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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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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实用9篇)
时间:2023-12-14 09:12:12     小编:琉璃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一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二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习,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三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生下了三只小猎犬,其中一只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吉祥的小猎犬,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路,便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但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学会了捕食。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被小盲人阿炯收留,并被取名为迪克。从此,阿炯和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在这坎坷的路上,有一个镜头深深的吸引了我: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背井离乡,在临走时,迪克想和已经就怀了孕的红娜告别。可红娜却想和迪克一起离开。一路上,阿炯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红娜便十分嫉妒,想趁迪克出去觅食的时候咬死阿炯,可却落空了。迪克想阻止红娜,可红娜却不知好歹,于是迪克只好与红娜周旋,咬死了红娜。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忠诚呀!在动物和保护妻子的本能和猎犬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感动了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为迪克的丑狗由于长得丑被父母所嫌弃,出门谋生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由于父母之间的矛盾被母亲留在了父亲家,父亲又娶了一个后妈,结果阿炯的`生活越过越苦,父亲让他跟着钱老瞎学习拉琴学的了一手好琴级技他跟着迪克去寻找母亲,幸亏有着迪克经过种种困难,最后虽然找到了母亲但母亲已经结婚了。最乎他不得不又过期了流浪的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感动1是为了阿炯寻母的那种毅力。2是因为迪克的忠臣它在爱与情的选择中选择了情保护了小主人。我觉得人和动物其实都是一家人可是人为什么要残害动物呢那拿到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不好吗?我再次呼吁人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我们不能在残害动物了。让我们和动物一起和谐相处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阿炯虽然看不见五彩缤纷的世界,但他的内心没有放弃光明,所以阿炯的内心世界或许比现实更加美好。

阿炯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妈妈。阿炯和迪克历尽艰辛才到了昆明,但一直没能找到妈妈。

有一个好人是阿炯的母亲,可这个亲妈妈怕影响自己的名誉,想把阿炯送回老家丽江,可是阿炯坚决要找到自己的母亲。

后来后爸宋英学把他捧成明星,把迪克锁了起来。迪克后来咬了厨师和白狮狗,所以他们准备打死迪克。阿炯为了保住迪克的性命,又开始当一个流浪的孩子。

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深不可测,令我感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看完了沈石溪的长篇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了一条狗迪克可一个瞎子阿炯在一起生活的故事,阿炯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在昆明找到了阿炯原来的妈妈,之后阿炯和迪克一起想太阳走去。去迎接那丝温暖。

阿炯刚生下来时,眼睛像世界上最大最明亮的葡萄一样,但是因为特殊原因,眼睛失明了。这本书教我们要坚强,五官中,阿炯只有五分之一的痛苦,只是失去了眼睛,也可以好好的活着。

这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教给我们要坚强、刚毅。面对困难不要害怕。我们要学习阿炯的精神。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八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九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这本书中的迪克,拥有人一样的善心(如果人类真的像自己自吹自擂的`那样善良的话)和品格(但现在许多人类却拥有为他们所不齿的狗的品格,但事实上狗的品格不一定是那样的,它们并不是坏的,并没有那么贱,这一切只是因为它们不懂人类所认为先进的语言,无法辩解罢了),而那些形形色色的伪君子,则越发像并没有什么大智大慧的人以外的动物。

不知你发现没有,世界上所有拥有异乎常人的能力的人类,比如拥有蓝色皮肤的人、眼睛有放大功能的人,他们自从有了这种特异功能之后,被许多人众星捧月一般地养着,研究他们,这样的人反而没有几个人能有成就。他们的能力本应该帮助他们取得普通人和身体有缺陷的人无法或很难取得的成就,但是恰恰相反,他们一生碌碌无为、空自虚度,甚至有温饱之虞。而并没有受到上帝的眷顾,自从出生就和常人无异的那些人,反而出了些有成就的。你看现在无论在政坛、演艺圈、体育界、文坛或其他什么领域做出业绩的人,没一个是“异能人”。而那些自小或在人生的中途遭遇不幸,身体和常人比起来有缺陷的人,他们也有一些很有成就的。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还会再为你打开一扇窗。像那些聋哑人、盲人,他们如果敢于拼搏,决意在某个领域开始做,只要做到了稍有些名气的程度,便可以因为他身体上的不足而获得众人一种对于这种看似不幸实则幸运的人的同情。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有勇气的幸运儿事业上便极有可能一帆风顺,顺风顺水。而那些上帝似乎从来没从他们那里取走什么东西的愚昧、倒霉的人,他们还为自己成果来得容易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但是他们岂知,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不可能全是万事如意,命运不会把你的路铺好了叫你走。不过,世界上没有一生无挫折的人,但有一生总倒霉的人。《增广贤文》有云:“谁人不爱子孙贤,谁人不爱千钟粟,奈五行,不是这般题目。”

书中的瞎眼男孩阿炯,命运对他来说是不幸之至的。他和迪克,可以称得上是“难友”了。迪克空有一身好本领,空有一颗赤胆忠心,但却因为相貌丑陋而遭主人抛弃。金子总是会发光的,现实是这样的吗?对人来说这也许有些希望,但是对于人以外的那些“低等动物”来说,前途简直太渺茫了!命运真是太不公了!人类真是太没有鉴别力了!这本书里面的阿炯,给我的感觉就是:他眼睛虽然盲了,但他不以貌取人,眼睛就比谁的眼睛都好使!而宋英学那个伪君子、真小人,道貌岸然的、披着人皮的低等动物,眼睛虽然还亮着,但是简直就是天下头号大瞎子!空生了一双眼睛!

众生为什么要有贵贱之分?地位为什么要有高低之别?在人类愚昧的世界里,这看似是有利于“世界”发展的,但是事实呢?各种违反最基本道德伦理、最不合假惺惺的“人性”的事情层出不穷,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唉,人间私语,天闻如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对人来说,这句话也许说得通,但是人类对待人以外的什么所谓的“低等动物”呢?封建时代,人们常说:“圣贤言语,神钦鬼服。记得旧文章,便是新举子。”现在这样的言语已经是太过封建的了,没有人能够信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人类却把一些十分不公和霸道的条条框框强加到了什么“低等动物”身上。连人类自己都说了,忘恩负义,禽兽之徒嘛。但人类自己却做了这等禽兽之徒。地球给过人类多少好处,但如今却被人类糟蹋得面目全非。哼,国乱思良将,家贫思贤妻!等到人类再也从地球身上拶榨不出什么油水之时,待到人类已经没有足够的粮食和住房时,当地球上遍地饿殍时,才会痛思悔改。哼哼,已经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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