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为自己的经验积累提供有力的证明和反思。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需要不断实践和改进的过程,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思考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灵感。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一
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劳动法》的内容,按照学习计划,我们后勤中心于__年4月17日在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新《劳动法》。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我们每个劳动者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新《劳动法》,这是党和社会主义社会对普通劳动者的特别关怀,我们应当倍感珍惜。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新《劳动法》,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二
本学期,我学习了《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通过本学期的学习,我对劳动法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在学习之前,我对劳动法完全不了解,学习之后,觉得对我以后的工作与学习有非常大的帮助。《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
首先,《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劳动者个人权利的维护。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步提高。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显示出了劳动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法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双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单位方面,作为社会的一员,用人单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劳动者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才能更好的为单位工作,创造绩效。从劳动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
劳动法的颁布,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提高经营者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坚持劳动合作制度,扩大就业,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我感觉到,我国的劳动合同更加的具体、规范化。这充分的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学习了这么多知识,对以后我走向社会进行工作有深刻的影响。并且,我也会好好的运用我所学会的知识,在以后的岗位上努力奋斗!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三
一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
二是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三是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动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四
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和人民对自身权益的日益关注,劳动法治教育课程成为了大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我作为一名大学生,也完成了这门课程,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启发和收获。下面我将从理论学习、实践参与、法治思维、法益兼顾和自我提高五个方面来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劳动法治教育课程让我深刻领悟到了劳动法的重要性和广泛适用性。通过课堂的学习,我了解到劳动法是一门集政治、经济、法律等多学科于一体的科目。它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雇主的劳动管理行为,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在面临劳动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和程序,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基础保障。这些理论知识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劳动法对于推进社会的公正和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
其次,在实践参与中,我深切感受到了劳动法治教育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在课堂之外,我积极参与了社会实践活动和校企合作项目,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例如,在一家实习公司中,我目睹了一位同事因加班过度导致健康问题的案例,我利用所学的劳动法知识,帮助他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一实践,我不仅巩固了劳动法学习的知识,也提高了自己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劳动纠纷的能力。
第三,劳动法治教育课程还培养了我们的法治思维。由于劳动法是一门群众性法律,它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培养了我们对法治的思考意识。通过课堂上的案例研讨和小组讨论,我们不仅能够了解到劳动法理论的背后,更能够学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这种法治思维的培养,对于我们今后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劳动法治教育课程注重法益兼顾的原则。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要兼顾雇主的合法权益。通过课堂上的讨论和案例分析,我们学会了平衡法益利弊,以及怎样在棘手的劳动过程中实现法益的兼顾。这种法益兼顾的原则让我深刻认识到劳动关系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互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平等的尊重和保护。
最后,劳动法治教育课程还帮助我不断提高自我。通过学习劳动法,我深刻认识到要做一个遵守法纪的公民,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文明观念。在课程学习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查阅相关法律文献,如何处理劳动纠纷等等。这些技能的掌握不仅使我在实际生活中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也为我今后从事律师或法律相关工作提供了一定基础。
综上所述,劳动法治教育课程是一门既实用又必要的课程。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我们不仅能够掌握劳动法的理论知识,还能在实践中进行巩固和应用。同时,课程还培养了我们的法治思维,让我们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通过法益兼顾的原则,我们也能理解到劳动关系是一种互动关系。最重要的是,劳动法治教育课程还帮助我们不断提高自身,成为法治素养高的公民。我相信,这门课程对于我们的终身发展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五
劳动法治教育课程是一门非常重要的课程,它带给了我们许多关于劳动法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意识。这门课程教会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益以及我们在劳动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让我们更加理性和科学地对待劳动权益问题。在这门课程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劳动法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
第二段:法律意识的提高。
