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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读书笔记篇一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名为《鬼狗》的书,读完这本书时,我被书中内容深深吸引。
“鬼”的父亲是一只藏獒,母亲是德国牧羊犬,就因为这种雪域与莱茵河畔血缘的巧妙结合育出“鬼”这样一头绝无仅有的纯白色獒犬。鬼降生于警犬基地,因为野性难驯,无法完成训练而被送往机场仓库。可是又因为多次伤人,被卖给石料场主德子。鬼被过往的司机们百般玩弄,终于再次爆发,被货场看守黑人带走。从未有过的残酷训练和毒打使它练就了超众的躯体和奔跑速度,却在同时失去了对温暖人心的信任与渴望。它被黑人带到草原度假村,成为人类牟利和娱乐的工具。一次出乎意料的失败迫使它逃出度假村,开始了在呼伦贝尔草原上的游荡生涯。它这样一头荒蛮的巨兽成为了传说中的雪狼。
鬼是凶悍和野性的,但它仍然试图和人类建立友谊,它内心仍然渴望人类的爱和呼唤,只是人类对它的伤害实在太深了,以至于它根本不相信人类,可是狗究竟是人类的友伴,一个孩子唤醒了狗对人类的依恋和情感,这份感情是如此的厚实,以至于强悍的狗完全能够被感化被融化了。是爱,是温暖打动了心灵,而不是残忍,即使如同鬼一样似乎凶悍的狗,同样需要温暖的爱,同样能够被感化。鬼在最后的日子里,常常想着自己的主人。
每一个动物都是善良的,都是有生命的,我们人类应该善待动物,动物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
黑鹤的《鬼狗》让我明白大自然生命体的价值,任何一个生命都需要自由和爱,生命本应如此多惜。
初二读书笔记篇二
低着头,我匆匆地跑进房间,啪的一声狠狠地把门关上,屋子里只剩下滴答的钟声。屋子里静悄悄的。趴在桌上看到那大雨像箭般地射下来。看那高挺的大树,绿油油的小草正抵着那倾盆大雨的冲打。又看那地上的小红花被雨水冲打得惨不可赌,犹如我今天考试失利的落魄心灵是一致的。从那朵花的身上,也从我自己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自己的理想是多么的高不可攀。我怀着满脑子的心事,疲倦地睡着了。
雨持续到第二天。
第二天,我走到了那湿漉漉的院子里。看到那依然高挺的大树,看到那挺立的小草,而我更想看的是那与我同病相邻的花。让我感到震撼的'是,这朵花又长出了一个可爱的花苞来。用手轻轻地抚摸着那渗着残花的泥土,突然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那场雨毁了这朵小红花,而这朵小红花却用它的花瓣来滋润着它的下一代。
我嘴角微微地扬了起来,看着这花。我突然想起一句诗句“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就如我这次的失败,其实不算是什么,只要能够去改正、去努力的话。下一次肯定会有更好的成果呈现在自己的面前。
这一刻,我真的明白了。
初二读书笔记篇三
我喜欢看书,因为它能带给我快乐。《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以一个荒诞、奇特、滑稽的故事向我们揭露并讽刺了当时英国的时政、世道和人性。
内容是这样的:英国外科医生格列佛,在一次航海中遇险,他不幸落水,被小人国俘虏了。在小人国他看到了许多可笑的不合理的现象:谁在绳子上跳舞跳得好就能得到重用,跳得最好的人会被国王任命为首相。一个小人国认为吃鸡蛋时应该先吃大头,另外一个小人国则认为应该先吃小头。于是,两国为此发生了战争。
有一天晚上,格列佛被吵闹声惊醒,他不免有些害怕,外面的人喊道“布尔格伦,布尔格伦”。这时,有几位大臣跑进了屋中,让格列佛马上赶到王宫。原来,一个宫女不小心把蜡烛碰倒了,导致皇后的寝宫燃起了大火,由于水源不在附近,所以火越烧越大,眼看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将烧为平地时,格列佛来了。真是凑巧,他还没解过小便,于是他撒了一大泡尿,不到三分钟大火就扑灭了。格列佛本以为自己立了一功,可是喜欢清洁的皇后非常痛恨他的行为,早到别的地方住了。她还在几个心腹面前发誓,一定要报复格列佛。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很好看,一看到它我就被迷住了,有时间我就会去读它,百看不厌。乔治.奥威尔说过:如果要我开一份书目,列出哪怕是其它书都被毁坏时也要保留的六本书,我一定会把《格列佛游记》列入其中。
我爱读书,更喜欢看《格列佛游记》。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作品真是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结识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理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
