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五篇文章篇一
随之宝鸡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老旧小区的改造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做为物业企业,我们也谈一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1、老旧小区普遍配套设施老旧、配套不齐、无围墙、无停车场所等诸多问题,要想引进物业公司进驻管理,首先要解决基础设施问题。比如说水电表老旧计量不准,线路和地下管网老化。电表计量不准,水表跑冒滴漏、地下管网破裂导致每月在电费和水费上产生的很大的差异,而住户只会按自己水电表的数字来交水电费,差额部分就成为大亏空,物业公司每月的物业费根本难以负担。这些就要依靠政府投入资金进行水电表及管网改造,或者由政府出一部分钱,街道、社区给住户做工作也出一部分钱。改造好之后不仅利于管理,对住户还说也大大消除了安全隐患。
老旧小区由于设施差,居民们很多年来也都抱着凑合的态度,对物业公司管理存在着可有可无的心态。物业公司进驻管理几年内一定会是收费低、收费难、入不敷出。政府能否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对承接老旧小区的物业公司,能不能给一些政策上的扶持,比如限定年限,每年给予一些奖励或补贴。毕竟长期的亏损会损伤物业企业的积极性。
在税收上,对承接老旧小区的企业,能不能将一些例如残保金、工会经费之类的税目取消掉。物业企业属于微利企业,替政府承担义务,再替政府承担这些公共支出,也实在是无能为力。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的,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手续费(详见《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六十六条)。但实际上,这些企业从未像物业企业支付过任何费用,却占用着物业企业的服务资源。水电表只抄大表,根本未服务到终端,供电企业还在电费之外收取变电损,每个小区每月都多收几百到一千多度电。供热企业委托物业代收费,支付了代办费用后,却又将维修责任加在了物业企业头上。这些垄断性企业的霸王条款,占用物业企业资源却实现自己的利润。政府方面能不能出台政策,让这些企业承担自己应承担的义务或向物业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2、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也难以按照标准来收取物业服务费。我们了解了几个老旧楼房,有些一个月只收几块钱,有的一平米只收一毛几分,按这些标准收费,每月收的钱还不够公共照明和更换照明用具的费用。
要按照现行的物业收费标准收费,会造成业主不愿交,企业收费难。可以建议由社区牵头,由企业和用户协商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来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这样既减轻了业主的负担也让物业企业按照既定目标管理,减少物业服务成本。如现行最低等外是0.30元/㎡,可以按照这个标准适当下浮几分钱,物业企业提供等价的服务,业主也能少交费享受到有物业服务的便利。
3、目前大多老旧小区都没有物业用房,有的连基本的门卫房都没有。物业企业入驻后在那服务也成了问题。建议由在老旧小区集中区域就近由政府规划一些用房,或在小区内建造简易房。
4、由社区街道牵头,每栋楼(规模小的按单元)选出一个热爱公益事业、住户拥戴信服的人做为楼长,组成监督小组,参与到物业服务工作中来,切实体验物业服务企业究竟做了哪些工作。也为物业企业和用户之间搭建一个沟通平台。监督小组可以向物业企业提出意见,向街道和社区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广大住户做出解释。真正做到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和提高居住质量。
5、上世纪建造的老旧房屋多数没有缴纳房屋维修资金,现在房屋年限久了,各种问题应运而出。屋顶漏水、外墙脱落、道路破损坑洼不平、楼梯扶栏玻璃等松动脱落损坏。这些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某些城市建立的危急维修资金政策,由政府出大头,业主按照面积少量出资,成立危急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一些急待修理的房屋漏水和关乎人身安全方面的问题,由物业企业申报、业主代表签字、社区证实的办法,简化程序,及时给予维修。我市能否借鉴其他地方的一些经验,由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呢。
综上所述,只有政府重视,财政投入、政策优惠、大力宣传相结合,才能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重要性,提高物业企业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做好老旧小区的管理改造,提升居民居住质量、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五篇文章篇二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散片旧楼区居住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新旧居住区均衡发展,按照xx市20项民心工程的部署,现制定中心城区散片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以下简称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xx的总部署,进一步扩大旧楼区提升改造受益面,按照以区为主、条口服务的原则,以居民受益、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综合提升居住功能、解决群众急难问题为重点,以各区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指导推动为抓手,全力开展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让群众住得更加舒适,生活更加幸福。
(一)改造范围。本市外环线以内,3幢楼以下(含3幢楼)、建成年代较早、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老化、影响居民正常居住使用的散片旧楼区,包括公产房(单位产、直管公产)、私产(房改购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等)、宗教产和军产以及早期建成且无人管理的商品房。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不包括历史风貌建筑、新建商品房、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未经加固处理的住宅楼房和已列入近拆迁计划的旧楼房。
因拆迁计划调整等原因,遗留的中心城区成片旧楼区一并纳入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计划。
(二)工作目标。9月底前完成852个小区、806.21万平方米旧楼区改造任务,约12.2万户、30万群众直接受益。其中,散片旧楼区819个、666.85万平方米;成片旧楼区33个、139.36万平方米。
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作纳入对各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目标。
(三)整修内容。散片旧楼区参照三年成片旧楼区规定整修项目,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确定整修内容;遗留的成片旧楼区仍按照中心城区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规定整修项目实施。
相关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小区实际和群众要求,安排增加非规定整修项目。
(一)准备工作阶段(2月底前)。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旧楼区指挥部)下达投资计划,组织工程招标。相关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辖区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落实工程招标等政府采购工作,并签订施工合同;开展群众宣传动员工作;确定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整修项目和施工组织方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3月至8月底)。按照3月份启动、5月底前全部小区开工、8月底前竣工的目标,相关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程。
