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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疫情流调工作方案及流程(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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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疫情流调工作方案及流程(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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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疫情流调工作方案及流程篇一

(一)成立工作组。在永安市前线指挥中心的领导下,成立西洋镇新冠疫情流调溯源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卫计服务中心、派出所、社会经济服务中心、公路站、市场监管所、永安总院西洋分院。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沟通协调。利用大数据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行动轨迹追踪,快速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时落实管控措施,查清疫情源头和传播链条,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开展调查对象人员与相关物品、环境的核酸检测,疫点消毒;及时发布病例活动行动轨迹、上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蔡美花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许小波同志担任,工作组成员李林芳,负责处理工作组日常工作。 

(二)组建流调溯源工作专班,建立微信工作群,确定各成员单位专班人员名单。 

(一)永安总院西洋分院:负责通告疫情流调溯源的相关内容;要求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流调的事项;开展面对面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开展人员、物品环境检与疫点消毒;判定与转运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完成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行动轨迹报告;负责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二)派出所:负责利用大数据手段,排查重点人员行动轨迹、接触人员和暴露场所,查找感染来源的可疑线索;协助做好有关人员排查和密切接触者、次密接人员转运前管控工作。对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利用执法震慑,依法保障流行病学调查的正常秩序。 

(三)社会经济服务中心:协助做好所管企业的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做好商场、超市等相关场所的溯源工作;督促相关场所落实消毒、环境卫生等管控措施。 

(四)公路站:协助做好汽车客运站和交通工具、驾校等经营单位的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做好涉疫交通工具的环境采样和卫生学调查;根据需要组织对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物流、快递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新冠核酸检测;协助疫情监管工作,做好交通运输工具、场所的消毒,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五)市场监管所:协助开展与市场相关疫情信息调查工作;落实涉及由物品或冷链传入的疫情溯源调查;对核酸检测阳性物品或涉及的相关单位开展人员排查、物品流向调查;对涉疫场所进行封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涉疫物品及场所全面消毒、涉疫物品销毁等工作;协助开展涉疫的相关物品和人员采样。 

(六)卫计服务中心:落实属地流调工作保障,协助开展流调工作;落实辖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管理;在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做好预防性消毒、经常性消毒和终末消毒,积极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一)通告需流调溯源的疫情; 

(二)卫生院组织开展现场面对面的流调溯源检测,必要时邀请卫生计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公路站、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参与; 

(三)卫计服务中心依据现场流调情况向派出所、公路站等部门推送调查对象的行动轨迹追踪与核实事项;派出所、公路站等部门及时向市卫计服务中心反馈与补充调查对象的行动轨迹追踪与核实事项; 

(四)判定密接与次密接人群,完善各项调查,向指挥部提供转运集中隔离点人员名单; 

(五)完成调查对象活动轨迹的报告、公告; 

(六)完成本起疫情的流行病学初步调查报告。 

(一)核酸检测阳性结果2小时完成网络直报; 

(二)4小时内完成病例活动轨迹调查; 

(三)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初步调查报告并上报; 

(四)8小时、12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五)及时向社会公布病例、密接的活动轨迹; 

(六)调查的及时性、准确性。 

(一)联合办公制度:疫情发生后的应急状态,采取各相关部门集中办公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临时现场办公地设置在卫计服务中心,由联络员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半小时内到位。 

(二)信息报告制度:疫情发生后,流调溯源组及时汇总和共享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备,注意保护调查对象个人隐私信息。 

(三)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遵循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确定信息发布内容、机构和方式,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疫情流调工作方案及流程篇二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人员流动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我省也相继有三个市发生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冬春季农村地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当前冬春季农村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压实两委等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居家健康监测,督促农村居民加强“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坚决落实好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等重点防控策略。

(一)加强返(来)乡人员管理。村委会对返(来)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通过返(来)乡人员主动报告、大数据推送、入户排查、广泛发动群众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本行政村返(来)乡人员情况,做好登记造册,实施分类精准管理,督促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开展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1.明确排查对象。排查从外地返(来)乡人员,既要排查返(来)地区(出发地)、也要排查从业情况以及是否是肺炎治愈患者等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入境人员;二是所有跨省份返(来)乡人员;三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来)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四是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五是肺炎治愈患者等重点人群。

