑冠军在那天铩羽而归。我才发现,我的鼓励对于你是那么重要的事情。

后来,我想,如果重来一次,我一定会勇敢地站在跑道边对奔跑着的你喊一句——加油!

不知不觉一年转眼过去,我慢慢发现同隔壁班的某个男孩有好多共同话题。是不是喜欢我不确定,也不在意,只是欣喜。但是你却再次霸道地出现,偏要定义我和男孩之间模糊不明的友情。我恼怒,我指责,我觉得委屈。我忘记对你说了什么,只是后来明明经常“偶遇”的你仿佛消失在我的世界里。又一年之后的某天,我送完作业从老师的办公室出来,在校园里再次遇到了你。那时,你已经升入重点高中。你叫住我,只说了一句话就匆匆离开。

听过好多。

甜言蜜语。

我依旧觉得当初的那句话最动听——你说:“我等我。”

可是,我终究没有去你所在的高中。我会偶尔想起你,想起曾经有个人执拗地保护我。我也会怪自己当初口不择言伤害了你,更钦佩你那时的勇气和执着,在我有了男友,渐渐开始懂爱的年纪。我以为一切云淡风轻的时候,曾经初中的女同学找到我,递给我一张纸条。那个同学给我讲述着你是怎么兜兜转转找到她,如何郑重地拜托她转递这张薄薄的纸。那个下午突然变得温暖起来。你在纸上留了电话号码。我发了短信问候你,你回道——知道我有了男友,不然我会继续追我。记得好好照顾自己,不是每个男人都单纯善良。

后来,在爱情里哭过痛过我才终于明白,原来当初你早就教过我这个道理——一个男人如果真得在乎我,翻遍全世界都会找到我。我也终于读懂你的话,不是每个男人都单纯善良,只有爱我,才会善待我。

后来的后来,我们隔了好久又有了联络,会在qq上闲聊,你依旧关心我的近况,我也温润地回应。彼此都有了幸福的归属,你成了别人的骑士,我变作你人的公主。谁都不再提起当初的事情,像是有着某种默契。那些过往是时光罅隙里闪着光的水晶。

那年夏天,当我穿着得体的裙装,画着精致的妆容随着商场的扶梯缓缓下落,我看到入口处,你携女友满面笑容地走进来。你还是当年的摸样,依旧不够高大,不够帅气,却有了一个男人的成熟气魄。我从你身边走过的时候,你没曾认出我。我微微笑了,这样的擦肩而过证明我已从不起眼的毛毛虫蜕变成蝴蝶,也证明你终于离开原地走向了更温暖的去处。我对着你的背影,轻轻地说一句:“谢谢。”

谢谢你陪我经历过的每一场风雨;。

谢谢你单车的印迹留在我曲曲折折的青春里;。

谢谢你在我不美丽的年纪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回忆;。

谢谢你的执着和勇敢教会我在追逐爱的旅途上永不轻言放弃。

我的生命里都曾经有这些男孩。你不是前男友,不是蓝颜知己,比朋友多一些回忆,比爱情少一些心跳。但是,在很久以后,我们也许不再会回忆起轰轰烈烈地爱过谁,也不再会想起痛彻心扉地为谁哭泣,却会永远记得,那个我错过的男孩,站在校门口略显单薄的身影。

我这一生会有无数次错过,有的令人惋惜,有的让人心痛,有的使人庆幸,唯独这一次错过想起来没有遗憾,只有暖暖的感动和满满的欣喜。那么,就隔着重重岁月,对着当初站在校门口的他,用力地喊一句:“我很幸福,愿你安好!”

然后,我们也可以笑着挽起身边人的胳膊,向着更幸福的地方,慢慢走去。

校园剧演员的青春故事篇二十四

爱情是两个人的灵魂结合起来飞向上帝的天使,这个天使将把世上光辉带给上帝。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青春校园短篇爱情故事,希望能够帮到你!

你长得是真好看,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但,也实在够恶劣。

你才上初二就谈了好几个女朋友,还死乞白赖地求我帮你写。

情书。

我大笔一挥拐着弯儿损人,眯着眼看着你喜滋滋地送去,黑着脸灰溜溜地回来。

你咬牙切齿地对我说:“那女的居然看不上你写的情书,我怎么会看上这么肤浅的人?”而后,你看着笑疯了的我满脸疑惑。

你喜欢托着下巴忧郁地注视着我:“你是喜欢我的吧?”乍一听我手一抖摔了笔,一记重拳打得你“嗷”地惨叫出声。次数多了我只是淡淡丢给你两个饱含我对智障儿童的同情和怜惜的白眼。

你却乐此不疲,一日三次,生生烦得我倚在桌子上,虚弱地说:“对啊,我好喜欢你啊。”你龇着牙笑得像个偷吃到糖果的小孩儿,拍着我十分认真地说:“我就知道!我那么帅!”我低头,考虑要不要把鞋脱了直接拍你脸上。

