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信访调研报告(通用20篇)

信访调研报告(通用2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1-06 04:14:11
信访调研报告(通用20篇)
时间:2024-01-06 04:14:11     小编:XY字客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信访调研报告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理。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信访调研报告篇二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利益冲突加剧,由各种矛盾和现实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信访形势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问题,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一段时期以来,群众到市上邕进京访、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据调查,20xx年1至7月,全市信访总量为4568件人次,与20xx年同期的3411件人次上升33.9%;群众越级到自治区上访580人次,重复访467人次,与20xx年同期的439人次和382人次,分别上升32.1%和22.3%,群众集体访123批次1743人次,与20xx年同期的96批次1527人次,分别上升28.1%和14.1%;上邕进京和异常访也时有发生。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突出,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处理难度大。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军队退役人员和工商分流人员等方面。这些问题大多数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相关,涉及群体性利益,处理难度大,有些问题久拖不决,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20xx年1至7月,全市接待反映上述方面问题的上访同比增加54%,其中,重复访占46%。三是信访诉求形式激烈。近年来,群众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明显增多,走访的增长要明显大于信访。集体访尤其是大规模集体访增多,越级集体访增幅较大。20xx年1至7月,市本级接待群众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分别上升28%和14.1%,越级集体访、重复访分别上升32.1%和22.3%。选择重大政治活动或节庆期间到市进邕上京上访,到重要政治活动场所聚集的非正常上访增多,聚集滞留党政机关的过激行为时有发生,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聚集上访增多。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认真剖析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视的是由于一些信访群众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正确的认识,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一些误区。为此,引导信访群众走出认识误区,是当前信访工作应该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误区一,信访群众普遍认为以上压下而进行信访,可以促使信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一些信访群众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机关级别越高,找的主要领导职务越高,由他们给下级责任部门或主管领导施加压力,信访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市本级20xx年1至7月共受理群众来信924件,其中上级转办的来信就达867件,占信件总数93.8%,有写给中央、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的,也有直接寄送中央、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的;一信多投的现象较为普遍,而真正向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本级行政机关反映问题的却不多。群众来访也如此,信访干部在接访过程中,常常听到有上访群众说,我不找信访局的同志,我要找党委、政府一把手。

误区二,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通过扩大社会影响可以给基层施压。平时,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有信访群众说,你说没有政策,等我到重大活动和节日来上访就有政策了。有些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是各级领导要求维护稳定的重要时期,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重视,就会及时给予解决他们的诉求,就算达不到预期目的,也多少会得到一些好处。少数上访群众尤其是极个别上访老户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专门选择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

误区三,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就是代表党委政府解决一切问题的责任机构,不区分什么类别的问题,都找信访部门,问题反映到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就应该立即给予解决,否则就是信访部门工作失责失职。因此,对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依法依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很不理解,因而采取反复纠缠的方式来反映个人的诉求。

误区四,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变换上访对象,可以使信访问题获得更好的解决。错误地认为这个领导或部门已回复按政策不能解决的问题,找到其他领导或部门就可能有希望得到解决;上一届领导说不行不等于下一届领导说不行。常常有信访群众存在有一种侥幸的心理,找了这个领导又找那个领导,找了个部门又找那个部门,甚至有的是上一届领导已按政策处理了的,到换届之后他又旧事重访。

误区五,信访群众认为人多就是政策,人多信访问题就能解决,更有甚者有少数信访人策划、组织大规模上访,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认为政策也是人制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上访的人数次数越多,就会引起领导的重视,就会重新调整政策;少数信访人甚至有时常伴有过激和违法行为。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发现有些集体访组织严密、准备工作充分、分工明确,更有甚者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用手机组织群众集体闹访、缠访。

差异,少数信访群众以个人主观感觉和习惯进行信访活动,更有甚者是道听途说或是受人唆使,缺乏主见,致使其行为超出了正常的.信访轨道,有的甚至违法,但自己全然不知。第二,有的信访群众在利益驱动下不择手段信访,罔顾公序良俗。一些信访群众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和办法,进行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聚集群众向政府施压;还有一些信访群众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专打擦边球,认为只要是上访怎么干也不犯法,政府也不会把他们怎么样。

第三,一些特殊群体认为其身份特殊,上访也应享受特权,认为自己反映的信访问题应与一般群众的信访问题区别对待,有关部门和领导应特事特办,甚至认为自己有过激的信访行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第四,少数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存在本位主义,部门利益为重,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甚至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

如何引导信访群众消除对信访的误解,走出认识误区,是信访工作面临要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据调查,目前大部分信访群众是相信党委政府的,都能理性依法信访,并不想越级信访、集体访、重复访,更不想把问题复杂化。为此,只有掌握主动权,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总结经验,纠正认识偏差,带着问题探索解决的办法,才能引导群众走出信访的误区。

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信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信访群众明白信访是合法权利,但必须依法信访。

第二,要表明一个态度,即依法限期办理信访问题。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一定要依据《信访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受理,按政策的规定进行调处。据调查,信访对于大多数群众来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他们是出于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向党委政府反映问题,请求帮助和解决困难,希望信访部门能给一个肯定而明确的答复。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少数部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往往以“请示领导”或“调查研究”之类的话应付,使信访群众误认为这事可能比较复杂,在这里可能解决不了,只有找主要领导或找上级部门要求解决,无形中导致了越级访或闹访现象的发生。因此,要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信访工作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对一般问题应直截了当地告诉信访群众是否受理,何机关受理,谁负责调处,什么时间有结果。这样可以打消信访群众不必要的担心,做到心中有数。即使信访群众对答复不满意,也应明确告诉信访群众“你有权要求复查和复核”,让信访群众吃个“定心丸”。

第三,要有一个调处法则,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置信访事项。在调处信访事项时,执行政策不公、处理事情欠妥,是导致越级访、重复访和闹缠访的重要原因。信访群众误认为在你这里不能依法依政策办事和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应有的信任,另辟蹊径。因此,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事项或信访事件过程中,要换位思考,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对待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信访问题的成因,深入调查研究,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不能依靠想当然、更不能漠然置之。应带着深厚的感情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调处各类信访问题(事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和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信访调研报告篇三

20__年1月以来,__县妇联以服务为宗旨,以稳定为大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妇联维权制度建设和维权网络建设,正确处理和缓解各方面的问题与矛盾,使妇联信访维权工作更加实效化。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信访制度,明确信访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规范信访干部的职责和行为。

二是在工作简报《妇女动态》上开设妇女维权知识专栏,由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针对涉及上访妇女的婚姻家庭及其他相关权益等案例进行分析,为女性朋友维权献策,帮助她们解决家庭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基层妇联组织处理妇女维权相关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三是按照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设了花垣县妇女维权和反家暴电话、设立了信访维权办公室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1—7月,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案件37件,其中来人来访案件29件(单次上访25件,重复来访4件);来信2件;来电6个。未出现集体上访情况。

一是在1—7月份的37个来电来信来访中,由县妇联直接办理和协助配合办理的有31件,转交到其它单位办理的有6件。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信访人员责任意识增强,确保了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接待、加强督促、及时办理重要的来信来仿。县妇联主席直接接待和督办的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如今年3月边城镇搞河村民田某来信,信中反映因没有生儿子,其丈夫张某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田某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向县妇联求助。对此,曾春梅主席十分重视,立即与边城镇妇联和村妇代会主任联系调查此事,查清了事实真相对案件进行了处理。4月28日,副主席姚敏接待了到妇联上访反映已经正式离婚但前夫陈某不准其再婚的宁某,了解到实际情况后,姚敏马上与陈某单位的妇委会联系,要求做好陈某的思想工作,不再无故纠缠宁某,让宁某开始新的生活。

三是为来访妇女排忧解难。1月21日,收到边城镇在云南服刑的吴某请求帮助照顾在家的孩子的.来信,县妇联通过边城镇妇联了解的吴某家里的情况后回信给了她,并给家里的孩子送去了400元的春节慰问金。4月24日,曾春梅主席接待了身患类风湿性关节炎行动不太方便的麻栗场镇胡某,胡某反映家里十分困难,母亲去年8月患肝炎丧失基本劳动力,她本人因病每月要上千的医药费,请求提供就业机会缓解家庭压力。由于胡某的病情不稳定,无法从事相关劳动,了解到胡某有针线活的一技之长后,曾春梅鼓励她走自主创业之路,可以根据身体条件灵活的安排劳动时间,做好手工艺品后与县妇联直接联系,由妇联通过网上平台和其它形式为她寻找销路,这样既可以缓解家庭压力又能够发挥一技之长以自力更生,曾春梅自己还拿出200块钱给胡某回去做车费和生活费。

综合1—7月的信访情况,其中涉及纠纷和求助的10件;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26件(重复上访的除外),占信访总数的70.3%。在这些来访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有8件,占婚姻家庭案件的31.8%;涉及婚外恋的9件,占34.6%。所反映的内容与往年基本一致,大都是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关于离婚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因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的较多,给妇女造成伤害。我们认为,近年来,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有所滋长,“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残余有所抬头。妇女在离婚上往往处在被动地位,为了保住家庭,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委曲求全,只要不离婚就行了。

二是关于配偶有外遇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引起婚姻动荡根本原因是配偶有外遇。有些妇女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因丈夫有外遇而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大多采取沉默态度,只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向有关部门救助。有的妇女甚至错误的认为妇联就能进行判决,不需要到法院解决问题等。因此,很多妇女面对丈夫有外遇这种情况,不知怎么处理,很无助也很无奈。

三是关于家庭暴力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大都是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文化水平低,经济条件差,在经济上信赖男性;也有部分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是因丈夫有了“外遇”要求离婚而自己不愿意离。

四是关于离婚妇女女子女抚养费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绝大多数妇女要求解决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只有极个别妇女要求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她们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男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而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再婚、经济条件差拒会抚养费,或者是男方外出找要无法联系,男方又不主动联系,故意拖延致使抚养费无法兑现等。

五是关于其它纠纷问题,一此妇女认为只要是女性一切问题都可以归妇联解决和处理,因而在其它纠纷或是涉法问题上,把原本直接归属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带到妇联,最后还是要返回到相关部门处理,造成时间和精力上不必要的浪费。

六是一些单位或部门对遭受家庭暴力问题和妇女权益受侵害问题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有踢“皮球”的扯皮现象,导致处理不及时,不妥当,增加了解决此类问题的难度。

法制教育和宣传培训,使广大妇女学法、知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风尚。

二是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要进一步形成能力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工作格局。要发挥好维权工作协调组织的作用,研究并推动解决妇女权益的重点问题。要发挥好现有社会化维权机制的作用,如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法律帮助中心、维权热线、信访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发挥好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信访调研报告篇四

一、尊严、权威,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长治久安。信访问题作为“天下第一难,天下第一烦”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从各级党政机关到各级司法部门,不能不说是“煞费苦心”,不能不说是“工作艰辛”,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章、办法应该说比较全面和新颖,也起到了一些作用,但仍然未能阻挡信访上行的势头,且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多发性、关联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情况说明:研究探索新形势下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的方法,建立相应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推动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特点。

我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矛盾凸显期,涉法涉诉信访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1、诉讼与信访交织,涉法涉诉信访上行趋势明显,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弃法转访”等问题突出。

2、有的基层政法单位工作不细致,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原案错误和重大瑕疵,不能统筹解决信访群众的法律问题、思想问题、民生问题、案结事不了。

3、有的地方突破政策法律底线,简单地“花钱买平安”,引发新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4、有的涉法涉诉信访群众采取越级访、非正常访、缠访闹访等方式表达诉求,致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而不结”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司法权威,影响社会秩序,不利于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除历史和政治体制因素外,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因素:

信访人方面:

3、受新闻媒体和舆论传媒的误导;

4、部分当事人心理扭曲,一但自认为自己“委屈”了,就要求上级保护,进而上访申冤;

5、信访人信访目的不纯,有些信访人并非对司法机关处理不服,而是提出无理要求,试图通过信访得到补偿,以解决自己或家庭的经济问题。

在众多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绝大多数当事人宁愿“信访”,2。

也不“信法”。这些人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受传统法治思想影响,遇事便效仿古人告“御状”,试图迫使党委、人大、政府介入,干预执法部门依法办事。另一类是认为诉讼程序复杂、成本高,而信访途径比诉讼程序简单、快捷、成本低。还有一类纯属无理缠访闹访,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认为只要取闹就会给领导施压,解决个人的不正当利益。总之,就信访人方面的因素而言,法制意识淡薄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原因。

执法方面:

2、案件该立未立,立案后久审不决,判决后久执不结,公平正义未能及时兑现;

5、司法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案件审理质量有瑕疵;

7、现行法律程序限制了部分权益人的权利(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取消了死亡赔偿金);

8、没有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推脱敷衍,导致上访升级,直至聚集到中央。

上个别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公仆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关系案”。同时因个别案件久拖不决、久侦未破以及执行难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使得少数当事人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造成当事人心理失衡,自然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监督乏力,执法不公是产生涉法涉诉问题的重要因素。

信访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保持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在现实中主要是为自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民众提供寻求救济的一种渠道。提供救济固然是好的,但信访制度本身存在着缺陷:信访人员所控告的对象多为直接管理他们的政府机关,他们已经不信任这些机关了,为寻求救济,倾向于越级上访。接访的上级机关通常又没有向这些民众直接提供救济的渠道,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又把民众的信访转回民众控告的那级政府,导致问题很难解决,于是就此产生了“老上访户”,产生了频繁的越级上访,甚至还引发了高层政府要求基层政府大接访,基层政府想方设法“大截访”的现象。

用。在当下这个特殊的社会转型期,贫富悬殊加大、社会不公导致矛盾冲突频发,涉法涉诉信访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此类信访不仅打破了司法救济的最终性,使处于法治进程中的我国始终被蒙上一层人治的色彩,而且因处访机构众多、效率低下、处访程序失范、救济成本高昂等屡遭诟病。信访制度似乎陷入了一个难解的困局。