通过学习劳动法治教育课程,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在过去,我对于自己的权益并不是非常了解,往往忍气吞声地接受各种不合理的安排。然而,通过学习劳动法,我明白了作为一名劳动者,我享有许多权益,如合理工资、合理工时等,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意识的提高让我更加有信心和勇气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避免了被侵害的风险。
第三段:法律规定的保障。
劳动法治教育课程向我们展示了劳动法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作用。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如合理工资、休假、社会保险等。同时,劳动法也对雇主有一定的约束和规定,如合理解雇、不得强行加班等。这些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创造了一个公平和谐的劳动环境。只有当我们了解了法律规定,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我们才能够在工作中做到更加自信和顺利。
第四段:责任和义务。
学习劳动法治教育课程,不仅让我们了解了自身的权益,也让我们明白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劳动者,我们有责任按照规定的劳动纪律和岗位要求完成工作,同时保障劳动安全。法律规定了企业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但我们作为劳动者也要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不能因个人的轻忽而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我们也有义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为了个人利益损害企业利益。
通过学习劳动法治教育课程,我明白了劳动法教育的重要性。劳动法教育不仅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也让我们更加了解和尊重法律规定,遵守法律规定。只有当每个人都具备了基本的劳动法知识和法律意识,我们才能够共同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劳动法教育也为我们提供了处理劳动纠纷和保护自己权益的法律手段,让我们能够更加理性和科学地解决问题。
总结:
劳动法治教育课程让我受益匪浅,提高了我的法律意识和对劳动权益的认识。通过学习劳动法,我学会了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和途径。同时,我也明白了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劳动法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作用。劳动法教育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也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通过坚持学习劳动法知识并运用到实际中,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推动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六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因此,劳动者必须具备熟练的法律知识,保护自身权益并在职场中更好地发展。我最近通过自学劳动法,收获颇丰。以下是我对这方面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打好基础。
在自学劳动法之前,我深刻意识到,如果想要真正理解和应用法律,就必须具备扎实的基础。因此,我从基础课程入手,系统地学习各种法律原理、概念和判断方法。此外,我还利用互联网上丰富的资源,寻找各类劳动法的相关资料进行阅读。通过这些学习,我在理解劳动法和运用劳动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第二段:注意法律细节。
在细节方面,劳动法是一个要求严谨的领域。在学习劳动法的过程中,我对法律中的各种条款和规定都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和细致的检查。我注意到,在劳动法中有很多细节,这些细节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关键。例如,法律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和具体标准,在实际操作中非常重要,必须仔细遵守。只有注意到这些细节,才能根据规定合理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段:法律智慧。
通过自学劳动法,我也逐渐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具有智慧的学科。劳动法中的各种条款和规定,无论是法律精神还是实践经验,都蕴含着宝贵的法律智慧。在学习过程中,我注意到法律中关于合同订立、劳动报酬、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定,展现了立法机关在劳动领域的思想与实践。这些法律智慧可以为劳动者提供很大的指导作用,使他们更好地处理职场问题和保障自身利益。
第四段:法律态度。
在学习劳动法的过程中,我也体会到了法律态度的重要性。法律态度是指个人对法律的认识、尊重和遵守程度。学习劳动法需要严谨的态度,因为这是一个需要严格遵守规定和制度的领域。对于职场中的问题,应该遵循法律的规范和原则,而不是片面地听信相关人士的解释。因此,自学劳动法既需要智力投入,更需要心智的成熟和严肃态度。
第五段:实践运用。
学习劳动法不仅要掌握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还需要运用这些知识到实际环境中。通过自学劳动法,我逐渐认识到,实践是检验学习成果的重要手段。实践环节可以帮助我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处理职场问题,巩固对劳动法条款的理解和掌握。此外,在实践过程中,我还能结合其他法律知识和自身经验,更好地解决职场问题,保障自身权益。
结语。
自学劳动法成为我职场成长过程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过劳动法知识的学习,我逐渐形成了合理的法律思维和严谨的法律态度,巩固了职场生涯的根基。我相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自己在职场的表现必将更加优秀,积累更多的经验,取得更大的成功。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七
第一段:引言(150字)。
劳动法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体系,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而我在阅读劳动法的过程中,发现了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和原则,也产生了一些深刻的感悟。本文主要将分享我的读劳动法的心得体会,以期引起大家对劳动法的重视,并且提醒每个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段:劳动法平等原则的重要性(250字)。
劳动法中的平等原则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石之一。在阅读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平等对于就业、工资和晋升机会的影响。劳动法的平等原则要求雇主不因种族、性别、宗教、残疾等原因进行歧视。这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至关重要。我曾亲眼目睹一位女性同事因为性别歧视而被迫离职,她的遭遇让我深感必须对抗所有形式的歧视,并且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警觉,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劳动法合同的重要性(250字)。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种约定,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阅读劳动法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合同对于劳动关系的稳定和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正是合同的存在,使得雇主不能随意解雇劳动者,也让劳动者在劳动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要求适当的调整。我曾经被一家雇主解雇,但由于签订了合同,我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合同的存在让劳动关系更公平、更有序,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时刻关注和维护自己的劳动合同。
第四段: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250字)。
劳动法中关于安全与健康的规定,使我认识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安全是国家的重要任务。阅读劳动法让我更加了解了工作场所安全和卫生的基本要求,同时也认识到每个劳动者都有权利保护自己。在我所在的工作单位,曾有一次因为安全措施不到位发生事故,一名同事严重受伤。这次事故深深地警示我,安全无小事,我们不仅要依靠雇主提供的安全措施,还要注重自身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第五段:个人责任与共同关注(300字)。