你是混得还不错的痞子一枚,而我只是一个成绩不错的普通学生。我们本来该是两条平行线。偶然成为同桌,混熟了后我对你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

有一次一个男生来找你,正说着话,你随手拿起我的笔转着,被我劈手夺下,然后习惯性冲你胳膊招呼一下。那男生目瞪口呆,你却只是随意地笑笑。我忽然明白了你有多纵容我,于是笑容忍不住绽开。

那时候我们别的科目老师都很好欺负,只有身为年级主任的。

数学。

老师,人称灭绝。数学课她阴着脸走进来,周围同学纷纷掏出她要求的卡纸,我忽然就白了脸。

这时灭绝冷冷的声音传来:“没带的同学出去顶书站着!”

我苦着脸准备出去,一张卡纸“啪”地拍在我的桌子上。我愣愣地抬头,你已经走到了门口。

下课后你甩着手臂走进来,我望着你欲言又止,最终只蹦出三个字:“谢谢啊。”

班里面我们是唯一的男女同桌,而且相处得很融洽,你又从来都是风云人物,于是班里关于我们的流言满天飞。你是嘻嘻哈哈一笑而过没所谓,我却在别人指指点点中如坐针毡。后来愈传愈凶,灭绝把我叫去办公室,语重心长地说道:“你是个好学生,不要和某些人走得太近知道吗?”

我在你的面前忽然沉默。你找我说话,笑容一如既往地灿烂,我却只是敷衍几句。

慢慢地你觉察到我的疏离,似乎明白了什么。你干笑两声,说了句“你好好学习”,之后便很少和我说话了。

那天我在路上走,好友忽然凑过来,神秘兮兮地和我咬耳朵:“哎,你和你同桌是不是……”

我看着她眼中促狭的笑意,慌忙喊着:“怎么可能?我看上谁也不会看上他的!成绩那么差还整天惹是生非,自以为是的样子要多讨厌就有多讨厌!”

她忽然神色惊慌,我顺着她的视线,看见你站在一棵树下,手插在口袋里,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第二天我战战兢兢地走进教室,你坐在位子上睡觉,直到我坐上位子也没有抬头。你始终没有提起这件事,但也再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期末考试前老师按期中考试的成绩排位子,作为上次考试第二名,当老师念到我的名字时,我随便指了前面的一个位子。

我收拾东西时,你看着我脸上张扬的笑意,淡淡地说道:“就这么迫不及待?”我手一顿,继而像被一柄重锤狠狠地击中了心脏,一瞬间心痛得不能呼吸。

初三时我被选到奥数班,你去了传闻中的垃圾班,不过是四层楼的距离,我却再也没有看见你。

后来无意和别人聊起你,才知道你已经休学回家了。她奇怪地问:“你们俩不是关系很好吗?他没有告诉你?”我只是笑笑,哑口无言。

我青春里唯一鲜活存在过的少年,从此杳无音信。

现在我很想找到你,我还欠你一句“对不起”;。

现在我勇敢而嚣张,再不是当年的怯懦模样;。

我曾有很长一段。

时间。

不敢想起你,怕愧疚和想念会击破心脏的外壳。而现在,终于可以上扬嘴角。

只是那份朦胧的喜欢,终于被时光冲刷得干干净净。

对,你没有看错,我曾经,很喜欢你。

我很喜欢那个姑娘,因为她有一双我至今为止见过的最美的手。衬着亮色的绿茶包装,那手显得葱莹玉白。

那一刻,我知道我喜欢上她了。

我初来新学校报到时,看到那手,我喜欢将这归结于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我高兴啊,跟嗑了药似的,这一嗑就是三年。在定数的指引下,我和姑娘的事儿成了一半:就是我始终如一地喜欢姑娘,姑娘从来不知道有我。

我自娱自乐,从晨晖踩到夕阳。时值毕业季,许是想着大学了,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瞧上一眼。所以少男少女们的告白满天飞,毕业礼物你传我啊我传他。

在这玫瑰色的大背景下,我攒了三年的勇气突然找到了回家的路。我想送姑娘点什么,只是很单纯地想送而已。

也许是想等老得再也走不动路时,不会觉得遗憾吧。晚风拂过,我可以抖着蒲扇,对孙儿说,那夕阳,是你爷爷我曾逝去的青春。

嗯……貌似想多了。

我回过神,又仔细地瞧着街上形形色色的店铺,布偶店?会不会太老套,算了。文具店?会不会太幼稚,都要大学了呀。

我一路走着,天哪,这都第几家了,奶茶店、玩具店、动漫手办店、衣服店……终于,又再次走完了一条街。

我有点泄气,但一想到姑娘那葱白莹玉的手,似乎又浑身充满干劲。

“您好,请问需要什么?”我回过神,发现不知不觉中已进入一家店铺。我环顾四周,瞧着一条条精致的手链,似乎……还不错!

