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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调研报告篇一
农村“三资”,顾名思义就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资金:即现金、存款和有价证券等;资产:即房屋、水利设施、车辆、机器、设备、办公设施等有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专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其它资产;资源: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历来就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6号),中央、国务院两办还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
一。因此,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平罗县位于宁夏平原北部,面积2086.13平方公里,人口30万,其中农村人口21.2万元。现辖七镇六乡,142个行政村。2009年全县农村村级集体资金增加额达到1972.26万元,村级集体固定资产达到2206.61万元。村级资金按来源分:经营收入528.46万元,占村级资金增加额的26.8%;发包及上交收入89.54万元,占村资金增加额的4.5%;政府补助及部门帮扶收入217.69万元,占村级资金增加额的11%;其他收入25万元,占资金增加额的1.3%;
1土地补偿增加积累1111.57万元,占资金增加额的56.4%。2010年的审计结果显示:村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16个,占11.3%; 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的村97个,占68.3%;10万—20万元24个,占17%;20万元以上的5个,占3%。
2007年平罗县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逐步推进村财务账目乡镇代管。2011年1月平罗县又印发《平罗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办法》,对村级财务会计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切实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县已有12个乡镇开展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共代理114个村会计记账,其中有1个乡实行联村会计记账,还有24个村保持村账村管。村财务账目乡镇代管后,乡镇没有设置专职会计,乡镇农经人员既承担着农经业务工作,又兼顾代理村会计记账、核算工作。在民主理财方面,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 主要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对村集体日常开支,实现会审会签。在审计监督方面,县农经站坚持对每年的重点村、重点村级项目进行轮换审计,对规范村级财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的,又有不动的;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三资”管理中对资金的管理运行比较好,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但是,资产、资源的管理很不完善。村内集体资产存在帐帐不符、帐实不符、多年死帐、呆帐没有处理的现象,对机动地、“四荒地”等集体资源的登记不够完整,造成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管理混乱。
多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首先是合同订立不规范。特别是在上世纪末期,一些村组干部在土地、水面、林地、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出租时,没有进行招投标,没有召开“两委”会,只是由少数人确定。部分村对存在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清、权利义务不明等现象。其次是管理不规范。个别村队干部未将合同归档,上下届未作移交,造成合同丢失,无据可查。合同管理不规范带来了许多问题,如承包期满无法收回集体资产、资源,尤其是近几年在承包合同陆续到期的情况下,续包和转包引发各种矛盾,集体利益无法保障。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是引发农村矛盾的焦点。从平罗县信访接待和案件查处的情况看,涉及农业、农村的问题较多。资产、资源管理时间跨度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如有的资产、资源收不回承包费;有的长期低价承包,到期不续签合同,村委会还收不回资产、资源。重新处置这类资产、资源,镇村干部有畏难情绪,担心引发矛盾,有关监管制度难以落实。
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不够严谨,有的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各管一摊,谁抓住钱谁花谁报,脱离制度。个别村理财小组只挂名不履行职责,没有起到
监督管理集体经济的作用。
村财务会计记账由乡镇代理后,乡镇农经站人员缺编,代理村会计存在困难;个别乡镇放松了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出现了财务人员“配置低”(不懂记账),有的农经人员一身兼多职,严重影响会计记账和核算,导致账薄的建立和科目设置不规范。一些乡镇、村会计各自为阵,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记帐方法简单,科目与内容不符、账实不符、有总账无明细账(债权债务无明细)等现象较为普遍。
全县142个行政村,在银行开设存款帐户的有5个乡镇70个村。由于一些村没有银行帐户,有些收入进不了账,直接由村干部领回私存。以乡镇农经站或财经所名义开设集中存款帐户也出现了资金平调或挪用等现象。
村务、财务公开是村民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但不少村队财务公开没有形成一定模式,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具体,收支不明细,公开方式不符合要求。如部分村队对群众十分关心的财务收支、土地租赁避实就虚,只公布总数,不公布明细帐,虽然公开了,群众却看不明白。
乡镇农经人员力量薄弱,且这些农经人员既代理村会计,又担负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的任务,这样一来,不利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虽然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但审计不全面、力度不够。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首先要对农村“三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登记,界定产权,且每年要进行数据更新;其次要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完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转让合同,加强档案管理。