日记。
》,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想杂糅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狂人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从而造成了狂人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抨击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小说,讲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在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外,一无所能。他穷愁潦倒,成为人们取笑的对象。为生活所迫,他偶尔做些小偷小窃的事,终于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药》表现了现代史上重大而发人深省的主题。作品讲述的是华老栓用传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故事。一个革命者为民众的解放慷慨牺牲,他的鲜血却被民众当做治病的灵药,这种强烈的反差,有力的揭示了旧民主革命与民众的严重隔膜,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作者激昂赞扬夏瑜的革命精神和气节,却也痛惜民众的无知和落后。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写这些文章其实也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能够尽快清醒过来。作者用幽默而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所有炎黄子孙,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诉说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作者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振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从顽劣的封建社会走向了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几代英明果断的国家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才慢慢形成的,我们应继续坚持奋斗,为共产主义而战斗!
初二读书笔记篇四
出版年月:二oo二年四月。
内容提要:
这一本圆梦高手是一本在说一位成功的人,他的一生和他在成功的过程中所领悟到的事情。作者戴晨志原本是一位成绩非常不好的学生,不但英文不好、数学不好、物理化学也非常烂,所以两次高考他都落榜,他想来想去,好像只有语文比较好,尤其是作文的部份还不错,后来,他就依照着自己的专长,成为一个作家,因为他不断努力,所以可以和广大的读者结缘,成为一名出色的作家。
读后感想:
我觉得作者戴晨志将自己的想法和领悟写在这本书里面,而且他把自己看到别人成功的过程和所付出的努力写成心得,告诉读者,别人是怎么样的付出心血和所有的努力才完成自己的梦想。
他写的这本书里有许多激励人心的话语和故事,其中里面最令我感触最深的话是:“人最怕丧志,而不是别人的歧视”,这句话让我了解就算别人歧视你,只要不丧志,成功就是你的;这本书也让我知道“看破”和“突破”的差别,我们的心,不能“看破”,这样就会丧志,而要“突破”,超越自我。
初二读书笔记篇五
写了一学期的读书笔记,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写笔记的风格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刚开学那会儿,第一次写读书笔记时,莫名其妙的有点兴奋,因为自己一直都很喜欢写写划划。于是从书上摘下来的原版词句根本就没有几条,大部分是自己在发表感想,抒发情感。
第二阶段就是完完全全在摘录了,把自己喜欢的文字摘抄下来,抄了满满的一页,觉得很幸福。可是以前并不是这么想的,以前总觉得写读书笔记的快乐是次于写生活笔记的快乐的----摘别人的文章,感觉有点自卑;写自己的文章,感觉却非常自豪。不过现在的观念改变了,把“摘”字换为“能够欣赏”:能够欣赏别人的文章,感觉非常自豪。
