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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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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实用20篇)
时间:2024-01-04 01:24:32     小编:笔舞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__〕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二

月7日,贵州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汇报会在贵阳召开。副省长刘晓凯出席并讲话。由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的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组一行听取了汇报。

两年来,根据国务院整顿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我省围绕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着力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省共检查企业、市尝经营户、餐饮店等80余万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466户,捣毁制假窝点21个等。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比较平稳,但食品安全工作仍存在食品产业发展层次较低,食品安全基础仍较脆弱,部分管理工作存在脱节现象等一些薄弱环节。

刘晓凯要求,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抓好4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二是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三是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法制化水平,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法制氛围。四是认真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起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储法律为保障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社会信用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中国大学网)。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三

幼儿园孩子们在实施的活动中相互合作相互适应,对此进行活动方案的制定是很有意义的。而在案例之前得出并在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这是计划中最复杂的一种。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活动目标:

1.让幼儿知道过新年了,我又长一岁了,应当争取更大的进步。

2.鼓励幼儿与伙伴们分享食物的快乐,增进友谊;充分感受节日的快乐。

3.让幼儿能在集体面前大胆表演、表现自己。

4.让家长积极参加,为孩子们做榜样。

5.知道节日时人们主要的庆祝活动。

6.愿意积极参加活动,感受节日的快乐。

活动对象:小班全体幼儿。

活动时间:20--年12月31日上午。

活动准备:

1.布置园内班内环境,使整个幼儿园洋溢着节日的气氛。

2.每名幼儿准备一句祝福的话。

3.幼儿准备好自己喜欢吃的食物(3~4样)。

4.磁带、录音机及幼儿的礼物。

活动过程:

一、带幼儿参观已布置好的园内环境,让幼儿感受节日的气氛。

教师:“小朋友,你们知道今天的幼儿园为什么特别的美?”

幼儿:“快过年了!”

教师:“你们都看到了,快过年幼儿园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小朋友们在新的一年里有什么打算?”

幼儿自由回答。(点评:开放性问题提出,引发幼儿大胆想象,相互交流)。

二、文娱活动开始请来全班幼儿演节目。

1.请全班幼儿唱《新年好》歌曲唱两段。

2.请幼儿自愿上台表演,内容不项,如所学的歌曲或儿歌等。

3.幼儿对自己的好朋友说一句祝福的话。

4.各班孩子分享食物。

教学反思:

元旦即将到来,小班幼儿将迎来在园的第一次“迎新年,庆元旦”的活动。在这辞旧迎新之际,为了提高幼儿的交往能力和自信心,更为了让孩子们一起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元旦,小班段特举行:“庆元旦迎新年”的“食物分享”活动。本次活动我们将教育教学和分享活动融在一起,使幼儿认识到我长大一岁,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技能和本领,感受元旦节日的气氛,共同分享欢乐和喜悦。

活动目标:

1.感受新年带来的喜悦,知道自己长大了,愿意表现自己这一年的收获,让家长同伴为自己喝彩。

2.通过亲子迎新年活动增进家园联系,促进家长与教师之间、幼儿与家长之间的互动和联系,增进彼此的感情。

3.参与节日游戏。

4.愿意积极参加活动,感受节日的快乐。

环境创设:

1.幼儿剪纸展示。

2.灯笼鞭炮制作。

3.悬挂气球、张贴窗花。

4.纸筒制作的烟花装饰舞台。

活动口号:

新年新气象,展现新风貌。我的表现好,我的表现棒,我的表现!

祝福语口号:

鼠年到到到,祝你好好好,

祝爷爷奶奶福星照照照,烦恼少少少,

祝爸爸妈妈身体棒棒棒,腰包鼓鼓鼓,祝小朋友们喜讯报报报,前程妙妙妙,

祝大家圆梦早早早,全家笑笑笑!

活动流程:

一、我有小巧手。

晨间活动:

(1)幼儿折纸(手机、帽子)手工制作(橡皮泥、粘贴)根据班级特色进行区域活动。

(2)教师讲解幼儿园及班级活动及照片ppt展示。

二、我是小明星。

幼儿儿歌、歌曲、舞蹈展示。

1)开场舞——红绸舞。

2)儿歌展示。

选择朗朗上口的儿歌,以幼儿个人、小组、男女分组、整体的形式进行展示。

3)歌曲展示。

《苹果丰收》《捏面人》《猪八戒吃西瓜》《猴哥》《雪花飞》。

4)舞蹈展示。

《挤奶舞》《哈达献给解放军》《金孔雀轻轻跳》。

三、我有大智慧。

趣味问答:

1)冬天到了,怎样能让自己变暖和?

2)请你背诵一首古诗,随机解释名词。

3)你知道种子是用什么方式传播的?(莲子、苍耳、蒲公英、豌豆)。

4)你知道我们中国有哪些风景名胜吗?

5)请你说出中国古代四大发明。

6)小动物的过冬方式有哪些?

7)请你演示几个交警常用手势并说出代表意思。

8)新的一年,小朋友又长大了一岁,你又增加了哪些本领呢?

9)小朋友,马上就是2020年了,2020年是什么年?你是属什么的?能介绍一下家人属相(与家长互动)。

四、我是小健将。

幼儿游戏——自理能力夹豆子。

亲子游戏——你来比划我来猜。

幼儿、家长pk——蜈蚣竞走抢椅子。

五、颁发奖状和礼品。

活动目标:

1.切实加强元旦期间幼儿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防范意识。

2.向幼儿进行防冻、防烫、防交通事故、食品安全、预防传染病等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3.了解节日的来历,知道节日的日子及习俗,乐于参与节日的活动。

4.了解节日中应注意的安全和卫生,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活动准备:元旦假期安全ppt课件。

活动过程:

(一)介绍元旦知识。

(二)防冻疮。

1.冻疮最常张在哪?常发生在身体末端,暴漏部位。

2.冻疮防护。

(1)室内保暖:尽量保持室内温度不低子10℃;。

(2)外出保暖:外出时带好手套、帽子,穿棉鞋棉袜;。

(3)裸露皮肤擦护肤品;。

(4)合理饮食:适当多食用年羊肉等防寒保暖的食物;。

(5)适当运动:促进血液循环,提高皮服对寒冷的适应力。

(三)交通安全。

1.步行安全:

(1)行人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走时必须要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

(3)行人不准在车道上追逐,或车辆临近时猛拐横穿。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或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6)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2.乘坐公共汽车安全知识:

(1)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四)迷路了怎么办?