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评估、处置、交易、流转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和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农村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合同文本。对集体“四荒”地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竟价承包和招标制度。
要严格按照党务、村务公开的程序、形式、范围、内容等各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村民公开重大决策事项、资产资源状况及收益、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心里明明白白。
对乡镇、村两级农经管理人员进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素质,逐步推行农村“三资”管理电算化。
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防止平调、挪用、公款私存、漏收现象的发生,确保集体资金安全,统一由
乡镇服务中心在当地金融机构为各村开设集体资金存款基本账户。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设立是民主监督的新方式,要进一步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和两委会的关系,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权利的有效行使。同时,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做到“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
乡镇农经站要把资产、资源纳入审计范畴,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审计办法,对村民关注的资产、资源的收益以及重大项目的支出要重点审计。必要时可申请县审计局予以审计。
严肃查处村干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侵吞、私分、挪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及其收益,虚报面积类型骗取国家各项补贴补助以及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及时公开、公示处理结果,发挥警示作用,维护好农民的集体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资管理调研报告篇二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全面加强“三资”管理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自xx年实行“村财乡管”,xx年推行委托代理以来,其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管理模式,在保持村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街道农经办对村级资金和账务实行双代管,村级所有会计事项由街道进行代理,使分散管理、各自核算的村级财产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核算的管理模式。
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从xx年7月开始,在坚持集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统一票据管理程序、统一报账程序、统一操作程序和统一财务处理程序的要求,对全街道13个社区,101个居民小组的村级财产核算等业务由街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委托代理,各社区、居民小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社区、居民小组财产、单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结合农村实际,街道农经办统一制作了村级公务招待费用报销单封面,村组务工报销单、村集体用款申请审批表,自办伙食购物清单等进行票据规范。
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通过这些新举措的贯彻落实,较好的提高了我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基本形成“村财、民理、街道监管和组财、民理、社区监管”的管理体制。
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以及要求审计的其它事项。
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少数村干部对村财街道管一直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村财街道管是削弱了村级权力,有一定的抵解情绪,工作不配合,还有的村认为已经村财街道管了,与他们没有多少责任了,对村级财务抓的力度轻了,特别是对居民小组的财务一是认为没有什么收入,有点荒山、荒坡、荒地也比较偏僻,不会变成什么资源,就放松了对这些资源的管理,一旦出了什么问题,也认为不是自已造成的。
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有的村干部仍保留传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经济的办法。
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少数村组报账员财经纪律意识谈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松懈,财务报销制度不够规范,单据审核把关不严,经办人,证明人手续不全。
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少数村不按期开展理财活动,有的干脆由村干部代签,其监督过程只是走过程流于形式。
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少数村组在处理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时,一事一议程序落实不够到位,没有严格遵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损害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容易引发一些矛盾热点现象发生。
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有的村组不按时及时公开,有的村组只是重公开,不重效果,内容形式空泛,没有让群众真正了解到财务公开的实质内容。
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一是工作经费无保障,《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例有要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部保障,但没有得到落实,所以运转所需的打印费、设备维护费、下乡车旅费等难于得到保障,工作真是举步维艰;二是工作量大,但人员少制约会计委托代理工作,13个社区,101个居民小组的账目由街道代理中心进行代理服务,由于代理中心是挂靠农经站而成立,并没有成立单独的运行机构,农经办还要承担土地流转及纠份调解、数字乡村等一系列工作,如此大的的工作量,导致会计工作衔接不上,从而在整体上影响了对村财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以会代训和下村指导为主要手段,加强对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报账员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村财乡管的重大意义,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抓好财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抓好财务公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各村组一定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按时采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此外,应加强民主理财小组建设,让其发挥作用。