做读书笔记时所摘录的文章也是经过几重变化的,刚开始是摘录人物传记,觉得应该多了解一些名人的生活和事迹。后来就开始倾向于一些充满哲理又富含诗意的小品文了,如鲁迅的散文,毕淑敏的散文以及一些作者不详却写得很不错的文章。总是觉得这种文章读起来很舒服。诗意化的东西总是好的,但如果过度诗意而不寻求启迪的话就是矫情了。
因为在做读书笔记,所以自己会去阅读多种风格的文章,而不只是一味地去阅读那些支离破碎的文字了。
初二读书笔记篇六
《骆驼祥子》小说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腐朽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之中。
祥子给我的印象很深:一个实实在在的车夫,勤劳、坚忍。但他的结果却是悲惨的。他带着自己的希望来到北平,认准拉车这一行,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买上自己的车。但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不到半年,祥子的车被大兵抢去,牵回三皮骆驼。祥子没有灰心,更加努力赚钱。还没有买上车,钱却又被侦探抢去。在他与虎妞的婚姻中,他付出了许多代价,但终于再次拉上自己的车。虎妞死了,祥子人车两空。生活的`打击,小福子的逝去,使祥子失去生活的信心。他变了,吃喝嫖赌,样样都干,以出卖人赚钱,彻底成为城市垃圾。故事悲哀的结局,不禁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惨状。祥子——一个乐观向上,不懈的车夫,被可恶的社会折磨成了社会的垃圾,象行尸走肉一样,只有一个驱壳。
生活在富足的现代,人人摇着利己主义的旗帜,追逐着享乐,就算在新闻中或在街头偶而瞥见街头的流浪汉,仿佛也是司空见惯而不以为意,但是《骆驼祥子》小说里头,那个由满怀希望与年轻健壮,到不仁不义骗吃骗喝、带着「脏病」的颓废车夫—祥子—却深深地触动了我,我实在感叹命运的磨人,实在心疼穷人的苦难,感叹对于每天为了温饱与生活抗战、所挣来的一切也可能随时丧去的苦人而言,「希望」与「道德」真的是奢侈品,因为坚持与要强并不能为他们担保什么,幸福与美满永远离他们好远。
一个人,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没有目标有理想,轻易放弃,永远报着消极的心态,不去闯,不去拼,最终只能容易失去自我,迷失方向,甚至堕落。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才能立足于社会。感叹之余,还是要有希望,人生不是这样的!只要能坚持,只要能忍过,生命的这一切灰暗总会拨云见日,总会柳暗花明。「坚持、乐观、谨慎、充实」,「信、望、爱」,人生,就会是多彩的,明媚的—即使外在是阴霾雨霏霏。
初二读书笔记篇七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
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平凡的世界主要讲了孙少平艰难上学,幸福教书,辛苦背砖的故事。孙少安开办砖厂,照料砖厂,工厂倒闭再重办,过上好日子的事迹。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主人翁就是孙少平了,他上学之路异常艰难,每天只能吃两个焦黑的高粱面馍,并且每天都吃不饱,但是少平还是坚持下来了,直到高中毕业。这种执著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在事业和学习路上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了,我们只有坚持才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所以坚持不懈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的。少平在教书的那段时间可真是他人生最幸福的时光呀,再这里我们不能忽略一个重点,少平在那个年代能当上老师是他勤奋努力的结果,正所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他每天披星戴月的学习没有白费。少平因为家里穷,所以不得不出来打工。在砖厂打工的的那段时间可谓是少平人生最难熬的时间了。少平在打工时,每天起早贪黑辛苦劳动,结果把背弄得血肉磨糊,睡觉都只能趴着,真是苦不堪言啊!但是少平总会苦中作乐——与同事聊天,甚是愉快;向田晓霞借书报,从书中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我要学习少平苦中作乐、积极向上的可贵品质。我们在生活中,不能遇到一点辛苦事就哀声叹气、怨天怨地,要学会苦中作乐,积极向上过每一天。
平凡的世界是本激励人奋发向上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的哲理。我要不断地从这本书中吸取更多、更大的精神力量!