2.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返(来)乡人员应提前24小时告知当地村委会。除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外均要求返(来)乡人员需持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达后由村委会查验其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3.加强健康监测。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俄罗斯、南非、英国)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7+7”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7天,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对在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村屯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国内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乡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低风险跨省、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返(来)人员,须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需向村(屯)报备,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注:具体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要求请实时关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文件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微信群)。

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各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村两委要全面了解本村屯人员外出情况,主动与其建立联系,积极倡导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主动引导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髙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近期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各类庙会、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婚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规模性聚餐活动。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督促经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管理,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教堂、农贸市场、商超、餐馆、民宿、村民活动室、村内企业、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疫情防控管理,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人员集中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指南要求,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村民活动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定期开展家庭大扫除,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大力提倡讲究卫生、个人勤洗手、家里勤通风的良好生活习惯。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科学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从源头上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五)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开展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来)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鼓励村民养成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不聚集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到群防群控。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力争主动发现疫情。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卫生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设置肺炎核酸采样点,加强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培训,规范开展采样工作。实行“乡采样、市检测”,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市、中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我市应检尽检范围。

(三)加强环境与药品检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每周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一)可疑患者报告。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卫生监督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监测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接到报告后,卫生院要立即组织核酸采样,尽快送到市、中两院、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市卫生健康局。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对卫生院的人员培训和采样物资保障力度。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七版)和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诊断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市疾控中心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

1.快速响应。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并积极协调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行政村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屯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市疾控中心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市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市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工作。

4.备足隔离房间。制定调用征用后备隔离场所方案,以及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和建设临时集中隔离场所方案。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

5.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组织对高风险地区要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一位感染者追踪到位,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对省内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要第一时间向流入地通报协查。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6.加强隔离场所管理。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隔离区内配齐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隔离场所启用后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服务。加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交又感染。加强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

7.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8.建立信息平台。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9.开展环境消杀。行政村(村委会)要对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按规定要求制订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乡、村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1.组织领导。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继续落实我省“五级书记抓防控”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市级领导分包乡、乡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市乡一体落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査,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乡村两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査、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

3.人员保障。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确保常态化条件下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提前预判不同情形下农村地区的检测、隔离、流调、救治能力需求,细化应急预案。

4.物资保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加大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乡疫情防控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纪行为严肃问责。

疫情流调工作方案及流程篇三

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中的疫情防控,确保换届工作平顺圆满,根据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各社区以小区、村为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社区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选人员在选举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了解掌握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是否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入境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有以上症状人员或情况未弄明白人员,不得参加现场选举和服务工作。

(一)选举会场设立。会场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提前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保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进入室内选举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设置。

(二)入口设置。原则上只设一处入口,入口处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及免洗手消毒液,在入口处设置一米线等候线。

(三)体温监测。在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点,对进入参选会场的所有人员要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异常人员≥37.3℃引导至隔离室;体温监测人员应佩戴口罩,戴手套。

(四)减少会场人员聚集。合理设置选举大会投票现场,适当增加投票点位,优化领票、写票、投票流程,实施分时、错峰投票,引导居(村)民有序进出会场并保持至少一米以上间距。严格控制唱计票现场人数,可通过选派代表参加等方式。持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戴手套,对选举人用过的笔进行酒精消毒。

(五)开展疫情防控宣传。选举现场要设置疫情防控提示,引导群众养成1米线、勤洗手、不扎堆、使用公筷、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坚持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和防护习惯。

(六)做好会场用品的消毒处理。选举现场发放笔、选票等交叉使用物品时,工作人员应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清点选票时戴好医用手套或一次性手套;准备选举用笔,最好一人一用,不能一人一笔一用情况使用消毒酒精消毒5分钟。按防疫要求做好话筒、茶杯饮具(建议使用一次性纸杯)及周围环境等的消毒工作。会场周边应配备2个以上口罩回收垃圾桶,供选民丢弃口罩,选举结束后,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并清理转运。

(一)科学设置隔离室。选举会场须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可设置在社区办公室,通风良好,配备水银体温计、口罩、消毒液以及相关物资。