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村委会档案管理。
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坚决予以退回,做到“五不核销”,即:原始凭证要素不全不核销,不是正规发票不核销,单据没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用途的不核销,单据末经相关人员审核的不核销,违返有关财务制度的不核销。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此外,应适时的组织相关的培训,及时为报账员充电,适当考虑增加报账员的补贴,让其工作无后顾之忧,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
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横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纵向积极与上级汇报,争取在人员上给予一定帮助,创造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树立部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良好形象,强化问题意识和创新思维,着力把问题转变为思路,把思路转化为典型,把典型上升为模式,把模式普及成常式。
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各村组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公益事业项目的规划建设,涉及人民的其它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和征求民意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事先征求、吸收合理意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大力推进四议两公开的贯彻执行力度。
三资管理调研报告篇三
深化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
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形势逐渐显现,对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焦点。村民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发生纠纷;村民为高速征地发生农户与农户、农户与集体之间的纠纷;村民为承包山林纠纷发生群体事件,就是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笔者通过对石头镇三拐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初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粗浅建议。
对村级集体的资金、资产的管理,做到了帐、款、帐物相符,管理也很严格,而对资源,尤其是土地、“四荒”等的管理一是登记不全、不细,从而造成资源底子不清、管理不规范。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导致群众与村权属纠纷,甚至酿成群体事件。三是当前的农村集体“三资”的涉及面广、涉及的项目多,而且是复杂多样的,这就存在村干部在其过程中有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是有的村报帐员对农户往来、应收应付帐款不过明细帐,造成农户查帐较难;三是有的村干部把机动承包收入直接冲抵抗旱排涝费,有的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有钱就用,用完为止。现在虽然实行了“村财镇代管”,但是有的镇还只是对行政村的账目进行了代管,而并没有对其账目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这就造成了对村资金管理上的漏洞,还有的乡镇虽与行政村签订了协议,但却没有真正的实行,就造成了“村财镇代管”的有名无实,并且,有的乡镇一个村出现了资金管理上的漏洞、混乱,如没有及时的制止,弥补清理,其他村就会积极效仿,致使全乡镇村级资金管理混乱。
现在国家对农村板块越来越重视,强农惠农政策也逐渐增加。农村当前存在大量的经营发包、不动产的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和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但是由于乡镇和村组对合同的拟定和签订不重视,造成了有些合同的签订随意性大,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有的甚至是没有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造成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就更谈不上集体“三资”保值增值。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非家庭承包土地发包期限延长指标降低一次性收取资金,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
虽然乡镇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同时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个别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公开不及时。只是把财务单纯的进行了书面上公开,而不注重村资产资源在如何处置和使用上的公开,并且,在集体经营发包事项、农村基层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上还不全面。
有的村级财务人员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对国家财经法规年度理解不透彻,未经过正规培训,上岗后后续教育也很少,致使业务水平低下。出现白条抵帐、挂宕情况较为严重;大笔资金在挂宕坐支,没有纳入村财务帐面管理;一些经济薄弱村因收支较少,发票报账不及时,往往3--4个月份并在一起报帐,无法及时反映村级财务的现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财政管理职能之一。但由于农村实行改革后将原来乡镇经管站与乡镇财政所合并,组建乡镇财政所由于人员大量调减,使其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经管机构虚设及职能逐年弱化,从事经管工作人员年龄老化,力量十分薄弱,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三资”监管工作的开展,由于人员不足,造成按月公开、定期分析、财务预算、到村盘库等日常监督工作难落实。此外,经管机构虚设、经管职能淡化、经管人员边缘化,也是导致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跟不上的重要因素之一。
