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大全11篇)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大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18 07:01:06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大全11篇)
时间:2023-12-18 07:01:06     小编:GZ才子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教学。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正所谓正人先正己,党员领导干部需要严格自律“四个注重”。

一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

二要注重选人用人上把握好方向、守住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三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四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当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做政治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

这是《条例》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当前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我镇机关党支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条例》,并将《条例》作为各嘎查、社区党支部的必学内容。下一步,我镇将着力抓好各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督促全镇各基层党支部抓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使全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把《条例》作为党支部的工作指南。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等等党的组织生话制度,抓好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抓好“党日活动”的开展,做好党员的思想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四个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

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考核评价党建工作,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会议要求,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

会议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制定实施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是全党的一件大事,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在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员的主体作用,因材施教、注重实效,防止搞培训上的形式主义。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特别是要牢牢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长期坚持、持续发力、不断深化,使之系统权威进教材、深入生动进课堂、刻骨铭心进头脑,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要着眼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培养复合型领导干部,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等,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加强岗位必备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要加强各级党校特别是基层党校建设,努力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家和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在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提高党校办学水平。

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使教育培训过程成为干部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品行作风的过程。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结合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结合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分类分级开展精准化的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干部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基层党支部是党建工作的最小单元,承担着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和培养的重要职责,在长期的党建工作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党支部工作流程和制度,为党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时至今日,随着我们党逐步进入了新时期、新阶段,党建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如何承担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需要亿万党员干部齐心协力、矢志不渝,更需要每一个基层党支部都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实现每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集体。在这种情形下,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基层党支部的职责、使命予以明确的定位,指出其承担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光荣职责。这种职责始终没有改变,一直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发展始终。

在新的发展时期,重新对党支部工作和职责予以明确的规范,这不仅是党建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更好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作用的内在要求。因此,在后续漫长的党建工作实践中,基层党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将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党支部作为检验成效、推进党建任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同时,要逐步引入创新思路,在实践中探索创新的党建项目和有效举措,完善基层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普通党员对基层党支部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更好的依托基层党支部发挥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又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规定明确、符合实际。要落实好《条例》,广大党员干部就需要做到“学、思、干”三个方面。制定和实施《条例》,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带着感情学。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是连接党员和上级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都应当设立党支部。《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更好的建设我们每个党员的“家”,因此在学习时要带着深切的感情去学。支部对于每名党员来说,就像是每个人的“家”,正是党支部建设有着如此重大的意义,所以,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带着责任干。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一名支部党员的主人翁精神,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亲力亲为地深入支部抓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把《条例》学习好、落实好。

带着问题思。当前,多数党支部能够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凝心聚力促和谐、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个别支部还存在创新意识不够、凝聚力和战斗力还需加强、党员教育方法手段欠缺、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偏弱、组织基本活动没有按期开展等问题。

《条例》的出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引领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这一系列问题成为我们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书记示范带头作用的绊脚石。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交通管理的日益完善和交通事故的逐年增多,作为交通领域中的一支关键力量,交警支部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一名交警,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通过学习和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提高了工作水平,增强了服务意识,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首先,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使我们深化了交通法规的理解。对于一名交警而言,熟悉并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是我们的基本职责。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力,并能够将法规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只有深化对交通法规的理解,我们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确保道路安全。

其次,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提高了我们的服务能力。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交警在行车管理、交通信息、安全宣传等方面的职责,并要求我们以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贯彻落实工作条例,我们加强了服务意识,不仅及时疏导交通,舒缓交通压力,还积极参与道路安全宣传,引导群众文明出行。我们不再是简单地执法,而是更多地从服务的角度出发,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保障交通畅通。

再次,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让我们更加注重团队协作。交警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危险性,需要我们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工作条例规定了交警支部的组织架构和分工情况,明确了各个职责,要求我们以集体为重,密切合作。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更加明确了在工作中各种环节的协作关系,增强了团队意识。只有团结一心,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保障交通秩序。

最后,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作为交警,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执法的原则。交警工作条例对于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的权力运用、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让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工作,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执法的庄严性和合法性,养成了依法执法的好习惯。

总而言之,学习和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是我们交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不仅加深了对交通法规的理解,提高了服务能力,注重了团队协作,还树立了正确的执法意识。以工作条例为指导,我们将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交通强国”梦想而奋斗!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团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的工作方针。