在了解劳动法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劳动者不仅仅是法律的受益者,更是法律执行的参与者。每个劳动者都应当保持对劳动法的敏感度,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且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劳动法,认识到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重视公平和正义。政府和雇主应该加强对劳动法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并为劳动法的执行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结(100字)。
通过读劳动法,我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也认识到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时刻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持警觉,并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该共同关注劳动法执行的问题,呼吁政府和雇主加强对劳动法的宣传和执行,共同维护一个公正、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八
今天我想谈谈关于劳动法的一些问题。我们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辛苦和汗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颁布了《劳动法》,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真正知道它有多少内容呢,我的答案是:很少。正因如此,才会在社会上有很多人会因此蒙受本该能够避免的损失,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九
而今,这个劳动法,人品优良的劳动者根本得不到多少好处,反而让他们失去了很多原本应该有的培训机会,那些居心不良的混混到很高兴,他们的利益不但被保护了,而且额外多了生财之路。
可笑啊!之前的道路法规不但没有实现人性化的目的,反而导致了行人更加无视交通法规,我不知道这个劳动法又会走到一个什么样的境地?可悲啊!那些法律的制定者难道你们不知道中国的大多数人和你们一样无知且没有素质!
最近在媒体上看到越来越多的因新劳动法将要实施而引起的矛盾,可是看多了之后,我却不知道,在这场矛盾中,谁才是胜利者。
以前一直都很同情出来打工的劳动者,总认为那些老板不给工人买社保是不对的,不应该随便炒人,可是这次新的劳动法一出来,我却有点同情老板了:我接触过的有些人在一个地方做久了,确实有点依老卖老了,你想如果十年就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些人还不骑到老板头上去了----反正你不能炒我了。我单位就有这样一位仁兄,在我们单位干了十几年,一临时工月薪1800元,单位买齐所有的社保,还免费提供住房,可是现在单位改制了,不允许请临时工了,他不干了,说什么要去告我们单位。而且现在才知道该仁兄早就在合同上做了手脚(因为他在我们单位时间长,领导都说他很老实,连合同都让他自己填写,结果老兄在上面写了一句话,骗过了领导,经咨询才知道那句话的意思是没经双方同意---告别是他的同意,单位不得终止合同)。
当然我在这里说的只是个别,大多数劳动者们都是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的,我也要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局后勤中心:沈伟民。
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劳动法》的内容,按照学习计划,我们后勤中心于20__年4月17日在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新《劳动法》。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我们每个劳动者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新《劳动法》,这是党和社会主义社会对普通劳动者的特别关怀,我们应当倍感珍惜。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新《劳动法》,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二〇xx年x月xx日。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十
近日,我班响应上级的普法号召,组织了一次学习《劳动法》的活动。《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与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息息相关,所以学习《劳动法》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
通过学习,不仅让我认识到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是受保护的,也让我可以去公正地评判自己的企业。比如企业是否为我们提供了合理的酬薪,是否安排了足够的休假天数,又是否让我们享受到应有的各项福利保险等等。我们知道法律是公平的,它在赋予你权利的同时也赋予了你各项义务。所以,作为一个守法的员工在享有各种权利的同时,也需要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企业为你提供薪水、福利等,你也该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发展出力。而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学习《劳动法》才能清楚自己的员工享有哪些权益,才能正确的对待每一个员工,依法为员工提供合理待遇,从而建设一个和谐的企业。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了解了《劳动法》,增强了法律意识,清楚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这对我今后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学习劳动合同法的收获。
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我对劳动合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确立劳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等等。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的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保护自己和不违反法律,而且做到这一条,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志着我们的国家一步一步走上依法治国的正道,体现了“依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应该说这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
本学期的课程中学习了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在这里收获最大的是一下几个方面:
在学习总则中我了解到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也就是说法律不承认被胁迫签订的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是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决定权,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在以下的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过这一章的学习也懂得了试用期的相关知识。我想这些对我以后的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帮助。
在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学习中老师特别的强调了加班费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务派遣那个章节主要的学习了有关劳务派遣的知识,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从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总之,学习劳动合同法有助于每一个人,不管是企事业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懂得不违反法律和保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十一
本学期,我学习了《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实施,通过本学期的学习,我对劳动法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在学习之前,我对劳动法完全不了解,学习之后,觉得对我以后的工作与学习有非常大的帮助。《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
