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一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本人___与___签订的劳务承包协议书,由本人负责实施___劳务施工,本人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本人是本次劳务承包范围内农民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日常管理和用工安全管理,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2、本人承诺一定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保证将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影像)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虚假和不报的情况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3、本人承诺:保证将拨付到位的工程款和自有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承诺首先将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保证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农民工上访现象。如出现上述现象,我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4、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的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5、本人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特此承诺。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二
(招标人名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工程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中标后一定认真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并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送贵单位、监理公司备案。
3、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并将该计划送贵单位、监理公司备案。
4、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将所属各施工班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5、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可书面通知我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我公司拒付,贵单位有权直接从下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罚没我公司履约保证金20%以上。
6、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可作为我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报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7 、贵单位如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公司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三
我公司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我公司承诺:如上述内容有虚假情况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20xx年6月27日
项目经理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
在浚县浚内河城区
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如果我公司中标,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在现场办公,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保证在施工期间在现场进行施工管理,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20xx年6月27日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四
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20__年6月27日。
我公司郑重承诺:
在浚县浚内河城区。
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如果我公司中标,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在现场办公,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保证在施工期间在现场进行施工管理,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20__年6月27日。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五
赣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江西省、赣州市有关规定,及贵单位赣县城北新赣南大道西侧预留地(福利院南侧)及部分开发带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贵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我公司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3、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定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并将计划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4、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将所属各项施工班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5、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书面通知我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我公司拒付,贵单位有权直接在下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罚没我公司履约保证金30%以上。
6、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作为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在案,贵单位今后的招标工程项目,我公司均不得参加。
7、贵单位如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公司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造师(项目经理)(签字):
20xx年10月16日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六
致: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七
致: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致:(招标人全称)。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项目与合同段名称)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八
xxx:
我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避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我代表我公司对我们投标的就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们公司已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重要性,中标后在组建项目领导班子的同时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及相关问题专项解决工作组(联系电话):手机,该工作组为常设机构,随时负责解决与农民工有关的所有事宜。
二、我们获得工程款后,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三、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工资支付情况,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四、我们保证绝不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无条件退场;我公司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如出现滋事事件,我公司负全部责任,并接收发包人每次10000元的经济处罚。
五、我们保证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及有关事宜,进行全方面监督,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到工资。
六、我公司为避免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现象,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应急机制。防止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七、我公司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随时接受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对提出的质疑做出合理解释。
八、若由我公司未处理好农民工工资及与农民工有关的所有事宜而产生的纠纷(如投诉、打架、滋事等事件),由此给发包人、代建人造成恶劣影响或干扰发包人、代建人正常工作,我公司愿接受每次人民币50000元的违约处罚;发包人还有权对导致纠纷的事件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从支付我公司工程款中扣减,无需征得我公司同意。
九、若发生我公司本项目农民工堵塞道路或群访群诉等影响不良事件,我公。
司向代建人赔偿品牌形象损失每次人民币贰拾万元,由发包人从给我公司的任何付款中扣除。
特此承诺。
承包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九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人工资的承诺书,仅供参考。
致: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邯郸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对已经通过包工头发放的工资,保证监督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对尚未发放的工资,保证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5、认真做好农民工的工作,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我单位自愿接受公司劳资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处理和处罚。
项目部经理签字:
日期:_年_月_日
致: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杜绝拖欠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的指示精神,保证总包合同正常履约,确保实现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我公司特向贵方承诺:
1、我公司保证每月及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当月工资,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并接受贵方的监督和检查。
2、贵方已经发现我公司存在拖欠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行为,我公司保证将无条件筹集资金立即发放所拖欠的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并愿意接受贵方的任何针对性的惩罚措施。
3、我公司承诺一但发生拖欠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我公司将无条件接受贵方代扣本工程项目的进度款直接支付给工人(包括农民工)的权利,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本承诺书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总包合同有效期满结束。
承诺人: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___
致:(招标人全称)。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项目与合同段名称)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司:__________工程项目现已由我单位参与承建,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三、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支付时间等。
四、职工工资保证金按规定向社保部门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情形时,承诺可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动用保证金:
1.超过劳动合同规定时间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职工工资义务的;。
2.因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的事件的;。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职工诉求事项无法认定的;。
4.将职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包工头未兑现职工工资的;。
5.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五、对发生第五条所列情形的,根据情节愿接受工程发包企业不低于工程款5%的违约金。
我公司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
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我公司承诺:如上述内容有虚假情况。
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20__年6月27日。
我公司郑重承诺:
在浚县浚内河城区。
