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篇一
我县的行政区划自建国以来几经调整、几经变更,而行政村的区划却相对比较稳定。自人民公社化以来,我县的行政村个数经历了由少到多,相对稳定和局部调整,部分村划归越城区的过程。这次行政村规模调整前,全县19个镇和街道共有738个行政村,有农业人口63.2029万人,村均人口856人。其中平原行政村数为390个,村人口386510人,村平均人口为991人;山区行政村为348个,村人口为245519人,村平均人口为706人。平原1000人以下的村237个,涉及村人口150217人,1500人以下的村320个,涉及村人口251034人;山区500人以下的村133个,涉及村人口45186人,800人以下的村234个,涉及村人口110048人。调整前全县共有村干部3805人(含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三套班子成员)。
调整前全县行政村现状主要呈现五个特点:一是数量多。全县区域面积1233.76平方公里(含海涂114.03km2),村平均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66个。二是规模小。全县最小的一个村(稽东镇高锋村)只有35户、102人,全县人口最多的村为华舍街道蜀阜村,全村总人口为3237人。三是区域小。全县村域平均面积仅为1.5km2。四是分布散。村庄布点零星散乱。五是发展不平衡。从村级可支配收入的总量看,2002年可支配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有136个。
由于村规模过小、数量偏多,布点分散,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县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增加了乡镇行政管理的成本和难度,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使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四难”:一是干部难挑;二是负担难减;三是规划难搞;四是设施难配。随着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推进,适度调整行政村的规模已是农村工作的必然趋势。
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全县行政村个数由738个减少到现有的359个,村平均人口为1761人。其中1500人以下的村146个,1500—3000人以下的村186个,3000人—4000人的村有25个,4000人以上的村2个。村平均密度为每百公里32个,其中村人口最多的是湖塘街道宾舍村,为4135人;最少的是马鞍镇平水村,为216人(将撤村建居);全县村平均区域面积从1.5km2增至3.1 km2,最大的村是平水镇梅园村,区域面积为13.6 km2。全县共有村干部2324人(含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三套班子成员)。
除柯桥街道因城中村改造及今后撤村建居工作的'需要暂不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外,这次调整共涉及18个镇(街道)和587个村,分别占全县镇(街道)总数的94.7%和村总数的79.5%,其中:二并一的有91个村,三并一的有75个村,四并一的有32个村,五并一的有8个村,六并一的有2个村。
一是牢牢遵循并坚持了五个原则。即:有利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原则;就近就便和整撤整并的原则;依法办事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规划先行、积极稳妥的原则;统一部署和镇、街道实施的原则。
二是科学合理地提出了行政村的设置规模。即:平原以2000—3000人左右为宜,山区以1000—2000人左右为宜。中心村、县城周边村和经济强村的规模可适当扩大。调整后,各镇、街道行政村数减少比例均达到50%左右。
三是积极稳妥地处理了村规模调整中的三个难题。即:尊重民意,依法实施问题;集体资产处置和财务管理问题;村干部分流和新村班子组建问题。从而保证了行政村规模调整平稳顺利的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班子
县委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徐纪平同志和县长冯建荣同志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套班子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5个片督查组和5个职能工作组,按照县派督查组分片督查、部门派指导组分片指导、镇(街道)派工作组帮村工作的工作思路,全县75个部门派出了115名县级机关干部分赴18个镇(街道),帮助、指导各镇(街道)依法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各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深入到村帮助指导工作,向村干部和群众讲明道理,分析利弊,取得了村干部和群众的支持,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为提高全县上下对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认识,通过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印发有关文件和宣传资料、召开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会议、村两委会班子会议、老干部座谈会议、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多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外地及本县开展村规模调整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深刻分析目前我县行政村分布散、规模小等现状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和行政村规模调整所能带来的积极效应,使全县上下形成了共识,提高了对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制订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和实施调整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3、依法规范操作,明确具体要求
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使群众理解和满意,为此,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特别强调,在行政村规模调整过程中必须依法办事,尊重民意,规范手续。该到的法律程序必须到位,该报的材料必须齐全完备,不能因图当时方便而给今后工作带来后遗症。特别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调整决议及村民代表在决议上签字这些必备程序,徐纪平书记和李会鹏主任、冯建荣县长在有关会议上反复强调,要求各镇(街道)必须重视做好这一工作,避免出现反复而影响基层稳定。对镇和街道如何上报材料,上报哪些材料,材料内容有些什么具体要求等,由县委办、县府办、县民政局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布置,予以明确和规范。考虑到这次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县委还明确由县民政局牵头,组成由组织部、政研室、建设局等有关人员参与的会审小组,对各镇(街道)上报的调整方案实行联合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对镇(街道)报送的方案,县民政局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核,当天送县政府审批。既把好了方案审核关,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4、把握关键环节,科学编制方案
