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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哪里获取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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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哪里获取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板9篇)
时间:2023-12-20 20:44:06     小编:紫衣梦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哪里获取篇一

学校名称。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定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就业建议方案,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注明。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哪里获取篇二

第一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于每年11月份统一发放到各学院(系),由各学院(系)打印发放给毕业生。

第二条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发放的对象为经审核具备毕业生资格的非定向毕业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有毕业基本信息的毕业生,培养方式为定向者及国防生除外)。

第三条各学院(系)要掌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推荐表打印程序,录入准确、完整的数据,评语客观公正,按照学校的统一格式打印推荐表。

第四条各学院(系)要认真审核推荐表中各项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审核合格后,方可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第五条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是毕业生就业时重要的就业材料,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每人一份,毕业生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如不慎遗失,毕业生要向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注明遗失原因,方可申请补办。

第六条毕业生因违约、改派等原因需要重新签约,要请原单位退回推荐表原件,并获得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书的证明材料,并据此到学院(系)申请新的协议书。如原单位证明无法退回推荐表,可向学院(系)申请新的推荐表。

第七条各学院(系)负责协议书及推荐表的日常管理。为了严格管理,各学院(系)年级主任或辅导员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推荐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有关地区接收录用毕业生的各种审批材料学校审核盖章,除此以外不得他用。各学院(系)毕业年级主任或辅导员要妥善保管好就业专用章以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并及时做好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补发或重新发放的记录工作,以备查。

第八条毕业生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得两份以上(含两份)推荐表或协议书,签定多头协议,属于不诚信行为。若用人单位追究责任,一切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如工作人员因疏漏造成上述情况,应替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哪里获取篇三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1、三方协议之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2、三方协议之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3、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4、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5、三方协议之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两个试用期是违法的。

6、三方协议之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哪里获取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以社会需求为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建立“需求、培养、实训、就业”的教学模式,使毕业生能够学以致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经过本科阶段专业课程的学习和实践锻炼,以及结合个人的兴趣爱好,我对研究生阶段学习和研究计划有以下三个规划:

1、根据乙方提供的入学材料,到省教育厅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负责学生毕业证及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工作。

2、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教学,保质保量地完成各学科的教学任务。

3、学生毕业后负责推荐就业,并为每位学生至少提供一个就业岗位。

4、负责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

5、负责推荐就业的专业包括我院年招生的各个高职专业。

1、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时。

2、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刻苦学习,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参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以下称“社会考生”,年满18周岁或者初中毕业、结业)可自愿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已参加过合格性考试且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报考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该生在学习阶段所获颇丰,从学业、科研工作,到个人素质,都得到了充分的培养和锻炼,是充实且有意义的四年。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他本人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他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3、学生必须向学院提供真实、有效的入学录取材料。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配合学院进行上岗培训及推荐就业。

华威大学下设四个分院:人文学院、理学院、社会科学院和医学院,有30个院系和50个研究中心,提供120个不同专业的本科学位和超过100个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学位。

1、在校期间不认真学习,所学课程成绩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者。

2、不按时交纳学费或经学院允许缓交,但在毕业前仍未交齐全部学费者。

3、在校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毕业后自行就业者。

我之所以应聘这份工作,因为我具有以下条件:

(1)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实践技能

(2)我深刻的懂得了做事要:客观的想、认真的做、科学的创、务实的干

(3)在销售中我深深的懂得:诚信是根、服务是杆、勤奋是叶、品质是命

(4)在工作中我能够: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5、无正当理由,出于个人好恶,不服从推荐就业者。

1、如发生协议条款之外的事情,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十八周岁以下的学生必须由监护人签字。

3、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一份。

甲方:____乙方:(学生)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监护人:(家长)_____

___年__月____日

按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实习任务,遵守实习地点或现场的一切规定,服从实习所在单位及其指派的指导教师的领导安排,作息时间与实习单位或实习现场工作人员作息时间一致,交通问题自行解决。如学生无视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范发生意外事故,后果由学生自负。

乙方自己发展的xx律师网单位会员,可提取会员费用的50%作为收益(以xx律师网名义签订服务协议),如需发票,需加付发票总额10%给乙方。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哪里获取篇五

甲方:_________(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乙方:_________(毕业生)

学历: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

毕业时间:_________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等_________名学生(附学生签名的名单,明确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见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见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见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见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五、协议解除: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学生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哪里获取篇六

学校名称。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状况。

专业。

学制。

学历。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地址。

应聘意见: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

单位性质。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户口迁入地址。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脸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学校意见。

签章。

学校通讯地址:

注意事项。

1.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签署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毕业生必须在协议书上说明是否报考研究生、专升本或公务员,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备注栏内注明。

三、备注栏内,已写明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填写,否则无效。

备注:

一、以下甲方为用人单位,乙方为毕业生。

二、(乙方填写)乙方(已/没有)报考研究生或专升本或国家公务员。

三、在甲方知情的情况下,乙方若被录取为研究生或专升本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学校视为本协议自行取消,并由乙方负责通知甲方。

四、(甲方填写)甲方录用乙方所从事的岗位工作、落户情况、服务期限、工作条件等情况:

五、(甲方填写)甲方录用乙方后,能为乙方提供的工资待遇、住房福利、培训发展情况:

六、甲方如有以下情形,属于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招聘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或严重失实的招聘信息的;

2.甲方在与乙方签定就业协议后,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甲方在与乙方签定就业协议后,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之外,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乙方的。

七、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属于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毕业后未在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报到的。

八、违约方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结束本协议。

九、其他约定: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毕业生。

(签章)(签字)。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哪里获取篇七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毕业生签就业协议书

的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以下由文书帮小篇推荐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参考。

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

档案: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学位类别: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哪里获取篇八

学校名称。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浙江省教育厅编印。

姓名。

张三。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专业。

学制。

毕业时间。

xx年。

学历。

高职。

固定电话和手机号。

电子信箱号。

或qq号。

应聘意见:

愿意到贵单位就业。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可咨询本单位。

联系人。

李四。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机关、科研设计单位、学校、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部队。

(打勾)。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可向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咨询。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用人单位盖章。

xx年5月17日。

xx市人事局。

大中专就业专用章。

签章。

xx年5月20日。

学校意见。

学校联系人。

由学校就业办统一盖章。

联系电话。

由学校就业办统一盖章。

学校通讯地址。

由学校就业办统一盖章。

院(系、所)意见:分院盖章。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xx系。

签章。

xx年xx月xx日。

学校就业办公室盖章。

签章。

xx年xx月xx日。

注:组织机构代码,这栏必须填写。如果有学生不知企业的代码可向所在单位的财务处咨询。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哪里获取篇九

毕业生也应安心等待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不能出尔反尔,以未正式签协议为由,置学校信誉于不顾,在这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签约,这样也浪费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以下文书帮小篇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阅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

为维护学院声誉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 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十五条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十七条 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 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所在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向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1、学生要求与来我院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解约;

2、学生要求与作为我院教学实践基地的用人单位解约;

3、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4、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 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用人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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