首先,《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劳动者个人权利的维护。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步提高。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显示出了劳动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法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双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单位方面,作为社会的一员,用人单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劳动者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才能更好的为单位工作,创造绩效。从劳动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
劳动法的颁布,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提高经营者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坚持劳动合作制度,扩大就业,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我感觉到,我国的劳动合同更加的具体、规范化。这充分的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学习了这么多知识,对以后我走向社会进行工作有深刻的影响。并且,我也会好好的运用我所学会的知识,在以后的岗位上努力奋斗!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十二
第一段:引言(150字)。
劳动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在学习劳动法的过程中,我充分认识到劳动法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许多有益的心得体会。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在学习劳动法过程中所得到的体会,并探讨劳动法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第二段:维护劳动者权益(250字)。
劳动法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在学习劳动法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拥有一系列的权益。劳动法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例如,在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方面,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劳动者在解除合同时获得赔偿。在工资福利方面,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等,确保劳动者能够得到公正的报酬。这些劳动法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保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段:促进社会发展(250字)。
劳动法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还能够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如平等就业、合理竞争、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等,这些原则能够确保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转,促进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机构,为劳动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另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对职业安全和健康的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在工作场所拥有安全的工作环境,减少事故发生,降低社会成本。劳动法的这些规定,对于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段:法律意识的重要性(250字)。
通过学习劳动法,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法律是社会的基石,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对于劳动者而言,了解和掌握劳动法,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够在工作中防范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因此,我们每个劳动者都应该积极培养和强化法律意识,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企业和管理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经营,保护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段:总结(300字)。
学习劳动法使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劳动法对社会的重要性。劳动法不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发展而存在的一门法律。通过劳动法,我们能够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此同时,劳动法也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维护了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转,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劳动法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
劳动法心得体会的五段式文章,包括引言段、维护劳动者权益段、促进社会发展段、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段和总结段,对劳动法的作用和意义进行了全面的探讨。通过学习劳动法,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十三
近日,我在长沙参加了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为期一周的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我是带着问题去参加培训,感到获益匪浅,现将我的培训心得汇报如下:。
《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医院等组织。未毕业的学生不是劳动者,应签订实习协议。返聘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构成工伤事故,但得交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变化在于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工会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业平等地位。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只有第二十二条培训费用和第二十三条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支付违约金。
现行法律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新法规定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一个月内的,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相关规定原来也有)。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预约解除的条款是: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随意解除的条款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增)。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新增)。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在20xx年3月前,我司非编劳动人员即没有按照劳动法购买社保医保,而且劳动合同是不规范的,虽然现在已经规范,但是依旧存在历史问题,容易被翻旧账。而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出处 COoco.Net.Cn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二、我司拥有一部分大龄员工,他们是公司的财富,但同时由于到达退休年龄而无法为其购买工伤保险,虽然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的赔付额度远远不足以抵消工伤所带来的损失。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里面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受伤害员工《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伤待遇、护理费、因公致残致死职工的工伤待遇等。