近年来,我市基本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但在制度落实上还有欠缺。部分乡村干部思想认识不足,认为制度束缚了手脚、制约了发展,制度不愿落实;有的一味强调客观原因,制度不能落实。
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有的村民只忙于在外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予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是村委会财务队伍不稳定,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会计也跟着换,由于经费紧张,镇党委、镇政府对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基层财务人员业务难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不规范。如作为事前监督的民主监督,尽管有相对良好的民主参与机制,但总体上因受村民民主意识还不高、民主理财能力还不强的影响,村民民主理财、监管、评议等方面还存在浅层次和形式化倾向。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实践证明,管好农村集体“三资”,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工作,增强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成立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起市委统一领导、市纪委组织协调、市农经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市财政、组织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负责实施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
镇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对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要给予奖励。
一是制定管理实施方案。市里与各乡镇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任务、工作目标、阶段划分、完成时限以及有关的政策界定作出明确的要求。二是健全“三资”管理机构。各乡镇要以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建立服务大厅,配齐设备及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实现代理工作规范运行。
针对农村仍然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突出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依次履行“支部提议、两委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公开招投标或集中采购、项目实施、验收决算、公开公示”等八道程序。每道程序都在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经管站的监督下递次进行。不经过“三议”决策的,乡镇党委、政府不予批准;不经过招投标和合同鉴证的,乡镇会计代理中心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决算;不走完规定流程的,不作为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建立健全村级资产资源登记台账,对资产的增加、处置及资源的出租、承包经营等实行动态管理。
强化“三资”管理。以村级财务管理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管理监督。一是健全村级“三资”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在明确工作职责的同时,将监委会的监督范围从原来的财务监督扩大到“三资”管理监督领域,在制度设计上保障了村民对农村“三资”的有效管理监督。二是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各村的集体账户进行清理,取消多余户头。三是推行公务开支管理制度。制定村级招待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村干部报酬、误工补贴、出差、用车等公务支出的标准和审批程序,重点规范和控制农村非生产性开支。四是制定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对遗留的债务问题,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由乡镇财政、农经等部门审计确认,采取先急后缓,分类处理,积极予以化解。对账外的债务,有条件查清的审核无误后进行登账,一时无法认定的,在认定后进行补登。
重点是加大硬件投入,依托“乡财市管乡用”信息网络系统建立起市乡村三级监督体系,配备专门的计算机,指定专人负责,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项目招标投标进程、物资采购、合同审查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录入监管系统,与市监督平台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督。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乡镇和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资管理调研报告篇四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衡山县经营管理局
为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湘农经„2011‟ 3 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将此次检查调研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县经管局于6月10至7月5日对全县17个乡镇319个村(居)民委员会的“三资”管理进行了调研。
衡山县共有17个乡镇,319个村,3255个村民小组。截止2011年7月5日,全县村级资产资金5800 万元,其中:村委会资金 800万元,集体固定资产金额5000万元。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161.72万亩,其中:耕地24.1万亩,园地8.12万亩,山林109万亩,水面13.4万亩,其他7.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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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17个乡(镇)成立了村帐乡代管中心,主管财务副乡(镇)长任主任,财政所所长、经管站站长任副主任。并整合财政所、经管站的工作人员,由村帐乡代管中心牵头,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各乡(镇)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报账制度、集体资产登记制度、工作流程等等12个制度,做到制度健全、有章可循,坚持用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的管理,保证村级集体资金开支有序,使用得当,确保村款村用。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相应建立了主任、会计、出纳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使村集体经济组织得以正常运转。