小朋友们要记住,平时应当准确地记住自己家庭所在的地区、街道、门牌号码、手机号码及父母的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等,以便需要联系时能够及时联系。迷路了也可以向路上的行人问路,还可以找警察叔叔,让他们把自己送回家。如果迷了路,要沉着镇静,开动脑筋想办法,不要瞎闯乱跑,以免造成体力的过度消耗和意外。

(五)预防烫伤发生烫伤对小儿来说是十分痛苦的,因此,玩火、火柴以及煤气灶具的危险性,教育小儿不要在厨房打闹。家中的开水壶不要放在地面,暖瓶不要放在桌旁床边,以免小儿碰倒造成烫伤。对于严重的各种烫伤,特别是头面、颈部,因随时会引起休克,应尽快送医院救治。头、面、颈部的轻度烫伤,经过清洁创面涂药后,不必包扎,以使创面裸露,与空气接触,可使创面保持干燥,并能加快创面复原。

(六)食品安全小朋友们要记住,路边的小食品颜色艳丽,包装精美,口感好,价格便宜,又有小玩具在里面。这些漂亮美观的小食品很有诱惑力和吸引力,但那些小食品都是一些不正规的厂家生产的,卫生条件差,不干净,而且里面还添加了化工原料,对身体有害。自觉拒食垃圾食品,让父母帮助选择营养丰富、绿色健康食品。大家相互监督,远离垃圾食品,爱护自己的身体。

(七)预防传染病流感流行的时候要减少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保证健康饮食及充足的睡眠,勤锻炼,勤洗手,室内保持通风,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若出现高烧、结膜潮红、咳嗽、流脓涕等症状,在家中,要及时告诉家人,前往正规医院看病。在学校,要及时告诉老师,老师会通知你的家长,带你去看病。治疗期间,不能去学校。要等病完全好了,才能去学校。

(八)不玩电。小朋友们要记住,我们千万不能碰电插线板,不把手指和小金属片捅电插线板和插座的小嘴巴,电器的插头要请爸爸妈妈插,学会安全用电。

四、安全总结,祝小朋友们元旦快乐。

教学反思: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它关系到每一名幼儿的安全,牵系着每一位家长的心。

活动方案:

一、装饰教室,让孩子感受新年来临的浓厚气氛。

二、让孩子看节日图片,在感知节日的同时,也了解我国的传统习俗,增强幼儿对民族文化的兴趣。

三、制作贺卡,小朋友之间互相赠送增进友谊。

四、幼儿表演节目,形式以讲故事、唱歌、跳舞等。

五、幼儿玩击鼓传球的游戏,球停在谁的手里,谁表演节目。

六、老师赠新年祝福,祝福孩子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快乐,茁壮成长。

活动总结:

12月30日上午,我们幼儿园中一班举行了庆元旦迎新年联欢活动。为了让孩子们过一个难忘的节日,让孩子们看到自己进步和成长,我们结合各个领域的活动,排练了许多精彩的节目和游戏活动,有歌曲,歌表演,游戏,舞蹈等。

元旦来临,老师组织孩子们用皱纹纸制作拉花来装饰教室,并动手剪窗花贴在了玻璃上,进一步感受节日的气氛。

上午8:30分,庆祝活动在歌声《新年好》中拉开了序幕,我们中班的全体小朋友、老师欢聚一堂,用歌声、笑声、掌声送走硕果累累旧的一年,迎接生气勃勃的新年。孩子们在歌声中充分展现自我,秀出精彩。孩子们那天真的笑容和甜甜的话语,使我们感受到了新年的快乐与孩子们成长的喜悦!

在击鼓传球的游戏活动,展示了孩子们敏捷的思维能力和运动能力。在活动中,孩子们积极参与,敢于竞争。孩子们还把自己精心制作的贺卡,进行互相赠送。通过此活动加深了孩子们之间的感情。孩子们精彩的展示,让他们充分体验、感受到节日带来的快乐。

在活动中我们遵循面向全体幼儿,让每个孩子得到锻炼,尽情表现,让孩子感受到自己同样得到老师重视、喜欢。整个活动充满生机,充满激情。

欢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短暂,但老师对孩子们的祝福却源远流长,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我班的孩子们在老师的陪伴和爱的呵护下会健康茁壮的成长。

活动目标:

1、围绕“迎新年”这一话题,清楚连贯地表达自己的愉快心情。

2、安静倾听同伴的讲话,并感受大家一起谈话的愉悦。

3、通过参加节日《迎新年》环境创设,感受参与节日庆祝活动的乐趣。

活动准备:

1、物质准备:活动室里布置过新年的情境,如挂灯笼、彩带、自制鞭炮、拉花等。自制的新年倒计时、愿望树、每人准备一个礼物。卡纸裁剪成贺卡形状、皱纸、废旧图书里的图片、录音机等。

2、知识经验准备:丰富有关过新年的知识经验,如:让幼儿观察家里为过新年而忙碌的大人;介绍灯会、联欢活动、放焰火等活动。

3、事先取得家长的配合,在教学活动后的日子里给自己的孩子送礼物。

活动过程:

(一)通过谈话,激发迎新年的愉快情绪。

1、引导幼儿观察活动室的变化,激发幼儿的愉快情绪。

师:发现活动室有什么不一样?

引导幼儿自由描述班级的变化。(漂亮、新颖、舒服、热闹、喜庆、高兴等)。

师:是为了迎接什么节日的到来?

2、新年倒计时。

师:离“新年”还有几天?

小结:一年中的第一天,也就是新年的第一天,也叫“元旦”,那天,全世界人民都要庆祝新年的到来。

3、鼓励幼儿大胆讲述。

(2)师:小动物是怎样迎接新年的?

(二)出示新年老人的礼物,鼓励幼儿大胆讲述。

1、师:昨天,新年老人给我们小四班的小朋友送礼物了。

一起看新年老人的礼物:一张贺卡和一棵新年愿望树。

2、师:过了新年,还有谁也长大了一岁?

启发幼儿说出周围的人,亲戚、邻居、伙伴、各种动物也都长大一岁了。

3、师幼一起围坐在“愿望树”旁,表达自己的愿望。

师以神秘的口吻告诉幼儿:这是一棵神奇的“愿望树”,只要对着“愿望树”说出自己的愿望,你的愿望就能够实现。

启发幼儿大胆表达自己的愿望,可以是祝福家人或朋友的愿望,也可以是自己在新的一年里想实现的愿望。请配班教师帮忙记录下来,挂在“愿望树”上。

4、播放“新年老人”的录音,萌发对新年的期盼。

新年老人:孩子们,你们的愿望我都听见了。新年快要到了,你们要怎样欢迎我呢?(引出下一环节)。

(三)引导幼儿装扮“愿望树”,用多种方式迎接新年。

1、师:新年快要到了,我们要怎样迎接“新年老人”的到来呢?