各镇(街道)在拟定方案上,注重考虑以相近相邻、优势互补、历史沿革和群众自愿为调整的原则,在充分调查和掌握社情民意的基础上,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初步方案。对各镇(街道)上报的初步方案,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把关,逐个审核。会审小组为选择合理的调整方案,赴镇访村,不辞辛苦,对新行政村的人口规模、村名、村驻地的确定、村民的认可度、上报材料的合法及完整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提出会审意见,以使报批的方案更趋科学合理,更能促进新行政村平衡过渡和健康发展。
5、择优选配好村干部
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新村规模的扩大,对村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配备好新村干部,特别是配备好新村的党组织书记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此,在新村干部的配备上,县委组织部和各镇注重择优选配好村干部,扩大村干部的选配范围,加大镇机关干部下派到村任职的力度,同时明确限定村干部的职数,从而使新村干部的素质全面提高,干部职数明显下降,非生产性开支明显减少,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不断上升。为了帮助各镇(街道)解决原村干部工资报酬的拖欠问题,顺利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对经济薄弱村的拖欠问题,按照县、镇(街道)分级负担的原则,县财政还出资400万元帮助各镇(街道)兑现了拖欠原村干部的工资报酬问题。
6、充分发挥镇(街道)的积极性
(1)体现在一个“早”字上
一是调查摸底早,早在年初,各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就根据县委徐纪平书记在全县干部大会的报告精神,对本镇(街道)行政村的现状、历史渊源、生活习惯、人员流向、村民思想等方面开展了调查摸底,做到了情况明、底子清,为正式启动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思想工作做得早,各镇(街道)积极探索和创新各种办法做村民群众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孙端镇和南部山区的富盛、嵇东、王坛、平水等镇,思想上不等不靠,及早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中富盛镇是全县第一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并上报方案的镇;孙端镇是全县第一个召开新村成立大会并实施合署办公的镇。
(2)体现在一个“细”字上
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地相邻、人相亲、史相袭、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群众利益的原则,制订了符合各镇(街道)实际的多套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如齐贤、马鞍、杨汛桥等镇的调整方案,几经筛选,细致琢磨、反复比较,使得行政村调整方案更加科学周密、考虑周全、依法规范、齐全完备,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保证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平稳过渡。
(3)体现在一个“实”字上
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稳妥有序推进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努力实现规模调优、资源整合、班子建强、服务提质,着力提高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加快建设“生态型和美城郊强镇”夯实基层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强化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村党组织的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镇村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按程序组织实施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确保合法合规。
——坚持因村施策。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群众意愿,按照有利于发展、治理和服务的要求,按照应并则并的原则,先易后难,“一村一策”制定调整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方案,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恶性治安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积极稳妥、有序和谐推进实施。
——坚持有利发展。坚持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有利于促进改革稳定、有利于夯实基层基础的要求,按照“地域相近、人文相通、血缘相亲、产业相融”原则,统筹考虑村庄布局、交通条件、历史沿革、产业类型、群众意愿等因素,科学合理推进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确保并得稳、融得进、可持续、不反复。
(三)总体目标
2020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行政村规模布局进一步优化。调整后的新村基本实现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融合,新村组织建设得到加强,集体经济得到壮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提升。
1.对户籍700人以下的行政村,列入调整范围;
2.对已经混居的700人以上、就近就便合并有利的村,不局限于人口数,鼓励进行优化调整。
根据省、市、县关于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镇党委多次调研和讨论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并报县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拟对后林、汤家店、上岙、下岙、新罗岙、海口、安东、大磊头、黄盆岙、夏雨岙、里考坑等11个村进行规模优化调整。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10日)
1.组建工作班子。建立大徐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小组,由县联系领导、县“三服务”指导组成员、镇班子成员、机关干部等组成五个工作组,一一包村,全程负责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组、集体资产处置指导组、宣传导控组、信访维稳组、纪律保障组等五个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
2.全面摸清村庄底数。深入开展“三资”处置、干部分流安置、村情风俗、安全稳定风险等情况排摸,切实做到对拟调整村的“三资”核查清、干部队伍人选清、群众意愿清、历史人文清、“三宗”情况清、重点信访人物清、风险隐患清等“七个清”。“七个清”未到位的,不得启动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
3.专题研究细化方案。开展全面调查摸底,逐村开展模拟调整和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化解防控工作,按照“一村一策一预案一专班”要求,制定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具体方案。