治理私搭乱建、清理燃气和消防等设施占压、清理绿地和楼间杂物等工作,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先行启动。对屋面防水、外檐整修等受雨季影响较大的项目,早安排、早施工,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工。
(三)竣工验收阶段(5月至9月底)。相关区政府组织本区旧楼区分指挥部、总承包单位、监理公司、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及区民政等部门和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小区,同步移交属地街道,纳入社区管理。市旧楼区指挥部对各区上报验收合格并已移交的小区,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整修质量和移交接管等情况的抽检。
散片(含遗留的成片)旧楼区提升改造总投资计划约为5.59亿元(不含节能改造、自来水管和燃气管改造等项目的专项资金),按照市、区两级财政各50%比例承担。在具备围合条件小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所需经费以区为主,市财政在市级负担投资中适当给予补贴。对住宅电梯、高层住宅消防系统维修改造的,所需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无所有权人的以区为主,市财政在市级负担投资中适当给予补贴。节能改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与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结合的项目,应安排专项资金,按照相应资金渠道解决。各区增加的非规定整修项目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一)相关区人民政府。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范围,研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落实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并按时到位;加强对区旧楼区分指挥部的领导,组织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提升改造工作,并对竣工小区进行验收;研究制定散片旧楼区长效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
(二)市旧楼区指挥部。指导推动各区人民政府有序实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检查、监督、指导、推动、服务和验收抽检工作。
(三)相关部门和单位
1.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中综合配套相关工作的牵头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强弱电管线整理、电梯维修改造、信报箱更新补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消防系统维修改造、楼道公用表计安装等综合配套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工作。
2.安局负责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综合判定,指导推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验收工作;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组织推动、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3.政局负责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协调有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群众宣传教育、施工对接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做好竣工小区验收工作;负责散片旧楼区的长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各区确定管理模式,指导相关街道落实管理服务单位,对验收合格小区做好接收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的监督管理、评议考核工作。
4.政局负责对市财政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5.划局负责对涉及私搭乱建行为的确定,指导协调缺失单元门栋地名牌、楼体地名牌补建等工作。
6.土房管局负责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牵头工作;会同市旧楼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工作;指导推动各区房管部门实施房屋综合修缮、物业用房配建等工作。
7.委负责推动散片旧楼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管理;推动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中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户外供热设施整理、自来水户管改造、燃气户管改造、燃气灶具连接管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8.容园林委负责指导推动各区开展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以及绿荫停车泊位和社区绿化提升工作;牵头相关单位做好小区甬路维修、排水管网疏通更换、路灯安装维修、楼门地名牌补建等外部环境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工作。
9.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10.场监管委负责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鉴定,指导推动各区做好电梯的维修、改造,并按照标准组织验收。
11.通运输委负责按标准对养管范围内的楼间甬路进行养护维修,指导推动各区做好排水管网疏通更换和养管范围外的楼间甬路维修工作。
12.育局负责体育锻炼器械的配置、验收等工作。
13.信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楼道内通信、网络等相关管线的整理规范工作。
14.政管理局负责信报箱更新补建的指导、推动、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15.力公司负责楼道公用照明设施的表计安装以及供电线路的整理规范;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小区路灯按原标准进行维修、养护,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小区路灯做好协调移交,对没有安装小区路灯的组织补建等工作。
16.xx广播电视台负责楼道内有线电视线路等相关管线的整理规范工作。
17.宣传部指导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
18.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协助配合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相关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按时间节点盯进度,按标准抓质量,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全年工作。市旧楼区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工程有序实施。
