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篇一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我州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部署,州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
民法典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后,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会同州委宣传部及时制定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及民法典贯彻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州各级各部门,对贯彻实施重要意义、贯彻实施具体要求及责任分解等多方面内容进行统筹部署。
__年__月__日,州委书记刘文新主持召开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在家州委常委、其他州级领导干部、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并提出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均就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专题学习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措施,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冉博亲自协调,邀请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傅智文赴黔西南州通过视频方式为全州广大领导干部讲授民法典。
(二)全面铺开,形式多样开展宣传。
按照省厅要求,及时组建州、县两级民法典百人讲师团,由讲师团成员赴全州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军营等广泛开展宣讲,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宣讲1000余场次。__年__月__日,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采取文艺搭台、法治唱戏的方式,赴扶贫点晴隆县长流乡开展两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暨民法典宣讲法治文艺活动,参与群众20__余人,在长流乡掀起了群众学法热潮,同时也为全州民法典学习宣传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优势互补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模式,积极发挥州内主流媒体作用,在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兴义频道等平台每周播放六次《民法典》宣传短片,充分依托各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民法典》解读、《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条文释义等信息内容;积极联系州电视台等媒体深入报道全州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弘扬《民法典》。全州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景区街道、流动载体等均部署张贴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图画,在全州营造浓厚民法典宣传氛围。
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安置社区宣传活动。普法讲师团利用赶场天进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宣传民法典。其中册亨县司法局成立了《民法典》宣传小分队,到新市民安置点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护航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__年是实施民法典的第__年,为了贯彻落实习关于认真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厅关于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要求,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制定了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活动方案,并于__月__日选派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赴望谟县郊纳镇为100余名乡镇党政干部、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以此带动全州141个乡镇基层干部、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民法典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地区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县(市、新区)及单位对民法典宣传贯彻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未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工作推进滞后。
二是学习宣传方式单一。目前的学习宣传主要体现在面上的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干部职工对民法典与自身工作业务结合不够,群众对民法典的基本知识不了解、不掌握。
三是部门协同宣传效果不佳。民法典宣传贯彻是各级各部门共同责任,虽然进行了责任分解,但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对民法典宣传贯彻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社会面宣传未能持久广泛开展,有一阵风的情况,未能形成声势浩大持久发力的宣传态势。
五是少数民族地区民法典宣传方式不到位。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民族特点,在运用“双语”开展民法典宣传投入、谋划和统筹不够,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结合黔西南实际,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共同发力,认真找准载体、拿出硬招实招,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全力推动民法典实施在黔西南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由州委依法治州办、州法宣办牵头,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特别是将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开展好州级示范宣讲培训,指导督促各县(市、新区)对所有乡镇、村组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做到141个乡镇及所有村组干部宣讲培训全覆盖。举行全州性国家公职人员、学生、群众等多层次民法典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提高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民法典相关联配套法规制度清理规范。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认真开展与民法典不相适应不相衔接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
三是加强民法典执法活动。由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以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督促推进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收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生态环境侵权修复制度等完善落实。推进履行行政裁决职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四是加强民法典司法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民事、刑事检察工作及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篇二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覆盖不足。城区活动影响较大,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到了乡镇地区就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粮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积极加强商务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诚信经商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侓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经商理念,进而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篇三