(二)及时处置健康异常人员。选举过程中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应立即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上报至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联系专业医务人员,检查健康正常者(包括体温检测)可参加选举;出现异常情况者,及时向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和街道党工委报告,转诊至最近医院处理;社区密切追踪其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报告。

疫情流调工作方案及流程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的保障全街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村“两委”属地责任,村书记(主任)是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村书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抓落实,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要强化统一指挥,分兵把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户,真正做到家家有人看、户户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村三委及各队长的作用。统筹做好卫生指导、紧急处置、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全面做好本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

(三)强化统筹兼顾。各村要坚持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生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做好备春耕工作,有序组织农民余粮销售;做好村屯绿美化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一)疫情检测站防控措施

1.疫情检测站设置。各村要根据自然条件、道路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疫情检测站。村级疫情检测站设置在入村路口上,每村原则上只留1个出入口保证村民和车辆通行。各疫情检测站要设置警示标识、提示标语、照明设备、体温计、专门车辆、取暖设施、帐篷等工作必备设施。每个疫情检测站原则上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佩戴袖标,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

2.疫情检测站管理。本村人员外出和返回,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街道、村开具的通行证,两证合一,同时必须佩戴口罩方可通行。村民每次外出必须登记,返回测温后方可进入;身在外地的本街道、村人员首次返乡,无需出具通行证,经过严格的测温后,方可放行;外来非本村人员(按照《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情形除外)一律劝返;符合《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车辆和人员,经查验、登记后必须放行,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落实好“一断三不断”要求。

3.应急处理。各级疫情检测站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热和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来梅进村人员作为重点,严查细查,并要立即向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医疗救护组报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其他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安排专人看护居家隔离。

(二)村内防控措施

1.组建防控巡逻队伍。各村组建防控巡逻队,由村书记(主任)担任队长,巡逻队走村入户宣传防控要求,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对外地返乡人员做到“四必查”“三必访”,即:返乡人员身份必查、返乡路线必查、返乡人员密切接触者必查、返乡人员健康状况必查;外来人员必访、生病发烧人员必访、密切接触者必访。

2.严格网格化管理。以组、自然屯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安排村组干部、辅警、党员担任网格长,对农户进行严格管理。每个网格要落实“四个一”制度,即签一份承诺书、打一次电话、建一册台账、建一个微信群,做到“网眼细、抓的实、情况清、底数明”,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个人。

3.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需要居家隔离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和隔离看护工作。各村村医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发现发烧人员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情得到控制。

4.严格管控外出人员。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以下三类人员经过村委会研究批准可以外出:一是外出就医人员;二是外出上班务工人员;三是外出购买急需物资人员。其他情况需要外出人员由村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同意后由村书记(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的方式方可出行。外出人员由村委会开具全市街道统一的《市疫情防控期间通行证》(见附件2),实行严格登记管理,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特殊情况需请示街道主要领导后,方可开具通行证。对无通行证外出人员,疫情检测站发现后进行训诫劝返,不听从训诫的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5.严格人员流动管控。各村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红事”延期至疫情结束,“白事”一律从简并报备。农村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走亲访友、打牌、打麻将、闲谈、严禁各种类型聚会、聚餐,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组织、参与3人以上聚集活动的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严格环境整治措施。要加强本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村头屯边、公路两侧、林带壕沟等成堆垃圾开展清理,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及时清理粪污。督促保洁员按时上岗,对生活垃圾、污物做到日产日清。

(三)物资保障措施

1.各村组成立生产生活保障队,负责村民所需要各方面生产生活物资,如需采购急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由村组安排专人外出购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外出。

2.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门车辆配送、定点错峰采购等方式,保障村民基本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

3.对农民急需的备春耕物资,各村要摸清底数,及时上报街道,街道定点预定等多种方式加以解决。

(四)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村屯广播、宣传车辆、编印宣传资料、印发倡议书和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村级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健康意识、防病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各村妇联主席要发动、引导农民自制口罩,做好疫情防控。要教育宣传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防控意识,增强防控本领。

(一)要坚持工作标准。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劲厌战情绪,按照方案要求,坚持环节不减、标准不降,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对于突发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会商研判,科学有效处置。要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各村安排专人每天将疫情信息汇总,上报封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组会不定期对各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玩忽职守、空岗漏岗、把关不严、营私舞弊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出现问题的村及具体工作人员严肃追责。