(一)启动法外公权,人治色彩浓厚。

《信访条例》中所规范的信访是一种兼具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功能的补充性制度,该制度被认为“是一项脱胎于东方传统文化,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行政监督和权利救济制度”,其所倚重的是行政而非司法权力。目前对宪法权利的实效性救济,在较大程度上也是依赖于行政救济的手段,包括行政复议、行政仲裁以及信访等途径。作为目前占据主导地位的信访类型,大量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内容是针对终审生效的法院判决,甚至案件自诉至法院伊始,诉讼当事人即上访要求党政机关监督法院作出公正的司法判决。换言之,只要对法院的判决不满,当事人就可以通过信访启动某种更高的权力来否定对自己不利的判决,司法不再是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本应是一种柔性辅助制度的信访,事实上却与其他主要救济制度分庭抗礼,成为“最后一种救济方式,而且被视为优于其他行政救济甚至国家司法救济”。

(二)信访机构众多,处访效率低下。

涉及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由于权限小,几乎没有被赋予什么实际的处理权限,在现行体制下,信访机构处境尴尬,看起来什么事情都要管,实际上很多事情都管不了,诸机构之间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也不存在对其进行统一管理与协调的机构。因受访事项常常互有交叉,相互推诿、敷衍或拖延的情况在接访过程中并不鲜见,导致信访人徒劳地奔波于各种不同的信访机构之间,严重影响了信访事项的解决效率和解决质量,损害了行政权威。信访机构所起的作用更像是一个信息中转站,问题的最终处理仍取决于批转对象(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下级政府的党政领导)和上呈对象(上级党政领导),而不少地方的党政领导对于信访部门的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这显然会降低信访事项的解决效率与解决质量,容易使矛盾久拖不决以致激化。

(三)处访程序失范,访民心愿难遂。

数信访问题最终还是返回当地政府部门处理,访民无法通过信访得到接访部门的实际救助。而在目前我国行政权力强大、内部监督乏力、外部制约缺乏的环境下,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效果是可想而知的。访民试图借助信访制度使案件得到行政领导的特别批示以获取救济的愿望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一个单方的美好愿望而已。

(四)政绩考核加大救济成本。

实际上,即便是这样一种不完全的、并不具有太大实效性的救济途径,对访民而言也正在变得越来越难以靠近。各级政府现在一般规定有上访指标,信访量被纳入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地方政府一个重要的政绩考评指标,突破该指标就要在基层政绩考评中扣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为了降低上访率以提升政绩,地方政府对民众的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如临大敌,不仅不把这种上访视为民众的一项权利,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予以重视,反而还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手段进行阻挠和压制,甚至不惜动用公权力、动用暴力对上访者进行围追堵截,使“截访”、“拦访”成为普遍现象,不仅耗费了大量的行政成本,而且造成公民与政府的对立,对政府的威信也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四、解决当前涉法涉诉问题的几点建议。

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是民众对各级党委、政府的愿望和期待,是时代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保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了审判监督、检察监督职能,完善了申请再审程序,规范了申诉信访行为,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1、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各级政法部门要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要把涉法涉信访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议程,建立和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置机制。由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政法部门组成和律师参与的“一站式”联合接待涉法涉诉来访群众的专门场所,主要任务是接待来访,听取诉求,解答和解决涉法涉诉相关问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管领导包案,全程督办,以确保一名领导管到底,一个问题解决到底。

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全面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健全执法办案质量考评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个别不作为、乱作为及执法显失公正、群众意见较大的执法人员要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同时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4、创新工作机制,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按照“解决矛盾纠纷,确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目标,有效整合公检法司、信访、工青妇等部门资源,建立相互协调、多方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冲突及其他暴力纷争。把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部门依法处理。针对当事人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

5、依法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依法规范上访行为,引导上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违法上访的,对无理取闹,无理缠访和煽动闹事的上访人员,经教育劝导无效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各种违法上访和无理缠访的现象。

信访调研报告篇五

如何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及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的展开,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如何落实好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三转”要求,正确履行《党章》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在科学、规范、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已成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一、目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困惑与难点。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处在反腐倡廉建设阵地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始终处于零距离状态,大量的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党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经常不断地通过信访渠道最先反映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重拳治腐,连续查处了多名违纪高官,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进一步提升,尤其是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机关采取“开门纳言”的积极态度,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更加激发了人民群众举报贪腐行为热情,导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量成倍增长。这样,一方面是基层信访举报量的成倍增长,社会对纪检监察组织的信任度、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却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正处于职能定位的改革时期,特别是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目前离中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的现实,导致了乡镇、街道一级纪委(纪工委)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着很多困惑和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件受理量居高不下,持续上升,工作精力难向主业聚焦。如:今年1至9月,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件(次),上升了23%,收到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举报158件(次),信访总量共计达到了196件(次),是2016年同期信访总量的2.1倍,是2016年全年信访总量的1.6倍。大量的信访举报件要批转交办到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办理,而同时,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纪委(纪工委)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特别是基层纪委书记还分管很多工作,这样,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能力与不断攀升的业务量不适应,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不高,难于聚焦主业。

(三)相关部门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认识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权威强,让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急难险重任务的旧观念难转变。多年以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以外的信访问题或其他非纪检监察业务问题,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有的还直接站到了解决信访群众利益诉求的第一线,把本来应当属于国土、林业、农经等直接责任部门处理的工作全部包揽;有的还直接参与了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和检查验收工作,直接参与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资产处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班子分工当中,过多地分管了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有些工作还涉及一票否决问责追究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过多,大多数基层纪检组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根本没有精力完成本职业务,大量信访举报案件严重超期限或者无法处理,造成了大量信访举报案件积压。由于工作面越来越宽,不仅影响了法定职责的履行,在群众造成了纪检监察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错误导向;造成了很多职能部门离开纪检监察组织参与或督促就不能自觉履行职责解决问题的不良习惯。

二、原因分析。

一是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问题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内容广、数量多,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党和政府各个系统的问题,只要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问题,都会从各个方面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到纪检监察机关。

二是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也从党中央的这一战略决策中受到鼓舞,激发了极大的政治热情及维护国家、集体及个人利益的自觉性,更多地通过信访举报这一途径向党的各级组织揭露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增多,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地方党委、政府一直在解决,但限于各地的经济状况和各方面的条件,实际解决的程度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或一次解决不到位,又不向群众认真解释、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而造成群众的思想波动和心理失衡,在个人诉求得不到解决时,就转为反映与其问题有关联的干部或单位,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出面后能够得到解决。

四是多年来形成的纪检监察组织是“救火队”、“万金油”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使得地方党委、政府乃至各职能部门对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定位过多扩张,使得纪检监察组织疲于应付工作,难于专注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办理。

三、

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部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这是对我们实现“三转”总要求,加强执纪监督是有利的;但是,大量的重复举报、业务外的举报必然会浪费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力物力,影响我们聚焦主业、实现“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总目标,如何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强化主业意识,厘清职能职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三转”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摒弃“只要是和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纪委都能管、都能解决”的旧观念,破除主次不分、本末倒置的错误思想,改变职责不清、大包大揽、“越俎代庖”等旧习惯,按照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正确把握受理范围,做到既不揽事,也不推责。二是要加强解释宣传。要争取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支持,解决“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问题,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对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向信访人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三是要做好督促协调工作。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优势,强化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在明晰责任、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加大对信访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其一把手的问责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的履职意识。

(二)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方式方法,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便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情况。二是要拓展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是案源的“主渠道”作用,深挖涉腐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分类办理、各自归档,确保每一条线索得到有效管控。三是要规范办理。对信访举报接待、登记、送阅、督办、回复、审结等各个流程实行制度化管理。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四是要注重分析。加强信访举报形势分析,采取定量、定性和对比等分析方法,把握一个时期信访举报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群众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五是要强化监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担当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夯实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一是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定期开展法律和纪律教育,促使信访举报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要加大对信访举报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引导信访举报干部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断增强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的活力。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跑风漏气、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夯实责任,加强指导。要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对落实工作部署、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机密,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问题、不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三是要注重创新,提高能力。要将工作创新贯穿于信访举报工作各个环节,紧扣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围绕规范信访举报程序、提高受理办理效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要提高信访工作联系点创新意识和能力,发挥其区域辐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整体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信访调研报告篇六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众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众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xx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处于多发频发态势,20xx年度,我市进京上访实际发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访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复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众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1、考评内容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有效结案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来考评。

2、创新过错追究机制。过错追究,就是对因干部违法乱纪、该作为不作为而引起的群众上访,要严格追究干部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但应明确,属于改革带来的阵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访,只能是让各级干部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属于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过错追究制优点体现在:一是各级干部心里服气,气顺,工作也有积极性;二是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会有所收敛;三是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探讨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信访调研报告篇七

为探寻信访发生原因,掌握处访有效措施,稳控信访未来走势,近期,我们以某镇的信访情况为依据,进行调查研究。对全××××镇××-××月份信访事项进行统计归类,整理内容,分析原因,总结处访方法,归纳处访经验,对当前农村信访情况进行总结和思考。

××-××月份,全镇到县走访数量为××件,到镇走访××件,先后有两人去省申诉,发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两次。

从统计上看,当前信访工作呈现鲜明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集访数量相对增加。××-××月份,全镇共发生××次集访,占信访总数的xx%。集访主要发生在农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层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如xx村xx组村民,为了争得一份机动地单独供本组收益,先后组织两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求确认一二审法院判决错误。机构改革中落聘人员、离任村干部、复员军人因具有共同或相同诉求,都是集访的高发人群。

(二)越级访更加突出。全镇除到镇走访外,发生的去县访、进京去省访都是越级访,不经镇,不经县,甚至直接到北京,如××村×××等村民。信访的层级性被弱化,突发性增强,给预测和应对工作增加难度,给基层人民政府工作带来很多被动,也增加解决信访问题的社会成本。

(三)无理访日趋严重。全镇发生的进京去省访都属无理访。如×××上访的“民师”待遇落实问题,经县市两级信访部门处理,形成结论,否定了他的错误认识,但他仍不死心,继续上访,以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曾伤害自己,不服市政府信访局复核意见为由对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理睬,便以法院为对象去省走访。×××、×××、××村××组村民所反映的问题经法院反复处理,形成定论,但他们就是不予认可,固执已见,突然地发起进京申诉,增加信访工作代价。

(四)民主访比较集中。在全部信访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对村组的作为不满意,怀疑他们的公正,认为他们侵权,反映出民主权利意识的增强,主要表现在:没有按规定给予土地承包权或者说给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损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利益;村政务财务不公开,剥夺村民知情权;在调处村内矛盾上不积极、不公平等。

(五)利益访现象十分典型。在上访中,都是为着利益,而且是个人利益,很多上访人希望通过信访获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额外的利益。如主动要求政府办理城乡“低保”、要求提高土征收补偿村准、要求政府给予经济帮助等。xx村xx组村民在村统一分配土地时以虚报人口方法多获取xx亩土地,对外发包收益,村集体纠正收回,在经法院审判败诉后,他们竞到最高院上访,企图夺回土地。

二、信访新特点的成因分析。

信访新特点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的结果,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具体反映,折射出我县市场经济发展迅猛,城乡物质文化进步较大的喜人局面,反映出我县经济发展、文化活跃、思想解放、环境宽松、以民为本发展思路的明显成效。信访是稳定情况的“情雨表”,多发的信访虽然暴露出很多不稳定因素,但也充分证明了发展的持续与高效,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伴随着发展,新矛盾、新问题一定会出现,这是利益变化引起的必须结果。比如我镇的国投土地平整项目建设,关系到土地的重新划分,涉及有关人的具体利益,难免有人通过信访表达请求。在机构改革中,一部分人必然被淘汰,为了挽回失去的利益,他们走上信访的道路。所以,信访是发展过程中的自然现象,只要充分认识并认真对待,就能明得失、知不足,更好地开展工作。

正是以民为本理念的强化,我们强调服务与诚信,弱化管理与监督,理解并宽容群众的不合理请求,对他们偏执甚至错误的行为只是加以说服教育而不是制裁与惩罚,导致信访方便快捷,成本较低,成为人们主张权利,维护利益的重要选择,信访数量增加自然而然,而且在短期内不会减势。

环境的宽松加上信息时代信息的开放,群众思想活跃,想法丰富,加上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权利意识增强,利益观念强烈,耻于利而荣于义的思想进一步弱化,积极争取应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该得利益,使得利益访现象非常典型。

为了减少恐惧心理带来的精神压力,许多群众在人多壮胆心理作用下积极利用集访方式来实现自己的追求。也有些群众为了制造声势,增加政府压力,人为地串访集访,导致集访的相对增多。

多少年来官情结在群众心目中始终存在,认为官大好办事,权重办成事,在“告御状,众官怕”心理驱使下热衷于进京进省上访,造成越级上访的高发。

目前正在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为村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其规定得仍然不全面、不完整、不具体,在某些方面难以操作,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生活需要。比如对村组法律地位问题,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作为村内的村民小组能否有自己独立的土地等财产,现实生活中,很不统一。有的村以组为单位,土地分包村民。有的村全村一个标准,分包土地。有的村,组里有自己的实体,收益为本组所有,而有的村只有村属财产没有组属财产。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则与笼统,引发歧义与争议,产生上访。一些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差,处理事务淡化程序、不公开透明,甚至有失公正,引起群众合理怀疑,引发信访。更有部分村组干部作风不务实,工作不积极,服务不到位,群众有意见,只好上访。

极少数群众不能正确对待历史,不能摆正历史与与现实的关系,总是用今天的眼光看待过去,以现在的标准去衡量昨天,从而产生不合理要求想法。任何政策法律只能着眼于当前和今后,不可能调整过去。一些离任村干部、复员军人、代课老师,他们不感恩当初组织上的照顾,让他们成为先进分子,从普通群众中脱颖而出,从事非农业劳动,有一份体面的岗位和当时不错的收入,反而以组织欠债的心理要求补助安置、帮助支持,或者要退休工资,或者主张支付养老金,用现时的政策回去调整过去的事情。在这些根本不可能落实的主张不能实现时,就理直气壮地上访。

三、应对信访新情况措施探析。

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保护并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要理性地看待上访,既不熟视无睹,束之高搁,也不大惊小怪,草木皆兵,要认真对待,积极应对,因势制宜,对症下药,努少消除信访,为发展扫清障碍。