幼儿按自己的意愿选择材料进行操作。

第一组:制作贺卡。

材料:卡纸裁剪成各种贺卡形状、彩笔、帖帖纸、废旧图书等。

第二组:制作彩链、拧花、剪窗花,继续丰富活动室里的布置。

材料:各色皱纸、手工纸、剪刀等。

第三组:装扮“新年愿望树”。

在“愿望树”上挂上一些小礼物和装饰用的彩链、彩灯等。

2、老师和幼儿手拉手围着“愿望树”,高兴地唱、跳,交换新年礼物,再次感受浓浓的新年氛围。

(四)活动延伸:

请家长在活动后的日子里帮自己的孩子实现许下的愿望。

教研组评析。

(一)选材。

丰富多彩的新年蕴含了许多节日特定的认知元素,如,新年的祝福、新年的礼物、新年人们的年龄变化等等,是幼儿学习的教材,教师能根据幼儿的谈话及时捕捉教育契机,从选材来看,所选内容很恰当,很合时机,是幼儿喜闻乐见并感兴趣的。

(二)从组织实施来看。

1、让环境说话。陈鹤琴先生在教育的原则中指出:“注意环境、利用环境。”在活动中,教师和幼儿共同进行环境创设,让活动室充满了欢乐喜庆热闹的气氛。

2、能根据小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创设一个能激发情绪的情境:首先,把“新年”拟人化——“新年老人”,并巧妙地利用礼物“愿望树”,启发幼儿大胆表达自己的愿望,接着,用多种方式迎接新年老人,如装扮“愿望树”,然后,围坐在“愿望树”旁一起唱歌、交换礼物。在这个情境中,孩子们的情绪随着情节亦步亦趋,能大胆地表达,很自然地诱导幼儿自觉地进入情境,感受大家一起谈话的愉悦,从而提高口语表达能力。

(三)从师幼关系看。

小班幼儿是言语习惯养成的时期,而小班孩子的良好语言习惯就是大胆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此活动,孩子们是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进行互动的,使幼儿想说、敢说,接着,带着兴趣转入操作活动,从孩子的活动表现可以看出幼儿的活动热情非常高。整个活动流程使孩子们沉浸在迎新年的氛围中,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操作能力也得到了发展,幼儿在有趣的活动中体验快乐,获得了发展。

设计思路: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发展幼儿语言的关键是创设一个能使他们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为幼儿创设一个积极的语言环境。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四

为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顿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中的食品企业100%具有合法资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限定区域销售规定,不生产高风险食品。

(二)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乳及乳产品中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检出合格率为100%。

(三)集贸市场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合格率达到99%以上;乡镇农贸市场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合格率达95%以上。

(四)乡镇以上集贸市场销售的猪肉检疫(验)合格率达到100%。

(五)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率达100%。

(六)提高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准入条件,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扶优汰劣,逐步提高食品生产的规模化水平。

(七)农村食品市场售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呈逐年好转趋势。

(八)保健食品宣传、销售等营销方式依法规范,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顿任务及责任单位。

重点就以下十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责任单位:质监局牵头,工商局、卫生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喹哑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责任单位:农业局牵头,海洋与渔业局配合)。

(三)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和逃避检验检疫的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企业是否按要求对原料基地进行备案或注册,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基地备案资格。严格按卫生注册登记要求,加强对出口食品企业的检查,严格准入门槛,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卫生注册登记资格。(责任单位: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配合)。

(四)食品流通环节。严格把控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责任单位:工商局)。

(五)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卫生局)。

(六)畜禽屠宰。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加大打击私宰滥宰力度,重点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责任单位: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农业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七)保健食品。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

(八)学校食品安全。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力度,检查督促食堂经营者执行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具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饮食环境,取缔无证食品摊点。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造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从硬件方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卫生局)。

(九)农贸市场。按照《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力度,严格把控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农残抽样检测工作机制。大力治理农贸市场周边卫生环境,取缔市场周边的无证饮食摊点。(责任单位:商务局牵头、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十)加强主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整治。针对“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及我市举办各种重大活动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无qs标志等食品,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民和游客的饮食安全。(相关食品职能部门负责)。

(十一)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加强对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责任部门:各镇政府、各区管委会食安办牵头,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配合)。

四、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定期报告制度。各区(镇)、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设立工作台帐,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组织力量对本区域、本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时向市食安办报告本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建立和完善针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多部门联动的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情况等制度。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将查处情况上报。

(三)加强检验检测。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次数,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

(四)建立健全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监控体系。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六)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抓紧制订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重质量、保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注重推广优质安全食品,严肃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及时公布重大食品质量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假冒伪劣产品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本网网)。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5月)。各镇(区)、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整顿的动员部署工作。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市食安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5月至2010年12月)。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本部门整顿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整顿工作。整顿期间,市食安委将组织督查组(具体时间及督查办法另行通知),对各镇(区)、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各镇(区)、各部门整顿后于2009年12月1日、2010年6月1日前将阶段性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市食安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月―2月)。各镇(区)、各部门要对本部门食品安全整顿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0年12月底前书面报市安办,市食安办将各单位整顿情况汇总后,书面报市政府和省食安办。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政府、各区管委会对本地区整顿工作负总责。各镇政府、各区管委会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安排,结合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加强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管;商务局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畜禽屠宰环节整顿;卫生、质检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质检和科技部门负责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改、财政部门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形成整顿工作合力。

(三)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同时,整顿工作要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四)加强督查和评估。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五

优秀作文推荐!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要求,结合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安排,现就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提出以下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一)集中整治违规采购行为。国家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有关规定,细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各地要以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酒、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具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对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采购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劣质餐具等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二)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国家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各地要严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经营过期及劣质食品、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

(三)加大违规案件稽查力度。各地要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稽查力度,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各地要通过及时进行责任约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深入推进重点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

(一)深化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治理。各地要分别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72号),严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检查各类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以及是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情况。要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开展互查互评活动,并将互查互评结果向社会公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步伐,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本地区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进度安排,力争两年内各类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二)深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各地要会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353号),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从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索证索票、加工制作、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严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认真履行相关责任。要加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力度。

(三)稳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143号),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要在摸底统计和分类建档的基础上,制定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小餐饮整规具体要求。要探索分级分类治理途径,努力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对经营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要坚决予以取缔。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应选择不少于2个区(县)作为试点地区,规划方案《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盛自治区应选择省会(首府)城市2个区(县)和不少于2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地区。国家局加强对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的督导,适时开展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交流。

三、深化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治理。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11〕5号),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是否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是否按有效期使用,严禁餐饮单位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壳、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四、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五、大力推动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各地要积极探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机制,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的管理制度。

各地要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切实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投诉举报和犯罪案件移交等制度,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撤销许可;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业整改、吊销许可;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健全餐饮服务提供者信用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六、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加快职能交接和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职能要尽快交接、队伍要尽快组建、制度要尽快完善、责任要尽快落实”的要求,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年底前基本完成盛市、县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交接和人员划转;开展监管人员全员培训,加大餐饮服务检验检测、应急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稽查执法、行政处罚、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培训力度;加快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进度,切实提高监督执法效率。

(二)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和《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30号)要求,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以凉菜、生食水产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切配、清洗消毒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扩大检验范围和频次,科学利用抽检结果并及时予以公布,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继续开展调查与评价工作,及早发现、及早整治餐饮服务环节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国家局抓紧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各地要及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群众、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核查、有效研判、妥善应对涉及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稳妥、准确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布问题处理情况。

