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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一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合作的双方或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商量填写的一种文本,具备法律效应。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是入股合作社协议书,希望对您有帮助。
1甲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
丁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
卯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项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专业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
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______专业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____专业合作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__方(理事姓名长)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
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______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
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_____方(理事长姓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______方(理事长姓名)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年___月__日签字地点: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年___月__日签字地点: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年___月__日签字地点: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_年___月__日签字地点:____。
卯方(签字):__________年___月__日签字地点:____。
2甲方: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乙方:身份证号。
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0年12月22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志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股,金额为元。
第三条、入股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
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
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______。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______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______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四条:______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______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______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三
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xx年12月22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股,金额为元。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四
入股合作社协议书甲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丁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卯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项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专业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
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______专业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____专业合作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__方(理事姓名长)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_____方(理事长姓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______方(理事长姓名)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年___月__日。
签字地点: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年___月__日。
签字地点: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年___月__日。
签字地点: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_年___月__日。
签字地点:____卯方(签字):__________年___月__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五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 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 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 %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甲方将原出资 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 %)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万元给甲方。此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 万元。第二次:在乙方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合作社变更股东的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有合作社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六、甲方自转让股权后,同志不再担任合作社的负责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召开成员大会,决定乙方担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八、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或者不能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十、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六
经营宗旨:______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合伙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出资金额、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4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1,200,000.00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债务承担:______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_10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
合伙人(甲方):______姓名: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姓名: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姓名: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七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 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 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 %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甲方将原出资 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 %)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万元给甲方。此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 万元。第二次:在乙方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合作社变更股东的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有合作社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六、甲方自转让股权后,同志不再担任合作社的负责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召开成员大会,决定乙方担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八、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或者不能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十、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成员及入股资金。
1、本社成员包括合作社发起人乐光华及高坪村贫困户22户,姓名如下:
2、入股资金:入股资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乐光华现有犇乐牧业有限公司资产及扶贫贷款资金;第二部分为22户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9000元/户,合计198000元)。乐光华占养牛基地股份额度为68%,22户贫困户占养牛基地股份额度为32%.
第三条、成员职责。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本合作社扶贫种养基地中肉牛养殖的一切技术性工作及销售工作。
(2)本次从银行扶贫贷款以甲方为借贷主体,贷款总额在180万元以内,所贷款项只能用于合作社养牛工作。
(3)合作社日常劳动力雇佣中应优先考虑有劳动能力的高坪村贫困户。
(4)甲方应配合好丙方做好财务监管工作。
(5)养牛场的经营管理必须符合环保等各类国家管理规定。
(6)养牛场如因各种原因经营不善导致解散,甲方必须将22户贫困户每户9000元的扶贫资金归还乙方。同时,甲方以养牛场现有固定设施作为22户贫困户每户9000元扶贫资金的抵押物。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必须配合甲方完成合作社的注册等各类手续的办理。
(2)必须配合完成产业扶贫资金的申报、领取和入股工作。
(3)乙方只参与本合作社的分红,无权直接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4)乙方如有正常劳动能力,可向甲方申请就业。
3、丙方权利及义务。
(1)指导配合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合作社。
(2)配合甲方做好合作社贴息贷款工作。
(3)配合甲方做好经营管理工作。
(4)做好合作社的财务监管工作和合作社经营风险管控工作。
(5)监督执行好年度分红工作。
第四条、分红约定。
1、分红原则:合作社对入股贫困户的年度分红包括两方面,一是合作社贴息贷款利息率差的利息分红,二是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分红。
2、分红比例:20xx年合作社用于入股贫困户的分红总金额不低于11万元;20xx年合作社用于入股贫困户的分红总金额不低于12万元;20xx年之后如合作社继续经营,每年用于入股贫困户的分红总金额不低于12万元。该分红金由丙方负责监督实施,其中一半由合作社直接分红给入社的22户贫困户,另一半入村集体经济账后用于村扶贫公益岗、小型扶贫公益事业、对贫困户的奖励及其他未入社贫困户的分红等。
3、分红时间:每年分红时间共两次,年度第一次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年度第二次在每年12月30日之前。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丙方应先行协调或者追讨。追讨未果,起诉至法院进行追讨。
第六条、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再行协议并做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丙方:
订日期:20xx年06月30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金溪县陈坊积乡。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九
甲方:康鲜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三条合作期限: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
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
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
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
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
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比例享。
有。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
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
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
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
分:。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一、根据国家对农政策的转变,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制定农户加入合作社与本社的有关协议。
二、本社以服务本社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国家对农补贴政策的变化,本社成员可以根据自已的意愿,自由种植或交入合作社托管种植。国家补贴部分,原对农户补贴不变,新增部分根据种植的责任主体来进行分配。若本社成员自己种植,新增补贴部分由合作社留存,若交入合作社托管种植,新增补贴部分由本社成员所有。