(一)正确评价,理性判断。目前,党和政府重视信访工作,加强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责任,畅通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维护权利的渠道,必须全力建设好这项惠民工程。在评价信访问题上应坚持理性判断,正确评价,既不能将信访等同于工作责任,也不能将信访视同无理取闹,正当的信访是群众困难,应认真研究解决,无理的信访是市场经济利益化的表现,应从解访工作中册除。对照这个标准,当前在评价信访工作上仍然存在唯数字主义的不足,没有区分和辨别正当访和无理访,科学性与公正性欠缺。在评价稳定质量上,不能单以信访发生数量为标准进行考核,而是要区分正当访与无理访,只能将正当访的数量作为考核指标,将不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纠纷、无理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无理访排除考核指标之外,如此,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在评价一个地区的信访工作业绩时,也不能单以信访总量作为考核标准,而是要结合人口、经济建设指标等各种因素综合评价,以合理的判断,公正的考核调动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性,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

(二)因势制宜,灵活处理。对待上访要主动迎接,不可回避拒绝。要畅通信访渠道,让群众信访有路走,有门进。只有这样,才能将矛盾留在身边,否则造成矛盾升级,越级上访,不但造成工作被动,而且为处理增加成本和难度。对待信访,要耐心接待,掌握情况,分析原因,寻找策略,切不可闭目塞听,敷衍了事。对于各种信访事项,要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加强教育疏导,分流无理信访;认真履行职责,解决正当信访。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不能认为平白无故地为他人办事是劳而无功的傻瓜,要以公仆心办服务事。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给予答复,把上访始终控制在手中。要提高处理纠纷和矛盾的技术水平,因势制宜,灵活多变,以各种变通方法解决棘手难题,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曾为发展作出牺牲的群众,把他们从求偿的上访路上拉回来。

(三)依法办事,公开公正。治标更要治本,治水主在治源。随着民主法治的深入人心,依法办事,阳光行政已成为时代新潮,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办事公道,公开透明,否则群众就有理由怀疑我们所做的工作,就会制造不必要的上访。从上访统计情况看,上访多发的村,大都存在办事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够的问题,对群众报告不足。我们处理事情,开展工作一定要树立群众眼睛最亮的理念,时时想着让群众知情和参与,不要怕烦,不要嫌累,该走的程序一定要走,不能自以为聪明,蒙混过关。村务,特别是村财务要定期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土地林木等集体重要财产的处分一定要征得群众或者其代表的同意,切实把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对于村组相互法律地位、彼此权利义务问题,在法律政策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建议县政府以《意见》形式要求各村以全村村民或其代表议定方法解决,用村规民约弥补法律的不足。要学会用法律思维分析研究问题,依靠法律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教育和动员群众走依法解决矛盾道路,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文明规范地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

(四)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息访工作事关全局,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方参与,齐抓共管,任何单兵作战都事倍功半,甚至无功而返。各个部门,各个成员要充分利用自身各种优势,为解访献计出力,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责任谁负责原则的前提下,要突出部门间、人员间的互补共助。既在分工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又在配合的要求下相互补充地完成任务。信访综治部门要积极受理上访,主动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上访情况,掌握上访原因,提出解决建议,根据对口原则,将需处理事项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和个人。相关部门要根据“谁家孩子谁家抱原则”积极主动地受领信访案件,迅速履行职责,妥善解决问题。在解决措施上,要综合利用各种方法,包括在宣传教育上求过关,在机制责任上增压力,在奖惩激励上生动力,着力完善息访止争的长效机制。要注重在乡风民俗上找途径,在亲情友谊上寻突破,不断丰富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要坚持依法治访,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处访程序,及时治理各种无理访、非正常访,切实发挥党纪法律在处访工作中特殊作用,努力消除以上访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

信访调研报告篇八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的指导下,区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坚持用群众观念和法治思维规范信访工作,大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我区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区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紧紧围绕“事要解决”这一根本目标,全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今年以来,全区共接待群众来访407批2879人次,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9.9%和14.8%.受理群众来信和网上投诉876件,同比上升122%.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到期办结率分别为100%和99.7%,受理各级群众满意度案件112件,群众满意率91.2%.

一是领导带动,自上而下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从根本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福山区把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重心上移,实行区级领导包案制。在区委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下,每天至少一名区级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主持研究案情、亲自提出处理方案,集中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以来,已有38起重点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二是上下联动,全面搭建信访群众诉求平台。20为“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年”,着力打造“五统一、五规范”的区级联合接访大厅及镇街、村居(社区)两级“两统一、两规范”的接访室,全面开始网上信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区级联合接访大厅已进入装修改造阶段,预计将于1月份投入使用。镇街全部设立信访办,村居、企业全部设立信访工作接待室,全力打造受理群众事项的四级网络平台,实现了对群众问题和群众事务的“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同时,积极创新大胆尝试,打造“互联网+信访”新亮点。为进一步提升“阳光信访”水平,全力推动传统信访模式向网上信访转变,我区选取清洋街道福惠社区进行试点,在社区和村居建立网上信访代办点,让居民(村民)在自家门口就能反映自己的信访诉求,将信访工作网络辐射全区,“以点带面”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两个网上信访代办试点运转正常,自投入使用以来,已为群众代办网上投诉122起,化解信访隐患32起。预计20上半年,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设立网上信访代办点。通过信访渠道的不断畅通,让群众理有处讲、怨有处诉、难事有处反映、问题有处解决。

三是阵地前移,最大限度化矛盾隐患于基层。依托区委区政府联村联户心连心活动及微信“五群连心法”的平台,大力推广信访工作“大社管+信访信息员”模式,在全区联村联户摸底工作基础上,在微信区总群、镇分群、社区群、网格群中均设有专门的信访信息员。对于微信群中的信访信息员,制定了“每日汇总、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制度,由信访信息员对群内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信息汇总、解决跟踪、满意度反馈。通过这种“群众反映问题一日一汇总,责任单位解决问题进展一周一调度,群众反馈评价一月一通报”的做法,已解决解答群众合理诉求223件,有效的将多个集体访、越级访隐患消解于萌芽状态。

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信访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种利益关系处于不断调整变化之中,一些长久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信访问题也日渐突出,已成为影响地方稳定与发展的难题。今年以来,全市开展了“重点信访事项和重点人员攻坚化解”专项活动,我区共排查交办了93起重点案件,其中81起是市里刚刚交办的正在办理,12起是我区自行梳理排查的积案老案,这些案件都是长年积累下来的,绝大多数已经结案,但未结服,这些案件既是我区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又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信访工作面上情况。

分析这些案件,从诉求内容看,反映涉法涉诉类有49件,占52.7%;反映房地产类有21件,占22.6%;反映民生类的有11件,占11.8%;反映土地征用类有6件,占6.5%;反映涉军涉教类的有2起,占2.2%;反映其他问题的有4件,占4.3%.从案件年限跨度看,3年以上的有57件,占61.3%;5年以上的有29件,占31.2%;以上的有7件,占7.5%.

在信访具体工作中面临了以下几个困难:

一是信访老户息诉罢访难。部分老户已经以信访为“专业”、为“职业”,寻求利益最大化。这些老户的问题已经解决完并承诺保证息访后又反悔,并不断缠访、闹访、越级上访,并固守“择机”上访定势,在国家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秘密组织串联进京集体上访,给政府施压,()从而提出更多的无理要求或过高要求。这种结服又反弹的积案就有9起。如高某案件,反映征地补偿问题、子女落户以及法院执行不力等问题,多年来诉求一直不断。、两次结服,信访人从政府得到征地补偿款3.2万元并在政府的帮助下解决了女儿落户的问题,对于反映法院执行不力的问题,信访人也表示明白是涉法涉诉问题,将走法律途径解决。以来,该信访人重新开始上访,并提出了更加苛刻的要求,仅年,高某到京非访87次。

二是进京非访案件化解难。国家对“非访”问题的顶层设计不清晰,非访到底属违法行为还是上访行为没有明确说法,导致责权不清。目前,中央对控制进京非访工作非常重视,将非访问题升级到维护国家公共安全高度,要求对进京非访人员实行限时带离,3小时内将上访人接出分流中心,8小时之内带离北京,并采取了约谈地方主要领导、一票否决和“全人次通报”制度。同时,又要求文明劝返。虽然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积极控制进京非访,但是由于非访人员都是仅有的几个信访老户,具有多年的信访经验,了解地方政府的心理,思想偏激,要求过分无理。为达到个人目的和利益,挖空心思和工作人员兜圈子,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今年以来,我区多名老户(多为夫妻、父女、姐弟等亲属关系)就重复非访了110余人次,虽然经全力化解未造成大的影响,但是我们对这些非访人员,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好用,只能被动的采取劝返、带离、稳控措施,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三是涉法涉诉案件剥离难。《信访条例》明确规定,涉法涉诉案件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一些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走完司法程序,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都已经裁定了,但由于信访人存在“信访不信法”,甚至是“以访压访”的错误观念,依然我行我素、不断上访,要求有关机关做出有利于信访人的结论和作为。有的上访人认为走法律途径时间长、成本高,不愿走司法程序,致使很多涉法涉诉案件融入信访渠道。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山东省信访条例》虽然明确提出实行信访与诉讼分离,但是由于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对案件剥离后交给哪个部门,交出去后信访人又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怎么办等内容,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缺少可操作性,致使涉法涉诉案件从信访口剥离出去很有难度,积压成信访积案老案。

四是“三跨三分离”案件处置难。这些案件因为涉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化解难度较大。比如:牟某案件,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按政策规定安置军转干部,要求落实政策,解决其家属(志愿兵复原)工作待遇问题。信访人长年在外打工,并不在福山居住(户籍在福山),案件处理起来很困难且信访人不易稳控,今年多次进京上访。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户籍地是稳控主体,但是一旦信访人越级或者进京上访,只要被上级信访部门登记,案件也会转到户籍地。对户籍地来说,跨地区稳控信访人、调查取证、化解都很困难。

三、下步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一)扎实推进领导包案制度,保证信访工作健康有力进行。要继续在给区级领导接访包案服务上下功夫、作文章,要在给责任部门破解疑难复杂案件上创造条件,保证此种工作模式不变,力度不减。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坚持和完善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做足前期准备,保证接访时间,突出接访重点,注重接访实效。建立“信访积案数据库”,梳理疑难案件和信访积案老案,采取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专案攻坚等措施,下大力气化解信访积案,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减少“存量”.建议各机关单位要继续配合领导包案制度,对全区范围内的疑难案件进行了系统地梳理、研析,有针对性地筛选案件,实时更新补充到领导包案案件库中去,通过确定责任单位、制定解决方案、落实工作成效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积案、老案,使全区信访老案基数下降,老上访户重复访的次数大幅减少。

(二)重视初登事项,消除重信重访隐患。要以“抓小”、“抓早”为导向,认真积极处理好初信初访,有力消除重信重访隐患,减少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对群众的第一次来电、来信、来访以及第一次网上投诉,要认真分析,慎重处置,对于信访受理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确定工作方案、包案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于受理范围外的群众申诉,要细心引导、耐心劝导,明确告知来访群众反映问题途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接纳群众反映问题,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拖泥带水或留尾巴,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矛盾消弭在萌芽、把人员稳定在当地,要尽量减少重访量、遏制信访上行。

(三)进行重点事项排查稳控,协调相关部门提前准备处置方案。一是根据前期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对农民工讨薪的访情隐患做的排查摸底工作掌握的情况,筛选梳理该类信访事项的重点案件进行跟进部署,在积极协调解决信访事项、帮助追讨农民工工资的同时做好越级访、集体访隐患的排查稳控工作。二是组织各镇街及人社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对劳动社会保障类信访事项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款和节日慰问品等是否发放到位、在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以及已办结信访事项的劳保、救助款是否落实到位等信访隐患,确保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性、阶段性、特殊性问题,提前准备处置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对可能产生的越级访、集体访隐患进行全程跟踪稳控。

(四)加强部门横向联动,强化非访处理力度。一是建立信访快报制度。对于来区、到市、去省、进京非访情况,一经接到信息,立即撰写信访快报将非访情况传真上报给区委区政府和政法委,确保领导能够实时掌握非访情况动态。二是完善非访接处访制度,落实责任告知和接处访签到制度。一方面信访局接到非访信息后,立即确认责任单位并向其传真接访告知单,要求责任单位在接到信息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接访,并在15分钟之内将接访人员名单传真给区信访局;另一方面,严格责任单位的非访处理应答时间,原则上对于市政府门前非访,要求责任单位45分钟之内到达市政府门前进行处理;对于区政府门前非访,要求高新区福山园、清洋街道及相关责任部门15分钟之内到达区政府门前进行处理,其他镇街30分钟之内到达区政府门前进行处理。要求责任单位对到达时间及接访人员信息于政府门前进行签到记录,并由信访局当场转送给区相关领导,确保将非访处置责任落实到位。三是细化非访考核要求,提高责任单位重视非访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考核要求,每发生一起进京去省到市非正常个体访对责任单位分别减2分、1.5分、1分,未按要求及时劝返的再减1分;每发生一起进京去省到市非正常集体访分别减3分、2分、1分,未按要求及时劝返的再减1分。每发生一起来区政府门前非访的减1分,按要求及时劝返的不扣分,未按要求及时劝返的再减1分。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依法信访意识。我省第一部全面规范各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的基础性地方法规《山东省信访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以往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信访渠道入口过宽、信访受理范围不清晰、信访事项分类模糊、办理程序不够规范、信访积案反复启动终而不结、信访人权利不清义务不明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而又清晰的解答。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山东省信访条例》依然是当前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懂法、依法的办事意识,倡导信访人依法通过合法合理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营造依法信访良好氛围。

作者:张筱。

信访调研报告篇九

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好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暴露出来,使得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现状与特点。

从总体上讲,太和土家族乡信访工作形势是好的。多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部门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和建议。一个全党重视、上下关心信访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信访问题的成因日趋复杂。

从信访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看,新时期信访者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和改革的深度、开放的广度、经济发展的速度、群众承受能力的程度息息相关。其反映的内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各阶层,因而处理起来难度也就越大。