(二)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各区旧楼区分指挥部要强化组织协调,深化成员单位联动机制,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加强现场检查和施工考核,确保各项目应修尽修、整修到位、质量合格。
市旧楼区指挥部要坚持考核通报、专项督办等工作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区,要采取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推进。
(三)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敞开大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小区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要多种渠道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改造效果让群众满意。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四)落实接管,严格验收。按照谁接管、谁验收的原则,属地街道要提前参与改造工程,为后期接管移交创造条件;要根据散片小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前落实后期管理,确保修管紧密衔接。各验收单位要共同把好验收关,不让一个不合格项目过关。市旧楼区指挥部要落实好合格小区抽检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暂停下拨市级资金,督促区旧楼区分指挥部全面整改。
(五)精打细算,用好资金。坚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优中选优,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参建企业,用最合理的投入建设最优质的工程。市、区财政资金要按时、足额到位,并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主要成效,切实增强旧楼区群众参与支持改造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总结工程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为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五篇文章篇三
为有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抓紧施工黄金期,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实施,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工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老旧小区“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我局坚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住房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党建引领、小区改造和依法自治结合起来,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把这件重大民生民心工程办实办好。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我县的重要民生工程,已纳入省政府对我县的绩效考核,纳入民生工程管理中。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惠及民生工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旧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各单位要设一名业务副职领导为专职负责人,负责协调完成专班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包含改善房屋功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居住环境等四个方面。
(一)改善房屋功能。维修屋面防水;修复楼道灯;修缮破损的楼宇门、屋檐、台阶、楼梯扶手;维修改造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具备条件的设置门禁。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节能、节水器具。
对房屋安全检测达标、建设条件允许、居民协商同意、建设资金落实的,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工作。
(二)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缮,优化对外交通通道;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讯、有线电视等各种管线设施和计量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线槽;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充分考虑未来5g网络建设;设置自行车、电动车棚;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停车场(库);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居住区相关的城镇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进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把幼儿园、托儿所、养老、助餐、文体、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作为重要配套,纳入规划设计予以建设或改造。将老旧小区治理体系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四)改观居住环境。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污染;规范沿街建筑物立面;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
(一)县2019年1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于4月17日全面开工,8月26日完成改造工作。力争9月底项目全部竣工。
(二)县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31个小区、50栋楼、2022户,总建筑面积17.88万平方米,建设单位已制定2020老旧小区项目开工实施方案:
1.由我局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召集电业、通信、供热、有线及相关部门,落实相关联络员,明确工作任务。
2.组织社区、物业及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对改造小区楼栋号进行核查,明确施工顺序,对小区楼栋号现状拍照留存,顶楼住户入户登记。
3.开工同时推进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4.施工工期
预计8月底前进场施工。
9月10日-10月15日,共计36天,任务目标:楼体标段(完成屋面防水、外楼梯加固修复)。
9月10日-10月10日,共计30天,任务目标:基础设施标段(完成区域内供热管网施工)。
9月10日-10月30日,共计51天,任务目标:基础设施标段(完成小区室外地面结构层)。
5.质量安全管理
严格要求按照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条例施工,加强自我安全意识,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在确保施工人员及小区居民的自身安全、旧改工程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旧改工程如期竣工。
6.长效机制建设