七、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要深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宣传培训,采取灵活便捷的形式,突出宣传培训重点,注重实际效果,提高经营者自律和管理水平。

2、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切实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必须先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准许生产证》,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准许生产证》,生产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后,持备案资料方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食品摊贩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城管部门核发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明》,且具备《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还应当依法取得清真食品准许经营证和清真标牌。

3、严格食品市场巡查,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办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六查六看”工作制度。工商所要突出巡查检查重点,提高巡查检查效能,着力解决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把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并把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信用分类管理体系,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创新。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步伐,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标准和评定管理规定,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三是要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立足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有计划的组织分批抽样送检,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退市下架,依法立案处。

5、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经销户建立并执行“三合一”台账制度,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解决“诚信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品信息及时全部录入系统,对未及时录入的经营者,加强督促和检查,拒不改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使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查询、追溯等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水平。

6、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等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保障销售食品质量。全面推行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熟食制品“证明登记”、“标牌公示”、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四项制度和食品配送企业“配送主体准入备案、配送车辆备案、配送品种备案、配送仓贮备案、配送联动监管”五项制度。对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重点是监督其落实进货台账制度,仔细查验和妥善保管食品批发和配送经营者出具的销货单据,引导其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配合商务部门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合格、经营行为规范。要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的食品小作坊和餐饮类以外的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和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打击一批,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以及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区局《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和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具体抓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工作要求,把监管任务明确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消保科要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所的业务指导,既要负起牵头职责,又要加强内部统筹协调,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问题。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督办,消保科要会同监察室结合其他业务工作定期对工商所落实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切实在抓执行力上下功夫。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要深入执法监管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强化暗访检查,了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七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推进《市20xx-20xx年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20xx年4月20日至5月7日。

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和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环节是餐饮业,旅游景区、农村市尝城乡结合部是重点区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方便食品、熟食(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是重点品种。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22日)。

1、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根据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确定整治重点(要落实到具体品种、市场和景区),明确整治的步骤、目标和各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23日—25日)。

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

(三)检查阶段(4月26日—30日)。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统一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业按照各自的监管环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巩固阶段(5月1日—7日)。

对整治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确保监管到位,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巩固整治成果。

(一)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主要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古迹,特别是乡村假日游周边的宾馆、饭店、旅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的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的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我市的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六)食安办要发挥统一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协调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总责,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组织精干力量,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环节的监管到位。

(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在重点整治餐饮业、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同时,要做好对其他环节、产品和区域的日常监管,防止工作出现漏洞。为预防万一,相关部门要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处理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对口指导、抽查,并配合各区县政府做好整治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事故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当地的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县食安办要将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整治工作的总结材料于5月12日前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八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3、加强流通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健全食品市场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和食品商标、包装标识管理,提高索证索票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推行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深入实施“三绿”(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工程,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城区中心市场、卤制品、熏制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根据县政府《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绿洲、建设品质活力江永”这一中心,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实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发生,为全县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一)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网管化管理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年度“分级分类”监管计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电子动态监管信息,确保工作有记录、可追查;二是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可追溯;三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结果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四是针对2016年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抽检不合格、进行过立案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奶制品、白酒、肉制品、冷冻饮品、桶装饮用水、麻辣小吃等高危产品种类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二)信用数据建档。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采用纸质档与电子档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信用数据建档,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营业执照复印、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日常巡查记录、监督意见书、监督抽检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监管信用档案录入率要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备案率要达到100%。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的要求,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符合评定条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全部评级且按要求规范公示,督促餐饮企业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

(三)食堂达标工程。突出以学校、机关食堂为重点,扎实推进标准示范建设,扩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覆盖面,力争在20xx年底,全面提升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后厨软硬设施科学合理,做到可视、可观、可知。

(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力争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食品经营),并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条成熟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生产消费的特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配制酒、米粉食用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活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段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农村自备酒席场所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学校及周边无证照经营、仿冒和“五无”食品、“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积极推进食用油米粉综合整治和“放心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六)食品监督检测。完成上级下达的日常监督抽检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对201年度抽检不合格单位、产品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专项整治高效开展。加大季节性食品(冰淇淋、饮料、腌腊肉等)、节庆性食品(粽子、月饼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入市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把好食品头监管关。

(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1”“121”等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按计划对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分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等。

(八)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在完成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所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及时化解风险,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九)换证发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与验收和换证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形成县局机关与基层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局面。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经营许可条的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向省、市局建议撤销生产经营许可。(责任单位:食安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友仁;常务副组长:何新军;副组长:县局各党组成员(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不另行);成员:各分局、股(室)、队、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食安股。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根据本辖区内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将监管任务网格化,按片分解,明确监管责任人,保证监管措施实施到位。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县局机关、各基层所要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股室与各所的工作特长,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的现象。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与意义,及时报道监管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食品企业主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加快建立以守法遵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健全食品企业的自律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分局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定期报告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监管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对工作开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或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政府负总责要求,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xx省内有食品法定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按计划开展县域内的食品抽检工作,确保及时、足额、高质量完成抽检任务。

(一)抽检对象。

食用农产品、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餐饮具主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豆类、生干坚果和籽类食品等进行抽检(其中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应重点抽检小作坊);县食药监局专项抽检主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特色食品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抽检。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

xxxx年度抽检工作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结束。

原则上高风险食品每季度抽检x次,较高风险食品每半年抽检x次,一般风险食品每年度抽检x次。视经费情况适当调整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频次。

(三)抽检地区、环节和场所。

xxxx年度抽检应覆盖县区、乡镇和农村,其中流通环节采样应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应覆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等不同规模的餐饮服务单位。

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xx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域、大型集体餐饮场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尤其是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旅游旺季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抽检。

按照《xxxx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抽检实施方案,明确抽样地点、抽样频次和抽样进度。检验项目和抽检品种的具体要求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合理分配抽检任务。

监督抽检任务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拨付抽检经费。抽样单位应筹划好采样进度,合理分配采样时间和采样量,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避免出现集中抽样、集中检验。

县局按时录入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xx站”(简称二级站),以便省、市局对每个县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进行统计、监督。

(三)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xxxx年版)》要求,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本系统检验机构能满足检验任务需求的,原则上不得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本系统检验机构不能满足检验任务需求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检验任务。xxxx年度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由xx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政府招标的承检机构共同承担。

(四)抽样检验。

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xxxx年版)》执行,抽样时履行法定程序。

县局将加强对承检机构的管理,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考核。承检机构对于不合格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抽样单位在抽取样品时必须采用终端抽样app,在抽样时仔细核对,务必填写正确的抽样信息,避免在后续工作中出现不必要的问题。按国家总局要求样品务必于x个工作日之内送至检验机构(保质期较短的食品应在保质期内送达)。