(二)集体访占据了主体地位。

近年来,到党政机关进行集体访的频率高、规模大、人数多,占据了信访活动的主体地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增多,群众反映强烈。

(四)行为激烈的异常信访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群众抱着“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以及“要想有出路,必须上马路”的思想,动辄结队伍、上公路、打横幅、拦车辆、滞留哄闹接待场所;还有一些人有意选“两会”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集体上访,向政府施加压力。

(五)进市赴京上访抬头。

有的认为“机关越大头儿越大,解决问题越快”,于是千方百计越级上访,制造不良影响。

二、问题与原因。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格局进一步调整,群众信访量增多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由于大气候的影响,一些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不大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消除。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必须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地方的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在全党工作大局中的地位认识不到位,摆不正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群众观念不强,对信访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不出事盲目乐观,高枕无忧,一旦出现问题,则束手无策,怨天忧人,甚至往外一推了之。还有一些乡镇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政策观念差,不能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依然按计划经济、行政命令的老一套决策、指挥工作,人为地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同志解决问题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使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欠拖不决;一些同志形式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回避、推诿的态度,激起众怒。

(三)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

部分乡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访渠道不够畅通的现象。比如,信访专兼职人员变换频繁,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等,往往上访人集结进乡或去市之后才仓促应对,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三、建议与对策。

“寒暑表”、“减压器”。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

(一)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认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以及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全乡工作的大局出发,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整体观念和责任观念,彻底扭转信访工作,“兵来将挡,水来土屯”的消极被动局面,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工作通报和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要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信访工作组织、有接待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标准和制度,达到个人访不出村、集体访不出乡,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发生地,把矛盾化解在本乡不越级。三是要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社会化。通过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层层排查调处,牢牢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超前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说服一批信访老户息访息诉,消除不安定因素,达到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维护全乡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大视野,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纳入大信访网络,充分发挥代表和委员联系面宽、层次较高、信息灵和反映人民意愿最直接、最真实、最广泛以及做上访群众工作最便捷、最有说服力的优势,化上访为下访,化对立为对话,化消极为积极,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向乡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四是要加大地乡信访工作的协调力度。密切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综合治理,联手办信访。当前,企业问题社会化已经成为信访工作的一个热点。为此,要积极配合企业做好职工及其家属信访工作,把应由社会承担和解决的问题主动担起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水平。三是要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系,把涉及劳动纠纷、仲裁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引导到法定程序去处理。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一是要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选拔配备素质高、年富力强,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二是要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信访调研报告篇十

本文目录。

伴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增长、政府职能的转型、大量惠农政策的兑现落实、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一些长久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现行条件下的现实矛盾逐步凸显出来。与此同时,农民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多方面原因导致农村信访问题日渐突出,尤其是缠访、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现象已成为影响地方稳定与发展的难题。认真分析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探索解决新时期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对于有效地解决农村信访问题,促进农村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据统计,x年全镇来访、来信、来电共有xx人次,x年共有xx人次,x年共有xx人次,逐年呈直线上升趋势。且呈现出以下特点:(1)越级上访趋势增多;(2)集体上访组织化倾向明显;(3)缠访、重复访、无理访问题突出。今年短短两三个月以来,我镇就已受理各类信访事项xx人次,其中重大信访案件x起,上级转办案件x起。

通过调研,以及对这些信访案件的分析,发现当前的信访问题综合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干部自身作风存在问题。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对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在政策兑现时不能正确规范程序,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问题不公开、不透明,政策不清,群众对集体事务和财政收支问题等有疑惑、产生不满情绪,从而造成群众想通过上访获得知情权。再加上部分村干部对权力的行使有偏差,作风不民主,沿袭过去的传统方式方法,集权思想严重,独断专行,凡事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没有充分发扬民主。个别农村组织形同虚设,长期不召开会议,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履行民主程序,工作不透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听之任之,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处理问题避重就轻,使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垮,造成矛盾升级,导致激化。

二是部分群众素质有待太高。近年来,上访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与自身的法律素质不能同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是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更有些许群众总把自己当作一个特色群体,欲望无法满足,把“上访”作为一种政治资本,当作一项产业,认为自己享有的还不够,对政府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永远不满足,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等等。

三是群众对信访这一民主行为的认识不够全面。从信访制度的初衷来看,是让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方式向政府机关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权力始终处于被监督的状态,不断推进法治民主进程。但现实中信访群众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力,混淆了信访与法律维权的界限,把信访看作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看到其他人部分问题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解决了,甚至得到了好处,便以为只有通过信访才能够解决问题。因此便不论事件性质,不论事件大小,只要稍有不满便想要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达到自己的目的。再加上部分群众抓住信访考评政绩这一特点,不管问题性质合不合理,本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利己观念,向政府施加压力,导致越级上访、重复访等不理性信访的行为,想要促使政府解决问题。

四是信访处臵政策的误导。在现实“稳定压倒一切”的。

口号。

下,出现信访案例后,为求息事宁人和维护社会稳定,在考核扣分的形势下,在解决信访事件时,往往不得已选择运用法治以外的方式,甚至明显违反规定的代价来满足信访人的非份要求,虽然达到了息事宁人的效果,却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导致重复上访。这些非正常的解决方式方法,很快通过口头舆论等方式迅速在群众中传播,这种示范效应使一些信访群众的目标、手段、信念和灵魂发生了扭曲,致使信访问题恶性循环,使大量的社会矛盾涌向信访渠道,信访方式走向极端。更多人宁信访而不信法,从而形成对信访的依赖。再加上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对于有些非正常上访行为约束力度有限,对于违反《信访条例》,不到规定地点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和以各种利益诱访、煽访、串访、借访敛财等行为尚未健全相应的防控和处理机制,对违法上访行为打击力度不够,致使信访工作秩序不够规范。

(一)完善信访体制建设。建立自上而下的信访稳定工作体系,将《信访条例》提升为法律层次,逐步来建立健全一系列。

规章制度。

建立信访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参谋服务的工作制度使信访稳定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进。同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起来把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工作臵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改变现行的领导和信访部门一听信访就不问青红皂白训斥下级责令接人而不深入了解情况不能正确教育引导信访人。另一方面改变信访稳定考核机制确因工作不到位致使不稳定的一票否决在职责范围外的则不予追究。

(二)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和责任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其次,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矛盾没有激化前就要抓住不放,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三)广泛宣传,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力度。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既要严格要求干部转变作风,又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切实让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文明、诚信、守法的理性公民。当前,要切实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畅通、两个规范”,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以乡镇、村委会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网络,通过开展定期法律咨询、普法讲座、送法进村到社区等活动,以及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观念。

(四)对非正常上访加大打击力度。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缠访、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或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非法代理上访牟利,或教唆、鼓动上访人非正常上访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完善维稳信访、涉法涉诉三级终结制度,严格执行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和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对按照规定已经终结的事项,不再受理,案结事了。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秩序的管理,有效解决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无限诉求访等现象。

返回目录。

稳定是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民政部门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访对象、内容、形式。

二、成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仍难以实现同步提高,例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县级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造成了信访对象的增多。三是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其次,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信访。

三、对策。

一是提升人员素质,以情感染信访对象。要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二是收集信访信息,以主动面对信访对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高效服务信访对象。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以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返回目录。

近几年来,**县民政局信访工作呈现了较好态势,每年来信来访都在800件(人)次左右,上访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来信来访办结率达98%,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探索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相应对策,已成为民政工作者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党和政府亲民、惠民政策越来越多,民政信访也越来越复杂化。

随着国家亲民、惠民政策的不断出台,经济体制改革,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新时期民政信访的对象、内容和形式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1、信访对象呈现出多元化。

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贫困户、优抚对象、老弱病残为主,现在则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企业转干部、危房户、社会救助者、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不满意的村民或落选者等,特别是一些新政策的出台也相继引起一些相关人员的上访。比如,农村低保户的几次扩面提标,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很强,而且受益者得实惠多,原来,低保特困户一个月只有15元,有的一户只保一个人,一年下来也就是100多块钱,现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元,一个月一家人口多的都是几百块,所以要求进入低保的人数多,但指标毕竟有限,保到的与未保到的这种“边缘户”又形成了较大的反差,也就是说原来比较穷的进入低保后,比未进入低保的“边缘户”经济条件又要好一些。这些“边缘户”心里不平衡,所以,上访的也就相应的增多了。xx年,国家出台了对1954年以后的部分参战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的政策,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上访问题。一是有单位的参战人员认为自己的退休工资很低,要求享受参战待遇;二是部分参战的伤残军人也要求享受参战待遇,但民政部的规定是对同时具备享受两种或两种以上优抚待遇条件的,按最高的一项标准发放,可是,有的就不理解政策,多次上访。又如,在国家出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条例之前,很少有要求救助的,现在,要求救助的是络绎不绝,有的钻救助政策的空子周游全国;有的麻风病人、艾滋病人成群结队,一来就是10几人,漫天要价;有的是刑满释放人员,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就耍耐、就威胁,给工作人员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从而也给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

2、信访内容越来越复杂。

现在,除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低保对象的确定、危房改造、村委会换届、村干部的违法违纪等,上访人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而且都要求解决,不达目的不罢休。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许多来信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又强,处理起来感到难度比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不引起重视,处理不当,就会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从xx年来,我们开展了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于国家对“三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当村官再也不去收“三提五统”了,工作比以往要轻松很多,加之,工资通过国家转移支付有保障,而且又还比较高,所以村干部的竞争就比较激烈,相当一部分村出现了候选人到处拉选票,利用家族势力左右选举,有的甚至搞贿选,有的一人投多张选票等不法现象。这样部分村民和部分落选者对新当选的村干部不满意,甚至不认同,从而造成集体上访,多头上访,一直从民政局、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上访,在某种程度上说,村干部任期3年,也是少数村民上访的3年。

3、信访形式趋于多样性。

在我们的社会转型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够完善,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一部分社会群体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联名信、匿名信、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现象也明显增多。部分上访人员还采用对比、自残、伤人等形式上访。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将建筑公司、搬运社等破产企业的职工及农林场圃的退休职工比照城市低保政策的最高额度发放生活费。这样一来,其他破产企业的职工和其他企业改制下岗职工心里不平衡,多次找到民政局要求比照他们享受低保待遇,有的说,他们中间有些是穿金带银、高楼大厦都享受低保的最高待遇,我们于情于理都应该享受,还有老复员军人说:“我们毕竟扛过枪,多多少少为国家做过贡献,但我们的优待金居然没有低保的多(因为低保是保全家的),我们想不通”,这些上访者是说得有道理的,作为民政局也无法拿出充分理由来说服他们,只能是天天和他们磨嘴巴皮子。

二、造成民政信访增多的主要原因。

随着惠民政策的不断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不断增多,群众的各种想法和要求主要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造成信访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政策法规有些不够完善或在执行政策法规时存在着偏差。

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多次调整,有所提高,但由于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的情况下,许多政策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难以实现同步提高的要求,这就造成了优抚、救灾救济对象信访问题的增多,一些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密相关,群众最敏感,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如优抚、最低生活保障、危房改造、救灾救济等方面,显得较为突出。近年来,城乡低保几次调标,但物价上涨的幅度更高,所以造成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引发上访。再就是农村的“半边户”,城镇户口一方享受了低保,就比农村低保户强得多,造成群众对政策的不理解。还有地域方面的差距,同样一个困难户,如果户口在走马镇也许完全够低保标准,但如果他户口在中营乡却不一定能评得上低保,因为中营相对比较落后,比他困难的对象实在太多了。又如受灾户,农村的低保户和富裕户受灾的程度一样,在发放救灾款物时,应该侧重于低保户。燕子乡这次遭受冰雹袭击后,该乡在救助时侧重于困难户,结果造成大量村民群体上访。

2、体制改革和制度的不完善。

前些年,属于非农户口的子女当兵退伍后都安排工作,并且在入伍前签订安置。

协议书。

后来改革实行了贷币化安置有的企业改制或破产了原来签订的安置协议书不能兑现造成这些对象的四处上访要求安排工作。今年底**县“禁麻换的”使一部分残疾人失去了生活的依靠造成这部分残疾人上访原来他们依靠跑麻木为生每月可以挣700—800块钱。**县里为了保稳定要求民政局将这些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并享受最高额度。如果这部分人纳入了低保原来没有开麻木的那批残疾人比他们还困难又怎么办?这就形成了很大的矛盾现在民政局也很难办暂时采取的临时生活救助每月发250元生活补助费。但实际上这部分残疾人仍然在开麻木也仍然在上访。

3、部分人员的素质比较低。

一是少数基层民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促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二是少数信访者也有素质不高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

三、抓好民政信访工作的对策。

认真研究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和存在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才能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信访工作。

1、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民政信访现象同其它事物一样,都有一个酝酿、形成、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如果我们在工作中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就能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民政信访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广大民政工作者要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2、提高信访工作者素质,做到以情暖人、以理服人。

民政信访工作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信访工作者都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在先、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3、切实做到以人为本,解决信访对象实际问题。

俗话说:“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只要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想方设法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将矛盾上交或推向社会。

返回目录。

摘要:新形势下,xx区信访工作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等。针对以上三个问题,本文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超前化解矛盾的新方法。三是畅通信访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四是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关键词:信访、稳定。

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好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暴露出来,使得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信号”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从总体上讲,xx区信访工作形势是好的。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部门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和建议。一个全党重视、上下关心信访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信访问题的成因日趋复杂。

从信访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看,新时期信访者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和改革的深度、开放的广度、经济发展的速度、群众承受能力的程度息息相关。其反映的内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各阶层,因而处理起来难度也就越大。

(二)集体访占据了主体地位。

近年来,到党政机关进行集体访的频率高、规模大、人数多,占据了信访活动的主体地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

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增多,群众反映强烈。

(四)行为激烈的异常信访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一些群众抱着“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以及“要想有出路,必须上马路”的思想,动辄结队伍、上公路、打横幅、拦车辆、滞留哄闹接待场所;还有一些人有意选“两会”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集体上访,向政府施加压力。