今天,我读了法国著名文学家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讲述的是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掉进海里,而且幸运地登上了潜水艇。那是一天夜晚,阿龙纳斯被邀请去美国,途中,阿龙纳斯乘坐的驱逐舰被一只“独角鲸”给撞翻,阿龙纳斯教授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一艘不为人知的潜水艇――鹦鹉螺号上。这艘潜水艇与世隔绝,潜水艇的船长尼摩为了不让世人知道,不让阿龙纳斯教授离开潜水艇。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为人真诚,便什么也没说就答应了,跟着尼摩船长周游了世界四大洋。最后,阿龙纳斯教授因为那时的环境,从而分期侥幸逃出了潜水艇。
读完了这本名著,我深有感触。我最佩服阿龙纳斯教授那种诚恳待人的精神;佩服康塞尔那种对待主人礼貌、诚实的性格,无论什么事都是他抢先帮主人做的。故事中阿龙纳斯教授跌入海中,康塞尔也紧跟着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救自己的主人;还佩服尼摩船长的那种勇敢的精神,他在关键的时刻去帮助教授。他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也是巧夺天工。当时他们的科技还没有这么发达,作者却想出了这么一部科幻小说。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着许许多多乐于助人的好心人,他们总是时时刻刻为别人着想。
我喜欢这本书!
初二读书笔记篇八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名人故事》叫在这本书里面,我印像最深的一个故事是【达·芬奇画鸡蛋】这个故事讲得是达·芬奇住在奇芬镇,他从小非常热爱大自然。而且他在读书的'时候,每门功课都很优秀,特别是画画最为突出。有一次,他画了一张老师的速写给父亲看,父亲看了这幅画,觉得他有画画的天赋,就有意在这方面培养他。有一天,父亲让他画一面盾牌给他看。于是,达·芬奇收集了许多标本,终于画好了一面盾牌,这面盾牌上画着一个妖女,他把这面盾牌放在太阳底下。父亲看见了,差点被吓跑了!达·芬奇到了十六岁那年,父亲送他去大画家维罗奇奥那边学画画。后来,达·芬奇掌握了老师所传授的绘画和雕塑知识。
看了这本书,我要学习达·芬奇那顽强的精神。有一句说,天才是百分之百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达·芬奇虽然有天赋,但重要的是靠他的努力和坚持不懈。
初二读书笔记篇九
书,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它就像一双双鸟儿的翅膀,我们学习离不开它,生活亦是如此,处处离不开它。
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提高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对各个学科都有极大的帮助。比如说历史,正是因为以前读过几本关于历史的书,所以我的历史回回是a。
我从小就在充满了书的环境中长大。我平时很爱读书。不识字的时候,我们可以看书中的图画;后来识得字多了,看的书真谓是包罗万象,从漫画到自然科学,从童话故事到报纸杂志,从诗词散文到世界名著。书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给了我们无比的快乐。从书中我们不但了解了祖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知道了各国的风情习俗,自然学到了很多方面的知识。
有的`同学不爱读书,觉得书很无聊,其实不是这样的,书会带给我们很多欢乐,会带给我们很多知识。如果你肯静下心,坐下来好好读一本书,你就会觉得,书中所有的乐趣,所有的欢乐,所有的知识都会映在你的眼前。
书的世界是一片无限广阔的海洋。书中既有悲伤,也有欢乐;既有紧张刺激,又有愉悦祥和。书可以明智,愚拙的人读书之后可以变得聪明,聪明人读书之后可以变得更智慧。