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如果我公司中标,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在现场办公,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保证在施工期间在现场进行施工管理,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20__年6月27日。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本人___与___签订的劳务承包协议书,由本人负责实施___劳务施工,本人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本人是本次劳务承包范围内农民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日常管理和用工安全管理,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2、本人承诺一定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保证将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影像)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虚假和不报的情况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3、本人承诺:保证将拨付到位的工程款和自有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承诺首先将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保证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农民工上访现象。如出现上述现象,我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4、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的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5、本人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特此承诺。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司:xxxxxxxxxx工程项目现已由我单位参与承建,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三、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支付时间等。
四、职工工资保证金按规定向社保部门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情形时,承诺可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动用保证金:
1、超过劳动合同规定时间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职工工资义务的;
2、因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的事件的;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职工诉求事项无法认定的;
4、将职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包工头未兑现职工工资的;
5、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五、对发生第五条所列情形的,根据情节愿接受工程发包企业不低于工程款5%的违约金。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十一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我行贷款_______________万元,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清贷款本息。
配偶信息: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备注:请从_____月起停止划付公积金。
银行盖章。
注:1、本表一式二份,银行留存一份,“中心”留存一份。
2、如会员配偶未参与公积金摊还,需注明“未参与摊还”字样。
3、此贷款结清证明需由园区支行盖章确认并由银行统一送达“中心”。
4、非园区指定银行办理贷款结清,贷款结清证明需由非园区指定银行盖章后交至园区支行,由园区支行汇总后统一送至“中心”。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十二
xx工程有限公司:
石泉县后柳柏桥上、下浆砌石砌筑xx工程在开工后至施工完成过程中,我公司将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验收合格及人员机械安全;
2、在工程完工后,我公司将支付全额人工工资及机械费用;
4、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十三
我项目部与分包方就xxx工程签定分包合同,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项目部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部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项目部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分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分包方监督管理,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必须就分包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项目部按分包方提供的规范文本签定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项目部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项目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分包方负责。
5、我项目部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项目部公章,送交分包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项目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我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部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我公司在办理上述工作之后将农民工在工资支付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的开户信息、银行卡号等编制成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承包单位(章):
承诺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工人工资承诺书篇十四
为促进汕头市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汕头出台了《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促进汕头市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全市建设领域的工人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建筑业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项目,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装修装饰、交通、水务、公用事业、园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项目。
我市建设领域的工人工资支付行为和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项目审批单位,是指负责对建设项目发放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等审批手续的单位。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或代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业施工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本实施细则所称分账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建设项目的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当地中国建设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可以为临时户、专用户等人民银行规定的单位结算账户,其开立与使用应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
第四条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公路、水务、公用事业、园林、代建、人民银行等部门以及具有行业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能,依法对建设项目工程款拨付和工人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建筑业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建筑业施工企业工会可以依法与建筑业施工企业签订工人工资支付专项集体合同,监督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工人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审批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监督该建设项目实施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受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申请手续时,应依法核实建设资金落实等条件并督促要求建设单位、建筑业施工企业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二)对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到建筑业施工企业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的,应会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出资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应当在合同或协议中,对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以及拨付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到该专用户的具体比例(最少不低于工程进度款的15%,且确保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和时间、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二)应当在支付工程款时,根据工程建设监理等单位核定的工程量,按照约定的比例拨付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到建筑业施工企业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
(三)应当对建筑业施工企业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建筑业施工企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应当在建设项目动工前,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
(二)应当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为每一位工人办理个人银行账户。
(三)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台账管理,真实、准确记录工人名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台账、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四)应当按照“按时结算,及时支付”的原则,通过银行“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将工人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
(五)应当跟进建设单位拨款情况,对建设单位不按照约定拨付工人工资到“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的,应及时向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反映。
(六)应当于工程完工前15日内,在施工现场显眼处公示工人工资支付情况,公示期不少于10日。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筑业施工企业出具工人工资已结清的情况说明(经建设单位确认)和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等资料,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账户核销申请(后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账户核销申请表)。如公示期内未接到该项目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建筑业施工企业凭证明到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核销业务。
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建筑业施工企业未建立、保存用工管理台账,或者伪造相关台账的,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五十条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建筑业施工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工人加付赔偿金。
(三)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建筑业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对连续拖欠工人工资2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3个月以上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实施重点监察;情节严重的,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建筑业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应将行政处罚决定通报联合征信系统管理部门,录入汕头市联合征信系统。
第九条开户银行应协助建筑业施工企业做好“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的开立、使用、销户,以及工人个人工资账户开办工作,加强对专用账户资金监管,确保“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账户资金专门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第十条工会组织对建设单位或建筑业施工企业遵守本办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改正,并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相关部门通报。工人依法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组织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和帮助。
第十一条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等审批手续而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出现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应会同建设项目审批单位或管理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关单位共同处理。
第十二条建筑业施工企业因违反国家、省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工人工资计入信用档案并录入汕头市联合征信系统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工程招投标和国有土地出让等进行限制。
第十三条各县、区对辖区内居(村)民个人自建房的工人工资或劳务费用的管理,可参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相应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1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22日止。有效期届满,经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