(五)进市赴京上访抬头。

有的认为“机关越大头儿越大,解决问题越快”,于是千方百计越级上访,制造不良影响。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格局进一步调整,群众信访量增多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由于大气候的影响,一些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不大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消除。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必须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地方的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在全党工作大局中的地位认识不到位,摆不正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群众观念不强,对信访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不出事盲目乐观,高枕无忧,一旦出现问题,则束手无策,怨天忧人,甚至往外一推了之。还有一些乡镇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政策观念差,不能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依然按计划经济、行政命令的老一套决策、指挥工作,人为地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同志解决问题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使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欠拖不决;一些同志形式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回避、推诿的态度,激起众怒。

(三)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

部分乡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访渠道不够畅通的现象。比如,信访专兼职人员变换频繁,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等,往往上访人集结进区或去市之后才仓促应对,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反映社情民意的“寒暑表”、“减压器”。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

(一)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

区委七届十次全体会议确立了建设赣西先进工业区的奋斗目标,为做好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认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以及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全区工作的大局出发,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整体观念和责任观念,彻底扭转信访工作,“兵来将挡,水来土屯”的消极被动局面,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超前化解矛盾的新方法。

全区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必须不断加固信访工作的基础。一是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负全责,其他领导按分管工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真正建立起对信访工作整体重视,层层重视的稳定长效领导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坚持各项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工作通报和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要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信访工作组织、有接待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标准和制度,达到个人访不出乡(镇、街)、集体访不出区,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发生地,把矛盾化解在本区不越级。三是要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社会化。通过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层层排查调处,牢牢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超前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说服一批信访老户息访息诉,消除不安定因素,达到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维护全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三)畅通信访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

要树立大信访观念,确定大信访思路,建立大信访格局,形成方方面面共同重视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强大合力。一是要建立五大机关综合办信访制度。区委、人大、政府、纪检、政法等机关信访部门,定期沟通情况,排查各类问题,制定预案,联手办案,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二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信访接待条件。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作为群众信访综合接待场所,发挥群体接访优势,让信访人来有地方坐,说有专人听,事有部门办,反馈有结果,不出接待场所就有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三是要扩大视野,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纳入大信访网络,充分发挥代表和委员联系面宽、层次较高、信息灵和反映人民意愿最直接、最真实、最广泛以及做上访群众工作最便捷、最有说服力的优势,化上访为下访,化对立为对话,化消极为积极,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向区委、区政府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四是要加大地区信访工作的协调力度。密切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综合治理,联手办信访。当前,企业问题社会化已经成为信访工作的一个热点。为此,要积极配合企业做好职工及其家属信访工作,把应由社会承担和解决的问题主动担起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仅靠信访部门是不够的。要采取新形式、新举措,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一是要加强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对那些涉法信访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对反映和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事项,可聘请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共同会商处理疑难信访问题,以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二是要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的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涉及行政执法投诉和行政复议方面信访问题的接待处理办法,以提高依法治区水平。三是要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系,把涉及劳动纠纷、仲裁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引导到法定程序去处理。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一是要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选拔配备素质高、年富力强,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二是要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信访调研报告篇十一

区是老城区,城市载体功能弱,财政供给能力不强,历史欠账多,群体性矛盾比较突出。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的重新分配,突显出越来越多的矛盾,信访工作任务也随之加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再靠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是不行的,必须积极探索解决信访问题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在我市依法信访工作全面开展后,区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面推进依法信访工作。初步形成了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和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的信访工作新局面。但面临不断变化发展的新情况,仍不断出现一些的新问题,尤其是区划调整,新的**区成立,客观上造成了信访量的攀升。为更好的做好我区信访工作,为经济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区政府组织人员通过开座谈会和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的方法,对我区目前依法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依法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开展依法信访工作以来,我区采取了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是建立依法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几个责任单位共同接待处理信访问题;二是总结工作经验,抓住六个关键环节,坚持依法排查、依法认定、依法分流、依法处理、依法“三查”、依法结案,形成的依法有序的信访案件处理程序;三是坚持信访问题“一案三查”,制定了《**区信访工作“一案三查”暂行规定》,一查造成群众集体越级、重复上访的原因,二查接待处理的责任,即查发案责任、执法处理责任和稳定责任,三查上访人员在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信访责任,保证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四是加强执法部门对信访问题的性质和责任单位依法认定,保证信访问题得到切实落实。通过这些措施,我区信访工作在实践中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树立了大信访观念,由信访办一家接待的小信访向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同负责的`大信访格局转变。二是提高责任意识,由信访办被动接待分转处理向全面落实责任制、包案处理转变。三是强化法制观念,由信访单一渠道思想疏导向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多渠道合理分流、依法处理转变。四是树立维权意识,由被动接待来信来访向主动为人员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转变。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信访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年越级上访量较20下降83%,年越级上访量较2001年越级上访量下降80%,20越级上访总量比2002年越级上访量下降73%,20截止到10月末越级上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49%。

但是,我区正处于社会政治、经济不断发展中,必然要引发新的矛盾,相对而言,区财政收相对少,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居民文化层次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等情况,极易引发信访活动的发生,因此,信访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

二、我区依法信访工作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由于我区依法信访工作刚刚起步,依法信访机制还不健全,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五)在处理个别信访问题时中找不到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使一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形成信访积案。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四)群众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当遇到信访问题时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非法聚集、围堵政府等方式进行上访。

(六)由于改革发展的步伐较快,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跟不上,有些问题产生后,无政策法律依据,导致矛盾激化,不断升级,产生群众越级访。

四、对今后依法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负责的做好信访工作,现就我区今后依法信访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做好依法信访工作的有力保障,是依法信访工作的原动力,因此,要建立并落实完整的领导责任制体系,一是纵向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区级领导、部门领导和基层领导层层包保;二是横向落实四种部门领导责任制,即:发案责任制、执法责任制、属地责任制、保障责任制。发案责任制是指引发信访问题的部门要主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并出具《上访问题处理决定书》。执法责任制是指行政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有争议的信访问题予以认定,必要时出具《处理意见书》。属地责任制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上访人进行思想教育、疏导,并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按正常的信访程序依法信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保障责任制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公安派出所对信访人无理取闹、肆意串联、煽动等违法行为实施警示告诫,必要时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建立并完善依法信访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切实加强信息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着重加强初访、初电、初信的处理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把实现双向规范作为依法信访工作的关键,将维护群众合法信访权利和依法整顿信访秩序结合起来,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完善依法信访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健全依法信访工作网络,创新工作措施,制定和完善涉法案件的协调指导机制、依法分流和调处机制、依法排查机制和误事责任追究机制,推行依法上访程序,提高我区依法信访工作质量。

(三)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依法信访意识。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全区信访干部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市依法信访年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信访工作,加强宗旨教育,树群众观念,主动自觉地通过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2、加强培训力度,保证干部依法办信访。加大对全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将触角延伸到企事业,社区、村屯,提高干部素质,要求信访干部认真学习并掌握国家、省《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保证处理的信访问题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四)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以司法局为宣传牵头单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把国务院和省《信访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到全区各个角落,让群众知法、懂法,依法上访,维护好我区信访秩序。

信访调研报告篇十二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开发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司法行政基础,抓好司法行政职能建设,今年10月,x区司法局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经济开发区就开发区司法行政职能履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x省x开发区现状。

x市x区目前有一个省级开发区——经济开发区,x年10月经x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x年启动建设,总规划面积42、2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29、5平方公里,人口容量23万,x年顺利通过国家审核。经济开发区地处长三角地区苏南板块,位于x市x县城东郊,辖区内现有25个行政村。近年来,开发区坚持以招商引资为中心,以改善环境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开发建设步伐,累计投入50多亿元,完成21、77平方公里产业区框架建设,区内各项设施配套日臻完善。根据工作职责的需求与机构设置的完善,x区人民政府设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处级建制)为派出机构,其内部设有“一办六局”7个职能机构,均为科级建制:即党政办公室、经济服务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招商局、规划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同时设有下属四个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4个事业单位。

目前经济开发区没有设立独立的司法所,区内有3个由区司法局管理的司法所,日常的相关司法行政事务都是依托于淳溪镇、古柏镇以及漆桥镇三个司法所管理和执行。按照一镇(街道)组建一个司法所的要求,淳溪、古柏、漆桥三个乡镇各建有一个司法所,司法所全部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司法局和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目前三个司法所组织机构完善,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分离、职能分开。开发区内3个基层司法所共配备司法所工作人员17名,平均人数5人。其中7名属司法行政专项编制,正科级3人,副科级4人,10人为聘用人员,共有党员7人;经费保障到位。三个司法所均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办公用房所均面积350平方米,并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档案柜、摩托车等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极大地提高了日常的工作效率;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的1——10个月以来,区内三个司法所和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548件,调解成功率99、7%,制止群体性上访25起,制止群众性械斗1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6件。

二、关于建立完善开发区司法所及其管理体制的意见。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从司法所实际运行的效果和发挥的作用来看,整体情况较好,但开发区没有独立的司法所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仍亟需解决,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国家(省)级开发区设立独立的司法所已迫在眉睫。

开发区的级别和行政乡、镇一致,其对司法行政工作有着同样的社会化需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近年来,开发区运作模式已日趋成熟,在不断扩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中、拆迁改造、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相关村民的拆迁补偿、房屋安置等经济纠纷也日渐增多,社情复杂,矛盾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开发区没有司法所建制,“下面没有腿、基层没有根”,许多工作落不到实处、抓不到好处,很难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自开发区批准建立多年以来,开发区的具体司法行政工作没有下设机构来执行,只能依托三个司法所处理相关事务,而具体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落实到什么程度,能否抓出工作成效,由于组织保障不到位,专职工作人员不到位,所以实际工作成果也很难抓到位;二是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必须开展的活动,也只能临时抽调人员与各区管司法所协调配合,工作开展的很不平衡,工作的死角死面比较多;三是开发区没有独立的司法所,三所联合处理行政事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办公经费等专项资金很难保障,工作来了一事一请,工作缺乏计划性、通盘性。

三、开发区设立独立司法所的建议:

开发区设置直管司法所是一项重大复杂的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必须坚持“对上争取,上下求索”的原则。有计划、分阶段实施。

一是积极汇报、协调,增编增人落实职级待遇。要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规划报告。积极协调政法委、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按照司法部“每个镇应当设立司法所,司法所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项政法编制人员”的要求,通过争取机构编制、落实人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指示要求,严肃干部管理纪律,严格规范司法助理员的调配使用,稳定一线力量。

二是加强与多部门的联合协调,落实保障措施。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争取党委政府开发区司法所设立和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开发区财政支持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司法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并积极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更大的财力支持。

三是多方取经,优势建所。在开发区独立设司法所,是一项开辟先河的举措,应多学习借鉴那些好的、先进的经验,做到起点高、起步快,只有借势借力,才能尽可能快的实现一流目标。

四、开发区司法所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严格准入机制。要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制定严格准入标准,加强录用管理,不能降低门槛。人员构成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专业要求必须是法律或行政管理专业。可以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乡镇公务员和优秀村社干部,尤其是现任司法助理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事调动规定程序,选调政治素质高、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热爱司法行政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开发区基层司法所。对新进入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纪律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岗位业务知识、实战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具备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解决“有能力干事”的问题。

2、严格督导。建立一套科学的督导评估体系,使得司法所的建立活动严格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流程科学推进,强化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物质保障、工作制度和履职能力的建设,将司法所的建立工作纳入全面监控体系中。围绕创建司法所的活动,努力把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作流程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定位,有效运转,提升建所的工作效能,从而实现全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

3、强化履职能力。作为各基层司法所的总指挥,区司法局要应切实加强对司法所的工作业务指导,以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抓住工作亮点、克服工作难点、寻求工作突破点;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强密切联系,搞好协调和配合,按照省、市的要求和规范标准,在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加以规范;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加强与其他基层政法单位和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业务协作,实行联动服务,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其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争创一流业绩,以优异的成效来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以尽快推动开发区独立司法所的建设。

去年以来,x县人大常委会以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人大代表日常履职、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村民自治三项工作,通过三项工作“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实效明显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入新境界。

多措并举——促进代表日常履职。

人大工作的性质和代表的角色特征决定了群众路线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路线,代表履职的主要方式是联系群众,代表工作的重点是抓好闭会期间代表的日常履职。通过实践探索,我们逐步形成了“一、二、三”的具体思路。“一”,就是将全县1386名县镇代表就地编为180个代表小组,按有专用房、有活动经费等“十有”标准建设180个代表工作室,形成全县统一的履职平台。“二”,就是实行县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各联系五名代表、五名(户)群众和每位人大代表各联系十名(户)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全县人大系统固定联系群众的数量过万人(户)以上。“三”,就是在人大代表中全面推行民情。

日记。

代表接待日代表述职评议三项制度,要求每位代表年记民情日记不少于六十篇,每月至少到代表工作室接待一次群众(选民),每年年底要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群众的工作评议。这些措施的落实,促进了代表工作“接地气”,扩大了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

统一模式——做实乡镇人大主席团。

长期以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主要工作只限于人代会的组织,闭会期间工作开展的不经常或流于形式,甚至被视为临时性机构。为此,我们在抓x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履职试点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进行全面规范。首先,依法赋权。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x县乡镇人大工作实施办法》,依法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二十八项职权,并对主席团工作运行程序、制度体系、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使主席团工作于法有据、有章可循。其次,按照有专用办公室、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等“八有”标准,建设完善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专职办公人员。再次,突出监督工作重点,促进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规定主席团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重点议题,开展调查、视察、检查和评议,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做到了主席团有计划、日常化、制度化开展,形成了依法有序的日常监督机制。乡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履职模式的建立和运行,拓展了乡镇民主政治建设新领域,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了和谐共进的新局面。

依法规范——加强村民自治指导监督。

村民自治是我国的四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农村发展稳定的“治本之策”。其要义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目的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我们把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基础工程,依法有序推进。为摸清底子、完善思路,我们于去年下半年开展了专题调研,摸清了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形成了突出重点,加强村民议事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两项制度”建设的思路,通过专题审议,形成了系统的工作思路;为促进村民自治规范开展,形成全县统一的模式,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出台了《x县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下发后,全县各村结合实际积极行动,完成了新一轮《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为形成村民自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把村民自治工作纳入乡镇人大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亲自上手抓指导、抓监督。目前,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两项制度”运行趋于规范,村级民主治理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确立。