按照衡阳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商务部等15部局会《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诚信兴商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营造“诚信经商、和谐共赢”的经商氛围,促进全县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认真组织,深入开展了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以县商务局苏金平局长为组长,刘水华书记为副组长的衡东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有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整规办全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的商业道德建设,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采取在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打造诚信兴商的经营环境。
(一)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员工、部份生猪屠宰户280余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
(二)组织辖区内各大超市、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0余人学习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
(三)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每户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法规6000余份。
(四)以成品油年检为契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诚信经商教育宣传,放发《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60余份,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经商,坚决杜绝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共同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
三、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9月23日,由县商务局组织、卫生、税务、质监等12个部门参加的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在滨江广场举行,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5辆、工作人员50余人,向市民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版57块,并在各大超市、商场、医院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30余幅。
这次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下步工作及思路。
(一)严格按照商务部等15部局会《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区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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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篇四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医保局关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紧急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立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对照检查标准,逐条逐项落实,现将此次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1、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科室人员资质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无资质执业现象。
2、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医疗仪器设备许可范围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医疗仪器设备有违反设备批准资质、使用范围的骗保现象,仪器设备与医技人员资质服务能力一致,不存在骗保情况。医疗仪器不存在不合格使用情况。
3、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医药服务价格标准进行了自查。床位使用在核定范围内,住院出院首、末日不存在重复收费现象、不存在分解收费现象,药品及诊疗费用均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建立药品账目并单独存放,药品统一配送并严格实行“两票”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并保存盘点表。药品严格按进、销、存系统执行,未出现进、销、存不一致现象,不存在骗保情况。
4、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财务进行了自查。财务账簿齐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收费标准收费并使用省统一收据,严格执行会记、财务管理等制度。
5、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距医保局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认识不够充分,哪些要及时做,还有待进一步夯实提高,同时需加强专业技术学习。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要求相关人员按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检查手册对自己的岗位工作进行梳理整改,定期开展自查并且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欺诈骗保现象的出现,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同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篇五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认真落实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和旅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福州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9月份福州市旅游局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实际,认真布置、精心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的“诚信宣传月”活动,取得了实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的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旅游行业“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是一个进一步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的宣传月活动。为做好此次宣传活动,市旅游局高度重视,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福州市旅游局“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此外,精心部署,广泛动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注重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参与“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积极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力争使宣传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与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广告专项检查。充分发挥两部门行政执法合力,严厉打击虚假、违法旅游广告,查处无经营资质和超经营范围发布旅游广告行为,同时以旅游广告为线索,查处非法转让经营资质、恶性价格竞争、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
2、旅游行风明察暗访检查。对重点旅游集散地、重点旅游出入境口岸和重点旅游线路开展旅游行风检查。采取组织检查和跟团暗访、进入景区和饭店实地暗访等方式进行。对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处罚规定实施处罚。
3、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进行复核检查。对所评定的星级饭店、a景区开展复核检查,复核率达所评定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数量的50%以上。
4、旅游市场检查月。9月份,组织县(市)区旅游局开展常态性市场检查活动,打击无证照非法从事旅游经营和服务活动的行为,查处恶性价格竞争经营行为,查处旅行社非法转让许可证行为,规范旅行社委托代理业务,查处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查处因职业或年龄增加旅游费用等侵害旅游者利益的行为,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物价、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改善群众关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1、积极披露旅游诚信信息。在福州旅游政务网上定期将旅游投诉信息、旅游行政处罚信息、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信息、导游检查信息和重要旅游投诉案件等向社会公告。