第二条团支部工作的思想:以党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全面活跃团的工作,培养新世纪的合格人才。团支部必须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广泛、活跃有效地开展活动。

第三条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执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开展符合青年特点的各种生产、文体和公益活动。

2、围绕党政中心开展敬业爱岗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岗位奉献、岗位成才;同时,要加强公民意识和法制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多做奉献。

3、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

4、加强团员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所享受的权利。

5、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同一切危害党和国家利益,损害共青团光荣称号的不良行为做斗争。第四条团支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1、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2、代表维护青年利益,引导青年健康成长。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五条团支部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同时接受同级行政的帮助和指导。

第六条团支部应围绕单位的“急、难、险、重、新”任务,积极开展突击活动和达标争先创优活动,当好党的助手、行政的帮手。

第二章团支部建设。

第七条团支部组织设置原则:

1、凡有三名以上团员的单位,均可建立团支部。

2、组建团支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将团支部“以大化小”或“集小合大”,以适应我管理区的特点,便于开展团的工作。

第八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按照选举的基本程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至两年。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自荐、推荐、组织考察提议和团员直接选举的办法,青年党员可以担任支部委员会成员。团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负责,负责处理和领导支部日常工作。

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团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决定对犯错误的团员的处分等,都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交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第九条团支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团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支部委员会发现团员大会的决议不正确,可请求上级团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第九条团小组的基本任务:

在团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指导团员努力完成团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团员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团员思想工作;定期开展小组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协助支部活动和业余文体活动。

第十条团的基层工作干部是团的工作最基本的骨干力量,又是党政干部队伍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必须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热心团的工作、责任感强、组织能力好的团员或青年党员选举到团的支部委员会来充实基层团干部队伍。

第十一条“三会二制一课”制度内容: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课。

第十二条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团支部每季应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会前要做好准备,内容应及早通知。流动分散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几次召开。

2、团支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团小组会,互通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3、团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团小组会,传达支部决议、决定和要求,落实具体工作。

4、团支部每年应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工作,沟通思想。

5、团支部每季度至少要上一次团课。

6、外出助勤、短期培训和长期出差的团员,应凭临时团组织关系或团员证参加当地的团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团支部组织生活方式,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组织生活方式。

第十四条团员证分级管理制度。

团支部主要负责:每月收缴团费时在团员证内团费收缴卡中注明;根据《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团委规定的团籍注册时间,组织团员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后,段团委将根据各支部团籍报告修订《团员登记册》。

第十五条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支部定期对团员进行正面教育、提高团员意识、开展自我批评的工作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每年一次。教育评议工作分民主评议、评议表彰及组织处理三个阶段。

2、对民主评议中评出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团支部应办理年度注册手续,并在团员注册栏内注明“教育评议活动注册”。对已评出的经帮助可以合格的团员暂缓注册,并提出限制改正措施;对已评出的不合格团员,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甚至开除团籍。处理和处分团员均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第十六条团支部汇报请示制度:

1、团支部每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活动。

2、团员每季度应向支委会(团小组长)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团小组长每季度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内容是:执行团支部大会决议的情况,支部布置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团员青年思想状况、建议及要求等。

4、团支部委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每月向支部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

第十七条团员考核制度。

1、团支部应建立健全团员的评比制度,每年按达标创优标准对团员至少进行一次考核,公布考评结果。对成绩优异的团员,团支部应向同级党政组织或上级团组织提出建议,给予更高层的表扬或奖励。

2、对团员的考核评比结果应作为评选优秀团员综合表彰的主要依据。

1、确定积极分子。根据青年的表现情况和申请,团支部应建立积极分子花名册,对要求进步的青年有目标、有重点地进行培养。

2、增减考察积极分子。把要求进步的列为积极分子,团支部应指定专人帮助培养,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定期给他们上团课,使他们了解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半年时间)。

3、接收积极分子为新团员时。当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时,团支部应及时做好接收新团员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临时团支部不能发展青年入团,但可以接收青年入团申请,并负责转递到其原工作单位的团组织。

第二十二条团支部应积极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向党组织提供推荐者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团支部应每季或半年向党支部了解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情况,并及时登记入册。