4.研究新村名称和办公地址。严格按照《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充分考虑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外界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等综合因素,经充分酝酿、反复论证,拟订新村名称。根据有利于新村开展工作和发展、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村组织活动场所基础上,按照人口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公共设施相对完善、地理位置适当等条件,提出新村办公地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11日—8月10日)
1.全面动员部署。召开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镇、村动员大会,派驻工作组进村入户做好宣传发动和统一思想工作,通过形成共识、明确要求、强化纪律,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讲清讲透目的意义,明确调整目标、调整范围、工作要求、时间步骤、组织保障,切实做到参与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的工作人员政策知晓率100%、调整村的群众(户代表)知晓率100%、镇乡领导干部与调整村的干部谈心谈话率100%、调整村的党员干部纪律承诺书签订率100%。
2.全面清产核资。村级自查、镇乡审查、张榜公布的程序,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全面冻结封存行政村的各种财产、村级档案,收缴并统一保管有关印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
3.依法依规实施。按照集体决定、请示批复、“三资”融合、班子组建等程序完成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通过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方案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调整方案,提出新村名称和办公地址,并请示镇政府;镇政府形成《关于要求优化调整部分行政村规模的请示》等相关资料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后,组建新村过渡时期党组织、村务工作领导小组、村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村集体经济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他配套组织;待班子组建后,稳步推进“三资”融合。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8月11日—8月31日)
1.整理移交档案。按照统一收存、统一管理的要求,完成撤并村档案资料、各类印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整理、更换、移交等工作。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妥善保管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方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调整方案、各类合同、凭证、账册、清产核资结果等档案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销毁、变卖、占有或拒交。
2.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村各类组织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工作例会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和“五议两公开”等制度要求,确保新村组织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村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加强对原村办公楼、文化礼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各类活动场所管理,确保原村各类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制定村规民约,加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3.做好后续工作。妥善做好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后村民户籍、身份证、社保卡、门牌户牌等证照的办理和更换工作。优先制定新的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切实推进多规合一。新村要加强活动场所标识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含有被撤村名称的标志标识、牌子展板等设施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研究制定镇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全程参与。村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听从指挥、主动作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要全力支持配合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镇党委、村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强化底线思维,把问题想在先、把工作做在前,逐村逐组逐户做好群众工作,紧紧依靠群众做深做细做实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线各办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合力抓好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组织线和民政线负责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线负责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组织设置和干部安排使用工作的指导;农业线集体资产处置和管理及新村产业发展的指导;纪检线负责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政法线负责制定落实信访维稳应急预案,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防控工作,指导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化解防控、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派出所负责处置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宣传线负责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氛围;城建线负责村庄规划编制等的指导;司法所负责做好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经费保障;共青团、妇联负责发动群团组织支持配合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做好共青团、妇联等村级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期间,农村土地(林地)承包关系、签订的各类有效经济合同、公益生产生活设施的投入和受益范围、各类扶持资金和帮扶项目的享受对象、原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等保持不变。