2、诚信告诫书和约谈促整改。建立诚信告诫书和约谈制度,凡被旅游诚信信息曝光、社会媒体曝光的旅游企业或旅游从业人员,均向其发旅游诚信告诫书,情节严重者约谈旅游企业负责人或旅游从业人员。
3、推进旅客满意度提升工作。积极推进将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转化为改善旅游消费环境的工作手段,对游客满意度指数较低、旅游消费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单位,发出改善工作建议书,必要时约谈该地区相关负责人。
1、进社区、进景区宣传旅游诚信。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景区,开展旅游诚信宣传活动,广泛发放旅游诚信宣传品,推荐诚信优质旅游产品,引导旅游消费者理性消费。今年4月份以来,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组织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利用周末双休时间,深入人口密集的社区设置旅游法制与诚信经营宣传咨询服务台,为社区居民提供旅游维权法律咨询服务、推出大幅度的`优惠及优质的旅游产品,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出游的实惠和便利。截止9月份,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8种共计8千余份,发放各类旅游纪念品500余个,接待社区居民咨询约3000余人次。
2、公益广告宣传。利用多种资源及多种宣传渠道,开展旅游诚信公益宣传,开通和升级“福州旅游政务网”,对涉及旅游相关事务及审批许可的进行全面公示。
3、“诚信兴商宣传月”和“质量月”活动。结合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对旅游行业内涌现的诚信经营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展示诚信经营风采,树立诚信经营品牌;组织各类旅游企业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摆放、发放诚信经营宣传品,设置诚信宣传展板,张贴诚信经营宣传画,提高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品牌经营意识;通过专题报道、专栏、专访、网上活动专区等形式,深入报道“诚信兴商宣传月”和“质量月”系列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推进旅游诚信宣传。
组织旅游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承诺活动,开展自律教育,协会向会员发出诚信倡议书,号召企业诚信经营,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引导企业向社会做出诚信承诺。强化自律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树立诚信典型企业。积极贯彻国标或行业标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准。通过广泛评议和认真考察,联合福州市诚信促进会,评定36家旅游企业为20xx-20xx年度旅游诚信单位。
通过开展旅游诚信宣传,进一步增强旅游行业诚实守信意识,净化市场环境,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宣传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优质服务,丰富旅游产业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增长的旅游需求,促进和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提高旅游服务质,提升旅游消费者信心。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篇六
5月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月,今年是《保密法》颁布二十周年和“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月规划实施第三年,又逢奥运会在我国举办,组织开展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对于统一思想,增强做好保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木垒具有重大意义。为扎实有效开展保密法制教育月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推进《保密法》的贯彻落实和“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木县保办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管理。
建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吸收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明确日常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管理,使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仅管理好业务工作,还要管好相关的保密,克服业务工作和保密“两张皮”的脱节现象。
二、强化学习,提高素质。
一是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机关/站所干部晨读的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学习《保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的规定》以及保密方面的相关文件。
二是利用机关、站所干部周一至周五晨读时间,组织学习《保密》杂志,并要求每名干部做好笔记。
三是5月23日(周五)利用机关/站所干部下午活动时间,组织了一次保密知识测试,共完成试卷二十余份。
三、大力宣传,全面推广。
我们把宣传教育作为保密的“开路先锋”,以涉密人员为重点,在全镇大张旗鼓地开展保密知识竞赛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我们坚持“两张嘴”:一是“唠叨嘴”。利用文件、会议等载体,开展保密知识学习,反复宣讲保密的相关知识及其重要性,大力宣传《保密法》和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二是“鹦鹉嘴”。把繁杂难记的法律法规改编成“顺口溜”,变成老百姓熟悉的话,使之琅琅上口,简单易记,真正使保密教育入心、入脑、入行,做到了思想上共鸣,行动上同步。利用5月23日集市日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保密法》相关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三、健全制度,严格执行。
我们认识到新时期保密不能只局限于保证文件不丢失,只要管好文件就是做好保密,而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全方位防止失、泄密,工作亦更具复杂性和艰巨性。为此,我们制定、完善了《文书工作保密制度》、《宣传报道工作保密制度》、《电子计算机保密制度》、《科学技术保密制度》、《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制度》、《会议保密制度》、《使用复印机、传真机管理制度》等必要的保密制度,使保密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让大家对保密的范围,应该保住的秘密和如何保密有清醒而明确的认识,保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我们参照国家保密部门已经颁布的一系列保守国家秘密的制度,结合商业秘密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可能的泄密途径,我们帮助企业制订出包括公文管理、接待联络、宣传报道、废旧载体管理、人才流动、技术交流、论文发表、申请专利、通信、办公自动化等在内的一整套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规范了企业保密。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篇七
为深入贯彻《商务部等19个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邹城市旅游局结合旅游行业实际,认真布置、精心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为做好此次宣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积极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力争使宣传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我局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利用横幅、led屏、宣传栏等展播诚信旅游、放心消费宣传标语。结合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全市a级景区发放诚信旅游、放心消费宣传材料,营造诚信氛围。
与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的打击力度,紧盯价格、合同、购物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参与“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导游、购物店、“黑社黑导”等市场主体。
通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旅游行业诚信守信意识,净化市场环境,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宣传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优质服务,丰富旅游产业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增长的旅游需求,促进和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消费者信心。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篇八