2010年3月县财政局组织各乡镇的村帐乡代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今年5月经管局召开专门的培训会,在培训中,主要讲解对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报账制度、凭证管理等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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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及开展“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县经管局局长郭晶亮对2009年开展工作以来的情况作了简要回顾,并对下步各乡(镇)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个别乡(镇)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村级财务管理不够重视,放松了对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导致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进展缓慢。
由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规范要求高,又要实行电算化管理,为工作开展的所需经费没有纳入预算,给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
各乡(镇)对开展清理村级财务工作马虎,程序不规范,财务软件操作不规范,账务处理混乱,移交上来的档案材料杂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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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中对资金的管理运行比较好,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但是,资产、资源的管理很不完善。村内集体资产存在帐帐不符、帐实不符,对机动地、“四荒地”等集体资源的登记不够完整,造成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管理混乱。
为确保农村“三资”监管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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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乡(镇)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中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制度不健全的,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确保资金运作安全。
按照新的村集体会计制度的要求,对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中新上任的代理会计及报账员进行轮训,培训面要达到100%,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平。
针对当前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逐步细化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监督,特别是对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合同管理混乱的问题,结合农村土地资源流转,落实好台帐管理以及其它相关制度,逐步实现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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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调研报告篇五
乡镇三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从xx年6月开始,xx县xx镇党委、政府痛下决心,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此举仿佛池塘中丢进了一块石头,顿时在平静的水面上泛起了阵阵波澜,在广大党员干部和老百姓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人持反对意见,觉得这是镇党委、政府在找村组干部的“岔子”和“麻烦”,目的是给村组干部们套起 “笼头”、戴上“紧箍咒”;而多数人则表示理解和支持,认为这是镇党委、政府从根本上保护基层干部而采取的一条硬举措,更是从源头上推进村民自治、消除社会矛盾、破解稳定隐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副“解脂降压”良药。
农村“三资”这塘水到底有多深?究竟有多浑?
拥有5.2万人的xx镇,辖12个村民委员会76 个村民小组。自1999年村级体制改革后,随着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有序推进,以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工作得到了稳步发展。
然而,面对三年一届较为短暂的村“两委”班子和村民小组换届选举现实,面对来去匆匆的“村官”队伍群体,令当地党委、政府陷入了极为无奈的被动境地。一方面,由于极少部分村组干部在换届选举中被拉下“马”来,落选后心态不正,故意或借故不移交相关手续,导致继任者无法摸清村组集体的“家底”,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谁也说不清、道不明,人为地造成了“三资”管理的脱节,继而滋生和演变出一些难于辩明、澄清的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导致了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流失,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引发了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另一方面,少数地方在宗族势力等非正常因素的操控和影响下,每次村级换届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批从未在基础岗位上实践、锻炼过的“新面孔”,个别村委会甚至出现村组干部集体“大换血”现象。这些“新官”上任后,由于价值取向不同,加之政策水平有限,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思想教育难、行为规范难、工作调动难等一系列问题。其中的极少数村组干部在“当官发财”思想的支配下,我行我素,权力欲望膨胀,或村务、财务公开不透明,如同“雾里看花”;或肆意捏造支出项目,虚开发票,鲸吞公款;或变相占有集体资产,想着法子将集体资产置于自家名下;或在出让集体土地过程中,贪污、私分集体资金;或在承包集体山林、土地、矿山、鱼塘、果园、桑园等资源时做手脚,捞取“油水”„„诸如此类,主观上造成了村民的愤慨,并由此导致村民群体上访和联名告状事件层出不穷,炮制出与构建和谐社会不协调、不一致的不稳定因素,给当地党委、政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据xx镇纪委书记章向东介绍:私心过重和难于监管,是造成村组干部职务犯罪的先决因素和条件。自1999年村改委以来,该镇已出现了5 起村组干部贪腐案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12人。
“三资”清理困难重重,连续“猛药”方见端倪!