县食药局对抽检数据分析研判,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和风险的,及时报告市局。同时,向县级政府报送相关抽检数据分析信息,以便及时研究、部署、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

在收到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后,必须在x个工作日内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相关企业进行核实和处置,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对总局规定较高风险限时限报的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xx小时之内启动。

核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防止失职渎职行为,要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一样品一表一案卷”建立档案。

县食药监局按照要求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并每月在xx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对各镇抽检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一)县食药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向政府申请抽检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顺利开展。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本县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重要依据。凡未按法律要求将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一律不得分。

(二)参与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数据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确保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

(三)负责抽检和参与抽样、检验的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泄露抽检检测相关信息,不得将检验结果事前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在完成县局下达的抽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各镇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制定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要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餐饮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农村地区食品等的抽检,对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制定专项抽检计划,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的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和执法等方面抽检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十一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证书》。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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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十二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对食品的安全检查势在必行。下面是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黑板报、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三、

消除校内外食品安全隐患。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夏。

沈文霞。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夏。

沈文霞。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识,并对本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和教育。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行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张文萍总指挥负责向上级报告。

组员:许巧巧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

沈文霞后勤保障封存可疑食品待查。

曹艳华联系并安抚家长。

当共同就餐幼儿就餐后一段时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长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

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思想很成熟的作者。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1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43号)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十四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如果该方法是在案例之前提出的,则为“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组长:郑潇峰。

副组长:凌庆华陈朝阳。

成员:黄海磊郑志强王元凤徐朝清吴峰平王秋永各班班主任。

具体监管职责:

总务主任陈朝阳同志负责食堂原料和成品的采购监管,安保主任林锦清同志负责食堂食品贮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和食品留样的监管,工会主席黄海磊同志负责食堂饮食质量的监管,副校长凌庆华同志负责食堂存在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班主任负责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另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班会、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加大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合法经营,服务育人”的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学校监管责任人坚持定时进食堂查验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食堂经营者整改。分管副校长每月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工作期间规范穿戴,专人做好食堂日志,大宗物资采购票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各种记载,食堂进货渠道规范,坚持索证、索票,严查非法添加剂食品、地沟油、病死猪肉,过期和“三无”食品,防止“有毒有害”、“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参杂参假”的食品进入学校,新鲜蔬菜上架保管,“一洗二清”,猪肉“一洗二泡三高温”,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具、食堂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严格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工作,要求干杂、蔬菜分库存放,生食、熟食分开存放。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禁止食堂和食堂小卖部出售各种“零食”(方便面、饮料、矿泉水不属零食),严禁教师及家属子女在校内向学生出售零食及其它物品,不准教师家属子女及其它住户未取得卫生、经营许可证者不得在家中煮饭菜向学生出售。

1、工作监管不到位,根据发生不良后果的轻重及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班主任未对本班学生提出严格要求和教育,学生在校内无证摊点买食品而出现问题,该班主任当年不能评先进,学校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惩扣班津。

3、食堂不按上级有关规定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剂,腐烂食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如果出现学生食用了有毒、腐烂等食品而出现不良后果,学校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查处,追究食堂承包负责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刑事责任。

4、食堂从业人员等未按卫生部门的食品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要求,学校查到一项或一次处食堂经营负责人罚款100元以上。

5、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私下给学生出售食品,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屡教不改的教职工立即打报告调出本学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慈溪”,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但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为打造一个健康、科学、文明的民族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

组长:洪银国。

组员:沈利峰王鲁克各班主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学校宣传媒体营造宣传的氛围,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两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国旗下讲话;。

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每班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的板报,开展一次以此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或班队活动;。

大队部出一期食品安全的宣传报,发放一份以此为主题的倡议书;。

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低段1——3年级组织观看食品安全卡通片,小学中高段4——6年级按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安全教育读本》,同时也可围绕慈溪市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食品安全知识100问》、《安全用药60题》进行教育。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工作,借助他们的力量整治和管理校外无证摊点。同时学校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摊点购买零食。

(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认真参加好上级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同时,学校对教师进行一次及以上的培训,让教师首先自己学会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此更好地教育学生。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切实保障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顺利实施,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和《南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南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设平安南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各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源性疾病,努力防范和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要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采取中小学生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通过各种学习途径和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教活动,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消费理念,从小培养新一代成熟的食品安全消费群体。

(一)结合我县实际组织编印《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主要讲解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介绍选购安全食品常识,引导学生注意自身食品安全等内容。9月开学初举行赠书仪式。

(二)认真开展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动员大会,贯彻部署活动方案。

(三)结合本次活动内容,各中小学校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学校广播和漫画的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学习体会,各学校可在校内或学校之间开展相关的比赛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四)开展八个一活动。1、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比赛活动。2、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3、开展一次学生食品安全义务宣传活动。4、为父母(亲属)上一堂食品安全知识课。5、组织一次学生家长参观学校食堂活动。6、开展一次我是食品监督员活动。7、每学期上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8、每个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活动,提高学生及相关人群的食品安全意识,共同保护好学生身体健康。

(五)把活动中挑选出来优秀的文章、漫画向上级部门和媒体进行报送,积极宣传我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的工作成果。

(六)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要与当前的营养计划工作和学校消费教育结合起来,共同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消费知识教育,全面培养学生的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意识。并使每个学生都成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员,通过他们向其家属和亲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从而使食品安全知识得到更广泛、更深入的宣传,营造出一个社会关心、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大环境。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安监股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全面组织、协调好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股要认真督促各中小学校在本次活动中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确保本次活动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各中小学校要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各学校要从爱护学生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以安全促教育,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真正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运行机制,防止出现敷衍应付现象。要克服困难,妥善安排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实现食品安全教育常态化。

(四)积极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授课内容,安排课时,落实师资,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注意收集活动开展的相关材料,做好记录台帐,以备检查。活动开展中,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的信息和工作动态。

(五)认真考核评价。各挂联股室根据各中小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圆满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敷衍、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为了响应国家质检总局等五部委《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号召,由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农林副产品监督检验中心、xx市消费者协会主办,xx省食品工业协会、xx质量网、xx大学、xx理工大学、xx商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xx师范大学、xx科技学院、xx工业大学华德学院、xx学院协办,xx海盛神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办,以“送健康、送营养、送爱心”为主题的质量月大学生信得过的健康食品走进校园大型活动于20xx年xx月28日正式启动。

食品安全年,健康、爱心进校园。

1、通过此次活动,评选出大学生信赖的十佳放心食品。

2、为哈市优秀食品企业提供一个直接面对20万消费群体的展示平台,借此宣传食品企业的名优产品,同时提高了大学生消费群对产品的认知度。

3、此次活动通过展销的形式,拓宽了产品的销售渠道,同时为大学生购买健康食品提供方便及保障。

4、省内多家媒体将对此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导,对塑造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完美形象、提升品牌的社会影响力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5、让健康食品走进大学,让大学生吃到安全、营养、放心的食品。