为了更好地贯彻县医疗保险局打击欺诈保险专业管理紧急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医院领导人高度重视,自己安排部署,立即由院长任组长,各科主任为成员打击欺诈保险专业管理自我调查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比较检查标准,逐一执行,现总结本次自我调查自我调查情况。
1、根据自我调查要求,自我调查小组自我调查了我们公司照的执行范围、科室人员资格。没有发现超范围的工作,没有资格的工作现象。
2、根据自我检查要求,自我检查小组自我检查了我单位医疗设备的许可范围。医疗设备没有发现违反设备认可资格、使用范围的欺诈现象,设备和医疗技术人员资格服务能力一致,没有欺诈。医疗器械没有不合格的使用。
3、根据自我调查要求自我调查小组自我调查我们公司医药服务价格标准。床位在核定范围内使用,住院出院第一、最后不存在重复收费现象,不存在分解收费现象,药品和诊疗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制作药品账户单独保管,药品统一配送,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定期盘点药品,保管盘点表。药品严格按进、销、存系统执行,没有进、销、不一致现象,没有欺诈。
4、根据自我调查要求自我调查组自我调查了我们公司的财务。财务账簿齐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收费标准收费,使用省统一收据,严格执行会记、财务管理等制度。
5、通过自我调查,我院医疗保险工作离医疗保险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不重视医疗保险工作,业务上医疗保险学习不彻底,认识不充分,应及时做什么,应进一步巩固提高,同时加强专业技术学习。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要求相关人员根据欺诈保险专业管理检查手册整理自己的岗位工作,定期开展自我检查,形成长期机制,坚决防止欺诈保险现象的`出现,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加强医务人员交流,构建和谐医务人员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充分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险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率。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篇九
为加强诚信兴商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营造“诚信经商、和谐共赢”的经商氛围,促进全县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认真组织,深入开展了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以县商务局苏金平局长为组长,刘水华书记为副组长的衡东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有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整规办全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的商业道德建设,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采取在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打造诚信兴商的经营环境。
(一)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员工、部份生猪屠宰户280余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
(二)组织辖区内各大超市、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0余人学习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
(三)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每户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法规6000余份。
(四)以成品油年检为契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诚信经商教育宣传,放发《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60余份,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经商,坚决杜绝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共同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
三、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9月23日,由县商务局组织、卫生、税务、质监等12个部门参加的“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在滨江广场举行,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5辆、工作人员50余人,向市民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版57块,并在各大超市、商场、医院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30余幅。
这次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下步工作及思路。
(一)严格按照商务部等15部局会《关于继续开展20“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区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篇十
20__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一、你知道什么是民法吗?
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
20__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是一部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典,是回应和满足人民需求的法典,是夯实和延续法治中国的法典,同时也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
二、民法典的由来。
1986年4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被学者称为“准法典”。
20__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典草案,但由于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存在分歧等原因,最终未能实现。
20__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0__年3月15日,民法总则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我国将正式全面开启民法典时代。
20__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公布。
20__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民法典的基本内容。
《民法典》对我国所有现行民事方面法律的编订和修撰,并且对现行法律中部分内容进行了完善,更加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益和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对我国公民来说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民法典》共计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在《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四、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的制定与颁布,昭示了党和国家对人民权利的珍视与保障,也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形成更加完备、更加切实的民事权利体系,形成较为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篇十一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将10月份定为“诚信兴商宣传月”,拟开展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保护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不断促进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
宣传月期间将深入宣传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信用基本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披露。赤峰市消协还将树立一批“诚信单位”典型,通过其表率作用带动市场其他经营主体增强行为自律,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推动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组建成立首个“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12位专职律师将为赤峰市消协组织开展公益性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