信访调研报告篇十三

去年以来,x县人大常委会以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人大代表日常履职、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村民自治三项工作,通过三项工作“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实效明显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入新境界。

多措并举——促进代表日常履职。

人大工作的性质和代表的角色特征决定了群众路线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路线,代表履职的主要方式是联系群众,代表工作的重点是抓好闭会期间代表的日常履职。通过实践探索,我们逐步形成了“一、二、三”的具体思路。“一”,就是将全县1386名县镇代表就地编为180个代表小组,按有专用房、有活动经费等“十有”标准建设180个代表工作室,形成全县统一的履职平台。“二”,就是实行县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各联系五名代表、五名(户)群众和每位人大代表各联系十名(户)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全县人大系统固定联系群众的数量过万人(户)以上。“三”,就是在人大代表中全面推行民情日记、代表接待日、代表述职评议三项制度,要求每位代表年记民情日记不少于六十篇,每月至少到代表工作室接待一次群众(选民),每年年底要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群众的工作评议。这些措施的落实,促进了代表工作“接地气”,扩大了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

统一模式——做实乡镇人大主席团。

长期以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主要工作只限于人代会的组织,闭会期间工作开展的不经常或流于形式,甚至被视为临时性机构。为此,我们在抓x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履职试点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进行全面规范。首先,依法赋权。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x县乡镇人大工作实施办法》,依法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二十八项职权,并对主席团工作运行程序、制度体系、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使主席团工作于法有据、有章可循。其次,按照有专用办公室、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等“八有”标准,建设完善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专职办公人员。再次,突出监督工作重点,促进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规定主席团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重点议题,开展调查、视察、检查和评议,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做到了主席团有计划、日常化、制度化开展,形成了依法有序的日常监督机制。乡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履职模式的建立和运行,拓展了乡镇民主政治建设新领域,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了和谐共进的新局面。

依法规范——加强村民自治指导监督。

信访调研报告篇十四

本文目录。

今年七月上旬,本人抽借到市委下访督查组第十二组工作,主要督查羊山新区、工业城、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供电公司等六个单位的大接访活动开展情况和省交、市交案件信件办理情况,借此机会对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去的六个单位共有省交办的案件4件,其中羊山新区2件、工业城2件;市交办的案件信件31件,其中,羊山新区19件、工业城5件,潢川经济开发区2件,市国土资源局3件、市地税局1件、供电公司1件。从这35件信访案件来看,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工资、社保问题8件,占23%;二是城市管理及拆迁改造问题6件,占17%;三是农民土地、征用补偿问题16件,占46%;四是其他问题5件,占14%。从六个单位调查的情况来看,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工资、社保和农民土地征用问题占较大比例;三是多是涉及群众生活中的困难。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这六个单位信访基本情况来看,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政策方面和其他客观上的原因,但也有一部分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信访问题不够重视,责任心不强,信访工作责任制得不到落实。二是执法者对政策掌握不准,执行标准不一,业务不熟,不依法行政,成为信访问题发生的主要源头。三是个别企业领导私心太重,缺少群众观念。四是群众素质偏低,法制观念谈薄,当遇到信访问题时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围堵政府、呼喊。

口号。

的方式进行越级上访。

三、下一步应采取的工作措施。

通过分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下一步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做好信访工作,不仅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认真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还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为此,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二要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能因为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出现矛盾,导致群众上访。要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现实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抓住工作重点,坚决控制集体访和越级访,尤其是进京访。

要把控制群众集体访、越级访,尤其是控制进京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对越级访一定要做到省、市提出的“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要求,要深入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信访重点、难点问题。领导要深入基层,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关心体察群众疾苦,摸清情况、研究政策、拿出对策,举一反三。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调解、协调处理,争取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防止错失时机,激化矛盾。

(三)建立和完善排查、协调、处理信访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信访热点问题的预警和排查工作。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预案。要建立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排查制度和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乡镇信访办、街道司法所的作用,全面提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当地,认真做好上访老户和重点人员的稳定工作。要重视对群众初信初访处理,提高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成功率。

(四)深化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

本着“整体优化、逐步完善”的原则,以龙头部门统一协调监管为手段,以电话求助服务为主要方式,以为群众“经济上解困、生活上解忧、精神上解闷”为服务宗旨,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由原有的联网到单位,深化为联网到人,扩大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宣传,完善各单位、部门职能体系,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提高百姓求助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到“百姓求助反映情况信息畅通、职能部门处理解决问题快速高效、综合部门督办协调规范有序、监察部门查办惩处及时到位”,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一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终审认定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等,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二要认真落实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和转送制度、听证制度、案件终结制度和督查督办等制度,全面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要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深化依法信访,加大宣传力度,学习贯彻信访法规。

真学习信访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要学习贯彻好《信访条例》,深入扎实地搞好依法信访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宪法》,国务院和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依法信访。促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形成依法信访工作机制,逐步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信访干部的作用。

返回目录。

县委常委、副县长。

近几年来,各地农村群众信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问题不断增多,信访数量逐年上升,信访内容日益复杂,信访形式凸显多样,信访难度逐年增加,从表面现象看,农村的信访问题有反映干部作风问题、村组级财务问题、涉农“三乱”问题、政令不通、违法乱纪、医疗纠纷和拆迁补偿问题,等等,牵涉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信访矛盾尖锐对立,情绪异常激化,非法闹访、缠访等等的件数大幅度上升,突发性信访问题和过激行为增多。处理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增强,信访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系统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要求和年度安排,我结合自己在安阳挂职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如何有效开展群众和信访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条分缕析认真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推进我市群众和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做法和经验。

近两年来,安阳信访工作紧紧抓住被国家信访局确定为“百千万工程联系点”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试点县这一契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狠抓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坚持“一升一降一规范”即:“领导规格大升级、工作重心下降、规范信访秩序”。xx年,安阳开展了集中整治信访积案活动,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训诫教育中心,创新推行了“三位一体”训诫警告教育机制,大力推行信访评估,开展信访救助活动,这一做法被国家信访局在全国推广。全省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现场会在安阳召开。安阳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先进县,被省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xx年度信访工作显著进步县”,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县。今年以来,安阳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县着力实施了信访“六大工程”,即:“领导抓、抓领导,真正把信访工作提升为“一把手”工程;优先抓、高定位,真正把信访工作确立为社会稳定核心工程;建网络、促联动,真正把信访工作打造为系统工程;降重心、强根本,真正把信访工作强化为基础工程;建规划、促规范,真正把信访工作创建为法制工程;重探索、求突破,真正把信访工作拓展为创新工程”。安阳“六大工程”的扎实开展和信访群众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使得全县信访形势在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的基础上,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转变和提升。据统计,今年1至11月份,全县未发生一起赴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赴省集体上访,                   ,                ,               。

二、当前存在问题和特点。

近两年来,尽管全县坚持信访高压态势,使信访形势保持基本平稳,但是,在认真梳理全县信访群众工作以上做法经验的同时,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这些工作中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信访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了基层群众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和妥善处理。一是厌战懈怠情绪蔓延。部分乡镇和单位的领导对当前信访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分析判断当前信访工作的严峻性,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具体表现在思想滑坡、力度减弱、标准降低、投入减少。二是大局意识淡薄缺失。个别单位和领导在处理信访问题上避重就轻、拈轻怕重,将矛盾上推下卸、左推右扯,甚至有个别单位对信访老户放任自流,不闻不问;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解决问题的责任及稳控责任划分不清,相互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三是制度落实流于形式。领导接访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不能按规定接访,仍然存在脱岗、漏岗现象,有的根本不接访。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好,个别领导对自己分包乡镇、分管部门的信访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信访工作没有部署、没有安排、没有参与,没有真正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齐抓共管局面。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访信息报送不及时。四是矛盾纠纷排查不深。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不深入、不细致,全县每月的排消会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平均在40起之内。其中,有一个十多万人口的乡镇,一个月召开两次排消会,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竟然是0,但是该镇每月到县以上的上访都在10多次以上。这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全县绝大多数乡、村排查工作开展力度不够,或者说基本上根本没有开展。五是信访评估开展不细。大多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该事前评估却没开展。六是解决问题措施不力。化解信访老户的办法仍然不多,个别信访案件久拖不决,上级信访部门多次交办,但群众长期得不到稳定。七是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有个别地方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不是全力解决,而是推诿应付,导致小事拖大;甚至有少数部门轻问题解决,重拦访、劝访和消化数。

当前,群众上访之所以时有发生,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大量上访案件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给农村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引发农村信访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农村自身发展的原因;既有历史沉积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纵观目前农村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存在的一些不安定因素,其成因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在干部观念方面。信访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考核机制上片面强调“数型”责任制考核,只管有无进京上访案例,不管信访人上访事由是否合情合法,甚至对无理上访、缠访等在考核时也不能区别对待。在信访问题“一票否决”的高压态势下,各级各部门采取“围追堵截”、“花钱买平安”的做法,“重堵疏防”和“急功求稳”的办法,表面解决了暂时的问题,实际上对进京访、越级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还直接增加了各地接防和防控的成本,催生了“信访资财”这个特殊的行业。

(二)在群众观念方面。长期以来,人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依靠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对法治的信仰还比较淡薄,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还没有真正形成,相当一些群众存在“信访迷信”心态,认为不管是法律问题还是非法律问题,找到领导上访就有可能解决问题。还有一些群众采用“无理缠访”的方法,甚至采用集体上访以及其他过激方式给国家机关施加压力,试图以此迫使政府解决其问题或者改变司法裁决。许多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或者是因为个别人由于个人恩怨,煽动、利用群众上访达到个人目的。这种处于敏感状态的精神心理,只要有人煽动,很快就能聚成一股力量,直接会导致一些本来看似简单的信访案件极易演变为信访事件。有的人别有用心,故意挑起事端。比如署假名举报问题,经户口核查相应地址无此人可以不受理,杜绝出于个人的目的或为了搞垮对手、栽赃嫁祸、打击报复、隐匿证据问题,从而为自己胡作非为、非法谋利提供条件。只要出现一定规模的上访,一般都存在着组织者、领导者。有的人因为怕影响到自己的身份和既得利益,从而由上访者转为幕后操纵者,驱使一些不明真相、不晓法律、不顾后果的人为其服务。

(三)在体制机制方面。近年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访政策和法规,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上,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也有的因处理不及时拖来的上访、责任不明确推来的上访、调查不全面漏出的上访、接待不热情激出的上访等等,对违法信访行为制裁不力,致使一些群众产生法不责众心理,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制造事端。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有的村级由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长时间不向村民公开村务,即使公开也只是象征性地公开收支总额,不公开明细帐,透明度低;有的在农村低保评定、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与发放、项目落实等方面因宣传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格、程序不到位、公开透明度不高,尤其在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上,因不断扩大了保障面,有的不该领取的对象享受了,当群众提出质疑时,一些村干部不予说明和解释,甚至压制、打击群众,造成干群情绪对立,群众就采取集体访、甚至越级访的办法,希望上级组织来查明真相。

(五)在方式途径方面。很多群众反映若采取法律诉讼的形式解决争议纠纷,既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还要向律师缴上代理费,况且能否胜诉都不是定数,即便胜了官司,执行也是个巨大难题。客观的说,现实生活中,特别是《信访条例》出台后“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施,信访较之诉讼的确是一种更便捷、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因此,在“胜了官司、赔了钱财、只能讨个说法”的现实面前,很多群众自然会选择信访的方式。而且群众习惯于找领导个人,尤其是能拍板的“一把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诱导了群众择“访”弃“诉”。使不少应由司法部门解决的涉法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许多上访人员只要政府解决,不愿到法院依法裁决,增加了处理难度。

(六)在遗留问题方面。矛盾日益突出的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户口历史遗留问题、老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等涉地上访和涉法上访仍然是信访案件主流,原因复杂,大部分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解决,造成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相对较多。

三、解决对策和途径。

针对调研中发现梳理出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信访群众工作“六大工程”为主要载体,强化措施,狠下功夫,以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群众信访反映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信访群众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取新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和全面快速发展。

(一)畅通信访渠道。一是开展大接访活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应做到有访必接,一把手要坚持每周定期公开接访,坚决杜绝领导不接访脱岗现象的发生。信访局要不定期地暗访督导“领导接待日”接访情况,暗访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二是创新接待工作方式。应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每月下访不少于一次。要通过开展干部下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活动,主动深入基层,真正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实行阳光接访。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电话、传真等信访渠道,为群众提出诉求提供便利。

(二)抓好源头防控。一是狠抓乡村两级排消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消会制度,做到乡镇每月排查两次、村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和村支书、村主任、民调委员的工资、使用、评先挂钩。同时,乡镇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参加所包村的排消会。对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三类村,乡镇党政领导要亲自参加该村的排消会。要严格落实排消台帐备案制,县信访局每月集中交办一次不安定因素,并实行台帐管理,挂牌督办,确保排查出来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及时化解到位。二是全面落实信访评估机制。要把落实信访评估作为工作重点,抓牢、抓实、抓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项目,包括修路、建房、打井等事项,必须进行信访评估,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不同意、或者绝大多数群众不同意的项目要暂停实施,重新进行考虑,决不能一边解决问题、一边制造矛盾。凡是因事前未进行信访评估而引发信访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将信访评估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三)抓好问题解决。一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重视初信、初访处理关口,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严把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信访事项的首问处理到位率和群众满意率。二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三级终结。规范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告知书制度,对结而不服、群众不稳定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查复核。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因查处事实不清、把握政策不准、处理意见敷衍塞责被退回初始受理单位的,年终考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对由此造成越级上访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复查完毕的信访案件,及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三是下大力气抓实信访三级例会。乡镇、村级以及县直部门、乡直部门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信访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每月一通报,对不按时召开例会、程序不规范、走形式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月未召开例会的乡镇、或村级例会召开率低于80%的,年终考核该项分值为零。四是下大力气管好、用好信访救助资金。各级各部门应抢抓中央、省、市拨付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的机遇,认真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案件的筛选、报送工作,真正化解一批合情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无明确依据的矛盾纠纷,解决一批长期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但要坚决杜绝将信访救助演变为“花钱买稳定”,导致信访人以访谋利、因访得利、“越救越旺”,甚至产生连锁反应。