读书,常常可以使人进入如痴如醉的境界,这是我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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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读书笔记篇十
这是一个两只小狗有着深厚感情的故事。
小白和黑朵——两只被主人遗弃的小狗,在林苑小区的花坛遇见了,随后,它们开始了十分艰辛的旅程。
有一天把小白遗弃的男主人——司马进接到一个电话:“你的`女儿在我手里,给我二百万元现金,不然……”司马进十分焦虑。……。最后,通过警方的配合,抓到了犯罪嫌疑人中的一位。然而女孩并不在他的手中,而是在另一名疑犯中。
夜幕降临。小白和黑朵潜伏在草丛中,因为它们知道,小白的主人就是被关在这间草屋内,就在这时,犯人押着主人出来了,黑朵低吼一声,冲向犯人,撕咬了一起,小白则带着小主人悄悄离开,随及,警察也赶来了。只见,黑朵被刀子划破了肚皮,血流成河,第二名犯人也被抓住了。
救出了小主人,人人都喜笑颜开,而小白却痛心不已,自己整天形影不离死去的朋友。小白的小主人也重新收留了小白,并且给黑朵立了一块碑。
小主人、男主人、女主人,现在都十分关心小白,可小白却食不下咽,废寝忘食,因为它十分想念自己的小伙伴——黑朵。
一天清早,小主人一家都在寻找小白,这时,男主人想起了邙山风景区,这是小白和黑朵同甘共苦的地方,也是黑朵立石碑的地方。他们在邙山上找到了小白,小白死了,死的很安详,两只好狗终于在一起了,它们高尚的灵魂飞上了天空。
我们要向这两只狗一样,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初二读书笔记篇十一
这一本圆梦高手是一本在说一位成功的人,他的一生和他在成功的.过程中所领悟到的事情。作者戴晨志原本是一位成绩非常不好的学生,不但英文不好、数学不好、物理化学也非常烂,所以两次高考他都落榜,他想来想去,好像只有语文比较好,尤其是作文的部份还不错,后来,他就依照着自己的专长,成为一个作家,因为他不断努力,所以可以和广大的读者结缘,成为一名出色的作家。
我觉得作者戴晨志将自己的想法和领悟写在这本书里面,而且他把自己看到别人成功的过程和所付出的努力写成心得,告诉读者,别人是怎么样的付出心血和所有的努力才完成自己的梦想。
他写的这本书里有许多激励人心的话语和故事,其中里面最令我感触最深的话是:“人最怕丧志,而不是别人的歧视”,这句话让我了解就算别人歧视你,只要不丧志,成功就是你的;这本书也让我知道“看破”和“突破”的差别,我们的心,不能“看破”,这样就会丧志,而要“突破”,超越自我。
初二读书笔记篇十二
生活是一道语文题,每天,都是一个字符。
依然是一个平凡的早晨,一束阳光跳入我的眼眸,把我从梦中唤醒。摊开一本诗集,阳光便落在那些隽永的字符里,背着双手,踱着方步,在诗意里起伏。唤醒几个沉睡,已久的词语,复苏一个春天的故事。阳光撩拨了我思绪的琴弦,于是一只如花的歌谣,张开双翼,拥抱了感动。阳光温暖的寂寞的词语,我打开书稿,记下一片光明,阳光悄然退出我的窗中,拖着一串长长的悬念。
原来,打开窗,世界充满诗意,可以储蓄感动。
晌午时分,窗外一颗从不曾注意的古树闯入我的视线,我坐在窗前,倾听了古树的声音。微风拂过,你就成了一架真正的风琴,千万片叶子就是千万个琴键,如一段蜿蜒的泉水,汩汩涌来。这清幽的声音,自有地在天空里游弋,回旋,忽而在我的耳边轻响,在空气中织成一片思绪,流入心间。我打开心扉,去眺望古树的寂寞。
一路星月,一路风尘,一些旧影,一些忆念,穿行了千百度轮回的花开花落,拂过树的眉梢。古树,你的声音是黄昏滴响的声音吧?一滴撞击着一滴,悠响弥散出岁月的苍茫,回声寻找着大地的辽阔。
我的思绪叩响岁月的脉搏,一种翻阅历史的情怀,在心间舒展。
原来,打开窗,世界如此厚重,可以承载美丽。
静谧的夜晚,一轮孤寂娇美的面容悬挂在天空,守护着历史。我多想用一根线栓住这绝美的月光,栓在窗前,栓在我眺望的眼眸里,幻化成诗。千秋风雨,在月的额头舒展成时间的记号。
原来,世界的美感,隐匿在细微之中。
原来,把心儿打开,世界绽放得如此美好。
把心儿打开,蓦然回首,一路尽是美丽的情愫。
初二读书笔记篇十三
我以前写的钢笔字很不好,写出来的字看起来总是扭扭捏捏,横不象横、竖不象竖的,总象少了什么似的',惹的同伴都笑我,说我写的字缺胳膊少腿。通过记读书笔记以后,同伴说我写的字比以前好看了,我以为他们在取笑我,但有一次我写着写着,停下来往前一翻,发现我的钢笔字真的比以前好多了,这一发现真是太让我高兴了,我还真得谢谢中心学校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