众所周知,长期形成的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乱象,堪称是一个积重难返的现实问题,犹如悬在当地党委、政府头上的一把“利剑”,随时都有劈将下来的危险;又似一个积蓄能量的“火山口”,一不小心就有爆炸的可能。
如何理清这团“乱麻”?如何挤掉这个“脓包”?如何根除这个“顽疾”?xx镇党委、政府没有选择的余地,更没有丝毫退路。谁都清楚,清理工作并非“小菜一碟”,其中的阻力和艰辛可想而知,必须花大力气、下硬功夫才行。于是,镇党委、政府抛开所有顾虑,接连下了三副“猛药”:第一副是“清醒药”。认真组织村组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听取现身说法案例、亲临监狱现场感悟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干部认真算好人生的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自由帐、身体账,认清“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竭力做好现任村组干部和卸职“村官”的思想工作,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工作态度,从而消除了基层干部的畏难、抵触情绪,解开了“三资”清理工作阶段凸现出来的一个个思想“疙瘩”。第二副是“发汗药”。成立了由 镇领导带队的12个“三资”清理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全镇12个村民委员会和76个村民小组,积极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花时间查阅各类资料,下功夫寻找相关证据,彻底弄清村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来龙去脉,让每一个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都建立起规范、统一的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明细登记表,由镇农经站统一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据统计,仅资源一项,全镇就清理登记了经济合同411份,涉及承包金额2604万元,基本摸清了集体资源“家底”,既有利于镇农经站源头监督、宏观控制,又从根本上避免了村组干部应收不收、坐收坐支或装入个人腰包的行为。第三副是“止痛药”。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逐一进行解决,属于谁的问题就由谁负责,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绝不姑息迁就。尤其是对手续并不完善的97件集体资源承包事项及时补办了手续,并对欠交的115.46万元资源承包合同款下发了催款通知书,限期缴纳。目前,该镇正着手启用“三资”管理系统软件,目的是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据镇长刘乔红介绍:“重症还需猛药治,快刀方能斩乱麻。短短三个月,xx镇就完成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理登记工作,并初步掐断了一系列遗留问题的‘尾巴’,为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开弓没有回头箭,目标最终向何方?
客观地说,“三资”清理工作的结束,只标志着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迈出了第一步。怎样才能使“三资”管理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呢?xx镇党委书记程万军这样认为:“强化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对人的管理。只有从源头上进行控制,给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村组干部们垒起‘防火墙’、念起‘紧箍咒’、架起‘高压线’,‘三资’管理工作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为此,该镇采取边清理、边整顿、边规范的办法,竭力走好三步‘棋’:
第一步棋是针对今年上半年村级组织换届后村组干部“新鲜血液”大量增加的实际,镇党委、政府在今年6月培训“村官”的基础上,待秋收结束后还将组织所有村组干部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综合素质培训,依照《党章》要求照“镜子”,按照干部标准找差距,着力提升村组干部领导村民自治的能力、团结干事的能力、发展经济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构建和谐的能力,从内心深处垒起“防火墙”,真正懂得 “村官”的涵义,知道怎样才能做一名无愧于党性、无愧于百姓、无愧于良心的称职干部。
第二步棋是针对部分地方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的实际,镇党委、政府近期配套出台了规范严密且便于操作的《四 议两公开工作法》、《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农村经济审计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程序上做出明确规定,从运行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从严控制,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长效机制,念起村务、财务规范运作的“紧箍咒”,逐步使村组干部由过去的被动接受监督变为现在的主动要求监督,切实增强了镇党委、政府源头管控引发热、难点问题的制导权和主动权,为村务管理由浑变清、财务收支由暗变明铺平了道路。
第三步棋是针对村组干部难于监管、问责的实际,镇党委、政府现已出台了《村组干部管理办法》和《村组干部问责实施细则》,把村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以及村民小组长等一并纳入问责范畴,明确问责内容和方式。同时,配套出台了可操作性较强的《村委会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和《村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既用经济的杠杆奖惩村委会,又用组织的手段对村组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在此基础上,架起“高压线”,随时随地对村民举报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存在的“跑、冒、滴、漏”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牢牢盯紧村组干部的手、嘴、腿,消除村组干部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