第二十四条团支部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时应把好“四关”:即对象确定关、教育培养关、推荐关和跟踪考察关,以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团支部对违反团章,触犯刑法以及路风、路誉,给团风带来严重损害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团员,应当给予批评、帮助,并提出团内处分意见,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二十六条根据团章规定,凡年满二十八周岁又未担任团干部职务的团员,在本人提出超龄离团要求时,应及时办理离团手续。

第二十七条担任团支部委员的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后,应待本届委员会任期满后再办理离团手续。

第五章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

第二十八条团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2、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的教育。

3、团的基本知识、共产主义理想和爱国主义教育。

4、“四有”、“五爱”教育。

5、团性教育。

6、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第二十九条共青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团的各项活动来完成的,团支部应通过组织座谈会、演讲、出版报、生产突击、义务奉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第三十条团支部的后进帮教工作应建立帮教包保制度,要有重点和针对性,每月至少找重点人谈话一次。

第六章团费收缴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按比例交纳团费。每月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三分之二的0.5%;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三分之二的1%。

第三十二条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的团员,一律按自动退团处理,本支部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团费管理。

1、对团费建立严格的制度进行妥善管理,严格收缴手续,定期向团员公布收缴情况。

2、团员每月缴纳团费时,团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应做好记录,并在团员证上注明。团小组长向支部缴纳团费时,应将团费收缴记录交支部签名盖章,然后由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团费收缴情况记录”表。团支部向段团委缴纳团费时应填写《团员交纳团费清单》一式两份,段团委应在团支部交来的《团员交纳团费清单》上加盖公章,一份存底,一分交支部保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适用于第三管理区团支部,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形态和工作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革。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凝聚力,我公司制定了公司支部工作条例。在公司支部工作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以下是我对公司支部工作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公司支部工作条例使得组织管理更加规范化。公司支部工作条例详细规定了支部成立条件、组织结构、人员构成和工作职责等内容。通过这些规定,可以使得支部内部的管理更加清晰明确,避免了不必要的混乱和纷争。同时,条例规定了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支部成员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有助于维护和完善组织内部的秩序。

其次,公司支部工作条例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条例明确了支部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规定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任务分派,员工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岗位定位和工作任务,避免了工作的重复和冲突。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工作过程中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得各部门之间能够有效的协同合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再次,公司支部工作条例加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条例规定了支部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合作机制,通过各种形式的团队建设活动,增强了成员之间的交流互动和团队合作意识。在工作中,大家能够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形成了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也为公司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公司支部工作条例还保障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条例规定了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支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式。通过规范和明确的工作流程,公司能够更好地抓住市场机遇,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条例也规定了成员的培训和学习机制,促使成员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技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这样一来,公司实力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综上所述,公司支部工作条例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公司支部工作条例的实施,我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管理规范、员工工作效率提高、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加强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当然,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只是第一步,在实践中我们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调整条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我相信,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公司支部工作条例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基层支部建设提供依据,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党支部作为党员教育的主要阵地,需要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一是在党员发展阶段做好教育培训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党员入党;二是在成为党员后仍需抓好党员思想建设工作,发挥党员的自身能动性,从而进一步推动党支部的发展。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而党员是党支部的基础。党员只有将党的思想融入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才能更加密切群众。党员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支部与群众的桥梁。支部应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提高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同时,推动党支部的进步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试行既能吸取党长期累积的经验,也能体现党近年来的先进做法。深入学习《条例》,对规范建设党支部有着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修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与时俱进性的理论品质。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加强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推动当下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完胜脱贫攻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应牢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学思践悟、把握要义、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牢记职责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素质能力。

学习贯彻《条例》,还要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不仅要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纪律制度的学习,还要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深入贯彻《条例》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基本思想、基本定位,不断增强党支部工作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真正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引领的坚强组织。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同)建设,促进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第三条党支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其它单位或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由联合党支部管理。党支部的设立与撤销,须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审批。第五条股份制企业,只要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均须成立党支部。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控股的企业,党支部由方负责建立、领导。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参股的企业,由股东会协商,委托其中一方党组织负责建立、领导股份制企业党支部。

第六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由于执行临时任务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第七条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够3人时,如果工作需要,在6个月内能把党员数增加到3人或3人以上的情况下,可保留党支部,但在此期间不能形成支部决议、决定。超过6个月,党员数仍达不到3人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撤销该党支部,剩余党员合并到相邻或相近的党支部。