各类奖补资金、项目安排严格按照县《关于开展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全县设立县级财政奖补资金,对调整涉及村按人口规模给予资金补助,户籍500人及以上的村完成撤并的每村补助20万元,500人以下300人及以上的村完成撤并的每村补助15万元,实现集体“三资”融合的,再给予新村30万元奖励,奖补资金作为新村运维经费。上一轮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集体“三资”已经融合或2年内实现融合的行政村,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村优先安排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村级发展建设资金项目,5年内,县政府每年安排4000万资金用于新村和上一轮完成村规模优化调整且实现“三资”融合的行政村建设,资金项目按村人口规模大小及竞争择优原则确定,加大新村建设力度。优先安排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建房专项指标,落实农村宅基地,增强群众获得感。村规模700人口以下应调整而未调整的行政村,原则不安排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村级发展建设资金项目,并把行政村人口规模作为核定村干部报酬的重要依据。
(四)严肃纪律规矩。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大力营造有利于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的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讲大局、守纪律,始终与县委、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对工作执行不力的村干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恶意阻挠和操纵破坏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篇三
为巩固深化行政村规模调整,规范新村运行制度,有效促进新村融合,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工作基础,合心合力促进乡村振兴,结合xx实际,特制定xx镇新村融合发展方案。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行政村规模调整后过渡时期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xx市公安局等七个部门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续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坚决克服“放松思想和放任思想”的两种倾向,不能过高估计村级的自治能力,在下阶段再推一程,再助一把,进一步做好新村融合后续工作。
完善镇村调办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x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xx、xx任副组长,组织委员xx、武装部长xx、副镇长xx担任成员。
)
2.加强村级班子融合。我镇党委在深入考察、综合分析基础上,已采取指定或直接选派等形式,择优选配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目前直接选派书记1名,同时选好配强过渡时期新村其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时调整新村“三同”考核管理清单和村干部在岗干事清单内容,落实村班子分片包干负责制和值班坐班制度。加强新村党组织书记和干部党员的教育。
(二)强化组织融合
1.科学设置基层组织。新村党组织一般以支部建制运行,条件成熟的可根据需要升格为党总支或党委。同时,积极创新村党组织设置模式,打破地域界限,探索建立产业型、功能型和结构型党组织。村改社区的,应设立社区党总支,可按党员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居住区域等设立党支部。成立过渡时期新村村务工作领导小组、村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社务工作领导小组。共青团、妇女、民兵、调解、老龄等其他组织按照党组织设置模式对应设置。(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林局)
2.加强村级班子融合。镇(街道)党(工)委在深入考察、综合分析基础上,采取指定或直接选派等形式,择优选配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同时选好配强过渡时期新村其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时调整新村“三同”考核管理清单和村干部在岗干事清单内容,落实村班子分片包干负责制和值班坐班制度。加强新村党组织书记和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在新村融合中的带头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林局)
3.规范村级运行机制。建立适合新村稳定发展的议事决策机制,对多村合并的新村在过渡时期可设置村级日常事务办公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村务联席会议、村务工作领导小组向村党组织定期汇报等制度。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理顺新村管理体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出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发挥村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逐步融合”新村的二级核算社务的监督。(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林局)
18个新村,指导召开第一次村“两委”班子会议,新村班子成员集体亮相、公开承诺,同时邀请党员、村民代表、乡贤群体,共商共议新村发展,共策共力矛盾化解,共识共建乡村振兴。二要开展好第一轮走访,真心诚意获拥护。瞄准宣传政策、收集民意、回应诉求、化解矛盾、疏导情绪“五个目标”,广泛组织“走心大走访”活动,让群众快速建立对新村干部的信任。三要办理好第一批实事,真抓实干树形象。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群众最希望见到新气象、新面貌、新成绩。新村班子要时时刻刻装着群众、想着集体,树立新村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加快理顺各方利益,形成共赢发展局面。在推进新村融合的实践中,政府、村集体、村民三方的和谐稳定关系有利于营造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一要加速推进直接融合,提升融合质量。要以“三资”直接融合为目标,盘资产、明账目、严纪律,用以奖代补的“好政策、得实惠”破干群思想顾虑之难,用灵活变通的“变与不变”破“三资”融合之难。二要鼓励大村先行,消除心理隔阂实现共融共享。要培养“共同体”理念,推动新村依存发展、共享共建、共融共富。三要推动设施共享,打破村界观念实现同步同心。在新村发展中,通过共享农村文化礼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体育文化场馆等公共设施,让涉调村的群众有互动的场所、沟通的桥梁和交流的主题,打造同步同心的新环境。