(二)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村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率先垂范,主动扛起防控责任,带头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带头协助做好特殊时期村民思想工作,劝导村民听党话、真配合,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

疫情流调工作方案及流程篇五

区公安分局、区工业信息局、区交通输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做好全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全区疫情流调应急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流调处置能力,建立职责明确、协调有序、信息畅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红花岗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统一协调指挥下,区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加强协作,依照职责分工,在人员、信息、技术、行动等方面相互配合,统一行动,建立起管理科学、业务精通、协作良好、执行力强的流调应急协作体系,全面提升流调应急整体工作水平,确保第一时间锁定重要人员和其密切接触者,有效应对、科学处置。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红花岗区新冠肺炎疫情流调应急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疾控中心,由陈道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处置流程,领导和统一指挥突发疫情流调工作。

(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负责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数据筛查,锁定从境外、国内重点地区入遵返遵重点人员,以及涉疫重点人员信息,在2小时内提供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防组,由社防组推送各镇、街及属地派出所,由各镇、街及属地派出所进行精准防控。同时将有关人员信息推送区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按有关规定开展应急流调处置工作。根据健康码扫码情况,协助对确诊、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的分布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

(二)区工业信息局。负责保障流调应急装备、物资购置;负责协调联系电信、移动及联通等各大通讯运营企业比对移动通讯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及时统计分析当天从境外及国内重点地区入遵返遵人员流出流入数据,提供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防组,由社防组推送各镇、街、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进行精准防控。

(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进行检疫、检验,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加强对交通运输客运站出入站人员行程码、健康码的扫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发热病人或重点人员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社防组,由社防组推送各镇、街及属地派出所,由各镇、街及居地派出所进行精准防控。同时将有关人员信息推送区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同时开展有关应急流调处置工作。

(四)区卫生健康局。要进一步加强与各镇、街及区公安、交通运输、工业信息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提供防控技术指导,同时要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疫情防控联席会议。调度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有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

(五)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流调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区流调应急大队工作并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中流行病学调查,将流调信息及时推送公安、镇(办)协助查找相关联人员。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并督促防控措施的落实,及时设置相关疫点和疫区。

(六)各乡镇(街道)和其他单位。负责辖区和本单位流调应急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完善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配合区疾控中心管控设置的疫点、疫区,及时按照区疫情防控办、区公安分局、区工业信息化局等推送的个人及密切接触人员信息进行细筛核准,进行“双向”排查,通过摸排从而进一步明确目标人员,及时管控。完成区疫情防控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协调联动机制

1.联络员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应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28426399)。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更,须及时将变更说明经单位盖章后书面报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联络员应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积极主动联系汇报工作,当好桥梁纽带,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完善应急值班制度。一是各单位要设置专门值班电话,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各单位值班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报告、备案。非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值班人员应保证上班期间通讯联络畅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应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同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二是接到领导小组或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工作指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按要求开展处置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必须在区流调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部门协作,实施协调联动,按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要加强突发应急信息交流沟通,及时落实流调应急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开展监测预警。

(二)坚持预防为主。各单位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原则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疫情流调应急工作,结合各自职责,从思想、组织、物资、人员等方面强化好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三)加强制度管理。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流调应急工作,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接到指令后能迅速调集力量,按时赶到指定地点开展应急处置。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人、财、物储备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培训演练,做到有备无患,常备不懈。

疫情流调工作方案及流程篇六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大局稳定,为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作出应有贡献。

本着“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救治、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在我局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一)适度做好宣传引导。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宣教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情,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同时,做好办公场所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正常空气流通。

(二)严格控制会议数量。鉴于疫情具有传染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开展大型会议,减少会议数量,不开不必要会议。不邀请外单位人员来我局开展交流考察活动,要求各小单位工作汇报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

(三)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派员赴外地考察学习,一般不安排人员出差。全体工作人员要带头劝导身边人减少外出,不去人流密集场所,不串门、不集会、不外出聚餐。

(四)建立情况登记制度。建立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来访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坚持每日登记,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发现有发热、咳嗽的,及时向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赴医院就诊。对医院诊断须隔离者,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交叉传染。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不走过场、抓出实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基层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疫情预防控制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基层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

(三)强化执纪问责。全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者,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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