本着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对拟改造小区,街道党组织要动员居委会、各类群众团体和居民,组织成立居民小组推选代表全程参与改造方案评价、施工过程监管和工程验收,使旧改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启动旧改的同时,要建立“社区党组织引领、居委会主导、业主委员会协同”的管理机制,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组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养护管理机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会议中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各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如下:
(一)建辉集团:建辉集团为项目主体,负责项目相关合同签订、招投标手续办理、项目实施工作;设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资金专户;做好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资金拨付;编制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定期复核项目工作进展,保证项目良好有序开展。
(二)局总工办:负责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解决项目技术难题;统筹管理项目工作。
(三)局城乡建设科:协调发改局、财政局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及项目实施工作;负责省厅旧改办布置的相关工作;统筹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预算控制;协调局属各单位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工作的推进开展。
(四)物业管理中心:编制发放《征求意见表》、《改造选项表》、《管理承诺书》;对接市容局完成拆临拆违工作;对接政数局建立“互联网+共建共治”的线上线下沟通议事平台,为居民解释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与施工问题;协调街道、社区、各管线单位完成老旧小区走访调查工作,建立相关台账;协调街道、社区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组织社区党员、居民党员成立楼栋长制,全程参与改造工作;解决施工期间居民信访诉求,保障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改造后长效管理方案,建立常态化养护管理机制;协调配合好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涉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缴。
(五)局综合办公室:收发政府公函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编制项目相关文件材料。
(六)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协调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提供拟改造小区的管线基础档案,完成各自管线维修改造工作和架空电缆的整束落地工作;为项目施工单位提供市政道路相关管线的接口位置、标高;项目竣工后,建立排水管线相关资料档案。
(七)沣泽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管理中心、集中供热管理中心:对城区内老旧小区开展实地调查,结合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及十四五规划,制定三年工作方案和各年工作方案,提前谋划争取上级资金;完成各自管线维修改造工作;项目竣工后,建立各自管线相关资料档案。
(八)安全鉴定中心:对县城区内老旧小区进行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建立相关档案;审核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名单,不得将已鉴定为危房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计划;协调县小区综合整治小组完成拆临拆违工作,特别对楼房主体结构乱开洞(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界定。
(九)征收办公室:审核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名单,不得将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拆除新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计划。
(十)房屋产权管理中心:调取老旧小区房屋产权档案信息,协调自然资源局调取老旧小区土地档案,将相关档案材料复印件报送局专班。
(十一)建筑工程管理中心:配合建辉集团完成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十二)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十二)局计划财务科:监督管理项目相关资金往来。
(十三)局安全科: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督导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局信访科:协助物业管理中心解决上访居民诉求,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十五)城乡建设档案馆:协助物业管理中心调取老旧小区相关档案;负责项目竣工后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五篇文章篇四
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xx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末,xx市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13.2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xx市区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1999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1.调查计划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xx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xx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3.加大扶持力度。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原绿化、市政等各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并根据社区准物业管理小区规模设置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建立物业管理改善考核评优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住宅小区内的困难群众确实无力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经所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减免;水、电、环卫等各公用事业专业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统一收费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支付管理单位专项委托费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
4.加强考核督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要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区及市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5.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理解物业管理行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标准要求,配合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