第八条党员超过50人的单位或部门,可成立党总支部。党员接近50人的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部。

第九条在组织设置上,除依据第四条、第八条外,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行政队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支部;下设若干队的科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总支部。

第十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设支部书记1名,并根据支部委员数的多少,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保卫(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一条在支部委员会任期内,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支部委员发生缺额,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但不能指派支部委员。

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应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三条凡党员1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的党员一般不能少于5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建立党小组,由支委会决定,但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基层党支部必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一线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重大问题的范围是:生产经营年度计划,改革改制方案,干部人事变动,工资奖金分配,资金使用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评选劳模先进,重要规章制度废立修改,等等。

(四)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主动为行政排忧解难。

(五)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技术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谐建设。

(一)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执行。

(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开发、人事管理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三)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

(四)领导企业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教育职工,促进队伍稳定。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参加本支部有关人事、培训、福利等问题的研究。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第四章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十八条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领导党支部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实行“双重负责制”,即:对党员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同时,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条加强支委班子建设,使支委会成为组织健全、政治坚定、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群众信任的领导集体。

第二十一条支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统一意见后,按照分工进行落实。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在进行党内表决时,一人只有一票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增强委员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思想和工作,接受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情况召开,但每年不得少于6次。科级建制的总支、支部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半年、下半年各召开一次。

第二十四条支部委员会应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业务知识,提高支部委员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

第二十五条支部委员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教育,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十六条支部书记是支委一班人的“班长”,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单位和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二)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按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代表党支部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

(四)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二十七条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是:热爱党务工作,努力学习钻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勤政务实,善于协调,公正廉洁,群众拥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组织考察合格。支部书记任职,一般要有三年以上党龄。基层党委报经集团党委同意,可选择若干支部作为试点,对支部书记进行公开直选。

第二十八条专职支部书记和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按同级别干部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待遇,工资、奖金、福利等一视同仁。按照规定,专职支部书记可以参加政工职称评审。

第三十条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学习,坚持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三十一条加强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分类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的自评互评同时进行。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对党员进行两次党课教育,分上半年、下半年进行。

第三十二条党支部应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视情况不同,为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

第三十三条党支部要增强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使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根据党员工资的变化情况,及时按规定变更党费交纳比例和金额。党支部每年年底应将党员党费的交纳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让党员了解党内事务,让党员参与党内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第三十六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区站网”等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给党员分配适当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经常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使党员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成为基层单位的生产骨干、技术尖子和后备干部。

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向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党支部要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根本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四十条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又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既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又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十一条经常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企业精神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职工的集体观念、法制观念和主人翁意识,激励职工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第四十二条积极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和谐理念,营造文明和谐氛围,构建文明和谐矿区。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员工行为。

第四十四条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五条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组织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可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控(参)股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具体办法,由集团党委另行作出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本条例由集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条例相应作废。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第一段:介绍工作条例的制定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作为一家现代化企业,公司的健康运行和持续发展需要各个层面的协同合作和精细管理。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党组织的建设和推动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公司支部工作条例”。这些条例明确了各个支部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以及工作流程,为公司的各项业务更加高效顺畅的展开提供了指导和保障。通过深入研究和应用这些条例,我深感其对支部工作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第二段:党员队伍建设和教育的重要性(200字)。

公司支部工作条例中明确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教育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优秀的党员,我们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职业素质,以更好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和责任。同时,通过定期的党员教育活动和思想交流,可以更好地畅所欲言,共享资源,增加工作动力。只有党员队伍的建设夯实了基础,公司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位置。

第三段:支部会议和决策的重要性(200字)。

公司支部工作条例还明确了支部会议的作用和重要性。支部会议是党员集体讨论和决策的重要场合,对指导公司战略和制定部门工作计划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参与支部会议,我们可以了解并参与公司各个方面的决策,增加个人的参政议政能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集思广益,可以制定出更加科学和可行性的发展计划,推动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段:高效沟通和协作的重要性(200字)。

公司支部工作条例还强调了沟通和协作的重要性。在一个庞大的公司中,各个部门间的顺畅沟通和协同合作是提高执行效率和减少工作冲突的关键。通过支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公司能够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沟通模式,在公司内部形成相互支持和协助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集体智慧,解决问题和提高工作效率,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了独特的优势。