“没事,我自己瞧瞧。”“好,如果有需要,可以喊我。”店员好脾气地笑笑,许是因为这店只有女孩子才会光顾的缘故。我弯下腰,凑近,仔仔细细地瞧着。

忽地,我眼睛一亮,伸出了手,但却碰到了另一双手。我愣了下。

对方是个女孩,短发。

“不好意思,你也要?”女孩笑笑。

“嗯……”我瞧出了女孩的心思。但我觉得这条复古风的手链真的是很衬我喜欢的姑娘。

“如果可以的话能让给我吗?这手链只有一条了,我上次来就很喜欢了。”女孩很是诚恳。

外面天快暗得差不多了,最后我拿着包装好的手链,在店员谴责的目光下走出小店。

我很抱歉,但欢喜更多。这一欢喜便又是两个星期。送姑娘礼物这任务也是最终。

成功。

了一半:我买了礼物,有了对象,但不敢送。

七月流火,真的是毕业了。但我在学校找来找去,姑娘却找不到了。到最后,学校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留下我站在校门口,手里拿着装手链的袋子。

忽然,我又一眼看到了那天在店里跟我争手链的那个女孩。

我看看手链,看看她。

“是你——”我走过去,将礼物强行塞到那个女孩手中,“那天不好意思,我,总之,算了,给你吧。”

夕阳懒懒地打在这熟了的小镇,我攥着那女孩执意塞过的钱,很是郁闷。

途经一小店,鬼使神差地多买了瓶不怎么喜欢的绿茶,背着黄昏,沮丧地回家,我想一个人静静。

我自娱自乐着,抬头,不自觉地停下脚步。

那个手莹玉葱白的姑娘,她在等车。

我飞快地小跑几步,将绿茶塞到等车的姑娘手中。

七月流火,熟悉的小镇,衬着亮色的绿茶包装,那手显得莹玉葱白。嗯,果然还是这样的好。

“你好,叶伊伊。”在姑娘愣愣的对视下,我飞快地跑了,“毕业快乐!”

晚风中,我飞快地跑着,背着黄昏,我就说嘛,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别了,我很喜欢的姑娘……。

很久以后,当听到顾林成在楼下唱那首《窗外》时,何落突然地就哭了,当然不是为了被她拒绝的众多男生之一顾林成,不过为了这首歌,更清楚些,是为了跟这首歌有关联的人,孙子南。

他们之间的故事,似乎从来就没没开始过,可却令何落煎熬了20xx年。

孙子南,是何落初中时代的同学,也是同桌,气质独特,品学兼优的何落是众多男生的心仪者,可天性腼腆的何落,和男生几乎是不交谈的,包括孙子南,尽管他们是同桌关系。

二人同样跻身于前三甲,平常似乎除了讨论题目,很少再说话,直到寒冬到来,何落的手如往冬一样,开始皲裂,某天早上,当何落坐到位子上时,看见桌上放了一杯热水,感到很诧异,而此时,孙子南报以微笑的冲何落点点头,何落回笑以示感激,小心地将杯子握在手里。

就这样,孙子南为何落打了一个冬天的开水,不知名的情愫已在何落心里滋长,不是因为是多容易感动的人,而是从小家庭破裂从来没有享受过的温暖,不过固执如何落,她一定不是会早恋的人。

一年的同学关系很快结束,很快他们不在一个班,很快不在一个学校,四年后,高二,何落以为彼此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直到有一天,她意外地收到一封孙子南的来信,是一封独特的情书,厚厚的信封,太多的内容,他说,他恋她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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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落悄然落泪,然后写了一封回信,不过就是婉拒的意思,何落多希望自己不要这样说,多想告诉他自己也喜欢了他四年,可她没办法,她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成为她成功道路上的绊脚石,她承受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施加给她的压力。

一段时间后,孙子南只回了七个字:有空听听《窗外》吧。

再见了心爱的梦中女孩。

我将要去远方寻找未来。

假如我有一天荣归故里。

再到你窗外诉说情怀。

再见了心爱的梦中女孩。

对着你的影子说声珍重。

假如我永远不再回来。

就让月亮守在你窗外。

何落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六年后,当她拒绝顾林成之后,他会唱出这首歌,其实,何落自己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到现在除了孙子南,还是不能接受任何人,也许是那个能在寒冬。

坚持。

每天为她打一杯开水的人始终没有出现。

更令何落没想到的是在听完顾林成唱过这首歌的第二天,她又收到了孙子南的信,不过,这次打开信封,不再是情书,而是喜帖,耀眼的红刹那间刺痛了双眸。

婚礼那天,何落偷偷地躲在角落里,看到孙子南和他美丽的新娘,何落笑了,她祝福他们。

假如有一天我荣归故里,再到你窗外诉说情怀。

如今,孙子南荣归故里,只是再也不会到何落的窗外诉说情怀。

窗外依旧窗内变。

窗外歌声依旧人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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