三、我司出现过一部分员工因旷工而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从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如果以后发生劳动纠纷,公司应以法律事实需要的证据予以印证。首先,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收集并保存证明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实时证据,例如:工资单,用以证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变更的书面变更,用以证明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会议记录、员工阅读签字,用以证明决定通知等文件送达劳动者的寄送签收回执等。其次,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公司应当收集可以证明处理事件真实的资料、证明,以防出现劳动争议中的被动局面。
四、我司现在非编员工已经全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他们的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发还给个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安保部保安入职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新《劳动合同法》提出“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十四
劳动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公平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在学习和应用劳动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意义和作用。在此,我将结合自身的经历和体悟,分享一些关于劳动法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坚守法律底线。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工资待遇、劳动时间、休假制度等。作为劳动者,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并坚守法律底线。在工作中,我们不应被剥削,不应接受延长工时而无偿加班,更不应遭受歧视和虐待。通过了解和学习劳动法,我们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够向侵害行为说“不”。
第三段:提高法律意识。
劳动法要求雇主必须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而劳动者也有责任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在劳动过程中,我们要始终提高法律意识,遵循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只有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才能保障自己和同事的生命安全。而如果发生劳动安全事故,我们也要依法维权,让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段:倡导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法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关注着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共同发展。作为劳动者,我们要以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待同事和雇主,共同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同时,我们也要关心并尊重他人的劳动权益,遵守劳动纪律,共同推动企业的良性发展。只有在和谐的劳动关系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职业能力,实现个人价值。
第五段:积极参与维权与改革。
劳动法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作为劳动者,我们要积极参与维权和改革的过程,共同推动劳动法的落地和实施。我们可以通过加入工会,组织劳动者权益保护活动,参与制定和修改劳动法规。同时,也要加强自己的法律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律保护能力,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劳动关系。
总结:
劳动法的学习和应用是劳动者必备的素质。通过学习劳动法,我们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也能够倡导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法治。只有当每一个劳动者都了解劳动法的相关知识,并能积极参与维权和改革的行动,才能真正实现劳动关系的公平和全面发展。因此,我们应当时刻记住劳动法的精神,并努力将其付诸实践,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实现自我保护和成长。
劳动法教育心得体会与劳动法篇十五
奎日,我们在太原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劳动合同法》重点条款解读与实施前企业人力资源应对策略培训班。我们带着问题去参加培训,感到获益匪浅,现将我的培训心得汇报如下:
《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法的实施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较,区别在于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的特别法,而劳动法是劳动法的基本法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劳动时间,劳动合同签订等一系列关于劳动着保护的基本问题。可以这样理解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部分的细化和补充。
《劳动合同法》和现行法律法规相比较,内容区别在于:
《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医院等组织。未毕业的学生不是劳动者,应签订实习协议。返聘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构成工伤事故,但得交意外伤害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变化在于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工会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业平等地位。
《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只有第二十二条培训费用和第二十三条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支付违约金。
现行法律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新法规定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一个月内的,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尽快建立职工花名册。完善公司用人体制。建立《顺延劳动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续延劳动合同通知书》、《保守商业秘密协议》、《培训合同》等。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严禁各单位今后未经公司同意私自招用员工,防止出现劳动纠纷。
(三)在录用人员时,让其提供《就业状态证明》,证明其处在待业状态。防止其原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让公司负70%的连带责任。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
(四)根据《劳动合同法》,修改公司劳动合同条款,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出现劳动纠纷。
我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员招聘和合同管理等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尽量避免出现劳动纠纷,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