第五段:工作条例的应用和总结(200字)。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公司支部工作条例的实际应用及其带来的改变。通过遵守条例,我学会了如何规范自己的个人行为,更好地履行党员的职责。参与支部会议,我学会了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听取他人的意见。通过与他人的积极沟通和合作,我深刻体会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这些经验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成熟和自信。同时,我也意识到应用工作条例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改进的过程。我将继续学习和应用公司支部工作条例,为公司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

通过深入学习和应用公司支部工作条例,我深刻体会到党建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了解了党员队伍建设和教育的重要性,明白了支部会议和决策的重要性,熟悉了高效沟通和协作的重要性。这些条例的应用使我个人在工作中更有章法,更有组织,同时也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和竞争力。我相信,在全体党员的努力下,公司将会在各个方面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2015年6月11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这则8章39条的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了全面规范,对党组的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

如何管理好党员、提升党员党性意识、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党组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管好党员应从抓好党组工作开始。

《条例》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它填补了党内法规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

如何避免受此前党组制度不完善、没有专门的党内法规、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的一些“拍脑袋决策、最后拍屁股走人”的乱决策现象,杜绝资源浪费,确保决策成效,《条例》立下了“责任追究”戒尺,首次确立了党组决策责任追究制,并且高级别地单设“责任追究”章节,规定了今后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等,不但要追究党组书记的责任,还要追究党组成员的责任,并且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将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这就意味着以往“集体决策无过错”的“潜规矩”终结了,严厉的终身责任追究,时刻敲打党组成员决策时,事先更需深入调研,多深思熟虑,心中更要多一份责任,少一份任性,多一点“民心”,少一点“私心”。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的颁布为党组决策提供了制度依据。

发挥党组更大作用,需要让立的“规矩”和“戒尺”掷地有声,只有规矩“明”起来,戒尺“严”起来,党组议事才能规规矩矩。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以《条例》为准则,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4月19日至20日,我有幸参加了江夏区20xx年教育系统党(总)支部书记培训班。此次培训在继教中心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精心安排,内容丰富。培训时间虽然短暂,但我受益匪浅,感受很多。通过这次培训学习和思考,使我更进一步地明确了职责,提高了认识,体会如下:

培训期间聆听江夏区实验高中党委书记张汉平同志的《正确定位认真履职》的报告,报告开始张书记引用党章“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本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从四个大的方面讲解了学校支部书记如何开展学校党建工作,第一,书记是党建工作的耕耘者,认真抓好党建工作是书记的责任,要在学校工作中宣传引领,营造读书学习氛围,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好干部,管好人才,是教育所需,事业所需。在党建工作中要讲究实效,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引领教职工,用完备的制度机制保障政治民主,用有效的主题活动深化思想教育。

第二,书记是学校发展的推进者,在工作中要改进学校的管理模式,谋划学校发展蓝图,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协助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第三,书记是教育教学的支持者,在工作中要重视德育,分管德育。深入教学第一线,给力教学。积极参入推门听课、集体备课、班务教务会,实施新课改,打造高效课堂。第四,书记要做教职工的知心者,关心青年教师,成就青年教师,关爱弱者,帮扶弱者。最后张书记的结束语是:“天空是明朗的,大地是辽阔的、心灵是敞亮的,要拿得起,放得下,想得开,成就他人,幸福自己”。来勉励各位受训成员。

市党校章茂龙教授给我们讲解了报告相关精神,及观看中央党校党建部张晓燕教授新党章专题讲座(视频),党的,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通过听章教授的讲解,我总的感受是:听讲座心敞亮,学报告明方向。党的召开以后,本人也通过各种方式学习了报告精神,但更多的是通过媒体自学的,对精神的学习和理解,往往是支离破碎,挂一漏万,不深不透、不系统的。参加这次专题培训班,有种久旱逢甘霖、愚徒遇名师的感觉。自己曾经的一些模糊认识和思想纠结,得到了很好地疏解,有茅塞顿开之功。我更加感到,我们这个党,是一个完全可以信赖的党、一个前途光明的党;更加感到,我们这个国家,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国家,一个大有希望的国家;更加感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应该立足本职,为党分忧,为国出力。