6、通过助学基金捐赠活动可以提升参展企业的在大学校园的影响力以及社会美誉度,同时,在经济上给贫困大学生提供帮助。

7、现场招聘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空间,同时,为在校生创造实习机会,并为企业定向培养储备干部及专业人才。

1、企业报名时间:

2、展销时间:

3、投票评选时间:

4、颁奖时间:

1)活动周期:

注:南岗展区:xx大学、xx理工大学、xx学院。

新香坊展区: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

松北展区:xx师范大学、xx商业大学、xx科技学院、xx工业大学华德学院。

2)日程安排:

第一天:启动仪式(9:00-9:30)-由主办方和校方宣布活动开始。

1、活动期间,xx电视台、xx市电视台、xx日报、新晚报、xx晨报等媒体将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导,并定期在主要板块中作详细报导。

2、xx质量网将对本次活动和参展企业进行全程网络宣传。参展企业的企业介绍、产品信息、合格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将在xx质量网上发布,同时参展企业将被纳入xx质量网b2b平台,享受无限商机。

3、此次活动将以短信群发及校园广播的形式,告之活动内容及地点。

4、此次活动将以哈市各大高校作为宣传平台。

5、xx质量网将对此次活动作专题报道,并推荐到xx电视台相应栏目。

1、xx质量网设立抽奖选区,参与者可直接登入xx质量网进行投票。

2、参与者可拨打xx质量网的热线电话进行投票。

3、此次活动设立短信平台,参与者可编辑短信“xx质量网”到“xxxx”进行短信投票(移动、联通、小灵通均可)。

4、此次活动在各展区设立投票箱,参与者可直接进行投票。

5、此次活动将采用有奖投票的形式,共设奖项六档,预设2000名参与者中奖。

1、生产及销售型食品企业。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产品近期合格检验报告。

4、企业相关资料(文字、图片等)。

此次活动设立活动组委会,其中包括: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处、宣传报道协调组、联络组、评选组等。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学生常规治理和饮食安全教育,营造“以吃零食为耻,以拒绝零食为荣”的校园氛围,创建文明、整洁、和谐的绿色校园。学校特意邀请工商局领导对队员们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让队员们对“三无食品”和“垃圾食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自觉杜绝食用垃圾食品,懂得勤俭节约,不乱花钱。

20xx年xx月xx日。

1、邀请的工商局领导。

2、城阳街道中心小学全体师生。

1、在学校操场启动活动仪式。

2、在校园内布置宣传展板进行教育宣传。

3、各班教室进行“杜绝垃圾食品,确保身体健康”专题黑板报的设计。

1、与工商局领导协商好活动程序。

2、提前布置好宣传版面,做好主席台布置和音响准备。

3、制作宣传条幅。

4、安排学生活动区域和活动路线(学生站区为升旗仪式时指定位置,参观顺序从六年级五班开始,依次往低年级顺延。参观队伍保持2路纵队。)。

5、准备好发言稿,安排好学生发言代表。

6、安排郑老师对活动过程进行拍照。

(一)启动仪式:

xx月xx日下午3:00,全体师生集中到操场,参加启动仪式。

1、校长讲话。

2、请工商局领导做“食品安全知识”的讲座。

3、少先队员代表宣读倡议,发出“关注健康,远离垃圾食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的倡议,呼吁大家与零食说再见,创建美丽、洁净校园环境。

4、全体少先队员在辅导员老师带领下进行“杜绝垃圾食品,确保身体健康”宣誓活动。

(二)参观宣传版面:

启动仪式后,各班有秩序地排队参观校园内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版面,并认真听取工商局工作人员的讲解。让学生了解垃圾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帮助学生树立杜绝垃圾食品就是关注健康、关注生命的意识。

(三)班级教育:

1、各班召开“拒绝零食,从我做起”主题班会,教育学生不吃小店地摊“三无”食品,倡导健康饮食。

2、xx月xx日—日,各班出一期“杜绝垃圾食品,确保身体健康”专题黑板报,少先队组织评比。

(四)强化监督:

学校红领巾监督岗每天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学生有无带零食进校园现象。

1、全体师生要重视此次活动,积极参与,准时参加活动。

2、各班正副班主任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维持好本班的组织纪律,做到会场安静,听讲认真,参观有秩序。

3、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利用晨会、学科教育时间围绕对学生进行饮食安全和文明礼仪教育,杜绝带零食进校行为,强化学生文明行为。

1、拒绝垃圾食品,从我做起。

2、普及校园食品消费知识,建立学生安全消费文化。

3、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主徽标:

“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

组长:杨慎曦。

成员:吴继登姚茂金王引弟。

(一)、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健康检查。

(二)、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2、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四)、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制度。

(3)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

(4)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六)、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七)、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项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便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预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及主管人员责任。

(八)、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九)、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调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4、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记,标明罐内调料的品名,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十)、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十一)、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

3、所有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利用板报、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食品卫生小常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增长学生安全防范能力。营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氛围,最大限度防止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通知》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紧紧抓住我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机遇,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不断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争取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创出更多的食品安全监管特色和亮点,为构建和谐xx、实现xx“创争”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创新监管新机制,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四)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80%的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

(五)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七)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实现统一。

(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4个行业10家企业单位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九)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一)综合监督与保障。

1、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乡镇政府与村(居)委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职能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镇政府对各村(居)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并实施奖惩。

责任单位:镇政府政务督查与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目标管理办公室)、镇农办、安全和环保站、工商所、卫生院、各村(居)。

2、监管覆盖体系建设。加强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和协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乡镇安全和环境保护站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能;建立和完善由村(居)委干部为主要力量的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考核和评价机制,探索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向村(居)一级延伸机制。

责任单位:安全和环保站、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各村(居)。

(3)信用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引导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镇食品行业特点,确定在畜禽养殖粮食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万村千乡”工程连锁店)和餐饮消费行业各确定1家以上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强化食品企业自律。4个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是:建立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制定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和分类管理制度等质量安全信用制度;定期采集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基础信息,并做好归集整理;开展分析评价,全面掌握企业的质量安全信用状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向社会公布,并作为监管部门分类监管依据。

责任单位:镇农办、安全和环保站、卫生院等。

4、信息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定期上报。

责任单位:镇农办、工商所、卫生院、安全和环保站、各村(居)。

5、应急体系建设。按照《xx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各村(居)和镇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体系;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切实做到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责任单位:各村(居),其他有关镇直单位。

6、宣教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将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利用各村(居)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板块;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农办、工商所、卫生院。

7、督查督办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涉案事项交办产处理程序,及时、稳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了解掌握群众、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各环节监管的难点,确定年度专项整治重点、目标和措施;依照季节性特点,选择重要节日、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安排联合检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上述工作的督促与检查,以推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责。责任单位: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9、经费保障机制建设。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综合预算;创建配套经费按1:1拔付到位;基础建设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投入;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经费确有保障。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二)种植养殖环节。