(三)持续强化组织建设,构建和谐共处环境。要及时跟进规划调整、组织活动、民约修编等工作,问政于民、兴村为民,保障新村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一要坚定奉行新村规划“一盘棋”理念。通过摸清村情、村韵、村需,以促进新村融合、便民利民为导向,组织力量科学编制涵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的特色村庄规划。二要营造新村群众“一家子”氛围。及时修订村规民约,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同时,要加快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合并村党员统一参加新村主题党日和集体行动。三要迈出新村工作“一齐走”步调。围绕提高村级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以“村账笔笔清、村事件件议、村务人人明”为标准,从严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全面实施“阳光党务、阳光村务、阳光财务”等运行机制,确保新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积极创新融合模式,焕发新村发展活力。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因村制宜的原则,不断创新融合发展模式,想方设法盘活各类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种植养殖产业,壮大新村集体经济,使新村焕发生机,最终实现“合村”为“合心”。一要做精农渔产业。农业是大部分乡镇基层的主业,囿于农业发展布局散、规模大、品牌弱的困境,要努力推动农业大村强强联合,加速农业现代化步伐。二要做优旅游产业。为破解多年来同质竞争、各自为政的旅游发展困局,促进全域旅游开发,桃渚镇重点强化旅游资源村的联合共建、整合提升,为“景区升级、村民致富”打下基础。三要主动开拓发展思路。基础设施升级带来的新机遇往往能打开“新天地”,在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这一“利好”资源。
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篇四
根据兴县行政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行政村合并工作,进一步减少人ロ少、规模小、基础设施落后、地理环境差的行政村数量。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目标,立足全镇村级布局实际,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推进行政村合并工作,适度扩大乡村规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以中心村为基础的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我镇现有24个行政村。各村在行政村合并工作中要统筹考虑地域、人口、村庄规模等因素,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城镇化进程等实际,分类施策,集中推进。到2020年底,全镇至少合并减少行政村4个,并组建1个新的移民新村,行政村总数减少到21个。
2、将地理位置相邻的***自然村(***政村)就近并入***行政村(660人),合并为一个行政村。
1、尊重民意,便民利民。行政村的合并坚持民主协商、先易后难的原则,坚持从便于村民日常事务管理,按照行政村就近安置、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行政村合并方案。合并方案由镇人民政府提出,镇人民政府通过的合并村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2、政策对接,统筹规划。要从实现农村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考虑,把合并行政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各项改革举措,衔接各类助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种资源,协调推进,互相促进。
3、优化布局,促进发展。牢固树立“合并村是抓手、发展是目标、富民是根本”的意识,鼓励富村带穷村、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在确保村级管理和服务半径有效的前提下,尽量在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整村合并方式。合并工作要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村卫生室布局结合起来,统等规划、合理配置教育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建设全面发展。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镇制定合并方案时,要深入乡村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掌握详实资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区域间自然地理条件、交通通讯状况、资源产业优势、人口结构现状、人文风俗习惯、村庄历史沿革等实际因素,实事求是、因地制宣,科学确定合并方式。
5、依法有序,确保稳定。我镇要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规定实施。按照省、市、县部署和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合法规范。涉及合并的村“两委”成员待遇和被合并的行政村各项经费,保持到下次换届前。现任两委干部继续负责原来村庄的各项工作和事务。新村各类组织成立前,要逐一对其成员进行资格条件县级联审。
全镇行政村合并工作从2019年10月开始,到2020年8月底前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1月20日前), 重点做好调査摸底以及方案制定工作。
1、健全领导机构。我镇需尽快组建行政村合并工作领导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我镇党委书记是加强行政村合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合并工作的开展。
组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镇长)
*** (纪检书记)
*** (组宣委员)
成 员:***(副镇长) ***(副镇长)
***(武装部长) ***(统战委员)
***(民政助理员)***(派出所长)
领导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成员由***兼任。
2、调查摸底。要综合调研合并村的規模、人口、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交通通信状况、民俗文化、资金资产等情况,全面掌握人口数量、土地面积、经济状况、班子情况、干群关系、矛盾隐患以及群众思想动态,增强合并行政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制定方案。进行深入调査研究,摸清规模过小村和“空心化”村数量,科学测定合并比例,以规模过小、“空心化”严重、村民自愿度高、实行整村移民或移民搬迁人口率达50%以上、资产产权明晰的行政村为重点。认真制定行政村合并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底)。重点做好宣传发动、清产核资、实施合并等工作。
1、宣传发动。镇、村分别召开合并行政村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以广播、会议、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公开栏公示等多种形式,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好并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合并行政村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清产核资。要做好合并村干部经济责任和集体“三资”的专项审计工作,指导被合并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査。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实施合并。所涉及合并村要依照镇级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公布方案;二是组建新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并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他组织;三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所有财产账目、现金、存款统一移交所合并村账户。四是召开新村成立交接会议。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组织涉及合并的行政村全体干部,宣布新村成立文件,协调做好新老班子及尚未进行工作移交的合并搬迁村的交接工作,包括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集体“三资”财务账簿、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