在培训过程中,有几位学员进行了较好的交流,听后更加理清了思路。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要创新方法,抓牢重点,抓实细节,使我校基层党建的各方面工作更上一层楼。牢固树立把全校党建工作放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首位的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要保质保量地发展党员,注重发展规模,结构,梯队,质量的统一。始终把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党支部工作的重点来抓。品德教育当以培育学生的健全人格为中心内容。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集管理、教育、服务三位一体,要有完整的工作规划、系统的工作思路,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

通过这次学习,我更进一步地明确了方向,提高了认识,更新了观念。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我会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审时度势,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工作的落实,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建立合格的基层党组织,任重而道远,不辱使命。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作为兵团支部的一员,我们有幸参与了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兵团支部工作条例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兵团支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制定的一套行动准则。通过对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条例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更好地发挥兵团支部的作用。以下是我对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兵团支部工作条例强调全体兵团支部成员的责任与担当。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每位兵团支部成员的职责和任务。作为一名兵团支部成员,我们应该时刻保持使命意识,牢记自己不仅是一名党员,更是兵团员工,要为兵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条例对支部成员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例如要求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各项党建活动,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方针,积极协助党委和组织完成任务等。通过条例的规范,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白了自己在兵团支部中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兵团支部工作条例注重团结和协作。在兵团这样一个大家庭中,团结合作是必不可少的。条例中强调了兵团支部成员相互之间应该加强沟通交流,共同解决问题,协同工作。在实践中,我注意到条例对协调内部关系的要求特别重视,要求支部成员之间要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这不仅让我更加明白了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通过团结协作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果,而且让我深感兵团支部像一个大家庭,大家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第三,兵团支部工作条例强调党性修养和廉洁奉公。作为党员,党性修养是我们最基本的要求。兵团支部工作条例中要求我们要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并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条例对廉洁奉公的要求也十分明确,要求我们要廉洁自律,严于律己,依法行事。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党员兵团支部成员的责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秉持公正廉洁的原则,为兵团的事业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四,兵团支部工作条例注重学习和创新。条例中规定了兵团支部成员要不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增强自己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条例还要求兵团支部成员要善于创新,敢于尝试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通过学习和创新,我明白了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兵团工作的需要。同时,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不断推动兵团工作的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

最后,兵团支部工作条例注重民主和进步。条例中规定了兵团支部成员要尊重兵团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民主的讨论和决策。同时,条例也强调了兵团支部成员要不断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业绩。通过条例的规定,我明白了只有通过民主的方式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凝聚兵团员工的力量,形成团结合作的局面。只有通过不断的进步,才能适应兵团发展的需要,推动兵团事业的蓬勃发展。

通过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兵团支部的重要性,明白了自己作为兵团支部成员的责任和担当。同时,我也明白兵团支部工作的规范与制度化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兵团支部的作用,推动兵团事业的持续发展。希望借助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指导和规范,我们兵团支部可以更好地为兵团的事业贡献力量,为兵团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帮助。

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公司支部工作条例是组织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的一份规范文件,也是公司党支部工作的基本依据。通过贯彻执行公司支部工作条例,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的建设,提高公司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公司支部工作条例的指引下,我深入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好党内工作,取得了一些实际成效,并对其中的一些要点有了深刻的体会和认识。

第二段:明确党员的政治责任。

公司支部工作条例在第二章中明确了党员的政治责任,作为一名党员,必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时刻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在工作中,我始终以党的事业和集体利益为优先考虑,努力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我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不能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背道而驰,必须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自觉。

第三段:加强组织建设。

在公司支部工作条例中,有关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是明确而具体的。我在参与公司支部筹备以及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党组织对于推动部门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形成一个团结敬业、务实创新、奉献乐业的良好氛围,可以有效提高公司全体党员的使命感和凝聚力,推动部门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第四段:加强思想引领。

公司支部工作条例明确了党组织在思想引领方面的职责,要求对党员进行定期教育和培养。我从条例中认识到,党组织必须加强对党员的思想引领工作,时刻关注党员的成长和思想动态。在实践中,我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类学习和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五段:落实党务工作。

根据公司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履行党内职责,落实党务工作。我深感党的事业任重道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奋发向前的工作状态,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在党内事务中,要注重纪律性,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履行党员应尽的权利和义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总结:

通过公司支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我深刻认识到党组织对于推动部门工作和党的事业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为公司党组织的发展和事业的成功做出更大的贡献。我相信,在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公司一定能够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