(四)依法规范秩序。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非正常上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正确宣传舆论导向,形成无理缠访、闹访“大闹大打击、小闹小打击”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各级各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分清任务,又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坚决把一些重点不稳定因素稳控在基层。特别是民师、三线人员、联合诊所等重点稳控对象必须时刻关注动态,密切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对一些组织者、策划者,以及一些长期不稳定的信访老户,公安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止相互串联,如果发现串联迹象,要及时采取措施。三是抓好信息报送。长期以来,信息不准确、信息不及时是信访工作的一个短板。只要信息准确、信息及时,大部分都能够有效劝阻或劝返。因此,要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严格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四是抓好训诫打击。要完善“三位一体”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机制,加大对缠访、闹访人员的训诫教育力度,对一些问题处理、救助已经到位的信访人,如果仍然缠访、闹访,要坚决予以依法处置。

(五)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工作目标。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应做到“两侧重两挂钩”。通过强化考核推动制度的落实、责任的落实。“两侧重”即侧重对信访工作薄弱环节和日常工作的考核。要加大对制度落实的考核力度,细化考核办法。比如,信访评估制度所占的分值比重要加大,对制度落实不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一票否决,信访工作目标分为零。可通过乡镇信访例会、排消会、专题会、信访事项评估会影像资料,在年终考核时查用。“两挂钩”即信访工作目标考核要与整体目标考核和经济利益挂钩。改变过去只奖不罚的状况,对年底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名列前茅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和物质奖励,对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排名靠后的,要给予经济处罚。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对发生有影响信访事件,或者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许多地方信访总量下降、信访问题减少,很大程度上是重视群众工作、下功夫做好群众工作的结果,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仅可以解决大量信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可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总之,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和信访工作,要坚持在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上下功夫,要坚持在提高水平、增强实效、更好服务群众上下功夫,真正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坚持做到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处理问题,多做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工作,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最终推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与社会和谐进步。

返回目录。

近几年来,我局的信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创新信访工作格局,把握信访工作重点,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全系统没有新的信访案件,没有出现集体上访,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

一、整体联动,构建信访网络新格局。

我局的信访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信访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建立了系统内网络体系,各单位建立健全了以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专管,信访专兼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制度。二是确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我们做到把信访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在年初研究制订了《xx市粮食局共性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奖惩制度。三是工作同步,形成合力,市局今年三次组织召开基层领导工作例会,研究、分析部署基层工作,解决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如原平潮粮管所部分职工上访强占仓库问题,我局多次召开基层领导会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

工作计划。

目前对原平潮粮管所部分职工强占仓库的问题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抓好信息反馈充分发挥各单位信息员作用加强对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的信息监控协调处理和督办反馈做到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关口前移,重点控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把信访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把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一线信息掌握,使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一是变上访为下访,根据市信访工作的要求,我们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同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我局每月都有干部下基层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各职能科室同企业都有挂钩联系点,市局基本掌握企业的动态。

二是强化信息工作,认真贯彻信访重点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健全了工作网络,狠抓了工作落实,使一些重要的社会动态、信访信息得到了及时搜集、迅速传递,对基层企业发生的矛盾要求各单位及时向市局汇报,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市局派人帮助解决。对集体上访,我们要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及时迅速赶赴现场,把集体上访的职工劝回本单位接待处理,遏止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信访法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信访意识,在信访接待过程中,认真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国务院颁发的《信访条例》以及《xx市群众逐级上访和接待处理暂行规定》等信访法规和规定,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依法信访的观念,自觉做到逐级上访、依法上访,从而减少了越级上访和群访。如有个别改制企业的职工,因对政策不理解和个别人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串连拉帮曾多次准备集体上访,我们及时组织人员下基层了解情况,讲明政策,耐心劝阻,做好说服工作。能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尽一切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突出重点,做好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

xx年我局收到各类信件7封,其中举报类信访1封,市长热线交办函1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办件1封,行风热线1封,市信访局转办3封,接待来访10多人次,信访办结率100%,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解决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处理好信访反映的问题,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反馈,是信访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标志。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信访问题上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宗旨、两个坚持、三个结合、四个服务”,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行政协调与法律处理相结合、自办为主和加强沟通联办相结合;为改革发展的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领导机关服务、为兄弟部门单位服务。我们把信访工作重点放在切实解决群众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下访制度。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对xx年全市信访大调解工作的要求,我局党委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稳定社会的重要工作和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同时,认真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市开展党政干部下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研究制订了《xx市粮食局党政干部下访工作实施意见》。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总结了近几年来企业改革改制后出现的新情况,特别在人员分流、身份置换以及老信访户在他们没有达到自己目的要求情况下,经常到有关部门上访,部分职工有一定的思想情绪,加大了工作的难度。为了做好信访工作,解决好职工的实际问题,一是我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做到领导干部亲自接待处理来访,并有专人做好信访接待登记工作,重要信访领导亲自参与接待调查处理,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都能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办理,做到件件信访有着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市局领导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妥善处理,化解各种信访问题和矛盾,改变了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的工作作风。局长三次下访,帮助企业,帮助下岗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不能解决的也耐心细致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副局长秦华在挂钩点北兴桥镇中闸村调研时,一名老信访户同村干部产生矛盾,多次上访,在秦华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稳定了情绪,由于其生活困难秦华自己拿出100元以示慰问,其表示不再上访。今年以来,我局4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下访9人次,没有出现新的信访件。

返回目录。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本站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理。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本站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本站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信访调研报告篇十五

镇街处于信访稳定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群众,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只办不转”,因此,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镇街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xx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党委书记亲自牵头,针对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带着“当前镇街信访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对策思考”这一课题,开展了一次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创新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镇位于北碚城区东北部,地形呈典型的南北走向,由三槽(中槽、后槽、坝下)二岭组成,距北碚主城区12公里,幅员面积52.6平方公里。东与静观接壤,南与水土、龙凤桥相切,西与东阳交界,北与合川毗邻,海拔高度在160-830米之间。全镇辖8个村,167个村民小组,3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8676人(其中城市人口18908人,农业人口19768人)。全镇有企业117家,规模以上企业11家,主要以煤矿和非煤矿山、机械加工为主。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狠抓信访稳定工作,使全镇总体上保持了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但是,随着我镇采煤深陷区治理、企业改制、矿山开采等经济活动的深入,各类社会矛盾也交替出现,信访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纵观近年来我镇信访案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部分上访群众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甚至错误的认为“进京就能解决问题”。

2、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

3、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4、信“访”不信“法”,既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5、信访处理难度不断增大。如近年来群众反映的采煤深陷区农村危房改造、非煤矿山整合、矿山放炮产生振动和污染、淘汰落后产能离厂职工的安置补偿、土地流转补偿、土地确权、涉法涉诉案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因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处理难度大,往往因不能及时处理到位,重复信访不断,群众因要求迫切,情绪激动,又极易出现过激行为。

6、择机上访、异常信访时有发生。如各级“两会”、重大会议召开期间上访群众增多,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富华水泥厂改制后职工上访问题,就是典型例子。

二、当前xx镇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成效。

“稳定工作做在先”的理念使xx镇明确了农村稳定工作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构建了信访工作“三个一”,即落实一项基本做法、建立一条绿色通道、追求一种整体效能的格局。

(一)落实一项基本做法。

坚持一项基本做法,即“矛盾纠纷排查、综合分析和事前介入”。为将这一基本做法落到实处,xx镇推行并落实了一系列相关制度: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前的信访调研工作制度;重点村、重点对象和热点问题的预测排查制度;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制度及信访台帐、信访信息档案制度。以此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各种分散、零碎的信息,及时分析研究、归纳整理。重点抓住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工作决策提供时效性强的参考依据。同时,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1、重视解决好涉及政策的问题。对于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在执行政策中发生的问题,督促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及时予以落实;对于政策虽有明文规定,但某些规定群众认为不合理,有意见,在新的背景下需要重新研究的问题以及群众要求合理,但目前尚无相应政策规定的问题,在努力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2、重点调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集体访、越级访可能以及有闹事苗头的各种因素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及时化解各种不正常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设置维稳专项帐户,多渠道解决信访疑难问题。一方面,我镇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资金进入专项帐户,用以解决无政策解决的闹访和缠访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另一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经费紧张问题。如动员辖区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帮助解决部分信访突出问题的涉及群众,让其工作有着落,困难有帮扶,逐渐息诉息访。

(二)建立一条绿色通道。

所谓的绿色通道,即镇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群众又常常要求和党政主要领导面对面交流、尽快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对此,xx镇制定了《xx镇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的有关规定》,完善党政领导按“一岗双责”接待群众来访的新要求、新规定。

1、实行首问制,提高初信初访调处率。每一个工作日都安排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和一名中层干部在信访接待室接访来访群众。对于初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争取做到首次调处落实到位。具体方法是“三定三包”,即定办案单位,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做到包一案、查一案、结一案,这一做法在避免和控制群众越级上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上还是有实效的。

2、实行领导包案制,有效控制“四访”现象的发生。出台《xx镇xx群众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由镇综治办牵头,对社会疑难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汇总,属重大信访问题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亲自协调,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具体来说就是落实好“五个一”责任机制(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做到情况清、点子新、落实勤、结论明,以卓有成效的实际工作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实践证明,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这一绿色通道是有效的,既实现了干群“零距离”接触,密切了干群关系,又提高了基层初信初访的调处率,并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三)追求一种整体效能。

所谓整体效能,即以镇综治办为骨干力量,整合全镇其他各部门资源,实行上下联动,优势互补。

1、整合资源,实现上下联动。

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本镇各部门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进行统一指挥、调度。保证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争取时机、及时应对、依法调处,努力避免事件的升级和事态的扩大。

2、优势互补,追求整体效能。

追求“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社会工作效应。重视综治办工作人员之间和其他部门的优势互补,提高综治工作的整体效能:一是及时将全镇的维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了解,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二是每处理一件重要的信访事项时,都要召集有关人员集中进行研究,做到集思广益;三是每一项重大维稳工作任务完成以后,综治办都要作好总结,使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当今世界,不断深化的改革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必然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新的社会矛盾,这一切都迫使镇党委、政府要认真面对、慎重解决。

(一)在稳定工作中要渗透人文精神。舍得花时间、化精力去耐心、仔细地做群众说服、引导工作,真正从内心尊重群众。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发现形式上的“无序”和情绪上的“偏激”是目前农村基层群众群访的主要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稳定的工作制度中体现人文要求,渗透人文精神,针对性做好安排,以接待人员和接访地点的“有序”安排和沟通对象人数的合理要求去克服“无序”;以领导出面和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去化解“偏激”。“本着解决问题要热忱”,实实在在地对待上访群众,不以“拒绝”对待“无序”,以“简单”对待“偏激”,做到不厌其烦,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二)在稳定工作中要体现“统战”思想。基层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使群众参加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的转型使人群的原有结构发生了变化,也使得影响基层稳定工作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做好农村稳定工作的办法也要多样化。为此,我们在发挥组织自身正面“主流”作用的同时,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的社会因素,尽量做到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具体问题。

(三)信息掌握注重“下、早、准”。“下”,即是依靠基层一线干部,村、居一线干部与群众生活在一起,关系密切,人头熟、好办事,便于信息掌握。“早”,即基层干部由于生活空间优势,发现苗头性问题早,便于及时报告信息。“准”,即准确掌握稳定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便于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因此,我镇不断充实一线干部力量,调整、尊重、重用与群众关系密切、有本领、能办事的村干部。

(四)重视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基层信访综治工作经常处于紧张状态,随时都有新任务、急事情,经常遇到难度较大的信访工作,调处要求又比较高。这种“紧、新、急、难、高”的特点,要求工作人员具有默默奉献、团结协作的“孺子牛”精神。因此,要配强配好做稳定工作的“三强”干部:一是主体意识强,主动承担工作,当某一工作出现“空挡”时,每个同志都能主动到位;二是协作意识强,主动配合帮助,一旦遇到重大信访事件,都能主动放弃休息,按时到岗到位;三是奉献意识强,知难而进,默默奉献,任劳任怨。

当然,稳定工作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需要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从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手,减少信访问题增量,逐步化解存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和谐统一。

信访调研报告篇十六

民政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给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使民政信访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如何正确认识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和成因,有针对性地研究探讨相应对,已成为各级民政部门的同志,特别是民政信访工作者要认真研究的课题。现根据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对当前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成因与对策作一点粗浅的探讨。

目前,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中。由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利益关系的调整,民政信访的对象、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民政信访工作也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1、信访对象趋于多元化。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幼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社会法人等。民政信访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年增多。

2、信访内容趋于复杂化。目前,除了“三老”对象的“三难”、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福利企业的残疾职工生活保障、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灾民建房、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

3、信访形式趋于多样化。在社会转型中,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来信来访,联名信、匿名信、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现象也明显增多。有的信访对象尤其是来访人员的言行超常,情绪激烈。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群众的各种想法和要求主要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探求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成因,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落差”:

1、政策法规的落差。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由于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的情况下,许多政策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难以实现同步提高的要求,这就造成了优抚、救济对象信访问题的增多。极少数基层干部在执行一些政策法规上不到位,一些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敏感,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如最低生活保障、灾民建房、基层政权建设、“三老”的“三难”等,反映的问题也显得较为突出。

2、体制制度的落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大集体企业,尤其是民政福利企业由于资金、技术、规模等因素的制约,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致使企业亏损,职工收入降低,人员下岗,这就造成下岗职工特别是残疾职工的上访增多。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企业用人自主权增大,使退伍军人安置的难度不断加大,许多用人单位不愿接收安置的退伍士兵。另外,许多企业效益下滑,客观上也给退伍士兵的安置带来困难。这就导致许多退伍士兵因安置问题而来信来访。

3、人员素质的落差。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缺乏了解,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复信访、越级上访。