4、更牌换印。行政村合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召开成立大会,宣读县级政府批复文件,及时更换新成立行政村的村牌和印章等。
5、整章建制。做好原村历年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重点资料和涉及集体资产产权的土地征用、承包和流转等合同协议的移接收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对行政村合并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完善,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制定发展规划,依法依规处理村级资产及有关遗留问题。建立健全村经济组织及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计生、调解、老协等群团组织,确保合并村正常运转。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8月底前)
合并行政村结東后,我镇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同时完成好合并村涉及的资料、公章及其它资产的归档和保存工作。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村民对并村工作的理解和接受程度;村民和村干部对并村具体问题处理的满意度;各种移交手续的办理办结情况;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合并后,我镇要指导支持新组建村加强组织建设工作。下次换届前,涉及合并的村“两委”成员待遇不变,继续负责原来村庄的各项工作和事务。
(二)做好新行政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选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办公场所确定为后石门移民新村活动中心。
(三)统筹安排村级公共项目设施。村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新増项目,原则上优先安排到合并后的新村。合并前的村,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资金。
强化督査指导。合并行政村工作任务重,要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确保稳要推进,各项措施按职责分工落实到位。合并期间,要严肃财经纪律,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各类专项资金,不准转移、隐瞒、变卖、侵占集体财产,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加大合并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
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篇五
根据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市县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并村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合乡并村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立足本镇实际,因地制宜,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并村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为推进治河渡融城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此次并村改革工作,按照优化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全镇建制村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6个以内,减少幅度为62.5%。鼓励全镇所有建制村、村级场都参与并村工作。尽可能并大村规模,减少村数量。并村改革工作从2016年3月份启动,5月底前全面完成。
1、坚持合大并强原则。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人文渊源、河流水系、山脉走向、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村级规模,不搞一刀切。通过并村,实现优势互补、规模适度,实力增强、班子更优、机制更活的目标。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并村方案由镇政府提出,经相关村以适当方式召开村民会议通过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经县政府批准的并村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3、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并村工作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三不变”原则。要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利益;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的“三依法”原则。
1、加强领导。镇成立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卢琼任组长,镇长符宏智、党委副书记姜克军、人大主席刘专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姜克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的并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其中执纪督导组:符宏智、毛良会、严志球;资料审核组:姜克军、胡立霞、饶骞、卢伟、张婷;财务审计组:刘专、张竟成、李必林、刘桢;信访维稳组:李云峰、张志勇、刘绍华、曾迪平、肖明初。
2、宣传发动。召开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镇并村工作。各村要通过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并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并村改革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并村改革顺利进行。
3、清产核资。成立村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和力量指导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在合并调整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确需发生的日常运转经费开支经集体研究报镇政府审批后由个人先行垫付。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所有账务和日常运转支出移交镇村账代管中心代管和代付,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宣布冻结村级财务账目后,村支“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公章一律上缴镇政府保管。