五、合作社首先照顾本社成员,在本社经办的实体入股、用工、收购、销售农副产品,加工、运输、储藏等,本社成员有优先权。
六、合作社将给每个合作社成员办理帐号,本社成员将成员自己种植的面积或托管的面积有义务报入本合作社,便于建立本社成员的档案,本社根据成员的档案将成员应得的受益直接存入本社成员的帐户。
七、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本社在土地流转享有优先权。
甲方:
乙方: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xx年12月22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股,金额为元。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农业合作社补贴政策。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例。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试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十二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张国才、李桂荣、刘文波、等人发起,于20__年4月2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本社名称:莫力达瓦旗小青背杂豆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壹佰万元整。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理事长本社住所:莫旗坤密尔堤办事处兴泉村。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杂草、大豆、玉米、马铃薯、白瓜籽种植;农副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农药、种子用于成员自用);牛、马、羊生猪养殖;畜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牲畜饲料;开展成员所需的加工、包装等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上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社成员以其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协议,履行本章协议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的,在6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每5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部分职权。成员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本社每年召开2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1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四条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5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2人。理事会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十六条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本社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三十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十一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12月30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协议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2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四十四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第四十五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十三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油牡丹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油牡丹的种植、经营管理,承担收购销售、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20%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xx年03月15日至20xx年3月14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附:成员名单详情表)。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xx村xx组,面积为xxx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土地四抵界址以乡政府、村委会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土地主要用于茗洋阁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种植。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农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红就越高;合作社生产种植五年内没有任何分红;五年后按每亩每年20%分红给乙方。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农墒保情,防止自然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甲方名下。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将其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社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种植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种植开始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经营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4.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合作社法》组建合作社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合作社监事监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6.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综合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签字):乙方(个体农民签字);
鉴证单位(村民委员会盖章)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农业合作社补贴政策。
农村股份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村)茶叶专业合作社章程。
社区股份合作社示范章程。
旅游股份合作社章程(全文)。
最新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章程。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
性别:
文化成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需要,在北白象茶叶专业合作社担任职务,完成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四、劳动报酬。
乙方每月工资为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月底,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聘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定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2、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4)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5)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6)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律起诉。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单位一份,有关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乐清市白象茶叶专业合作社。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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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十六
丙方:包扶责任人。
丁方:被扶持户。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考察确定的脱贫项目的规模、脱贫计划、每户投放资金不低于元,用于购置上项目的物料,经营场地的'租赁等。
2、被扶持对象当年底达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所投入资金做为无偿扶持资金。如果出现返贫,不再作为扶持对象。
3、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因故意中途破坏造成扶贫项目亏损,甲方有权收回所投项目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镇政府是残疾人扶贫载体,负主导责任,并负责签定相应的责任状。
2、定期调度、检查包扶人的工作情况,并留有记录。
3、搞好跟踪服务,提供产前、产中的技术性指导,解决被扶持户的实际困难。
4、确保扶持户当年底达到或超过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5、因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该户达不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由镇政府拿出1000元,补给该户,作为新的发展资金。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安排一名得力的干部,作为包扶责任人,并列入年终工作考核,签定相应的责任状。
2、经常检查、指导扶贫项目的发展情况,详细记录项目的发展情况及时反映被扶持户的要求。
3、搞好跟踪服务,解决被扶持户产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其顺利发展。
4、当年底,使被扶持户达到或超过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四、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条件确定适合自己发展的脱贫项目。
2、积极主动的组织生产经营,不准故意破坏扶贫项13目,确保该项目顺利发展。
3、确保年底达到或超过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方各一份。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四方协商解决。
丙方:包扶责任人。
丁方:被扶持户。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十七
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作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石榴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优质石榴买卖协议。
1、乙方负责对优质石榴种植,甲方负责对优质石榴技术指导。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购要求向甲方承诺优质石榴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石榴公斤。
3、乙方种植的石榴只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负责包销。
4、甲方应搞好种植石榴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乙方科学种植,提高石榴的产量和质量。
5、甲方向乙方提供石榴树苗,农户开工时技术全面指导生产规划,农户一次性按每亩元交给合作社。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7、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履行完毕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十八
乙方:xxx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扎实推进扶贫帮扶工作,增加贫困人口收益,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征得所在村村“两委”同意后,将20xx年省财政帮扶资金万元(大写:)投入到xx县xx有限责任公司扶贫项目合作入股,入股期限为年。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入股金之日起,以年度为单位,每年以不低于本金10%的比例支付给甲方入股分红资金万元;入股期满后,若不续签合作协议,则乙方将万元入股本金无条件退还甲方。
三、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时间内,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退股,甲方应偿付入股总额的百分之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在协议执行时间内,没有按时支付入股分红金和按时退还本金,乙方应偿付入股总额的百分之违约金给甲方;协议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甲方每年所得的入股分红资金和入股期满后退还的股本金的安排使用,都必须经本村村两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公告。
五、乙方要有对贫困村村民负责的责任感,切实有效经营好合作项目,并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到公司就业。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碣石山镇扶贫办、村村委会各备案一份。
甲方:(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章)法人代表签字: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篇十九
甲方:康鲜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三条合作期限: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乙方占%;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第十六条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