另外,还存在着其它方面的成因:如改革开放,区域间人员流动性增大,非辖区内各种对象,不同要求人员的上访时有发生;因其他一些问题或矛盾,群众不知道找哪一个部门解决,就盲目地往民政部门跑等等。

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宗旨在于坚持为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定服务,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因此,改变传统思维方式,转变传统工作方法,依据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和成因,做好民政信访工作,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四点。

1、提高信访接待人员素质,情暖信访者。

民政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要做好新时期的民政信访工作,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廉洁奉公,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非常重要。信访工作者必须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了解改革开放的发展形势,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要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要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2、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主动权。

民政信访现象同其它事物一样,都有一个酝酿、形成、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如果我们在工作中注重收集有价值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就能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在工作方法上必须向立体开放型转变,建立健全市、乡(镇)、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去年,我市一家福利企业由于效益不好,职工半年多没有领到工资,厂里的残疾职工酝酿着集体去市政府上访。镇民政助理得知这个消息后,迅速与市民政局电话联系,汇报了情况,并及时赶到厂里,与厂领导一起做残疾职工的思想工作,终于将这起集体上访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3、解决信访对象实际问题,提高满意度。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如果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凡是国家没有规定,但地方完全有能力解决的,要尽量帮助解决;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如“三老”对象的“三难”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如退伍军人安置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我市北兴桥镇一位革命伤残军人,在镇农贸市场租了一个铺位搞屠宰,镇工商、税务部门要他交纳一定的费用,他以自己是革命伤残军人为由不肯交纳,并为此事多次上访。我们针对他的情况,严肃批评了他的不对之处,然后会同工商、税务、信访等部门的同志一起会商,根据他的实际情况,给了他许多照顾。这样的处理使他非常满意。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4、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减少信访源。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许多规章制度现在已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然引起相关民政对象的不满意而使来信来访增多,要减少此类信访事件,必须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控制和减少“信访源”。前两年,许多残疾人来上访,反映基层残疾人有关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我们就及时会同市委农工部的同志到几个乡镇进行调研,发现残疾人反映的情况在许多地方存在。原因有两点:一是已出台的残疾人优惠政策太原则,基层难以操作;二是残疾人类别不同,残情有别,按同一标准实施有失公允。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后来在市委出台的新一轮农村农业承包合同中给出了具体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并向广大残疾人作了宣传。政策出台后,此类上访明显减少。再如一段时间,我市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反映“三难”问题比较突出。局机关会同乡镇民政助理对全市“三老”人员的“三难”问题进行挨家挨户全面普查,登记造册,摸清真实情况,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出台实施了《*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新举措,并在各乡镇建立了优抚门诊室,既解决了面广量大、多层次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消除了他们的思想疑虑,同时也大大减少了因政策不完善或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信访事件。

信访调研报告篇十七

2021年,教育局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信访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信访联席会议精神要求,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开展,并为相关各项工作的开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将我局2018年至2021年度信访维稳工作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教育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止激化”为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不断提高发现、控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力畅通信访渠道,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加强信息沟通,使群众及时掌握和了解自身信访诉求的办理情况,减少和避免群众多头信访,在重要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专门负责信访接访。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化解时限、明确稳定措施,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2018年至今进京访案件情况。

1、数量1件、抚松县教育局于1997年8月与克长伟等119名初中毕业生签订《师范类考生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合同书》,后因2001年7月学生毕业前,国家出台了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不统一分配”的新政策,以及抚松县教育局未接收到关于委培毕业生安置就业的相关文件等原因,导致抚松县教育局不能履行协议。但之后克长伟与抚松县教育局签订了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金。双方原签订的委培协议自动解除,不得再因此事上访、起诉。2018年8月克长伟越级到吉林省上访;2018年11月,克长伟越级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

2、人员稳控情况;

我局一方面与相关属地政府积极落实稳控责任,由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村工作队成员、包片民警共同承担稳控责任并积极加以落实,另一方面定期联络信访人,掌握其动态,随时做好稳控工作准备。

3、案件化解情况。

中央巡视组转交信访案件2件。

一、张国良反映:抚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非法套取国家财政资金,非法伪造张国良身份假病历;抚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非法行政。

经调查,抚松县教育局针对张国良反映的问题,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1.张国良自1995年8月办理停薪留职后,工资一直发放到2012年3月份,涉及工资总额约21万元,其中1995年9月至2005年8月,工资一直由学校领取;2005年9月至2012年3月工资卡在退休校长唐玉成手里。张国良办理停薪留职后,工资一直被领取,涉及违规违纪问题,抚松县教育局已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教育局派驻纪检组处置。

2.张国良的病例是由张国良的父亲提供给学校,并不是学校伪造。张国良反映抚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伪造病例的问题不属实。

3.张国良重新启薪的申请是根据张国良的口述以及张国良的父亲提供的病例为依据形成的申请报告,并不存在非法行政的情况,所以张国良反映抚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非法行政的问题不属实。

二、张玉晓反映:在2015年其事业编制在没有任何通知和履行手续的情况下被白山市抚松县教育局撤销的问题。经调查解决,抚松县教育局已于2020年12月18日将《关于张玉晓要求恢复事业单位编制、待遇等问题的处理决定》(抚教字〔2020〕23号)邮寄给张玉晓本人。

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认真重视信访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主要领导公开接待上访群众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和改善干群关系。坚持领导轮值接待制度。局班子成员每天轮值接待来访和反映问题的群众。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确保信访事项“件件无差错,事事有回音”。

五、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

近几年来,尽管全县信访工作呈高压态势,使信访形势保持基本平稳。但是,在认真梳理教育系统信访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局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了信访工作的有效解决和妥善处理。

存在的问题有;个别信访工作人员存在厌战懈怠心理,思想滑坡、力度减弱、标准降低、投入减少,对当前信访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分析判断当前信访形势的严峻性。

存在困难有;当地相当一部分群众依靠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观念根深蒂固,一些上访群众法律意思淡薄,存在信访迷信心态,不管是否合理,是否有政策文件,只要找到领导就能解决问题,还有一些群众采用无理缠访的方法,甚至采用集体上访和过激行为来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试图以此来迫使政府部门给其解决问题。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或是因个人恩怨,煽动、利用上访群众达到个人目的,极易使简单的信访案件演变成信访事件。其次是老教师历史遗留问题依然是教育系统上访主流,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较多。

信访调研报告篇十八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造成信访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

第1页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第2页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二、解决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第3页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第4页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第5页。

信访调研报告篇十九

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器”。x省x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效率、规范办信程序,认真开展信访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九年被县委、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为构建和谐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1、加强领导,认识到位。

一是调整和充实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各科室、下属单位也指定业务骨干负责信访接待。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信访值班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三是做到了有办公场地、有办公桌椅、有办公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公制度;四是加大领导力度,确保"三个列入":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研究;把信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严考核;把信访政策法规列入宣传内容,常宣传。

2、健全制度,责任到位.

一是健全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协同抓的领导责任制;三是认真落实局领导包案制,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包协调、包处理、包稳定,一抓到底;四是全面推行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班子成员做好信访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相关科室做好了来访登记、受理、办理、办结反馈、归档等工作。五是完善了信访排查与调处机制,强化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做到分管领导每周一次例行大排查,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全系统范围内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问题提前化解,重要信访问题及时报告并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信访问题随时研究,随时解决,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众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社会化;六是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信访责任"五包"的要求,把信访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3、强化督查,解决到位。

一是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认真做到:(一)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尽早解决;(二)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三)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不再上访。二是重点督查督办好影响惠民行动正常开展的信访案件,大力解决涉及五保、医疗救助、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三是认真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对已经发生的集体访、越级访、重点访的问题,各科室坚持说服疏导、解释清楚、争取理解的原则,同相关镇和部门合力协调解决,使上访群众明显减少。五是加大了民政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民政网站、电视、广播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以民政知识、民政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方式,印发了《民政工作工作手册》3000多册,发放到全县各镇、社区,大力宣传民政知识和法律法规,扩大了民政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及对民政政策的了解。

4、按时办理,落实到位。

2019年以来,该局按时、保质、保量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86件,答复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做到了三个百分之百;上级转办件34件,办理率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群众满意率高;收到来访的信件790余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58件。接待来访群众9630人次,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了信访中的不稳定因素,为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建立机制、督查到位。

以深入贯彻落实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形成信访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以《信访条例》为指导,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畅通了信访渠道,规范了信访秩序,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缩短了信访办结时限,积极创新信访和群众工作理念,变治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便堵防为疏导,变层层转办为层层解决问题,始终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来开展工作,有效的解决了群众合理诉求,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为构建为民、开放、和谐、高效民政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1、当前民政信访问题的主要特点信访源头多极化。

(1)涉军群体:涉军群体的矛盾是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因为其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人数多、影响范围大,我们目前主要措施是:一是严格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二是对此类对象说明政策,主动积极把他们的诉求,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三是与县信访局、维稳办、国安大队等单位加强联系,做好稳控工作,杜绝出现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现象。2、人员多且来自各个系统、各个单位、各个企业、情况极为复杂,现行的管理模式一时难以适应,易引发无规律的信访事件。信访主体多元化。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孤寡老人等生活困难群体为主,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特别是低保对象以及企业改制、要求政策救助,来访人员主要是要求解决医疗费、生活困难救济等类型的困难群众,还有要求解决优抚,因灾生活救济等。来信来访的数量也有所增多。信访客体复杂化。表现为信访的内容复杂、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3、从内容上看,几乎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领域。从成因上看,既有历史的又有现实的,既有经济的又有法制的,既有政策体制的,又有上访群众不理解政策和思想观念落后造成的。信访形式多样化。由个体访向集体访转变;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有的上访老户,常选择敏感时期开展上访活动,借机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有的不按信访条例逐级上访,直接赴省进京或者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写信。

2、造成各类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客观原因。

由于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许多历史积淀的、体制陈旧不合理的深层次矛盾日渐显露。同时民主进程力度加大,激发矛盾也增多。如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和民主管理中,由于受到思想、政治、宗族、姓氏、历史、地理等的制约,容易引起信访问题。三是利益关系调整大,失利者意见多。主观原因。一是个别镇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个别镇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矛盾。三是群众思想观念存在误区。有的人信“多”不信“少”;有的人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一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与时代要求相适应。必须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政策,深化政策,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政策发展给民政工作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及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责任观念,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民政对象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二是必须牢记为民宗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解决群众困难,才能及时协调解决好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众办事诉求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与群众期盼相统一。准确把握群众思想脉博,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民政服务对象的真实心态,掌握民政对象的所想、所虑、所盼,解决群众困难,是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核心,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促进和谐是做好新时期群众的关键,只有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才能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信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温度表”“寒暑表”,要通过上访对象反映问题,反思自身不足,对症下药,不断推进工作。只有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让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实惠,切切实实方便群众,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在群众的满意度。四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强化依法接访。认真做好集体上访的化解工作,处理时沉着冷静,耐心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事情办好,让上访群众抱怨气而来,怀信心而归。要畅通流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说有专人听,事有科室办,反馈有结果,切实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和宣传媒介,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二是在畅通信访渠道上做文章。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接待机制,建立领导预约、接待制度,增强群众对解决问题的信任度,全面推行接访、处访、回访一条龙管理模式,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对情况特殊的信访,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在优质服务上下功夫。民政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信访工作者必须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要优化接待工作,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为顺利解决信访工作打基础。四是在信息收集中获主动。把握重点时期,集中力量做好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期或重要时刻的信访工作,尤其要掌握情况、畅通信息、逐级上报。要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不断完善基层信访信息反馈制度。五是在调处报结中出成效。加强查处群众初信初访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排查,做到提早发现、及时处理。发生群体上访时,局领导要亲临现场做工作。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没有要求上报的,也要妥善处理,防止重复上访。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及时落实到位;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要耐心向群众讲清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即使个别群众要求过高或者要求不合理,也要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政策、讲道理,尽量化解矛盾。

信访调研报告篇二十

xx作为全市的林业大县,在5〃12地震中林木资源又遭受了较大破坏,因此做好林业工作相当重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保护林区社会稳固的重要工作,也是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重要渠道。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与建议。信访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专人具体负责,年内无越级上访情况,信访结案率达100%,能够说整体情况较好。

在当前共建与谐社会的大形势下,在全力重建xx的形势下,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林业系统的信访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随着社会形势变化,信访问题成因日趋复杂多样化,一些新问题出现。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要紧集中在征占用林地与林地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采伐等方面,也从侧面说明了我们在这些工作方面有待加强完善。三是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群众关于信访工作的不熟悉,一定程度增加了工作难度。四是反映的某些问题大多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有关,不易在短期内予以解决,处理难度相对较大。

步,群众信访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为习惯新的形势与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保护稳固与促进与谐林业进展中的作用,务必在确信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与原因,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做出合理的决策,以创新与务实的精神来做好信访工作。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拓宽信访工作新思路。

要深刻认识保护稳固与处理好信访问题的重要性与。

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切实增强处置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信访工作政策贯彻落实。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把实现好、保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主动改进工作,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工作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广信访政策。

认真剖析信访工作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视的一点是由。

访抬头趋势,规范信访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由于信访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因素,给林业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被动。因此做好信访工作要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真正建立起对信访工作整体重视,层层重视的稳固长效领导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坚持各项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工作通报与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务必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在群众首访中做好思想引导与情绪操纵工作。通过领导接待日、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网络答复等形式,拓宽与畅通信访渠道,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保护社会稳固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强化事前防范。

信访工作的良好开展不只在于事后的妥善解决,还在于要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做到事前防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从源头上减少林业信访问题的发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对林业各项工作中的不稳固因素、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可能遇到与发生的问题,各科室、单位要准确掌握,及早摸排、做到早估计、早准备、早预防,特别要注意与做好以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建设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固因素与矛盾纠纷的摸排、解释与答复工作,坚决把不稳固因素与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样又能够在源头上避免问题的升级或者矛盾上交。

五、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势与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访工作、保护社会稳固,仅靠单一的部门是不够的。要采取新形式、新举措,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加强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的合作,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才能不断开创林业信访工作新局面。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