责任单位:镇农办,协作单位:各村(居)。

(三)生产加工环节。

1、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准入,实现28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上市;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和证后监管,强化服务措施,严查无证生产;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货记录齐全,生产销售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深入开展食品生产打假工作,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积极引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达到准入标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本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在90%以上。

责任单位:镇安全和环保站,协作单位:镇工商所,卫生院,各村(居)。

2、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按照“统一屠宰、分散销售”的要求,确保城关地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其他地区达到95%以上;督促各乡镇屠宰场建立健全生猪屠宰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按照“有宰必检,随宰随检”的要求,对进出场的生猪及产品进行严格检验检疫;加强对乡镇生猪屠宰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内部卫生环境,加强内部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生产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镇农办,协作单位:镇工商所,各村(居)。

(四)流通环节。

1、严格实行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实施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前店后坊的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箱”的作用,加大食品质量检测力度;全面清理规范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各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食品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100%;开展“诚信通”,商品质量备案查询系统建设。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实行分类。

责任单位:镇工商所、卫生院,协作单位:各村(居)。

2、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示范县为基础,按照标准要求,发展村级连锁店,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家连锁店的监督管理,制定我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实施细则,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在全镇80%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镇工商所,协作单位:各村(居)。

(五)餐饮消费环节。

1、以农村消费市场为重点,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禁止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学校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农村餐饮店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做好建筑工地食堂等各类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协作单位:镇中心学校,各村(居)。

2、按照《xx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肥食安20xx7号)的要求,落实农村自办宴席备案指导制度。各村(居)要督促本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及指导工作,镇卫生部门要抓好农村自办宴席的卫生检查指导工作和厨师的培训工作,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在80%以上。

责任单位:各村(居),协作单位:镇卫生院、工商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召开全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创建任务,各村(居)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和部门职责分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和村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进行自查,并于10月中旬将创建工作总结和自查情况报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下旬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村(居)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写出全县自查评价报告;11月份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镇政府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有成员组成,并根据需要,适当增减。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村(居)要及时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扎实推进本区域和本监管环节的创建工作。

各村(居)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完善监管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财政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各环节监管的资金投入,各村(居)、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合理调度资金,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示范镇创建活动是加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法律法策和业务的优势,与村(居)结成“创建”对子,指导、协调村(居)开展创建工作。各村(居)、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在每月2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创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示范镇创建工作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工商、卫生、农办等部门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定员定责、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在全镇形成良好的示范镇创建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各村(居)、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示范镇创建工作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创新工作的信息和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方法、新途径,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不断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43号)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十七

优秀作文推荐!为做好本街道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检查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检查整制,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按定期和平时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成员:苏功斌周健田克安胡立凯黄洪军张仁国朱可岭夏发清李东平庞家辉。

(一)食品生产环节。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检查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主要目标:

1、对市场销售的“三品”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伪造、冒用使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开展“三品”质量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

2、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

3、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体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主要措施: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调研,把具有区域性集中性生产物质特点而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整治地区;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并及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

3、全面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制度;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调查摸底,建立监管电子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检查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主要目标:

1、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

2、流通环节食品监测工作有效开展。

3、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措施:

1、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按照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加强日常巡查,下移监管重心,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3、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进货台帐制度的具体内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两项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的电子台帐、纸质台收和票据粘贴台帐,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

4、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测。针对流通环节特点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情况,科学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快速检测工作程序,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平台,加强快速检测结果的对比分析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开展市场规范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餐饮消费和农村群宴环节。

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主要目标:

1、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3、餐饮单位全面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4、有效防范学校食堂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等行为。

3、开展餐饮单位餐具消毒的集中整治。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和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4、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

5、严格消费环节肉品进行索证索票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只使用定点屠宰厂(场)的猪(牛、羊)肉和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肉产品。

(四)畜禽屠宰。

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主要目标:

1、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质量100%合格。

2、对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3、加大举报管理力度,确保举报查处率达100%。主要措施:

1、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2、全面清理和检查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清理达不到条件、不符合规定(规划)的屠宰厂(场、点),加强屠宰企业资源整合和改造升级,规范屠宰企业管理,从根本上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规范活禽屠宰。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格执行进厂(场)检查验收制度、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五)保健食品。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主要目标:

1、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进一步遏制保健食品的违法标识和过度宣传行为。主要措施:

1、配合省、市局推进保健食品gmp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加强对重点保健食品的抽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

5、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具体环节。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过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从制定规则、监督实施、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四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丰富综合监督内容,创新综合监督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抽查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四)加强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各社区、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经费的投入,并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整治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相关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街道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认真开展督查,确保整顿效果。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办发〔2019〕22号)、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及《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执行最严谨的标准。