4、征求意见。在制定并村方案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重点摸清现有各村规模、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并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选址、命名、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论证,做到意见基本一致。
5、制订方案。一是镇政府提出并村预备实施方案,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区改领导小组审核,并组织力量,在反复协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并村方案。二是规范新村命名。新村命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调整后的村名尽可能以原有建制村中的一个名称作为合并后新建制村的名称。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县地名委员会认定。三是合理选择新村办公场地。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半径距离相对中心、人口相对集中、现有村级活动场所条件较好的地方作为新村办公场地。
6、通过方案。并村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经过村民会议适当形式表决通过。村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做好群众工作,切实保障村民会议和合法有效。如遇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镇党委研究决定。
②村民会议记录;
③村民会议关于并村方案的决议;
④村民签字意见表;
⑥并村前后区划图。
8、组织实施。一是公布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并村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两委”牌子由镇政府统一收回封存。二是配备新村临时党总支班子。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要根据党员人数等情况及时设立临时党总支。临时党总支成员由镇党委任命。选优配强新合并的建制村党总支书记,有合适人选的在原党支部书记中产生,没有合适人选的,由镇党委在机关和事业站所现有干部中选派,合并前原村支部书记任新村临时党组织副书记。三是设立新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并村后原村民委员会所承担的各项村级管理事务。在村临时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倡新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原村支“两委”干部任新村工作委员会成员。待换届选举产生新的村民委员会后,工作委员会自动撤销。四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所有财务账目、现金、存款在财务冻结后,统一移交转入新村账户。四是合署办公运行。新村成立后,要及时召开新村班子成员会议,明确新村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移交接管合并前各村档案资料,依法依规运行新村各项工作。
9、检查验收。并村工作结束后,镇并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场并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村民对并村工作的了解程度;村民和村干部对具体问题处理的满意度;各种移交手续办理和有无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1、设立过渡期。并村后,各新村设立过渡期,过渡期从并村后至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为止。新村成立后应启用新村印章。过渡期间,原建制村委会成员任期不断、补贴不停、继续履职。村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林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暂不变。
2、实行转移支付资金与并村工作挂钩。合并后,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将按照合并后村级人口、区域面积等因素分类进行核算确定。具体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牵头制定。
3、合理处置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调整合并后,被合并建制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清理核实后原则上一并纳入新设立的建制村统一管理,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财务账目。原村已签订并生效的有关经济合同,按原合同执行,合同期满后不得续签,纳入合并后的村统一管理。原村结余的现金、存款用于原辖区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不得平衡弥补其他村的村级债务。原村债权债务由乡镇锁定数额,按性质分清类别,分类处理,逐步化解,不得将债务平摊给村民,增加群众负担。村民小组和群众的债权债务不变,山林、土地、电力、水利设施等权属不变,如系村级集体所有的,并村后的村委会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管理,既不影响群众既得利益,又不得将资产平分给村民,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要从严处理。
4、妥善处理村干部问题。安置好现任村干部,鼓励现任村干部主动申请并经批准退任,并村后主动提出退任的村干部,自退任之日起到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位置,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保持不变,享受并村期间村干部安置的有关优惠政策;做好现任、退任、离任村干部思想稳定工作,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并村工作。
七
1、强化责任。全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各支村两委要承担此次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精心组织。联系各村的并村工作指导组对联系的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和督促责任,组长负总责,各村办点干部到所联系村帮助指导工作。此次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将列入2016年村级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肃纪律。在合并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坚持依法依程序办事,严厉打击和处理恶意阻止和破坏行政村合并调整工作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在行政村合并调整工作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纪律责任。镇党委将对合并调整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督查、督办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