1.强化标准实施。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推广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价。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镇卫健办、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2.净化产地环境。实施耕地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完成全镇耕地质量类别划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到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体系建设和专项执法力度,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镇农办、镇环保办、镇执法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推广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安全合理使用技术。加强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到2020年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粮食企业收购资格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出入库(厂)和库存粮食检验制度,探索建立质量追溯制度、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烘干、存储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镇经贸办、镇财政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综合运用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等手段,实施精准监管。到2020年底,全镇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率100%。到2021年底,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饮料等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体系检查。探索开展食品生产安全第三方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食品销售监管。鼓励大中型销售企业开设临保专区、专柜销售临期食品。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规范畜禽屠宰企业废弃物管理、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电子追溯、标签说明等产地准出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到2020年底,全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率达到100%;食品小摊贩备案率达到100%。(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经贸办、镇农办、镇国土所、镇规划建设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餐饮服务质量监管。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连锁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制度,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送餐用具、餐具制品质量安全。到2020年底,小餐饮备案率达到100%。(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中心校、镇卫健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8.严惩重处违法犯罪。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监察机关。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食安委成员单位,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建立全县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落实主体责任。(镇经贸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10.厘清监管事权。依法依规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职责,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采取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地方和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指导。(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评议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评估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突出结果导向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严肃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或者阻碍干涉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从重追究法律责任。(镇纪委、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深化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镇组织办、镇财政所、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镇食安委主任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并及时召开食安办会议。加强各社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主任由社区书记担任,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网格员,配备装备设备,确保有人干事、有人负责。(镇党政办、镇食安办、市场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基层综合执法。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各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确保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保障执法人员待遇,实施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国家抚恤政策。(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组织办、派出所、镇劳保所、镇财政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调查摸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聚餐登记、日常巡查、宣传引导等方面作用。建立健全“四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实施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信息员、协管员人均月补贴200元。(镇财政所、镇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7.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到2021年,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应调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自查评价制度,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到2021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办、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完善推广政府部门食用农产品、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平台,逐步实现部门间、部门与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对接。到2021年,实现示范范围内重点品种、重点企业信息化追溯全覆盖。到2021年,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00%实现信息可追溯,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90%以上实现产品信息可追溯。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以及大型食品企业产品,100%实现信息可追溯。(镇农办、镇经贸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力度,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功能。推进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镇财政所、镇经贸办、镇农办、市场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0.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针对低风险食品依法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简化许可申请材料,进一步压缩许可审查时间,实现许可、审评、审批全程电子化,信息全部可查询。对规模化经营主体和小散农户实行差异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制定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家庭农场认定和示范创建。到2020年底,完成省、市确定的规范农民合作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目标。(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调整优化农产品布局,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对重点区域品牌、自主品牌、企业品牌、特色食品品牌的跟踪培育,培育和扶持一批“中华老字号”、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鼓励企业获得认证认可、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推进食品企业技术改造,完善食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食品物流设施升级改造,加大冷链物流项目支持力度,推进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发展,鼓励生鲜食品经营者实施存储、批发、加工、运送一体化冷链物流模式。支持重点食品行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广“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产销模式,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持续开展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乱”向“名特优”转变,到2021年,90%以上小作坊提升规范达标。(镇经贸办、镇财政所、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将食品安全纳入重点研发计划,加快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化基础科学和前沿科学研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和防范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镇组织办、镇经贸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24.密切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监管、农办、派出所、卫健办等部门间沟通协作,防范监管失责缺位。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派出所、镇卫健办、镇执法所、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完善风险分析研判机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风险信息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明确不同风险的责任主体、处置措施和整改时限。构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卫健办、镇中心校、派出所、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社会检验力量,完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室建后管养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风险监测覆盖全镇;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到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卫健办、镇农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强化信息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强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监管创新。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建设,打造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推进线上线下监管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镇学校(幼儿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明厨亮灶”率达到100%。(镇经贸办、派出所、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执法所、镇中心校、镇食安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强化抽检监测问题导向。统筹国家和省、市、县四级抽检事权,力争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增加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按要求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监测。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到2020年底,农产品和食品抽检每年不少于6批次/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3批次/千人,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依法定期公开抽检信息,强化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中确认不合格的,做到100%溯源查处。(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卫健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提升应急处理能力水平。健全跨部门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推进专家体系建设,强化培训演练。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应急方案。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卫健办、镇应急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强化风险交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舆情回应引导机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强化正面宣传报道,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协会、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及时开展风险解读,科学解疑释惑。鼓励企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直接回应消费者咨询。建立谣言抓取、识别、分析、处置智能化平台,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镇外宣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强化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教育要求,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大讲堂”等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稳定在80%以上。(镇外宣办、镇中心校、镇卫健办、镇司法所、镇科协、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结果和监督途径,积极搭建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工作平台。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典论监督。(镇外宣办、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完善规范投诉举报。整合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热线,建成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投诉举报平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举报投诉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到100%。宣传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行为。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严肃查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组织保障。

34.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或党政联席会议议题,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主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各社区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镇党委政府每年于6月底前、12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业绩突出、贡献突出、发现或排除重大风险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镇党政办、镇食安办、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与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企业要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镇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十九

**年度,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怀化市食安委的精心指导下,着力从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宣传发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中心工作等方面出发,抓重点、解难点、创亮点,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监管,全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整章建制,落实责任。

**市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年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坚决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并对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也提出了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共四次,研究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农业、畜牧水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把食品安全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监管,确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市政府还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与责任,并将食品、农产品、粮食安全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共计20分。

10月19日印发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洪政办发[**]16号),制定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沟通机制》等规章制度,各成员单位也制定了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制度50余个,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社会共治。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通过宣传车、新闻网络媒体、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了“3.15”、食品安全宣传周、“一法一条例”宣贯、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日等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面对面的向群众宣传假劣食品识别、安全饮食常识以及相关的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成绩。全年共举办现场咨询、政策解答宣传活动10场次,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点20个,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宣传人员3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30块,横幅56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00余人,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以及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群众形成科学合理饮食习惯。在**市电视台播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15条,在各类网站发表相关新闻信息百余篇。并通过有关单位短信宣传平台,向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发送食品安全短信万余条,更好地发挥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营造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经费保障,深化抽检,技术保障。

每年**市财政对于食品安全及监督抽检都给予大力的资金支持,**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30万元,**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94万元,同比增长15%,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了对全市果蔬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禽畜产品、水产品检疫监测工作,全市共抽检蔬菜水果2680批次,其中蔬菜2409批次,合格率99.92%;水果271批次,合格率100%;共抽血清850份,结果均呈现阴性;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检测结果全部阴性,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抽检水产品2批次,均合格。完成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241批次,录入上报241批次,平均每月抽检20批次,合格率100%,预包装食品监督抽检41批次,合格率100%,抽检结果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及时、完整上报及调查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共333条,完成了40份大米、20份新鲜蔬菜、20份自制凉菜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四、农田餐桌,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1、全面抓好农产品、畜禽水产品源头监管。市农业局健全了四级监管体系,20个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村级聘请了监督员316名,组里聘请了协管员3087名,进一步健全了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实现“五个规范化”。并不断加强从农资打假执法、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程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种子违法案件4起,农药违法案件4起,对10个复混肥产品抽样送检,查处不合格肥料案1起。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重点排查有无违规经营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违禁物质,有无违规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添加违禁物质和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共计建设种植业标准化园区54.6万亩,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416.22万头(羽),创建了1个国家级蔬菜标准化核心园、3个省级特色园、多个怀化市级标准化核心园。全力进行“三品一标”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目前获得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共有16个(2个绿色食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个无公害农产品)。

市畜牧水产局多措并举,狠抓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春、秋防免疫,全年共抽血清850份,分别送怀化市局及省局监测,结果均呈现阴性。开展了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检查兽药经营户25家,饲料经销店82家,要求限期整改2家。严格执行兽药gsp标准论证,全市通过兽药gsp认证12户,对达不到gsp要求的企业要求整改。实施好兽用抗菌药物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全市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44户的用药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及饲料进购及使用台帐,严格执行休药期。开展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鱼苗鱼种检疫工作,严查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违法行为,对全市从事水产养殖场(户)进行清理,发放水产养殖证77本。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1-11月份共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加强养殖流通环节监管,1-11月份我市黔城定点屠宰场、安江定点屠宰场共检疫生猪28733头,检出染疫生猪7头共1583斤,割除“三腺”和病害产品2857公斤,全部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屠宰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100%,为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

2、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市食药工商质监局认真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小作坊的摸底建档,完善健全20家单位档案,积极协助7家生产企业申报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换证7家。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培训以及风险信息收集等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执法车辆102台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办结食品生产环节案件8起,同时,与全部2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并采用发放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督促小作坊开展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定期回访检查等措施,开展了节假日食品安全、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大力加强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管。还积极向企业全面详细地宣贯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得到了企业广泛的认可和支持,我市共有7家企业参与了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合并做大做强,全市已有8家米粉米面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采取并股合并的方式,组建2家规模生产企业,均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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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篇二十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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